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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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欲一味含垢,是予一副當規模。

    各營大將,果以元文跡洗草爲難,則伊時傳敎定式以後,首先壞法人及撤巡後不發巡人,一一査出,以待後日次對時,指名以奏。

    此或以收之桑楡之一端,該房知悉。

    」 ○修撰姜彛正上疏曰: 乃者陰陽失度,旱澇不時,雷異之作,輒發於收藏之節,此其故何也?古之論災異者多矣,或以謂必降於將亂之國,或以謂多在於有道之世。

    是皆執其跡而昧其變,未足以盡天人之際,明治亂之機也。

    蓋所遇之災雖同,而所以應之者殊,故或危殆而能安,或玩愒而底亡。

    其理昭然,有不可誣者。

    方今化理維新,庶政畢擧,則殆無闕失之可言,而意者體乾之德,或有間於不睹不聞之中歟?抑亦同寅之謀,未能盡於論道經邦之地歟?賢否混,而用捨乖方歟?好惡僻,而刑賞失當歟?銓選不公,而人材多淹歟?貪饕成風,而民生益困歟?掌財賦者惟謹出納之際,而不知損益之義歟?居臺閣者未盡紏繩之責,而或事傾軋之習歟?廉恥壞而四維不張歟?紀綱弛而百隷怠慢歟?凡此數者,若有其一,則皆足以召災而緻異矣。

    廟堂之上,有都兪之美,而遜籲咈之盛。

    朝著之間,賢者豈盡用,不肖者豈盡退?刑政者,禦國之大柄,罪著元惡,而尙且容貸,人無所懲畏。

    銓衡,所以鑑別人物,而切切於物色之分排,未必賢材之蒐羅。

    外以守令方伯,盜弄官物,推剝生民,內以官庫經費,不知節省,耗虛日甚。

    國之治亂,係於言路,而讜論不聞,含默成習。

    風俗日渝,不知廉恥之爲何事。

    人心恬嬉,而紀綱不振。

    由是觀之,未可謂政無一失,天災之薦降,或者不在是乎?伏願殿下,聽斷之餘,虛心澄慮,試以前數者,反之於身,驗之於事,而赫然奮發,益勉蕫飭。

    勿以災異之已過,而忽其對越之心焉。

     批曰:「言甚切要,當體察矣。

    」 10月28日 ○丁酉,兵曹參議尹冕東,應旨上疏曰: 夫戎政之本,在乎用人。

    年前取才禁軍騎士之新設也。

    靺鞈之類,擧皆距躍,以爲一入此薦,次第遷升,則初仕可以坐占,欣欣然室家相慶。

    辦裝買劍,爭欲着鮮衣、策駑馬,不計其家業之蕩殘。

    未滿數年,法不如初,有力者簸糠在前,寡援者積薪在下,血心前去,含淚還歸。

    衣裝繿縷,無改製之望,器械剝落,無修補之方。

    欲留無益,欲退不得。

    妻孥啼呼,隣裡笑侮。

    初旣朝家許之以序遷,今反不然,未免爲失信之歸,可勝歎哉!故在前城內外山郭郊墟稍廣之處,無非射場,人皆謹避其行,而數年之中,此風索然,罕見懸鵠立芻之,人業弓矢者積居,而無市賣之路。

    此非好箇消息,乃寢弱之徵也,誠莫知何以則可也。

    欲一循先後,則顧其中,亦豈無地處才望,可合奬用者?而拘於格例,遠期於衆人之後,則實非國家急才之政也。

    欲揀取才地,則又未必得眞箇可用,而格例一撓,攙前躐後,窮者愈窮,擠者愈擠,其所失平,如上之說。

    臣意則秉銓者,公其心、明其眼,一政則用才地,一政則用先後,相間排擬,有若互對者然,仍爲定式。

    則陞無偏陞,滯無久滯。

    彼此交進,竝行不悖,庶幾爲慰悅作興之一道矣。

    關西一路,卽我國之門戶,近接遼薊,爲賊路咽喉,而其人率多武勇沈勁,善騎射、喜華飾,可比燕趙子弟。

    善用之,則隱然爲一面長城,故自昔朝廷培養而慰藉之。

    有自行伍之賤,而擢以至於列閫者,故激勵之方,興起之效,頗有可觀。

    挽近以來,擧變爲烏巾靑衿之流,彎弓者鄕裡賤之,躍馬者族黨笑之。

    甚者,父兄呵止,妻子泣挽。

    自平壤至灣上,終日行,不見挾矢與發的者,讀書之聲,滿耳可聽雲,不亦異哉?馮拯賦詩,尙不可退虜,此曹讀書,將焉用哉?細論其本則無他也。

    亦朝廷待之薄而用之偏。

    故艱難決科,辛苦求仕,倖而得之,積勤勞數十年,內則雖或至僉判之屬,外則終不得一縣監之名。

    況營將乎,況閫帥乎?畢竟作散而歸,則舊有家園,已作他人之物,世傳臧獲,盡歸旅客之費,白首困窮,積費經營,所辦得者破家亡身而已。

    如是者十常九矣,無怪乎其人情之一變,擧俗之隨遷,此亦豈非大可憂者耶?臣意,則至若宣薦,從古不許,而此外有他變通之路,則別設一二許通之窠,以待其人之超等拔萃者,眞有可用之才,則無惜一二閫銊,以爲擧一聳百之政。

    則白樂天詩所雲:『雨露由來一點恩,那能遍卻及千門者?』雖是理到之言。

    漢高皇帝所諭:『吾何愛四千戶,不以慰趙人者?』亦自有皷動振作之妙矣。

    以上二條,且係官方,臣不敢仰請施行。

    伏乞下詢廟堂,而處之焉。

    關防之說,臣於戊戌疏中,略陳其槪,而第聞其後沁都增置之制,頗近於臣之所論,而設施之方,與臣本意,不趐逕庭,私心抑鬱,不勝其慨歎矣。

    名之以三都統禦,畀之以八座重臣,任非不隆,權非不專,有戰船矣,有水卒矣,屹然爲西南巨防,而此皆貌飾而已,觀美而已,非有關於勝敗之實,蓋不得其要也。

    夫城雖高峻,溝雖深濬,不知其守之之方,則與無城何異哉?守之之方,又不在於迎賊入近,坐困孤城,如補綻塞漏之爲也。

    以是島而言之,先守於海洋,次守於海岸,次守於垣內。

    守之不得,然後乃退守於本城。

    則雖有倉卒之寇,如是之際,動費時日,內備可措也,外援可集也。

    不此之爲,初無藩籬,而直以門庭禦之曰:『餘能守者。

    』非臣攸聞也。

    何謂海洋之守,非守而戰也。

    何謂非守而戰,戰以退賊,則是亦守也,故語雲能戰然後能守,其要在舟師。

    舟師之設,原是本島之舊制也,不幸中廢,有識竊歎,此則今已復矣,而十二鎭堡,聯絡相望於浦口,若有戰船,則皆是有用之卒,可以隨處相救。

    禦賊洋中,而苟無其船,則不過爲沿邊報警之卒,將何以臨急効力乎?制置之方,不可一時幷完,而逐年一鎭,限以一紀,則亦足爲三年之艾矣。

    造船之具,自統營及諸道水營,分年遞當能櫓、射、砲給代之需,則本島沿邊及大小諸島鮑漢、海夫等,選其壯勇,益其他役,移定舟師,隻令赴操於春秋,則此等之類,雖不結代,慣習水性,使船如馬。

    脫有緩急,可以得力於咄嗟之間矣。

    沿海各處若幹水鎭,猶可廢也。

    不可不歸重於此島列鎭,假使別般釐革,必置十二保舟師,而毋或泛聽焉。

    所謂海岸之守,長垣是也。

    何謂長垣?大抵本島,古則四面淤泥,舟不得泊,人不能通,間又有大水橫流,削壁環立,甲津一路之外,無他蹊逕,故勝國時,蒙兵數萬,經歲縱橫於畿湖,而不敢近海岸一步。

    此眞我國之寶,而第一保障也。

    今則昔之淤泥,盡爲乾陸,無人不通,無船不泊,敵之登岸薄城,坦若康莊,爲是之憂。

    雖欲築城,而近數百裡空蕩之地,誰能築之?假使築之,誰能守也?無已則其惟長垣乎。

    夫長垣者,高過人目,袤亘地形,外來之寇,未窺垣內,虛實自不無,超趄疑難,未易輕犯。

    且欲超越毀撤,而又復煞費氣力。

    一擁奔突之勢,到此亦少攔阻,則吾之所以應變出奇,猶有餘地。

    此漢塞之所以防守兇奴,而稱號爲羊馬城者,雖不及郛郭之固,而其爲用,不可少也。

    何者?夫所謂郛郭者,守之甚固,攻之必力。

    力攻之,則堅城亦陷,長垣者,初不固守,但設其限,攻之者攻而得之,不足以爲功,故亦不以全力乘之。

     夫女是,故隻逆其來勢,隻撓其銳鋒,斯已足爲吾之助也。

    歷世屯守之策,皆以此爲重,而我東前代鴨江之北,亦有此垣。

    如此則不至大勞,而庶可爲一分之藩蔽也。

    何謂垣內之守,乾濠是也。

    種樹爲柵是矣。

    品坑、地網是也。

    何謂乾濠,樹柵與品坑、地網,夫長垣之內有水之處,則因水爲濠,務極深險,無水之處,則穿壁爲濠,務極崎嶇,周匝不絶。

    濠之內,又種惡木、枳棘、楡柳之屬,使之廣可五六十步,間間斷絶之處及種樹之內,爲品字大坑,地網小坑,星錯碁布,或闊或深,使人易跌而難出。

    樹柵之間,或植旗鳴皷,或偃旗設伏,以爲疑兵。

    往往高築墩臺,瞭望相報,警急相救,則敵雖飛騰超趠,初困於垣,又困於濠,又困於棘,又困於坑,軍中之氣,三穀猶竭,況此屢困之餘乎?然後至於內城,而內城之守,亦有其術。

    凡世之所謂,守城者皆曰易守,而守之實難。

    臣請枚數其要。

    其一曰,空心敵臺。

    緊靠城身之外,或以石、或以石灰,雜土築之。

    高於城三四尺,空其中爲梯,使城內通人。

    臺之頂,務爲廣凹,列置火器、矢石,三面顧視,以禦賊之附城薄城,則賊不敢近城矣。

    每數百步一置此臺,則數百步之間,雖空置列垜,無足憂矣,而如弩臺、戰棚、懸眼、羊馬城、甕城之制,合而爲一。

    至簡至要,緊固如萬雉。

    全城險斷,同千仞圓石。

    古人曰:『有城無臺,不如無城矣。

    』其一曰乾濠繞城。

    鑿濠滿儲水,潦則固好,而不然則雖乾陸,必周回廣鑿,如溪壑、阡陌之狀,可防一時之急勢矣。

    其一曰內托軍卒。

    上城排立之後,如無內托,則私相上下,闕伍空垜之弊及雜人之懷奸攙入,亦所可慮。

    不可不內竪木柵,而作木封鎖,放飯換班之時,如法開閉矣。

    其一曰軍廠。

    上城之卒,不可不番休,而暴露可悶,其必也設廠而庇之。

    覆茅易火,覆瓦難辦,亦必以灰土相雜覆蓋。

    又拓一二間,作爲火器、兵器安揷之所矣。

    其一曰穴門。

    城門之扇,厚塗灰土,以防火攻,而又鑿門扇數十孔穴,從穴中放矢、放丸,則敵亦不敢來逼於門前矣。

    其一曰門內重城。

    各門內別設重城,其間空地,廣鑿乾濠,下安蒺藜,上鋪機橋,以便行人。

    賊或斫門而入,用機翻橋,亦一奇也,以上皆守城之制也。

    其一曰懸簾。

    以布爲簾,實以氈絮。

    急則多取民間絮衾,幷以水濕,以兩竿出揭於城外,虛空而下。

    垂以周各垜,則簾旣虛懸,又藉水濕,矢所不貫,石所不損,砲丸亦所不能鑽透,守城之人,可以避身。

    敵遠則不放不射,近在簾外,然後俯視仰擊於數十步之內,方可見功。

    古人雲:『守裡不如守丈。

    』蓋遠則難中,而又費力,又損器故也。

    是之謂長兵短用之法也。

    其一曰木女墻。

    敵之大砲,巨石易以破壞,城堞多造木女墻,列置城內,隨其空缺而補之。

    其一曰飛石。

    城上之技非一,而許多民人,不可一皆授器。

    莫如各用石子,取之甚易,用之不窮,號爲飛石,敵所甚畏。

    但以手投石,勢弱而不猛,又莫如以竿飄擊,聲雄力大。

    惟在敎之習之之如何。

    金海人以駕洛舊俗,善此,壬辰之亂,亦嘗得力雲。

    此可鑑矣。

    其一曰松明、鐵筐。

    城外屯賊,晝夜伺隙,而最怕黑夜深更,潛攀而蟻附。

    是以多貯油燭,徹夜明火,而此固難繼之道。

    若作鐵筐,滿貯松明,而爇之上懸,鐵索墜於城腰以下,使賊居明,而我居暗,則敵之動靜,皆莫能逃矣。

    不當效近來各處夜操時,列炬於堞上。

    我居明、敵居暗,敵察我動靜,而我不知賊在之處,其可乎?其一曰司釜婦。

    抽出閭裡中老成女人,以十名爲一隊,又備釜桶之物,湯沸諸釜,以長柄木瓢運用,以待賊之攀上,而灌下則好矣。

    以上皆守城之用。

    用固不止於此,而煩不盡列,惟有火器一事,尤重且緊。

    有所謂造化砲者,大丸如鷄子者一,小丸如橡實者三十,力可及四百步之遠,散而布之,廣可及五六間之地。

    又有所謂一窩蜂者,大如鑞丸者一百枚,遠之所及,廣之所布,亦亞之。

    其裝發之易,亦無殊於行用火銃,以一人而當百人之用,其雄猛威神,又相萬焉。

    此專爲守城長技,而無出此右者也。

    向在壬辰、癸巳間,故將臣具善行,建請創用,令摠營裝鑄,試放於鍊戎臺,其爆烈震驚,命中之良,果如所聞。

    伊時,先大王,大加稱賞,命頒於各軍門,亦各自製,皆至今俱存雲。

    下詢而試之,可知其可用與否。

    苟可用也,令諸軍門及沁營。

    多鑄而習用之。

    用之果良,則外邑城守之地,通命造置,以爲應變之地焉。

    其餘神機、火箭及萬人敵、萬枝砲等屬,俱莫緊於守城之用,而卽今閭巷之間,軍伍之中,亦不無解其法而製其器者,朝令一下,則不難成就矣。

    凡城守之方,火器爲最。

    臣曾按壬辰遺事之出於傳錄者,島山之天兵,幾乎取勝,不但地形險固,見有一綠衣少年之倭,持白旗獨立指揮,而砲丸如雨交下,累日相持,經略之軍,進不得一步近城而退。

    又於順天之役,劉都督之矢,利於行長者,亦以此也。

    以此推之,其效害可知。

     今乃以此島天塹之地,作爲必守之計,而此等無上之利器,棄而不用,豈非踈虞之甚乎?夫我國,非能攻人國,受人之攻,而自守爲固之國也。

    郝昭之陳倉,張巡之睢陽,神機、妙略,疊發而無窮者,此自有其人,亦自有其時,非可預度而預備。

    惟此城守之際,節目應行之事,亦皆漫不知省。

    昔人則安不忘危,而今人則危亦忘危,良足寒心。

    沁都之外,又有南漢最急,而事有先後,語涉枝蔓,臣不敢更事覶縷矣。

    噫!今方內乂安,治化昭明,杞國之憂,似若非時,而臣獨以爲不然矣。

    天象幽遠,災沴之生,固難測知,而其爲應,又不必今日示警而明日有事也。

    近以言之,或在十年之後,數年之外,人心忘遠而狃安,自古爲然,而影響桴皷,終不可誣矣。

    顧我殿下,惟日憧憧,直以頃日轟轟之異爲憂,而臣則以爲此外,又有大者焉。

    以咎徵而言之,則八月嶺南風水之變,卽是千百年載籍之所未有者。

    廨宇震塌,閭閻掃蕩,行人飛落而死,牛馬颺去而斃。

    古之夏城門扇飛去十五步,傳以爲大災,而此而比之,則不知其幾倍。

    語曰:『大水暴風,皆爲兵象,』而又在於南海之徼,得無有島夷之警乎?以人事言之,則國榮乍退之時,德相陳章願留,或有爲國榮願與同去者,或有無國榮,若不自保者,唱和紛紜,誠一變怪。

    今德相旣敗,又有湖囚之結黨聚徒,捨性命而奔救,抗國法而橫議,四道齊起,列邑爭奮,觀其頭勢,甚可危怕。

    人心、世道,陷溺至此,顧何所不爲耶?稱怨不已,必至於仇國。

    通文不已,將及於嘯聚。

    然則內地之訌,亦可慮矣。

    戊申之前,孰知有戊申乎?臣嘗考戊申《政院日記》,出征之後,命遣繼援將,而諸樞宰,竝直闕中,朝以入以此事言,夕以入以此事言,延過數日,而後始決之。

    此正議論定時,虜已渡江者。

    命下之後,當往之人,稱以無馬、無甲,又爲延日。

    如是而何能討賊?賴天之靈,得至今日,而以國事、兵事而論,則其不至於危亡,倖耳。

    況今日人才,比其時何如也?戎政、紀律,比其時又何如也?此臣所以汲汲如目前之憂,而直廬明燭,耿耿無寐者也。

    噫!反躬自省,應天以實之道,惟在殿下與廟堂、三司之臣,講究圖勵,以弘大猷,當殛者殛之,當斷者斷之。

    以盡消災之方,而至於備災之說,則亦不俯採臣言,毋以匪其人而廢之,明詔掌戎之臣,各獻籌略,克詰張皇,俾無臨事之悔焉。

    幸而不驗,則臣爲妄人,而在國家,亦無所損矣。

    臣於往年,以湖俗之頑毖誥與海島之孽詗察事,縷縷爲言,竟未之行矣。

    曾未幾年,不幸近似,又安知今日所言,不見徵於他日耶?此臣所以重言複言,吃吃而不知已也。

    臣於職掌之內,有一事附陳者,闕內各處雇立之軍,皆是東西烏合之輩,非若京鄕軍伍之入直者,雜亂無比,不可以細微而忽之。

    故臣果一一審察,考其根派,薦主居住,錄成一案。

    以爲不時摘奸之資,而至於差備近處,尤有緊重,而不敢一例考驗。

    此皆中官掖隷所屬之類,固知着實於外軍,而其亦有說焉。

    臣曾於先朝一日朝筵,有敎曰:『昨夜臥閤門,開顧而視之,則打更之卒,坐於戶外,不知爲何人,甚可悚然雲。

    』仍命搜撿,諸色雇軍、掖隷,多有被罪,衛將亦至拿棍。

    臣旣親承下敎,而又於今夏下敎中有曰:『海根,獨非承宣帶隷』雲雲,則臣於是,尤覺瞿然驚恐之至。

    伏未知在內雇立之類,自內有搜撿之法乎?下情洩鬱。

    伏願特下飭敎,使本曹郞官,間五日,躬詣差備門外近處,招見雇立各人,習其顔貌,知其名字、年歲與居住、薦主,此亦不害於宮府一體之道,而在下憂菀之心,可以紓矣。

     批曰:「禁軍、騎士積滯事,爾言甚是矣。

    非法之罪也,特銓家不善用法之緻,所謂徒法不能自行者此也。

    予每深軫此弊,屢於筵席,說及此事,斷斷不已,以至躬臨郊場,召詢渠輩,予意良亦摰矣。

    大抵久勤序遷,無論純用與互用,兄於初仕之擬,苟能悉心祛私,殫誠恢公,夫安有今日爾疏也?竊爲前後本兵之臣慨惜,方欲另下傳敎,申飭選部矣。

    關西武備事,此亦予嘗所竊歎而切悶者。

    予故曰:『邊陲文風,去益日滋,而朝家不念矯捄之策,關西一路,非我有之地』雲爾。

    廣詢博議,不可不祛其太甚矣。

    附陳關防諸條,命時、原任大臣、將臣,爛加消詳,各具意見稟處。

    尾陳差備雇軍事,在宮府一體之意,固所當行。

    故事兵房承旨與兵曹郞官,每三日搜撿雲雲,此法中廢到,今雖難盡復舊制,亦不無倣古通今之政。

    此則令本曹判書,後日登對時,從長論理稟處。

    」 ○敎曰:「宣旨求言,凡今幾日?無論三司、百執事及儒生、庶民,上而袞躬闕遺,中而官司得失,下而民生疾苦,訖無一人出位言事者,豈其故無所以而然乎?下民至愚,亦甚至靈,予必有訑訑拒人之意,存著心中故耳。

    否則奈之何寂寥至此也?稍俟有頃,擬欲申求直言,而此際見兵曹參議尹冕東應旨疏本,執藝之說,亹亹可聽。

    某條某條之施行當否,予方冒感呻囈,未及仔細點撿,疏批,待病少間宣示,而諱言,莫如近日,則此等之人,先施褒嘉之擧,實有來言之效。

    參議尹冕東,特賜大鹿皮一令,閤門親受。

    此後章疏之凡有應旨,設有些少違格,政院切勿壅閼,措語捧入事,該房知悉。

    」 10月29日 ○戊戌,前工曹判書金孝大卒。

    孝大,慶恩府院君柱臣之孫。

    蔭敍超擢,至摠使、工判,至是卒。

    敎曰:「慶恩舊宅,近甚零替,官至卿大夫者,隻有重臣父子,而重臣,今已長逝,殊切惻傷。

    凡於軫念顧恤之際,錫賚便蕃,曾所仰覩於先朝矣。

    卒判書金孝大家,元緻賻外,加數題給。

    」 ○金海府使尹得毅,與道臣相較,投印徑歸。

    道臣狀請罷黜。

    敎曰:「觀此狀啓,奚特紀綱所在?此路若不嚴防,後弊何可勝言?前後申飭,又非一再,則尤焉敢乃爾?此故犯之故犯。

    況如渠處地,固當圖報爲念之不暇,而初何憒憒,末何悻悻,玆事登聞之後,決難尋常處之。

    前府使尹得毅,卽其地定配,以懲日後。

    此輩近欲稍稍生心乎?此亦嚴隄防之一端。

    道臣請勘,措語太涉宛轉,該監司推考。

    」又敎曰:「尹得毅事,極爲無嚴。

    朝家之設置營將,團束法意,至爲嚴密,設有時急拿命,交代後被拿,自是不易之典,則今此得毅之身佩營將符印,不有軍律,不有邦憲,恣意投印,不曾留難。

    此前所未聞之事。

    尋常守令之投印,先朝令式,昭在金吾,而近來所謂列閫主帥,惟以諛悅守宰爲能事妙方。

    以是之故,雖以金海事言之,監司則狀啓,而兵使則無一字登聞。

    此等兵使,何異邊將?所當嚴處,而特以本道年事告歉,迎送有弊,姑且參酌。

    該兵使,爲先緘辭,從重推考。

    此後,營將之無論實兼,復有擅行之擧,以棄城律論可也。

    以犯軍律律論可也。

    自備局,措辭嚴飭,八道、兩都營閫居留之臣,俾各申諭,莫犯重辟。

     十一月 11月1日 ○己亥朔,召見冬至正使黃仁點、副使洪秀輔、書狀官林錫喆,辭陛也。

     ○掌令具修溫上疏曰: 殿下之治法,皆以文也。

    政謨,亦以文也。

    任職授官,莫不以文。

    治逆討賊,罔非以文,故下之奉上者,亦用文焉。

    文固美題目,而其弊若是。

    顧今日所先務者,豈不在懋實而祛文乎?伏願殿下,求治以實,從諫以實,皆以實心而行之,則文實相符,體用具備矣。

    紀綱者,國之所以爲國也。

    法令之不行,卽紀綱之不立也。

    閭閻家舍之踰度,市井服飾之過制,以至民不畏禁,下而犯上,甚至於日昨莫重之地,攔入之變而極矣。

    則今日之紀綱,可謂掃地而無餘矣。

    伏願殿下昭垂法令,以立紀綱。

    凡係以下淩上,以賤踰貴者,不少饒貸,斷以常典,則國之紀綱,不期立而自立矣。

    都下之民,本無農作之業,故各司吏隷外,率皆貿賤販貴,興利資生者,十之八九。

    蓋四方之物,輻湊都下,故方其賤也,人得以貿之。

    方其貴也,人得以賣之。

    懋遷有無,朝夕食利者,此實都民生涯之本也。

    近聞都賈之法新出,一人兼幷,他人莫敢私買。

    富民作爲契房,歇價買取,轉賣於契外人,而價則倍受。

    此所謂利歸於一人,而害受乎萬民也。

    以此都民失業,實無支保之望。

    此則都民之一大弊也。

    臣請令京兆、平市,各別嚴禁,罷其都賈,使之各自買賣,如前資生焉。

    臣待罪西邑,熟知其弊,淸南諸邑還穀,年復年來,作錢上京。

    較諸元數,殆減七八。

    分給之際,留其折半,則歉荒之歲,無以救民。

    臣固知作錢上京,緊於公用,而若論本意,則是豈成說乎?淸北諸邑,道路悠遠,難於輸運,故還穀自如,年年陳腐,至於不可堪食之境,民反爲病。

    此關西之一大弊也。

    臣請淸南作錢,永爲防塞;淸北陳穀,鱗次移轉,使淸南、淸北之穀,均平磨鍊,則淸南耗縮之數,可以充矣;淸北陳腐之弊,可以除矣。

    湖南列邑稅穀多少,隨其邑之大小,或爲六七千石,小不下三四千石,及其捧於民間也,千石剩數,輒捧百餘石。

    監色輩食其半,而抑其半,則從前襲謬,納於其邑守令。

    千石之剩數,若是夥然,則累千石剩數,誠爲不少。

    從其市直之高下,計其剩數之多寡,稅船裝載時,折價密納,多者爲五六千金;小者爲二三千金。

    如此不正名色之物,作爲囊橐,殆同應食。

    哀彼小民,終歲勤苦,應納之外,如是加徵,東貸西乞,無處告訴。

    此則湖南之一大弊也。

    且船隻,則守令之私人,得船以往,千石船價爲百石,而百石之內,劃給十石於其私人,船漢稱冤,臭載之患,未必不由於此,甚至於元穀和水之境。

    莫重國穀,利歸於下,害及於國,事之寒心,莫此爲甚。

    臣請令本道道臣,査實狀聞,永罷剩穀加捧之弊,嚴禁船價奪給之習,使小民,得以支保,國穀得以順泊焉。

    惠廳所納位大豆,邑各有之,而守令下去之時,先爲帖給其私人,使之自當上納,而本邑以錢倍徵於民間,收歛之際,弊端不一而足。

    雖雲從民願防納,而其所倍徵,則實是憑公,而營私者也。

    此亦定式嚴禁,俾無如前倍徵之弊焉。

     批曰:「條陳文弊,在予他山之石也,頂門之針也。

    曰若綱紀不張,淩蔑成俗,恐非一葦可抗。

    京中都賈事,又令申禁,實合時宜,而惟其操縱寬迫之際,務皆得宜,又是府署之臣,當務之急,幷以此意知悉。

    關西還穀事,弊固稔聞,效實難責,令廟堂,往復道臣,從後論理稟處。

    湖南稅穀事,爾言甚是,亦令廟堂,別關嚴飭該道,査實狀聞,以爲永罷謬習之地。

    惠廳大豆事,後日次對時稟處。

    」 11月2日 ○庚子,湖西審覈使李秉模復命。

    召見大臣、審覈使,領議政徐命善啓言:「捕將出望時,有新通人,則簡問廟堂,古規則然,而今番無簡問之事,兵曹判書李性源推考。

    」從之。

     ○敎曰:「審覈使還朝,旣問事情,水原罪人張志完、韓一裕,實爲此獄倀鬼,竝定配。

    其餘罪人,姑從寬典,幷放送。

    」 ○敎曰:「文、武相須,不可偏重。

    偏重則俗變其趨,而國受其弊。

    故原伯,以廢學貽譏。

    尙戌,以弭兵見誚,而餘玠,一視之論,所以爲宋朝之藥石也。

    說禮敦詩,雖爲論帥之本,親上事長,豈盡服儒之人?然而每値昇平日久之時,輒有文勝武弛之患,一業弓馬,便招詆侮,指爲麤人,羞與噲伍,而倘有疆場之事,竟賴靺韋之力,則古所稱:『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者。

    』不其然歟?我朝雖尙文治,必飭武備,軫一視之念,戒偏重之弊,而至於西北,係是邊圉,因其強勇之性,專取騎射之才,循俗而治,未或有變。

    此實由於揆文奮武,隨地而異宜也。

    挽近以來,習尙漸弛,以武爲恥,皆慕儒名,解語之兒,便習應講之口讀,成黨之村,或乏備盜之弧矢,將至於風氣委弱,邊防踈虞,予甚病之,而深有取於向來一灣尹之言也。

    灣府一境之內,號書堂者十數。

    文盛則武衰,其勢然也。

    重臣歸朝,嘗陳此弊,而一府如此,一路可知。

    西路如此,北路可推。

    蓋緣前後守臣,或昧當務,自托文翁之化,妄效武城之治,而講武閱兵之場,鞫爲茂草,贍學養士之需,虛費尾閭,曾莫知夫戎政之日墮也。

    然朝廷爲四方之本,則靜究厥由,奚但守臣之咎而已哉?激勸之方,專在於用舍,導率之效,不出於政注。

    而西北經生之竊科名者,專昧文學,僅習讀釋,而一題黃甲,便通朝籍,或登臺銜,或除邑宰,下不失各司郞僚國子諸職,而惟彼武人,誠獨何辜?終身不改先達之名者,十居八九。

    雖其幸而沾丐者,亦皆飽經辛苦,積費歲月,畢竟所獲,薦不過末副,官不過守部。

    其或至於訓主訓判,特幸之幸耳。

    朝家之政注用捨,旣如是偏重,則習尙之漸移,何足怪乎。

    若此不已,吾恐浿水之西、鐵嶺之北,無復操弓之人也。

    昔在先朝,西北人擢至營將、水使者,亦往往有之。

    而今竝無聞者,何也?何其貴無實之文,而弛有用之武也?予每深軫潦滯之苦,永念陰雨之備,欲一提敎者久矣,而因循未果,今則爲弊日甚,末流難救,矯革之策,不可以少緩。

    大臣曁將臣本兵之長,以此爛商,自其薦法,至於官方,凡係西北武弁收用之政,如有可以別般通變者,幷須熟講,劃一以聞。

    」仍敎曰:「此傳敎一通,自政院成送,有旨于西北監、兵使。

    往雖不及,來猶可矯。

    繼自今道、帥臣,躬自勉勵,仍又另飭守宰,凡係無實無用之事,一切革改。

    至於已建之堂舍,雖難一一撤毀,後無得更建。

    更建則監兵營戢察。

    有旨祗受日爲始,上自道伯,下至邑倅,又復留心於沽譽賈名,踵襲謬習,則自朝家,另行按廉,隨現重繩。

    仍令兩道道臣,繕寫傳敎,遍揭道內別邑,俾知朝家所尙。

    此亦定民志、審取舍之一端也。

    」 ○敎曰:「薦法,官方之可通變者,俄有傳敎,容俟稟處後酌決,而近來收用,全不成說,自朝家,須有別般聳勸之政,可責實效。

    北道人韓光濟,渠以國舅後裔,官經邊禦,慶尙水使有闕之代,令該曹,口傳擬入;關西人鄭聖鵠,渠以聞族,祖經閫任。

    此等之人,亦合奬拔,守令除授。

    」 ○同敦寧李瀁應旨上疏曰: 近年以來,涸陰之節,冬暖如春。

    臣謹按《洪範》傳曰:『豫恒燠。

    』若豫者,猶豫不明之謂也。

    豫則解緩,故常燠應之。

    臣謂殿下有求言之名,而無修省之效,逸豫成習,因循爲事。

    若不警動奮發,病民累政之端,一切痛革,則雖日陳萬言,少無毫髮之益矣。

    方今優遊不斷之弊,莫有甚於天討之不行。

    前後三司之請,終靳允許,萬一釁孽之萠,出於防慮之外,則其於宗社何哉?紀綱解弛,官庭之拔劍肆兇,宰臣之當面逢辱,前所罕有,此皆紀綱之解緩,以緻變怪之層生也。

    我國昇平日久,民不知幹戈之爲何物,或有不幸,則雖欲禦守,安可得乎?臣愚以爲:『乘此無事之時,深軫撤土繫桑之義,農隙講武,使之耳習金皷之聲,目辦旗幟之方,如古兵民互用之制,則是乃安不忘危之道也。

    』高麗軍制,有六衛八領。

    領各千人,則都下軍摠合四萬八千。

    我朝自訓局新設之後,五營之軍,合上番不過爲萬餘人,而除都監三部五營之軍,便是烏合之卒。

    此可禦敵乎?臣愚以爲:『都下之民,年自十五以上,皆係軍籍,則可得精卒數萬,而依《管子》制軍之法,夜聲相聞,晝面相熟,營制司,司制哨,哨制旗,旗制隊,節節相制,不可混雜,而賞罰素明,則此可爲節制之兵,而動可以富強三軍,坐可以震威四境,豈不爲王政之小補乎?』近來諸宗零星,餘在者不勝貧寒,而或參隨駕之班,則冠服藍縷,體貌不成。

    道路觀光,指點譏笑曰,此某君也,彼某宗也。

    此豈不大可哀悶也哉?諸宗,本以璿裔,資生無路,則乃與民興販殖利,非理之事,不美之擧,皆從貧塞中出。

    伏乞博詢廟堂,善爲區劃焉,宗親子孫代盡之後,則便同窮人之無依,流離鄕曲,轉入閑丁。

    臣愚以爲:『此輩若檢束於仕宦之路,使知飭躬修行,則庶無如前暴棄之弊。

    』此則以忠勳府忠衛,折半作窠,別設宗議一廳,通擬均錄,則不害爲殿下一視之政,而亦可爲敦親睦族之盛德也。

    功臣子孫,則有忠衛二十窠,又有守衛官八窠,而璿泒苗裔,則不許一窠,在朝家公正之道,事近偏駁。

    且王府議處之時,則有功減議減之法,而獨於除官付祿,則論功而不論議,臣莫知其何故也。

     批曰:「卿能應旨,陳此所蘊,予所嘉尙。

    非外臣之比也。

    第一條含忍,豈無以也?第二條無得用刑,自是國朝故事。

    春初該房擧條,廣考辛醜、乙卯、壬申記注而然也。

    第三條,意則可取,此說一播,大係擾民之端。

    筵敎,已盡之矣。

    第四條,何待卿言?予嘗愍然于中者。

    近來宗英零替,餘者數少,而每見服飾之弊陋,不覺爲之嗟嘆。

    俄聞卿言,更問所掌,代盡宮房,竝在出稅之中,今無餘存,雖無可論,別般周急之政,令廟堂,往復本府有司外宗,從便停當稟處。

    第五條,此亦予嘗所經營之事,而事係官方變通,屢以此雖已發端於筵中,而迄未施行矣。

    亦令廟堂,爛加商量稟處。

    卿於後日次對日,隨參。

    」 11月3日 ○辛醜,敎曰:「助婚掩骸之政,在下民,每嘗施之。

    況宗裔乎?雖以完營囚事觀之,以其貧不能自存之故,罹此罪科,亦可知已。

    周急恤窮,雖難遍及人人,至於養生、送死之大事,朝家豈忍恝視?此事曾欲定式,而未果焉。

    宗臣家婚需題給,自有舊典,近作度支之虛簿。

    繼自今申飭有司,復舊擧行。

    每於擧行後,度支則別單,外方則狀聞,又有不可不定式者,內而度支,外而諸道,每於歲首,搜訪宗裔之婚,則踰年葬不及時,者劃卽顧助,與歲饌文書,同爲修上,歲以爲常事分付。

    惟其抄考抄給之際,擧行事宜,令該曹,參酌磨鍊,論理知委。

    」 ○命前摠戎使李柱國,仍任。

     ○前縣監沈定鎭應旨上疏曰: 我殿下臨禦以來,乾綱日亢,臣道日卑,慫慂成風,言路杜塞。

    政急而刻,文勝而靡,災異無不有,而民生日以益困。

    隻計小利,隻務近功,其大振作、大奮發之事業,尙未之聞也。

    苟焉彌縫,今年如昨年,昨年如再昨年,則明年又明年之如今年,可知已。

    是豈但進言者之過耶?而殿下所自反也。

    夫三代之治,莫先於要。

    要者何也?曰修己也、曰得賢也、曰官人也。

    修己有道。

    古之善修己者,知其性命與形色,無非天與父母之身也,故兢兢乎不敢自私,洞洞乎不敢自有,無飮食之間違於天與父母。

    如是而積其誠、積其學,一於修己,則及其至也,可以貫幽明、徹顯微,而感動皇極之理也。

    故匹庶由之而爲修己,則曰至孝,曾子是也。

    帝王由之而爲修己,則曰大孝、達孝,舜、文、武是也。

    以殿下之孝,其修己也,必以皇天、與祖宗爲本,一念乎皇天,而無或自懈,一念乎祖宗,而無或自滿,動靜百爲,惟皇天、惟祖宗是聽,則殿下之身,實是皇天、祖宗之身,以之治皇天祖宗之民,則民胞物與,參贊化育,莫外乎是,而舜、文、武之聖,復見於今日,是在殿下矣。

    得賢有術。

    古之聖,莫不得賢而治,自三代而已然。

    爲今之計,莫如得賢。

    夫文章燀爀,若雷霆河漢,苟非其人,何補於治。

    口談性命,天花亂墜,周行卻立,瞬目揚眉,苟非其人,何補於治。

    改官名、易服色,依周禮而倣唐、虞,苟非其人,何補於治?上有聖人,下必有賢佐矣。

    殿下試虛心博訪,如渴之求飮,飢之爲食,則精誠所到,豈不感通?易曰:『雲從龍、風從虎。

    』是必然之理也。

    官人有方。

    古之官人也,如裁衣然,齊要袵領,各適其宜,後之官人也,則反是,故以一人之身,爲天官、爲地官、爲禮、爲兵、爲刑、爲工,豈有是也?今夫責農曰,曷不爲織?責車曰,曷不爲舟?多見其不相通也。

    殿下之用人,不幸而類是,故人人皆曰:『天下之官,我可爲也。

    』晏然自居,而不知愧。

    未或不先身而後國家,故廉恥日喪,風俗日薄,豈不寒心?繼自今當其官人也,問其知禮而處乎禮官,問其知兵而處乎兵官,問武問文,問經問藝,而各處乎其官,則人必自治其身,自治其業,而待上之用,雖其不用,自反而已,不敢生心於不可爲之官,然後官無虛位,人無濫叨也。

    修己爲先,得賢爲次,官人又其次。

    己未之修,賢不可得矣。

    賢未之得,人不可官矣。

    然修己得賢,官人相須,竝因而成是當務之急也。

    此三者,三代之治,具於斯盡矣。

    夫鄕約者,三代之遺意也。

    先正臣李珥鄕約,大較倣呂氏條目繁密,未易卒行。

    先正臣宋時烈、先正臣宋浚吉鄕約,比先正臣李珥鄕約,稍節約,然猶之難行。

    殿下試取而刪節之,酌其可行於今者而行之,則上易於法,下易於從。

    於是殿下自任以師道,內則,使大司成爲鄕約長,五部官爲副長,各部士夫之有德有行者,爲次長;外則,使八道道臣,爲八道鄕約長。

    三百六十州守宰及各州士夫之有德行者,一視內制而爲之,定著條式,則其效可占於始,奚待三二年哉?君志立而天下治者,非程子之言乎?夫至誠一心,以道自任,以聖人之訓,爲必可信。

    以先王之治,爲必可行者,此立志之基本也。

    精與志一純而不雜,如射者之懸鵠,不中不舍,如行者之趲程,不岐不止者,此立志之節度也。

    沛然利順而不礙,凝然持久而不速,如天地之悠遠,如江河之直瀉,如風雷之奮發,此立志之應驗也。

    有其基本,斯有節度矣。

    有其節度,斯有應驗矣。

    其理至著而不可誣也。

    苟非然者,天下之萬事,皆虛僞而止耳。

    顧安所着手乎?故曰欲做三代之治,惟在乎立志,此臣所以更爲尾陳焉。

     批曰:「見爾於冑筵挾冊之時矣,爾能應旨上章,三條陳勉,予當體察。

    末端事,倣古便今,可行無弊與否,依所請,令大司成論理,的確稟處。

    」 ○以徐有大爲左捕盜大將,韓光濟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11月4日 ○壬寅,司成蔡廷夏上疏曰: 養士之方,將以作成人才也。

    惟我東方,初置館學之時,文化未盛,列聖朝或以百人,或以數百者,其勢自不得不然,而非所以定其額數也。

    今我殿下,丕闡文敎,課製旬講,風動一世,四方遊學之士,于于然盈溢泮齋,猗歟盛哉。

    第其百數定限,適足以欲其入而閉其門。

    每當設科之際,一半棲遑於泮村,一半出入於食堂。

    蹤跡齟齬,意想愁沮。

    國家養士之道,固不當若是也。

    頃於七製時,殿下悶多士之徊徨,至詢百數久近之例。

    雖以伊時本館草記觀之,百數始於先朝壬戌年雲爾,則此非久遠之例,從可知矣。

    伏況先朝晩年,初無定限,或至數三百人之多乎?惟願殿下,亟改定額之命,以廣敎士之路焉。

    勸課之術,專係師儒長之委任責成,而近年以來,式月遞改,未嘗有一半歲久居之人,故試以今年通讀言之。

    歲色將窮,尙未行初抄,遐方通經之士,留連泮中,擧皆抑鬱,至於旬講,亦有名而無實。

    此豈觀課多士之義哉? 批曰:「食堂元額事,予意亦知其苟艱,而事屬先朝受敎,不敢輕易變改。

    然無定額,亦是先朝已例雲爾,則何以適從之爲穩,更令本館,詳考稟處。

    大司成久任事,爾言甚是,而近來數遞,實由於姑未得其人故耳。

    令政院,另飭銓曹,此後各別擇差。

    」 ○敎曰:「玆事,業欲提飭而未果。

    又因司成蔡廷夏疏思之,近來大司成陞試,則雖皆逐朔說行通讀,率不如期試取,緻令遐方經生,許久留滯,豈非貽弊之一端?今年正月以後,大司成中,隻試陞補,不試通讀人,竝從重推考,嚴飭本館,毋得踰限。

    如是申飭,而復踵前習,大司成難免重勘,以此知悉。

    」 ○禮曹以冬至陳賀稟旨。

    敎曰:「凡有水旱之警,朝賀輒行停免。

    今年嶠南諸邑風水之異,挽近所無,方切宵旰之憂。

    此雖應行之擧,有難如例設行。

    權停。

    」 11月5日 ○癸卯,晝講。

    仍行次對、輪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嶺南領運邊將,請依法聖群山例,仍作陞遷之窠。

    」從之。

    吏曹判書李衍祥啓言:「昌原升堂上窠,以端川換定堂下窠。

    」從之。

     ○以鄭尙淳爲禮曹判書,黃昇源爲成均館大司成。

     ○利川縣火,燒百餘戶。

    敎曰:「利川事,誠甚矜惻。

    許多被燒民戶,不可不別般顧助。

    況本縣,再昨年駐蹕之所,而被燒人家,又在館所咫尺之地雲,尤當另施恤典。

    卽令備局,參考前例,從優磨鍊。

    仍令本縣監,新臨分俵,使之星火結搆安接。

    從近當送宣傳官,憑其勤慢,一體嚴飭。

    」 11月6日 ○甲辰,敎曰:「夜漏已分,穉陽肇動,世所稱亞歲也。

    王者對時行令,無出仁政二字。

    先朝故事,小子敢不遵述?至日能垂綍,王心已可占,又是故相帖詞也。

    禁府、刑曹重囚外,時囚幷放送後以聞。

    各衙門、營門拘留之類,亦依舊例,死罪外幷令放送。

    」 11月7日 ○乙巳,召見京畿觀察使,敎曰:「催科方張,而被燒民戶,至於一百九十四戶之多。

    奠接區劃之方,日昨雖令備局,措辭行會,兼施恤典。

    此豈足爲救焚之資本?邑以畿輔咫尺之地,纔經駐蹕,凡係顧念之政,比他自別。

    況於焚蕩之餘,可知其缾罌之俱空。

    召問道臣民情,果以新還之難辦,爲目下繹騷之端雲。

    予料可謂不爽。

    今年諸道爲慮,副歲舊還,則特令停退,新還則必使準捧。

    而至若本邑,豈可無別般闊狹之政?利川縣被災民人當年還穀,特爲停退,卽令備局,分付該道,俾知朝家愍恤之意也。

    」 ○以沈念祖爲吏曹參議。

     11月9日 ○丁未,以林蓍喆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10日 ○戊申,召見纂輯堂上。

    上謂奉朝賀徐命膺曰:「世祖朝用郊天之禮,而此是大節文。

    卿則以爲天子之禮,不當載錄雲。

    大抵朝於皇朝,抑有萬曆前後之別,且國初以來,以雖有祖宗之稱,而皇朝不以爲禁。

    則至於郊天,此係祖宗朝故事,卿等商量損益裒輯,而不必爲嫌避也。

    」 11月11日 ○己酉,展拜于景慕宮。

     ○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西北武弁收用事,薦法猝難輕議。

    且有副末薦,擢至閫任者,不必更爲定制。

    出身及前銜參下,每都目,鄕一人調用初仕。

    參上前銜,則內自經僉,外至防閫,觀其身手、地處,次第陞遷事,請申飭兩銓。

    」從之。

     11月12日 ○庚戌,召見備局有司堂上,敎曰:「每當歲末,詢瘼問弊,近以爲常。

    貢市堂上及有司堂上,來詣本司,召緻貢市人,宣布軫恤之意,仍問所欲言之疾苦以聞。

    聞筵臣言,近來錢荒滋甚,難以貿販雲。

    旣聞之後,不可不問其弊源。

    以此意,一體宣問。

    且聞市廛蕭條,生理索然,未知何以而然,似此委折,亦皆一一詢問後草記。

    」 ○上聞廚院代捧之弊,敎曰:「玆事每欲提飭而未果,今則弊旣至此,尤不可不嚴立科條,痛加禁斷。

    故相閔文忠奏牘雲雲,豈非所謂逆覩者耶?大抵魚鮮代捧之際,從中作奸,奚特院屬爲然?皆是水剌間所屬用情之緻。

    非不欲査出尤無良者,刑配懲勵,而渠亦民也,事屬令前。

    且當藏刑,姑未處分,而前此提調,若能十分檢戢,安有是也?自明日監膳,稱子則釐正,奸弊則痛禁,從又無時廉探,如有現發之事,提調不但難免重勘。

    伊日進去薛裡中官,決杖遠配。

    飯監嚴刑,亦爲遠配,斷不饒貸。

    政院嚴飭,仍以傳敎書,付院璧,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如是下敎之後,內屬萬一有含憾貢人,故欲生事之弊,則當廉探,繩以重律,一體嚴飭。

    」 ○刑曹參議徐鼎修啓言:「摠廳還穀,爲都民一大痼弊。

    分糶之時,例以倉主人懸保出給,故京中無賴輩,招到閭巷稍實年少之人,締結保主人,受出多石。

    及其捧糴時,徵之父兄,侵其族黨。

    一人作好,十家被害。

    以此之故,都民之呼訴本曹者,項背相望。

    此弊若不痛革,則都民無以支過。

    矯捄之方,請下詢廟堂處之。

    」敎曰:「玆事,前後屢勤飭敎,而弊猶自在,今年甚於去年。

    倘不痛加懲治,難期掃祛舊習。

    所謂作好倉屬保主人輩,爾其待明朝開坐,嚴査取招,登對以奏,當從後嚴處,以謝平民,而雖以摠帥言之,明知其爲民弊,一任倉屬之手,緻有京中繹騷之端,難免溺職之責。

    當該摠戎使,捧現告從重推考。

    自明春,復有此奸弊,爾曹隨現嚴禁,亦令該廳無賴賭博之類,十分禁戢。

    仍以此意,知委坊曲,使一民無不識不聞之歎。

    此乃刑期無刑之義也。

    若收殺之政、矯捄之策,明日大臣與摠帥入侍,從長稟處。

    」 ○刑曹以平倉倉屬捧招啓。

    敎曰:「觀此各人等招辭,石數之多寡,原謀之誰某,幷姑捨是,投跡此臼,旣獲保主人三字之稱,無非亂民也。

    國穀,幻弄平民之誘惑,特其次第事耳。

    更又思之,所謂保主人,無非窮難自保,貧不聊生之徒,飢寒切身,糊口沒策,作此死中求生之計,如欲因犯,而原心足可哀也,非可怒也。

    今於屢招之下,幻弄也誘惑也種種,似此罪狀,亦不得全然牢諱。

    到此強別隨從,分輕重決處,無所不可。

    大抵平民、亂民,自予視之,均是民也。

    況所謂亂民,皆非本是亂民也。

    朝家制置,如彼其乖當,京城數裡之地,積穀萬包,而春糶、秋糴,一如外邑之例,蕞爾平倉一區,何以盡俵原數?如是之故,倉底不但爲寒乞兒之逋逃藪,從又害及城內之貧戶、富民,以此以彼,此法急速矯革,然後可除來後踵罹之弊。

    後日次對,摠使登對時,必以本倉還穀,分數移轉外邑一款,使之爛漫熟講後稟處。

    」 11月13日 ○辛亥,內醫院啓:「關東貢蔘甚劣,請該道臣罷職。

    」允之。

    敎曰:「曾聞關東貢蔘,無論臘等與春秋等應捧,各邑率皆徵之民間,而從以猾賈居中售奸,操縱取舍,肆行胸臆,旣射駔儈之利,更充谿壑之慾,東民之受病久矣。

    事係禦供,守令亦莫敢誰何,種種鄙瑣不正之橫歛名色,不一而足,愈往愈甚,重爲東民難支之端。

    以是朝家每念東民,恫若在己。

    今若更令改色封進,營邑勢將再徵民間,是誠有所不忍。

    且念臘藥所用,猶與湯劑所用差異,所捧臘蔘,今番特爲仍捧。

    」 ○敎曰:「名以禦藥所用,則事體不輕而重。

    以是之故,前此內局獻禦之物,如有不合,則雖係微物,封進官員,每皆被譴。

    乾鰒之餒敗十七邑守令,竝坐拿罷。

    乾果之腐朽三十邑守令,竝被置對,事在數十年前。

    俄者,內局草記,道臣請罷,不得不允許者,蓋出於遵古例,存事體之意,而未必欲仍以勘罪也。

    方伯遞易,在所審愼。

    況値歉歲又合軫念。

    江原監司金憙,以從重推考,捧傳旨。

    」 11月16日 ○甲寅,召見大臣、備局有司堂上、貢市堂上,上曰:「都民,卽國之根本;貢市,卽都民之資生也。

    目今市肆之間,生利蕭然,無貢不病,無廛不弊,予每以此關念,思所矯濟之方,而適因言端,有所詢及,卿等其果相與爛商,講得便宜否?」領議政徐命善曰:「臣所見渠輩所納情願,則其所雲雲,皆是行不得之事。

    雖不得一一從施,就其中最大者,方欲稟處矣。

    」上曰:「小民無知,智慮不能長遠,徒以目下事爲急故也。

    有何從長矯弊之道乎?」命善以弓角契、月課銃價、貢人毛匠、帽子廛、皮物廛弊瘼仰奏,命各該司釐正。

    又啓言:「錢荒事,目下救急之方,在於貢價之預下。

    請來頭一二等貢價,以純錢磨鍊,趁今上下。

    」上曰:「米貴則米可預下,錢荒則錢可預授。

    此豈非隨時便宜、交濟闊狹之政乎?聞惠堂則持難雲,而此等之時,不必膠守常年之例,而特敎許施,亦與自下擅許,大有異焉。

    依卿所奏,卽令擧行。

    」又啓言:「摠廳糶糴,量宜加分於十二邑,更以餘數,精抄保主人,均排擧行之外,更無他道。

    」上曰:「後日次對更稟。

    」 ○以具叙五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11月17日 ○乙卯,太白晝見。

     11月18日 ○丙辰,命弘文提學李命植,設柑製于泮宮。

    居首幼學金遇國直赴殿試。

    大司成黃昇源啓言:「通讀當設行,而關西儒生,以尹冕東疏中句語,爲引義之端,不肯應試。

    捨關西一道,設行通讀,有違法例矣。

    」敎曰:「渠輩敢以尹冕東疏語,有若引義者然,而不赴國試,豈有如許士習?此亦有關紀綱,奚但停擧而止?當嚴勘懲勵,首倡人,竝査實以聞。

    」 11月19日 ○丁巳,以鄭好仁爲漢城府判尹,吳載純爲弘文館副提學,李時秀爲議政府檢詳。

     ○敎曰:「所謂西儒事,奚但無嚴、無狀而已?大係國綱,此等之習,雖在朝紳,嶺海之典,猶是薄勘。

    況渠輩以遐土幺麿賤蹤,敢於才宣綸音之後,作此頑濫之擧,今日法紀,雖曰掃如,不料如彼其無餘地。

    渠輩之言,以兵議疏中一句語,謂引去之端雲者,尤不成說。

    況其疏中焉用雲雲,可謂渠輩準備語。

    渠輩若有羞惡之心,則勉所不勉,強所不強,固當務力於有用之地,而勿反拈出句語,有若引義者然,風習極爲駭痛。

    設使兵議疏中臚列,有萬倍於此者,因其疏,所下傳敎,何等諄複?則渠輩之若是跳踉,在本道爲亂法之民也。

    此而尋常處之,令無所施,法無所行,首倡人安州居安宅心、定州居盧璞、宋益憲、承信,一幷遠地定配。

    寄齋生十一人、學齋生九人,幷限己身停擧。

    枚擧批旨內辭意,列書姓名,謄關下送本道,令地方官,另意薰陶,俾知率敎之方,然後以文以武間,許令從事。

    其餘諸人,決是鶴唳風聲,隨群逐行之徒,於渠輩何足深誅。

    然而處分,反有怒蠅拔劍之嫌,皆令明日內應講於通讀,而赴講前招儒生立庭,以士習民俗之不當如是,喩譬開說。

    大抵京師爲表正之地,賢關卽首善之所,而渠輩不識無知,冒昧違越至此。

    疑或泛視,外邑何論?此批答一通,令政院成送,有旨下諭于西北監司。

    」 11月20日 ○戊午,次對。

     ○弘文館議諡。

    敎曰:「易名之典,事體至嚴且重。

    文任撰次其事,宗伯照訖其狀,始令玉署定諡,更許太常駁議,署經於兩司,勘當於政府。

    然後又自吏曹,備擬受點,設施之本意,顧不縝密乎?諡法之蕩然,縱曰非今斯今;諡望之夥然,可謂前無後無。

    取考本館謄錄,則已例無踰十數望單。

    唯今二十一望之勿論人之遠近、事之顯微,一時竝擬者,不但大係後弊,抑亦有屑名器,參坐館官,幷罷職。

    就中二本諡狀,有大叚欠敬處,又有誤書。

    莫重處照訖之制、署經之式,自今廢亦無妨。

    主事之臣,烏可免溺職之責?禮曹堂上、奉常寺正,亦竝罷職。

    」 ○贈諡判書任有後貞僖,贈判書趙旅貞節,贈左贊成金琂愍肅,贈瀛昌君沉靖僖,贈判書沈星鎭貞惠,贈判書李晩成忠肅,贈判書蔡以恒景憲,贈判書李廓忠剛,贈判書李聖龍惠靖,礪山君贈礪山君枋貞敏,贈判書李宗長武剛,贈判書趙聖復忠簡,贈寧堤君錫齡榮僖,贈左贊成李希建莊烈,贈判書洪啓迪忠簡,贈左贊成李弘述忠定,贈判書柳爀靖簡,贈判敦寧魚有龍靖憲,贈判書李莞剛毅。

     ○敎曰:「禦乘及仗馬鞍所入物種責納之際,列廛浮費,可以千萬計。

    向因詢瘼,知有是弊。

    此後廛民橫歛濫徵之事,竝行蠲除,以紓倒懸之苦。

    繼此矯捄之方,無出於自戶曹,就應入之物,較數歲之費,優定物力,直下本寺,使之措備,一倣尙方之擔當禦衣紬綿、絲枲,武庫之造獻禦用甲冑、筒箇之例矣。

    然則在市民爲大益,在本寺無所損。

    予則以爲一擧兩得雲爾。

    朝筵,本寺提調謂以無例,請令戶曹,自買物種,移送本寺,而勿使市民貿納』雲。

    竊恐此擧有傷國體,且關後弊。

    大抵凡係國用,毋論大小,除非設貢作契之物,則雖如一棗、一苽之微,輒令市廛覓貿,仍自戶曹給價,此不易之典也。

    今若自戶曹自買,則反有無例之嫌焉。

    提調之意,恨未到此也。

    戶曹官吏外,元無主管辦貿人之名色,雖欲自買,何向而取貿乎?該寺誠不欲遵用上所謂二司之例,必使戶曹貿納,曹中別置權易司,市易務,然後可以應此役。

    予之所惜者,國體也、後弊也。

    寧或失信於市民,反汗初令,決難準施。

    此請,創出新規。

    且念均是粧鞍之具,而象毛則但從該寺備用,又豈非旁照之一端乎?該寺提調,倘念此箇事理,必不待予言,而有所怳然矣。

    今則別無更問之端,依筵敎禦乘及仗馬鞍所入雜費,自戶曹輸送物種,該寺造納,著爲式。

    」 11月21日 ○己未,親試抄啓文臣。

     ○敎曰:「年年申飭,不啻諄複,而奸弊愈往愈甚。

    所謂內外氷庫官員,但委下吏之手,種種民弊,曾莫緻察。

    今年萬有一如前一毫貽弊,該官員豈非故犯?當嚴繩。

    自政院申飭,仍以此意知悉。

    京兆堂上,一依昨年例,凡厥弊端多岐,廉探隨現。

    小則科罪,大則草記。

    當部官員,亦皆預爲嚴飭,莫或犯科。

    」 ○領議政徐命善上箚曰: 贈判書李孟專諡號末望,卽仁顯壬後徽號,而因郞僚所報,始乃覺悟。

    贈判書金雲澤諡號副望,與國系十一世諱同字,故曾於故相臣宋寅明之諡,始命而旋改。

    此則臣嘗聞知,而抵緣臣精神索漠,未及釐正於赴衙之時。

    臣之隨處做錯,方俟嚴譴之遄下,而兩臣諡號,竝令本館,更爲議定,有不容已也。

     批曰:「兩臣諡望之一以諱字擬入,一以徽號字擬入,以至受點之境。

    當初館官之矇不照察,奚止踈滿而已?事未前有,合施重譴。

    參坐館官,竝削去仕版,以存事面。

    原望筒,令政院洗草。

     ○以金魯鎭爲禮曹判書。

     11月22日 ○庚申,行抄啓文臣親試。

     ○司僕寺以馬鞍事草記,上有不槪之敎。

    仍命太僕郞,先汰後拿,提調徐命善胥命。

    敎曰:「予本樣不嫺俗,專昧時措,早知本事究竟之如許,縱令有廢市撤廛之擧,豈或生意容喙於矯革二字乎?徑情一言,妄不自揆,救瘼而增其瘼,恤民而病吾民,其爲沒實失信,孰有大於是也?予誠瞠然左右顧,而秪覺騂顔汗背。

    在卿何有,在卿何有?安心勿待命。

    」 ○徐命善又胥命,敎曰:「何有於卿,何有於卿?卿之辭過矣。

    然卿必欲聞予蘊中之說乎?信爾君臣之間,貴相無隱,況在予若卿之際,烏可無一言?目今具僚之弊風痼習,殆成難醫者。

    一則彌縫,二則周章。

    掃是革是之責,望在承弼之地,奈之何近日事,有反是之歎也?予所竊爲卿慨咄,政在是耳。

    卿旣勉回初志,請自該寺擔着,凡係救瘼而便民,寧容有名而無實?且念卿大官也,自大官視之曰該寺,曰列廛,均是卿度內事也。

    豈有彼我厚薄之殊耶?然而必委廛人而徵出,固拒寺屬之主管,予恐外人之不識卿本心者,或以卿有偏係之病雲爾。

    抑予又莫曉者,昨下定式之敎,果有窒礙之端,爭之難之,卒歸爛漫,實合籲咈之義,而一啓、二啓,無甚別白,事雖將順,弊乃因仍。

    此則又關國體也。

    朝筵雲雲,諒非獲已。

    玆布至意,更冀安心,申複之諭,丁寧而聽,勿待命,仍受命召。

    見今風寒,挽近所無,調將之餘,恐有觸冒之慮,夜深前還第。

    」 11月25日 ○癸亥,次對。

     11月27日 ○乙醜,親試抄啓文臣課講。

     ○漢城府啓言:「左捕廳校卒,狼藉犯屠於本廳之內,被捉於禁吏。

    捕將徐有大,謂以佩符之校,不可捉去。

    屠牛,乃賊物許給雲。

    屢度往復,終不起送。

    大將推考,該捕校照律爲宜。

    」敎曰:「近來凡有官守者,事事以無痕爲妙方,卽目下難矯之弊俗。

    卿府之按法草記、該廳之引例持難,不害爲各有可觀。

    然牛可還主,故令屠食。

    捕將推考,儘是許給之物,則似無移罪於捕校之端。

    更加探察,明有私屠之跡,該捕校卒,依草記照法勘處。

    」 11月28日 ○丙寅,敎曰:「廟宮五享,今年皆未躬祼,情禮缺然。

    以此之故,社壇春秋享、南殿時享,亦未親行。

    臘日諸太廟展拜,省牲、省器,仍詣社壇省牲,次詣永禧殿,親行臘享祭。

    太廟一未親享,故本宮享祀,每命攝儀。

    南殿,旣行酌獻,且與大祭有異。

    本宮酌獻禮,當於歲前,蔔日行禮,該房知悉。

    」 ○敎曰:「適閱故事,奉覽九月山城三聖祠重修時,先朝傳敎,其時禮堂奉審後,設置與否,令本道道臣,問于本縣,詳悉狀聞。

    因此思之,平壤崇寧殿,業欲遣官緻祭,而未果矣。

    況在先朝,因三聖祠事,有令道臣緻祭之敎,此亦追述之一事。

    香祝下送,令道臣,蔔日緻祭後狀聞。

    」 11月29日 ○丁卯,敎曰:「向來所下求言綸音,諸道祗受,狀啓結語,必是錯看辭意而然者。

    自監、兵、水使,至于守令、邊將,凡係邑弊、民隱,俾各應旨陳聞,雖在韋布之微,苟有所見,亦皆許令應旨。

    而諸道狀辭,但曰曉諭坊曲韋布雲雲,大非求助之本意。

    更自政院,以此意下諭諸道。

    若是申飭,而無一人應旨,則當初求言之擧,隻歸無實,不言之責,在所難免。

    竝以此意,下諭。

    」 ○竹山幼學樸聖素應旨上疏曰: 民田給災,副尹者主張,而逐年新差。

    納賂圖占,陳田蹯驗,渠獨爲之,可給五六七八負之處,則不過以把束懸錄,及其作夫出送,稱以乞負,無名虛負,倍倍加出。

    上自鄕廳,下至官隷面任輩,所給情債,動至十餘結之多,則主事者之所食,據此可知。

    然則朝家所給之災,民得以蒙惠乎?軍政之白骨、黃口之弊,累勤聖慮,而猂校族屬,俱免良役,奸鄕隣裡,皆免軍丁。

    宰相墓直,投托者多免,校任奴輩閑遊者無數。

    有限人丁,若是隱匿,逃故充定之時,白骨、黃口之簽,烏可免乎?至於糶糴之政,守令之犯分,倉色之逋欠,奸鄕之都給,面任之虛戶,皆是朝家之所禁。

    而犯分一事,繡衣之廉探,上營之紏察,自可綻露,而至若下輩之偸出,專由於庫門之數開。

    面任之虛戶,都出於富民之漏糴,而倉色、面任,互相締結,借手弄奸,闖其負穀紛踏之時,偸出多石,及其還納也,面面動鈴,家家求乞,專以空殼,充數入庫,方其分給也,民納精實者,吏輩食之,則小民所食及種子,專以虛殼給之,其爲冤憤當如何哉?學宮者,風化之所關,禮義之相先,而專以出沒場市,討酒閭裡,魚魯無分,菽麥不辨者,掌是任。

    朝家劃給之物,足以奉聖祀、供士類,而所謂齋任者,若有一椽一瓦之可改者,則張皇大談,請得願納。

    所謂願納,從民願納錢二十兩,一生免役者也。

    一年二次,每捧願納,願納者亦絶無而堇有。

    然而多出校隷,家有一犢,則稱以富民,白地勒捧,傾家破業,納而後已。

    或有官家之禁斷,鄕黨之是非,則至以鄕會關通等說,藉重恐喝,不過數十金容易可辦之事,必請數百兩財。

    此等財力,旣非官家所出,又非校中所辦,而皆自願納中出。

    無告殘民,何以支保乎?臣意則創立通判一窠,自鄕中,博採公議,擇其博識能文之士,薦于本邑,本邑試其才識文藝,升之監營,監營升之太學,太學試才,一如本邑之例,而後因爲上聞,假以通判之名,許以馳啓之路,委任校中凡事,使爲士林領袖。

    所謂願納與害民之事,一切革罷,則校弊自可杜矣。

    糴政,則前期分給,分給冊子,勿滿一戶,一依統記,分爲大中小三等,定爲五家統。

    一戶所受,限以三鬥,則一統所掌,合爲一斛。

    使其統首都受,各分統戶。

    一年所給,定以十等,則頻數來往,亦涉妨農,春三朔所受者,則歲首以三斛出給統首。

    夏三朔所受者,夏初亦如之。

    其餘四等,都給於麥嶺,永爲定式,則庫無數開之弊,民無頻入之勞。

    開庫出穀之際,勿使官隷、面任輩幹預,隻使統首輩,親入負出,固鎖印封。

    廉察邑底,如有幹犯者,一一推還,嚴刑懲勵。

    此法一立,則積年痼弊,漸次可祛田政,則給災時勿任副尹,使其田夫,各自報陳。

    守令逐坪親審,隨陳懸災,預爲傳令,則大小民元負外加出之弊,自可矯矣。

    軍政則限十年帳籍及各所保案,一一搜考,則鄕所之所匿,將校之所隱,自可綻露,墓直之投托,保直之閑遊,亦可搜出。

    白骨、黃口之代,綽綽有餘矣。

    凡此數條,雖若煩瑣,其爲民害,則亦爲傷和召災之端。

    伏願殿下,勿以事細而忽焉。

    至若官府得失,閭裡減否,事關上聞者,亦使通判書啓,則貪官汚吏,知所畏矣。

    頑民土豪,知所懲矣。

    文風丕振,氓俗歸厚,豈不偉哉。

     批曰:「爾以鄕曲儒生,猶能挺身應旨,予甚嘉尙。

    乃若糴政之紊亂、田政之混糅、軍政之淆雜,實係小民難支之大端。

    所謂傷和召災雲雲,儘非虛語。

    朝家之宵旰一念,每在於是。

    更令廟堂,措辭嚴飭。

    各道校院之弊,亦令廟堂,明日次對,裁處。

    」 ○萬頃幼學李復性,應旨上疏曰: 萬頃,湖南鬥小之邑也。

    南西北三面,濱於大海,潮汐之驅,便同洚水之患。

    往往海溢,浪勢所觸,醎氣所侵,仍歸荒廢,昔之田野,今作魚蟹之窟,古之民居,半入蘆葦之場。

    疆土之經界有限,而海濤之衝壞無窮,故田結之損失,已過半,而民戶之隨縮,亦如田結。

    以此推之,卽今餘存之田,土亦將漸歸於浦落潮生,而無復有耕播生穀之土矣。

    旣無田土,則民安所食土而資生。

    又無居民,則邑何以依賴而成樣乎?況於昨年,特設兼營將於本邑地方,古羣山,以一島之六百民戶,全付於僉使。

    又於今年,二次海溢,羣坪一面百餘民戶,盡爲漂陷,而民雖不死,無地可居。

    本邑之殘,則殆無餘地矣。

    然而旣有其邑,則必有邑役,故內而京衙、各司,外而諸營、列鎭,大小責應,凡係公用,皆出於民與田結,而田結之減縮,旣如是;民戶之損失,又如是。

    故環湖南五十三州民役之煩重,未有如本縣之甚者也。

    粵在萬曆庚申,以歲飢民散,革罷本縣,始附金堤,後屬全州。

    至於萬曆丁醜,因巡撫使書啓,始爲復設。

    至今數百年來,其所凋弊,又有甚於曾前革廢之時。

    今若地不加闢,民不加聚,而以其煩重之徭役,一向驅策於餘民,則其將土盡民散,畢竟無邑而後已。

    言念及此,寧不哀痛哉?惟其變通之道,必於隣近大邑,割出數面,附於本縣,然後方可爲蘇殘祛瘼之策,而京畿之陰竹,邑力至殘,故以忠州二面,移附陰竹,此則先大王,因繡衣書啓,而特爲處分者也。

    惟我本縣之殘弊,有甚於陰竹,則朝家一視之仁,何可異同於彼此乎?隣邑之與本縣接界者,卽金堤郡也。

    金堤之地方,爲十八面,而民戶與田結,幷爲七千有餘,則雖以一二面割出,不足有無於彼郡也。

    且其延陽、馬川二面,距本縣爲五裡十裡,而民戶亦至六百有餘。

    則此與古羣山所失之戶數,相當矣。

    今若以延陽、馬川二面,劃付於本縣,則眞所謂:『楚人失之,楚人得之。

    』而顧此垂盡之邑,可得以成樣。

    玆豈非裒多益寡之政乎? 批曰:「事係邑弊民瘼,下廟堂稟處。

    」 11月30日 ○戊辰,太白晝見。

     ○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竹山儒生樸聖素,疏論學宮齋任願納之弊,請得通判一窠,自鄕中次次陞遷雲。

    願納之弊,令道臣査櫛申飭。

    通判設置,有難輕議。

    請置之。

    萬頃儒生李復性上疏,有令廟堂稟處之命,而割地分民,大係更張,有難以邑子之疏籲,遽然許施。

    令道臣,論理啓聞後稟處。

    」從之。

     十二月 12月1日 ○己巳朔,禦仁政殿,親押永禧殿臘享祝。

    敎曰:「近來百隷雖曰怠慢,將臣與庶僚自別。

    身爲別雲劍,日出後出宮,不能及期進參。

    將臣若此,士卒之期會不進,何以勘科?此亦大關紀綱,別雲劍李敬懋,罷職。

    」 ○仍任前奎章直閣金載瓚。

     ○特賜摠府入直堂上箭竹。

    以執奏掖隷,醉敺門卒之罪也。

     12月2日 ○庚午,展拜宗廟永寧殿,省器省牲。

    次詣社稷,省器省牲。

    仍詣永禧殿展謁,還宿齋殿,禦宗廟齋殿。

    敎曰:「兩司,卽執法之地,而改服之際,兩司吏隷數十餘人,敢於咫尺之地,偃然覘視,少無顧忌,事極駭然。

    令兵曹問名,下攸司科治,參班兩司長官,下義禁府推考。

    」 ○命前禦營大將李昌運仍任。

     ○禦永禧殿齋殿。

    敎曰:「本殿誌,庚午以後未克續撰,伊後儀文之因是曠缺,豈非欠事?令禮曹參議柳義養,撰次以進。

    」 ○上以英廟禦製,示隨駕大臣、閣臣、承史、文任諸臣,敎曰:「此卽先大王戊辰年幸此殿時禦製也。

    其後寒食祭親享時,予隨駕陪享,今於十七年之後,予則行本殿享事,愴慕尤切。

    欲賡韻宸章,以寓追慕之微誠,諸臣賡進。

    」英廟禦製曰: 重禮順成。

    邦慶新,幸深日吉又良辰。

    此時小子中心喜,他日冕衣侍榻親。

    禦製賡韻小序曰:「昔在我寧考乙酉寒食日,享于南殿,小子陪祭,行亞獻,今於十七年之後,躬薦臘享,前夕齋居,不任感慕之誠,恭和壁上禦製詩韻,時小子踐阼之五載辛醜也。

    」 詩曰:「十年前事怳如新,南殿伸誠又此辰。

    小子敢言能繼述,先王八耋享猶親。

     ○敎曰:「本殿事體莫重,而殿官隻有二人,故五日奉審、朔望焚香,如値有故,難保其若禮擧行,其爲褻慢,孰大於是?假官之以忠義權差者,又屬欠敬。

    此後奉審焚香等節,十分惕念,無或違式,而假官,則以成均館官員差定。

    六曹假郞、尙瑞假官,尙有啓稟,或有口傳之擧。

    本殿假官差出,自禮曹草記。

    」仍令吏曹口傳啓下,定式施行。

     ○敎曰:「出納禦眞之際,展軸開櫃,助擧傳捧,決非入直殿司一人獨可周旋之事。

    以此之故,守僕輩,每多擧行。

    祭物陳設時,忠義之進止,年前旣因先朝特敎,至今遵用。

    況此至重至敬之事乎?文昭殿監,又是傍照之襯例,繼今爲始,守僕一窠姑減,而差出殿監一人,帽帶供職。

    如是定式,本殿守僕,必以自中,有家閥能解事人差定。

    此後本殿守僕,自政院取才,備三望入啓受點,而本殿志及《五禮儀》能講,然後擬望。

    根派子枝,懸註入啓,定式施行。

    」仍令載之本院故事。

     ○兵曹判書李性源啓言:「本殿入直,事體至重。

    部將金允國外,皆以便服出入雲,前後入直部將,竝拿處。

    」從之。

    仍敎曰:「金允國,渠以嶺外武夫,許多人中,獨能奉法者,不但可尙。

    此等人,須有嘉奬之擧,然後可以爲勸懲,特爲出六調用。

    」 ○以李??爲司憲府大司憲,旋遞,以李衍祥代之。

    丁範祖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3日 ○辛未,行永禧殿,臘享。

     ○上回鑾至宗廟洞口,下輦拱立,命承旨進詣廟門內,奉審臘享儀節。

    奉審承旨回奏後,還宮。

     ○以鄭民始爲吏曹判書,李衍祥爲戶曹判書,洪樂性爲判義禁府事。

     12月4日 ○壬申,太白晝見。

     ○命前禁衛大將李敬懋仍任。

     ○吏曹判書鄭民始違召。

    敎曰:「除拜之在於是日,予意人孰不知?大抵距乙未,今纔七年,而世事屢變,存者無幾,感古撫今,不覺鼻酸。

    然予曲諒之意,豈欲置之睢盱之場?而已經度支,無異階梯職,況在重臣處義,豈嫌燥濕?日事違召,無意行公,吏曹判書鄭民始,從重推考,更卽牌招。

    」 ○以宋文載爲司憲府大司憲,旋遞以趙?代之。

    趙尙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近日言官,以不言爲主,而日昨一玉堂之遮路發啓,伊時擧措,極爲嘉歎。

    校理尹?,四品職調用。

    肅敬之地,皂隷之作黨攔入,已係國法,而況於自上更衣之時,環立帳外,窺視指點,往來絡繹。

    身在論思之列,聞有是事,則縱不請罪,固宜驚怪之不暇,而僚員請對之時,他館官皆不知去處,擅離班次,紀綱所在,烏可無罰乎?當該館官,一竝罷職不敍。

    」上在太室,校理尹?請參班,兩司譴削,而諸玉堂未及同請故也。

     ○削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金海柱職,以四邊將殿最,不書等第也。

     12月5日 ○癸酉,敎曰:「近日所謂政格,不用文跡,但從口傳,流來故常,率多歸之弁髦。

    雖以曾經銓郞之擬望騎郞事言之,政曹隻憑政吏之言,謂以古無是事。

    政吏之不嫺典故,無足爲怪,政官之到底昧昧,殊極寒心。

    玆事不但詳載古人章箚或狀誌,且於日前,詢及大臣,大臣之言,亦若予言。

    此後則另飭銓曹,凡係無文跡之事,無得以口傳援用。

    」 12月6日 ○甲戌,太白晝見。

     ○次對。

    飭檀君、箕子、新羅、高句麗、百濟、高麗始祖諸王陵修改之節。

     ○備邊司進諸道馬兵都試節目。

    〈節目。

    軍制之有馬步,如車輪、鳥翼,不可偏廢,而近來馬兵之不成貌樣殆甚,步卒之僅編行伍,富強者謀避,疲殘者苟充。

    此專由於立馬、開裝之積費辛苦,而出身拔賤之無一階梯故也。

    惟我聖上克軫詰戎之政,思得賈勇之方,俯詢矯捄之策于八道道臣、帥臣。

    其所論列上聞,率多牴啎難行,而至若設都試取幾人,請直赴差軍任,純然僉同,如出一口。

    蓋其科名開展抱之路,將領占超遷之榮,可使萬人而爭赴,非止一時之慰悅而已也。

    旣又命各陳其試取規模,則守摠兩營,與關北略相髣髴。

    嶺湖諸路,比東西亦自參差。

    甚非所以均齊方正之道,自本司參互各項之已例,酌定通行之恒式,作爲節目,開錄于左,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初抄規矩,柳葉箭一巡三矢得中者,許赴都試,日字各其邑九月內擇定試取,修報都試所。

    一,都試規矩,柳葉箭一巡二矢,片箭一巡一矢,騎篘一巡二矢,三技中二技入格者,始許計書優等比較,以騎篘爲之,而日字十月內擇定試取修啓,若値行操之年,則量宜進退。

    一,都試處所,守禦廳、摠戎廳,設行於各其京廳,而如値行操之時,則設行於行操處,兩兵使所在處。

    慶尙之左右道、鹹鏡之南北關,各其兵使自當分管擧行,而單兵使所在處,監營兵營,分營擧行。

    洪忠道則右道監營主掌、左道兵營主掌、全羅道則蘆嶺以北,監營主掌,蘆嶺以南,兵營主掌。

    平安道則淸南監營主掌,淸北兵營主掌,各從道裡便近而試取。

    黃海道幅圓旣小,且目前,本有武學都試,而付之兵營,今番依前擧行。

    江原道旣無兵使。

    自監營專管擧行。

    一,巡營屬馬兵,一體許赴都試。

    監營、兵營分營處付之。

    監營兩兵使分營處付之。

    附近兵營,黃海道付之兵營,江原道付之監營。

    一時任馬兵別將及哨官、旗牌官若是。

    閑良則一體許赴。

    一,平安、鹹鏡兩道各鎭堡馬兵,一體許赴一馬兵。

    雜色中公私賤,勿爲許赴。

    一,貫革長廣尺數及篘人排立步數,一依武科別試例施行。

    一都試額數取三人,優等一人,狀請直赴殿試,仍差該邑相當軍任,之次一人,狀請直赴會試,仍差相當軍任,又之次一人,陞差相當軍任,已經之任,竝次次陞付後,開錄啓聞。

    一,馬兵中如有募人代射之事,閑散中有換名橫占之類,有所現發,則犯者依本律決杖一百後,限己身邊遠充軍。

    該守令狀聞論罪,此外毋論初抄都試,如有弄奸現捉者,則犯者及差備官,亦依科場用情律施行。

    一,近來法禁漸弛,奸竇層生,雖以別驍、別武、選武、勸武等都試言之,毋論柳葉箭、片箭、騎芻,稱以沒技,虛實相蒙,年復年來,厥數夥然。

    今此都試優等之類,亦安保其必無此弊乎?如或周遮彌縫,不能現捉,來頭殿試時,緻有奸狀綻露之事,則犯者自有當律,而主試監兵使,嚴加重繩,參試官及差備官,亦以科場用情律論勘。

    一,都試時參試官、差備官,依守禦廳、摠戎廳別驍士試取例,平安道依別武士試取時例。

    鹹鏡道依親騎衛試取時例擧行。

    其餘五道,依選武軍官試取時例擧行。

    一,優等直赴,之次陞遷,之代自各該邑抄擇,閑遊人中富實壯健者,隨闕塡充,絶勿責代於直赴及陞遷者。

    一,沒技人西北他都試,例有直赴之請,今此馬兵都試,係是特恩,直赴額數,不宜過濫,不得與優等人,一體擧論,而其在勸懲之道,亦不可無優恤之典,一依西之別武士、北之親騎衛等試之次例,各自共營從優施賞。

    一,黃海道武學都試,在前合設於別武士都試,通計矢數,隻取優等一人,而沒技人隨其所出,竝請直赴矣。

    今則都試旣已別設,而各取優等一人,武學中沒技人,直赴一款,置之依他道例,以論賞施行。

    一,今此都試,旣出激勸之意。

    馬兵人等煙戶及各項雜役,一竝勿侵。

    一,當年都試,若値監兵使有故,不得設行,則過去年條勿施,壬寅十月因傳敎添入條。

    一,三技規矩,旣未準二技,則殿試會試直赴,雖不得擧論,竝與將官陞付而勿施,有非慰悅軍情之意,此後居首人未準二技之式,特爲依傳敎陞付,將官仍爲措辭啓聞。

    〉 ○掌令金東稷上疏曰: 守令數遞,實爲生民之痼弊,而其中侍從之窠尤甚。

    是以守令之視政堂,無異逆旅傳舍,吏民之視守令,殆同五日京兆。

    每多姑息之政,絶無長遠之規,故官民之間,情志不孚。

    去留之際,百弊俱生,定爲法式,除非下考罷黜之外,三年之前,切勿內移。

    若侍從之人,難於久外,則通融文、蔭、武,皆得輪回交遞。

    今番雖有侍從之數遞,後等亦有武蔭之久任矣。

    下臣此議,從便施行焉。

    登進賢才,今日之急務。

    曩者聖上深軫求賢之誠,或恐草野抱才之士,虛老無聞,屢下綸音,飭諸道薦進,令銓曹檢擬,而至于今日,徒爲文具,亦無實效,何者道臣,初不緻力於擇人,銓官隻是循例而備望,是豈求賢緻用之實政乎?臣愚以爲:道薦除職者,殿下特爲引見,咨訪治道,果是賢才,則各以其器進用,或無才術,則退斥而罰其薦主。

    若是則所薦必得其人矣。

    昔者明廟,招緻曺植、李恒、南彥經、韓脩、成運等諸人,訪以治道,由是士皆聳動,擧得其人,人才之盛,菀然於當世。

    今亦依祖宗朝故事,召見考試,則賢才可以登進矣。

     批曰:「侍從守令久任事,爾言甚當,予意亦然。

    另飭銓曹,今後毋得續續啓請內移。

    內移之頻數,豈眞乏擬而然?尾附文窠交差蔭武事,事係官方變通,下廟堂,與銓曹相議,劃一稟處。

    道薦初仕人招見考試事,試有多般,雖不試以科體文字,豈無可試之方也?然以薦授職,近來絶罕,是予之爲悶。

     12月7日 ○乙亥,召見校正諸臣。

    閣臣沈念祖、兵曹參判鄭昌聖,承命校正《日省錄》。

    命昌聖逐卷讀奏,念祖看詳凡例。

    上曰:「自予沖年,先大王逐日勸課,每講一書畢,繼讀他書,則使之溫繹已講之書,課講與兼讀,皆有一定番數,自爲程式。

    雖於多事之時,未或廢卻矣。

    」上問近日錢荒之弊。

    昌聖曰:「朝家節用,而有司告乏,臣實不知其故也。

    」上曰:「自予臨禦以來,兩殿誕辰,應例內入之外,無一分內入物種,於度支經費,各宮免稅之出給度支者,又爲累萬結,經費之不足,猶復如此,則予嘗怪之。

    近聞度支銀路漸艱,從前之以銀支用者,皆以錢代給,故其數倍入雲。

    是亦似然矣。

    以內需司言之,此雖非經費,亦何異於卿等俸祿耶?予意如此,故空費無名之用,終是不安於心,初無分錢、尺布之濫用者。

    近則留儲,比前充溢。

    水旱、盜賊,有國之所未可必無者,稍待所儲之增多,欲以出給度支,以助經費之不足矣。

    」 12月8日 ○丙子,行抄啓文臣親試。

     ○敎曰:「毋論文武,名以士夫,皆懷懲毖之心,寧有他慮?如內乘之來詣閤門,取稟調馬,宣傳官之巡牌、番牌,請出請納,惟此數事,直與中官對語,末弊不可不念。

    此後內乘、宣傳官,詣閤門,使司謁轉稟中官,如是定式,而或有襲謬之擧,犯者直以私交中官之律論。

    令該寺、該廳,將此傳敎,書揭壁上,遵以行之。

    」 12月9日 ○丁醜,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掌令金東稷,疏論守令數遞之弊,文蔭武輪回交遞,而續續更張。

    徒煩銷刻之嫌,反不如仍舊貫之爲愈,請置之。

    侍從、守令、臺臣,旣請勿爲數遞,請以十五朔爲限,從之。

    」敎曰:「此後侍從、守令內擬時,朔數望筒懸註。

    其他文蔭武守令內移外遷者,朔數亦懸註入啓。

    西銓外職,準此懸註。

    」 ○命蔔相。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今日蔔相,固當先行於次對之前,而臣有私義之難安者,欲爲稟定,遲待入侍矣。

    臣兄之名,在於前望,而溯考舊例,則或有拔望者,或有書入者,曾無一定之規。

    枚蔔體重,有不容任自去就,故敢此仰達矣。

    」敎曰:「相望,事體與他自別,豈可以親嫌拔之乎?依前望單子書入。

    」蔔相〈奉朝賀金緻仁、領中樞金尙喆、領敦寧李溵、判中樞鄭存謙、鄭弘淳、李徽之、奉朝賀徐命膺。

    〉以李徽之爲議政府右議政。

     ○京畿觀察使李亨逵上疏曰: 道內有一二關防,可以變通。

    其一,喬桐依前仍置水使事也。

    臣於秋巡,到通津,登文殊山城,沁都外郭,在海水中央,鎭堡聯絡,星羅綦錯。

    喬桐處於其北,前控三南,後扼兩西,實爲沁都之門戶,京師之保障。

    其所設置水軍節度,仍兼三道統禦者,其施措規模,諒非偶然矣。

    一自移屬於沁都之後,不過假號防營,而不得自主號令,若當緩急,則不得不領舟師,而受節制於沁都。

    不但往來奔走之際,已失隨機應變之策,其在控衛蔽遮之道,亦非輔車相倚之勢。

    而本府軍伍,盡屬沁都,每於水操之時,千餘名校卒,往赴沁都也,一人糗糧之費,少不下四五兩之錢。

    彈丸小島,生理絶艱,民安得不窮且怨也?近聞島民鹹曰:『統禦營,雖難復舊,獨鎭將若許設置,則可除赴操之弊,而庶有奠居之望雲。

    論其民情,則曲折之易知如此。

    若於喬桐,單設水使,使之自主號令,與沁都相爲掎角,海防增重,而民情胥悅矣。

    其一,卽坡州防禦,依前還設長湍事也。

    西北諸處防營,專出備西北之計,則長湍,卽畿西第一要衝,東衛神京,西控松都,南爲沁都之聲援,北作白峙之門戶,寔是右輔最緊切處。

    語其地勢,則西北大路之外,又有間路二條。

    自江邊潛越陽德、孟山,迤過谷山、遂安,抵于本府之所謂高浪浦,不過四百餘裡。

    北自六鎭,直走三防谷、楸柯嶺,而出於平康、伊川之間,達于高浪浦,又不過三百餘裡。

    語其兵民,則地方旣甚廣闊,人摠又復夥多,武技不患不精鍊,軍卒不患不充額。

    且措置年久,制度已成,脫有緩急,可以朝徵夕發。

    戊申之變,亟赴師期,嚴陳竹山,是其驗耳。

    噫!彼坡州之所倚而爲恃者,卽一衣帶水一彈丸城而已。

    沿江淺灘,多有揭厲處,外由坡州,直達京城,則烏在其方鎭守備之意也?且本牧,地狹人少,設營以後,各邑軍保,擧皆移屬,而猶且不贍,苟且簽額矣。

    一自坡州之移營,常賑穀五百石,逐年劃給,以作校卒給代之資,到今十有八年,消融賑穀不知其爲幾許?則上所陳關防之地勢,兵民之便否,不待知者,可以卞別,而目下經費之耗縮,又不可不恤。

    若於長湍,依前還設防禦使,地理無失,軍制有恃,公穀不耗,則其得失,亦恐不趐較然矣。

     批曰:「首先應旨,予庸嘉乃。

    所陳二件事,從施間,許令廟堂裁處。

    」 12月10日 ○戊寅,太白晝見。

     ○禦涵仁亭,親押景慕宮酌獻禮祝。

     ○召見閣臣,上曰:「李秉模向時事,殆近於心病矣。

    然丙申正月之疏樹立,誠不少也。

    」沈念祖等曰:「其爲人多疑過愼,故畢竟誤着如是矣。

    」上曰:「乞退之疏,且置之,承旨之爲華顯,昨昧而今覺雲者,萬萬怪駭。

    故其時堂疏批答中,下語有近於迫切者,而古有一名相,亦嘗得此等題目於進退之際,畢竟無害於晉庸,故置之,而今旣洗拂,則此句語抹去好矣。

    」仍命同副承旨李秉模入侍,上謂秉模曰:「今則不以華顯爲嫌乎?向來處分時,句語已抹去。

    吾旣如此,爾亦何有於懷乎?」上曰:「如同副才華者,自中不多有也。

    」鄭志儉曰:「文學才猷,當爲第一矣。

    」上曰:「洪良浩之文,果何如?」志儉曰:「表箋、詩文,皆善爲之,外間公議,則與李福源爲伯仲矣。

    」上曰:「繼此兩人者,亦不易矣。

    」 12月11日 ○己卯,行酌獻禮于景慕宮。

    禮畢,出大門外,駐輦通廣處,命戶曹判書李衍祥、惠廳堂上鄭民始、漢城判尹鄭好仁、訓鍊大將具善復、兵曹判書李性源進前,詢問宮底民家募入及措置事目,晩還宮。

     ○以李??爲司憲府大司憲。

     ○修撰李鼎揆上疏曰: 臣先祖臣彥迪,適當中廟求言之日,書陳一疏,而卽一綱而十目也。

    人君修省之方、民國治安之策,無不備具,中廟大加稱賞,諭之以雖古之眞德秀,無以加之。

    昭載遺集,尙在本署,敢以臣先祖之言,爲殿下更陳。

    伏願殿下,以中廟虛納之盛意,特命一進先祖臣此疏,以備淸燕中睿覽焉。

    臣於承召之日,路中見一士人,抱血袴泣過者,怪而問之,則卽鹹昌蔡姓人也。

    其弟爲本倅之所捉囚,一笞四十,二笞三十,期於必殺,酷杖至此。

    當此藏刑之日,若是濫酷,已極無嚴,而況聞其政治,則毋論吏民,笞撻之際,必見血而後已,一境嗷嗷,人皆重足雲。

    如此殘忍不法之人,不可置之字牧之任。

    臣謂鹹昌縣監樸光晦,亟施譴削之典。

     批曰:「應旨對章,殊甚嘉乃。

    先正遺集,在於座側,方欲更閱,要作需用之資。

    樸光晦事,旣曰目覩,難諉風傳。

    雖非藏刑之日,典則刊布未幾,有此所犯,可謂驚駭。

    又是士人,則自有三尺之律,其在重獄體之道,不可遽然決折,所請姑先依施。

    令該府拿來,以爾疏發問目,嚴問取招。

    」 ○敎曰:「近來動駕不成樣,百隷雖曰怠慢,而然享事事體,何等莫重?而向於南殿陪享,業欲處分而未果,至于今日,殆有甚焉,近百軍職參班,未滿十數,寧有如許紀綱?篤老人及衆所共知實病外,東西班正卿以下,無端懸病人,一竝罷職。

    堂上三品以下,竝施先罷後拿。

    」 12月12日 ○庚辰,以李??爲司憲府大司憲。

     12月13日 ○辛巳,召見戶曹判書李衍祥、惠廳堂上鄭民始、漢城判尹鄭好仁、訓鍊大將具善復,以景慕宮宮底,聞曠處民戶募入及三軍門戶惠廳直房建置事,下詢于諸臣。

    材木取用於禁衛營,物力區劃於各該營,仍令訓鍊大將,主管營造。

    善復啓言:「今將募民,如無所利,則應募者,恐不多。

    惠化門入來魚駄、布商,皆令聚接於此,使新募之民,得有所蒙利。

    」從之。

     12月14日 ○壬午,敎曰:「今之次對,卽古之常參也。

    諸宰之爲應常參官者,自無所妨,而或有時服進參之例,或於門外,待拜禮陞殿。

    俱無意義。

    此後若於常參日,兼行次對,則備堂竝參西行之意,分付本司及該曹,仍自政院,添付圖式。

    」 ○敎曰:「近來閽禁解弛無餘地,每令摘奸,無日不被捉。

    至於今日,則所現捉,雖至十餘人,比昨與再昨,可謂十分一,而旣從三令之意,更準三日之限,今始下敎矣。

    入直當該堂上遞差,郞官拿處。

    職在本兵之長,雖在家,而若能每每察飭,安有是也?事事惟以無言爲主,緻使闕門,有攔入之擧,兵曹判書李性源,推考。

    」 12月15日 ○癸未,常參。

    兼行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京畿觀察使李享逵,疏請喬桐復置水閫、長湍更設防營,而一則有顚倒銷刻之嫌,一則有多少擾民之事,竝姑置之。

    」從之。

    大司憲李??啓言:「前參奉宋獻圭,卽德相之從孫也。

    藉賣德相,恣行胸臆,左右德相,參涉逆謀。

    及其德相罪惡彰著之後,黨與之誅,當先於渠,則肆發心絶之言,欲爲倖逭之計者,情狀已極巧惡。

    臺言峻發,終始不免,則又結不逞之徒,敢生營護之意,暗地排布,誑惑人心。

    惟彼畿湖之變怪,未必不由於此輩之譸張也,請前參奉宋獻圭,爲先絶島定配。

    」從之。

    又啓言:「前持平姜文煥,與德相爲舅甥之親,而卯育於德相,爪牙於德相,陰謀兇計,無不參涉,爲世側目,嗤點久矣。

    德相罪惡彰露之後,偃處城闉,略無顧忌,偵探朝論,密報兇賊,傳說狼藉,聽聞駭懼。

    請前持平姜文煥,亟施屛裔之典。

    」敎曰:「徒煩編配,先施削版之典。

    」又啓言:「李奎緯之當報民債者,未知其幾何,而業有畢捧後處分之敎,特爲保放,實出於寬大之德意。

    則在渠道理,固當汲汲備償,而已過周年,了無動靜,其違拒朝令,固已駭痛,而渠則乃以依幕爲家,晏然自居,朝家勘罪,亦由此而稽滯,究竟無期,寧有如許事體?況其弟奎景事出後,尤不可一任其自在。

    請前後金吾諸堂,竝從重推考,令該府,刻期督捧,仍施當律焉。

    」從之。

    大司諫趙尙鎭啓言:「前掌令樸宗彥,推捉富民,貽羞臺閣,其後入臺者,以宗彥爲戒,風聞故事,一切廢卻。

    樸宗彥則刊改風聞,舊規可以不廢,府隷作奸,亦爲懲戢。

    請以此申飭。

    」從之。

    副校理尹嚄、副修撰李敬一啓言:「放逐罪人相楅,依鄭妻、龜柱、瑩中三兇例,姑先絶島安置。

    」敎曰:「設心之憯慝,造謀之危怖,與逆麟、賊瑩,毫無加損。

    若乃看作軌牽,爲渠前茅,眩惑上聽,陰害儲宮,甚至幻出翔雲之急書,響應養厚之兇言,倘有三尺之典,豈逭肆市之律?特因已經大官,不欲遽置大辟。

    此非忽於誅討而然也。

    」又啓言:「日前動駕時,副司直金魯永,以便褻毛具,掠過班行,擧措駭然。

    亟施削職之典。

    」敎曰:「令該府拿問處之。

    兩司輦前導駕,而目擊此事,迄無一言,緻使玉堂,替行言官之事。

    其貽羞臺閣,孰大於是?伊日侍臣、兩司,竝罷職。

    」右承旨李在學啓言:「憲書賫咨官回還時,本道都事,掌其搜驗,而近來都事,多不擇差,不無貽羞。

    請自今勿送都事,擇差道內守令,定送差員。

    」從之。

     ○以鄭志儉爲吏曹參議,遞以徐有防代之。

     12月17日 ○乙酉,義州武臣崔爀應旨上疏曰: 白頭山一脈,自廢四郡爲劒殺峰,橫亘龍灣。

    其間有十八嶺,堇通人路。

    賊之來也,捨此無由。

    劒殺峰走爲狄踰西嶺,而嶺之北,卽江界府也。

    府之東北,有上土鎭,而鎭之北,卽廢郡慈城也。

    賊之從慈城而出,來渡鴨江,則路踰上土嶺,而上土鎭之廢城、弱卒,何以抵敵也?賊若已踰上土,則三百九十裡,而路踰狄踰嶺也。

    府之西,又有滿浦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由窟穴建衛也。

    賊從建衛而出來渡江則三百九十裡,而路踰狄踰嶺也。

    神光鎭距嶺三十裡,則廢城、弱卒,何能抵敵也。

    自狄踰嶺西走爲棘城嶺,而嶺之北,卽渭原郡也。

    郡之北,卽彼地之山谷險阨處也。

    賊從其東,而出來渡江,則四百裡,而路非狄踰嶺,則必踰棘城嶺也。

    柔院鎭距嶺南七八十裡,則廢城、弱卒,何能抵敵也。

    自棘城西走爲牛峴嶺。

    自牛峴西走爲車踰嶺。

    自車踰西走爲阿好味嶺。

    自阿好味西走爲月吾乃嶺。

    自月吾乃西走爲昌城巨裡嶺,而五嶺之北,卽楚山府也。

    府之西,有山羊會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波豬江也。

    賊從波豬江而出來渡江,則百七八十裡,而路踰五嶺,自渭原而出來者,亦踰此五嶺也。

    牛峴鎭距牛峴,北十許裡。

    車嶺鎭距車嶺,北五裡。

    委曲鎭距三嶺,南五六十裡,則廢城、弱卒,何能抵敵也?自昌城巨裡,西走爲步裡見子嶺。

    自步裡見子,西走爲林土嶺,而嶺之北,卽碧潼郡也。

    郡之東北,有廣平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大淸溪也。

    郡之西有碧團、楸仇非兩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沙倉浦胡然裡也。

    賊從大淸溪、涉倉浦、胡然裡,而出來渡江,則百七十裡,而路踰兩嶺也。

    林土鎭距嶺,北七八十裡,則廢城、弱卒,何能抵敵也?自林土西走爲九堦嶺,自九堦西走爲緩項嶺。

    自緩項西走爲塞墻嶺,而嶺之北,昌城府也。

    府之東,有昌洲、大吉號裡兩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臥別隅大窩闆也。

    賊從臥別隅大窩闆,而出來渡江,則九十裡,或七十裡,而路踰三嶺,亦或踰步裡見子、林土兩嶺也。

    恃寒鎭距三嶺,南數十餘裡,則廢城、弱卒,何能抵敵也?自塞墻西走爲界畔嶺,自界畔西走爲巢億沙嶺。

    自巢億涉西走爲溫井嶺,而嶺之北,卽朔州府也。

    府之北,有仇寧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關田也。

    賊從關田,而跨駑駘灘,出來渡江,則七十裡,而路踰三嶺也。

    天摩鎭距嶺北四五十裡,幕嶺鎭距嶺南三十裡,則廢城弱卒,何能抵敵也?自溫井西走爲城峴嶺,自城峴西走爲下古介嶺,自下古介西走爲加老嶺,而嶺之北,卽我義州府也。

    府之北,有玉江鎭,而鎭之北,卽彼地之申猴水也。

    賊從申猴水,而出來渡江,則四五十裡,而路踰城峴嶺也。

    府之西,卽彼地之九連城也。

    賊從九連城,而出來渡江,則灣之城卒,雖能防遏,而不幸或陷,則三十裡而路,踰下古介、加老嶺也。

    旣無廢城、弱鎭之,比若他嶺,則長驅之勢,何能抵敵也?臣謂於此十八嶺阨,別爲備禦之策宜矣。

    或修舊城,或築新城,遠則不過數百步許,近則不下八九十步許,因城爲門,而鎭館、鎭倉、軍器,移之城門,則戍卒漸多,而糧??可繼也。

    至於下古介、加老嶺,雖或築城設鎭,而鎭供軍食,難以應辦。

    然鴨江纔到灣城,而分爲三江,中有一島,名曰威化。

    土沃而周可七八十裡,島之外,又有二江,則旣非彼我地交通之路,而廢不居者,屢百餘年。

    如令無土之民,從願耕墾,則田可爲三百餘日耕。

    使作屯田,收稅以納,穀可爲數萬餘斛,前所陳鎭供軍食者,用此贍足也。

    嶺之勢,旣險且峻。

    嶺之路,屈曲如羊腸。

    賊不來則守之,賊來則禦之。

    古人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者。

    』政指此也。

    海東重藩,莫若關西也。

    關西要地,莫若十八嶺也。

    築斯之方,固已善矣,而彼勢太強,我或摧敗,則賊旣踰嶺,誰敢抗衡?如老嶺以後,則百餘裡,而宣川府也。

    府有防禦使,又有左峴之別築,則猶可防遏,而下古介以東,界畔以西,六七十裡,或百餘裡,而龜城也。

    府有都護使,則關防固重,而其與宣川之防禦使,有間。

    防禦使之任,亦不可不置也。

    但防禦使之別備一窠,或礙官方,則亦豈無便宜可行之道乎?昌城府,卽邊塞壓臨之地,賊兵要衝之路也,防禦使不可無之,而第念防禦使之爲官,閫外之一重任,而臨亂之元帥也,處之不宜太露,禦之亦有奇權,而若夫昌城,至近彼地,則處之可謂太露。

    猝當賊鋒,則禦之亦失奇權,豈若龜城要衝之路則一也,而地不太露,關防之設則一也,而禦有奇權哉?臣謂防禦使之任,捨彼取此,亦宜矣。

     批曰:「防禦之移彼設此,自昔雲然,而合施便否,未可遽決。

    與敷陳諸條,許令廟堂稟處,爾其退俟指劃。

    」 ○敎曰:「同文之義,業有提敎者,而至若考績,尤係有國大政也。

    置殿置最之目,似宜均一,其制無勘參差,而觀於別將、邊將題品規式,道各異例,或以四字磨勘,或以八字磨勘,甚至京畿邊將,亦以四字題品,宜有釐正之擧。

    兵曹判書取考各道啓本,畫一成式,行會諸道。

    自來春夏褒貶,依釐正關文擧行。

    」 12月18日 ○丙戌,太白晝見。

     ○敎曰:「古人以豫之一字,爲荒政之最先務。

    蓋豫則可以救之於未病,病則雖欲濟之,而無及故耳。

    今年之荒,嶺南最甚,而湖南、關北,亦皆告飢。

    自秋迄今,九重宵旰之念,未嘗一日不遍於三路也。

    活民之方,惟在於賑濟,賑濟之政,專委於牧守。

    凡我三路之牧守,所以豫講之者,果何如也?日前因大臣筵奏,以精抄飢口之意,行會申飭,而此特其給賑時事耳。

    若乃鳩穀必精,沈醬必熟,察民産之裕餘者,而勸以賙窮。

    簡人吏之能幹者,而導以殫誠,多方措劃,確有成規,此卽所謂豫講之術也。

    顧今歲律垂暮,開春不遠,未知設賑之邑,果皆從事於斯乎。

    不然則予恐吾民之病乎飢而莫之救也。

    且春初始賑分等,而付飢口者,所以視其緩急,而救之於未病也。

    其或被災尤酷,目前爲急,則又何可坐待春初,不思所以豫救乎?若嶺南之下道,風水奔蕩,田廬漂壞,初無一粒之收者,蓋多有之。

    況今典賣已盡,乞貸亦乏,入而無甁甖之儲,出而絶支賴之所,則其何以糊口而卒歲?時値隆冬,雪寒凝烈,炊煙已絶,凍餓俱切。

    呼號莫聞,顚連在卽。

    每一想像,爲之心酸。

    未知若此之類,亦皆有以趁時賙急乎?不然,予又恐吾民之不及賑,而已病乎飢也。

    噫!富鄭公之安集流民,法尙簡便;李道傳之周審村裡,躬冒風雪。

    豈非今日牧守之臣所可師則者耶?大抵方伯、守令,視官如逆旅,不曾擔作己任,妨公害民,孰大於是?然而方伯之歲一遞易,殆成故常,此則朝家之所可自反處。

    矧當歉歲,惟其久任責成之方,切欲留意。

    各須竭心殫力,隨宜賑乏,而必以豫爲務,俾無一民之捐瘠,副予隱恤之至意。

    予每誦程伯子之言,反諸身省檢,其言曰:『雖一命之士,苟存心於愛物,於人必有所濟。

    予更爲卿等誦之事,下諭于慶尙、全羅、鹹鏡等道監司處。

    」 ○敎曰:「納粟人給帖,雖是荒年不獲已之擧,而爵秩之屑越,在所當念。

    今年三道所請,隻是北道爲三百張,而餘皆數極夥多。

    予則以爲此亦兩南伯不審之一端。

    且聞帖弊之虛實混淆,愈往愈甚,自備局嚴飭兩南伯處,毋或襲謬循舊。

    雖以餘帖上送後事言之,安寶官敎,事面何等莫重,而貯置該司,尤無意義。

    亦令備局,釐革此弊。

    」 12月19日 ○丁亥,藏儲軍器于江華府別庫,諭留守曰:「內儲軍物及器用,別置本府,設施之法意,可以仰認。

    昔在列朝,嘗已行之,作爲故常,而間因京用之浩多,又經各庫之回祿,餘存之數,不啻千百之一。

    予每有仰述舊例之意,諸凡用道,務從省約,非曰節用,亶欲繼志。

    禦極以後,不無經紀物種,而又於昨夏時敏之火,盡入燒燼。

    伊後更復留意貯置,近始就緖。

    以內在黑角長弓四百五十張、黑角帿弓五十張、黑角尙方弓三百五十張、別造黑角弓五百張、方物角弓一百張、竹弓五十張、檜木弓五十張、交子弓四百五十張、六兩強弓一張,合弓子二千一張。

    狄磨箭一百部、別筈長箭一千七百部、自筈長箭一千五百部、自筈片箭二千部,合箭五千三百部。

    筒兒二千箇、方物筒箇五百六十部、黑黍皮銀入絲筒箇四十部,合筒箇六百部。

    故裝環刀一百柄、淸製環刀一百柄、長劍十五柄、短劍十柄,合刀劍二百二十五柄、島銃三百柄。

    鎲鈀槍十柄、鞭棍二十柄、三鄕竹三百浮、金海竹一百浮、興陽竹五百浮、常箭竹一千一百三十八浮,合箭竹二千三十八浮。

    二張附油芚二十番、六張附油芚十番,合油芚三十番。

    鞍籠二部、白綿紙宇字封二百卷、楮注紙宙字封一百卷、常紙四百卷、白紙天字封五十卷、大厚紙玄字封二十卷,合紙七百七十卷。

    端午扇一千柄,丹木一萬斤,白礬二千斤,白蠟一百斤,方物硯五十面,引刀一百柄,剪子,一百把,木梙子一萬箇等,名以辛醜別置條,別定別軍職申應周,賫奉標信,兼領物件下去。

    卿其照數領受,與別軍職,眼同藏于別庫後,形止狀聞。

    」 12月20日 ○戊子,次對。

     ○以洪良浩爲司諫院大司諫,擢徐有隣爲議政府右參贊,鄭昌順爲漢城府判尹,沈念祖爲吏曹參議。

     ○英廟潛邸禦籍,藏于江華府籍庫,筵臣提奏,命定差使員,奉來城外,令京兆堂上,陪奉以來。

    上覽之,奏安于彰義宮藏譜閣。

     12月21日 ○己醜,禦春塘臺,召宣傳官及宣薦禁軍試講。

    是日,日氣遒寒,密雪大下,禁林蒼白,點綴如畫,衛士森列,弓刀糢糊。

    上顧謂訓鍊大將具善復曰:「歲雲暮矣,雪景且佳,令三軍門,設燔雉於仗前,分饌筵臣衛士,以寓同甘苦之意。

    」已而講畢雪霽。

    命熾炭於庭,近自侍衛武士及禁軍,以至武藝校卒、內吹分隊,列坐給雉,各有差使之自燒啖之,賜酒一行。

    在筵諸臣,亦賜二大盤,行酒一巡。

    又內出臘豬肉六大盤,均分遍及。

    仍用犒饋例,作樂而侑之。

    與筵諸臣訓鍊大將具善復、禦營大將李昌運、禁衛大將李敬懋、守禦使鄭民始、摠戎使李柱國、兵曹判書李性源,以試官進直提學沈念祖、鄭志儉,以閣臣進檢校待敎鄭東浚,以訓鍊都監從事官爲參試官,右參贊徐有隣、漢城府判尹鄭昌聖,以新資肅拜入參承旨徐有防、李在學,史官趙興鎭、趙衍德、張顯慶、金鳳顯。

     ○以曺學臣,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12月22日 ○庚寅,獻納鄭淵淳上疏曰: 今番冬至使行之過黃州也,該牧使因一微事,與書狀官相詰,以至擅解兵符,勒授書狀,往復數次,擧措大駭。

    兵符事面,何等嚴重,別星體貌,亦自不輕,而解符迫送,前所未聞。

    國體所在,不可以私鬨,有所不問。

    臣謂該牧使徐魯修,爲先拿問勘處。

    奉命之臣,身兼外臺,受侮守令,至於此極,而一味巽軟,含羞徑發,忝職大矣。

    書狀官林錫喆,亦施譴罷之典。

     批曰:「守令事,遠外風傳,有難盡信。

    依所請拿問査處。

    書狀事,不允。

    」 ○司諫樸聖泰上疏曰: 順安縣令洪樂淵,卽樂純、國榮之同堂至親也。

    兇逆近出之後,晏然官次,少無畏縮之心,每發傷痛之言。

    甚至於樂純、國榮發啓討罪之人,視若仇讎,公肆詬罵,有耳皆聞,莫不駭然。

    臣謂洪樂淵,亟施竄配之典。

    前郡守宋煥九,以德相爲叔,煥億爲弟者也。

    德、煥兩逆之罪,實是覆載之難容,輿情齊憤,懲討方張,而渠乃出沒城闉,依舊跳踉,將未知釀成何樣禍機,以貽國家無窮之憂。

    臣謂宋煥九,施以屛裔之典。

     批曰:「洪樂淵事,旣有臺言。

    仍置,徒貽民弊,爲先改差。

    宋煥九事,屛之何益?」 ○召見閣臣,敎曰:「明春上辛,祈穀親行有命,而事有相妨於古,或有退行於中辛、下辛之禮,詳考以入。

    」沈念祖曰:「《宋史》有互用後辛之文矣。

    」上曰:「我東,始無祈穀之禮,肅廟朝,因大臣金壽興箚請,參倣古制,創以爲禮,而如有互用後辛之例,則據而行之,亦無妨矣。

    」內閣啓言:「取考《宋史》《禮儀志》,則天禧中,禮儀院以爲:『宋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値雨,更用後辛」或正月上辛,事有相妨,竝許互用。

    』又按景德三年十二月,陳彭年言:『來年正月上辛祈穀,至十日始立春。

    按《月令》、《春秋傳》,當在建寅之月。

    迎春之後望,常以正月立春之後,行上辛祈穀之祭,』從之。

    顧今上辛,旣在立春之後,則彭年之議,非所可據。

    惟天禧中,禧院所引魏郊値雨,更用後辛及事有相妨,竝許互用之文,明載典禮,可爲援據矣。

    」 12月23日 ○辛卯,禦春塘臺,親試宣傳官射講。

    宣傳官射講,通一年計畫,歲末分等試賞,倣抄啓文臣計畫例。

     ○輪對。

     12月24日 ○壬辰,次對。

    大司諫洪良浩啓言:「北道江邊山野童濯,不但樵採之無所,抑亦捍蔽之無礙,江水衝決,疆域變遷。

    請令緣江植木,防築水道,俾有嚴邊,禁固彊園之一助。

    」敎曰:「春初,已以此事,申飭該道,至令定其考績之高下,而其間修擧與否,有未可必。

    令備局,依卿所奏行會。

    」 ○領敦寧府事李溵卒。

    溵字稚浩。

    故判書李周鎭子。

    風儀凝碩,自少稱宰輔器。

    而口吃少文,立朝循默。

    英宗己卯,登第,歷遍內外華膴。

    壬辰入相。

    乙未冬,忠文公徐命善疏徹金相福,請覈言根,因溵奏,獲緩危機。

    上禦極,每奬其功,至是卒。

    敎曰:「領敦寧,自是宿德,而今焉雲亡,不覺驚慘。

    弔祭等事,依禮文學行,祿俸限三年輸送。

    柩材,令該曹擇送。

    成服日,當遣近侍緻祭,而此大臣之乙未冬筵奏,奚但伊時之樹立?至今思之,不任感歎。

    襄禮前,宜擧易名之典,令弘文館,待諡狀卽爲議諡。

    」 12月27日 ○乙未,親臨都政,〈吏曹判書鄭民始、參判金文淳、參議沈念祖、正郞李時秀、金載瓚、兵曹判書李性源。

    〉敎曰:「政注之法,不過曰拔尤也、循資也,而二是不可以廢一也。

    蓋偏於拔尤,則所學未必盡賢,而勤仕者多滯,惠於循資,則常調皆遍歷,而有才者不擢。

    必也計仕序遷,無開僥倖之門,量才授職,必當椳臬之任,然後二者幷擧,而政注之法得矣。

    夏冬二政,政之大者,每當斯時,輒勤飭敎,而夷考前後,殊乏實効,豈誠政注之難其材歟?抑秉銓者,視爲故常,而不加之意也。

    大抵守令,係一邑休戚,則不可不愼擇,而準考連上之人,幷須遷轉。

    初仕爲百裡階梯,則不可不精選,而抱才固窮之士,宜先簡拔。

    武班經僉,亦當外遷,毋忽疏滯之方。

    蔭路詞訟,要在可堪,何拘陞六之序?至若淸白吏子孫、戰亡人遺裔,在所奬恤,尤宜錄用,而文官十窠之振淹,庶類三曹之疏鬱,亦豈可備例塞責,抛棄不行也哉?西北,爲尙武之地,故纔下拔擢之敎。

    而湖嶺,多讀書之人,則宜有搜羅之擧。

    凡此敎事,皆今政注之所當務。

    而要不越乎循資拔尤二者而已。

    苟能度其能之大小,較其勤之久近,參用於彼此之間,不涉乎低仰之私,則何患二者之難擧哉?啓事薦才,縱未追於山公;當銓奉公,庶無讓於平仲,必須勉旃,毋徒曰故常之飭也。

    至於西銓,予未知今作窠之爲幾,當得之爲誰,而旣係武弁之勸沮,何減吏批之得失?第須愼之,毋或忽諸。

    」 ○以金魯淳爲司諫院大司諫,旋遞,李義行代之,又遞,李敬玉代之。

     ○敎曰:「予於此重臣,曲諒之心,豈或歇後而然?猶置之睢盱之場者,予意誠以公私自有重輕。

    況此重臣處地,異於他人,不得不擢拔見任矣。

    今則大政順成,注擬平當,物情之洽然,可以推知,予甚嘉尙。

    聞銓家以大政,謂之瓜限。

    及今體諒,實爲兩便,而政罷後卽席許遞,已例不趐斑斑。

    吏曹判書鄭民始,今姑許遞。

     ○以金鍾秀爲吏曹判書。

     12月28日 ○丙申,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啓言:「陜川水災,殆同懷襄。

    官府隄築、民居防川,以九邑煙丁,限二日赴役,俾趁開春,以爲完築。

    」從之。

     ○敎曰:「在朝家尙寬之政,不欲索言。

    設令本事有百倍於此,如出無妄之擧,宜付無情之科,而伊日擧措,大是意外。

    此而置之,無以戢勵頹風。

    始乃論勘爲慮,臨政遞易銓官故爾。

    兵曹判書李性源罷職。

    」 ○以蔡濟恭爲兵曹判書。

     ○以申應顯爲司諫院大司諫。

     ○慶尙道觀察使趙時俊,上疏陳道內十弊。

    略曰: 臣謹就道內邑弊、民瘼之不可不及時矯革者,凡十條,條陳如左。

    一,進上席子之弊也。

    道內安東、順興、醴泉、榮川、永川、豐基、義城、龍宮等八邑,每年二、八月,令長興庫尙衣院所納席子,爲一千三百餘張,而京司上納之際,點退之弊,情債之徵,逐歲倍加,八邑席匠,鬻土賣舍,蕩敗流離,十居八九矣。

    各邑席匠,見今餘存,大邑無過七八名,小邑未滿五六名,每當進上之節,侵及族隣,害及姻査,甚至於婚媾路絶。

    此又感傷和氣之一端。

    大抵元定席價米,爲二千一百八十石,布爲二十七同,復戶爲四百九十三結,則當初磨鍊,若是優厚,而法久弊生,科外橫費,轉輾刁蹬。

    乃至於莫可捄革之境。

    今若以每年應給米布及復戶移作京貢,或付席子契,或付員役,如尙方例,使之受價進排,則在都民爲資生之道,在席戶爲祛瘼之端。

    一,沿江邑儲置追劃之弊也。

    本道儲置米之一年應用,多爲六七萬石,少不下四五萬石,而近年以來,京司經用,每患不敷,收租後劃給,或爲三萬餘石,或爲二萬四五千石,各項需用,無以支繼。

    以軍作常賑米,請報移錄,而兩色米漸至減縮,則又以常賑租,移錄分給民間,作米取用,而就中,萊府接倭之需,逐年恒式,爲萬餘石。

    若値別差倭往來之時,則別例用下,固無定限矣。

    儲置已盡傾竭,則不得已以還米之移錄者,還租之換作者,追後劃送,或至再三,此爲沿民難支之弊。

    何者,儲米、還米,精麄不同,而供倭之米,尤取潔白,鬥斛差異,量法高準,出給民間,使之改色,精舂輸納船所,計其補縮之費,固已倍蓰,而每値方春勢窮之時,當夏農劇之節,粒粒辛苦,男負女戴,沿江一帶,愁怨載路。

    至若本道穀物之漸縮,雖緣薦饑停退,而亦由儲置移作之故也。

    若於每年,無減四萬石之數,則庶可分排支放,而統水兩營別餉米,係是待變軍需。

    然但此米別無目下緊需,耗上加耗,積置有戰船,十四邑糶糴漸滋,民邑俱病。

    此外又有均廳軍作米四萬餘石、別會會錄米六萬餘石,與兩營穀,合爲二十萬餘石。

    若以統營餉耗一千石、左水營別餉耗二千石、均廳軍作耗一千石、會錄耗二千石,合米六千石,許令移作儲置,捧置浦倉,則可除沿民改舂運輸之弊。

    至於新結米,則必以三萬四千石劃給,幷上項六千石,而準四萬之數,永爲定式,則倭供無愆期之患,民情無白徵之冤。

    一,道內秋還之弊也。

    本道穀物,沿海諸邑則在在不敷,當春種糧,每難排巡,山郡則間有民少而穀多處,歛散之際,偏受其弊。

    如左道之靑松、榮川、醴泉,右道之山淸、安義、三嘉、鹹昌等邑,其弊一般。

    矯捄之道,惟是移轉一路,而或在窮峽之中,或處大嶺之下,木道流下,旣無其勢,陸路轉輸,輒緻騷擾,故如今移栗賑民之時,不過就附近若幹邑去來而已。

    至於最僻山邑之穀,固自如也,逐歲增加,民不堪苦。

    矯革之方,莫如貿遷。

    臣謂明秋捧糴之時,右項九邑所在各穀,參量多寡,一從民願,與時價以錢代捧,均排移貿於沿邑,恐合便宜。

    一,牟還之弊也。

    牟還之四分一留庫,新有定式,而第伏念,道內牟還最多處,如鹹昌、宜寧、漆原、靈山、金海、昌原、密陽、昌寧等邑,多或至四五萬石,少不下二三萬石。

    雖在半分之時,一戶所受,殆近數十石,況今加分之後,厥數倍蓰。

    雖使明年麥農大登,許多牟還,恐無以準捧。

    救荒之穀,莫緊於牟麥,而今番設賑之時,留牟零星,排巡無路。

    多分少留,終欠不虞之備,易放難歛,又添無前之弊。

    臣意,則莫如仍舊例折半分留,以除民弊,以廣儲蓄,而明年還捧時,就其最多處,限五萬石依詳定例,以錢代捧,勿論牟與租,從便移送於穀少之邑,則恐合事宜。

    若其山郡之牟麥種糧不足,則不必膠守半分之例。

    此則隨時狀請,量宜加分,亦涉便當。

    一,書院追享鄕祠新設之弊也。

    祠院之疊設追配,係是朝禁,前後飭敎,尤爲嚴截,而近來法綱漸弛,鄕風日渝,遐方無識之流,成群唱和,出沒京洛,夤緣春曹,受出狀題,或得關文。

    新祠之創建,追享之冒行,無少留難,此非出於慕賢尊師之意。

    或以子孫,而爲先挾私,或以卑微,而藉重行世,其欲投跡院門,專爲謀避身役。

    各樹黨與,競起鬧端,紛聒京外,互相排擊,鄕黨便成蠻觸之場,而良丁徒占隱匿之藪矣。

    道內賜額書院,殆滿二百。

    嶺儒藏修之地,何患無所?而冒法新創,亦係無嚴。

    若不申嚴禁條,一切防遏,則其流之弊,有不可勝言。

    此後雖有建祠追配之請,如非筵稟定奪,則毋得自禮曹許施之意,定式施行,恐合事宜。

    一,本營牙兵與別武士之弊也。

    臣於昨年,待罪見職時,有二事狀請者。

    一,則本營所屬牙兵,令該邑塡代也。

    一,則別武士都試沒技直赴也。

    二事俱下廟堂,未蒙施可,而今又陳聞焉。

    本營牙兵,卽所謂牙下親兵,創立法意,本自不輕,而第此牙兵,名屬本營,而身居列邑,其定其免,一委之營下書記,其去其來,不關於該邑官長。

    營下書記,但持操繼之柄,侵擾百端,貨賂公行。

    臣意則牙兵之免役、塡額,幷付諸該邑,與各軍兵逃故代充,一例擧行,而每當營操之時,使該守令,躬自領付,一如束伍之制,使營下書記,不得如前主管,則事面得宜,民弊可祛。

    且列邑定額,或有一二名,或有七八名,皆不滿一隊,以其不滿隊之額,固難貽弊於領付之際。

    幷皆移屬於成隊之邑,而移屬之邑,亦難得丁而添額,若以束伍中減數相換,則軍額別無增減,彼此俱得便宜也。

    至若本道之別武士,與兩西別武士,名號一般,而北關之親騎衛、東萊之別騎衛,亦此類也。

    西北東萊,俱有沒技直赴之規,而本道別武,未蒙一視之政。

    渠輩抑鬱,姑舍是,課武之道,苟無激勸,則勤者易沮,懶者易狃,理勢之必然也。

    且今方外沒技之規,惟是柳、片二技,最爲武藝之精緊。

    若依西北、東萊之例,許令沒技者直赴,則必無如前解體之患,而似有興起肄習之效矣。

    說者或以科額之漸廣,爲難愼之端,而每等試才時,若有沒技者多,則使之比較,止取一人,其於激勸之道、愼惜之意,亦可爲兩行而不悖矣。

    一,道內義僧之弊也。

    僧役偏苦,殆甚於平民,而但其跡踈公門,有懷莫伸。

    蓋自良役減布以後,民人之托跡山門,絶無堇有,名藍巨刹,殘敗無餘,故凡諸營邑策應之役,雖或從便革減,而至若義僧番錢,則無敢變通矣。

    大抵南漢義僧,一百六十一名;北漢義僧,八十六名;兵曹屬義僧五名,合二百五十二名。

    每名防番錢二十二兩,合五千五百四十四兩,分排於列邑各寺,使之徵捧上送。

    夫良丁之役,無過一疋,而如樂工、匠保之類,其身役多少,雖或不一,豈如一僧番錢,至二十二兩之多也哉?以是之故,零殘緇徒,莫不舍鉢長髡,甘心還俗,百僧之役,歸於十僧,十寺之役,萃於一寺。

    或有數箇貧衲,守一草菴,而亦不免一二名番錢,寺田、佛器,已無全存。

    徵及俗親,害遍閭裡,往往有擧一境無寺刹之邑,將爲民夫大同之役,爲弊之酷,胡至此甚?然而番錢所需,事係關防,到今盡減,雖不可遽議,而至若南漢,則臣曾有所詳知者。

    所謂番僧與摠攝,柴、油、饌價等磨鍊,太涉濫觴。

    九寺修補添給名色,未免虛張。

    蓋以所捧之有裕,有此定例之過厚。

    南漢若此,北漢可知。

    臣意則兩山城排用之太濫者,冗費之可祛者,量宜刪除,而本道義僧三四十名,特爲減額,或每名番錢,減其數爻,則謹當就諸寺刹,隨其殘盛,酌量存減,俾爲僧徒一分紓力之道矣。

    一,多大鎭倭船瞭望之弊也。

    本鎭,處海門咽喉之地。

    關防之重,視各鎭浦尤爲自別,而以洋海瞭望,無有定界,鎭下吏民,將至渙散之境。

    大凡島海瞭望之法,邑鎭棊布,遞傳候望,若有倭船去來,則登時飛報於統、水營及東萊府,而文報稍緩,則營府推治,約束甚嚴。

    今此多大鎭界,一望右洋,直指五百裡。

    獨自候瞭,滄波浩淼,眼力難窮。

    雖値日朗天淸之時,登高流眺,遠不及百裡,況海天瘴霧,開霽無時?春夏之交,尤多雲暗,咫尺島嶼,尙且未了,彼一葉倭船出沒風濤者,何能一一了得於五百裡之間乎?至若秋冬短晷,則倭船之來,輒犯暮夜,莫夜遠洋,百無一見之理,而倭船或由馬島外洋,直向巨濟、南海之境,則本鎭候卒,雖有百裡見毫之眼,亦末如之何矣。

    他鎭先已傳通,始乃具牒,或曰:『看望不明,朝、倭未辨。

    』或曰:『亦已看望,追塡日時。

    』報如星火,而邊情稽滯,固有其罪。

    大則僉使受棍,小則該吏移囚。

    倭船一動,營關、府移,左拿右提,來往之費,推論之債,皆是殘鎭下屬之脂血,而一鎭騷擾,終歲奔遑,鎭內民戶,昔爲五百餘,而今不過二百矣。

    邊上重地,將至空虛而後已。

    及時變通,恐不可緩。

    而瞭望之處,宜存界限。

    巨濟之知世、玉浦,熊川之加德、天城,列在右沿,皆爲漂倭要路。

    今若加德、天城,瞭望知世、玉浦所漂之船。

    使知世、玉浦,瞭望南海所漂之船,而多大則瞭望加德所漂之船,彼洋此海,各有分界,遠鎭近堡,替相瞭探,著爲令式,無或違越,則邊情無踈虞之慮,鎭屬有保存之望。

    一,軍威舊還與軍丁之弊也。

    該縣民戶,本爲四千戶,而漸次流亡,至丁酉式,則實戶二千八百,逃戶爲一千二百。

    蓋本縣還穀元摠,爲三萬六千二十石之多,而每戶所受,歲不下數十餘石。

    平民一年農作,雖盡地之出,亦不滿數十石者多矣。

    一遇歉荒,其勢末由準納,或入停捧,或入反作,故戊子停捧,爲六百三石,丙申停捧,爲四千一百七十餘石。

    至於丁酉,則兩年停捧之外,流來反作之査發者,又爲萬一千八百三十餘石,摠計停捧反作之數,合爲一萬六千六百石之多。

    反作守令,伊時因道臣狀聞,雖已勘律。

    上項虛欠之穀,依朝令分數捧徵,而所謂停捧與反作,皆是逃亡絶戶之舊逋也。

    當初逃戶,專由於此,而今以千二百逃戶之逋,替徵於二千八百留接之民,則自己所受之外,又加以近十石穀物。

    毋論樂歲、歉年,其何能支保乎?且本縣軍額,爲二千九百十二名,而境內良口,僅爲一千九百八十名,以良口而視軍額,則不足之數,爲九百三十二名。

    邑民無加聚之術,軍額無減卻之道,黃口、白骨,欲免不得。

    生者之二三疊役,死者之隣族竝徵,爲弊滋甚,無策可捄。

    甚至有班戶納布之擧,民情之矜憐、軍政之踈虞,亦豈細憂也?近來良役,邑邑難充,上納軍額,雖不可變通,而刊冊所付臣營屬各色軍二百五十二名,限折半移送他各邑,以紓目前之急,實合事宜。

    至於停捧、反作兩逋穀,則與其徒存鬼錄,使留者不得保生,毋寧蕩其虛簿,無失見存之民,輕重利害,豈不較然哉?丁酉反作,雖雲虛錄,石數旣多,年條又近,固不可輕議停減。

    而至於戊子、丙申兩年停捧條,則存固無補,蠲實爲惠。

    一,醴泉、仁同逋穀之弊也。

    凡逋欠、反作之穀,勿論監色所負,官長所犯,現發之後,則狀聞論罪,雖値舊逋蕩減之時,不得與論於其中,而今此醴泉、仁同兩邑之連欠,反作如有一分可捧之道,則豈容他議?而第醴泉郡舊還中,二百八十石零,乃是二去丙申色吏之無麪者也,於今殆近七十年。

    犯逋之吏,物故已久。

    且無子孫、族屬之可以替徵者。

    仁同舊還中,八百五十石,乃是戊子年本府前府使沈命希犯用者,而命希那移取用,未及充報,在官身死,此已登聞於朝廷,而俱是指徵無處者也。

    每當舊還捧上之時,以無後逋吏之所犯、身死官長之所用加數,分徵於民間,以準當捧之數。

    愚迷小民,不識裏?面輒以朝令外加捧,疑惑怨咨。

    此固不忍之政,而適足爲奸吏藉弄之資。

    蓋此兩邑逋穀,雖至百年之久,旣難收殺,徒害平民,此不可不蕩減者也。

     答曰:「十條說弊,俱甚根據,許令廟堂稟處。

    」 12月29日 ○丁酉,齋宿于摛文院。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