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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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簾破船之未得免稅者,蓋由均廳之徵代,亦因營屬之索情,民安得不困乎?其山弊則近沿諸邑,皆有封山。
各營與本邑之所徵者,有松子、松茸、松闆之屬,而所費夥然,此則山下居民之貽害。
而亦有境內之遍受其苦者。
民或有一枝松取用,則雖是他山之所斫,營邑之摘奸,必憑藉侵漁,罔有紀極。
蔔居者懼於鳩材,營葬者難於斲棺,甚至有旣構旋毀,已封復掘之患。
延日縣古有陳田、雲梯兩封山,後有以葛坪山、北松亭、大松亭、陳應台山四處,入錄於私養山,而與元封山一例禁養。
陳田、雲梯兩山,距海二十裡,戰船之造,倭館之葺,未嘗有一株需用,已是無用之封山。
至若葛坪、應台,在於陳田、雲梯之內,周回旣小,松株亦稀。
大松、北松,在於海濱,地形低平,土品瘠薄,初無數株穉松,隻見一望荒莎,而其應役與元封山無異,徒貽無窮之弊。
陳田、雲梯,雖不可廢,而葛坪、應台、大松、北松四處,宜卽革罷,許民耕墾。
則所補於公者,豈不反勝於有害無益之封山耶?其蔘弊則近來山採漸稀,家植甚多。
古所稱羅蔘,雖或有之,而蔘商輩潛附審藥,非其所賣,便有點退,故各邑皆從蔘商貿納。
而一錢價,定以四十兩,而竝計其色價、稱縮價、駄價,及審藥、醫生等情債雜費,則一錢所債,恰過七十金。
而皆出於民,或收斂結夫,或定保納布。
此乃名以羅貢,而實皆京貿,往往以曾進之物,輪回復納。
則豈宜竭此民力,以爲蔘商輩網利之資耶?若欲救弊,莫如作貢於京中,則營邑間無限滲漏,可以減除,而結稅稍輕,軍丁頗裕矣。
凡此六件,通一路爲患者之大略,而細究所以然,則專由於紀綱之不振。
伏願以振肅紀綱之道,益留聖意。
」 批曰:「三南文侍從守令諸人中,敷陳之質實,詳密不近於塞責者,惟爾疏爲然。
不負特畀之意,甚可嘉也。
賦役之爲弊,糶糴之爲病,浦氓峽民之困苦,以至供獻之諸般侵徵,爾之萬言條列,在嶺民,可謂一貼回生散。
爾旣言之矣,朝廷若不矯得其瘼,是責在朝廷。
所以獨留爾疏於案間,屢回商度,過三夜始下廟堂者。
況軍民切骨之怨,無路登徹者,從爾聞知,法從補郡之效,乃如許矣。
營閫邑鎭不法之事,待爾還朝,當詳問,須以耳剽目擊者,無或悠泛,莫隱於前席也。
」敎曰:「延日縣監鄭晩錫萬言疏,下廟堂,拔例聚精看詳。
十分會議究理,以眞箇救弊條件,回啓。
令吏曹,,待其遆來特陞右職,以勸不言之人。
」 10月13日 ○癸卯,備邊司覆啓曰:「延日縣監鄭晩錫上疏所陳六弊。
其一,役弊事。
鄕曲遊手之圖避軍役者,僞冒百端,倚托多門,簽括之苦,偏歸於下戶殘氓,此專由於紀綱之漸壞,名分之日紊,而聖人所雲:『患不均,不患寡者。
』殆乎近之。
戶布口錢之議,由來已久,而係是大更張大變通,尙今因循未有定論,原疏所陳,不害爲因勢救弊之論。
而第念均廳選武之設行都試,收捧罰布,雖出於勸懲之意,而行之旣久,未見實效。
今此諸般投屬之類,未必皆業文、業武,而假以虛名,收其身布又如選武之爲,則冒濫之稱號,認作固有所納之錢木,視同贅役。
名分益紊,怨咨繁興,反不如據法任怨,査櫛汰定之爲名正言順。
疏辭今姑置之。
其一,逃過十年代定,定限太遠。
軍伍逃亡之限以十年,始許代定,蓋出於嚴防奸僞無得規避之意,而虛實每多相蒙,隣族替受其苦,誠爲矜悶。
而邇來民習之厭避軍役,日甚一日,增減年甲,便作常事,變幻生死,尙且忍爲。
嚴法而禁之,猶患不能,又從以遽改常憲,差減年限,則潛匿他境,假托逃走者,必將相續而不絶。
民戶之移來移去,互受公牒,自是法典,而近日列邑,未聞其如式遵行。
況以逃丁避役之類,欲使其告官受牒,則其勢必不從令。
雖申明作統之規,嚴立容接之律,恐有徒法不行之歎,逃限則仍舊施行。
其一,《大典》『功臣正勳子孫忠義,限九代』事。
此弊防禁,不甚爲難,而道臣循例看過,循例反關,各邑又從以循例到付,循例頉給。
畢竟說弊,無邑不然,與其說弊於擧行之後,曷若塞源於擧行之前乎?勳府關文,例由巡營反關時,以來歷譜派的實與否,卽爲査報之意,嚴飭措辭,如有僞冒之類,降定苦役,則勳府之關文,反或爲査丁之一助。
有何一分難矯之事,而輒煩上陳乎?以此分付。
其一,訓局兩營砲保、步兵、城丁、水軍後錢,七十一州,各自不同事。
各營各司所納之布,其爲出於民則一也,精麤長短,宜無不同。
所謂後錢勘債,卽是駄運之價,紙墨之費,始因責出之無處,雖不得不有此循襲之例,而大體言之,俱係猥瑣名色,一切矯正。
而以元納則需用之緊歇旣殊,收捧之規例隨異,至於雜費之多寡,亦由於窠目之繁簡,程道之遐邇,則物情之不齊,固其勢然也。
軍門所納,係是養兵之需,苟非太加更張,別般區處,則姑難頓革近規。
而他司所用,則除戶曹事例所載,各項稅布貢布之以四十尺爲準者外,竝一遵舊制,均齊其升尺。
雜費之流來已久者,雖不得悉令減除,作爲劃一之法。
若其憑藉操縱,科外誅求之弊,年來飭禁,非一非再,而更考勤慢,隨現論勘。
其一,訓局陞戶抄上資裝有弊事。
訓局陞戶,乃是輦下親兵,式年抄上,法意至嚴,城市之油滑,不及於鄕野之老實,戚氏《新書》,已有所論。
其在簡軍伍重宿衛之道,決不可以些少民邑之弊,遽然容議於通變之方,置之。
其一,賦弊事。
田賦之不均,莫甚於近日。
惟正之貢稅,雖遜什一非泛之科,率不啻倍蓰,生民困瘁,誠可哀痛。
先以兩南結役,旣命次第釐正,德意所及,實惠可究,今不必更爲行會,以緻架疊。
姑待各該道擧行而處之。
大同木升尺之漸就細長,其來已久。
先正臣宋時烈亦嘗痛陳此弊,請復定規。
而向日聖敎,特命一遵法式,則有司之臣,自當奉承對揚,而俗習不古,汰靡相尙。
若不先祛是弊,則藉使如式收捧,貢人之群起呼冤,姑舍勿論,邑吏之從中操弄,亦必多端。
所言者經法,所請者元式,不可自廟堂持難,無論見樣布及鍮尺鑄送,詳考法式施行。
至於納布時,民人邑吏之自尺與否,惟在於官長隨時擧行之如何,不可硬定令式。
以此意分付該廳該邑。
其一,本道火田事。
火田之隨起隨稅,自是法典。
所納之不均,似由於隨種徵稅,折錢代捧之緻。
雖難用劃一之法,而至於勒定稅摠,以緻冤徵之說,誠極訝惑,依所謂使之逐年踏驗,從實執蔔,移東補西,將此充彼。
其一,沿邑公作木錢下納事。
萊府米、木、錢輸納也,情費之猥多,捧上之濫雜,苟如所陳,誠極可駭,色木鍮尺之留置一款,竝許施。
米條之守令領納,自是應例。
夫孰禁之而不爲,必待上煩陳請而後,始乃行之乎?大抵守令,苟有愛民之實心,則自當領納,旣自領納,則至如量斛之節,無論邑吏自量與否,隨事往復於該府,可使公而無見,縮民而無濫費,以此嚴飭於該道該府。
其一,元帳旱田之不得給災例也,飜耕之田,未聞如式出賦。
新起之土,每多有名無實,而獨許反水田之給災,則虛實相蒙,民未受惠,吏必滋奸。
一通改量之前,有難遽議,置之。
其一,糴弊事。
衙門之合錄度支,穀價之一遵詳定,疏論誠爲得宜,而廟堂亦嘗承命講究者也。
或因事勢之掣礙,姑未及斷然施行,而爛加商確,從後稟處。
吏逋之分等勘律,自有關和,隻當按而行之而已,不可加減於其間。
而有逋而不能發覺,罪在該倅,發覺而低昻法律,罪在道臣。
至於徵族之弊,以吏逋而混侵,平民無論該吏之勘律與否,大是法外。
而此亦禁自一邑,則其效卽著,泛飭該道,則空言無補。
按劾各邑之責,自有道臣,按劾營邑之道,又有繡行。
先自本邑,痛革謬習,風勵他邑事分付。
其一,大同儲置事。
常賑米之移作儲置,非但經用之苟簡,不得優數除留,亦由放下之無節,以緻逐等冒減。
故元穀見縮,不得不推移充補,而至使小民受弊,矯捄之道,惟在於京外之互相照管,務以節省。
該廳需用,卽是貢價,有難遽議裁減,而外邑用下,使各該守令,隨處撙節,俾無如前冒濫之弊。
至於漂倭供米補縮,實爲沿民切骨之瘼。
此等處,大同儲置條,不可不着意優劃,以除一分民弊,以此分付該廳。
其一,海弊事。
魚鹽船稅之無得減摠,査現代頉,付之道臣者,蓋欲減舊增新,得此充彼,使民無冤徵,稅不見縮。
而前後飭敎之下,廢簾破船,侵及隣族之弊,猶復如前,徒煩關飭,反損紀綱。
至於營屬邑吏之科外誅求,多由於比摠有餘之邑,賂營屬而要其勿加,比摠不足之邑,賂營屬而要其減額。
海民爭頭而收斂,邑吏藉口而分利,道臣若能親執,無使容奸,則比摠不足之弊,庶幾因此漸祛,而外此侵漁,亦當不令而自戢。
所謂洋中去處,隨其去處而收稅,自是法意。
至於興海、延日、長鬐漁場地界相接,無得疊稅,昭在事目。
而乃有此校吏之作奸雲爾,則外此他邑侵漁乾沒之弊,可推而知。
稅安得不縮,民安得不困?以此分付,俾知白徵之所由起,營邑之所自警,三邑漁場違式疊稅者,嚴飭禁斷,依事目施行。
其一,山弊事。
近來松政,日漸解弛,無論公田私養,到處童濯,誠非細憂。
而葛坪等四處,錄案旣久,則有不可遽然革罷,此則置之。
仍令申飭禁養,俾有蔚然之效。
其一,蔘弊事。
本道蔘弊,言者多矣,而禦藥事體至重。
況此羅蔘一種,非土産則不可以副其名而奏其效,作責之論,非今斯今,而終不敢容議於通變者,良由於此。
藉曰今日所進,多有京貿,不謹之罪,在於道臣,不當因此謬習,輕改正供。
此則置之。
至於審藥蔘商之符同點退,元價外雜費之多過三十金,俱極驚駭,另飭該道。
此後科外之費,果如疏陳,則自各該邑,報其實數於營門,該審藥,令道臣狀聞嚴繩,掩置之守令,一體論勘重繩。
」 10月14日 ○甲辰,大司成李始源上疏曰: 「師儒重任,非臣所敢冒據,而辭免無路,冒沒行公。
則竊念堂堂黌舍,不聞絃誦之聲,而隻售傾軋之習,濟濟儒衿,未見修躬之美,而徒長紛競之風,臣實有慨於此,妄有意於整釐矯捄之方。
忽於近者,因儒生韓應謙應試文字,有數三儒輩,抉摘其句語,抑勒扭捏,粧成無理之說,謂之誣悖大賢,橫生鬧端,其意本不在於韓也。
甚至於倡爲躛言,侵逼臣身,投書罵辱,鬨罷試場,故略施儒罰,隱忍含濡,冀其自底寧靖。
不料儒生輩,去益磯激,屢投通文於太學,稱以聲罪應謙,而詆詈臣身,殊無倫脊。
末又作輪示之文,遍行一世,醜辱狼藉,殆有甚於街童巷竪之狂詬亂嚷。
似此變怪,實古今之所未有也。
臣固不足言,顧其職則乃師儒之長也,臣旣辱身,又辱官又辱朝廷,尙何顔面,復以見職自居?伏乞亟行鐫改。
」 敎曰:「觀於疏辭,以儒生之醜辱狼藉,爲難冒之端,如非嘵俗之爽傳,則名之爲儒生,其可詆侮師儒之長,以壞賢關首善之習乎?到今事面,泮長但當勉出,其儒亦宜勘罪。
卽令館堂,往至泮宮,招諸生喩以義理,責以道理,眞有醜辱者,必當自首矣。
夫周官之制,簡不率者移之左,不變又移之右,如初禮又不變,移之而不齒,此正合於尊聖廟嚴師席待多士之義,以此分付。
」 10月15日 ○乙巳,行專經文武臣殿講。
10月16日 ○丙午,始徐有隣之爲廣州留守也,以支放不足,貿穀於本府兵丁所在十六邑,分糶取耗,纔數年,而民邑甚弊,上,嘗責有隣。
有隣請還賣其穀,以其錢營置屯田,敎曰:「以摠還之布,在畿邑爲畿民切苦之瘼,加之以無前之南城還穀於不知摠還之處,心常悶之。
春間先令半分,猶不若不分之爲便。
還賣之請甚當,依此爲之。
」 ○太學諸生捲堂。
成均館,以其所懷啓言:「臣等伏見前大司成李始源疏有曰:『堂堂黌舍,不聞絃誦之聲,而隻售傾軋之習。
』夫傾軋雲者,不顧義理之所在,而異己者斥之,無論是非之如何,而異臭則擠之之謂也。
臣等雖甚無狀,自念平日實無此箇風習,而泮長之言,何爲而至也?臣等竊自思惟,向日申若樞之事,誠一大變怪也。
凡今人心,日以益陷,世級日以漸降,一部《春秋》,雖雲無地可讀,而凡有血氣之倫,孰不知夷之可攘,華之可尊?而噫!彼若樞,抑何心腸,萌於心而筆之書,汙我四百年冠裳之域耶?臣等必欲齊聲緻討,勉出泮任之際,或有激慨之擧,往復泮長之時,不無煩屑之嫌,泮長之以臣等爲傾軋者,其以是耶。
若或不然,則向者禦題試士之時,竊承聖敎下者,始覺有子若之尙稽陞配,實爲缺典。
而我聖上之曉諭諸生,實出百王之高見,臣等所當將順之不暇,故又將不日治疏,往復泮長,則泮長姑徐徐雲,尙今遷就。
泮長抑以是爲傾軋耶。
若樞頌彼之罪,人可得誅,則臣等之請,必不以爲傾軋也,有子配聖之典,士皆欽聳,則臣等之治疏,必不以爲傾軋也。
臣等左右思量,終未知傾軋二字之目,而師儒之長,發諸章奏之間,勒歸傾軋之習。
則臣等得此指目,而以何顔面,晏然入堂乎?」命諸生勸入。
10月19日 ○己酉,展拜景慕宮。
○次對于齋殿。
上曰:「今日次對,不必於齋殿爲之,而此日此地之召見卿等,蓋有深意。
予於禦極之初元朝參,以汰冗兵裕民食之意,有所播告,而臨禦二十餘年,別無實惠之下究者,自視歇然,實有有始無終之歎。
近因華城軍制之變通,竊取張橫渠『井田先自一方始』之義,移屬五邑,特行蠲役之政。
大抵本府設施,專出於爲所重,其所拱護之道,必欲靡不用極,而保障莫先於人和。
今此納布軍五百名,束伍軍五百餘名,餘丁軍二百餘名,竝爲減額,兒別武士蠲減之數,又爲千餘名,六鬥四鬥之役,各減一鬥,而減鬥減額之數合而計之,則殆過邁餘石矣。
惟彼千餘軍民,得蒙蠲減之實惠,擧皆歡欣而悅豫,則其爲人和,孰大於是?一則爲所重,二則爲所重,而不言之中,自有感通之理。
故今此草記節目之不於禁中啓下,而必於此地者,蓋予不敢自有歸昔日之微意也。
昔漢明帝,嘗上陵,召會計吏,先儒有非之者。
而齋殿所重,稍別於太廟,故在昔先朝,亦於毓祥宮時設講筵,今此賓對之行於此地者,亦不爲無據矣。
」 ○壯勇外使徐有隣啓言:「外營附近五邑軍兵,合屬節目,今將啓下矣。
親軍衛別將、番將,長樂衛衛將、部將,當爲正職,其差出、箇滿、遷轉之規,宜有定式。
至於自外營自辟移送,兵曹入啓受點等節,亦當一體定式矣。
」兵曹判書李時秀曰:「親軍衛別將、番將,長樂衛衛將、部將,旣爲實職,自外營備望以送,臣曹待開政差出。
若有時急擧行之事,依禁軍將例,草記口傳啓下。
而朔數,則別將,以二周年箇滿,番將、衛將,皆依禁軍將例,以十五朔準瓜,部將毋論參上參下,當以久勤,次次收用,勿定瓜限爲宜。
」從之。
○諭壯勇外使曰:「予聞兵家有五經,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道,所以德化也,天,所以惠覆也,地,所以慈愛也,將,所以經紀也,法,所以制作也。
周因井田,以定兵賦,漢軍南北,以統中外,唐置府衛,以兼兵農。
及至我朝,參酌三代之懿範,創置五衛之總轄,擧海左方數千裡,荷戈負羽之徒,莫不隷焉。
旣嫺擊刺,又樂耕耘,以至德流於慈惠,而化行於經制。
間者軍營出,而五衛罷,則古今之不相侔,不翅若星淵,而夫耕不食,婦織不裳,且二百年于玆矣。
今壯營之設於京師而爲內營,於華城而爲外營,一以拱王都,一以衛仙寢,而壯營與親軍之號,昉於五衛中屬衛,卽關北子弟之所隷也,有美關以北土,爲我家豐沛之鄕。
而因華爲城,奉我園廟,視之如豐山沛水,故內營外營表裏相攝,而先置壯勇,次立親軍,蓋亦述先師古之微意也。
軍志不雲乎?『魏、秦之武銳,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
旣設營矣,當有以定軍制矣,旣定制矣,當有以得人和矣。
量之時宜,參之民情,詢之廈氈,議之廊廟,於是乎先從外營。
而祛司哨之名,存衛部之制,管五邑之衆,立四門之衛。
華城之需米減而爲三五之差,屬邑之簽額除,而得一千之數。
衛以令其部,部而令其隊,如環之循,如星之拱,以措我億萬之鴻基,而減米除額之效,得以周遍畿南烝庶貧殘老弱之類,杼柚無空,蓋藏有餘,莫非我昔年盛德至善字?元元之攸曁攸霑也。
躬詣景慕宮,行展拜禮,庸寓有事則告之義,仍禦賓對於齋殿,僉謀詢同,制置略定。
一曰,龍仁、振威、安山、始興、果川五邑軍摠,竝屬之外營。
抄出步軍十二哨,略倣周師之彌縫,齊旅之編伍,而合外營十三哨,以爲二十五哨,餘丁付之守城軍制。
二曰,右項屬邑,凡出於軍而納於京師各營諸司者,亦皆付之外營,用爲軍需,減其情債,以紓民力,京納則給代,而令兵曹均廳擧行。
三曰,華城有兒別武士千有餘人,卽流來之謬規也。
兒弱簽丁,自是法禁,況本府標準於四方者乎?謬規特爲永罷。
四曰,納米軍之分奴良,例捧六鬥三鬥,而華城則六三之外,又有四鬥者,六鬥四鬥者,竝減一鬥。
使居華土而應華役者,隻有三五之差,以準糶民蠲耗之式。
五曰,五邑軍民,當新屬之初,宜加軫恤,俾免隣族之侵徵,束伍軍五百一十,納布軍四百九十,特爲減額。
此是大綱領也,節目之詳,卽有司存。
惟玆之擧一擧,而衆美具焉,三輔陵邑強幹弱枝之長策在此,萬年湯沐輕徭薄賦之良規在此,一區邱井,足兵裕食之盛典在此。
」 ○備邊司以壯勇外營五邑軍兵節目啓:「華城之設外營,爲拱護仙寢也,掌以郡邑,衛以士馬,自昔伊然,可按而知。
漢太上皇陵,置邑曰萬年,高祖長陵之邑戶過一萬,武帝茂陵之邑爲一萬五千戶,宣帝杜陵之邑爲五萬戶,乃命三輔,共衛五邑。
而兵衛之稱,則如壽陵亭部、永陵亭部是也。
唐太宗昭陵,分雲、鹹二邑,而爲醴泉之縣。
及至鳳陽基運之盛,遂設皇陵衛、祖陵衛,建官以總其權,封地以表其尊,于以壯軍容而鞏王基。
則今此因華爲城,奉我珠邱,聖心之所瞻慕,民情之所依歸,有非尋常關防之比。
旣置行宮,又築崇墉,不以元帥而鎭之,列郡而衛之,則節制隻在於一境,體貌反遜於三都,烏在其屛翰輔車之義也哉?於是陞爲留守,仍管外營,而四面五邑,次第移屬,如星之拱,如輻之湊。
軍制則置親軍衛幾人,入防軍幾哨,合于內營之騎幾人步幾哨五千兵馬,允葉于外都監之舊稱,而仍以本府曁五邑軍官、餉保、束伍之類,作爲城丁、駐隊、遊兵、攔後之軍,俾專派守策應之責。
而先從外營去哨、司之號,效衛、部之規,以寓井田試一鄕之意,而卒不可勝用矣。
蠲恤則遷徙賜復爲十一年,還餉減耗,彌億萬世,無異於家授餐戶饋漿。
而特軫軍保納米不齊之苦,兒弱襲謬之弊,本府之近萬原額納六鬥四鬥者,倂人減一鬥,一千別武士之以兒稱號者,全減其數,五屬邑軍保之分隷京師,被擾於簽括,積困於誅求者,倂令移屬,而仍減納布軍束伍軍合千額。
自近及遠,坸泒遍曁,惠澤到底,浹肌衆心,從而成城,喬山松栢,拱護增重,而四方爲之會同,萬代爲之瞻仰,非但內外營之相須,五屬邑之疏附,壁壘輝光,體勢鞏固而已矣,苟非大聖人達孝宏謨,準于海而極乎天,其孰能與於此哉?癸醜以來,諸般事例,非不詳備,而設施之鉅,惠澤之廣,於今爲最,不可無一通文字。
大臣諸臣,奉承聖敎,會于籌司,彙輯外營前後事實,仍與入防、城守、操鍊等項,撰出節目,條例于左,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我東軍制,始創義興之三軍,唐、宋之府兵禁廂,千古同規。
而三軍變爲五衛,定部統而作選井之法,摠民兵而成寓農之規,逮夫設軍門置營司,而衛法廢焉。
此古今之異,而隨時制宜者也。
蓋此外營,素稱畿輔重鎭,而司哨制置,取倣訓局,士馬精強,節制整肅矣。
弊瘼漸滋,虛伍居多,戎政之踈虞,非復舊日規模。
乃於癸醜陞營之初,講定軍制,而聖念先軫于此,以步軍二十六哨,半抄正兵而入防行宮,半降保軍而收米支放,貴精之義,戶保之法,倂行而不悖,此其設施之大槪。
而龍仁、振威、安山、始興、果川五邑軍兵,次第移屬,仍抄五邑束伍之精壯,增置十二哨,倂前十三哨而準二十五哨,以成一營五司。
又以本府及屬邑民兵,創爲守城之制,互相分隷,自合於古之衛法,此所以改司、哨而定衛、部者也。
以一營分前、左、中、右、後五衛,而通稱長樂衛,管五部,部領三統。
守城軍制,各以信地門號爲衛名,東曰蒼龍衛,南曰八達衛,西曰華西衛,北曰長安衛,衛而分部,部而管統,統而率垜長、垜夫。
又以通衢遊兵居中,而稱新豐衛,倂爲分屬於長樂五衛,俾受節制。
今則內營外營軍摠,合而計之,恰爲五千,表裏相須,形勢相連,拱護增重,緩急有恃,依此變通,實合事宜。
一,長樂前衛正兵,則本府南境所在長樂隊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南城八達衛隷焉,而本府南境所在八達隊一千一百四名,前、左、中三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振威八達隊七百二十名,右後一部各領三百六十名。
本府八達隊二百四十五名,振威八達隊二百六十五名,正門及南暗門、西南暗門、角樓、水門、雉城、敵臺、烽墩、砲樓、舖樓等十二處加泒。
本府八達隊三十九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振威八達隊二十六名,統長八名,垜長十八名磨鍊,振威八達隊一百八十四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五百八十三名。
一,長樂左衛正兵,則龍仁所在長樂隊三百八十一名,振威所在長樂隊二百五十四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東城蒼龍衛隷焉,而本府東境所在蒼龍隊七百三十六名,前、左二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龍仁蒼龍隊一千九十六名,中部領三百七十六名,右、後二部各領三百六十名。
本府蒼龍隊四十名,龍仁蒼龍隊一百五十名,正門及砲樓、舖樓、雉城、弩臺、空心墩等七處加泒。
本府蒼龍隊二十六名,統長八名,垜長十八名,龍仁蒼龍隊三十九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磨鍊,龍仁蒼龍隊一百八十四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二百七十一名。
一,長樂中衛正兵,則本府水上各面所在長樂隊三百八十九名,龍仁長樂隊一百二十三名,振威長樂隊一百二十三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遊兵新豐衛隷焉,而龍仁新豐隊二百七十五名,安山新豐隊二百五十名,始興新豊隊二百十三名,振威新豐隊一百七十名,果川新豐隊五十二名,合九百六十名,四城通衢部將八員,各領一百二十名。
果川新豐隊五十六名,衛將、部將標下磨鍊。
合軍一千十六名。
一,長樂右衛正兵,則本府西境所在長樂隊三百六十一名,安山長樂隊二百七十四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西城華西衛隷焉,而本府西境所在華西隊一千四百六十四名,前、左、中三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右部領三百六十名,後部則領安山華西隊三百六十名。
本府華西隊三百二十名,正門及角樓、暗門、雉城、砲樓、舖樓、弩臺、空心墩等十一處加泒。
本府華西隊五十二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安山華西隊十三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磨鍊,安山華西隊十五名,本府華西隊一百六十九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三百九十三名。
一,長樂後衛正兵,則本府西北境所在長樂隊二百六十六名,始興長樂隊一百六十九名,果川長樂隊二百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北城長安衛隷焉,而本府西北境所在長安隊一千四百六十四名,前、左、中三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右部領三百六十名,後部則領果川長安隊三百六十名。
本府西北境所在長安隊二百二十四名,果川長安隊一百六十六名,正門及水門、角樓、暗門、敵臺、砲數、舖樓等十處加泒。
本府長安五十二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果川長安隊十三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磨鍊,果川長安隊一百八十四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四百六十三名。
一,長樂五衛,每衛一衛將、五部將、三統長、九隊正,衛以令部,部以令統,統以令隊。
屬五衛,每衛一衛將、五部將、二十統長、四十五垜長,衛以令部,部以令統,統以令垜長,垜長令垜夫。
互相統攝,挨次承接。
一,內營外營,表裏一體,軍制規模,宜無異同,故長樂隊以二十五部磨鍊,而五部之未卽團束者,恐非重戎政之義。
五邑所在禁、禦兩營正軍,自是上番鍊習者,兵部所管上番騎兵,亦皆有根着良丁。
一從五邑實數,就其資保中杪出精壯,使之編伍於長樂隊未充之五部,則軍保無無布,而有布之弊,衛隊不期壯而自壯,依此施行,實合事宜。
長樂五衛,旣準各五部之制,則入防軍數,當爲加數磨鍊,俾均休息,初年三部,翌年二部,添付元入防,以爲分數加排之地。
一,軍兵之入防者,休番時收米,雖是各營之例,因特敎不爲磨鍊,以示優恤之意。
一,長樂五衛,扈衛行宮時,前、左、右、後衛,相連環衛,而中衛則四衛之內,重層環衛,列陣則四衛爲外壘,中衛爲子壁,而臨機應變,一聽調度。
一,幸行時斥堠伏兵,以屬邑所左新豐隊出用,長樂隊勿爲擧論。
一,長樂隊初頭團束,在於癸醜陞營之後,而或多苟充,未知其十分精杪,當此軍制大更張之時,不可因循置之。
殘劣不合之類,次次換定,以壯軍容,追團束軍,亦必以有根着良丁,各別抄擇編戶之意,嚴立科條。
一,長樂隊服色,一依癸醜啓下節目,戰巾靑狹袖着號衣磨鍊。
一,長樂隊,毋論本府屬邑新軍舊軍從其所居之界,魚鱗作隊。
一,長樂隊,依內營左司鄕軍例,定行月課,而朔數規矩,一遵內營定式施行,入防當次之隊,勿爲課試。
一,牙兵以各邑束伍餘在,分作三部,每部一百二十名式,竝標下五十名,而合四百十名磨鍊團束。
而部將則將校中差出,將則以曾經首將校中有履歷者差出,領率屬之外使攔後。
一,每年隨駕時,攔後牙兵,有難全數出用,一從次第輪回參陣,而調發部數,別單稟旨。
一,今之五衛將、部將,旣是實職,則長樂五衛衛將、部將之爲軍銜者,有非衛部舊制,衛將、部將差出時,自外營擬望,移牒兵曹,以爲開政時差出之地。
而衛將以十五朔箇滿,參上、參下部將勿定瓜限事,一依今番筵稟定式施行。
參上、參下,不可不定窠數。
參上十三窠內,五窠,本府宣薦堂下朝官三員,部守薦堂下朝官二員差出,四窠屬邑宣部守三薦堂下朝官,輪回差出,二窠內營額外壯勇衛前銜差出一員,知彀敎鍊官中差出,遙領二窠,外營知彀敎鍊官中及親軍衛正領中各一員差出兼帶。
參下十二窠內,八窠,本府宣薦出身五員,部守薦出身三員差出,二窠屬邑宣薦出身一員,部守薦出身一員差出,而自軍多屬邑爲始,次次分排輪回,二窠內,營額外壯勇衛出身一員,及將校中有薦出身一員差出遙領。
而內營之遙領者,常時則雖遙領而入防及習操時,竝爲下去,以爲領軍擧行之地。
一,部將二十五員,旣爲實職,而參上、參下,定其窠數,內外營及屬邑,從多寡通瀜差出,則久勤一款,當爲磨鍊。
參上久勤則雖不定其箇滿,不計朔數,太無界限,滿三十朔後,始許遷轉於軍器寺主簿一窠及訓鍊主簿,自時任哨官仍差者,竝計前仕。
而此是軍器寺訓鍊院間次差出者,軍器寺窠當次者未遷轉之前,勿爲遷轉於訓鍊院之意,定式施行。
參下則旣有與內營,間二都目,輪回初仕一窠及原定內營哨官,遷轉一窠,從其久勤,次第調用事,一體定式。
而屬邑窠及內營遙領者,公役之間歇,事務之閑漫,不可比論於境內土着城底築室者之勞苦,則其於久勤遷轉之際,亦當有遲速緊慢之別。
本府之築室土着者,一從久勤,次第施行,屬邑窠及內營遙領者,毋論參上、參下,竝越三次,許其久勤遷轉。
而近來本府築室,毋論朝官、出身、閑良,太欠誠實,虛僞多端,此等之類,曾或有冒占哨官者,劃卽摘發,削其前仕,越六次許計久勤,以爲別主客杜後弊之地。
內外營知彀敎鍊官之兼帶親軍衛正領中差出者,各有其廳久勤,隻許遞兒職陞付,久勤則勿論。
一,用兵之法,毋出乎陰陽五行,而經、緯、奇、正是也。
一自廢衛制而純用戚法,弊在偏重,兵家病之。
蓋《新書》所載,明其陰陽牝牡之義,以寓長短兼濟之法,而終不若衛制之表裏相連,大小相包,分合方圓,各適其宜,而經緯定位,五十居中者。
今以衛、部,專尙戚法,則或近於支吾,拘泥戰隊、駐隊、正軍、遊軍之制,成出一統笏記,與戚法兼加肄習,以爲循名責實,毋或偏廢之地。
一,衛制之所貴,一則作統,便於選伍,一則寓農,利於裕兵。
農隙之分五番入防,終近於鋤耰棘矜,節制未易。
今於城內外,團束一部軍,自二月至九月而八朔,則分番入防於營下,使之作農於屯田,而耕耘之暇,略習進退,原入防時,幾名式分泒於各部,以爲敎一成十之地。
一,內營旣不置中軍,而以別將兼行中軍之任,則當遵用是例,而旣復衛制之後,又行營司之規,終非循名責實之義,略倣衛制,別置外軍摠制,以爲承接軍務之任。
而若備其官,有違於內營,不置中軍之制,外使以親軍衛別將,隨時傳令,使之兼行。
一,長樂各衛將、部將,旣是實職,則親軍衛別將及左、中、右將,以軍銜施行者,恐非同其制之道。
謹依國朝舊制,別將以祿官磨鍊,定爲實職,而毋論京外,以亞將以下兵使以上素有聲望人,別擇擬望。
而別將旣爲實職,且兼行摠制之任,則其所差,出於內於外,不可獨專,外使備望,同議於兵曹判書,以爲停當排擬,俾重體面之地。
左、中、右將,亦依禁軍將例,以實職施行,而左列、中列、右列將,以一番、二番、三番將改號。
別將、番將,俱於開政時差出,而或有時急擧行之事,依禁軍將例,口傳差出。
前帶之本府中軍禿城守將,竝令減下,禿城不可無守城之人,以禿城別將稱號,別爲差遣。
一,內營善騎隊,旣以三哨磨鍊,則外營不可異同,親軍衛加選一百人,以準一番、二番、三番之制。
而五邑旣令移屬,則當令五邑,分排擇定,以爲慰悅武士之道,而五邑充選,有未可必。
六十人隨其邑之大小,以出身、閑良之可合宣部守薦者,另擇抄塡,其餘四十人,以本府人差出,分授馬匹,一依節目施行。
馬隊專尙射技,而癸醜節目中取才一款,不爲擧論者,終涉陳漏。
此後則新差之類,必令試取入屬,而取才節目,令外營參量磨鍊,成出修啓,以爲遵行之地。
一,守城時外使摠領軍馬,有難專意於應接登陴之役,以本府判官,差定管城將。
一,蒼龍衛將龍仁縣令,八達衛將振威縣令,華西衛將安山郡守,竝依前差下,始興、果川,軍數懸殊,以果川縣監換差長安衛將,始興縣令移定協守衛將,屬之甬道。
而新豐衛衛將,則本府境內堂上內外將,已行朝官,部將堂下朝官,或出身差出,而屬衛各部將,無論本府屬邑,一從軍在邑差出。
各衛將管下部將、統長,參互本府屬邑所居之人而差出,則所用非所養,發號放令,或緻齟齬扞格,恐非節制之道。
此則部將以下,隨其所管衛,凡係軍務一切關由,毋敢違越,以嚴師律。
一,四城衛將,旣以龍、振、安、果四邑守令原定,則部將以下,宜有一定之例,各城信地,本府軍磨鍊處,以本府境內堂下朝官或出身宣部守有薦者差下。
統長,以各裡常時定置統長中,擇其有風力可堪者差出,垜長則以統內軍官隨行中稍解事務者差出,使之各領垜夫,以爲從信地登城之地。
墻內及中舖舍將各處墩臺將將校中,有履歷可堪者,另擇差定,屬邑部將以下差出之規,亦依右例施行。
一,各城衛將,信地在於東、西、南、北正門,泒守之法,當自門平分,將領居其中。
而本營城制,旣非四面方城,則各門相距,迂直懸殊,且各邑軍數,多寡不一,自多掣礙,則不可不自前門平分,至于後門,以寓合頭合尾之法。
八達衛將左門,右後二部,擺向右,止于西南暗門,西第二堞前、左、中三部,擺向左,止于烽墩北第五堞。
蒼龍衛將在門,前、左、中三部,擺向右,止于烽墩,北第六堞,右、後二部,擺向左,止于北暗門東第九堞。
長安衛將在門,前、左、中三部,擺向右,止于東暗門東第八堞,右、後二部,擺向左,止于北舖樓東第一堞。
華西衛將在門,前、左、中、右四部,擺向左,止于四南暗門西第三堞,後一部,擺向右,止于北舖樓東隅。
新豐衛將,信地在十字通衢,每面各二部式擺列,以應四城。
一,本城週回爲四千六百步,以每五步一堞磨鍊,則當爲九百二十堞,而城身之外週,女堞之內匝,不無三十六步嬴縮者。
故以九百十三垜,計步磨鍊,排丁分授,則四衛信地,以步則一千一百四十步,以堞則二百二十八堞,而餘一堞附之東城,而垜夫以每垜八名磨鍊。
一,四城加泒軍,則南北門各一百名,東西門各七十名,上下水門各六十名,四角樓各五十名,南暗門西南暗門各六十名,內舖舍、中舖舍及東、西、北、暗門烽墩各四十名,砲樓、舖樓、弩臺、敵臺、雉城、空心墩各二十七處,各二十名磨鍊。
一,四城各衛各部、統長、垜長、垜夫,新豐衛新豐隊,協守衛協守隊,竝駐隊策應兵及各其所管標下、火夫加泒而磨鍊,都數爲一萬一千七百二十八名。
此外作隊餘軍,本府一千六百十九名,此則無論城外各處墩臺及伏路、塘報,臨時排定。
至於各邑保屬及移來移去之類,令外使申飭守令,詳加爬櫛。
一從實數,名以餘丁,而亦載之統案,俾無從中道遺漏。
一,遠斥堠謹烽火,卽兵家要法。
本城形便,東城之外,人家尠少,山脊橫亘,而光敎深谷白雲捷徑,在所當慮。
迎華察訪,設置北城之外,姑無箚着信地,差定斥堠將,使之領率本驛作隊軍一部,扼守於龍淵上藥巖墩臺。
而自門巖至艾峴下五處墩臺,亦以五十名軍,置將領守,而一聽節制於斥堠將,俾得以臨急報警,隨機應變。
八達以西,平野曠漠,間路交錯,而孰知山墩臺,高陽洞屯舍後岡墩臺處在要害,俱合關防,竝南水口、龜山墩臺,而依東墩例,置將卒守警,以爲連梯於西城弩臺。
又貯水於西屯堤堰,以爲連北屯水田,而通萬石渠,遮截要路,以寓前左水澤之義。
一,要行衛制,當先統法。
古之衛法,五人爲伍,五伍爲隊,五隊爲旅,而置一統長,戶法則五家爲比,百家爲裡,於斯兩者,折衷參互,五家各定統首,百家置大統長,統內凡事,一切句管,專責委任。
申明舊制,然後簽丁無搜括騷擾之弊,團束有魚鱗作隊之效,可使兵隱於農,而統領有素。
一,今此啓一節目,事體自別,而但其論列,擧其大體而已。
外此細瑣條件,外使與屬邑守令,衛制統法,多般講究,毫分縷析,鑿鑿中窾,然後可以永久遵行,無至廢墜。
假令每面內從某至某,計家分裡,以成統案,以其統案,某面某裡,屬之某城,幾家幾丁,屬之某堞。
毋論本府屬邑,使大小軍民,鹹各知其信地,俾不至臨時紛錯,而以爲緩急得力之地。
一,城內及城外附近人戶,勿入於城丁都數之中,除各項標下、校卒、吏奴外,毋論士夫、軍民、男女、老少,別成案冊,常加約束,聞警登城,各守信地。
而計垜分守,數不相當,以雉堞、譙砲、弩臺等處,作爲信地。
一,各城信地,一從該邑軍丁之多寡,而與本府軍丁,分排磨鍊之際,每衛部數,或有彼此長短不齊之弊,毋論本府軍屬邑軍,每城衛將,以各部軍數,分其前、左、中、右、後,倂標下軍及火夫,而都計數爻,成出都案,一上外營,一上城所。
而常時團束,則以地方各統,專責擧行。
一,駐隊策應兵四部,每部一百名,倂標下五十名磨錬,而將及部將,依他衛將、部將例差出,將則以策應將稱號。
四城每面,以三伏三塘磨鍊,而每伏一將五卒,合軍六十名,每塘二名,合軍二十四名。
一,火夫,每統各定五名,俾管每垜懸燈燃炬炊飯等事。
一,舖舍之設置於墻內及城上,專爲拱護行宮,墩臺之分設於山上及平野,亦係緩急報警。
雖在常時,內外舖舍六處,依近日定式,各置二卒,分排泒守,墩臺,如龍淵、門巖、艾峴、龜山、孰知、高陽等六墩,各定一將二卒,以爲常加警守之地。
一,守城器械,則每一垜,懸燈一盞、梆一口、鳥銃一門,或快槍一枝,〈少則一垜一門。
〉短槍或斬馬刀一把,大小石子一百塊式分授,而刀、釜、棍、弓、矢,火夫次知,每五垜,置狼機一位,〈少則十垜一位。
〉水缸一口,每城門下置大將軍一位或二位,每十垜,置大石重二百斤或一百五十斤者三塊。
一,屬衛,每衛各差官、將校二員,標下則棍杖手、朱杖手、令旗手、巡視手、門旗手、喇叭手、大角手、大砲手、號笛手、燈籠手、帳幕手、書記各二名,認旗手、鼓手、鉦手、鑼手、別破陣各一名。
每部將各差官、將校一員,標下則認旗手、棍杖手、鑼手、大砲手、皷手、帳幕手、書記各一名,統長旗手各一名。
甬道協守將新豐衛將,各差官一員,標下則令旗手、巡視手、棍杖手、門旗手、喇叭手、號笛手各二名,認旗手、皷手、鑼手、鉦手、大角手、大砲手、別破陣、書記各一名,部將標下,依屬衛部將例磨鍊,而各減大砲手一名。
斥堠將、策應將、牙兵將,標下依協守將例磨鍊。
一,始興軍四百七十三名內,三百四十名,甬道六十八堞,每堞五名式分授,而差出左、右部將,分領一百七十名,每部各定四統長,以爲挨次節制之地。
垜長十二名,火夫四十名,協守將標下五十二名,部將標下十二名,統將旗手八名磨鍊,部將差出之規,統長團束之法,依他屬邑例施行。
一,城操時,守城軍之赴操者,從其道裡遠近日字多寡,減其身布,俾助糧資。
一,外營軍保名色浩汗,受弊多端。
從今以後,各樣軍官,竝稱除番軍官,各樣軍保,竝稱餉保,俾一其名號,簽丁收布之際,毋或有雜亂之弊。
而毋論本府屬邑軍官,隨其所屬五衛之號,各稱某衛軍官,軍保則亦依軍官例,以某隊作名。
而從前軍官中喪頉者,依例懸頉,毋或侵徵,各其名下遭故,日月消詳,懸註於統案中,以防面裡任輩奸僞。
一,本府軍保之外,又有禿城軍保,各自分屬,名色甚多。
而但散在各處之故,本營近處居生者,隨軍兵付之禿城,禿城近處居生者亦如之,則及今作統之際,不無掣礙之端。
一境軍保,旣已一其名號,則從其名數多寡,幾面幾裡,付之本城,幾面幾裡,付之禿城,各成案冊,俾無如前混雜之弊。
一,五邑所在新豐隊及牙兵,自是束伍正軍中團束者,不爲行操之年,官門聚點,四城各衛所屬八達隊、蒼龍隊、長安隊、華西隊,旣已作統,各從附近,從便聚會,以爲統點之地,而守令必親執擧行,俾無踈虞之弊。
一,南漢大操時,五營軍兵之晝行場操,夜習城操,此爲攻守通用之良法。
而許多守城軍卒,有難竝赴場操,合操之年,自東面爲始,隻以一面軍輪參,面操之年,使之仍參。
一,駐隊策應兵及新豐隊,與參操正軍無異,各別抄壯團束,場操時依例竝參。
而城操時則計垜分守,故雖無方色號衣,別無掣礙,而場操時則與正軍一體着號衣持器械,當該城將及新豐衛將,各各分領,相連劄駐於正軍尾局,以爲承接號令之地。
一,鄕武士則名以守堞軍官,雖已成廳,至於境內出身,毋論宣部守三薦,若幹入屬於別軍官之外,竝與無薦出身,俱無所屬處,前銜將校,則所謂自其廳錄置者,踈漏居多。
以嶺南左、右列出身作隊之法觀之,大是闕典,自今爲始,出身及前銜人員,一竝收聚錄案,以爲追後區處之地。
一,僧徒之得力於守城,或有勝於城丁。
龍珠寺旣置摠攝,團束僧徒,付之外營,間試砲放,此與南、北漢僧卒無異,從附近使之協守於禿城,以爲計垜加泒之地。
本城北光敎洞口,亦設小刹,而凡百草創,僧徒零星,待其募得成就之後,一體磨鍊,加泒於附近墩臺。
一,禿城山城,密邇仙寢,掎角本城,則拱護之責,不輕而重。
且有各樣軍官軍保之屬於城者,爲二千一百二十三名,此則使外使,計本城堞數,排丁磨鍊,成出守城節目,追後修啓。
一,今此節目,係是大設施,比之前日規模宏偉,小小條件,以癸醜節目所載參互施行。
一,軍丁之互相去來,不以時居施行者,大是痼弊。
今則本府與五屬邑,旣定統法,申明舊制,則稱以軍丁之各相管轄,及其出用之時,統內見存之戶,移隷他邑,他邑散在之伍,反付錄案,終非核實之政。
從今以後,斷以土著,一從作統戶數施行,而本府與五邑,則許其互相去來。
一,本府,湯沐邑也,軍制雖重,人和爲貴。
兒別武士其來已久,而兒弱充定旣係朝禁,則況於本府尤不容仍置,故一千名待命減額。
納米軍之良六鬥私三鬥,自是諸路通行之規,而本府保米之六、五、四、三鬥之差殊,旣失齊一之制。
見今大變通之際,宜有優恤之典,六鬥納者,七千四百七十九名,四鬥納者,五百七十八名,謹遵下敎,竝爲特減一鬥。
使本府之內,隻有五鬥三鬥兩名色,以爲均平之地,而各樣保米,旣係支放之需,則不可不給代。
而特減之數,爲米七百三十七石二鬥,以畿邑所在江都米三千石,勅需米五千石耗條合八百石,每年劃送外營,以爲需用之道。
一,今此減額減鬥之命,槪以陞營後軍丁身米之比前有加,特推優?之恩,俾爲樂趨之地。
陞營後加出之身米爲九百石,而兒別武士一千名,減額米二百石及六鬥四鬥軍八千五十七名,各減一鬥,米五百三十七石零,合米爲七百三十七石零,比諸加出之數,不足爲一百六十餘石。
而陞營後廣州之松洞、日用二面,移屬本府,土地之加廣,人民之益繁,比前懸殊,以二面土地之所出,人民之所納,較量於百餘石不足之數,則不啻倍蓰,自此軍丁有裕,徭役輕歇,一府軍民,鹹被盛澤。
一,屬邑雖與本府差間,所在軍丁,今旣專屬外營之後,宜有一體優恤,拔例軫念之擧。
五邑所在束伍軍五百十名,納布軍四百九十名,合一千名,特命減額,又以四邑餘丁保二百二十八名,幷令還給各邑,以此額數,其若均排普施,則從今以後,貧殘無隣族之苦,老弱有蠲免之喜,以此意知委五屬邑,必親執擧行,使大小軍民,俾知朝家曠蕩之惠澤。
一,良丁私丁役名各異,徵納懸殊,而近來諸路簽額之政,率多混淆,奸弊漸滋。
五邑新屬城丁餉保之中,亦多有良私相雜之弊,登城守堞之際,雖不必區別,而各自本邑良私二字,一一懸錄於各其簽案名下,收布等節,一從法例,毋敢違越,有闕塡代之時,亦必逐名詳査,依前懸錄。
如有一名之相混,現發於査點,則當該守令,論以重勘事,申嚴定式。
一,五邑軍保匠保,通稱餉保,倂屬外營,其在軫恤之道,宜寬其力。
而良私軍之一兩、二兩,係是加減不得者,有難低仰,而但其後錢,從前各司收捧之際,惟意操縱,多寡不一,爲軍民之苦弊久矣。
趁此合屬之初,宜有一定之規,以示優恤之意,二兩納則二錢,一兩納則一錢,磨鍊收捧之意,載之節目,俾不敢違越。
且逃、老、故付標債,卽不過紙筆所費,而徵斂無節,多或爲三四兩,少不下一二兩者,有乖法意。
此亦以良五錢私三錢,申明定式,而故代則依年前朝令,毋得徵捧事,嚴立科條。
一,五邑所在各司、各軍門軍保所納,倂納華城,以除奔走誅求之弊,而自華城移送京各司,旣多弊端,亦關事面,京司所捧米布,當爲給代之數,以錢爲五千五百十二兩,以均廳錢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兵曹兼仕禁軍祿馬太價及關西小米價合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倂爲給代。
一,各司各軍門諸色軍伍、匠保所納錢、米、布,勿論多寡,因特敎一倂給代,諸色保錢合五千三百六十兩,自外營收捧者,倂屬之外營,別爲貯置,以備不時之需。
」 ○本府軍額摠數。
〈禿城附〉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千六百五十一名,納米良軍七千四百九名,內需米軍二千名、留坊軍七百二名、減馬士二百四名、減馬保四百十七名、保軍一千五百六十名、輜重軍九十五名、在家軍官一百四十七名、都案軍官一百一人、邑別武士一千二百三十一名、火藥庫別武士二百三名、禁盜軍官四百五十九人、守堞軍官二百九十人,納米私軍一千三百五十九名內,減馬保五十四名、輜重保十名、邑別武士三百名、兒別武士六百八十四名、屯牙兵一百八十六名、奴牙兵一百二十五名、禿城軍二千四百三十九名內,別武士八百十九名、兒別武士三百十六名、保別武士四百名、奴別武士九十一名、守堞軍官一百九十七人,募入軍一百十六名、募入哨軍二百五十名、壯抄軍二百五十名,以上一萬二千八百五十八名內,減額兒別武士一千名,〈本府六百八十四名、禿城三百十六名〉實一萬一千八百五十八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千六百五十一名,納米良軍七千四百九名,納米私軍六百七十五名,禿城軍二千一百二十三名,以上一萬一千八百五十八名內,長樂隊一千六百五十一名,〈良〉八達隊千三百八十八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竝入〉蒼龍隊八百二名,〈統長八名垜長三名八名竝入〉華西隊二千五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竝入〉長安隊一千七百四十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竝入〉駐隊策應兵四百五十名,中舖舍加泒軍四十名,內舖舍加泒軍四十名,〈以上良私通用〉實八千一百十六名,餘在軍一千六百十九名,禿城軍二千一百二十三名。
○五邑軍額總數。
龍仁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七十二名內,兵曹上番騎兵二十一名、禁營正軍三十九名、禦營正軍七十二名、壯勇鄕軍四十名,納布良軍一千一百五十九名內,兵曹騎兵三百八十五名、騎兵資保六十三名、諸色保二十四名、有廳軍官四人、訓局砲保一百二十九名、餉保四十名、禁營官保四十六名、資保四十二名、禦營官保二十八名、資保七十七名、別破陣五名、摠廳守堞軍官一人、守禦別破陣七十九名、牙兵四十四名、忠勳府忠翊衛三人、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九人、掌樂院樂生保十二名、校書館唱準保五十一名、軍器寺別破陣十名、畿營標下保二十四名、還給給代鄕軍四十二名,無布私軍六百二十五名,束伍軍六百二十五名,納布私軍八百四十七名內,兵曹驛保一百四十六名、壯勇餘丁保六十名、給代軍一百三十二名、摠廳軍需保五十一名、壯抄軍四名、守禦軍需保三十八名、別破陣保四名、牙兵四百一名、畿營旗手保十一名,以上二千八百三名內,減額三百三名,〈納布良軍一百五十三名,無布私軍一百五十名。
〈實二千五百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七十二名內,〉四十名査得閑丁,勇鄕軍前己充定。
〉一百三十二名,〈以禁禦正軍兵曹上番騎兵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一千六名內,一百九十五名,〈各樣資保及軍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九十二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移抄。
〉七百十九名,〈通作蒼龍隊。
〉無布私軍四百七十五名內,八十名,〈以壯勇餘丁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七十五名,〈團束新豐隊壯〉一百二十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八百四十七名內,九十七名,〈以壯勇餘丁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七百五十名,〈通作蒼龍隊。
〉以上二千五百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良〉長樂隊五百四名,〈良〉新豐隊二百七十五名,〈私〉蒼龍隊一千四百六十九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竝入良私竝錄。
〉欄後牙兵一百二十名。
〈私〉振威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九十二名內,兵曹上番騎兵二十六名、禁營正軍四十名、禦營正軍二十六名,納布良軍九百三十七名內,兵曹騎兵二百三十六名、騎兵資保七十八名、步兵七名、諸色保三十名、驛保五十七名、補充隊一名、有廳軍官二人、訓局砲保五十一名、餉保二十三名、禁營官保五十七名、資保四十三名、禦營官保六十名、資保二十八名、摠廳屯牙兵二十名、守廳牙兵三十四名、把下軍六名、軍需保一名、別破陣七十三名、忠勳府忠翊衛二十四人、均廳選武軍官七十六人、工曹匠保三十名,無布私軍三百八十名內,束伍軍三百五十四名、把下軍二十六名、納布私軍六百十一名內,兵曹驛保六十六名、摠廳屯牙兵七十七名、軍需保八十八名、罷定軍六十四名、壯抄軍六名、守廳軍需保四十九名、牙兵二百一名、把下軍二十一名、畿營旗手保二十名、餘丁保十九名,以上二千二十名內,減額二百三十名,〈納布良軍一百四十名,無布私軍九十名。
〉實一千七百九十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九十二名,〈以禁禦正軍兵曹騎兵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七百九十七名內,一百七十一名,〈各樣資保及軍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六百二十六名,〈通作八達隊。
〉無布私軍二百九十名內,七十二名,〈守摠屯牙兵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一百七十名,〈團束新豐隊。
〉四十八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六百十一名內,四十二名,〈守摠牙兵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五百六十九名,〈通作八達隊。
〉以上一千七百九十名內,長樂隊三百七十七名,〈良〉新豐隊一百七十名,〈私〉八達隊一千一百九十五名,〈統長八名、垜長十八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四十八名。
〈私〉安山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七十七名內,禦營正軍四十名、壯勇鄕軍三十七名,納布良軍四百七十八名內,兵曹騎兵二十九名、步兵九名、內吹保一名、驛保十六名、有廳軍官七人、訓局砲保三十一名、餉保四十六名、禁營官保三十五名、禦營官保二十二名、資保四十三名、別破陣保五名、議政府書吏保二十三名、忠勳府忠翊衛三人、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二人、掌樂院樂生保三名、內苑匠保五名、畿營旗手保八名、永宗水軍五十二名、長峰水軍三名、還給給代鄕軍九十五名、無布私軍五百二十七名內,束伍軍五百二名、隨率二十五名,納布私軍三百九名內,兵曹驛保三十四名、摠廳壯抄軍一百二十五名、軍需保五名、七色保五十一名、守禦軍需保三十名、別破陣十名、畿營牙兵五十名、細樂手四名,以上一千三百九十一名內,減額二百五十五名,〈納布良軍一百三十五名,無布私軍一百二十名。
〉實一千一百三十六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七十七名內,三十七名、〈査得閑丁壯勇鄕軍,前已充定。
〉四十名、〈以禦營正軍,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三百四十三名內,一百八名、〈資保及各樣軍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九十五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移定。
〉一百四十名、〈通作華西隊。
〉無布私軍四百七名內,六十五名、〈摠廳七色保、南漢別破陣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五十名、〈團束新豐隊。
〉九十二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三百九名內,六十一名、〈摠廳七色保、南漢別破陣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四十八名、〈通作華西隊。
〉以上一千一百三十六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良〉長樂隊二百七十四名,〈良〉新豐隊二百五十名,〈私〉華西隊三百八十八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九十二名。
〈私〉始興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二十一名內,兵曹上番騎兵三名、禁營正軍二十二名、禦營正軍四十名、壯勇鄕軍五十六名,納布良軍四百三十九名內,兵曹騎兵資保五十三名、步兵二十一名、諸色保十三名、驛保三十八名、有廳軍官八人、訓局砲保五十二名、餉保十八名、禁營官保十八名、資保二十三名、禦營官保二十四名、資保四十三名、摠廳守堞軍官五人、忠勳府忠翊衛十一名、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人、司僕寺諸員二十一名、掌樂院樂生保四名、內苑匠保七名、還給給代鄕軍四十名,無布私軍四百七十七名內,束伍軍四百三名、摠廳標下軍七十四名,納布私軍二百七十九名內,壯勇餘丁保十五名、摠廳標下保九十名、軍需保一百三十二名、守禦標下保十三名、軍需保八名、畿營旗手保二十一名,以上一千三百十六名內,減額二百三十名,〈納布良軍一百四十名、無布私軍九十名。
〉實一千八十六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二十一名內,五十六名、〈査得閑丁壯勇鄕軍,前已充定。
〉六十五名、〈以禁、禦正軍、兵曹上番騎兵,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二百九十九名內,二十名、〈各樣資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七十六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釐正。
〉二百三名、〈通作協守隊。
〉無布私軍三百八十七名內,三十四名、〈摠廳標下軍保中,良丁混人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十三名、〈團束新豐隊。
〉四十名、〈通作協守隊〉一百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二百七十九名內,五十名、〈摠廳標下軍保中,良丁混人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二十九名、〈通作協守隊。
〉以上一千八十六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
〈良〉長樂隊一百六十九名,〈良〉新豐隊二百十三名,〈私〉協守隊四百七十二名,〈統長八名、垜長十二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一百名。
〈私〉果川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三十九名內,兵曹上番騎兵十名、禦營正軍四十名、摠廳標下五十七名、壯勇鄕軍三十二名,納布良軍五百三十七名內,兵曹騎兵九十九名、資保三十名、步兵四十七名、有廳軍官一人、訓局砲保六十一名、餉保四十三名、禁營官保三十九名、禦營官保十名、資保四十三名、摠廳守堞軍官二人、忠勳府忠翊衛三人、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三人、工曹匠保九名、還給給代鄕軍四十六名、無布私軍四百六十五名內,束伍軍二百五十名、鷺梁牙兵二百十五名,納布私軍四百九十三名內,兵曹驛保一百八十名、南山烽軍十四名、摠廳標下保四名、軍需保五十七名、守廳軍需保四十二名、屯牙兵八十二名、內侍府桑直十五名、畿營牙兵六十一名、細樂手二十名、減額牙兵十八名,以上一千六百三十四名,減二百六名,〈納布良軍一百四十六名,無布私軍六十名。
〉實一千四百二十八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三十九名內,三十二名、〈査得閑丁,壯勇鄕軍,前已充定。
〉一百七名、〈以禦營正軍兵曹騎兵摠廳標下,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三百九十一名內,四十六名、〈資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一百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移定。
〉二百四十五名、〈通計長樂隊。
〉無布私軍四百五名內,三十二名、〈以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一百八名、〈團束新豐隊。
〉二百十五名、〈自鷺梁鎭,前已充定牙兵。
〉五十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四百九十三名內,十五名、〈以內侍府桑直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四百七十八名、〈通作長樂隊。
〉以上一千四百二十八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良〉長樂隊二百名,〈良〉新豐隊一百八名,〈私〉長安隊七百二十三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五十名,〈私〉鷺梁牙兵二百十五名。
〈私〉○五邑所屬各名色摠數。
龍仁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一千一百四十七名,〈自本邑査櫛成案。
〉振威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一百七十五名,〈自本邑査櫛成案。
〉安山校院生及各樣保率四百八十五名,〈自本邑櫛成案。
〉始興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二百五名,〈自本邑査櫛成案。
〉果川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一百七十五名。
〈自本邑査櫛成案。
〉○五邑所納各衙門錢給代摠數。
龍仁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六十三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四人、〈每人二兩。
〉禁營官保四十六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資保四十二名、〈每名二兩。
〉禦營官保二十八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七十七名、〈每名二兩。
〉別破陣五名、〈每名二兩。
〉守禦別破陣保五名、〈每名一兩,元軍自得代定於他邑次。
〉忠勳府忠翊衛二人、〈每人二兩。
〉畿營牙兵十一名、〈每名二兩。
〉巡牢保二十四名、〈每名二兩。
〉各衙門奴十七口。
〈每口二兩〉給代秩:兵曹騎兵三百六十五名、〈每名二兩。
〉步兵二十名、〈每名二兩。
〉諸色保二十四名、〈每名二兩。
〉驛保一百四十六名、〈每名一兩。
〉訓局砲保一百二十九名、〈每名二兩。
〉餉保四十名、〈每名二兩。
〉摠廳軍需保五十一名、〈每名一兩。
〉守堞軍官一人、〈二兩。
〉壯抄軍四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三十八名、〈每名一兩。
〉別破硨七十九名、〈每名二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九人、〈每人二兩。
〉掌樂院樂工保十二名、〈每名二兩。
〉校書館唱準保五十一名、〈每名二兩。
〉軍器寺別破陣十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二千四百三十一兩內,無給代六百三十二兩除,實給代一千七百九十九兩。
振威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七十八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二人、〈每人二兩。
〉禁營官保五十七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禦營官保五十八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二十八名、〈每名二兩。
〉別破陣保二名、〈每名二兩。
〉忠勳府忠翊衛八人、〈每人二兩。
〉畿營旗手砲二十名。
〈每名一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二百三十六名、〈每名二兩。
〉步兵七名、〈每名二兩。
〉諸色保三十名、〈每名二兩。
〉驛保五十七名、〈每名二兩。
〉又六十六名、〈每名一兩。
〉訓局砲保五十一名、〈每名二兩。
〉餉保二十三名、〈每名二兩。
〉摠廳屯牙兵二十名、〈每名二兩。
〉又七十七名、〈每名一兩。
〉軍需保一名、〈二兩。
〉又八十八名、〈每名一兩。
〉罷定軍六十四名、〈每名一兩。
〉壯抄軍六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四十九名、〈每名一兩。
〉別破陣七十三名、〈每名二兩。
〉工匠保三十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二千一百三十兩內,無給代五百七十二兩除,實給代一千五百五十八兩。
安山無給代秩:兵曹有廳軍官五人、〈每人二兩。
〉禁營官保三十五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禦營官保二十二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別破陣保五名、〈每名二兩。
〉摠廳標下保五十一名、〈每名一兩,元軍自得代定於他邑次。
〉忠勳府忠翊衛三人、〈每人二兩。
〉畿營巡牢保八名、〈每名二兩。
〉牙兵五十名、〈每名一兩。
〉各衙門奴一百三十三口。
〈每口二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二十九名、〈每名二兩。
〉步兵九名、〈每名二兩。
〉驛保十六名、〈每名二兩。
〉又三十四名、〈每名一兩。
〉內吹保一名、〈二兩。
〉訓局砲保三十一名、〈每名二兩。
〉餉保四十六名、〈每名二兩。
〉摠廳軍需保五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三十名、〈每名一兩。
〉別砲陣十名、〈每名一兩。
〉議政府書吏保二十三名、〈每名二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二人、〈每人二兩。
〉掌樂院樂生保三名、〈每名二兩。
〉內苑匠保五名、〈每名二兩。
〉永宗水軍五十二名、〈每名二兩。
〉長峰水軍三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一千二百八兩內,無給代六百九兩除,實給代,五百九十九兩。
始興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九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二人、〈每人一兩。
〉禁營官保十八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資保二十三名、〈每名二兩。
〉禦營官保二十四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摠廳標下保九十名、〈每名一兩,元軍自得代定於他邑次。
〉忠勳府忠翊衛十一人、〈每人二兩。
〉各衙門奴十三口。
〈每口二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四十四名、〈每名二兩。
〉步兵二十一名、〈每名二兩。
〉禁軍保三名、〈每名二兩。
〉袱直七名、〈每名二兩。
〉內吹保三名、〈每名二兩。
〉驛保三十八名、〈每名二兩。
〉訓局砲保五十二名、〈每名二兩。
〉餉保十八名、〈每名二兩。
〉摠廳守堞軍官五人、〈每人二兩。
〉守禦軍需保八名、〈每名一兩。
〉京標下軍十三名、〈每名一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人、〈每人二兩。
〉掌樂院樂生保四名、〈每名二兩。
〉司僕寺諸員二十一名、〈每名二兩。
〉內苑匠保七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九百二十三兩內,無給代三百七十六兩除,實給代五百四十七兩。
果川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三十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一人、〈二兩。
〉禁營官保三十九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禦營官保十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忠勳府忠翊衛二人、〈每人二兩。
〉畿營牙兵六十一名、〈每名一兩。
〉旗手保三名、〈每名一兩。
〉各衙門奴四十一口。
〈每口二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一百名、〈每名二兩。
〉步兵四十六名、〈每名二兩。
〉驛保一百八十名、〈每名一兩。
〉訓局砲保六十一名、〈每名二兩。
〉餉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摠廳守堞軍官二人、〈每人二兩。
〉軍需保五十七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四十二名、〈每名一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三人、〈每人二兩。
〉工曹匠保十六名、〈每名二兩。
〉尙衣院匠保四十五名、〈每名二兩。
〉內苑匠保九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一千四百五兩內,無給代三百九十六兩除,實給代一千九兩。
都以上錢八千九十七兩內,無給代二千五百八十五兩除,實給代,五千五百十二兩內,兵曹二千五百三十八兩、掌樂院三十八兩、司僕寺四十二兩、尙衣院九十兩、內苑四十二兩、長峰六兩、以上錢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兵曹給代,均廳五百兩、訓局九百八十八兩、摠廳四百十兩、守廳四百九十四兩、議政府四十六兩、工曹九十二兩、校書館一百二兩、軍器寺二十兩、永宗一百四兩,以上錢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均廳給代。
○本府軍減額、減鬥及納米摠數。
〈禿城附。
〉前在納米:良、私軍一萬一千二百七名內,〈六鬥軍七千四百七十九名、五鬥軍七百四十九名、四鬥軍五百七十八名、三鬥軍二千四百一名。
〉減額一千名,〈每名米三鬥,合二百石內,本府六百八十四名減額米一百三十六名十二鬥,禿城三百十六名減額米六十三石三鬥。
〉減鬥六鬥軍七千四百七十九名。
〈每名米六鬥,合二千九百九十一石九鬥內,每名各減一鬥,合減四百九十八石九鬥內,本府六千六百六十名減鬥米四百四十四石,禿城八百十九名減鬥米五十四石九鬥。
〉減鬥四鬥軍,五百七十八名。
〈每名米四鬥,合一百五十四石二鬥內,每名各減一鬥,合減三十八石八鬥。
禿城。
〉時在納米:良、私軍一萬二百七名內,〈元納五鬥軍七百四十九名,六鬥之減爲五鬥軍七千四百七十九名,元納三鬥軍一千四百一名,四鬥之減爲三鬥軍五百七十八名。
〉納米五鬥軍八千二百二十八名,〈每名米五鬥,合二千七百四十二石十鬥內,本府七千四百九名納米二千四百六十九石十鬥,禿城八百十九名納米二百七十三石。
〉納米三鬥軍一千九百七十九名,〈每名米三鬥,合三百九十五石十二鬥內,本府六百七十五名納米一百三十五石,禿城一千三百四名納米二百六十石十二鬥。
〉以上納米三千一百三十八石七鬥內,本府納米二千六百四石十鬥內,〈各樣軍所在一百六十六名米五十五石五鬥除減。
〉實二千五百四十九石五鬥,〈取用於支放。
〉禿城納米五百三十三石十二鬥內,〈各樣軍所在一百十八名米三十三石四鬥除減。
〉實五百石八鬥。
〈取用於支放。
〉 ○五邑所納華城錢摠數。
納布良軍二千二百九十六名,每名二兩,合錢四千五百九十二兩。
納布私軍二千二百七十四名,每名一兩,合錢二千二百七十四兩,各衙門奴二百四口,每口二兩,合錢四百八兩,都合錢七千二百七十四兩內,一千一百三十兩、〈前已劃屬華城。
〉二百四十四兩,〈納于內營。
〉實五千九百兩。
〈五百四十兩華城別爲收捧,五千三百六十兩貯置外營。
〉龍仁納布良軍八百十一名內,七百十九名,〈每名二兩,合一千四百三十八兩內,八十八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實一千三百五十兩。
〉九十二兩,〈每名二兩,合一百八十四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七百五十名,〈每名一兩合七百五十兩內,四百一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一百九十二兩,以餘丁身役,納于內營,實一百五十七兩。
〉各衙門奴十七口,〈每口二兩,合錢三十四兩。
〉實納錢一千七百二十五兩。
振威納布良軍六百二十六名,〈每名二兩,合一千二百五十二兩內,八十兩以守廳屯牙兵身役,已劃屬華城,實一千一百七十二兩。
〉納布私軍五百六十九名,〈每名一兩,合五百六十九兩內,二百二十二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十九兩以餘丁保身役,納于內營,實三百二十八兩。
〉實納錢一千五百兩。
安山納布良軍二百三十五名內,一百四十名,〈每名二兩,合二百八十兩。
〉九十五名,〈每名二兩,合一百九十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二百四十八名,〈每名一兩,合二百四十八兩內,一百二十五兩,以壯抄軍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實一百二十三兩。
〉各衙門奴一百三十三口,〈每口二兩,合二百六十六兩。
〉實納錢八百五十九兩。
始興納布良軍二百七十九名內,二百三名,〈每名二兩,合四百六兩。
〉七十六名,〈每名二兩,合一百五十二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二百二十九名,〈每名一兩,合二百二十九兩內,一百三十二兩,以壯抄軍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十五兩,以壯勇餘丁保身役,納于內營,實八十二兩。
〉各衙門奴十三口,〈每口二兩,合二十六兩。
〉實納錢六百六十六兩。
果川納布良軍三百四十五名內,二百四十五名,〈每名二兩,合四百九十兩。
〉一百名,〈每名二兩,合二百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四百七十八名,〈每名一兩,合四百七十八兩內,八十二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十八兩,以減額牙兵身役,納于內營,實三百七十八兩。
〉各衙門奴四十一口,〈每口二兩,合八十二兩。
〉實納錢一千一百五十兩。
以上錢五千九百兩內,五百四十兩,〈以奴貢及有廳軍官、忠翊衛身布,自華城別爲收捧。
奴貢及有厲軍官、忠翊衛或多虛額,或有雜頉,加減無常,故幷不入於貯置中。
〉實納錢五千三百六十兩,貯置外營。
○壯勇提調鄭民始啓言:「外營軍保減額減鬥之代,自廟堂,以畿邑所在江都米耗三百石,勅需米耗五百石,合八百石給代。
而自屬邑取耗輸送,自外營收捧需用之際,多有難便之端,且其名色,不無苟簡者。
畿內儲置,每年以大同米劃給者,爲五千石矣,儲置劃給中八百石,移送外營,以爲給代之資,而其代則以江都勅需耗米八百石,移給畿營。
儲置米之劃給外營者,以外營上納大同條,相換以用,則旣無轉輸之勞,事甚便宜矣。
」從之。
○禦營廳啓言:「京畿安山、始興、振威、龍仁、果川五邑所在本廳正軍二百十八名,資保二百三十四名、官保一百四十二名、別破陣十二名,合六百六名,竝屬華城,而其代以畿內他邑所在禁營軍,移作禦營軍事,因啓下節目,自禁衛營草記蒙允矣。
畿內禁衛軍中,準此數,朔寧正軍一百二十七名、資保一百二十七名、蔔馬保九名,豐德正軍八十二名、資保八十二名、蔔馬保七名、砥平正軍九名、資保九名、長湍官保一百四十二名、別破陣保十二名,自今爲始,幷移屬本廳事,本道觀察使處,發關知委。
」 ○右議政沈煥之四疏乞免曰:「嗚呼!向者庭請批敎中,數處句語,決非臣等之所敢承聞者。
儘如聖敎,則明年不知鑾蹕又禦何處,而又不知幾年,海島變爲平陸,而平陸將移爲城闉矣。
此臣所以憂懣弸中,乃敢仰請聖批中四十五字反汗者也,秪緣臣之誠,不見孚於君父,兪音遂靳,危忱莫伸,抑鬱徊徨,不敢復言當世之事也。
」批曰:「卿之若此,不亦過乎?許久相持,事面不可不顧。
卿須亟斷反汗之請,俟少間卽起肅命。
」 10月21日 ○辛亥,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敦諭右議政沈煥之曰:「去就之節誠大矣,卿之所執,予誠莫之曉焉。
士大夫優遊不迫,樂爲之仕者,有宋爲然,而在道拜殿學士,引疾不至者,範純仁也,由藩爲參政,屢章不至者,崔與之也,召以給事而不至者,胡安國也,待以閣銜而不至者,劉宰也。
其所以不至者,俱有本末,或病或情,或義或執,所執綽有據依。
若卿者,於斯數者,無一之可執,而屛處江幹,閱朔跨節,未知於古有之否?卿大官也。
其去其就,四方皆視以爲準,卿何乃不念及於此?至若反汗之請,自引之端,當悉在面剖時。
到今豈有逡巡之更言者乎?玆遣承旨,與之偕入。
」煥之附奏曰:「臣之所請反汗之事,苟不大關於宗社奠安之計,倫綱扶植之方,而又或有損於聖上德業之盛大光明,則何敢冒死仰籲至再至三乎?平生所執,以事我殿下者,不過是討亂賊明義理一二事,而捨此則亦無所爲臣故耳。
恭俟逋命之罪。
」敎曰:「卿疏反汗之請,初雖牢拒,急於勉出,至以面剖爲說。
則卿又何若是固執乎?卽起登途。
」 ○上,分遣宣傳官,遍訪都城內外流丐無依者,送賑恤廳,敎曰:「予固否德,旣不能使吾民,不飢不寒,則雖近於鄭僑徒知慈母之政,其可避嫌,任其宛轉道路乎?先從城內外摘奸,卽投醪之意。
令賑堂給米薦襦衣,令廟堂,行會三南,除非丁壯足堪傭賃資活以外,羸癃脆殘之老弱,依京師例,各別收恤。
而字恤典則法令,如今之年,亦可申明,一體嚴飭。
」 10月22日 ○壬子,報恩縣監尹悌東,應旨上疏,陳邑弊,仍論貢津倉事曰:「牙山貢津倉,亦爲七邑之大弊。
蓋七邑之境,旣非沿海,又非深峽,則田稅穀物,不得不都聚於貢津倉。
而民人輩所居,遠則爲數百裡,近不下百裡,擔負輸來,艱辛勞苦,較甚於他邑之民。
近年以來,無前之弊滋甚,呼冤之說載路,皆以爲『領運差員,專任於牙山,故七邑之民,殆不能聊生』雲。
浦所旣在於該縣,則穀物之捧上,漕船之領運,勢當以該縣監主管,而不爲輪回,積年主張。
則下輩之威喝,無異上司,穀簿之舞弄,便作利竇,防納再徵之弊,無所不至。
而此猶餘事。
先以麤米,移充於稅納之穀,後以高價,勒徵於列邑之民,所謂稅米,則雖極精實,倂爲點退,怨讟朋興,蕩敗相繼,噫!彼殘民何以支保?忠州可興倉,則例以各邑守令,輪定領納,故主管不專於該邑,而捧上自至平均。
今此貢津,亦依此例,恐合事宜。
」備邊司覆啓言:「其一,還穀事。
還穀之弊,每奉筵敎,以『半分留合衙門,爲蘇捄之要務』,指授丁寧諄複。
而隻緣事勢,或有掣礙,大變通大釐正之爲民聖念,尙未宣揚,而率爾措處,反恐收拾不得,姑俟整頓簿書,仰備稟裁。
至於淸州兵營賑恤穀,今旣移劃各邑雲爾,則數必無多,弊似少祛,而至登章奏者,必有所由,爲先令道臣,探其弊竇,杜其弊源後,形止報來後稟處。
而多劃一邑,則偏苦可慮,散劃多邑,則勘債等事,又當生弊,似此事情,另加消詳之意分付。
所謂補隷庫,始欲便民,反益病民,幺麿穀物,豈可持疑?革罷與半分間,使之劃卽擧行。
若或因此而又開民斂之路,當該守令,隨現施以橫斂之律。
其一,牙山貢津倉事。
該倉之弊,誠極可駭,而忠州之例,姑未知其十分無弊。
且念海運,異於江運,一朝變制,恐合難愼。
苟使該倅,想此米之粒粒民膏,則麤米移充,高價勒徵,是豈可忍之事?嚴飭道臣,申以先甲之令,繼之糾察之政,如有因循襲謬之弊,雖當裝發,論列馳聞,以爲痛懲之地。
雖以屬邑守令言之,領民輸納,誠心擧行,則衙門本自相等,豈可屈首聽令於差員,差員亦豈能惟意所欲乎?是則各邑之罪,無減於差員,以此意,一體分付。
其一,奴婢永罷事。
奴婢之法,我東屢千年規模,參差之論,常居其半。
而懷保之聖念,去而愈摯,向於覆啓之批,更勤俯詢於嶺南曾行之例,此則請從後稟處。
」從之。
10月27日 ○丁巳,敦諭右議政沈煥之曰:「大臣,可敬也,親親居先。
強請不可請之事,當否姑舍,勉從不可從之言,顚倒何居?以玆一日二日,日日征邁,使四方之聽聞緻惑者,亦豈爲世道朝象,爰蔔金甌之意哉?予欲必緻卿欲必踐。
絲綸之有時輕重,曰經曰權,擧措之隨處彌綸,非齊惟齊。
向卿所陳,先許允施,卽日入城肅命。
」 10月28日 ○戊午,召見右議政沈煥之,謂曰:「顧今趨向靡定,擧措失宜,人心世道,日以益卑,駸駸然如水就下,惟其挽回扶竪之責,專在於卿矣。
若夫君子小人之辨別,自古稱難,封德彛一人之身,而侫於隋而忠於唐,知人之難,不其然乎?程夫子:『以十分之中,六七分是君子,三四分是小人,則其人可用』爲言。
天之生物,旣生之人,又生之蛇蠍猛獸者,其意將使人有以制之也。
卿須體予至意,同寅協恭,俱收竝蓄,必使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君子爲主,小人爲客。
譬如元氣充實,則外感不敢幹於中,由此做去,以成承佐之業,則吾國其庶幾乎。
」 10月29日 ○己未,兵曹啓言:「壯勇外營親軍衛別將及長樂五衛將、部將,定爲實職,係是新設之窠,當定其職品。
別將,則節目中,旣以亞將以下兵使以上差出爲定,當爲從二品,而堂上人差出時,則以守職施行。
親軍衛將長樂衛將,竝當爲堂上正三品,部將則參上爲從六品,參下爲從八品,請以此施行。
禁軍別將,分營以後,遂失創設之本意,今此親軍衛別將不當比例。
五衛將,以他官兼,乃是《經國大典》所載,以軍銜兼衛將,本非舊制,請衛將番將八員,加設僉知,啓下。
」竝從之。
○江界進別貿蔘。
敎曰:「江界別貿蔘,爲所重,如有好品,則必施賞於領來裨校及採納人,今番亦當下敎。
而年來蠲除苦瘼,果有實效,田野更闢,民戶復聚,稅蔘不乏,防軍無弊雲乎。
備堂招問領來裨校。
慈城諸處新聚民戶,其間利害亦如何,竝爲問奏。
」備邊司啓言:「招問江界府裨將趙雲韶、座首金相琦以爲:『田野則庚戌年減摠之後,民戶猶未復舊,土曠人稀,年年陳廢,時起中未墾者,厥數尙多。
民戶則卽今時在者,爲四千戶。
前後還蔘之自朝家除減之數,不爲不多,而以四千之戶,應三十斤體蔘,五萬包還分之役,實無支堪之道。
稅蔘則蔘種,漸不如前。
非不另飭勤採,而昨年不足之數,爲十一斤,今年不足之數,亦爲九斤,連爲貿納。
防軍則專責防守,不許採蔘,無所聊賴之。
故蔘政雖或有益,渠輩之弊苦,比前益甚。
慈城之民,姑無身戶之役,但享土地之利,別無爲弊之端。
而但捨舊就新,漸次深入,則不無貽害於蔘場之慮雲矣。
』」敎曰:「田野不加闢,民戶不加聚,則其間邑倅所爲者何事?況以體蔘三十斤,分還五萬包,專責於時存四千戶,何以堪之乎?不足蔘之徵出,加分穀之添俵,而每戶受弊,果各爲幾許?採與防之分,當謂必有效,反爲弊端。
慈城近處許入,曾雲無害於蔘場,又何反是乎?旣問之後,豈可無別般爲之措處之擧?詳思好道理,更爲論理草記。
」備邊司啓言:「江界府裨校處,更爲詳問以爲:『田野之不闢,由於民戶之不加聚,民戶之不聚,由於貿蔘之擔當,還分之數多,虛結之侵徵,防軍之失業也。
一年所採之蔘,不過二十斤,稅蔘十四斤十兩,乃是土地之稅,江民不敢辭也,貿蔘五六斤,亦以稅納之餘,可以充納。
而其餘不足,使統首及保統,使之貿納,故轉貿於渭原、楚山、碧潼、熙川及北道,每兩準給百金,然後始得貿納。
而官給元價四十二兩,其外五十八兩,統首分當,一年添徵者,少不下七八千兩。
每年如此,民不可堪,今以貿蔘中幾許斤,分定於採蔘各邑,以爲分力之地。
以四千戶而受折米五萬石,還分一戶所受,上等爲十四五石,下等猶六七石,民無以支當,若於還穀中,限萬石,作爲留條,以減分給之數。
庚戌減摠後,時起中陳廢者,又爲千餘結,而每年之稅,移徵於隣裡,故次次流徙,漸爲巨弊。
且欲耕食閒田,而?於陳稅之橫侵,不敢生意。
今若減其虛結,一從時起執摠,則非但爲民惠,亦當有墾闢之效。
防守軍之專責留防之後,越採之患寢息,其於蔘政,果有效。
而千餘名防軍,旣失農業,又不得採蔘,無所聊賴,逃避相續,此又失民之端。
若列置各鎭於江邊,以爲耕守之地,則防軍自可革罷矣。
慈城新入之民,初許三川防,又許慈城坊,而今又以地狹民多,更欲前進。
以其民戶,通居兩坊之地,未必不足,而棄其前墾之土,更移新得之地,若無定界,深入不已,則不無貽弊蔘場之慮雲。
』欲圖矯捄之術,捨渠輩之言,而亦無他道。
但沿江設鎭,四郡未復之前,不可輕議。
貿蔘之分定渭、熙等邑,設有若幹所採,自前所無之役,年年分定,則此亦難便。
惟還穀之量宜留庫,虛結之從實定摠,慈城民戶之定界奠居,別無掣礙之端。
事係變通,不可以該府裨校之言,遽爾許施,請關問道臣,狀聞後稟處。
」 ○印頒《春秋》。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四十九〉 十一月 11月1日 ○庚申朔,詣景慕宮齋宿,親押冬享香祝省牲器。
○召見時、原任大臣于齋殿。
右議政沈煥之曰:「故儒生韓鍮之丹忱勁節,尙爲國人之所憐。
故相臣尹蓍東,初登前席,有所建白者。
聖王之禦世,其政莫先乎崇義奬節。
臣謂如鍮之草野忠義,亦宜加以褒贈之典,錄用其子矣。
」上曰:「先朝辛卯下敎以爲:『此事不可更煩文跡。
』在今群下之道,雖或有此等議論,而煩諸文跡,則有所不敢矣。
」煥之啓言:「《明義》一部書,卽今代之《春秋》也,敍典秩禮之在是,命德討罪之在是。
蓋其義之大者,炳如日星之高,其旨之奧者,婉如絲髮之微。
所以揭訓一世,垂法千秋者也。
不讀是書,則何以知事君而立朝廷也,又何以名以士而名乎州閭也哉?年來此書之束閣久矣。
由是亂賊不討,名義不章,臣所以澟然寒心者也。
苟欲明義理而作士氣,宜先從節義之士而褒奬之,以聳頹俗,以樹風聲。
今値本宮大享之夕,敢此仰達。
故承旨任瑋,有卓然之節,而至今幽沒,未著于世,臣之所慨歎者也。
瑋以昔年宮官,當溫幸時,爲隨駕承旨,偏承異渥,臣不敢畢陳。
而及其後二年,出宰湖邑,自五月二十四日,痛哭不食,仍以滅性於旬日之內。
其孤忠特節,可謂昏衢之日星,千載之下,志士尙爲之灑泣。
其在崇報之道,宜贈以一品之職,仍施節惠之典矣。
」從之。
仍命開政擧行,不待諡狀,當日議諡,官其子。
贈瑋左贊成,諡忠烈。
○以趙萬元爲議政府檢詳,沈象奎爲奎章閣直閣。
11月2日 ○辛酉,行冬享于景慕宮。
○禮曹啓言:「冬至値國忌,請退行朝賀。
」敎曰:「朝賀雖異於陳賀,而今年民事,不可爲暇豫之擧。
置之。
」 11月3日 ○壬戌,召見諸備堂上。
謂諸武將曰:「華城軍制,先復衛部之舊制,是亦義理所關,不可不敷示於卿等矣。
蓋五衛設置,卽我祖宗朝美法,兵農合一,中外相須,如綱有目,如臂使指。
而平時節制則都、副摠管主之,有事則稟旨發命遣將出師。
故雖在親行簡閱之時,別立左右廂大將,分領五衛軍兵,而摠管則陞壇侍衛。
自衛部罷而軍營設,舊制蕩然莫可攷尋。
《兵將圖說》之纂定,亶出於追述之盛意。
而承命編輯之時,爲本兵者,乃敢雜錯私意,變改舊章,以兵曹判書爲親閱時大中軍,五營大將,爲前左中右後營將,以聽其指揮。
夫訓將,元戎也,四營將臣,亦是常時摠兵之人。
而今乃爲各營營將大閱時,則將爲大中軍領率之部曲,而行營有做錯,則當入於査功罪之中,佩符之元戎以下,其將受棍於兵判矣。
以是行營時,則將臣留之壇上,隻令各營亞將,領兵行營者,有非設五營之本意。
且況動駕時解嚴等事之至以大中軍令箭,分付各營者,實是行不得之擧。
華城軍制節目,雖已啓下,至於敎閱之式,不可循襲戚法,以緻名實之不副。
亦宜博考詳究,撰成一部定規,與戚法,隨時參用。
而第其標下節制及旗麾形名之詳,不見於《兵將圖說》者,無以憑據矣。
」訓鍊大將李敬懋曰:「《兵將圖說》,旣無所徵,兵曹謄錄,亦無可考,則雖考之實錄,必據最初五衛制置之式,然後可以援例講定矣。
」上,仍命春秋館堂上李書九等,詣鼎足山,考實錄。
○禦便殿,親受達川聖蹟碑印本,命陪進閣臣沈象奎,對擧禮房承旨韓晩裕,奉來差使員中和府使金鎭鼎加資。
11月4日 ○癸亥,玄風縣監張錫胤,應旨上疏曰: 臣邑以蕞爾小縣,各衙門穀簿,極其浩繁。
而統營穀尤多。
蓋以地薄薦歉,還穀價直,有倍他邑。
故穀賤邑所在之還穀,多移付於本縣,高價作錢,民被其害。
春秋移轉,少不下五六百石,而到彼納上之際,該營監色,恣意操縱,以精實謂麤劣而簸揚之,以準斛爲未準而退黜之,欠縮之數,又徵於民,歲以爲常,此實難支之端。
本縣所在秋穀夏牟,折半作元會穀,折半則以詳定例作錢輸納,則實爲莫大之幸也。
按《大典通編》漕轉條,本道沿海十七邑下納倭船館,三渚倉屬二十邑漕運。
而近來則漕倉屬邑,亦有下納倭館者,一石所納,殆近二十鬥。
漕倉則砲糧米一石所納,又近二十鬥,諸般加入,不可勝數,而一邑兩納,他道之所無也。
自今下納一款,勿復擧論,他漕邑,亦依法典,以除兩納之弊。
仍飭兩邑地方官,毋至加納之地。
玄風之爲土,南北三十五裡,東西二十裡,可謂至小之邑,與星州之茂溪接壤。
茂溪所屬面爲蘆長谷者,越江而來,侵呑玄風地十裡許。
星州幅員廣闊,三面之大,幾敵小邑,且蘆長之民,不願赴五十裡之星州,願就咫尺之玄風,貿販訟辨。
捨遠取近,抑亦人情之同。
則星州蘆長谷十裡之移付玄風,未必不爲經理之一助矣。
批曰:「統穀事,下納事,地界事,令道臣,可以措處者措處,不得自專者狀聞。
」 11月6日 ○乙醜,行酌獻禮于毓祥宮,展拜奉安閣、延祜宮、宣禧宮。
又行酌獻禮于藏譜閣、懿昭廟,禦宣禧宮之齋室,賜饌于祗迎朝官儒生童蒙等。
敎曰:「每予駕過是裡,必爲召見裡中子弟者,蓋體先朝視同豐沛之聖意也。
春幸之必登洗心臺,非爲看花。
而明春則値此災年,此事猶近於暇豫,似難爲之。
爾等知予此意,後次駕過時,必如期來會可也。
」仍下禦製詩,竝令賡進,宮底近坊朝官士庶年八十以上人,分賜米鱐。
11月7日 ○丙寅,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徐有秉,以『長津府秋操,因嶺路雪塞,不得擧行』馳啓,仍待罪。
承政院請推考,敎曰:「京營門習陣,若値雨雪,先停後啓,自是金石之典。
關外千裡,未及稟命,而先以不得行操之意,具由狀聞,仍請待罪,可謂周通善處事。
年月下居住,亦出於重愼之意。
勿推。
大抵今人,分數不明。
長津之雪擁疊嶂,未冬已然,操期之如是定式,踈漏莫甚。
萬一兵使入去,諸軍齊集,而雪若大來,則其將待明春泮解然後出來乎?令廟堂,問于諸武將,更定操期行會。
」備邊司啓言:「問于諸武將,則訓鍊大將李敬懋以爲:『各道兵水使巡操,事體至爲嚴重。
排日封啓,出軍行師,則雨雪姑無論,雖有身病,有進無退。
不可與京軍門日次習陣之隨時請停比論。
而今以嶺路之雪塞,不竢稍通,徑還後啓者,大關師律。
在文川三字妄發,特其餘事。
而旣有勿推之命,不敢更議。
今旣還營,漸値隆冬,歲前更巡,非所可論。
而長津戎政,不宜以帥臣之顚錯,仍爲免操於屢豐之餘。
待明春更爲巡操,恐合事宜。
』壯勇大將趙心泰、禁衛大將申大顯、禦營大將李漢豐竝言:『長津府,論其地形,隣比於三水府,節候早寒,別無異同。
則依左營右營例,更以春操定期爲便。
』諸將臣改以春操之說,誠有意見。
而自鹹興距長津爲二百餘裡,自三水距長津,爲五百餘裡,嶺扼之峻,蹊谷之險,往往有不容騎處,春操之難,恐有甚於秋操。
依前定以秋操,而進其操期於九月,以爲雪塞前往還,雖進其期,又或意外早爲雪塞,則兵使到鹹興,以不得行操之意,具由狀聞,此後臨期停操時,官門聚點竝停之意,措辭於停操狀啓,著爲式。
」從之。
11月8日 ○丁卯,罷黃海道兵馬節度使李格職。
冬至副使金勉柱狀啓言:「兵使李格來見之際,初不通告,直入門內,營屬列立廳上,大聲喝導,及其酬酢,語多駭妄,有關事體。
」備邊司請罷格,從之。
11月12日 ○辛未,命水原府儲置米,用遺在,勿爲句管於畿營,直令該府磨勘惠廳。
從留守徐有隣啓言也。
11月15日 ○甲戌,義州府尹李基讓,以憲書賚咨官手本,彼地事情啓:「太上皇封穎妃爲貴妃,封芳嬪爲妃,上年十月冊封皇帝貴妣鈕祿氏爲皇貴妃,而孝淑皇後,二十七朔服滿之後,當爲晉封皇後。
新頒憲書,內庭用乾隆年號,外庭用嘉慶年號。
大臣阿桂死後,和珅代爲首閣老雲。
」 ○柒原縣監樸命燮,應旨上疏曰: 「本縣軍額偏多,計除班戶、驛戶、官屬、鰥寡孤獨,實民戶不過爲一千八百十二戶。
而軍案元數,合爲二千五百三十三名,陰竹、瑞山、開寧等十邑移俵之軍,又爲四十七。
以此至殘之邑,仍作軍保之藪。
噫!彼原籍原案之軍,雖至罄其甁空其柚,尙誰怨哉?而客戶來接者,旣不安堵於彼,又爲括簽於此,其勢必轉而之他。
苟思便宜之道,莫若使此移俵之軍,還送各該邑之爲愈也。
惟彼物膳軍硫黃軍名目,此乃案外所付者,一切革罷,其他私募各保人之謀免軍役,而投托於營鎭者,亦令沙汰,以補上納軍逃老故之闕。
則庶無如前徵骨之患矣。
百弊之源,多生於穀簿,救還之弊,莫如少還,而少還之道,必以每年耗條,一依詳定例作錢,以補度支之經用。
則還穀之數不繁,而生民之力自裕矣。
今若以軍資倉、常賑倉各營穀各色,置之而已,則其於穀簿之考閱,實爲便簡,而亦足爲防奸之策。
夫農者,生民之本,而農政之最關者,堤澤防洑是也。
舊制,自堤堰司申飭,而此法久廢,專不修治,或多冒耕,或有頹棄。
請自今一遵舊制,自本司嚴飭各該邑。
每當春初,另加疏濬防築之功,俾有實效焉。
敎化之根柢,莫先於儒術,緩急之經緯,惟在於武備。
而伊來文衰武弛,鄕無警俗之善士,邑無勵衆之師律。
願使列邑選士,入之校宮,講明經術,硏窮義理,別擇三老之可師者,立程課考勤慢,使直月直日,記善記惡,一遵鄕約之規。
而果能明習經術者,一依公都會入格數,縣升之巡營樂育齋,巡營擇而升之太學,以備採用。
則不待鄕薦道薦,而野無遺賢矣。
昇平歲久,民不識兵。
哨隊之長,不解申令之節次,騎步之卒,專昧司部之左右。
何責其旗幟方色之看候,金皷進退之聽準乎?請一依京軍門例,擇軍校中解兵書者,設置講武之所,限定給料之窠,擇其久勤,另加褒賞。
則臨陣坐作之節,應賊奇正之法,自可講明。
且以五年或七年一次赴操,合以列陣,則上下之紀律自嚴,內外之敎鍊自明矣。
臣之爲河陽時,亦見民隱切憫者,卽架山鎭南倉還穀也。
其分俵河陽之穀,合米豆不過六百餘石。
而邑例無論四窮,一從人口磨鍊。
而邑之距倉百裡也,三大峻嶺,動費七八日。
故春之受來也,每戶鬥升之分,猶不當來往之資,冬而輸納也,元耗精實之備,倍加於本縣之納。
而人畜俱病,貧富同困,一裡之逃者,或八九戶,一面之逃者,通爲四五十戶。
竊伏念營門之分俵南倉者,加錄於本縣平倉,使之受食,前日之受於南倉者,略略分排於山城下附近邑民,則六百之數,在三四邑,別無濫加之患,在河民可除無窮之弊矣。
」 批曰:「是日,陽至之日也。
昔我先朝,特下至日綸音,詢及便民之策,時有詞臣,詠其事於帖詩。
予則未能追踵垂綍之至意,使斯民困而阻飢,怵然竟夕,無以爲心。
爾章際到,備說民隱。
爾邑,卽蕞爾十室,縱使捄得一半分痼瘼,豈足爲有無輕重?而得寸亦寸,猶賢於虛度是日。
諸條竝付廟堂,卽令的確回啓,莫或有塞責之歎。
其中十邑移來軍摠四十餘名還屬,近於移疾,特許除減。
所謂物膳硫黃營鎭募屬等案外勒徵者,竝行査汰。
大抵田功之於水利,利且博哉。
荷鍤決渠,衣食億萬,古今通然之道。
豈使白公專利,觀於碧骨、合德、恭儉等堤,已然之設始,餘可類推。
近日籌謨,十之七八,在此一款,另當更加留意。
附陳前任河陽時民事,河與柒等是龜玆,何可一靳一施?所請許之。
兩邑恒窠,非殘蔭卽冷弁,而適逢侍從之倅,在邑民爲回嚬之機。
所以拔例措處也。
」備邊司啓言:「還穀耗,依詳定作錢事。
穀多之弊,惟當量其戶數,平其分留,使民不受病而已。
耗條之每年作錢,以補經用,不但有乖於常法。
年事之豐儉不一,穀摠之嬴縮無常,則逐年減耗,殊非足食備豫之道。
此則置之,令道臣親執該邑穀簿,或移轉穀少邑,或換劃半留穀,期於蘇捄後狀聞。
穀簿之隻存軍資倉常賑倉名色事,衙門合錄,實爲捄弊之要道。
而事係更張,姑難徑施於一邑。
待諸道文簿之修正,講究便宜,從後稟處。
堤澤防洑疏濬坊築事。
務本之政,莫過於興水利。
而每年申飭,徒歸文具,奸民冒耕,視作常事。
在前蒙利之堤堰,到處湮塞,不可不嚴立科條,另行修治。
況今民習趨便,專尙移秧,而頻歲旱乾,輒緻歉荒。
有備無患之道,尤當盡心講究爲先。
更飭諸道,着意擧行,亦自本司考察勤慢,期有實效。
選土升之太學事。
鄕擧裡選,三代懿規,奬拔人才,舍是莫可,疏中所論,正爲循本之論。
而我朝用人,雖尙科目,學行薦剡,遺逸搜訪,未嘗不竝行於其間。
況今《鄕禮合編》之頒行,亶出化民成俗之至意。
則以嶺南人士之府庫,亦必有聞風而興起者,雖不別立新制,隨時採用,自有其路。
擇軍校訓陣法事。
春秋行操,詰戎之大政。
而營閫之臣,不善董飭,反使赴操軍兵,徒有往來之勞,少無錬習之效,在古人安不忘危之道,誠可寒心。
而若以軍民之些少貽弊,竝與循例操鍊,而一味停閣,付之本邑,隻令每朔訓習,則其爲有名無實,必將倍甚於前日。
挽近以來頻値歉歲,行操絶罕,而每以官門聚點替行,則修開器械,申明節制,正是邑倅之責。
苟欲擧職,不待別般定式,可有實效。
架山南倉還穀移俵事。
特命許施,在河民誠爲大幸,而減此增彼之際,不無移病之慮。
嚴飭道臣,計其程途之遐邇,量其戶數之多寡,從便分排,俾無他邑貽弊之意,請一體分付。
」從之。
敎曰:「柒原軍摠之除給,河陽城餉之移俵,出於爲殘邑蘇殘之意。
嚴飭,俾有刮目之實效,擧行形止與穀名措處形止,狀聞。
」 11月17日 ○丙子,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禮堂。
大臣率禮堂請對也。
領中樞府事洪樂性等曰:「亞歲已過,新年將屆,元子宮封冊之禮,將於今日得請矣。
」上曰:「卿等之請,固應如此,而予意則名號旣定之後,封冊之少緩,亦無所妨。
古人雲:『冠而字之,所以示成人也,』而冠而冊之,則成人之道爲尤備。
昔在列聖朝,冠禮、冊禮,未有兼行之時,故訓書之授,常在於冠禮之日。
今若稍竢冠加之年,以訓書兼受冊命之賜,一以爲遵列聖之故事,一以爲除繁縟之儀文,豈不美哉?夫冠禮,大禮也。
蔔日夙戒,及夜而後禮成,儀章節次,至爲繁密,故每當沖齡,難於備禮。
今則雖異於沖齡,而猶不如差待稍長之爲尤好矣。
廟謁之禮,姑未及行之,故亦不得見于眞殿,若冠冊諸禮,同時兼行,以見于廟,以見于宮,以見于先聖,則此正所謂行一物而三善皆備者也。
卿等今雖縷縷爲請,而予意則如此矣。
」判中樞府事蔡濟恭曰:「冠冊之禮,若欲兼行,則雖明年,亦豈不可兼行乎?」上曰:「明年,卽我先朝親執耒耟,躬耕籍田之歲,亦豈非嘉會?而過明年以後,亦有國朝慶辰回甲之年,自有如期而符合者,非獨明年爲然矣。
」濟恭曰:「聖敎中以冠禮儀文之繁密爲敎,臣於禮文,素所茫昧,而凡其有屬於繁文瑣節者,則恐合稍節矣。
」上曰:「王朝之禮,與士禮異。
必也參用古禮。
而冠禮,其禮尤重。
故別立賓主,始醮而行三加之禮,朝見三殿,親受訓書。
儀章節文之間,雖似繁縟,而皆是不可廢者矣。
」濟恭曰:「名號雖定,而必亟行封冊,然後儀章煥然,僚屬鹹備。
蚤敎諭之意,實在其中,此不容一日可緩者矣。
」上曰:「無論冠禮與冊禮,差遲一二年,是卽遲遲又久之義。
夫封冊之典大禮,而冊封之備禮者常罕。
蓋以列朝封冊之歲,多在沖年以前,亦未嘗有幾歲封冊之常例。
故肅廟朝封冊之禮,則在於七歲,始行冊命親受之禮,而近五十年禦極,太平安樂,無疆惟休,垂裕後昆。
予之受冊,在於八歲,而祈永之本,亶在於是。
肅廟行之於前,惟予繼之於後,今此慶禮,比予又差晩,則豈不愈晩而愈好乎?予所愼重於玆事者,於禮於義,少無可疑,苟使古大臣體國者當之,則必當將順之不暇矣。
」右議政沈煥之曰:「聖敎縷縷,亶出於重愼之至意,臣等有不敢煩陳。
而近來講學廳僚屬,多在外職,開講之時,尙患不備。
此可爲悶矣。
」上曰:「今日亦欲開講,而日寒猝緊,諭善以八耋老人,難於冒寒入來,故不得開講。
而諭善雖不得入來,僚屬之獨參講筵,似無不可。
雖以春坊官言之,賓客不備之日,則上下番,亦有進參講席之例,此可爲旁照矣。
」上曰:「大臣之初筵擧條,蓋是近例。
自在經幄,至陞卿月,苟有可言,隨事獻替,何待甌蔔之初,而必於肅命之初筵,成出許多擧條?甚至於袖中笏記,有若臺臣傳啓之樣,此豈非謬規之當革者乎?右相初筵所奏,不欲循蹈近規,杜撰陳腐之言,深爲得體。
自今革其法,以此載之政府謄錄,使後承之人相府者,知古例之不如是可也。
」大抵擧條雲者,卽擧行條件之謂也。
古則注書所錄之草冊,筵退後卽爲啓下,承旨抄出,其當爲擧行之條件,頒示於朝紙。
故所謂擧條,例不過數三行。
至於擧條批旨,承書讀奏之法,則始自先朝丙戌以後,蓋緣史官之多未能諦聽上敎,慮有錯誤,仍而讀奏,遂以爲例矣。
近來則擧條便成一大文字。
如錢穀甲兵之不得不詳悉者,固宜詳悉,而至於微官庶僚,細事疏節之陳稟者,輒敢以剩語瑣說,有若對策之虛頭張皇論列,無難書納,此亦朝廷不尊嚴之一端矣。
○右議政沈煥之啓言:「元子宮勸學,實爲天下萬事之本。
而近日講官員少,輪進數簡,正須敦召林野之賢,博選端嚴之士,頻登講席,如伊川所謂親賢士大夫之時多,則尤宜有裨於睿學。
而且講僚,與他官職有異,雖或因事坐罷者,亦使之如例陪講,然後可無輪次苟簡之時矣。
」敎曰:「勸講之任,豈下於試製?而僚屬之稱,與官職有間,雖有未及敍用之人,依應試應製及編次之役赴公例,使之隨付軍銜,輪回入參講席。
」煥之曰:「前郡守金羲淳,早解經義,飭躬端雅,向來左相,已提奏於筵中。
而前參奉宋穉圭,以先正之孫,學問有淵源,湖中士望方蔚然。
此二人先以僚屬差下,使之輪陪講席似好。
」從之。
11月19日 ○戊寅,正言尹涵啓曰:「康津縣梁道孫兄弟,勒奪婢夫之正妻,壓良爲賤。
仍又榜掠婢夫,無所不至,婢夫飮毒自斃。
而厚賂本倅之嬖妓,由吏及面任、裡正,俾不得發狀。
又船漢金莒實,與泰安金姓人,同船出海,推擠金姓人於海中,仍爲緻命。
而亦爲行賂於嬖妓,由吏發告之裡任,反被誣告之罪。
請更令本道,別定査官,嚴加鉤覈。
」批曰:「康津兩囚事,果如風傳,前此勤飭之意,果安在哉?爲先依啓。
」 ○寧海人申思良,其子之妻,爲隣人申天馹之妻所誘,以奸天馹,思良忿之,乃殺天馹之妻。
觀察使具案以聞,秋曹覆奏請依律,上,命議于大臣。
右議政沈煥之議:『獄案,情有可議,而法無可求。
夫斷以法者,經也,論其情者,權也。
權而合經,惟聖人能之,非衆人之所敢與也。
請上裁。
「判曰:」法者,天下平也,廷尉當是,則人主有不得低昻。
此獄則詞案旣具,囚款畢輸,檢狀道啓,曺讞廟議,衆口同辭,三尺難屈。
朝家於此,亦何必起疑於不當原傅生於必可死,以帝曰宥三字,爲一副斷獄之權度?而今夏判辭,首擧呂刑之五辭單辭,末言士師之如何句當,不但爲情法輕重之間。
夫刑者,所以弼敎,敎化不立,則刑法不中。
國朝敦尙風敎,委巷襏襫之匹夫匹婦,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或有蚩氓蕩女,未沾江漢之化,忍作溱洧之行,則輒皆不齒鄕隣,沒爲公賤。
爲其父母舅夫者,見其壞倫紀而玷門戶,私心憤恥,誓欲一灑,往往不待奸所,不暇官卞,分外讎人,逢場擅殺。
在法則固所難赦,其情則有足觀過。
況一種媒合之類,出沒閭裡,招誘善良,使斯民夫,不得保其妻,舅不得育其婦,狐媚倀導,情理絶惡,論以王政,殺亦無惜。
大抵思良之婦,天馹固奸之矣,天馹之奸,申女實媒之矣。
以思良爲子之心,豈不欲甘心於天馹?而推天馹作奸之本,又豈非紹介之申女乎?思良之剌申女,乃所以剌天馹,則奸夫與非奸夫,元不足較絜。
未嫁女被人強奸,其父母毆殺其人,律杖一百。
思良之子,病聾癡蠢,金女無異未嫁,舅姑卽亦父母,替子捉奸,人情卽然。
杖百減律,法例可援,則媤父與本父,又不當區別。
《周禮》五聽辨其不直,而思良之滿腔熱血,一劍洩憤,挻身吐實,視死不懾,足可爲原恕之端。
而秋堂則以爲:『活一思良,使幾思良玩法,』而予則曰:『償一申女,使幾申女敗俗。
』玩法之罪小,敗俗之弊大。
於是乎敎化爲重,法律爲輕。
古人所雲:『率乂于民,輔其常性,』刑罰之精華者,正謂此也。
思良減死刑配,以爲敦風正俗刑,期無刑之一助。
「 11月21日 ○庚辰,禦仁政殿,行柑製居首幼學姜應一,直赴殿試。
○副司果金羲淳,新解瑞山郡,上,召問本邑及道內民弊,羲淳曰:「沿邑拯劣米之分給,不過腐爛幾鬥,而當其改色收捧也,米色精鑿,與田大同一般,責納之難,無異白徵。
若依還穀例,待秋收捧,以作儲置,需用於該邑各樣公用,而大同中儲置磨鍊條,竝爲上納。
如或拯米之數過多,亦有餘剩於儲置公用外,自該廳間或作錢取用,則民力似紓矣。
洪州合德堤堰,疏鑿不勤,每當小旱,池已告涸。
本倅雖欲改築,以一邑之力,難於完役。
申飭道臣,知委傍近邑,竝力疏鑿後,改築堤堰。
他道他邑之似此堤堰等處,一竝待開春疏鑿之意,別般申飭。
牙山縣貢津倉所屬七邑中,天安、溫陽兩邑大同,旣自賃船上納。
則田稅之屬於貢津者,似由於先設漕倉後行大同,故依舊未及矯革而然也。
兩邑田稅與大同,依有船路,他道例,自該邑同爲裝發,則在兩邑似爲息肩之端,且在貢津倉,除減兩邑田稅,所載船隻當入之費,格軍責應之需,飭令廟堂,酌量變通恐好。
竝令廟堂稟處。
」羲淳又言:「明聖學闢異端,今日之急先務。
而邪學之流,日以益熾,湖西一道,其徒寔繁。
先下十行之綸,布告兩湖之間,招集民人,宣諭德音。
爲字牧者,因行檢摩敎誨之政,以爲勸戒懲創之道,如有不革新者誅剪之。
則將有不期熄而自熄矣。
」敎曰:「以言敎者訟,言辭之於化民成俗末也。
前下飭敎,不啻屢勤。
爲京外持憲宣化之臣者,但當明着眼目,照察捨經趨詭之輩,使其鄕黨長老,與夫私塾嚴師戒之,以濯舊圖新之方,申之以磨仁漸義之道,能知名敎中樂地,則何幸如之?又或一有不悛不率,而難乎望於恥且格者,告于官長,制之以《周官》八刑,亦無不可者矣。
」 11月22日 ○辛巳,右議政沈煥之啓言:「臣每仰殿下聖德,尤盛於容諫一事。
凡臺閣之論事,上自袞闕,下及官師,無所忌諱,而未嘗不受而嘉之。
或有言不韙而被斥於當時者,亦皆次第甄用,未嘗終置於罪籍。
而其中或有特敎罰名,法典之所不載者,雖屢經歲抄,而該曺不敢循例書入,以至閱歲,久而未得蒙宥者雲。
宜令該曺,卽爲考察,竝施疏蕩之典。
請從今以後,此等罪名,亦於歲抄時,列書入啓,以爲處分之地。
」敎曰:「此後歲抄,一體書入。
」 11月23日 ○壬午,禦誠正閣,親試抄啓文臣。
○次對。
上曰:「松政之解弛,莫如近日。
究其弊源,職由造船。
漕船雖係重政,亦豈無闊狹之道耶?欲捄松政之弊,莫如漕船之減數。
元來天地間隻有此數,若減一船,則養得一船之材,若減二船,則養得二船之材。
雖減一兩隻,其爲效於松政,則不知其幾許株,此非一朝一夕可行者。
而實政則無過於此。
諸議以爲如何?」備局堂上鄭民始曰:「臣則以爲戰漕通用,則可爲減船之道。
不如是,則恐無他道。
」左議政李秉模曰:「向以戰漕通用之意,有所問議於統帥及該水使,而回報未及來到矣。
」民始曰:「統帥水使,亦必以爲不便。
此等事,自廟堂,斷而行之,然後始可有變通之道矣。
」上曰:「籌坐時另加講究,從後草記也。
近來武宰事,大抵駭然。
向來統帥狀啓,予至今不韙之。
尹得逵事,極爲無嚴。
黃海兵使事,亦關朝體。
則副使狀啓,過屢日始乃回啓,而含糊兩端,不折是非,廟堂之顧藉一帥臣,乃如是耶?唐之貞觀以後,專尙武力,而李愬以平淮元勳,迎見裵度也,亦以橐鞬,拜於路左。
而況我國,貴文賤武?先朝以前,尙矣無論,而自丙申以後言之,故相金緻仁、鄭存謙爲大臣時,將臣亦不敢懸病。
近來訓將之每每懸病,豈不駭然之甚乎?」 ○罷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徐有秉職,重推鹹鏡監司李集鬥。
有秉,以中營後營軍兵習操,依定期設行,當日還營馳啓,敎曰:「京外文書,不一其規,固是痼弊。
而詰戎重政,莫過於習操,則雪擁藍關,馬之不前,無惑乎據實狀聞。
而今此狀語中:『臣中營後營習操,依定期設行,當日還營』爲辭。
中後營果在何地方,所謂定期之期限,又在於何許日,而隻雲當日還營,去頭截尾,模糊矇曨?其爲駭然,莫甚於此。
該帥臣徐有秉罷職。
向者南關停操狀啓,旣有報于觀察使之語,則當以謄報狀聞。
而道各異例,雖不謄啓,竝與形止無皂白,意謂廟堂之察飭矣。
今雖後時,適因該閫事思之,有難仍置勿論。
該道臣,從重推考。
」 11月24日 ○癸未,戶曺啓言:「庚戌貿租之請得,蓋出不得已之擧。
伏奉聖敎,節節至當。
議于廟堂,問于畿營,則廣州還穀之散在各邑者,租爲一萬三千石,而見方還爲代錢輪去雲。
石數比諸庚戌貿租,雖曰差少,其爲無礙於事面,則大有勝焉。
各邑所在廣州還租,一從代錢之數,自本曺出給畿營,輸送該府,元租則從便換作大米。
庚戌貿租給價取用事,置之。
至於關西請得米條錢,一準信蔘錢數還報海西,如有餘數,竝添本曺某樣錢,以充廣州穀價。
」敎曰:「還穀盡分之弊,必欲就次釐正。
況大司農衙門,體貌果何等尊嚴乎?分留則折半,而取耗則十分一會錄者,卽金石之典。
而朝聞畿伯言,今此貿租名色,分則盡分,耗則全錄雲。
誠有是也,堂堂大農,何可爲此無於法之法,不念一曺二例事近掊克之嫌乎?京外營衙盡分全耗之病民厲民,縱不能一朝盡改,名以度支,決不可效尤。
卿曺句管中,畿內此條及他道亦或有似此名色,則其所斂散取耗,一依法典施行。
否則移錄備局,仍給其代,以爲兩便之政。
」 ○以崔景嶽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鹹鏡道觀察使李集鬥,以厚州鎭設置節目,啓。
〈一,鎭治在祥覇東坪十八峯下,東至三水府界衝天嶺四十裡,西至廢四郡界立巖十裡,南至三水府界紫芝嶺三十裡,西南至三水府界厚州鎭一百七十裡,北至鴨綠江三裡。
四境內元戶八百六十有二,人口男丁一千八百六十八,女一千三百四十七。
一,倉庾參互民戶酌量道裡,都倉及東社、南社、金甲巨裡等四倉已爲營建。
一,官制旣以獨鎭兼防守將爲定,長津府且是防守將,不無左右之別,當以南關右防守將施行。
一,獨鎭軍制依茂山新設時例,以步軍二哨定額。
四處流入之民,難於一時充役,限明年次次塡充,隨其前頭募入多少,漸次增額。
一,將校則中軍一員、把摠二員、知彀官一員、旗皷官二員、旗牌官十員、軍器監官一員、兵房軍官二員定額差定,旗手哨官一員、搪報哨官一員,擇牌官中兼差,中軍及兵房軍官,毋論鄕武,必以有風力熟諳軍務者,各別擇差,把摠及知彀官、旗皷官,武列數少,亦令互差。
一,防守軍依長津例,以五百名定額。
一,本鎭設置禁盜廳,校卒量宜差定。
一,牙兵乃吏奴作隊,而新設之初,吏奴無幾,姑待鎭屬之漸多,更議磨鍊。
一,五家軍作統點考,依三、甲例施行。
一,各倉庫監官,以曾經前居官鄕所者擇差,人吏羅卒隨願募得,量宜差定,奴婢依長津設鎭時例,以南闕寺奴婢各六口劃給。
一,烽臺在昔甲寅設堡時,起於祥覇坪東十八峯,傳準於麒獜山,自麒麟山傳準於舊乫坡知矣。
廢鎭時厚州所在二烽及舊乫坡知江邊二烽竝撤罷,更於長津江邊自魚面至舊坡設置四所。
本鎭今旣復設,則烽遂亦當依舊復設。
第念長津設邑之後,自厚州由別害、長津而抵鹹興之間,歷三水、甲山而抵北靑之道裡各爲六百餘裡,遠近雖不懸殊,由北靑則嶺峙交錯,往來艱險,而鹹興則山勢頗低,行路稍易。
脫有事變於厚州,其爲賊路決不在彼而必在於此。
今於設烽報警之道,亦當十分商確。
蓋甲寅舊例,由於長津之未設,故自麒麟山傳準於舊乫坡,由三、甲轉達于南兵營也。
到今旣有長津之直路,則恐難一遵舊例。
此則今姑依舊長津設烽之後,詳探彼此山川道路之形便,以定萬全設施之策。
一,烽軍每所三十名,分作六番,五日相替,依道內各邑例,以烽武士稱之。
監考則每所二人,以勤幹品官差定,以爲分番相遞,晝夜檢擧之地,亦依各邑例,以烽把摠稱之。
又別定烽別將一員,使之都次知擧行,而待峰臺設置磨鍊。
一,把守則昨年四月,自兵營各鎭留防把守之規啓聞革罷,而移屬於本鎭。
自麻田至樸鎭仇非沿江五十裡,設置六所,每所以一將二卒磨鍊,依留防把守例,五月初一日設防,九月初一日罷防。
此旣設鎭後新變通,則依此施行。
一,把守軍自昨年以各該裡所居五軍輪回把守。
而六處中二處,卽無人空閑之地。
故以峽裏五軍立把,峽裏民之當農,遠戍爲弊不些。
軍制今旣磨鍊,而哨軍之入把,亦有北關各邑之已例,有閭閻四處,則依前以該裡五軍立把,無閭閻二處,則以哨官磨鍊。
在前各鎭入防時,松田、麻田兩把守,則爲慮將卒裹糧往來之弊,自南兵營軍餉會外,折米十三石六鬥七升自備給料。
今此五邑立把四處,則旣是閭閻把守,不必給料。
至於哨官立把二處,無人之地,不可不齎糧。
以松、麻兩把守料米移給。
一,盜直嶺扼諸處,以附近居民,輪回守直。
一,撥站自官鎭門至舊乫坡知爲九十裡,而官鎭門及麻田裡各置步撥一站,每站以一將三卒磨鍊。
撥軍依各邑例,民戶中除應頉各戶,一竝屬之,撥案以爲輪回立撥之地。
一,城池則稍待財裕民殷,以爲經紀之地,城丁軍亦待築城時,依三、甲例,毋論鄕武一竝編伍。
一,軍器當以道內有裕邑鎭軍器區劃,而本鎭旣是廢地新設,故初無在前所儲。
二哨軍所用各樣器械數爻磨鍊移劃。
假率軍官一百名定額,限三年漸次充額,而每名除番錢一兩,以米代捧,以爲軍器隨毀隨補之地。
一,時起田畓,今年已爲尺量,正田二百二十五結二十三負五束,續田一百十結八十六負,摠爲三百三十六結九負五束。
正田依丙辰十二月啓下定式,隻蠲勸耕三年稅,起墾之未滿三年限者,準起蠲稅,已滿限者,自今年出賦捧稅。
續田則一依法典,隨起收稅,嚴禁白徵之弊。
一,量案本鎭開拓屬耳,今年尺量不過如幹先闢之田,諸坪尙多未起處。
則此後逐年起耕之田,不可與他各邑之間間加耕一例施行。
自明年加耕田,隨起隨量,作爲加耕案,而正續及起耕年條,區別懸錄,待限滿次次出稅,待諸坪盡闢後,通同改量。
一,本鎭旣已專管土地,則凡百事務,無異邑治。
諸般公費,及僉使之月廩,將官之支放,吏奴烽臺之給復,不可不磨鍊。
給復則人吏十五結,官奴十結,每烽臺各五結劃給,而烽臺待其設施擧行。
應役實結正田每結粟二石,續田每結粟一石收捧,而折米一百二十石則以僉使月廩條劃給,以爲一年排用之地,折米四十九石九鬥,則以將官支放條劃給,其餘粟及來頭加耕田結役,則依大同例,以爲諸般公費需用之資。
一,稅米太依法典會錄。
一,軍田籍三政,旣屬本鎭,使之專意主管,則獄訟等事,一依守令例擧行。
一,本鎭旣兼防守將,則各鎭管轄及文報體例,當依長津府例施行。
沿江所居三水東五鎭,雖不得專屬管轄,至於時急邊情,一依主鎭例,登時馳報,而江邊有無事,每朔末修報僉使,則單牒呈萬戶權管具書目牒呈。
一,以獨鎭防守將施行,則巡兵營現謁時座次,依城津僉使例施行。
一,本鎭旣是邊門重鎭,不可一時曠官。
若非巡兵營軍務面議事發關,則雖未延命不得擅離來往。
一,貧民衣資及戶籍鹽,依三、甲例,明年爲始分排以給,烽軍襦衣,待烽燧設始磨鍊。
一,創設之地,不得不募集流民,以爲編伍。
而本鎭來接之民,無論前來與新來,原籍官身役隨卽頉給,使之安意奠居之地。
至於各鎭堡土卒之流入居生者,不可一用是例。
蓋各鎭堡卒元額,本自零星,多不過百餘名,少或數十名。
以此零瑣之額數,謂以流入居生,竝爲編伍,則各該鎭堡異於各邑,無以充定,其勢必至於無卒空虛而後已。
此則永屬各該鎭堡先定之役,而勿爲混歸於編伍之中,俾免新接疊役之弊。
一,習俗之抵死謀避鎭卒者,以其有土卒之稱,而人皆賤之之故也。
校卒依本道烽軍之改稱烽武士之例,換以防守,以示稍異其稱號之意。
〉左議政李秉模啓曰:「臣與曾經道臣及諸堂看詳,則節目頗該。
請依此施行。
三水穀五百石移劃,非所難施,而厚州以四塞之地,不出多年,必患穀多。
今姑置之,更觀來頭民情,如果不可不加劃,則使之報本司,稟旨許劃。
」從之。
11月25日 ○甲申,正言尹涵上疏曰: 「惟我殿下,凡係民事,一念憧憧,至令侍從作宰者,疏陳民弊,甚盛擧也。
今此列邑所陳之弊,太半是情債勘債,其餘則坐於經用之不足,而莫可遽議也。
然情債勘債之汰減,不過營閫與京司之所可自制其權。
而今乃拘於下屬之失利,忍令民生之呼冤者。
不但輕重倒置,其在憂國奉公之道,決不當任其剝割。
至若坐於經用之不足者,雖不可一朝頓革。
苟能裁省繁冗,撙節耗費,使國計漸敷,公用有裕,然後量此衍餘之數,而仍究變通之策,今年而矯一弊,明年而祛一瘼,則不出五六年,愁歎之聲,永息於四野矣。
」 批曰:「許令三南諸倅,細陳民瘼,卽無論言之繁煩,事之漫冗,一例優批之者,導使投匭。
從而苛評,則名實太不相符,以此屢言於廟堂矣。
今見爾說,爾說亦果然矣。
治民之道,如烹鮮,可使由之,不可使擾之。
簽與糴兩弊,卽切骨之先可矯者。
而姑未能矯其本,則減額合簿,徒近於餘事之餘事,所以施行之猶未盡意,無惑乎如爾者之滋惑。
」 11月26日 ○乙酉,以權裕爲吏曺參判。
○配柳焵于鳳山郡。
以前任慶州時,代錢捧糴也。
○內醫院啓言:「務安縣進上靑大竹,不但細小,半靑半黃,全體枯黃,截爆取瀝,初非可論。
兩南靑大竹之自各該邑,特令直納,實出於我聖上爲民祛弊之盛意。
各營與本邑之所徵者,有松子、松茸、松闆之屬,而所費夥然,此則山下居民之貽害。
而亦有境內之遍受其苦者。
民或有一枝松取用,則雖是他山之所斫,營邑之摘奸,必憑藉侵漁,罔有紀極。
蔔居者懼於鳩材,營葬者難於斲棺,甚至有旣構旋毀,已封復掘之患。
延日縣古有陳田、雲梯兩封山,後有以葛坪山、北松亭、大松亭、陳應台山四處,入錄於私養山,而與元封山一例禁養。
陳田、雲梯兩山,距海二十裡,戰船之造,倭館之葺,未嘗有一株需用,已是無用之封山。
至若葛坪、應台,在於陳田、雲梯之內,周回旣小,松株亦稀。
大松、北松,在於海濱,地形低平,土品瘠薄,初無數株穉松,隻見一望荒莎,而其應役與元封山無異,徒貽無窮之弊。
陳田、雲梯,雖不可廢,而葛坪、應台、大松、北松四處,宜卽革罷,許民耕墾。
則所補於公者,豈不反勝於有害無益之封山耶?其蔘弊則近來山採漸稀,家植甚多。
古所稱羅蔘,雖或有之,而蔘商輩潛附審藥,非其所賣,便有點退,故各邑皆從蔘商貿納。
而一錢價,定以四十兩,而竝計其色價、稱縮價、駄價,及審藥、醫生等情債雜費,則一錢所債,恰過七十金。
而皆出於民,或收斂結夫,或定保納布。
此乃名以羅貢,而實皆京貿,往往以曾進之物,輪回復納。
則豈宜竭此民力,以爲蔘商輩網利之資耶?若欲救弊,莫如作貢於京中,則營邑間無限滲漏,可以減除,而結稅稍輕,軍丁頗裕矣。
凡此六件,通一路爲患者之大略,而細究所以然,則專由於紀綱之不振。
伏願以振肅紀綱之道,益留聖意。
」 批曰:「三南文侍從守令諸人中,敷陳之質實,詳密不近於塞責者,惟爾疏爲然。
不負特畀之意,甚可嘉也。
賦役之爲弊,糶糴之爲病,浦氓峽民之困苦,以至供獻之諸般侵徵,爾之萬言條列,在嶺民,可謂一貼回生散。
爾旣言之矣,朝廷若不矯得其瘼,是責在朝廷。
所以獨留爾疏於案間,屢回商度,過三夜始下廟堂者。
況軍民切骨之怨,無路登徹者,從爾聞知,法從補郡之效,乃如許矣。
營閫邑鎭不法之事,待爾還朝,當詳問,須以耳剽目擊者,無或悠泛,莫隱於前席也。
」敎曰:「延日縣監鄭晩錫萬言疏,下廟堂,拔例聚精看詳。
十分會議究理,以眞箇救弊條件,回啓。
令吏曹,,待其遆來特陞右職,以勸不言之人。
」 10月13日 ○癸卯,備邊司覆啓曰:「延日縣監鄭晩錫上疏所陳六弊。
其一,役弊事。
鄕曲遊手之圖避軍役者,僞冒百端,倚托多門,簽括之苦,偏歸於下戶殘氓,此專由於紀綱之漸壞,名分之日紊,而聖人所雲:『患不均,不患寡者。
』殆乎近之。
戶布口錢之議,由來已久,而係是大更張大變通,尙今因循未有定論,原疏所陳,不害爲因勢救弊之論。
而第念均廳選武之設行都試,收捧罰布,雖出於勸懲之意,而行之旣久,未見實效。
今此諸般投屬之類,未必皆業文、業武,而假以虛名,收其身布又如選武之爲,則冒濫之稱號,認作固有所納之錢木,視同贅役。
名分益紊,怨咨繁興,反不如據法任怨,査櫛汰定之爲名正言順。
疏辭今姑置之。
其一,逃過十年代定,定限太遠。
軍伍逃亡之限以十年,始許代定,蓋出於嚴防奸僞無得規避之意,而虛實每多相蒙,隣族替受其苦,誠爲矜悶。
而邇來民習之厭避軍役,日甚一日,增減年甲,便作常事,變幻生死,尙且忍爲。
嚴法而禁之,猶患不能,又從以遽改常憲,差減年限,則潛匿他境,假托逃走者,必將相續而不絶。
民戶之移來移去,互受公牒,自是法典,而近日列邑,未聞其如式遵行。
況以逃丁避役之類,欲使其告官受牒,則其勢必不從令。
雖申明作統之規,嚴立容接之律,恐有徒法不行之歎,逃限則仍舊施行。
其一,《大典》『功臣正勳子孫忠義,限九代』事。
此弊防禁,不甚爲難,而道臣循例看過,循例反關,各邑又從以循例到付,循例頉給。
畢竟說弊,無邑不然,與其說弊於擧行之後,曷若塞源於擧行之前乎?勳府關文,例由巡營反關時,以來歷譜派的實與否,卽爲査報之意,嚴飭措辭,如有僞冒之類,降定苦役,則勳府之關文,反或爲査丁之一助。
有何一分難矯之事,而輒煩上陳乎?以此分付。
其一,訓局兩營砲保、步兵、城丁、水軍後錢,七十一州,各自不同事。
各營各司所納之布,其爲出於民則一也,精麤長短,宜無不同。
所謂後錢勘債,卽是駄運之價,紙墨之費,始因責出之無處,雖不得不有此循襲之例,而大體言之,俱係猥瑣名色,一切矯正。
而以元納則需用之緊歇旣殊,收捧之規例隨異,至於雜費之多寡,亦由於窠目之繁簡,程道之遐邇,則物情之不齊,固其勢然也。
軍門所納,係是養兵之需,苟非太加更張,別般區處,則姑難頓革近規。
而他司所用,則除戶曹事例所載,各項稅布貢布之以四十尺爲準者外,竝一遵舊制,均齊其升尺。
雜費之流來已久者,雖不得悉令減除,作爲劃一之法。
若其憑藉操縱,科外誅求之弊,年來飭禁,非一非再,而更考勤慢,隨現論勘。
其一,訓局陞戶抄上資裝有弊事。
訓局陞戶,乃是輦下親兵,式年抄上,法意至嚴,城市之油滑,不及於鄕野之老實,戚氏《新書》,已有所論。
其在簡軍伍重宿衛之道,決不可以些少民邑之弊,遽然容議於通變之方,置之。
其一,賦弊事。
田賦之不均,莫甚於近日。
惟正之貢稅,雖遜什一非泛之科,率不啻倍蓰,生民困瘁,誠可哀痛。
先以兩南結役,旣命次第釐正,德意所及,實惠可究,今不必更爲行會,以緻架疊。
姑待各該道擧行而處之。
大同木升尺之漸就細長,其來已久。
先正臣宋時烈亦嘗痛陳此弊,請復定規。
而向日聖敎,特命一遵法式,則有司之臣,自當奉承對揚,而俗習不古,汰靡相尙。
若不先祛是弊,則藉使如式收捧,貢人之群起呼冤,姑舍勿論,邑吏之從中操弄,亦必多端。
所言者經法,所請者元式,不可自廟堂持難,無論見樣布及鍮尺鑄送,詳考法式施行。
至於納布時,民人邑吏之自尺與否,惟在於官長隨時擧行之如何,不可硬定令式。
以此意分付該廳該邑。
其一,本道火田事。
火田之隨起隨稅,自是法典。
所納之不均,似由於隨種徵稅,折錢代捧之緻。
雖難用劃一之法,而至於勒定稅摠,以緻冤徵之說,誠極訝惑,依所謂使之逐年踏驗,從實執蔔,移東補西,將此充彼。
其一,沿邑公作木錢下納事。
萊府米、木、錢輸納也,情費之猥多,捧上之濫雜,苟如所陳,誠極可駭,色木鍮尺之留置一款,竝許施。
米條之守令領納,自是應例。
夫孰禁之而不爲,必待上煩陳請而後,始乃行之乎?大抵守令,苟有愛民之實心,則自當領納,旣自領納,則至如量斛之節,無論邑吏自量與否,隨事往復於該府,可使公而無見,縮民而無濫費,以此嚴飭於該道該府。
其一,元帳旱田之不得給災例也,飜耕之田,未聞如式出賦。
新起之土,每多有名無實,而獨許反水田之給災,則虛實相蒙,民未受惠,吏必滋奸。
一通改量之前,有難遽議,置之。
其一,糴弊事。
衙門之合錄度支,穀價之一遵詳定,疏論誠爲得宜,而廟堂亦嘗承命講究者也。
或因事勢之掣礙,姑未及斷然施行,而爛加商確,從後稟處。
吏逋之分等勘律,自有關和,隻當按而行之而已,不可加減於其間。
而有逋而不能發覺,罪在該倅,發覺而低昻法律,罪在道臣。
至於徵族之弊,以吏逋而混侵,平民無論該吏之勘律與否,大是法外。
而此亦禁自一邑,則其效卽著,泛飭該道,則空言無補。
按劾各邑之責,自有道臣,按劾營邑之道,又有繡行。
先自本邑,痛革謬習,風勵他邑事分付。
其一,大同儲置事。
常賑米之移作儲置,非但經用之苟簡,不得優數除留,亦由放下之無節,以緻逐等冒減。
故元穀見縮,不得不推移充補,而至使小民受弊,矯捄之道,惟在於京外之互相照管,務以節省。
該廳需用,卽是貢價,有難遽議裁減,而外邑用下,使各該守令,隨處撙節,俾無如前冒濫之弊。
至於漂倭供米補縮,實爲沿民切骨之瘼。
此等處,大同儲置條,不可不着意優劃,以除一分民弊,以此分付該廳。
其一,海弊事。
魚鹽船稅之無得減摠,査現代頉,付之道臣者,蓋欲減舊增新,得此充彼,使民無冤徵,稅不見縮。
而前後飭敎之下,廢簾破船,侵及隣族之弊,猶復如前,徒煩關飭,反損紀綱。
至於營屬邑吏之科外誅求,多由於比摠有餘之邑,賂營屬而要其勿加,比摠不足之邑,賂營屬而要其減額。
海民爭頭而收斂,邑吏藉口而分利,道臣若能親執,無使容奸,則比摠不足之弊,庶幾因此漸祛,而外此侵漁,亦當不令而自戢。
所謂洋中去處,隨其去處而收稅,自是法意。
至於興海、延日、長鬐漁場地界相接,無得疊稅,昭在事目。
而乃有此校吏之作奸雲爾,則外此他邑侵漁乾沒之弊,可推而知。
稅安得不縮,民安得不困?以此分付,俾知白徵之所由起,營邑之所自警,三邑漁場違式疊稅者,嚴飭禁斷,依事目施行。
其一,山弊事。
近來松政,日漸解弛,無論公田私養,到處童濯,誠非細憂。
而葛坪等四處,錄案旣久,則有不可遽然革罷,此則置之。
仍令申飭禁養,俾有蔚然之效。
其一,蔘弊事。
本道蔘弊,言者多矣,而禦藥事體至重。
況此羅蔘一種,非土産則不可以副其名而奏其效,作責之論,非今斯今,而終不敢容議於通變者,良由於此。
藉曰今日所進,多有京貿,不謹之罪,在於道臣,不當因此謬習,輕改正供。
此則置之。
至於審藥蔘商之符同點退,元價外雜費之多過三十金,俱極驚駭,另飭該道。
此後科外之費,果如疏陳,則自各該邑,報其實數於營門,該審藥,令道臣狀聞嚴繩,掩置之守令,一體論勘重繩。
」 10月14日 ○甲辰,大司成李始源上疏曰: 「師儒重任,非臣所敢冒據,而辭免無路,冒沒行公。
則竊念堂堂黌舍,不聞絃誦之聲,而隻售傾軋之習,濟濟儒衿,未見修躬之美,而徒長紛競之風,臣實有慨於此,妄有意於整釐矯捄之方。
忽於近者,因儒生韓應謙應試文字,有數三儒輩,抉摘其句語,抑勒扭捏,粧成無理之說,謂之誣悖大賢,橫生鬧端,其意本不在於韓也。
甚至於倡爲躛言,侵逼臣身,投書罵辱,鬨罷試場,故略施儒罰,隱忍含濡,冀其自底寧靖。
不料儒生輩,去益磯激,屢投通文於太學,稱以聲罪應謙,而詆詈臣身,殊無倫脊。
末又作輪示之文,遍行一世,醜辱狼藉,殆有甚於街童巷竪之狂詬亂嚷。
似此變怪,實古今之所未有也。
臣固不足言,顧其職則乃師儒之長也,臣旣辱身,又辱官又辱朝廷,尙何顔面,復以見職自居?伏乞亟行鐫改。
」 敎曰:「觀於疏辭,以儒生之醜辱狼藉,爲難冒之端,如非嘵俗之爽傳,則名之爲儒生,其可詆侮師儒之長,以壞賢關首善之習乎?到今事面,泮長但當勉出,其儒亦宜勘罪。
卽令館堂,往至泮宮,招諸生喩以義理,責以道理,眞有醜辱者,必當自首矣。
夫周官之制,簡不率者移之左,不變又移之右,如初禮又不變,移之而不齒,此正合於尊聖廟嚴師席待多士之義,以此分付。
」 10月15日 ○乙巳,行專經文武臣殿講。
10月16日 ○丙午,始徐有隣之爲廣州留守也,以支放不足,貿穀於本府兵丁所在十六邑,分糶取耗,纔數年,而民邑甚弊,上,嘗責有隣。
有隣請還賣其穀,以其錢營置屯田,敎曰:「以摠還之布,在畿邑爲畿民切苦之瘼,加之以無前之南城還穀於不知摠還之處,心常悶之。
春間先令半分,猶不若不分之爲便。
還賣之請甚當,依此爲之。
」 ○太學諸生捲堂。
成均館,以其所懷啓言:「臣等伏見前大司成李始源疏有曰:『堂堂黌舍,不聞絃誦之聲,而隻售傾軋之習。
』夫傾軋雲者,不顧義理之所在,而異己者斥之,無論是非之如何,而異臭則擠之之謂也。
臣等雖甚無狀,自念平日實無此箇風習,而泮長之言,何爲而至也?臣等竊自思惟,向日申若樞之事,誠一大變怪也。
凡今人心,日以益陷,世級日以漸降,一部《春秋》,雖雲無地可讀,而凡有血氣之倫,孰不知夷之可攘,華之可尊?而噫!彼若樞,抑何心腸,萌於心而筆之書,汙我四百年冠裳之域耶?臣等必欲齊聲緻討,勉出泮任之際,或有激慨之擧,往復泮長之時,不無煩屑之嫌,泮長之以臣等爲傾軋者,其以是耶。
若或不然,則向者禦題試士之時,竊承聖敎下者,始覺有子若之尙稽陞配,實爲缺典。
而我聖上之曉諭諸生,實出百王之高見,臣等所當將順之不暇,故又將不日治疏,往復泮長,則泮長姑徐徐雲,尙今遷就。
泮長抑以是爲傾軋耶。
若樞頌彼之罪,人可得誅,則臣等之請,必不以爲傾軋也,有子配聖之典,士皆欽聳,則臣等之治疏,必不以爲傾軋也。
臣等左右思量,終未知傾軋二字之目,而師儒之長,發諸章奏之間,勒歸傾軋之習。
則臣等得此指目,而以何顔面,晏然入堂乎?」命諸生勸入。
10月19日 ○己酉,展拜景慕宮。
○次對于齋殿。
上曰:「今日次對,不必於齋殿爲之,而此日此地之召見卿等,蓋有深意。
予於禦極之初元朝參,以汰冗兵裕民食之意,有所播告,而臨禦二十餘年,別無實惠之下究者,自視歇然,實有有始無終之歎。
近因華城軍制之變通,竊取張橫渠『井田先自一方始』之義,移屬五邑,特行蠲役之政。
大抵本府設施,專出於爲所重,其所拱護之道,必欲靡不用極,而保障莫先於人和。
今此納布軍五百名,束伍軍五百餘名,餘丁軍二百餘名,竝爲減額,兒別武士蠲減之數,又爲千餘名,六鬥四鬥之役,各減一鬥,而減鬥減額之數合而計之,則殆過邁餘石矣。
惟彼千餘軍民,得蒙蠲減之實惠,擧皆歡欣而悅豫,則其爲人和,孰大於是?一則爲所重,二則爲所重,而不言之中,自有感通之理。
故今此草記節目之不於禁中啓下,而必於此地者,蓋予不敢自有歸昔日之微意也。
昔漢明帝,嘗上陵,召會計吏,先儒有非之者。
而齋殿所重,稍別於太廟,故在昔先朝,亦於毓祥宮時設講筵,今此賓對之行於此地者,亦不爲無據矣。
」 ○壯勇外使徐有隣啓言:「外營附近五邑軍兵,合屬節目,今將啓下矣。
親軍衛別將、番將,長樂衛衛將、部將,當爲正職,其差出、箇滿、遷轉之規,宜有定式。
至於自外營自辟移送,兵曹入啓受點等節,亦當一體定式矣。
」兵曹判書李時秀曰:「親軍衛別將、番將,長樂衛衛將、部將,旣爲實職,自外營備望以送,臣曹待開政差出。
若有時急擧行之事,依禁軍將例,草記口傳啓下。
而朔數,則別將,以二周年箇滿,番將、衛將,皆依禁軍將例,以十五朔準瓜,部將毋論參上參下,當以久勤,次次收用,勿定瓜限爲宜。
」從之。
○諭壯勇外使曰:「予聞兵家有五經,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道,所以德化也,天,所以惠覆也,地,所以慈愛也,將,所以經紀也,法,所以制作也。
周因井田,以定兵賦,漢軍南北,以統中外,唐置府衛,以兼兵農。
及至我朝,參酌三代之懿範,創置五衛之總轄,擧海左方數千裡,荷戈負羽之徒,莫不隷焉。
旣嫺擊刺,又樂耕耘,以至德流於慈惠,而化行於經制。
間者軍營出,而五衛罷,則古今之不相侔,不翅若星淵,而夫耕不食,婦織不裳,且二百年于玆矣。
今壯營之設於京師而爲內營,於華城而爲外營,一以拱王都,一以衛仙寢,而壯營與親軍之號,昉於五衛中屬衛,卽關北子弟之所隷也,有美關以北土,爲我家豐沛之鄕。
而因華爲城,奉我園廟,視之如豐山沛水,故內營外營表裏相攝,而先置壯勇,次立親軍,蓋亦述先師古之微意也。
軍志不雲乎?『魏、秦之武銳,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
旣設營矣,當有以定軍制矣,旣定制矣,當有以得人和矣。
量之時宜,參之民情,詢之廈氈,議之廊廟,於是乎先從外營。
而祛司哨之名,存衛部之制,管五邑之衆,立四門之衛。
華城之需米減而爲三五之差,屬邑之簽額除,而得一千之數。
衛以令其部,部而令其隊,如環之循,如星之拱,以措我億萬之鴻基,而減米除額之效,得以周遍畿南烝庶貧殘老弱之類,杼柚無空,蓋藏有餘,莫非我昔年盛德至善字?元元之攸曁攸霑也。
躬詣景慕宮,行展拜禮,庸寓有事則告之義,仍禦賓對於齋殿,僉謀詢同,制置略定。
一曰,龍仁、振威、安山、始興、果川五邑軍摠,竝屬之外營。
抄出步軍十二哨,略倣周師之彌縫,齊旅之編伍,而合外營十三哨,以爲二十五哨,餘丁付之守城軍制。
二曰,右項屬邑,凡出於軍而納於京師各營諸司者,亦皆付之外營,用爲軍需,減其情債,以紓民力,京納則給代,而令兵曹均廳擧行。
三曰,華城有兒別武士千有餘人,卽流來之謬規也。
兒弱簽丁,自是法禁,況本府標準於四方者乎?謬規特爲永罷。
四曰,納米軍之分奴良,例捧六鬥三鬥,而華城則六三之外,又有四鬥者,六鬥四鬥者,竝減一鬥。
使居華土而應華役者,隻有三五之差,以準糶民蠲耗之式。
五曰,五邑軍民,當新屬之初,宜加軫恤,俾免隣族之侵徵,束伍軍五百一十,納布軍四百九十,特爲減額。
此是大綱領也,節目之詳,卽有司存。
惟玆之擧一擧,而衆美具焉,三輔陵邑強幹弱枝之長策在此,萬年湯沐輕徭薄賦之良規在此,一區邱井,足兵裕食之盛典在此。
」 ○備邊司以壯勇外營五邑軍兵節目啓:「華城之設外營,爲拱護仙寢也,掌以郡邑,衛以士馬,自昔伊然,可按而知。
漢太上皇陵,置邑曰萬年,高祖長陵之邑戶過一萬,武帝茂陵之邑爲一萬五千戶,宣帝杜陵之邑爲五萬戶,乃命三輔,共衛五邑。
而兵衛之稱,則如壽陵亭部、永陵亭部是也。
唐太宗昭陵,分雲、鹹二邑,而爲醴泉之縣。
及至鳳陽基運之盛,遂設皇陵衛、祖陵衛,建官以總其權,封地以表其尊,于以壯軍容而鞏王基。
則今此因華爲城,奉我珠邱,聖心之所瞻慕,民情之所依歸,有非尋常關防之比。
旣置行宮,又築崇墉,不以元帥而鎭之,列郡而衛之,則節制隻在於一境,體貌反遜於三都,烏在其屛翰輔車之義也哉?於是陞爲留守,仍管外營,而四面五邑,次第移屬,如星之拱,如輻之湊。
軍制則置親軍衛幾人,入防軍幾哨,合于內營之騎幾人步幾哨五千兵馬,允葉于外都監之舊稱,而仍以本府曁五邑軍官、餉保、束伍之類,作爲城丁、駐隊、遊兵、攔後之軍,俾專派守策應之責。
而先從外營去哨、司之號,效衛、部之規,以寓井田試一鄕之意,而卒不可勝用矣。
蠲恤則遷徙賜復爲十一年,還餉減耗,彌億萬世,無異於家授餐戶饋漿。
而特軫軍保納米不齊之苦,兒弱襲謬之弊,本府之近萬原額納六鬥四鬥者,倂人減一鬥,一千別武士之以兒稱號者,全減其數,五屬邑軍保之分隷京師,被擾於簽括,積困於誅求者,倂令移屬,而仍減納布軍束伍軍合千額。
自近及遠,坸泒遍曁,惠澤到底,浹肌衆心,從而成城,喬山松栢,拱護增重,而四方爲之會同,萬代爲之瞻仰,非但內外營之相須,五屬邑之疏附,壁壘輝光,體勢鞏固而已矣,苟非大聖人達孝宏謨,準于海而極乎天,其孰能與於此哉?癸醜以來,諸般事例,非不詳備,而設施之鉅,惠澤之廣,於今爲最,不可無一通文字。
大臣諸臣,奉承聖敎,會于籌司,彙輯外營前後事實,仍與入防、城守、操鍊等項,撰出節目,條例于左,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我東軍制,始創義興之三軍,唐、宋之府兵禁廂,千古同規。
而三軍變爲五衛,定部統而作選井之法,摠民兵而成寓農之規,逮夫設軍門置營司,而衛法廢焉。
此古今之異,而隨時制宜者也。
蓋此外營,素稱畿輔重鎭,而司哨制置,取倣訓局,士馬精強,節制整肅矣。
弊瘼漸滋,虛伍居多,戎政之踈虞,非復舊日規模。
乃於癸醜陞營之初,講定軍制,而聖念先軫于此,以步軍二十六哨,半抄正兵而入防行宮,半降保軍而收米支放,貴精之義,戶保之法,倂行而不悖,此其設施之大槪。
而龍仁、振威、安山、始興、果川五邑軍兵,次第移屬,仍抄五邑束伍之精壯,增置十二哨,倂前十三哨而準二十五哨,以成一營五司。
又以本府及屬邑民兵,創爲守城之制,互相分隷,自合於古之衛法,此所以改司、哨而定衛、部者也。
以一營分前、左、中、右、後五衛,而通稱長樂衛,管五部,部領三統。
守城軍制,各以信地門號爲衛名,東曰蒼龍衛,南曰八達衛,西曰華西衛,北曰長安衛,衛而分部,部而管統,統而率垜長、垜夫。
又以通衢遊兵居中,而稱新豐衛,倂爲分屬於長樂五衛,俾受節制。
今則內營外營軍摠,合而計之,恰爲五千,表裏相須,形勢相連,拱護增重,緩急有恃,依此變通,實合事宜。
一,長樂前衛正兵,則本府南境所在長樂隊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南城八達衛隷焉,而本府南境所在八達隊一千一百四名,前、左、中三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振威八達隊七百二十名,右後一部各領三百六十名。
本府八達隊二百四十五名,振威八達隊二百六十五名,正門及南暗門、西南暗門、角樓、水門、雉城、敵臺、烽墩、砲樓、舖樓等十二處加泒。
本府八達隊三十九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振威八達隊二十六名,統長八名,垜長十八名磨鍊,振威八達隊一百八十四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五百八十三名。
一,長樂左衛正兵,則龍仁所在長樂隊三百八十一名,振威所在長樂隊二百五十四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東城蒼龍衛隷焉,而本府東境所在蒼龍隊七百三十六名,前、左二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龍仁蒼龍隊一千九十六名,中部領三百七十六名,右、後二部各領三百六十名。
本府蒼龍隊四十名,龍仁蒼龍隊一百五十名,正門及砲樓、舖樓、雉城、弩臺、空心墩等七處加泒。
本府蒼龍隊二十六名,統長八名,垜長十八名,龍仁蒼龍隊三十九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磨鍊,龍仁蒼龍隊一百八十四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二百七十一名。
一,長樂中衛正兵,則本府水上各面所在長樂隊三百八十九名,龍仁長樂隊一百二十三名,振威長樂隊一百二十三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遊兵新豐衛隷焉,而龍仁新豐隊二百七十五名,安山新豐隊二百五十名,始興新豊隊二百十三名,振威新豐隊一百七十名,果川新豐隊五十二名,合九百六十名,四城通衢部將八員,各領一百二十名。
果川新豐隊五十六名,衛將、部將標下磨鍊。
合軍一千十六名。
一,長樂右衛正兵,則本府西境所在長樂隊三百六十一名,安山長樂隊二百七十四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西城華西衛隷焉,而本府西境所在華西隊一千四百六十四名,前、左、中三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右部領三百六十名,後部則領安山華西隊三百六十名。
本府華西隊三百二十名,正門及角樓、暗門、雉城、砲樓、舖樓、弩臺、空心墩等十一處加泒。
本府華西隊五十二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安山華西隊十三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磨鍊,安山華西隊十五名,本府華西隊一百六十九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三百九十三名。
一,長樂後衛正兵,則本府西北境所在長樂隊二百六十六名,始興長樂隊一百六十九名,果川長樂隊二百名,共六百三十五名屬焉,而管下五部將,各領一百二十七名。
城丁則北城長安衛隷焉,而本府西北境所在長安隊一千四百六十四名,前、左、中三部,各領三百六十八名,右部領三百六十名,後部則領果川長安隊三百六十名。
本府西北境所在長安隊二百二十四名,果川長安隊一百六十六名,正門及水門、角樓、暗門、敵臺、砲數、舖樓等十處加泒。
本府長安五十二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果川長安隊十三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磨鍊,果川長安隊一百八十四名,衛將、部將、統長各色標下竝火夫磨鍊。
合軍二千四百六十三名。
一,長樂五衛,每衛一衛將、五部將、三統長、九隊正,衛以令部,部以令統,統以令隊。
屬五衛,每衛一衛將、五部將、二十統長、四十五垜長,衛以令部,部以令統,統以令垜長,垜長令垜夫。
互相統攝,挨次承接。
一,內營外營,表裏一體,軍制規模,宜無異同,故長樂隊以二十五部磨鍊,而五部之未卽團束者,恐非重戎政之義。
五邑所在禁、禦兩營正軍,自是上番鍊習者,兵部所管上番騎兵,亦皆有根着良丁。
一從五邑實數,就其資保中杪出精壯,使之編伍於長樂隊未充之五部,則軍保無無布,而有布之弊,衛隊不期壯而自壯,依此施行,實合事宜。
長樂五衛,旣準各五部之制,則入防軍數,當爲加數磨鍊,俾均休息,初年三部,翌年二部,添付元入防,以爲分數加排之地。
一,軍兵之入防者,休番時收米,雖是各營之例,因特敎不爲磨鍊,以示優恤之意。
一,長樂五衛,扈衛行宮時,前、左、右、後衛,相連環衛,而中衛則四衛之內,重層環衛,列陣則四衛爲外壘,中衛爲子壁,而臨機應變,一聽調度。
一,幸行時斥堠伏兵,以屬邑所左新豐隊出用,長樂隊勿爲擧論。
一,長樂隊初頭團束,在於癸醜陞營之後,而或多苟充,未知其十分精杪,當此軍制大更張之時,不可因循置之。
殘劣不合之類,次次換定,以壯軍容,追團束軍,亦必以有根着良丁,各別抄擇編戶之意,嚴立科條。
一,長樂隊服色,一依癸醜啓下節目,戰巾靑狹袖着號衣磨鍊。
一,長樂隊,毋論本府屬邑新軍舊軍從其所居之界,魚鱗作隊。
一,長樂隊,依內營左司鄕軍例,定行月課,而朔數規矩,一遵內營定式施行,入防當次之隊,勿爲課試。
一,牙兵以各邑束伍餘在,分作三部,每部一百二十名式,竝標下五十名,而合四百十名磨鍊團束。
而部將則將校中差出,將則以曾經首將校中有履歷者差出,領率屬之外使攔後。
一,每年隨駕時,攔後牙兵,有難全數出用,一從次第輪回參陣,而調發部數,別單稟旨。
一,今之五衛將、部將,旣是實職,則長樂五衛衛將、部將之爲軍銜者,有非衛部舊制,衛將、部將差出時,自外營擬望,移牒兵曹,以爲開政時差出之地。
而衛將以十五朔箇滿,參上、參下部將勿定瓜限事,一依今番筵稟定式施行。
參上、參下,不可不定窠數。
參上十三窠內,五窠,本府宣薦堂下朝官三員,部守薦堂下朝官二員差出,四窠屬邑宣部守三薦堂下朝官,輪回差出,二窠內營額外壯勇衛前銜差出一員,知彀敎鍊官中差出,遙領二窠,外營知彀敎鍊官中及親軍衛正領中各一員差出兼帶。
參下十二窠內,八窠,本府宣薦出身五員,部守薦出身三員差出,二窠屬邑宣薦出身一員,部守薦出身一員差出,而自軍多屬邑爲始,次次分排輪回,二窠內,營額外壯勇衛出身一員,及將校中有薦出身一員差出遙領。
而內營之遙領者,常時則雖遙領而入防及習操時,竝爲下去,以爲領軍擧行之地。
一,部將二十五員,旣爲實職,而參上、參下,定其窠數,內外營及屬邑,從多寡通瀜差出,則久勤一款,當爲磨鍊。
參上久勤則雖不定其箇滿,不計朔數,太無界限,滿三十朔後,始許遷轉於軍器寺主簿一窠及訓鍊主簿,自時任哨官仍差者,竝計前仕。
而此是軍器寺訓鍊院間次差出者,軍器寺窠當次者未遷轉之前,勿爲遷轉於訓鍊院之意,定式施行。
參下則旣有與內營,間二都目,輪回初仕一窠及原定內營哨官,遷轉一窠,從其久勤,次第調用事,一體定式。
而屬邑窠及內營遙領者,公役之間歇,事務之閑漫,不可比論於境內土着城底築室者之勞苦,則其於久勤遷轉之際,亦當有遲速緊慢之別。
本府之築室土着者,一從久勤,次第施行,屬邑窠及內營遙領者,毋論參上、參下,竝越三次,許其久勤遷轉。
而近來本府築室,毋論朝官、出身、閑良,太欠誠實,虛僞多端,此等之類,曾或有冒占哨官者,劃卽摘發,削其前仕,越六次許計久勤,以爲別主客杜後弊之地。
內外營知彀敎鍊官之兼帶親軍衛正領中差出者,各有其廳久勤,隻許遞兒職陞付,久勤則勿論。
一,用兵之法,毋出乎陰陽五行,而經、緯、奇、正是也。
一自廢衛制而純用戚法,弊在偏重,兵家病之。
蓋《新書》所載,明其陰陽牝牡之義,以寓長短兼濟之法,而終不若衛制之表裏相連,大小相包,分合方圓,各適其宜,而經緯定位,五十居中者。
今以衛、部,專尙戚法,則或近於支吾,拘泥戰隊、駐隊、正軍、遊軍之制,成出一統笏記,與戚法兼加肄習,以爲循名責實,毋或偏廢之地。
一,衛制之所貴,一則作統,便於選伍,一則寓農,利於裕兵。
農隙之分五番入防,終近於鋤耰棘矜,節制未易。
今於城內外,團束一部軍,自二月至九月而八朔,則分番入防於營下,使之作農於屯田,而耕耘之暇,略習進退,原入防時,幾名式分泒於各部,以爲敎一成十之地。
一,內營旣不置中軍,而以別將兼行中軍之任,則當遵用是例,而旣復衛制之後,又行營司之規,終非循名責實之義,略倣衛制,別置外軍摠制,以爲承接軍務之任。
而若備其官,有違於內營,不置中軍之制,外使以親軍衛別將,隨時傳令,使之兼行。
一,長樂各衛將、部將,旣是實職,則親軍衛別將及左、中、右將,以軍銜施行者,恐非同其制之道。
謹依國朝舊制,別將以祿官磨鍊,定爲實職,而毋論京外,以亞將以下兵使以上素有聲望人,別擇擬望。
而別將旣爲實職,且兼行摠制之任,則其所差,出於內於外,不可獨專,外使備望,同議於兵曹判書,以爲停當排擬,俾重體面之地。
左、中、右將,亦依禁軍將例,以實職施行,而左列、中列、右列將,以一番、二番、三番將改號。
別將、番將,俱於開政時差出,而或有時急擧行之事,依禁軍將例,口傳差出。
前帶之本府中軍禿城守將,竝令減下,禿城不可無守城之人,以禿城別將稱號,別爲差遣。
一,內營善騎隊,旣以三哨磨鍊,則外營不可異同,親軍衛加選一百人,以準一番、二番、三番之制。
而五邑旣令移屬,則當令五邑,分排擇定,以爲慰悅武士之道,而五邑充選,有未可必。
六十人隨其邑之大小,以出身、閑良之可合宣部守薦者,另擇抄塡,其餘四十人,以本府人差出,分授馬匹,一依節目施行。
馬隊專尙射技,而癸醜節目中取才一款,不爲擧論者,終涉陳漏。
此後則新差之類,必令試取入屬,而取才節目,令外營參量磨鍊,成出修啓,以爲遵行之地。
一,守城時外使摠領軍馬,有難專意於應接登陴之役,以本府判官,差定管城將。
一,蒼龍衛將龍仁縣令,八達衛將振威縣令,華西衛將安山郡守,竝依前差下,始興、果川,軍數懸殊,以果川縣監換差長安衛將,始興縣令移定協守衛將,屬之甬道。
而新豐衛衛將,則本府境內堂上內外將,已行朝官,部將堂下朝官,或出身差出,而屬衛各部將,無論本府屬邑,一從軍在邑差出。
各衛將管下部將、統長,參互本府屬邑所居之人而差出,則所用非所養,發號放令,或緻齟齬扞格,恐非節制之道。
此則部將以下,隨其所管衛,凡係軍務一切關由,毋敢違越,以嚴師律。
一,四城衛將,旣以龍、振、安、果四邑守令原定,則部將以下,宜有一定之例,各城信地,本府軍磨鍊處,以本府境內堂下朝官或出身宣部守有薦者差下。
統長,以各裡常時定置統長中,擇其有風力可堪者差出,垜長則以統內軍官隨行中稍解事務者差出,使之各領垜夫,以爲從信地登城之地。
墻內及中舖舍將各處墩臺將將校中,有履歷可堪者,另擇差定,屬邑部將以下差出之規,亦依右例施行。
一,各城衛將,信地在於東、西、南、北正門,泒守之法,當自門平分,將領居其中。
而本營城制,旣非四面方城,則各門相距,迂直懸殊,且各邑軍數,多寡不一,自多掣礙,則不可不自前門平分,至于後門,以寓合頭合尾之法。
八達衛將左門,右後二部,擺向右,止于西南暗門,西第二堞前、左、中三部,擺向左,止于烽墩北第五堞。
蒼龍衛將在門,前、左、中三部,擺向右,止于烽墩,北第六堞,右、後二部,擺向左,止于北暗門東第九堞。
長安衛將在門,前、左、中三部,擺向右,止于東暗門東第八堞,右、後二部,擺向左,止于北舖樓東第一堞。
華西衛將在門,前、左、中、右四部,擺向左,止于四南暗門西第三堞,後一部,擺向右,止于北舖樓東隅。
新豐衛將,信地在十字通衢,每面各二部式擺列,以應四城。
一,本城週回爲四千六百步,以每五步一堞磨鍊,則當爲九百二十堞,而城身之外週,女堞之內匝,不無三十六步嬴縮者。
故以九百十三垜,計步磨鍊,排丁分授,則四衛信地,以步則一千一百四十步,以堞則二百二十八堞,而餘一堞附之東城,而垜夫以每垜八名磨鍊。
一,四城加泒軍,則南北門各一百名,東西門各七十名,上下水門各六十名,四角樓各五十名,南暗門西南暗門各六十名,內舖舍、中舖舍及東、西、北、暗門烽墩各四十名,砲樓、舖樓、弩臺、敵臺、雉城、空心墩各二十七處,各二十名磨鍊。
一,四城各衛各部、統長、垜長、垜夫,新豐衛新豐隊,協守衛協守隊,竝駐隊策應兵及各其所管標下、火夫加泒而磨鍊,都數爲一萬一千七百二十八名。
此外作隊餘軍,本府一千六百十九名,此則無論城外各處墩臺及伏路、塘報,臨時排定。
至於各邑保屬及移來移去之類,令外使申飭守令,詳加爬櫛。
一從實數,名以餘丁,而亦載之統案,俾無從中道遺漏。
一,遠斥堠謹烽火,卽兵家要法。
本城形便,東城之外,人家尠少,山脊橫亘,而光敎深谷白雲捷徑,在所當慮。
迎華察訪,設置北城之外,姑無箚着信地,差定斥堠將,使之領率本驛作隊軍一部,扼守於龍淵上藥巖墩臺。
而自門巖至艾峴下五處墩臺,亦以五十名軍,置將領守,而一聽節制於斥堠將,俾得以臨急報警,隨機應變。
八達以西,平野曠漠,間路交錯,而孰知山墩臺,高陽洞屯舍後岡墩臺處在要害,俱合關防,竝南水口、龜山墩臺,而依東墩例,置將卒守警,以爲連梯於西城弩臺。
又貯水於西屯堤堰,以爲連北屯水田,而通萬石渠,遮截要路,以寓前左水澤之義。
一,要行衛制,當先統法。
古之衛法,五人爲伍,五伍爲隊,五隊爲旅,而置一統長,戶法則五家爲比,百家爲裡,於斯兩者,折衷參互,五家各定統首,百家置大統長,統內凡事,一切句管,專責委任。
申明舊制,然後簽丁無搜括騷擾之弊,團束有魚鱗作隊之效,可使兵隱於農,而統領有素。
一,今此啓一節目,事體自別,而但其論列,擧其大體而已。
外此細瑣條件,外使與屬邑守令,衛制統法,多般講究,毫分縷析,鑿鑿中窾,然後可以永久遵行,無至廢墜。
假令每面內從某至某,計家分裡,以成統案,以其統案,某面某裡,屬之某城,幾家幾丁,屬之某堞。
毋論本府屬邑,使大小軍民,鹹各知其信地,俾不至臨時紛錯,而以爲緩急得力之地。
一,城內及城外附近人戶,勿入於城丁都數之中,除各項標下、校卒、吏奴外,毋論士夫、軍民、男女、老少,別成案冊,常加約束,聞警登城,各守信地。
而計垜分守,數不相當,以雉堞、譙砲、弩臺等處,作爲信地。
一,各城信地,一從該邑軍丁之多寡,而與本府軍丁,分排磨鍊之際,每衛部數,或有彼此長短不齊之弊,毋論本府軍屬邑軍,每城衛將,以各部軍數,分其前、左、中、右、後,倂標下軍及火夫,而都計數爻,成出都案,一上外營,一上城所。
而常時團束,則以地方各統,專責擧行。
一,駐隊策應兵四部,每部一百名,倂標下五十名磨錬,而將及部將,依他衛將、部將例差出,將則以策應將稱號。
四城每面,以三伏三塘磨鍊,而每伏一將五卒,合軍六十名,每塘二名,合軍二十四名。
一,火夫,每統各定五名,俾管每垜懸燈燃炬炊飯等事。
一,舖舍之設置於墻內及城上,專爲拱護行宮,墩臺之分設於山上及平野,亦係緩急報警。
雖在常時,內外舖舍六處,依近日定式,各置二卒,分排泒守,墩臺,如龍淵、門巖、艾峴、龜山、孰知、高陽等六墩,各定一將二卒,以爲常加警守之地。
一,守城器械,則每一垜,懸燈一盞、梆一口、鳥銃一門,或快槍一枝,〈少則一垜一門。
〉短槍或斬馬刀一把,大小石子一百塊式分授,而刀、釜、棍、弓、矢,火夫次知,每五垜,置狼機一位,〈少則十垜一位。
〉水缸一口,每城門下置大將軍一位或二位,每十垜,置大石重二百斤或一百五十斤者三塊。
一,屬衛,每衛各差官、將校二員,標下則棍杖手、朱杖手、令旗手、巡視手、門旗手、喇叭手、大角手、大砲手、號笛手、燈籠手、帳幕手、書記各二名,認旗手、鼓手、鉦手、鑼手、別破陣各一名。
每部將各差官、將校一員,標下則認旗手、棍杖手、鑼手、大砲手、皷手、帳幕手、書記各一名,統長旗手各一名。
甬道協守將新豐衛將,各差官一員,標下則令旗手、巡視手、棍杖手、門旗手、喇叭手、號笛手各二名,認旗手、皷手、鑼手、鉦手、大角手、大砲手、別破陣、書記各一名,部將標下,依屬衛部將例磨鍊,而各減大砲手一名。
斥堠將、策應將、牙兵將,標下依協守將例磨鍊。
一,始興軍四百七十三名內,三百四十名,甬道六十八堞,每堞五名式分授,而差出左、右部將,分領一百七十名,每部各定四統長,以爲挨次節制之地。
垜長十二名,火夫四十名,協守將標下五十二名,部將標下十二名,統將旗手八名磨鍊,部將差出之規,統長團束之法,依他屬邑例施行。
一,城操時,守城軍之赴操者,從其道裡遠近日字多寡,減其身布,俾助糧資。
一,外營軍保名色浩汗,受弊多端。
從今以後,各樣軍官,竝稱除番軍官,各樣軍保,竝稱餉保,俾一其名號,簽丁收布之際,毋或有雜亂之弊。
而毋論本府屬邑軍官,隨其所屬五衛之號,各稱某衛軍官,軍保則亦依軍官例,以某隊作名。
而從前軍官中喪頉者,依例懸頉,毋或侵徵,各其名下遭故,日月消詳,懸註於統案中,以防面裡任輩奸僞。
一,本府軍保之外,又有禿城軍保,各自分屬,名色甚多。
而但散在各處之故,本營近處居生者,隨軍兵付之禿城,禿城近處居生者亦如之,則及今作統之際,不無掣礙之端。
一境軍保,旣已一其名號,則從其名數多寡,幾面幾裡,付之本城,幾面幾裡,付之禿城,各成案冊,俾無如前混雜之弊。
一,五邑所在新豐隊及牙兵,自是束伍正軍中團束者,不爲行操之年,官門聚點,四城各衛所屬八達隊、蒼龍隊、長安隊、華西隊,旣已作統,各從附近,從便聚會,以爲統點之地,而守令必親執擧行,俾無踈虞之弊。
一,南漢大操時,五營軍兵之晝行場操,夜習城操,此爲攻守通用之良法。
而許多守城軍卒,有難竝赴場操,合操之年,自東面爲始,隻以一面軍輪參,面操之年,使之仍參。
一,駐隊策應兵及新豐隊,與參操正軍無異,各別抄壯團束,場操時依例竝參。
而城操時則計垜分守,故雖無方色號衣,別無掣礙,而場操時則與正軍一體着號衣持器械,當該城將及新豐衛將,各各分領,相連劄駐於正軍尾局,以爲承接號令之地。
一,鄕武士則名以守堞軍官,雖已成廳,至於境內出身,毋論宣部守三薦,若幹入屬於別軍官之外,竝與無薦出身,俱無所屬處,前銜將校,則所謂自其廳錄置者,踈漏居多。
以嶺南左、右列出身作隊之法觀之,大是闕典,自今爲始,出身及前銜人員,一竝收聚錄案,以爲追後區處之地。
一,僧徒之得力於守城,或有勝於城丁。
龍珠寺旣置摠攝,團束僧徒,付之外營,間試砲放,此與南、北漢僧卒無異,從附近使之協守於禿城,以爲計垜加泒之地。
本城北光敎洞口,亦設小刹,而凡百草創,僧徒零星,待其募得成就之後,一體磨鍊,加泒於附近墩臺。
一,禿城山城,密邇仙寢,掎角本城,則拱護之責,不輕而重。
且有各樣軍官軍保之屬於城者,爲二千一百二十三名,此則使外使,計本城堞數,排丁磨鍊,成出守城節目,追後修啓。
一,今此節目,係是大設施,比之前日規模宏偉,小小條件,以癸醜節目所載參互施行。
一,軍丁之互相去來,不以時居施行者,大是痼弊。
今則本府與五屬邑,旣定統法,申明舊制,則稱以軍丁之各相管轄,及其出用之時,統內見存之戶,移隷他邑,他邑散在之伍,反付錄案,終非核實之政。
從今以後,斷以土著,一從作統戶數施行,而本府與五邑,則許其互相去來。
一,本府,湯沐邑也,軍制雖重,人和爲貴。
兒別武士其來已久,而兒弱充定旣係朝禁,則況於本府尤不容仍置,故一千名待命減額。
納米軍之良六鬥私三鬥,自是諸路通行之規,而本府保米之六、五、四、三鬥之差殊,旣失齊一之制。
見今大變通之際,宜有優恤之典,六鬥納者,七千四百七十九名,四鬥納者,五百七十八名,謹遵下敎,竝爲特減一鬥。
使本府之內,隻有五鬥三鬥兩名色,以爲均平之地,而各樣保米,旣係支放之需,則不可不給代。
而特減之數,爲米七百三十七石二鬥,以畿邑所在江都米三千石,勅需米五千石耗條合八百石,每年劃送外營,以爲需用之道。
一,今此減額減鬥之命,槪以陞營後軍丁身米之比前有加,特推優?之恩,俾爲樂趨之地。
陞營後加出之身米爲九百石,而兒別武士一千名,減額米二百石及六鬥四鬥軍八千五十七名,各減一鬥,米五百三十七石零,合米爲七百三十七石零,比諸加出之數,不足爲一百六十餘石。
而陞營後廣州之松洞、日用二面,移屬本府,土地之加廣,人民之益繁,比前懸殊,以二面土地之所出,人民之所納,較量於百餘石不足之數,則不啻倍蓰,自此軍丁有裕,徭役輕歇,一府軍民,鹹被盛澤。
一,屬邑雖與本府差間,所在軍丁,今旣專屬外營之後,宜有一體優恤,拔例軫念之擧。
五邑所在束伍軍五百十名,納布軍四百九十名,合一千名,特命減額,又以四邑餘丁保二百二十八名,幷令還給各邑,以此額數,其若均排普施,則從今以後,貧殘無隣族之苦,老弱有蠲免之喜,以此意知委五屬邑,必親執擧行,使大小軍民,俾知朝家曠蕩之惠澤。
一,良丁私丁役名各異,徵納懸殊,而近來諸路簽額之政,率多混淆,奸弊漸滋。
五邑新屬城丁餉保之中,亦多有良私相雜之弊,登城守堞之際,雖不必區別,而各自本邑良私二字,一一懸錄於各其簽案名下,收布等節,一從法例,毋敢違越,有闕塡代之時,亦必逐名詳査,依前懸錄。
如有一名之相混,現發於査點,則當該守令,論以重勘事,申嚴定式。
一,五邑軍保匠保,通稱餉保,倂屬外營,其在軫恤之道,宜寬其力。
而良私軍之一兩、二兩,係是加減不得者,有難低仰,而但其後錢,從前各司收捧之際,惟意操縱,多寡不一,爲軍民之苦弊久矣。
趁此合屬之初,宜有一定之規,以示優恤之意,二兩納則二錢,一兩納則一錢,磨鍊收捧之意,載之節目,俾不敢違越。
且逃、老、故付標債,卽不過紙筆所費,而徵斂無節,多或爲三四兩,少不下一二兩者,有乖法意。
此亦以良五錢私三錢,申明定式,而故代則依年前朝令,毋得徵捧事,嚴立科條。
一,五邑所在各司、各軍門軍保所納,倂納華城,以除奔走誅求之弊,而自華城移送京各司,旣多弊端,亦關事面,京司所捧米布,當爲給代之數,以錢爲五千五百十二兩,以均廳錢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兵曹兼仕禁軍祿馬太價及關西小米價合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倂爲給代。
一,各司各軍門諸色軍伍、匠保所納錢、米、布,勿論多寡,因特敎一倂給代,諸色保錢合五千三百六十兩,自外營收捧者,倂屬之外營,別爲貯置,以備不時之需。
」 ○本府軍額摠數。
〈禿城附〉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千六百五十一名,納米良軍七千四百九名,內需米軍二千名、留坊軍七百二名、減馬士二百四名、減馬保四百十七名、保軍一千五百六十名、輜重軍九十五名、在家軍官一百四十七名、都案軍官一百一人、邑別武士一千二百三十一名、火藥庫別武士二百三名、禁盜軍官四百五十九人、守堞軍官二百九十人,納米私軍一千三百五十九名內,減馬保五十四名、輜重保十名、邑別武士三百名、兒別武士六百八十四名、屯牙兵一百八十六名、奴牙兵一百二十五名、禿城軍二千四百三十九名內,別武士八百十九名、兒別武士三百十六名、保別武士四百名、奴別武士九十一名、守堞軍官一百九十七人,募入軍一百十六名、募入哨軍二百五十名、壯抄軍二百五十名,以上一萬二千八百五十八名內,減額兒別武士一千名,〈本府六百八十四名、禿城三百十六名〉實一萬一千八百五十八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千六百五十一名,納米良軍七千四百九名,納米私軍六百七十五名,禿城軍二千一百二十三名,以上一萬一千八百五十八名內,長樂隊一千六百五十一名,〈良〉八達隊千三百八十八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竝入〉蒼龍隊八百二名,〈統長八名垜長三名八名竝入〉華西隊二千五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竝入〉長安隊一千七百四十名,〈統長十六名垜長三十六名竝入〉駐隊策應兵四百五十名,中舖舍加泒軍四十名,內舖舍加泒軍四十名,〈以上良私通用〉實八千一百十六名,餘在軍一千六百十九名,禿城軍二千一百二十三名。
○五邑軍額總數。
龍仁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七十二名內,兵曹上番騎兵二十一名、禁營正軍三十九名、禦營正軍七十二名、壯勇鄕軍四十名,納布良軍一千一百五十九名內,兵曹騎兵三百八十五名、騎兵資保六十三名、諸色保二十四名、有廳軍官四人、訓局砲保一百二十九名、餉保四十名、禁營官保四十六名、資保四十二名、禦營官保二十八名、資保七十七名、別破陣五名、摠廳守堞軍官一人、守禦別破陣七十九名、牙兵四十四名、忠勳府忠翊衛三人、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九人、掌樂院樂生保十二名、校書館唱準保五十一名、軍器寺別破陣十名、畿營標下保二十四名、還給給代鄕軍四十二名,無布私軍六百二十五名,束伍軍六百二十五名,納布私軍八百四十七名內,兵曹驛保一百四十六名、壯勇餘丁保六十名、給代軍一百三十二名、摠廳軍需保五十一名、壯抄軍四名、守禦軍需保三十八名、別破陣保四名、牙兵四百一名、畿營旗手保十一名,以上二千八百三名內,減額三百三名,〈納布良軍一百五十三名,無布私軍一百五十名。
〈實二千五百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七十二名內,〉四十名査得閑丁,勇鄕軍前己充定。
〉一百三十二名,〈以禁禦正軍兵曹上番騎兵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一千六名內,一百九十五名,〈各樣資保及軍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九十二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移抄。
〉七百十九名,〈通作蒼龍隊。
〉無布私軍四百七十五名內,八十名,〈以壯勇餘丁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七十五名,〈團束新豐隊壯〉一百二十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八百四十七名內,九十七名,〈以壯勇餘丁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七百五十名,〈通作蒼龍隊。
〉以上二千五百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良〉長樂隊五百四名,〈良〉新豐隊二百七十五名,〈私〉蒼龍隊一千四百六十九名,〈統長十二名、垜長二十七名,竝入良私竝錄。
〉欄後牙兵一百二十名。
〈私〉振威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九十二名內,兵曹上番騎兵二十六名、禁營正軍四十名、禦營正軍二十六名,納布良軍九百三十七名內,兵曹騎兵二百三十六名、騎兵資保七十八名、步兵七名、諸色保三十名、驛保五十七名、補充隊一名、有廳軍官二人、訓局砲保五十一名、餉保二十三名、禁營官保五十七名、資保四十三名、禦營官保六十名、資保二十八名、摠廳屯牙兵二十名、守廳牙兵三十四名、把下軍六名、軍需保一名、別破陣七十三名、忠勳府忠翊衛二十四人、均廳選武軍官七十六人、工曹匠保三十名,無布私軍三百八十名內,束伍軍三百五十四名、把下軍二十六名、納布私軍六百十一名內,兵曹驛保六十六名、摠廳屯牙兵七十七名、軍需保八十八名、罷定軍六十四名、壯抄軍六名、守廳軍需保四十九名、牙兵二百一名、把下軍二十一名、畿營旗手保二十名、餘丁保十九名,以上二千二十名內,減額二百三十名,〈納布良軍一百四十名,無布私軍九十名。
〉實一千七百九十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九十二名,〈以禁禦正軍兵曹騎兵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七百九十七名內,一百七十一名,〈各樣資保及軍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六百二十六名,〈通作八達隊。
〉無布私軍二百九十名內,七十二名,〈守摠屯牙兵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一百七十名,〈團束新豐隊。
〉四十八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六百十一名內,四十二名,〈守摠牙兵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五百六十九名,〈通作八達隊。
〉以上一千七百九十名內,長樂隊三百七十七名,〈良〉新豐隊一百七十名,〈私〉八達隊一千一百九十五名,〈統長八名、垜長十八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四十八名。
〈私〉安山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七十七名內,禦營正軍四十名、壯勇鄕軍三十七名,納布良軍四百七十八名內,兵曹騎兵二十九名、步兵九名、內吹保一名、驛保十六名、有廳軍官七人、訓局砲保三十一名、餉保四十六名、禁營官保三十五名、禦營官保二十二名、資保四十三名、別破陣保五名、議政府書吏保二十三名、忠勳府忠翊衛三人、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二人、掌樂院樂生保三名、內苑匠保五名、畿營旗手保八名、永宗水軍五十二名、長峰水軍三名、還給給代鄕軍九十五名、無布私軍五百二十七名內,束伍軍五百二名、隨率二十五名,納布私軍三百九名內,兵曹驛保三十四名、摠廳壯抄軍一百二十五名、軍需保五名、七色保五十一名、守禦軍需保三十名、別破陣十名、畿營牙兵五十名、細樂手四名,以上一千三百九十一名內,減額二百五十五名,〈納布良軍一百三十五名,無布私軍一百二十名。
〉實一千一百三十六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七十七名內,三十七名、〈査得閑丁壯勇鄕軍,前已充定。
〉四十名、〈以禦營正軍,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三百四十三名內,一百八名、〈資保及各樣軍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九十五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移定。
〉一百四十名、〈通作華西隊。
〉無布私軍四百七名內,六十五名、〈摠廳七色保、南漢別破陣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五十名、〈團束新豐隊。
〉九十二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三百九名內,六十一名、〈摠廳七色保、南漢別破陣及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四十八名、〈通作華西隊。
〉以上一千一百三十六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良〉長樂隊二百七十四名,〈良〉新豐隊二百五十名,〈私〉華西隊三百八十八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九十二名。
〈私〉始興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二十一名內,兵曹上番騎兵三名、禁營正軍二十二名、禦營正軍四十名、壯勇鄕軍五十六名,納布良軍四百三十九名內,兵曹騎兵資保五十三名、步兵二十一名、諸色保十三名、驛保三十八名、有廳軍官八人、訓局砲保五十二名、餉保十八名、禁營官保十八名、資保二十三名、禦營官保二十四名、資保四十三名、摠廳守堞軍官五人、忠勳府忠翊衛十一名、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人、司僕寺諸員二十一名、掌樂院樂生保四名、內苑匠保七名、還給給代鄕軍四十名,無布私軍四百七十七名內,束伍軍四百三名、摠廳標下軍七十四名,納布私軍二百七十九名內,壯勇餘丁保十五名、摠廳標下保九十名、軍需保一百三十二名、守禦標下保十三名、軍需保八名、畿營旗手保二十一名,以上一千三百十六名內,減額二百三十名,〈納布良軍一百四十名、無布私軍九十名。
〉實一千八十六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二十一名內,五十六名、〈査得閑丁壯勇鄕軍,前已充定。
〉六十五名、〈以禁、禦正軍、兵曹上番騎兵,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二百九十九名內,二十名、〈各樣資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七十六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釐正。
〉二百三名、〈通作協守隊。
〉無布私軍三百八十七名內,三十四名、〈摠廳標下軍保中,良丁混人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十三名、〈團束新豐隊。
〉四十名、〈通作協守隊〉一百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二百七十九名內,五十名、〈摠廳標下軍保中,良丁混人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二百二十九名、〈通作協守隊。
〉以上一千八十六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
〈良〉長樂隊一百六十九名,〈良〉新豐隊二百十三名,〈私〉協守隊四百七十二名,〈統長八名、垜長十二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一百名。
〈私〉果川前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三十九名內,兵曹上番騎兵十名、禦營正軍四十名、摠廳標下五十七名、壯勇鄕軍三十二名,納布良軍五百三十七名內,兵曹騎兵九十九名、資保三十名、步兵四十七名、有廳軍官一人、訓局砲保六十一名、餉保四十三名、禁營官保三十九名、禦營官保十名、資保四十三名、摠廳守堞軍官二人、忠勳府忠翊衛三人、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三人、工曹匠保九名、還給給代鄕軍四十六名、無布私軍四百六十五名內,束伍軍二百五十名、鷺梁牙兵二百十五名,納布私軍四百九十三名內,兵曹驛保一百八十名、南山烽軍十四名、摠廳標下保四名、軍需保五十七名、守廳軍需保四十二名、屯牙兵八十二名、內侍府桑直十五名、畿營牙兵六十一名、細樂手二十名、減額牙兵十八名,以上一千六百三十四名,減二百六名,〈納布良軍一百四十六名,無布私軍六十名。
〉實一千四百二十八名。
時在軍額:無布良軍一百三十九名內,三十二名、〈査得閑丁,壯勇鄕軍,前已充定。
〉一百七名、〈以禦營正軍兵曹騎兵摠廳標下,團束長樂隊。
〉納布良軍三百九十一名內,四十六名、〈資保中抄出,團束長樂隊。
〉一百名、〈各樣軍保中抄出,壯勇鄕軍,前已移定。
〉二百四十五名、〈通計長樂隊。
〉無布私軍四百五名內,三十二名、〈以束伍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一百八名、〈團束新豐隊。
〉二百十五名、〈自鷺梁鎭,前已充定牙兵。
〉五十名、〈攔後牙兵充定。
〉納布私軍四百九十三名內,十五名、〈以內侍府桑直中,良丁混入者抄出,團束長樂隊。
〉四百七十八名、〈通作長樂隊。
〉以上一千四百二十八名內,壯勇鄕軍一百三十二名,〈良〉長樂隊二百名,〈良〉新豐隊一百八名,〈私〉長安隊七百二十三名,〈統長四名、垜長九名竝入,良私竝錄。
〉攔後牙兵五十名,〈私〉鷺梁牙兵二百十五名。
〈私〉○五邑所屬各名色摠數。
龍仁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一千一百四十七名,〈自本邑査櫛成案。
〉振威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一百七十五名,〈自本邑査櫛成案。
〉安山校院生及各樣保率四百八十五名,〈自本邑櫛成案。
〉始興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二百五名,〈自本邑査櫛成案。
〉果川校院生及各樣保率,一百七十五名。
〈自本邑査櫛成案。
〉○五邑所納各衙門錢給代摠數。
龍仁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六十三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四人、〈每人二兩。
〉禁營官保四十六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資保四十二名、〈每名二兩。
〉禦營官保二十八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七十七名、〈每名二兩。
〉別破陣五名、〈每名二兩。
〉守禦別破陣保五名、〈每名一兩,元軍自得代定於他邑次。
〉忠勳府忠翊衛二人、〈每人二兩。
〉畿營牙兵十一名、〈每名二兩。
〉巡牢保二十四名、〈每名二兩。
〉各衙門奴十七口。
〈每口二兩〉給代秩:兵曹騎兵三百六十五名、〈每名二兩。
〉步兵二十名、〈每名二兩。
〉諸色保二十四名、〈每名二兩。
〉驛保一百四十六名、〈每名一兩。
〉訓局砲保一百二十九名、〈每名二兩。
〉餉保四十名、〈每名二兩。
〉摠廳軍需保五十一名、〈每名一兩。
〉守堞軍官一人、〈二兩。
〉壯抄軍四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三十八名、〈每名一兩。
〉別破硨七十九名、〈每名二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九人、〈每人二兩。
〉掌樂院樂工保十二名、〈每名二兩。
〉校書館唱準保五十一名、〈每名二兩。
〉軍器寺別破陣十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二千四百三十一兩內,無給代六百三十二兩除,實給代一千七百九十九兩。
振威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七十八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二人、〈每人二兩。
〉禁營官保五十七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禦營官保五十八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二十八名、〈每名二兩。
〉別破陣保二名、〈每名二兩。
〉忠勳府忠翊衛八人、〈每人二兩。
〉畿營旗手砲二十名。
〈每名一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二百三十六名、〈每名二兩。
〉步兵七名、〈每名二兩。
〉諸色保三十名、〈每名二兩。
〉驛保五十七名、〈每名二兩。
〉又六十六名、〈每名一兩。
〉訓局砲保五十一名、〈每名二兩。
〉餉保二十三名、〈每名二兩。
〉摠廳屯牙兵二十名、〈每名二兩。
〉又七十七名、〈每名一兩。
〉軍需保一名、〈二兩。
〉又八十八名、〈每名一兩。
〉罷定軍六十四名、〈每名一兩。
〉壯抄軍六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四十九名、〈每名一兩。
〉別破陣七十三名、〈每名二兩。
〉工匠保三十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二千一百三十兩內,無給代五百七十二兩除,實給代一千五百五十八兩。
安山無給代秩:兵曹有廳軍官五人、〈每人二兩。
〉禁營官保三十五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禦營官保二十二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別破陣保五名、〈每名二兩。
〉摠廳標下保五十一名、〈每名一兩,元軍自得代定於他邑次。
〉忠勳府忠翊衛三人、〈每人二兩。
〉畿營巡牢保八名、〈每名二兩。
〉牙兵五十名、〈每名一兩。
〉各衙門奴一百三十三口。
〈每口二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二十九名、〈每名二兩。
〉步兵九名、〈每名二兩。
〉驛保十六名、〈每名二兩。
〉又三十四名、〈每名一兩。
〉內吹保一名、〈二兩。
〉訓局砲保三十一名、〈每名二兩。
〉餉保四十六名、〈每名二兩。
〉摠廳軍需保五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三十名、〈每名一兩。
〉別砲陣十名、〈每名一兩。
〉議政府書吏保二十三名、〈每名二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二人、〈每人二兩。
〉掌樂院樂生保三名、〈每名二兩。
〉內苑匠保五名、〈每名二兩。
〉永宗水軍五十二名、〈每名二兩。
〉長峰水軍三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一千二百八兩內,無給代六百九兩除,實給代,五百九十九兩。
始興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九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二人、〈每人一兩。
〉禁營官保十八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資保二十三名、〈每名二兩。
〉禦營官保二十四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摠廳標下保九十名、〈每名一兩,元軍自得代定於他邑次。
〉忠勳府忠翊衛十一人、〈每人二兩。
〉各衙門奴十三口。
〈每口二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四十四名、〈每名二兩。
〉步兵二十一名、〈每名二兩。
〉禁軍保三名、〈每名二兩。
〉袱直七名、〈每名二兩。
〉內吹保三名、〈每名二兩。
〉驛保三十八名、〈每名二兩。
〉訓局砲保五十二名、〈每名二兩。
〉餉保十八名、〈每名二兩。
〉摠廳守堞軍官五人、〈每人二兩。
〉守禦軍需保八名、〈每名一兩。
〉京標下軍十三名、〈每名一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人、〈每人二兩。
〉掌樂院樂生保四名、〈每名二兩。
〉司僕寺諸員二十一名、〈每名二兩。
〉內苑匠保七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九百二十三兩內,無給代三百七十六兩除,實給代五百四十七兩。
果川無給代秩:兵曹騎兵資保三十名、〈每名二兩。
〉有廳軍官一人、〈二兩。
〉禁營官保三十九名、〈每名二兩,減哨不給代。
〉禦營官保十名、〈每名二兩,以他邑禁營軍給代。
〉資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忠勳府忠翊衛二人、〈每人二兩。
〉畿營牙兵六十一名、〈每名一兩。
〉旗手保三名、〈每名一兩。
〉各衙門奴四十一口。
〈每口二兩。
〉給代秩:兵曹騎兵一百名、〈每名二兩。
〉步兵四十六名、〈每名二兩。
〉驛保一百八十名、〈每名一兩。
〉訓局砲保六十一名、〈每名二兩。
〉餉保四十三名、〈每名二兩。
〉摠廳守堞軍官二人、〈每人二兩。
〉軍需保五十七名、〈每名一兩。
〉守禦軍需保四十二名、〈每名一兩。
〉均廳選武軍官四十三人、〈每人二兩。
〉工曹匠保十六名、〈每名二兩。
〉尙衣院匠保四十五名、〈每名二兩。
〉內苑匠保九名。
〈每名二兩。
〉以上錢一千四百五兩內,無給代三百九十六兩除,實給代一千九兩。
都以上錢八千九十七兩內,無給代二千五百八十五兩除,實給代,五千五百十二兩內,兵曹二千五百三十八兩、掌樂院三十八兩、司僕寺四十二兩、尙衣院九十兩、內苑四十二兩、長峰六兩、以上錢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兵曹給代,均廳五百兩、訓局九百八十八兩、摠廳四百十兩、守廳四百九十四兩、議政府四十六兩、工曹九十二兩、校書館一百二兩、軍器寺二十兩、永宗一百四兩,以上錢二千七百五十六兩,均廳給代。
○本府軍減額、減鬥及納米摠數。
〈禿城附。
〉前在納米:良、私軍一萬一千二百七名內,〈六鬥軍七千四百七十九名、五鬥軍七百四十九名、四鬥軍五百七十八名、三鬥軍二千四百一名。
〉減額一千名,〈每名米三鬥,合二百石內,本府六百八十四名減額米一百三十六名十二鬥,禿城三百十六名減額米六十三石三鬥。
〉減鬥六鬥軍七千四百七十九名。
〈每名米六鬥,合二千九百九十一石九鬥內,每名各減一鬥,合減四百九十八石九鬥內,本府六千六百六十名減鬥米四百四十四石,禿城八百十九名減鬥米五十四石九鬥。
〉減鬥四鬥軍,五百七十八名。
〈每名米四鬥,合一百五十四石二鬥內,每名各減一鬥,合減三十八石八鬥。
禿城。
〉時在納米:良、私軍一萬二百七名內,〈元納五鬥軍七百四十九名,六鬥之減爲五鬥軍七千四百七十九名,元納三鬥軍一千四百一名,四鬥之減爲三鬥軍五百七十八名。
〉納米五鬥軍八千二百二十八名,〈每名米五鬥,合二千七百四十二石十鬥內,本府七千四百九名納米二千四百六十九石十鬥,禿城八百十九名納米二百七十三石。
〉納米三鬥軍一千九百七十九名,〈每名米三鬥,合三百九十五石十二鬥內,本府六百七十五名納米一百三十五石,禿城一千三百四名納米二百六十石十二鬥。
〉以上納米三千一百三十八石七鬥內,本府納米二千六百四石十鬥內,〈各樣軍所在一百六十六名米五十五石五鬥除減。
〉實二千五百四十九石五鬥,〈取用於支放。
〉禿城納米五百三十三石十二鬥內,〈各樣軍所在一百十八名米三十三石四鬥除減。
〉實五百石八鬥。
〈取用於支放。
〉 ○五邑所納華城錢摠數。
納布良軍二千二百九十六名,每名二兩,合錢四千五百九十二兩。
納布私軍二千二百七十四名,每名一兩,合錢二千二百七十四兩,各衙門奴二百四口,每口二兩,合錢四百八兩,都合錢七千二百七十四兩內,一千一百三十兩、〈前已劃屬華城。
〉二百四十四兩,〈納于內營。
〉實五千九百兩。
〈五百四十兩華城別爲收捧,五千三百六十兩貯置外營。
〉龍仁納布良軍八百十一名內,七百十九名,〈每名二兩,合一千四百三十八兩內,八十八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實一千三百五十兩。
〉九十二兩,〈每名二兩,合一百八十四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七百五十名,〈每名一兩合七百五十兩內,四百一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一百九十二兩,以餘丁身役,納于內營,實一百五十七兩。
〉各衙門奴十七口,〈每口二兩,合錢三十四兩。
〉實納錢一千七百二十五兩。
振威納布良軍六百二十六名,〈每名二兩,合一千二百五十二兩內,八十兩以守廳屯牙兵身役,已劃屬華城,實一千一百七十二兩。
〉納布私軍五百六十九名,〈每名一兩,合五百六十九兩內,二百二十二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十九兩以餘丁保身役,納于內營,實三百二十八兩。
〉實納錢一千五百兩。
安山納布良軍二百三十五名內,一百四十名,〈每名二兩,合二百八十兩。
〉九十五名,〈每名二兩,合一百九十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二百四十八名,〈每名一兩,合二百四十八兩內,一百二十五兩,以壯抄軍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實一百二十三兩。
〉各衙門奴一百三十三口,〈每口二兩,合二百六十六兩。
〉實納錢八百五十九兩。
始興納布良軍二百七十九名內,二百三名,〈每名二兩,合四百六兩。
〉七十六名,〈每名二兩,合一百五十二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二百二十九名,〈每名一兩,合二百二十九兩內,一百三十二兩,以壯抄軍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十五兩,以壯勇餘丁保身役,納于內營,實八十二兩。
〉各衙門奴十三口,〈每口二兩,合二十六兩。
〉實納錢六百六十六兩。
果川納布良軍三百四十五名內,二百四十五名,〈每名二兩,合四百九十兩。
〉一百名,〈每名二兩,合二百兩,以壯勇鄕軍移定代,自內營給代。
〉納布私軍四百七十八名,〈每名一兩,合四百七十八兩內,八十二兩,以守屯牙兵身役,前已劃屬華城,十八兩,以減額牙兵身役,納于內營,實三百七十八兩。
〉各衙門奴四十一口,〈每口二兩,合八十二兩。
〉實納錢一千一百五十兩。
以上錢五千九百兩內,五百四十兩,〈以奴貢及有廳軍官、忠翊衛身布,自華城別爲收捧。
奴貢及有厲軍官、忠翊衛或多虛額,或有雜頉,加減無常,故幷不入於貯置中。
〉實納錢五千三百六十兩,貯置外營。
○壯勇提調鄭民始啓言:「外營軍保減額減鬥之代,自廟堂,以畿邑所在江都米耗三百石,勅需米耗五百石,合八百石給代。
而自屬邑取耗輸送,自外營收捧需用之際,多有難便之端,且其名色,不無苟簡者。
畿內儲置,每年以大同米劃給者,爲五千石矣,儲置劃給中八百石,移送外營,以爲給代之資,而其代則以江都勅需耗米八百石,移給畿營。
儲置米之劃給外營者,以外營上納大同條,相換以用,則旣無轉輸之勞,事甚便宜矣。
」從之。
○禦營廳啓言:「京畿安山、始興、振威、龍仁、果川五邑所在本廳正軍二百十八名,資保二百三十四名、官保一百四十二名、別破陣十二名,合六百六名,竝屬華城,而其代以畿內他邑所在禁營軍,移作禦營軍事,因啓下節目,自禁衛營草記蒙允矣。
畿內禁衛軍中,準此數,朔寧正軍一百二十七名、資保一百二十七名、蔔馬保九名,豐德正軍八十二名、資保八十二名、蔔馬保七名、砥平正軍九名、資保九名、長湍官保一百四十二名、別破陣保十二名,自今爲始,幷移屬本廳事,本道觀察使處,發關知委。
」 ○右議政沈煥之四疏乞免曰:「嗚呼!向者庭請批敎中,數處句語,決非臣等之所敢承聞者。
儘如聖敎,則明年不知鑾蹕又禦何處,而又不知幾年,海島變爲平陸,而平陸將移爲城闉矣。
此臣所以憂懣弸中,乃敢仰請聖批中四十五字反汗者也,秪緣臣之誠,不見孚於君父,兪音遂靳,危忱莫伸,抑鬱徊徨,不敢復言當世之事也。
」批曰:「卿之若此,不亦過乎?許久相持,事面不可不顧。
卿須亟斷反汗之請,俟少間卽起肅命。
」 10月21日 ○辛亥,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敦諭右議政沈煥之曰:「去就之節誠大矣,卿之所執,予誠莫之曉焉。
士大夫優遊不迫,樂爲之仕者,有宋爲然,而在道拜殿學士,引疾不至者,範純仁也,由藩爲參政,屢章不至者,崔與之也,召以給事而不至者,胡安國也,待以閣銜而不至者,劉宰也。
其所以不至者,俱有本末,或病或情,或義或執,所執綽有據依。
若卿者,於斯數者,無一之可執,而屛處江幹,閱朔跨節,未知於古有之否?卿大官也。
其去其就,四方皆視以爲準,卿何乃不念及於此?至若反汗之請,自引之端,當悉在面剖時。
到今豈有逡巡之更言者乎?玆遣承旨,與之偕入。
」煥之附奏曰:「臣之所請反汗之事,苟不大關於宗社奠安之計,倫綱扶植之方,而又或有損於聖上德業之盛大光明,則何敢冒死仰籲至再至三乎?平生所執,以事我殿下者,不過是討亂賊明義理一二事,而捨此則亦無所爲臣故耳。
恭俟逋命之罪。
」敎曰:「卿疏反汗之請,初雖牢拒,急於勉出,至以面剖爲說。
則卿又何若是固執乎?卽起登途。
」 ○上,分遣宣傳官,遍訪都城內外流丐無依者,送賑恤廳,敎曰:「予固否德,旣不能使吾民,不飢不寒,則雖近於鄭僑徒知慈母之政,其可避嫌,任其宛轉道路乎?先從城內外摘奸,卽投醪之意。
令賑堂給米薦襦衣,令廟堂,行會三南,除非丁壯足堪傭賃資活以外,羸癃脆殘之老弱,依京師例,各別收恤。
而字恤典則法令,如今之年,亦可申明,一體嚴飭。
」 10月22日 ○壬子,報恩縣監尹悌東,應旨上疏,陳邑弊,仍論貢津倉事曰:「牙山貢津倉,亦爲七邑之大弊。
蓋七邑之境,旣非沿海,又非深峽,則田稅穀物,不得不都聚於貢津倉。
而民人輩所居,遠則爲數百裡,近不下百裡,擔負輸來,艱辛勞苦,較甚於他邑之民。
近年以來,無前之弊滋甚,呼冤之說載路,皆以爲『領運差員,專任於牙山,故七邑之民,殆不能聊生』雲。
浦所旣在於該縣,則穀物之捧上,漕船之領運,勢當以該縣監主管,而不爲輪回,積年主張。
則下輩之威喝,無異上司,穀簿之舞弄,便作利竇,防納再徵之弊,無所不至。
而此猶餘事。
先以麤米,移充於稅納之穀,後以高價,勒徵於列邑之民,所謂稅米,則雖極精實,倂爲點退,怨讟朋興,蕩敗相繼,噫!彼殘民何以支保?忠州可興倉,則例以各邑守令,輪定領納,故主管不專於該邑,而捧上自至平均。
今此貢津,亦依此例,恐合事宜。
」備邊司覆啓言:「其一,還穀事。
還穀之弊,每奉筵敎,以『半分留合衙門,爲蘇捄之要務』,指授丁寧諄複。
而隻緣事勢,或有掣礙,大變通大釐正之爲民聖念,尙未宣揚,而率爾措處,反恐收拾不得,姑俟整頓簿書,仰備稟裁。
至於淸州兵營賑恤穀,今旣移劃各邑雲爾,則數必無多,弊似少祛,而至登章奏者,必有所由,爲先令道臣,探其弊竇,杜其弊源後,形止報來後稟處。
而多劃一邑,則偏苦可慮,散劃多邑,則勘債等事,又當生弊,似此事情,另加消詳之意分付。
所謂補隷庫,始欲便民,反益病民,幺麿穀物,豈可持疑?革罷與半分間,使之劃卽擧行。
若或因此而又開民斂之路,當該守令,隨現施以橫斂之律。
其一,牙山貢津倉事。
該倉之弊,誠極可駭,而忠州之例,姑未知其十分無弊。
且念海運,異於江運,一朝變制,恐合難愼。
苟使該倅,想此米之粒粒民膏,則麤米移充,高價勒徵,是豈可忍之事?嚴飭道臣,申以先甲之令,繼之糾察之政,如有因循襲謬之弊,雖當裝發,論列馳聞,以爲痛懲之地。
雖以屬邑守令言之,領民輸納,誠心擧行,則衙門本自相等,豈可屈首聽令於差員,差員亦豈能惟意所欲乎?是則各邑之罪,無減於差員,以此意,一體分付。
其一,奴婢永罷事。
奴婢之法,我東屢千年規模,參差之論,常居其半。
而懷保之聖念,去而愈摯,向於覆啓之批,更勤俯詢於嶺南曾行之例,此則請從後稟處。
」從之。
10月27日 ○丁巳,敦諭右議政沈煥之曰:「大臣,可敬也,親親居先。
強請不可請之事,當否姑舍,勉從不可從之言,顚倒何居?以玆一日二日,日日征邁,使四方之聽聞緻惑者,亦豈爲世道朝象,爰蔔金甌之意哉?予欲必緻卿欲必踐。
絲綸之有時輕重,曰經曰權,擧措之隨處彌綸,非齊惟齊。
向卿所陳,先許允施,卽日入城肅命。
」 10月28日 ○戊午,召見右議政沈煥之,謂曰:「顧今趨向靡定,擧措失宜,人心世道,日以益卑,駸駸然如水就下,惟其挽回扶竪之責,專在於卿矣。
若夫君子小人之辨別,自古稱難,封德彛一人之身,而侫於隋而忠於唐,知人之難,不其然乎?程夫子:『以十分之中,六七分是君子,三四分是小人,則其人可用』爲言。
天之生物,旣生之人,又生之蛇蠍猛獸者,其意將使人有以制之也。
卿須體予至意,同寅協恭,俱收竝蓄,必使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君子爲主,小人爲客。
譬如元氣充實,則外感不敢幹於中,由此做去,以成承佐之業,則吾國其庶幾乎。
」 10月29日 ○己未,兵曹啓言:「壯勇外營親軍衛別將及長樂五衛將、部將,定爲實職,係是新設之窠,當定其職品。
別將,則節目中,旣以亞將以下兵使以上差出爲定,當爲從二品,而堂上人差出時,則以守職施行。
親軍衛將長樂衛將,竝當爲堂上正三品,部將則參上爲從六品,參下爲從八品,請以此施行。
禁軍別將,分營以後,遂失創設之本意,今此親軍衛別將不當比例。
五衛將,以他官兼,乃是《經國大典》所載,以軍銜兼衛將,本非舊制,請衛將番將八員,加設僉知,啓下。
」竝從之。
○江界進別貿蔘。
敎曰:「江界別貿蔘,爲所重,如有好品,則必施賞於領來裨校及採納人,今番亦當下敎。
而年來蠲除苦瘼,果有實效,田野更闢,民戶復聚,稅蔘不乏,防軍無弊雲乎。
備堂招問領來裨校。
慈城諸處新聚民戶,其間利害亦如何,竝爲問奏。
」備邊司啓言:「招問江界府裨將趙雲韶、座首金相琦以爲:『田野則庚戌年減摠之後,民戶猶未復舊,土曠人稀,年年陳廢,時起中未墾者,厥數尙多。
民戶則卽今時在者,爲四千戶。
前後還蔘之自朝家除減之數,不爲不多,而以四千之戶,應三十斤體蔘,五萬包還分之役,實無支堪之道。
稅蔘則蔘種,漸不如前。
非不另飭勤採,而昨年不足之數,爲十一斤,今年不足之數,亦爲九斤,連爲貿納。
防軍則專責防守,不許採蔘,無所聊賴之。
故蔘政雖或有益,渠輩之弊苦,比前益甚。
慈城之民,姑無身戶之役,但享土地之利,別無爲弊之端。
而但捨舊就新,漸次深入,則不無貽害於蔘場之慮雲矣。
』」敎曰:「田野不加闢,民戶不加聚,則其間邑倅所爲者何事?況以體蔘三十斤,分還五萬包,專責於時存四千戶,何以堪之乎?不足蔘之徵出,加分穀之添俵,而每戶受弊,果各爲幾許?採與防之分,當謂必有效,反爲弊端。
慈城近處許入,曾雲無害於蔘場,又何反是乎?旣問之後,豈可無別般爲之措處之擧?詳思好道理,更爲論理草記。
」備邊司啓言:「江界府裨校處,更爲詳問以爲:『田野之不闢,由於民戶之不加聚,民戶之不聚,由於貿蔘之擔當,還分之數多,虛結之侵徵,防軍之失業也。
一年所採之蔘,不過二十斤,稅蔘十四斤十兩,乃是土地之稅,江民不敢辭也,貿蔘五六斤,亦以稅納之餘,可以充納。
而其餘不足,使統首及保統,使之貿納,故轉貿於渭原、楚山、碧潼、熙川及北道,每兩準給百金,然後始得貿納。
而官給元價四十二兩,其外五十八兩,統首分當,一年添徵者,少不下七八千兩。
每年如此,民不可堪,今以貿蔘中幾許斤,分定於採蔘各邑,以爲分力之地。
以四千戶而受折米五萬石,還分一戶所受,上等爲十四五石,下等猶六七石,民無以支當,若於還穀中,限萬石,作爲留條,以減分給之數。
庚戌減摠後,時起中陳廢者,又爲千餘結,而每年之稅,移徵於隣裡,故次次流徙,漸爲巨弊。
且欲耕食閒田,而?於陳稅之橫侵,不敢生意。
今若減其虛結,一從時起執摠,則非但爲民惠,亦當有墾闢之效。
防守軍之專責留防之後,越採之患寢息,其於蔘政,果有效。
而千餘名防軍,旣失農業,又不得採蔘,無所聊賴,逃避相續,此又失民之端。
若列置各鎭於江邊,以爲耕守之地,則防軍自可革罷矣。
慈城新入之民,初許三川防,又許慈城坊,而今又以地狹民多,更欲前進。
以其民戶,通居兩坊之地,未必不足,而棄其前墾之土,更移新得之地,若無定界,深入不已,則不無貽弊蔘場之慮雲。
』欲圖矯捄之術,捨渠輩之言,而亦無他道。
但沿江設鎭,四郡未復之前,不可輕議。
貿蔘之分定渭、熙等邑,設有若幹所採,自前所無之役,年年分定,則此亦難便。
惟還穀之量宜留庫,虛結之從實定摠,慈城民戶之定界奠居,別無掣礙之端。
事係變通,不可以該府裨校之言,遽爾許施,請關問道臣,狀聞後稟處。
」 ○印頒《春秋》。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四十九〉 十一月 11月1日 ○庚申朔,詣景慕宮齋宿,親押冬享香祝省牲器。
○召見時、原任大臣于齋殿。
右議政沈煥之曰:「故儒生韓鍮之丹忱勁節,尙爲國人之所憐。
故相臣尹蓍東,初登前席,有所建白者。
聖王之禦世,其政莫先乎崇義奬節。
臣謂如鍮之草野忠義,亦宜加以褒贈之典,錄用其子矣。
」上曰:「先朝辛卯下敎以爲:『此事不可更煩文跡。
』在今群下之道,雖或有此等議論,而煩諸文跡,則有所不敢矣。
」煥之啓言:「《明義》一部書,卽今代之《春秋》也,敍典秩禮之在是,命德討罪之在是。
蓋其義之大者,炳如日星之高,其旨之奧者,婉如絲髮之微。
所以揭訓一世,垂法千秋者也。
不讀是書,則何以知事君而立朝廷也,又何以名以士而名乎州閭也哉?年來此書之束閣久矣。
由是亂賊不討,名義不章,臣所以澟然寒心者也。
苟欲明義理而作士氣,宜先從節義之士而褒奬之,以聳頹俗,以樹風聲。
今値本宮大享之夕,敢此仰達。
故承旨任瑋,有卓然之節,而至今幽沒,未著于世,臣之所慨歎者也。
瑋以昔年宮官,當溫幸時,爲隨駕承旨,偏承異渥,臣不敢畢陳。
而及其後二年,出宰湖邑,自五月二十四日,痛哭不食,仍以滅性於旬日之內。
其孤忠特節,可謂昏衢之日星,千載之下,志士尙爲之灑泣。
其在崇報之道,宜贈以一品之職,仍施節惠之典矣。
」從之。
仍命開政擧行,不待諡狀,當日議諡,官其子。
贈瑋左贊成,諡忠烈。
○以趙萬元爲議政府檢詳,沈象奎爲奎章閣直閣。
11月2日 ○辛酉,行冬享于景慕宮。
○禮曹啓言:「冬至値國忌,請退行朝賀。
」敎曰:「朝賀雖異於陳賀,而今年民事,不可爲暇豫之擧。
置之。
」 11月3日 ○壬戌,召見諸備堂上。
謂諸武將曰:「華城軍制,先復衛部之舊制,是亦義理所關,不可不敷示於卿等矣。
蓋五衛設置,卽我祖宗朝美法,兵農合一,中外相須,如綱有目,如臂使指。
而平時節制則都、副摠管主之,有事則稟旨發命遣將出師。
故雖在親行簡閱之時,別立左右廂大將,分領五衛軍兵,而摠管則陞壇侍衛。
自衛部罷而軍營設,舊制蕩然莫可攷尋。
《兵將圖說》之纂定,亶出於追述之盛意。
而承命編輯之時,爲本兵者,乃敢雜錯私意,變改舊章,以兵曹判書爲親閱時大中軍,五營大將,爲前左中右後營將,以聽其指揮。
夫訓將,元戎也,四營將臣,亦是常時摠兵之人。
而今乃爲各營營將大閱時,則將爲大中軍領率之部曲,而行營有做錯,則當入於査功罪之中,佩符之元戎以下,其將受棍於兵判矣。
以是行營時,則將臣留之壇上,隻令各營亞將,領兵行營者,有非設五營之本意。
且況動駕時解嚴等事之至以大中軍令箭,分付各營者,實是行不得之擧。
華城軍制節目,雖已啓下,至於敎閱之式,不可循襲戚法,以緻名實之不副。
亦宜博考詳究,撰成一部定規,與戚法,隨時參用。
而第其標下節制及旗麾形名之詳,不見於《兵將圖說》者,無以憑據矣。
」訓鍊大將李敬懋曰:「《兵將圖說》,旣無所徵,兵曹謄錄,亦無可考,則雖考之實錄,必據最初五衛制置之式,然後可以援例講定矣。
」上,仍命春秋館堂上李書九等,詣鼎足山,考實錄。
○禦便殿,親受達川聖蹟碑印本,命陪進閣臣沈象奎,對擧禮房承旨韓晩裕,奉來差使員中和府使金鎭鼎加資。
11月4日 ○癸亥,玄風縣監張錫胤,應旨上疏曰: 臣邑以蕞爾小縣,各衙門穀簿,極其浩繁。
而統營穀尤多。
蓋以地薄薦歉,還穀價直,有倍他邑。
故穀賤邑所在之還穀,多移付於本縣,高價作錢,民被其害。
春秋移轉,少不下五六百石,而到彼納上之際,該營監色,恣意操縱,以精實謂麤劣而簸揚之,以準斛爲未準而退黜之,欠縮之數,又徵於民,歲以爲常,此實難支之端。
本縣所在秋穀夏牟,折半作元會穀,折半則以詳定例作錢輸納,則實爲莫大之幸也。
按《大典通編》漕轉條,本道沿海十七邑下納倭船館,三渚倉屬二十邑漕運。
而近來則漕倉屬邑,亦有下納倭館者,一石所納,殆近二十鬥。
漕倉則砲糧米一石所納,又近二十鬥,諸般加入,不可勝數,而一邑兩納,他道之所無也。
自今下納一款,勿復擧論,他漕邑,亦依法典,以除兩納之弊。
仍飭兩邑地方官,毋至加納之地。
玄風之爲土,南北三十五裡,東西二十裡,可謂至小之邑,與星州之茂溪接壤。
茂溪所屬面爲蘆長谷者,越江而來,侵呑玄風地十裡許。
星州幅員廣闊,三面之大,幾敵小邑,且蘆長之民,不願赴五十裡之星州,願就咫尺之玄風,貿販訟辨。
捨遠取近,抑亦人情之同。
則星州蘆長谷十裡之移付玄風,未必不爲經理之一助矣。
批曰:「統穀事,下納事,地界事,令道臣,可以措處者措處,不得自專者狀聞。
」 11月6日 ○乙醜,行酌獻禮于毓祥宮,展拜奉安閣、延祜宮、宣禧宮。
又行酌獻禮于藏譜閣、懿昭廟,禦宣禧宮之齋室,賜饌于祗迎朝官儒生童蒙等。
敎曰:「每予駕過是裡,必爲召見裡中子弟者,蓋體先朝視同豐沛之聖意也。
春幸之必登洗心臺,非爲看花。
而明春則値此災年,此事猶近於暇豫,似難爲之。
爾等知予此意,後次駕過時,必如期來會可也。
」仍下禦製詩,竝令賡進,宮底近坊朝官士庶年八十以上人,分賜米鱐。
11月7日 ○丙寅,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徐有秉,以『長津府秋操,因嶺路雪塞,不得擧行』馳啓,仍待罪。
承政院請推考,敎曰:「京營門習陣,若値雨雪,先停後啓,自是金石之典。
關外千裡,未及稟命,而先以不得行操之意,具由狀聞,仍請待罪,可謂周通善處事。
年月下居住,亦出於重愼之意。
勿推。
大抵今人,分數不明。
長津之雪擁疊嶂,未冬已然,操期之如是定式,踈漏莫甚。
萬一兵使入去,諸軍齊集,而雪若大來,則其將待明春泮解然後出來乎?令廟堂,問于諸武將,更定操期行會。
」備邊司啓言:「問于諸武將,則訓鍊大將李敬懋以爲:『各道兵水使巡操,事體至爲嚴重。
排日封啓,出軍行師,則雨雪姑無論,雖有身病,有進無退。
不可與京軍門日次習陣之隨時請停比論。
而今以嶺路之雪塞,不竢稍通,徑還後啓者,大關師律。
在文川三字妄發,特其餘事。
而旣有勿推之命,不敢更議。
今旣還營,漸値隆冬,歲前更巡,非所可論。
而長津戎政,不宜以帥臣之顚錯,仍爲免操於屢豐之餘。
待明春更爲巡操,恐合事宜。
』壯勇大將趙心泰、禁衛大將申大顯、禦營大將李漢豐竝言:『長津府,論其地形,隣比於三水府,節候早寒,別無異同。
則依左營右營例,更以春操定期爲便。
』諸將臣改以春操之說,誠有意見。
而自鹹興距長津爲二百餘裡,自三水距長津,爲五百餘裡,嶺扼之峻,蹊谷之險,往往有不容騎處,春操之難,恐有甚於秋操。
依前定以秋操,而進其操期於九月,以爲雪塞前往還,雖進其期,又或意外早爲雪塞,則兵使到鹹興,以不得行操之意,具由狀聞,此後臨期停操時,官門聚點竝停之意,措辭於停操狀啓,著爲式。
」從之。
11月8日 ○丁卯,罷黃海道兵馬節度使李格職。
冬至副使金勉柱狀啓言:「兵使李格來見之際,初不通告,直入門內,營屬列立廳上,大聲喝導,及其酬酢,語多駭妄,有關事體。
」備邊司請罷格,從之。
11月12日 ○辛未,命水原府儲置米,用遺在,勿爲句管於畿營,直令該府磨勘惠廳。
從留守徐有隣啓言也。
11月15日 ○甲戌,義州府尹李基讓,以憲書賚咨官手本,彼地事情啓:「太上皇封穎妃爲貴妃,封芳嬪爲妃,上年十月冊封皇帝貴妣鈕祿氏爲皇貴妃,而孝淑皇後,二十七朔服滿之後,當爲晉封皇後。
新頒憲書,內庭用乾隆年號,外庭用嘉慶年號。
大臣阿桂死後,和珅代爲首閣老雲。
」 ○柒原縣監樸命燮,應旨上疏曰: 「本縣軍額偏多,計除班戶、驛戶、官屬、鰥寡孤獨,實民戶不過爲一千八百十二戶。
而軍案元數,合爲二千五百三十三名,陰竹、瑞山、開寧等十邑移俵之軍,又爲四十七。
以此至殘之邑,仍作軍保之藪。
噫!彼原籍原案之軍,雖至罄其甁空其柚,尙誰怨哉?而客戶來接者,旣不安堵於彼,又爲括簽於此,其勢必轉而之他。
苟思便宜之道,莫若使此移俵之軍,還送各該邑之爲愈也。
惟彼物膳軍硫黃軍名目,此乃案外所付者,一切革罷,其他私募各保人之謀免軍役,而投托於營鎭者,亦令沙汰,以補上納軍逃老故之闕。
則庶無如前徵骨之患矣。
百弊之源,多生於穀簿,救還之弊,莫如少還,而少還之道,必以每年耗條,一依詳定例作錢,以補度支之經用。
則還穀之數不繁,而生民之力自裕矣。
今若以軍資倉、常賑倉各營穀各色,置之而已,則其於穀簿之考閱,實爲便簡,而亦足爲防奸之策。
夫農者,生民之本,而農政之最關者,堤澤防洑是也。
舊制,自堤堰司申飭,而此法久廢,專不修治,或多冒耕,或有頹棄。
請自今一遵舊制,自本司嚴飭各該邑。
每當春初,另加疏濬防築之功,俾有實效焉。
敎化之根柢,莫先於儒術,緩急之經緯,惟在於武備。
而伊來文衰武弛,鄕無警俗之善士,邑無勵衆之師律。
願使列邑選士,入之校宮,講明經術,硏窮義理,別擇三老之可師者,立程課考勤慢,使直月直日,記善記惡,一遵鄕約之規。
而果能明習經術者,一依公都會入格數,縣升之巡營樂育齋,巡營擇而升之太學,以備採用。
則不待鄕薦道薦,而野無遺賢矣。
昇平歲久,民不識兵。
哨隊之長,不解申令之節次,騎步之卒,專昧司部之左右。
何責其旗幟方色之看候,金皷進退之聽準乎?請一依京軍門例,擇軍校中解兵書者,設置講武之所,限定給料之窠,擇其久勤,另加褒賞。
則臨陣坐作之節,應賊奇正之法,自可講明。
且以五年或七年一次赴操,合以列陣,則上下之紀律自嚴,內外之敎鍊自明矣。
臣之爲河陽時,亦見民隱切憫者,卽架山鎭南倉還穀也。
其分俵河陽之穀,合米豆不過六百餘石。
而邑例無論四窮,一從人口磨鍊。
而邑之距倉百裡也,三大峻嶺,動費七八日。
故春之受來也,每戶鬥升之分,猶不當來往之資,冬而輸納也,元耗精實之備,倍加於本縣之納。
而人畜俱病,貧富同困,一裡之逃者,或八九戶,一面之逃者,通爲四五十戶。
竊伏念營門之分俵南倉者,加錄於本縣平倉,使之受食,前日之受於南倉者,略略分排於山城下附近邑民,則六百之數,在三四邑,別無濫加之患,在河民可除無窮之弊矣。
」 批曰:「是日,陽至之日也。
昔我先朝,特下至日綸音,詢及便民之策,時有詞臣,詠其事於帖詩。
予則未能追踵垂綍之至意,使斯民困而阻飢,怵然竟夕,無以爲心。
爾章際到,備說民隱。
爾邑,卽蕞爾十室,縱使捄得一半分痼瘼,豈足爲有無輕重?而得寸亦寸,猶賢於虛度是日。
諸條竝付廟堂,卽令的確回啓,莫或有塞責之歎。
其中十邑移來軍摠四十餘名還屬,近於移疾,特許除減。
所謂物膳硫黃營鎭募屬等案外勒徵者,竝行査汰。
大抵田功之於水利,利且博哉。
荷鍤決渠,衣食億萬,古今通然之道。
豈使白公專利,觀於碧骨、合德、恭儉等堤,已然之設始,餘可類推。
近日籌謨,十之七八,在此一款,另當更加留意。
附陳前任河陽時民事,河與柒等是龜玆,何可一靳一施?所請許之。
兩邑恒窠,非殘蔭卽冷弁,而適逢侍從之倅,在邑民爲回嚬之機。
所以拔例措處也。
」備邊司啓言:「還穀耗,依詳定作錢事。
穀多之弊,惟當量其戶數,平其分留,使民不受病而已。
耗條之每年作錢,以補經用,不但有乖於常法。
年事之豐儉不一,穀摠之嬴縮無常,則逐年減耗,殊非足食備豫之道。
此則置之,令道臣親執該邑穀簿,或移轉穀少邑,或換劃半留穀,期於蘇捄後狀聞。
穀簿之隻存軍資倉常賑倉名色事,衙門合錄,實爲捄弊之要道。
而事係更張,姑難徑施於一邑。
待諸道文簿之修正,講究便宜,從後稟處。
堤澤防洑疏濬坊築事。
務本之政,莫過於興水利。
而每年申飭,徒歸文具,奸民冒耕,視作常事。
在前蒙利之堤堰,到處湮塞,不可不嚴立科條,另行修治。
況今民習趨便,專尙移秧,而頻歲旱乾,輒緻歉荒。
有備無患之道,尤當盡心講究爲先。
更飭諸道,着意擧行,亦自本司考察勤慢,期有實效。
選土升之太學事。
鄕擧裡選,三代懿規,奬拔人才,舍是莫可,疏中所論,正爲循本之論。
而我朝用人,雖尙科目,學行薦剡,遺逸搜訪,未嘗不竝行於其間。
況今《鄕禮合編》之頒行,亶出化民成俗之至意。
則以嶺南人士之府庫,亦必有聞風而興起者,雖不別立新制,隨時採用,自有其路。
擇軍校訓陣法事。
春秋行操,詰戎之大政。
而營閫之臣,不善董飭,反使赴操軍兵,徒有往來之勞,少無錬習之效,在古人安不忘危之道,誠可寒心。
而若以軍民之些少貽弊,竝與循例操鍊,而一味停閣,付之本邑,隻令每朔訓習,則其爲有名無實,必將倍甚於前日。
挽近以來頻値歉歲,行操絶罕,而每以官門聚點替行,則修開器械,申明節制,正是邑倅之責。
苟欲擧職,不待別般定式,可有實效。
架山南倉還穀移俵事。
特命許施,在河民誠爲大幸,而減此增彼之際,不無移病之慮。
嚴飭道臣,計其程途之遐邇,量其戶數之多寡,從便分排,俾無他邑貽弊之意,請一體分付。
」從之。
敎曰:「柒原軍摠之除給,河陽城餉之移俵,出於爲殘邑蘇殘之意。
嚴飭,俾有刮目之實效,擧行形止與穀名措處形止,狀聞。
」 11月17日 ○丙子,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禮堂。
大臣率禮堂請對也。
領中樞府事洪樂性等曰:「亞歲已過,新年將屆,元子宮封冊之禮,將於今日得請矣。
」上曰:「卿等之請,固應如此,而予意則名號旣定之後,封冊之少緩,亦無所妨。
古人雲:『冠而字之,所以示成人也,』而冠而冊之,則成人之道爲尤備。
昔在列聖朝,冠禮、冊禮,未有兼行之時,故訓書之授,常在於冠禮之日。
今若稍竢冠加之年,以訓書兼受冊命之賜,一以爲遵列聖之故事,一以爲除繁縟之儀文,豈不美哉?夫冠禮,大禮也。
蔔日夙戒,及夜而後禮成,儀章節次,至爲繁密,故每當沖齡,難於備禮。
今則雖異於沖齡,而猶不如差待稍長之爲尤好矣。
廟謁之禮,姑未及行之,故亦不得見于眞殿,若冠冊諸禮,同時兼行,以見于廟,以見于宮,以見于先聖,則此正所謂行一物而三善皆備者也。
卿等今雖縷縷爲請,而予意則如此矣。
」判中樞府事蔡濟恭曰:「冠冊之禮,若欲兼行,則雖明年,亦豈不可兼行乎?」上曰:「明年,卽我先朝親執耒耟,躬耕籍田之歲,亦豈非嘉會?而過明年以後,亦有國朝慶辰回甲之年,自有如期而符合者,非獨明年爲然矣。
」濟恭曰:「聖敎中以冠禮儀文之繁密爲敎,臣於禮文,素所茫昧,而凡其有屬於繁文瑣節者,則恐合稍節矣。
」上曰:「王朝之禮,與士禮異。
必也參用古禮。
而冠禮,其禮尤重。
故別立賓主,始醮而行三加之禮,朝見三殿,親受訓書。
儀章節文之間,雖似繁縟,而皆是不可廢者矣。
」濟恭曰:「名號雖定,而必亟行封冊,然後儀章煥然,僚屬鹹備。
蚤敎諭之意,實在其中,此不容一日可緩者矣。
」上曰:「無論冠禮與冊禮,差遲一二年,是卽遲遲又久之義。
夫封冊之典大禮,而冊封之備禮者常罕。
蓋以列朝封冊之歲,多在沖年以前,亦未嘗有幾歲封冊之常例。
故肅廟朝封冊之禮,則在於七歲,始行冊命親受之禮,而近五十年禦極,太平安樂,無疆惟休,垂裕後昆。
予之受冊,在於八歲,而祈永之本,亶在於是。
肅廟行之於前,惟予繼之於後,今此慶禮,比予又差晩,則豈不愈晩而愈好乎?予所愼重於玆事者,於禮於義,少無可疑,苟使古大臣體國者當之,則必當將順之不暇矣。
」右議政沈煥之曰:「聖敎縷縷,亶出於重愼之至意,臣等有不敢煩陳。
而近來講學廳僚屬,多在外職,開講之時,尙患不備。
此可爲悶矣。
」上曰:「今日亦欲開講,而日寒猝緊,諭善以八耋老人,難於冒寒入來,故不得開講。
而諭善雖不得入來,僚屬之獨參講筵,似無不可。
雖以春坊官言之,賓客不備之日,則上下番,亦有進參講席之例,此可爲旁照矣。
」上曰:「大臣之初筵擧條,蓋是近例。
自在經幄,至陞卿月,苟有可言,隨事獻替,何待甌蔔之初,而必於肅命之初筵,成出許多擧條?甚至於袖中笏記,有若臺臣傳啓之樣,此豈非謬規之當革者乎?右相初筵所奏,不欲循蹈近規,杜撰陳腐之言,深爲得體。
自今革其法,以此載之政府謄錄,使後承之人相府者,知古例之不如是可也。
」大抵擧條雲者,卽擧行條件之謂也。
古則注書所錄之草冊,筵退後卽爲啓下,承旨抄出,其當爲擧行之條件,頒示於朝紙。
故所謂擧條,例不過數三行。
至於擧條批旨,承書讀奏之法,則始自先朝丙戌以後,蓋緣史官之多未能諦聽上敎,慮有錯誤,仍而讀奏,遂以爲例矣。
近來則擧條便成一大文字。
如錢穀甲兵之不得不詳悉者,固宜詳悉,而至於微官庶僚,細事疏節之陳稟者,輒敢以剩語瑣說,有若對策之虛頭張皇論列,無難書納,此亦朝廷不尊嚴之一端矣。
○右議政沈煥之啓言:「元子宮勸學,實爲天下萬事之本。
而近日講官員少,輪進數簡,正須敦召林野之賢,博選端嚴之士,頻登講席,如伊川所謂親賢士大夫之時多,則尤宜有裨於睿學。
而且講僚,與他官職有異,雖或因事坐罷者,亦使之如例陪講,然後可無輪次苟簡之時矣。
」敎曰:「勸講之任,豈下於試製?而僚屬之稱,與官職有間,雖有未及敍用之人,依應試應製及編次之役赴公例,使之隨付軍銜,輪回入參講席。
」煥之曰:「前郡守金羲淳,早解經義,飭躬端雅,向來左相,已提奏於筵中。
而前參奉宋穉圭,以先正之孫,學問有淵源,湖中士望方蔚然。
此二人先以僚屬差下,使之輪陪講席似好。
」從之。
11月19日 ○戊寅,正言尹涵啓曰:「康津縣梁道孫兄弟,勒奪婢夫之正妻,壓良爲賤。
仍又榜掠婢夫,無所不至,婢夫飮毒自斃。
而厚賂本倅之嬖妓,由吏及面任、裡正,俾不得發狀。
又船漢金莒實,與泰安金姓人,同船出海,推擠金姓人於海中,仍爲緻命。
而亦爲行賂於嬖妓,由吏發告之裡任,反被誣告之罪。
請更令本道,別定査官,嚴加鉤覈。
」批曰:「康津兩囚事,果如風傳,前此勤飭之意,果安在哉?爲先依啓。
」 ○寧海人申思良,其子之妻,爲隣人申天馹之妻所誘,以奸天馹,思良忿之,乃殺天馹之妻。
觀察使具案以聞,秋曹覆奏請依律,上,命議于大臣。
右議政沈煥之議:『獄案,情有可議,而法無可求。
夫斷以法者,經也,論其情者,權也。
權而合經,惟聖人能之,非衆人之所敢與也。
請上裁。
「判曰:」法者,天下平也,廷尉當是,則人主有不得低昻。
此獄則詞案旣具,囚款畢輸,檢狀道啓,曺讞廟議,衆口同辭,三尺難屈。
朝家於此,亦何必起疑於不當原傅生於必可死,以帝曰宥三字,爲一副斷獄之權度?而今夏判辭,首擧呂刑之五辭單辭,末言士師之如何句當,不但爲情法輕重之間。
夫刑者,所以弼敎,敎化不立,則刑法不中。
國朝敦尙風敎,委巷襏襫之匹夫匹婦,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或有蚩氓蕩女,未沾江漢之化,忍作溱洧之行,則輒皆不齒鄕隣,沒爲公賤。
爲其父母舅夫者,見其壞倫紀而玷門戶,私心憤恥,誓欲一灑,往往不待奸所,不暇官卞,分外讎人,逢場擅殺。
在法則固所難赦,其情則有足觀過。
況一種媒合之類,出沒閭裡,招誘善良,使斯民夫,不得保其妻,舅不得育其婦,狐媚倀導,情理絶惡,論以王政,殺亦無惜。
大抵思良之婦,天馹固奸之矣,天馹之奸,申女實媒之矣。
以思良爲子之心,豈不欲甘心於天馹?而推天馹作奸之本,又豈非紹介之申女乎?思良之剌申女,乃所以剌天馹,則奸夫與非奸夫,元不足較絜。
未嫁女被人強奸,其父母毆殺其人,律杖一百。
思良之子,病聾癡蠢,金女無異未嫁,舅姑卽亦父母,替子捉奸,人情卽然。
杖百減律,法例可援,則媤父與本父,又不當區別。
《周禮》五聽辨其不直,而思良之滿腔熱血,一劍洩憤,挻身吐實,視死不懾,足可爲原恕之端。
而秋堂則以爲:『活一思良,使幾思良玩法,』而予則曰:『償一申女,使幾申女敗俗。
』玩法之罪小,敗俗之弊大。
於是乎敎化爲重,法律爲輕。
古人所雲:『率乂于民,輔其常性,』刑罰之精華者,正謂此也。
思良減死刑配,以爲敦風正俗刑,期無刑之一助。
「 11月21日 ○庚辰,禦仁政殿,行柑製居首幼學姜應一,直赴殿試。
○副司果金羲淳,新解瑞山郡,上,召問本邑及道內民弊,羲淳曰:「沿邑拯劣米之分給,不過腐爛幾鬥,而當其改色收捧也,米色精鑿,與田大同一般,責納之難,無異白徵。
若依還穀例,待秋收捧,以作儲置,需用於該邑各樣公用,而大同中儲置磨鍊條,竝爲上納。
如或拯米之數過多,亦有餘剩於儲置公用外,自該廳間或作錢取用,則民力似紓矣。
洪州合德堤堰,疏鑿不勤,每當小旱,池已告涸。
本倅雖欲改築,以一邑之力,難於完役。
申飭道臣,知委傍近邑,竝力疏鑿後,改築堤堰。
他道他邑之似此堤堰等處,一竝待開春疏鑿之意,別般申飭。
牙山縣貢津倉所屬七邑中,天安、溫陽兩邑大同,旣自賃船上納。
則田稅之屬於貢津者,似由於先設漕倉後行大同,故依舊未及矯革而然也。
兩邑田稅與大同,依有船路,他道例,自該邑同爲裝發,則在兩邑似爲息肩之端,且在貢津倉,除減兩邑田稅,所載船隻當入之費,格軍責應之需,飭令廟堂,酌量變通恐好。
竝令廟堂稟處。
」羲淳又言:「明聖學闢異端,今日之急先務。
而邪學之流,日以益熾,湖西一道,其徒寔繁。
先下十行之綸,布告兩湖之間,招集民人,宣諭德音。
爲字牧者,因行檢摩敎誨之政,以爲勸戒懲創之道,如有不革新者誅剪之。
則將有不期熄而自熄矣。
」敎曰:「以言敎者訟,言辭之於化民成俗末也。
前下飭敎,不啻屢勤。
爲京外持憲宣化之臣者,但當明着眼目,照察捨經趨詭之輩,使其鄕黨長老,與夫私塾嚴師戒之,以濯舊圖新之方,申之以磨仁漸義之道,能知名敎中樂地,則何幸如之?又或一有不悛不率,而難乎望於恥且格者,告于官長,制之以《周官》八刑,亦無不可者矣。
」 11月22日 ○辛巳,右議政沈煥之啓言:「臣每仰殿下聖德,尤盛於容諫一事。
凡臺閣之論事,上自袞闕,下及官師,無所忌諱,而未嘗不受而嘉之。
或有言不韙而被斥於當時者,亦皆次第甄用,未嘗終置於罪籍。
而其中或有特敎罰名,法典之所不載者,雖屢經歲抄,而該曺不敢循例書入,以至閱歲,久而未得蒙宥者雲。
宜令該曺,卽爲考察,竝施疏蕩之典。
請從今以後,此等罪名,亦於歲抄時,列書入啓,以爲處分之地。
」敎曰:「此後歲抄,一體書入。
」 11月23日 ○壬午,禦誠正閣,親試抄啓文臣。
○次對。
上曰:「松政之解弛,莫如近日。
究其弊源,職由造船。
漕船雖係重政,亦豈無闊狹之道耶?欲捄松政之弊,莫如漕船之減數。
元來天地間隻有此數,若減一船,則養得一船之材,若減二船,則養得二船之材。
雖減一兩隻,其爲效於松政,則不知其幾許株,此非一朝一夕可行者。
而實政則無過於此。
諸議以爲如何?」備局堂上鄭民始曰:「臣則以爲戰漕通用,則可爲減船之道。
不如是,則恐無他道。
」左議政李秉模曰:「向以戰漕通用之意,有所問議於統帥及該水使,而回報未及來到矣。
」民始曰:「統帥水使,亦必以爲不便。
此等事,自廟堂,斷而行之,然後始可有變通之道矣。
」上曰:「籌坐時另加講究,從後草記也。
近來武宰事,大抵駭然。
向來統帥狀啓,予至今不韙之。
尹得逵事,極爲無嚴。
黃海兵使事,亦關朝體。
則副使狀啓,過屢日始乃回啓,而含糊兩端,不折是非,廟堂之顧藉一帥臣,乃如是耶?唐之貞觀以後,專尙武力,而李愬以平淮元勳,迎見裵度也,亦以橐鞬,拜於路左。
而況我國,貴文賤武?先朝以前,尙矣無論,而自丙申以後言之,故相金緻仁、鄭存謙爲大臣時,將臣亦不敢懸病。
近來訓將之每每懸病,豈不駭然之甚乎?」 ○罷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徐有秉職,重推鹹鏡監司李集鬥。
有秉,以中營後營軍兵習操,依定期設行,當日還營馳啓,敎曰:「京外文書,不一其規,固是痼弊。
而詰戎重政,莫過於習操,則雪擁藍關,馬之不前,無惑乎據實狀聞。
而今此狀語中:『臣中營後營習操,依定期設行,當日還營』爲辭。
中後營果在何地方,所謂定期之期限,又在於何許日,而隻雲當日還營,去頭截尾,模糊矇曨?其爲駭然,莫甚於此。
該帥臣徐有秉罷職。
向者南關停操狀啓,旣有報于觀察使之語,則當以謄報狀聞。
而道各異例,雖不謄啓,竝與形止無皂白,意謂廟堂之察飭矣。
今雖後時,適因該閫事思之,有難仍置勿論。
該道臣,從重推考。
」 11月24日 ○癸未,戶曺啓言:「庚戌貿租之請得,蓋出不得已之擧。
伏奉聖敎,節節至當。
議于廟堂,問于畿營,則廣州還穀之散在各邑者,租爲一萬三千石,而見方還爲代錢輪去雲。
石數比諸庚戌貿租,雖曰差少,其爲無礙於事面,則大有勝焉。
各邑所在廣州還租,一從代錢之數,自本曺出給畿營,輸送該府,元租則從便換作大米。
庚戌貿租給價取用事,置之。
至於關西請得米條錢,一準信蔘錢數還報海西,如有餘數,竝添本曺某樣錢,以充廣州穀價。
」敎曰:「還穀盡分之弊,必欲就次釐正。
況大司農衙門,體貌果何等尊嚴乎?分留則折半,而取耗則十分一會錄者,卽金石之典。
而朝聞畿伯言,今此貿租名色,分則盡分,耗則全錄雲。
誠有是也,堂堂大農,何可爲此無於法之法,不念一曺二例事近掊克之嫌乎?京外營衙盡分全耗之病民厲民,縱不能一朝盡改,名以度支,決不可效尤。
卿曺句管中,畿內此條及他道亦或有似此名色,則其所斂散取耗,一依法典施行。
否則移錄備局,仍給其代,以爲兩便之政。
」 ○以崔景嶽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鹹鏡道觀察使李集鬥,以厚州鎭設置節目,啓。
〈一,鎭治在祥覇東坪十八峯下,東至三水府界衝天嶺四十裡,西至廢四郡界立巖十裡,南至三水府界紫芝嶺三十裡,西南至三水府界厚州鎭一百七十裡,北至鴨綠江三裡。
四境內元戶八百六十有二,人口男丁一千八百六十八,女一千三百四十七。
一,倉庾參互民戶酌量道裡,都倉及東社、南社、金甲巨裡等四倉已爲營建。
一,官制旣以獨鎭兼防守將爲定,長津府且是防守將,不無左右之別,當以南關右防守將施行。
一,獨鎭軍制依茂山新設時例,以步軍二哨定額。
四處流入之民,難於一時充役,限明年次次塡充,隨其前頭募入多少,漸次增額。
一,將校則中軍一員、把摠二員、知彀官一員、旗皷官二員、旗牌官十員、軍器監官一員、兵房軍官二員定額差定,旗手哨官一員、搪報哨官一員,擇牌官中兼差,中軍及兵房軍官,毋論鄕武,必以有風力熟諳軍務者,各別擇差,把摠及知彀官、旗皷官,武列數少,亦令互差。
一,防守軍依長津例,以五百名定額。
一,本鎭設置禁盜廳,校卒量宜差定。
一,牙兵乃吏奴作隊,而新設之初,吏奴無幾,姑待鎭屬之漸多,更議磨鍊。
一,五家軍作統點考,依三、甲例施行。
一,各倉庫監官,以曾經前居官鄕所者擇差,人吏羅卒隨願募得,量宜差定,奴婢依長津設鎭時例,以南闕寺奴婢各六口劃給。
一,烽臺在昔甲寅設堡時,起於祥覇坪東十八峯,傳準於麒獜山,自麒麟山傳準於舊乫坡知矣。
廢鎭時厚州所在二烽及舊乫坡知江邊二烽竝撤罷,更於長津江邊自魚面至舊坡設置四所。
本鎭今旣復設,則烽遂亦當依舊復設。
第念長津設邑之後,自厚州由別害、長津而抵鹹興之間,歷三水、甲山而抵北靑之道裡各爲六百餘裡,遠近雖不懸殊,由北靑則嶺峙交錯,往來艱險,而鹹興則山勢頗低,行路稍易。
脫有事變於厚州,其爲賊路決不在彼而必在於此。
今於設烽報警之道,亦當十分商確。
蓋甲寅舊例,由於長津之未設,故自麒麟山傳準於舊乫坡,由三、甲轉達于南兵營也。
到今旣有長津之直路,則恐難一遵舊例。
此則今姑依舊長津設烽之後,詳探彼此山川道路之形便,以定萬全設施之策。
一,烽軍每所三十名,分作六番,五日相替,依道內各邑例,以烽武士稱之。
監考則每所二人,以勤幹品官差定,以爲分番相遞,晝夜檢擧之地,亦依各邑例,以烽把摠稱之。
又別定烽別將一員,使之都次知擧行,而待峰臺設置磨鍊。
一,把守則昨年四月,自兵營各鎭留防把守之規啓聞革罷,而移屬於本鎭。
自麻田至樸鎭仇非沿江五十裡,設置六所,每所以一將二卒磨鍊,依留防把守例,五月初一日設防,九月初一日罷防。
此旣設鎭後新變通,則依此施行。
一,把守軍自昨年以各該裡所居五軍輪回把守。
而六處中二處,卽無人空閑之地。
故以峽裏五軍立把,峽裏民之當農,遠戍爲弊不些。
軍制今旣磨鍊,而哨軍之入把,亦有北關各邑之已例,有閭閻四處,則依前以該裡五軍立把,無閭閻二處,則以哨官磨鍊。
在前各鎭入防時,松田、麻田兩把守,則爲慮將卒裹糧往來之弊,自南兵營軍餉會外,折米十三石六鬥七升自備給料。
今此五邑立把四處,則旣是閭閻把守,不必給料。
至於哨官立把二處,無人之地,不可不齎糧。
以松、麻兩把守料米移給。
一,盜直嶺扼諸處,以附近居民,輪回守直。
一,撥站自官鎭門至舊乫坡知爲九十裡,而官鎭門及麻田裡各置步撥一站,每站以一將三卒磨鍊。
撥軍依各邑例,民戶中除應頉各戶,一竝屬之,撥案以爲輪回立撥之地。
一,城池則稍待財裕民殷,以爲經紀之地,城丁軍亦待築城時,依三、甲例,毋論鄕武一竝編伍。
一,軍器當以道內有裕邑鎭軍器區劃,而本鎭旣是廢地新設,故初無在前所儲。
二哨軍所用各樣器械數爻磨鍊移劃。
假率軍官一百名定額,限三年漸次充額,而每名除番錢一兩,以米代捧,以爲軍器隨毀隨補之地。
一,時起田畓,今年已爲尺量,正田二百二十五結二十三負五束,續田一百十結八十六負,摠爲三百三十六結九負五束。
正田依丙辰十二月啓下定式,隻蠲勸耕三年稅,起墾之未滿三年限者,準起蠲稅,已滿限者,自今年出賦捧稅。
續田則一依法典,隨起收稅,嚴禁白徵之弊。
一,量案本鎭開拓屬耳,今年尺量不過如幹先闢之田,諸坪尙多未起處。
則此後逐年起耕之田,不可與他各邑之間間加耕一例施行。
自明年加耕田,隨起隨量,作爲加耕案,而正續及起耕年條,區別懸錄,待限滿次次出稅,待諸坪盡闢後,通同改量。
一,本鎭旣已專管土地,則凡百事務,無異邑治。
諸般公費,及僉使之月廩,將官之支放,吏奴烽臺之給復,不可不磨鍊。
給復則人吏十五結,官奴十結,每烽臺各五結劃給,而烽臺待其設施擧行。
應役實結正田每結粟二石,續田每結粟一石收捧,而折米一百二十石則以僉使月廩條劃給,以爲一年排用之地,折米四十九石九鬥,則以將官支放條劃給,其餘粟及來頭加耕田結役,則依大同例,以爲諸般公費需用之資。
一,稅米太依法典會錄。
一,軍田籍三政,旣屬本鎭,使之專意主管,則獄訟等事,一依守令例擧行。
一,本鎭旣兼防守將,則各鎭管轄及文報體例,當依長津府例施行。
沿江所居三水東五鎭,雖不得專屬管轄,至於時急邊情,一依主鎭例,登時馳報,而江邊有無事,每朔末修報僉使,則單牒呈萬戶權管具書目牒呈。
一,以獨鎭防守將施行,則巡兵營現謁時座次,依城津僉使例施行。
一,本鎭旣是邊門重鎭,不可一時曠官。
若非巡兵營軍務面議事發關,則雖未延命不得擅離來往。
一,貧民衣資及戶籍鹽,依三、甲例,明年爲始分排以給,烽軍襦衣,待烽燧設始磨鍊。
一,創設之地,不得不募集流民,以爲編伍。
而本鎭來接之民,無論前來與新來,原籍官身役隨卽頉給,使之安意奠居之地。
至於各鎭堡土卒之流入居生者,不可一用是例。
蓋各鎭堡卒元額,本自零星,多不過百餘名,少或數十名。
以此零瑣之額數,謂以流入居生,竝爲編伍,則各該鎭堡異於各邑,無以充定,其勢必至於無卒空虛而後已。
此則永屬各該鎭堡先定之役,而勿爲混歸於編伍之中,俾免新接疊役之弊。
一,習俗之抵死謀避鎭卒者,以其有土卒之稱,而人皆賤之之故也。
校卒依本道烽軍之改稱烽武士之例,換以防守,以示稍異其稱號之意。
〉左議政李秉模啓曰:「臣與曾經道臣及諸堂看詳,則節目頗該。
請依此施行。
三水穀五百石移劃,非所難施,而厚州以四塞之地,不出多年,必患穀多。
今姑置之,更觀來頭民情,如果不可不加劃,則使之報本司,稟旨許劃。
」從之。
11月25日 ○甲申,正言尹涵上疏曰: 「惟我殿下,凡係民事,一念憧憧,至令侍從作宰者,疏陳民弊,甚盛擧也。
今此列邑所陳之弊,太半是情債勘債,其餘則坐於經用之不足,而莫可遽議也。
然情債勘債之汰減,不過營閫與京司之所可自制其權。
而今乃拘於下屬之失利,忍令民生之呼冤者。
不但輕重倒置,其在憂國奉公之道,決不當任其剝割。
至若坐於經用之不足者,雖不可一朝頓革。
苟能裁省繁冗,撙節耗費,使國計漸敷,公用有裕,然後量此衍餘之數,而仍究變通之策,今年而矯一弊,明年而祛一瘼,則不出五六年,愁歎之聲,永息於四野矣。
」 批曰:「許令三南諸倅,細陳民瘼,卽無論言之繁煩,事之漫冗,一例優批之者,導使投匭。
從而苛評,則名實太不相符,以此屢言於廟堂矣。
今見爾說,爾說亦果然矣。
治民之道,如烹鮮,可使由之,不可使擾之。
簽與糴兩弊,卽切骨之先可矯者。
而姑未能矯其本,則減額合簿,徒近於餘事之餘事,所以施行之猶未盡意,無惑乎如爾者之滋惑。
」 11月26日 ○乙酉,以權裕爲吏曺參判。
○配柳焵于鳳山郡。
以前任慶州時,代錢捧糴也。
○內醫院啓言:「務安縣進上靑大竹,不但細小,半靑半黃,全體枯黃,截爆取瀝,初非可論。
兩南靑大竹之自各該邑,特令直納,實出於我聖上爲民祛弊之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