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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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反勝於從市直,此實爲官民俱便之道,而益光聖德矣。

    」 批曰:「旣非軍餉,又異民食,而校書館釐弊條,壬辰畫屬西關穀,特出權宜之擧,間因移屬本道,近又內閣之往復葛藤,宜乎卿之難安。

    蔽一言曰,無其穀則無是恥,依卿所請,特爲革罷,還付分留條。

    尊朝廷於日月之上雲者,卿言誠是矣。

    卿以冑筵舊僚,有此無隱,亦可謂不負特畀。

    至於營餉之半分事,穀多處均分事,亦當言下卽施,猶未知其事勢,竝令廟堂,詳問該營及曾經道伯人,回啓。

    附陳作錢之弊,其爲傷財病民,孰甚於是?亦令廟堂,講確革其弊,而充其代之方,以聞。

    」後於賓對,大臣以義駿疏語,太涉淩轢,失相敬之義,請罷其職,上曰:「事係民瘼,予嘗從之如流,言者之言,雖或過當,每欲優假矣。

    」遂寢其秦。

     4月6日 ○庚子,行護軍李城輔上疏曰: 「恭惟列朝以來,聖繼神承,丕闡文敎,至于敎廟,以道統爲己任,精一心法,卽本朝家學也。

    我殿下資挺上聖,學冠百王,誠吾東方千一之會也。

    朱子以謂:『孟子見得敏見得快見得聖賢,大段易做,又以性之,反之之說,告於時君。

    』臣竊嘗推演餘意,則反之之聖,大有功於天下後世,殆過於性之之聖。

    蓋性之則如天之不可階而升也,反之則人力奪造化,雖千載之下,慨然而有希望效法之意故也。

    況以我殿下聰明睿智之質,學聖有至易之訓,惟殿下可以當之。

    先正臣李珥,以堯、舜、禹、湯相傳之緖,仰勉於宣廟曰:『道統在上,則道行於一時,澤流於後世。

    此臣所以深有望於殿下也。

    』臣向以此意陳達以爲『呈上,每於一念之發,必法堯、舜,則卽一堯、舜也。

    』繼之以持敬精一,爲繼往聖開太平之本,以至誠無息,爲持敬精一之本。

    此皆殿下平日之所講明而服膺,則無容更煩,若論聖學綱領,豈有加於此哉?蓋慄慄危懼,常有臨深履薄之戒,則及其至也,篤恭而天下平,而上下一於持敬,則天地自位,萬物自育,氣無不和,而四靈畢至矣。

    又於一念初發之際,審察於危微之幾,常使道心爲主,則及其至也,中和位育之極功,而與天地合其德矣。

    惟此持敬精一之工,大有關於希聖希天之學,平治天下之法,則一心悚然,不容晷刻之少弛矣。

    然從容乎天理之中,則行順心安而樂意生,樂意生則自住不得,所謂『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然苟無勉勉循循,自不能己之工,則何以硏窮萬化,而爲財成輔相之道乎?學問之道,在志定而講究義理分明。

    殿下自在春宮,誠心典學,有挽回三代之志,聖志可謂已定矣,聖學可謂己明矣。

    而臨禦二十餘年,尙未見至治之象,或於涵養省察之方,有所未盡而然歟?洛閏相傳之旨,以至誠無息爲主,而又示之以用工甚易,謂『涵養之工,誠易間斷,然纔覺間斷,便是相續。

    亦不必深着力,欲常常惺覺,莫令放失。

    此事用力,極不多,隻在念不念之間。

    』此爲心學至精至微之要訣,而反之之聖,亦不過循此而成耳。

    殿下固己潛心體認,有所深契,而己警省處,益加警省,朝乾夕惕,至明至健,則旋乾轉坤之功,不出乎一念之間矣。

    殿下希天之工,無少間斷,則由此而往,有無彊之休矣。

    天德王道之大成,惟在至誠懇惻,念念不忘,可不勉哉?惟殿下頻接儒臣,討論經藝,使兩筵侍讀之聯,音韻相和,洋洋淸禁,則惟我元良薰陶啓發之際,自有得乎聖學傳心之妙矣,惟殿下念哉。

    且聖人之損益,四代隨時裁宜,則尙質之道,政爲今丕變俗習之一端也。

    伏願明先王之道術,定一代之趨向,扶植世敎,恢張治具,爲表率導廻之法。

    而然苟無感通之妙,則亦何以丕應徯志,鹹趨於大中至正之敎乎?夫至誠無息然後,可以造神化之境,可以興隆盛之治,未有盡其誠而不能動物者。

    觀於皷舞群動,捷於影響,則可以知聖人之德,感於人者,若是其速也。

    伏願益勉純誠,允道化成,上以繼堯、舜以來相傳之緖,下以開億萬斯年太平之業,使海東含生之類,有於變時雍之化,則至德淵微自然之應,於是乎益可見矣。

    邇來虹貫日食,殆無虛歲,此乃天心仁愛之至,不待政令之失,而先緻警告,以啓聖心,使盛德大業,終始完粹者也。

    雖以唐、虞三代之盛,災孽亦多。

    是以明王,以無災爲懼,以有災爲幸,而益緻其恐懼修省之實。

    或於一言之善,熒惑退舍,則殿下之明聖,必有積誠感神,仰答天意之道矣。

    聖莫聖於重華,而當時群臣陳勉之言,自今觀之,有若齟齬,而不當迂闊而可怪。

    然頃刻畏謹之不存,毫忽幾微之不察,則發於施措之間,實有無窮之害,故其丁寧戒告,至於如此,此所以爲唐虞之治也。

    昨日朝講時,以戒懼謹獨之旨,諄諄下敎,皆出妙契深造之聖學,而臣所奏對,皆甚荒陋,玆又仰陳其未畢之蘊。

    戒愼恐懼,雖爲統體之工夫,又以戒懼謹獨,分而言之,而至於未發之說,則思慮未萌,知覺未昧,未發時境界也。

    儼然如有所思,肅然如有所誡,未發時工夫也。

    以昭昭靈靈之知覺,略略照管於止水明鏡之體,則渾然燦然,無不呈露於其中,而所謂『戒愼恐懼不宜看得重者。

    』而此時氣不用事,故別無疪病之可言。

    及其一念初動,氣始用事,故易有疪病之可言,則最可警省處也。

    以此雖於毫忽幾微之際,宜極加省察,無所放失。

    而朱子以知字爲求心之妙詮,又以爲:『知求則心便在是矣,求字己是剩』雲者,眞是精微之訓也。

    伏願每於人道危微之際,益加愈精愈密之工,以爲應萬事之本焉。

    臣本以庸下之姿,夙抱癃痼之疾。

    玆者趨命,旣出於延頸之忱,伸分之義,而兼爲呈身露實,祈收誤恩之計。

    伏乞亟令選部,不復檢擬,使安意待盡於壠畝之中。

    賤疾增劇,勢難留滯,徑出國門,轉尋鄕路,跡涉擅行,嚴章是俟。

    」 批曰:「自卿造朝,一再晤言,己驗胸次之無累,更喜襟期之相照,朝夕左右,欲常常見之。

    早開邇英之對,卿之隨入,翹跂以竢,際接辭以疾之附奏,姑許撼頓餘,安意加攝,趁夕間復遣史官,訊之以起居節,兼叩何日登筵。

    史官未還,辭牘先至,駕屨聞己發向松坡津,悵然失圖,無以爲喩。

    今卿出郭之行,如彼其若浼,豈予恩禮誠待之未篤,而不能使伊人之白駒,食我場苗耶?然於昨日講席申勉,時往而時來,亦或意在將順,行且錢約耶?委送在直起居郞,俾宣批旨未罄之蘊,望須仔細寄對,以副留鑰待卿之至意。

    疏中縷縷,可見惓惓誠衷,敢不隨處用力?在寡躬在正學在世道,眞正萬金良方,益用難服。

    夜漏已下,區區多未悉,都冀卿行之幡然遄旋。

    」 4月7日 ○辛醜,遣承旨,傳諭右諭善李城輔,飭地方官,傳緻食物。

     4月8日 ○壬寅,次對。

    上謂大臣曰:「卿聞內閣事乎?」右議政李秉模曰:「臣則謂海伯亦有所失。

    苟係民事,則爭難往復,固自不妨,而臺省藩臣,體面自異,則不爲平說事理者,似如何矣。

    」上曰:「此則不然。

    奎章學士之任,地分逈別。

    唐之弘文,宋之龍圖,豈有以穀簿、市直、駄價、換錢等說,文移於藩鎭者乎?予則欲興右文之治,當初設閣,蓋欲爲士夫洗滌交結戚裡之一種弊習。

    而有此設閣二十年來所未有之事,其貽羞果何如也?當該閣臣,聞是金勉柱雲,而時適入直,故似成給矣。

    鑄字價米事,壬辰年間,故重臣徐命膺之爲芸館提擧也,以關西米萬石,畫付本館,取耗以用,其名色之出,蓋自是時,而伊後自本閣,仍爲取用。

    今聞訾謷海伯之論,亦多有之,而以此疏本,頌示八方,則此何等羞恥也?至於壯營則當初設置之意何如,而今則政如昔日宮房各衙門樣子,多少辭說,固不害爲他山之石。

    因此而營屬輩,皆知十分畏愼,則亦可謂大有益矣。

    蓋其設置之時,擧措旣不張大,故浮議亦無由而生。

    今則頭緖稍成,錢穀亦皆散在諸道,一自經營,人輒指議,故此時得謗,最爲容易。

    如關西穀二十邑之外,加畫八邑者,皆由於監司提調,不善擧行,而蓋多爲弊矣。

    」上又曰:「近來士夫間風習日卑,殆無餘地。

    大抵朝廷之所尊,實在於廟堂,而上自公卿,下至百執事,皆能各惜其身,不欲自卑,則朝廷可以太平。

    今人之愛惜爵祿者,滔滔皆是,如飢者之易食,渴者之易飮,故束之以法,反若無難。

    而人必有輕爵祿之心,然後風習可以不卑下矣。

    」秉模曰:「士大夫風習之使不至卑下,亦係導率之如何,陶鑄鎔化,豈不在造化之爐鞴耶?」上曰:「私意橫流,公道不立,人才渺然,又不能隨才甄拔,用人之路益窄。

    未知近來趨向如何,賞罰如何?有規模然後,方可以有依據,無規模之世,將何所依據乎?予於用捨之際,夫豈有偏係激成之理?而今之人,所以醉生夢死者,實不知趨向之故也。

    以駔儈之心,挾籠斷之術,妄相忖度,一皆反觀,今日登庸之人,不以爲眞箇登庸,屛逐之人,不以爲眞箇屛逐,世道朝象之所以一切如此者,是果孰爲而孰病之也?年前吳翼煥疏中:『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之說,金奉朝賀心常切痛。

    予則以爲此專由規模之不立,趨向之不正。

    若先立規模,明正趨向,則何患民志之不壹,世道之不靖乎?嶽武穆之言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

    』近來特以內重外輕之意,如箕藩重任,尙皆亞卿差送。

    今番廟薦之首擬冡宰,寧不慨然。

    時任冡宰,雖以大司馬之重任,而不得通擬。

    方伯雖重,比之大司馬,不啻輕矣,而今此廟擬與,向來亞卿中擬入之例,大相逕庭。

    平日委毗之大臣,其規模一切反是。

    其外銓官之行政,亦皆較量寡多,專尙朋比,今日朝廷,尙可曰有規模乎?無諭東西南北之人,若有愚鯁直端惠慈良一節之可取者,另加留意於擧措之政,然後規模可立。

    而近來事金沒規模,不亦爲朝廷之取乎?海西詳定一事,革其弊,充其代之方,已有講究之命,而故相鄭弘淳曰爲惠堂時詳定外,一不犯用,近所謂『市直成冊』者,自方伯時己爲損體貽羞之事。

    幸其刁蹬,欲取剩餘,此雖非朝家之所與知,豈非當禁者乎?左相嘗言『量田雖好,以損上之政行之,則民以爲幸,損下之政行之,則民皆呼冤』,其言果好矣。

    大抵今日穀簿,比之二十年前,初不加多,而民受其害者,以其有盡分之弊也。

    故受穀甚多,不能均分,而賑資旣乏,留庫盡空,不虞之費姑舍,嗣歲之資不敷。

    今若多作三司穀,申明半留之法,以爲一定之規,則未必不爲養廉之道矣。

    列聖朝家法,不愧大布大帛,子所遵承,而今則侈汰日盛,是亦予自反之一端。

    大抵一言以蔽之曰,無紀綱。

    如今番使行時,紬緞書冊之無難犯禁,至於現捉,紀綱如此,所以朝廷之不尊也。

    」 ○以李鼎德爲司諫院大司諫,南公轍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9日 ○癸卯,內閣提學鄭民始上疏曰: 「伏見黃海監司李義駿疏本,錯愕惶愧,寧欲無言。

    第臣於該道臣事,誠有未可曉者。

    千包米區處,有甚關係?自己意見果如此,則當初閣僚私相往復之時,直曰不可,斷然不從,則都無事矣。

    依違羈縻,若從若否,首尾累朔。

    私書轉爲公牒,公牒又爲章牘,看作大事,章皇其說,事多不實,言亦相反。

    恣意淩轢,極口詬辱,閣臣固不足恤,獨不能爲內閣地乎?忌器之喩,昔人攸訓,惜乎思不及此也。

    抑臣於其疏,尤有駭惋者。

    有曰:『臣則知其非出於聖意。

    』又曰:『家喩戶說,無以解惑。

    』此事極微細至瑣屑,雖閣僚本不足與聞,而適因道臣之親熟,爲閣吏偶及之耳。

    下民蚩蚩,愚而亦神。

    註以此起疑緻眩於莫尊莫嚴之地?而爲道臣者,敢偶妄率之言,煩諸章秦之間,眞箇有眩感衆聽之慮,寧不寒心?內閣壯營,近爲言者之欛柄,祗緣臣等之不忠無狀,間有不免瑕累之仰貽,此臣等之大罪也。

    冒叨閣僚之長,凡厥有罪,義當先被,伏乞亟削臣提學之任。

    」 批曰:「善乎。

    諸諸之言,曰:『諸有忠慮於國者,勤攻吾闕。

    事可成功,可翹足而待。

    』藉未見諒於人,一付之勤攻,是所謂『休休有容』,卿其勿辭。

    」 4月10日 ○甲辰,整理所進乙卯園幸儀軌,摠理大臣以下,施賞有差。

     ○以李益運爲吏曹參判。

     4月11日 ○乙巳,次對。

    行文武臣專經講輪對。

    上曰:「海西倘參?爲幾許?」右議政李秉模曰:「元數爲四萬兩雲矣。

    」上曰:「蕩債者幾許雲耶?」秉模曰:「聞是二萬餘兩。

    而所謂償債穀,則反不無祛弊生弊之端,此則道臣,自當從便矯捄,屬之勿分,而亦不必待朝家知委矣。

    」上曰:「加分穀,與償債穀有異乎?」秉模曰:「以加分穀而有添入於償債雲矣。

    」上曰:「加穀則以支放不足之故,前道伯李泰永之所請得,而今則剩餘旣多,此等雜名色,付之勿分條,然後弊源可杜。

    而此外諸穀,無論某模,一一半留半分,爲便好矣。

    」秉模曰:「若非停退,則雖盡行半分之法,支放可不至不足。

    而近年則停退頻數,雖以兩南言之,昨年賑穀爲十萬石,停退者亦近數十萬石,已失卻三十萬石。

    今若一一半分,則必漸就減縮,此最難處,而至若巡營穀,亦用半分之法,則巡營所用,亦將蕩然,事事皆有掣礙之端。

    而海伯則殆同見牛未見羊。

    故以道內還弊,爲尤甚雲,而近來則到處皆然矣。

    」上又曰:「古則曰徹曰貢,不過爲升一、九一之法,皆有依據。

    我朝則自來田賦之制,猶不及於升一,而近則各樣橫斂,百弊俱生,所謂結役之弊,殆爲升之五、六,此宜矯革。

    而至於簽丁之弊,壬辰以前所無之軍額,如各營門新設之軍丁,不知爲幾十萬名,如是而冗費安得不日增乎?大抵近來冗費甚多,而不能充其代,前冗未減,後冗漸加,此爲今日之痼弊,而度支之長,多不識格例矣。

    古今異宜,居今之世,必也錬習於今事,然後可斟酌乎古禮。

    雖有三代以前良法義制,其不當於今者亦多矣。

    故雖以夫子之聖,而亦嘗入廟問事,聖人時措之宜,可見其因今之俗,行古之制。

    則爲今人而不識今禮者,其何以及於古例禮,不解今式者,其何以練於古式乎?自翰、注出身之初,若知需用於此日,則必思錬熟於式例。

    而近來之人,凡幹式例,初不留意,以至筵體政格,一切擺脫,所謂政事也文學也財賦也,一皆茫昧,則他日朝廷事,其何以錬達乎?」 4月12日 ○丙午,行抄啓文臣親試課講。

     4月13日 ○丁未,展拜景慕宮。

     ○前大司諫金翰東,縣道上疏,陳軍制、糴政、籍法之弊,且言:「近年歲幣之行,忠良子孫,間有膺使命者,往拜北庭,歸參壇享,得無內省自疚,而不免爲忝厥之歸乎?」批曰:「凡言今之民弊者,孰不以爾所謂三者爲說,而軍制整糴政精,則籍法之正,特次第事。

    然軍制自有金石之典,爲道臣守令者,苟能奉法,唉彼小民,豈或相率之地,使十室之裡,一過存四五,再過存二三,三過爲虛乎?尤又有切可矜者,爾疏何不竝擧『生且壯之類,尙可之他而寄活,黃白之徵身役,有足幹和?』近於畿甸十邑,先施釐洗之勤慢,未知諸路果聞風而動念乎?糴政,卽近日周諮訏謨中,指必先摟,而半留姑無論,合錄尙未能。

    年前臨軒之問,未免爲紙上之無當空言。

    然而驟決莫若爛商。

    行且矯拂,寤寐念念。

    北使事,古人之出處,必有斟量者矣。

    」 ○下經義條問,程文課,題試《禦定大學朱書校正》,湖南諸生于光州牧。

    敎曰:「《禦定大學朱書謄本》之校正,體貌自別,校正諸生之試以功令之體,問以經書疑義,欲爲分等施賞,以酬校正之勞。

    而前此校正諸生中,或有遺漏者,令道臣,更就道內名稱素著之人,一體付之考校之列,同爲應試條對。

    而光州爲道內之中,道裡均適,該倅亦嫺於文字之事,所以會內於該邑者。

    若有年老不能來待者,又或不嫺於功令而嫺於經義,不嫺於經義而嫺於功令者,亦皆從願應對。

    」 4月16日 ○庚戌,次對。

    兼行日次儒生殿講。

     4月17日 ○辛亥,右參贊金文淳上疏曰: 「臣伏見前大司諫金翰東疏本,則以忠良子孫之銜命赴燕,盛加非斥,至曰:『得無內省自疚。

    』臣之此行,反面屬耳,其所指目,有若偏着臣身,滿心愧惕,無地容措。

    然而義理無窮,讎嫌各異,如臣處地,講究有素,從前朝議,不以爲怪,則臣不必與之呶呶。

    而忝厥二字之下語,專出詆辱,轉益深緊,豈容諉之以無足強辨,而不思所以自靖之道乎?伏願亟降郵罰,以謝臺言。

    」 賜批不許。

     4月18日 ○壬子,敎曰:「奴婢亦民。

    也年前遍問諸道,各陳內奴寺奴之弊。

    而內奴之弊,甚於寺奴,諸道之中,北關爲甚,北關之中,北靑、利城、端川、吉州、明川、鏡城、富寧七邑貢奴爲尤甚,貢奴之中,海尺又爲尤甚。

    一口一年之所費,恰至三十金,其椎剝之苦,責出之艱,爲名編海奴之類,切肌到骨之弊者久矣。

    雖欲下手於蘇捄,特以名色之各有藉重,明知侵徵之百倍應納,而營邑之臣,初不敢議及弊。

    豈有不可改之弊?善改之則斯己矣。

    朝家之於小民,視均赤子,何厚何薄?而平民之弊,猶且隨聞隨捄,惟於此輩,每諉之無奈而置之者,子甚歉然。

    且況北關,是興王之地也,朝家之俯庇,此輩之仰戴,且果如何也?就宣頭案細考,屢百年報司之來歷,所謂海錯之四等應納,有百其岐,不一其科。

    多少釐弊條件,當令廟堂,依筵敎逐一知委,而擧其大者,莫右於蠲給四等中責納最多之冬等,在海奴,庶或爲一分息肩之道。

    七邑冬等之出於海奴者,竝行蠲免。

    此擧豈直爲此輩也?所以推豐沛之思,曁漆沮之貢也。

    著金石不易之典,示宮府一體之義,如是釐弊,如是宣綸,內而宮差司屬,外而道臣邑倅,皆各貼壁恪遵,俾有永久實効。

    」 4月19日 ○癸醜,次對。

    上諭諸臣曰:「今雨爲三農之幸。

    而近以拾蟲事,坊民或有一日之役,此蓋爲民除害之一事也。

    《詩》言:『去其螟螣,秉昇炎火。

    』如唐之太宗,可謂三代後英主,而至有呑蝗之事,其後姚崇之爲相也,拾其蟲蝗,或燒或埋,以除其害,後人亦稱其事業。

    今此松木之蟲損,與稼穡之蟊害,雖有間隔,而其爲大有關於生民則一也。

    松樹枯損,則山土童濯,生民日用薪柱,姑置之,山土流下,明堂塡塞,人之氣品亦多有妨,不得已使隨處拾之。

    若因此而有一臺民弊,則殆同養人者害人,此實予多少用心處也。

    」右議政李秉模曰:「臣愚見,未曾慮及於此,今承縷縷聖敎,實仰爲生民除害之德意也。

    雖雲草木無知,而松於草木中,有益於生民大矣哉,則設有些小民弊,亦何足恤乎?」上曰:「聞拾而埋雲,逐日拾埋爲幾何?則此雖微物之微,而予於此不無斟量之思。

    亦無好道理矣。

    古昔治水之世,益烈山澤而焚之,禹驅蛇龍而放之,菹益之焚之,恐有讓於禹之不傷物而放之而已。

    千載之下,尙想禹與益未相及之處耶?」秉模曰:「臣之愚見,不敢議到於此,而以其山澤也,故不得不焚之,恐其所處之地異然矣。

    」上,謂右議政李秉模曰:「北道奴貢,在朝家無緊用,而一夫所納,過於三十兩,豈有如此之貢乎?特蠲四等中猥多之冬一等。

    昆布巖,本宮應屬者,而中間見奪於北兵營,隻管二隻船所收雲。

    今於昆布巖,定以南北,南屬宮屬,北屬該閫,則該閫比前永得一半,宮屬視今優收。

    而且聞所收足當一等捧貢沾漑之需而有餘矣。

    近來釐弊中無弊,而有益於公與私,未有若今番北道海夫蠲貢事,子心充然,以子罕睡之伎倆,夜稍得眠矣。

    子心如此,況海夫之心乎?」秉模頓首稱善。

    上,遣史官問領敦寧金履素造朝之期,履赤以情地難安,未卽趨命,回奏,上曰:「故相金均恒,以書狀赴燕也,先正宋時烈,以『先生墓土未乾』之說,雖有抵書之事,而其時必有不得不入去之端而然。

    如無參量經權之義,則似無是也。

    況故相之子與孫乎?在後孫,不赴其先己赴之地,揆諸義理,將何辭乎?領敦寧事過矣。

    」右議政李秉模曰:「故相臣金昌集,嘗有燕使之行,僚相李畬以爲:『如有他人可赴者,則不必赴雲』,古今不可無此議論。

    而事之經權,自有稱當處,故古之人,亦未嘗以此而行或尼之矣。

    若言含冤忍痛之心,則一國之人同然。

    豈獨忠良之裔而然哉?」上謂筵臣曰:「夫子嘗曰:『述而不作』,予之平生工夫,在於一部《朱書》。

    予年二十時,輯《朱書會選》,又與春、桂坊,抄定註解,又點寫句讀於《語類》。

    三十時,編《朱子會統》,又証定故儒臣韓億增所編《朱書》,又編《紫陽會英》及《朱書各體》。

    四十後編閱《朱書》者多,而近年又輯《朱書百選》,而昨年夏秋,取《朱子全書》及《大全》、《語類》,節略句語,又成一書,名曰《朱子書節約》。

    近又留意於《朱子大全》及《語類》,與其外片言隻字之出於夫子之手者,欲爲集大成,編爲一部全書。

    待其編成,將別搆一室于宙合樓傍奉安朱子眞像,竝蔵全書闆本於其中。

    予於朱夫子,實有師事之誠,所以欲如是也。

    且《大學衍義補》,卽治國之大經大法,其爲書也誠爲盡美,予之一生嗜好在此書。

    二十年前,手抄此書,近又更讀更抄,與西山《衍義》合選,又以《大學》經文傳文,朱子章句,載之各叚之首,使抄啓文臣等繕寫,又令湖南儒生,校錄一本。

    此皆予近日工夫之大略,而要之則隻爲心神之有益也。

    」 ○命關西伯,採訪經明之士以聞,敎曰:「關西素稱尙武之鄕,而我東文明之啓,實肇玆土。

    蓋昔三古之世,執壤於塗山,比河於浿水,地留九井之制,俗傳八條之敎,傳所雲君子國者,卽今之關西是耳。

    以其江山義麗財賄膴盛,士不以齊魯待之者,非今斯今,予每惜之。

    嘗試長陵盛際,有金台佐者,爲鄕先生,敎授學徒,故司業解于浹,出於其門,而膺旋招之列,與先正文元公後先,爲成均創設之職。

    自此西土之士,能知性理之說,而顧今近二百年寥寥不復聞焉。

    豈士不如古而然也?特朝廷局於注格而不之用也。

    莫曰山分東西,各有其程,邑雖十室,亦出忠信,環箕封千餘裡,豈無如故儒臣之硏經志道者?欲依關東諸路賓興之例,以試其士,而功令之體習,見於應製諸券,其聲律騷選之作,雖多差強,此不足爲西士多之。

    令道伯採訪其嫺於經傳之旨,而爲一鄕所鹹推一道所稱誦者,列名以聞,當以嘗所欲問之經傳疑義條,問以叩所存,以備顧問。

    此意先令內閣下諭。

    」 ○以洪明浩爲吏曺參判。

     ○黃海道觀察使李義駿,再疏自辨,命還給。

    疏略曰:「臣之區區願忠者,旣在於推闡聖志,對揚德意,其所盡心,期蘇民弊。

    不幸事端先起於內閣,論題遂及於臣營。

    乃以『前以作錢事,筵稟行關』之說,先作欛柄,其下又以爲『前關從市直雲者,卽指詳定外爲剩之多寡。

    』堂堂內閣,爭其所剩之多寡,至形於公文中,己令人代羞,而乃於此等處,動輒稱筵稟,而一之不足,必至於再,令見者惶蹙,喑莫敢言。

    今重臣鄭民始之所自明者,以爲『此事,極微細至瑣屑,雖閣僚本不足與聞』,誠有如重臣之言,乃其論題也。

    敢以閣僚之所不足與聞者,反爲憑藉於莫重之地,及其進告於上也,乃敢適因道等說,漫漶其語,獨不念告君以直之道臣?竊爲重臣惜也。

    況又責臣以『不爲內閣地』,至以不念忌器爲言,尤不免妄發。

    夫內閣之親密,雖非他司比,而官師相規,無擇於內外,苟有所失,執藝之官,不憚紏正,自古而然者矣。

    鑄字價之爲內閣地,而爭利多寡,雖若微事,動輒稱筵稟者,豈非所關莫重乎?夫投鼠忌器,買誼所以引喩漢廷之大臣者,未聞後世以此不敢紏正大臣之闕失。

    果若此言,則凡幹近臣所失,雖有大於此者,從今以後,將至莫敢誰何之境,日後無窮之弊,未必非此言啓之也。

    」 4月21日 ○乙卯,以權??爲吏曺參判,任希存爲吏曺參議,李鼎揆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2日 ○丙辰,慶州集慶殿碑閣成。

    先是,命集慶殿舊基樹碑,刻禦筆集慶殿舊基五字,府尹柳焵董役,進搨本,府尹以下施賞。

     4月25日 ○己未,命義士車禮亮後孫,特給世廩。

    敎曰:「贈牧使李士龍之後一人,長付禁旅,向有定式,何況車義士家人乎?康世爵,卽不過流寓之人,永付司果,世世給祿,車比於康,其高忠卓節,豈可同年而語乎?其孫之奉義士祀者,令灣府別設料窠,永爲給祿,兵曹授以護軍官敎。

    」 ○敎曰:「蟲損嘉禾宰樹,安得不捕,而除之攷之?經史自昔伊然,《周官》庶民,剪氏之職,皆爲是而設耳。

    食苗者螟,食葉者螣,食根者蟊,食節者賊。

    秉畀炎火,祝于田祖之神,掘坑焚瘞,始於唐時姚崇,歷代因之,遂爲成憲,皆用民力。

    紫陽之訓有雲:『豈能不役人,徒而坐緻成功?』但有見識人,見得利害之實,知其勞我者,乃所以逸我,自不怨耳。

    近者園寢桑梓,有蟲損之害,使植木十邑守宰,率官隷捕除之,以寓暫勞永逸之意。

    而官隷亦民也,念其烈陽使役,殆忘寢食。

    乃引歐陽脩詩:『官錢二十買一鬥,頃刻露積如京坻。

    』之句,特創買蟲之式,幸得事半而功倍。

    於予心猶有不自安者,是蟲也,旣蔑蜂蠶之功,較甚蚊蝱之毒。

    然且卽蠢動之生物也,遵聖人錄其功明其毒之義,固可捕而除之,除之之際,亦應有方便之方。

    宜令曰生之德,竝行於其間,莫曰爲害隨其爲物,而有巨細之各異。

    驅而放菹,勝於烈而焚之。

    況秉畀之詠,託辭也,焚瘞之擧,實事也,邃古後世之別,亦足可觀。

    嘗聞蟲飛入海,化爲魚蝦,化波之治武陵,明驗尙傳,多日潛究,決意著令。

    此後拾投鷗淵海口浦之,距植木所不遠,而近爲二十裡,買蟲省人力,投海述古事,於義有何害乎?召見守臣,面諭此意。

    而又於驪江陵樹,亦雲蟲損,買蟲與投水,各一依華城新頒式令用之,而決知其毫無不可。

    續見道伯之狀,畢拾姑杳然,比時役民,有妨農政,不勝耿耿。

    呼燭書下,卽令廟堂,知委該道。

    而今後餘皆以爲例事,分付禮曹、漢城府。

    」 ○上,又敎水原府留守徐有隣曰:「日熱如此,而拾蟲之役將始,言念各邑守宰,往來林木之中,衝炎負暄,冒螫生薾,其狀長如在目,其勞宛若在己。

    何況殘邑吏隷校卒之春而植役,夏而拾役,秋而搆役,役役年年偏苦者爾曺,爾曺之效力至此,尤不勝暫釋。

    此皆朝家所欲躬莅而親檢之事也,委之守臣,尙有靡及之懷。

    如十邑守宰,十邑吏隷校卒科外役身,豈無軫念之擧乎?今下別製濟衆丹一千錠,廣濟丹三千錠,淸心元一百丸,分給守宰等處,濟衆丹三千錠,香薷散四百貼,分給吏隷校卒等處。

    卿其祗受後,謄出此傳令,頒示十邑守宰,俾知爲所重之思,曁于渠輩,又遣內營校卒,給糧資藥物,與守宰分力。

    」役旣訖,有隣具別單以聞,命効勞人等,施賞有差。

     4月27日 ○辛酉,召見右議政李秉模、備局有司堂上李時秀、趙鎭寬、戶曹判書金華鎭、宣惠廳堂上鄭民始、吏曹判書金載瓚、曾經統制使漢城判尹李敬懋、行大護軍趙心泰、漢城左尹徐有大、嶺南禦史呂駿永。

    駿永進書啓,慶尙道觀察使李亨元、永川郡守沈公著、密陽府使尹?、大邱判官洪履簡、柒谷前府使尹養儉、義城縣令金喆淳、新寧縣監南正和、前縣監李龜錫,俱以不治,勘罪有差。

    又進別單,其一:「統穀移貿,實爲江邊列邑難支之弊。

    分排列邑,殆無限節,出給一兩本錢,責捧一石實穀,則奸吏之添給,墨倅之憑藉,職由於此。

    勒給濫捧,弊端不一,每當輸納,補縮之橫斂,情債之增加,又沒紀極。

    」右議政李秉模覆奏曰:「統營移留,或防或許,蓋緣該營事勢之亦不可不念也。

    向在己酉,因統帥狀請,限六千石許留,而自該營運去,各邑運納,一切嚴禁之意,覆啓行會,則所當一遵無替,而今又登於繡啓,其不能恪守,事之可駭,莫此爲甚。

    論其事情,則移貿一節,恐難一切永塞。

    」上,以問曾經統帥人。

    漢城判尹李敬懋曰:「統營支放之需二萬餘石,專靠於三道耗條,而竝與嶺南之山郡耗條,發賣換貿於本道中沿江海各邑。

    外此坐運之術,誠非智慮之所可施矣。

    以嶺南之廣,限萬石移貿,何足爲弊於民邑乎?」大護軍趙心泰曰:「該營事勢,歲辦二萬石穀物,然後可以排比,而取價於湖,移貿於嶺,此不可一切嚴防。

    從今以後,該營與各邑,違越定數,憑藉立本之弊,隨現論勘。

    」秉模曰:「先以別單辭意,嚴關査問於該營,使之無敢漫漶,從實報來後稟處。

    」從之。

    其一:「漕倉米之數千石除留,法意有在,而船格什物,皆以本色,則雖在年豐歇價之時,自有沾漑之道矣。

    一自地部換貿之後,擧皆失望,無以爲利。

    外受之弊,尤甚於換貿。

    本邑大米,數亦不敷,乃以荒租準折,出給民間,使以米一石價七兩二錢,備給貢人,荒租二石七鬥零,價不過數三兩,而餘數公然勒徵於窮春顑頷之民,則除留外受,非但船人之害,亦爲邑民之害。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除留米換貿,極涉苟簡,前後筵席,屢奉變通之聖敎,而該曹需用,姑不得方便之道,因循至今。

    今見繡啓,益知其弊多端。

    請退究劃代之策,追後稟處。

    」上,以詢戶、惠堂及有司堂上,戶曹判書金華鎭、宣惠廳堂上鄭民始、有司堂上李時秀、趙鎭寬,皆言其當罷。

    秉模曰:「諸議別無異同,畢竟革罷,恐不可已矣。

    」上曰:「除留米設置之本意何如,則京司之反爲換貿,換貿之外,更有外受之弊?若不換貿,則自可如式,除留事面可正,諸弊皆祛。

    自今度支換貿名色,特爲革罷。

    」其一:「刑具分寸,載在金石,而以內下營造尺,逐邑摘奸,則所謂刑具,多不中式。

    」右議政李秉模覆奏曰:「繡啓所論刑具之未準法尺,良由木尺之邑各不同。

    請令該曹,造送鍮尺於該道,仍令準此造置於各閫、邑、鎭、驛,俾無過不及之弊。

    」上曰:「度支所在鍮尺,卿其取來,較正於典則尺度,下送八道四都,仍令道臣,依所下尺度,一一頒給管下邑鎭後狀聞。

    此後繡行,以今頒尺度有無考察事,添書繡行事目。

    」其一:「密陽後漕倉設立之時,江水深闊,裝載甚易,壬子大水之後,山頹沙積,便成淺灘,以小小葉船,分運出海,遲滯逗遛之弊,實爲悶然。

    金海地形,臣雖不得目覩,險處在後,水勢甚便,裝載之路,實爲平順。

    船人之言若此,則利害之分可知,移此設彼,恐無不可。

    」右議政李秉模覆奏曰:「金海移倉之論,已自壬子之前,而人見參差,至今仍置,繡衣目見形便,有此論列。

    曾經道臣,亦多登筵,請下詢處之。

    」上,以詢曾經道臣人。

    右承旨李泰永曰:「後漕倉之當初設置於三浪江口,未知何所取。

    而距海門十餘裡,地隘灘淺,各邑稅米,捧於倉庭,輸於海船,耗費及遲滯之弊,不一而足。

    金海旣是接境,而海邊可合設倉處,亦有數處,今若審其利害,定其移建,則所屬各邑,亦必樂從矣。

    」秉模曰:「前道臣之論,亦以移設爲便。

    而事係審愼,請更令本道,條列形便,具意見論理狀聞稟處。

    」從之。

    居數月,慶尙道觀察使李義綱狀啓言:「金海、梁山,以其輸納之便近,民情自願,密陽、玄風、昌寧、靈山,以其水路之稍遠,擧皆不願。

    今若移倉於金海竹島,使數三百裡外屬邑人,擔當轉輸,則許多錢穀,分載幾隻小艇,而散泊他境,貿連多日。

    則其視鵲院,移載難易便否,不啻懸殊,營建物力,亦難措劃,請仍舊。

    」秉模曰:「金海移倉,願者少而不願者多,移建物力,亦多難辦,此等不急之務,今姑置之爲宜。

    」從之。

    其一:「金海府鳴旨島,卽産鹽處,而設蒜山倉於該府,劃付米一千石,留作本米,分給島民,米一石捧鹽三石,名曰公鹽。

    而春秋分捧三千石,到泊洛東,以七兩定價發賣,合爲一萬七千八百兩,婢貢給代及巡營需用之資,卽其規式。

    而所謂七兩定價之後,監色輩之私貿後鹽者,必與公鹽,同爲發賣,以規後利,故公鹽收捧之前,島民之柴水,一切痛禁,此爲島民之弊,公鹽上江後,私商之載運者,不得賣買,此爲私商之弊。

    有此兩弊之故,公鹽未發賣之時,嶺底各邑,不得食鹽,此爲嶺民之弊。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鳴旨島鹽弊,島民與嶺底各邑之民,有口輒言,而其實則效害相參。

    島民若非巡營之力,則各閫、邑、鎭之留販,勢無以支當,上流運鹽之數,亦難保其廣布,此實民人輩,見一偏而未見一偏之說也。

    極不過七兩之定,可謂公私俱便,而如有增價之說,復入按廉之行,則該道臣隨現重勘。

    」從之。

    其一:「壬子川浦之近萬結還實,卽南民切骨之冤。

    而臣之潛行,適在春耕之時,遍察壠畝之間,則雖尺土片壤,無不起墾。

    壬子川浦非沙石堆積者外,決無不起之理,而民人號訴,吏輩稱冤,輒以白徵,動爲口實。

    愚氓固無知識,而許多起實者,必爲土豪奸吏之囊橐。

    臣於永川出道時,考閱災冊,則今災一百五十結,不入分俵中,故嚴覈委折,則或歸流來舊陳,或稱癸醜還起。

    顧今列邑,雖行査陳,所得者不過書員輩零瑣之物,許多隱漏,自在不論。

    」右議政李秉模覆奏曰:「前道臣李泰永,降續勸耕之請,卽統指陳田,非謂癸醜還起,而營邑混淪看得。

    爲今之道,但當許其當免,査其還起,移此充彼,將西補東,無使癸醜還起之說,復行於民間而已。

    今觀繡啓,可知營邑之尙未分曉,謹將昨年判付及前後事實,嚴明面飭於新道臣。

    」上,以問曾經道伯人,右承旨李泰永曰:「臣之年前,以陳土之降等限年,有所狀請蒙允,而時卽遞任,未當秋務矣。

    近聞守令或不無疑眩,多以爲癸醜還起,同在其中雲。

    旣稱還起,卽非降續。

    此不難知之事,而不爲區別,混同擧論,則吏奸民怨,其將去益滋甚矣。

    」上曰:「依右相所奏爲之。

    而癸醜還起,爲嶺民切苦之瘼雲,故昨年飭敎至嚴,且於其後狀啓,又下別般飭敎,俾勿更煩朝廷。

    到今更以此事入於繡啓,筵退後別關嚴飭,須勿如前混淪。

    至於前伯所請降績一款,段落各異,此亦區別知委。

    」 ○命慶尙道觀察使李亨元,待賑簿畢勘拿問。

     ○以尹東晩爲司諫院大司諫,徐邁修爲同知經筵事,李秉鼎爲弘文館提學。

     ○萬年堤成。

    萬年堤在顯隆園洞口。

    上,謂筵臣曰:「今番華城萬年堤役,可謂不費一民之力,而不日告完,誠大幸也。

    園寢水口,貯此堤水,園底民田,以此灌漑,與長安門外,開萬石渠,築如意垌,設大有屯一般意。

    而萬石築垌設屯時,民皆不肯,屢勤勸飭,下內帑錢數萬金,決意爲之,到今民人,反以週遭不能廣闊怨之,可與樂成,不可與謀始,有如此。

    然至神者,亦小民也,後當知予苦心。

    」 五月 5月1日 ○甲子朔,次對。

     ○以前執義李魯春、前應敎鄭東觀,爲元子僚屬。

     5月2日 ○乙醜,戶曹判書金華鎭,上疏請鑄五銖錢。

    疏曰: 「錢幣昉於周官九府圜法,逮至後世,屢更其制,若言其銖兩之得中皷鑄之最精,惟漢之五銖錢,唐之開元錢是也。

    而今之所謂舊錢,重數殆彷彿於此。

    然而貨財所出,古今不同,銅、錫、鍮、鑞,擧皆翔貴,如非輕減重數,則少無所嬴,此所以新錢之改式,以今新錢較看舊錢,重數幾減五分之二,而卽古三銖錢之類也。

    是蓋事勢之所使然,而改式之非得已也。

    今當開鑄之時,深究得宜之策,而專用鍮、鑞,厚其重數,則利不存,間淆鉛鐵,任其薄小,則傳不久。

    若稽往牒,則論太重而有直百、當千之錢,太輕而有楡莢、鵝眼之稱,楡莢、鵝眼,薄劣太甚,直百、當千,嬴利太多,俱非聖世之所可議者。

    而若其考古而有據,措時而可行者,惟有以一當五,以一當十之法。

    雖以漢、唐言之,當五之錢,在於武帝元鼎,當十之錢,在於肅宗乾元,此皆其時財用不足,故斟量乎輕重之間,而爲此權宜之術者也。

    今若倣此爲式,使大小參用,則雖略約鑄得,其爲利也,顧不大歟?今若有屢倍之利,則或不無盜鑄之弊,而溯考前代,唐法最爲嚴密,依此設禁,則宜無作奸之患。

    而嘗見柳馨遠所纂《隨錄》:『我國無銅山,可無盜鑄』雲,此言眞先獲矣。

    」 批曰:「錢幣經綸,許令廟堂,各陳所見。

    」備局啓言:「領府事洪樂性、左議政蔡濟恭、領敦寧金履素,病不獻議。

    左參贊鄭民始以爲:『前戶判錢制變通之疏,蓋出於隨時救措之意,其要在於嬴利之加倍,行用之方便,而利之加倍,固所必然,用之方便,未能的知,有不敢質言其斷然可行雲。

    』右參贊金文淳以爲:『我東行貨,全用銅錢,而所謂錢荒,莫近日若,今此度支長疏中所陳,蓋出於不獲已也。

    若於通變之後,果能如泉流行,更無艱匱之患,則其在生財裕用之道,誠爲多幸。

    而第目下利益,雖或易知,來頭便否,實難預度,不敢質言。

    』判尹李敬懋以爲:『今此錢制變通之論,實出於隨時制宜,費廉利博之意。

    而凡利之所在,病或有甚焉者,末流之弊,無以的知,不敢臆對雲。

    』吏曹判書金載瓚以爲:『目今錢荒之弊,合有矯救之道,而第救得其方,則可以裕財足民,爲利甚博,救不得其方,則隻見其弊上生弊,弊終不可救矣。

    是以歷代以來,屢變其制,而未嘗有經遠無弊之制。

    今若以當五、當十之制,欲救錢荒之弊,雖或有目下少裕之道,而至於十分便當久而無弊,則臣未敢的知而質言矣。

    』兵曹判書李時秀以爲:『戶判改鑄之論,援據旣詳,通變有方,而古今異宜,利病難的,欲捄此弊,或有更生他弊之慮,以臣謏見,不敢質言。

    』戶曹判書趙鎭寬以爲:『以經用不贍,請鑄重錢,蓋不得已也。

    雖然,臣聞裕國之方,莫如節用而務本。

    至於錢者,本以通貨,非爲取利也。

    如以取利也,則利固莫專於重錢,而弊亦如之。

    如吳千、蜀百、閩十、元五之類,雖於軍興之際,權宜濟事,而旋皆廢輟不行。

    是故,皇明丘濬於《衍義補》論之悉矣。

    我國行錢之後,曩自庚午、辛未年間,歲興皷鑄,迄今不絶,而民國所須,未聞其有裕。

    況加之以重錢,弊當如何?大抵今之鑄錢,費十而取十二,若行當五、當十之制,則是費十而取六十或百二十也,無乃費之至微,而取之太奢乎?且況錢貨上之所造也,物産民之所出也,物産有限,而錢貨日增,則百用翔貴,民受其病。

    是故,重錢之術,比如醫家之獨蔘,兵家之背城,非萬不獲已,豈可輕試乎?顧今人心漸淆,利竅百穿,又於其間,創出一奇貨,非所以體聖上示民以樸之義,臣以爲不便。

    』護軍徐龍輔以爲:『古昔聖人之鑄用錢幣,未嘗出於嬴利之意,則嬴利多少,本不須論,而至若當五、當十之錢,雖有漢、唐以來一二可援之說,泉寶者,天下之重寶也,以天下之重寶,所以行之者二三其塗,而能保其無弊?臣未敢知雲。

    』護軍李書九以爲:『古者錢幣,雖有輕重相權之法,然必也物重幣輕,壅滯不通而後作重幣以救之,蓋亦所以阜民財也,非爲裕國用也。

    苟以國用之不贍,捐小費而崇虛價,厚取嬴餘,則是殆近於愚其民而專其利。

    故自昔大錢之興也,民必先病,此乃已然之驗也。

    今日之患,不在於幣輕,而在於用絀,惟當節以制度,量入爲出,月計歲計,以收其悠久積累之功,豈可更作重幣,以淆其源乎?假使行之無弊,綱領已差,甚非聖人以美利利天下之義。

    況民之趨利,如水就下,豪富竝奪,巧僞日滋,末流之弊,有不可更僕而數者乎?臣愚淺見,竊以爲非計之善者。

    』左承旨李益運以爲:」凡隨時救措之方,勿專意於利二邊,必先究公私行用之方便,然後始可謂善通變。

    而今此當五、當十錢皷鑄之議,非無目下嬴利,弊已隨之,行用之際,恐多窒礙。

    生民日用,極其零瑣,貿遷論直,至爭毫釐,而窘急之際,被人刁勒,必有以當五一文,當三文、四文之用者。

    累積旣多,折閱亦復不少,隻見貧民之不便,足長貪吏之錮。

    錢行之無弊,臣未敢質言。

    』臣秉模以爲:『錢幣之設,本以利民,非以利國也。

    是故古之論錢幣者,必曰:「輕重之得中也,有司之不可惜費而求嬴也。

    輕重失中,則物不得其平,惜費而求嬴,則錢無以傳久。

    」歷代論錢幣之善者,不出此二條,外此而論者,皆非善論也。

    大抵金銀,産於地,而權在造物之爲寶,錢幣成於人,而權在上之人之爲寶。

    以十萬而鑄十萬,似若無嬴也,十萬之原錢,自在國中,十萬之新鑄,從以流布,是公家費十萬而得二十萬之用也。

    以之貿遷,以之通行,無往非利歸於民,而國自享其利也。

    如是命意,如是立規,雖億萬年之久,可行無弊,有何紛更之爲哉?當五、當十之制,非不是一時權宜之術,而考其世,要非可援於堂堂聖明之朝也。

    至如盜鑄之弊,不得智者,可以知之,而柳馨遠之論,蓋明其無所利於盜鑄,非謂其見什百之利,而猶不盜鑄也。

    區區愚見,終未知其爲可,而事關通變,請上裁。

    「 ○敎曰:「故相文貞公金堉家祀孫,尙無錄用之資,以文貞爲民苦心,有許大展施之經綸事業,而使其祀孫,尙稽蔭補,可謂欠事。

    年滿尙遠雲,幼學金萬善,初仕調用事,爲先捧承傳。

    」 5月3日 ○丙寅,元子畢講《大學》。

     ○敎曰:「聖經,義當尊閣,欲便於晩來誦讀,爲此大闆刻印,而字樣遵《啓蒙集箋》,今旣告完。

    今次新印《五經百篇》,與甲寅新印三經四書及丙辰新印《春秋左氏經解》,藏奉于太學,尊經閣之本當同藏。

    昔朱夫子,知漳州,印《易》、《詩》、《書》,而《春秋》則隻取左氏經文,別爲一書,以踵三經之後,是謂四經。

    印役成,遣從事,祗告厥由於先聖之廟。

    甲寅本藏奉後,姑稽告儀,以待是書之成也,來朔焚香日,令泮長告此由於聖廟,儀節用《五禮儀》所載朔望祭禮,而祝文親綴亦當親傳,令太學知悉。

    」 ○敎曰:「今日召見諭善,取用南奉朝賀、樸諭善之例,當陞品,恐近張大,姑徐徐。

    而老人之連日出入講席,其勞尤多,誠心勸課,益甚嘉尙。

    行左諭善尹得孚,令該曹給食物。

    僚屬鄭日煥、李述源,皆予冑筵舊僚,而挾冊登筵,已爲二十八年,或爲三十二年之久,今又爲勸講之任,《大學》始講畢講時,俱入講席,可謂貴矣,亦必榮之。

    兩僚年是七十內外,資歷皆經準職,僚屬鄭日煥、李述源爲先陞品,特授僉樞。

    」尋除日煥、述源爲承旨。

     5月4日 ○丁卯,敎曰:「近來守令薦法,蕩然莫甚。

    古則雖以大臣之所尊禮,諸般現告,皆勿論,惟薦擧坐罪,未嘗闊狹,卽流來不易之金石。

    而今則幷與文之判校,武之同樞之薦,擧者毫髮無損。

    此後申明嚴飭,凡係坐贓之類,一依法典,直於禁府照目措語事,載之該府受敎,仍令廟堂,書付壁上。

    以人事君,大臣外,惟銓曹爲然,設令薦者不堪任,銓曹若勿循顔私,爲官擇人,則可謂刑期無刑。

    宜從今政修復美規,各別着念事,嚴飭銓曹。

    今政差送之守令,萬一不治經經遞,則當該判堂,用《大典》所載誤薦之律。

    」 5月5日 ○戊辰,辰拜景慕宮,省夏享牲器。

     5月6日 ○己巳,命華城府武科出身赴防者,依沁都例,本府留防。

     5月7日 ○庚午,岺南設賑,自正月始設,至是畢賑。

    〈公賑昌原、尙州、大丘、善山、仁同、柒谷、草溪、鹹安、河陽、龍宮、淸河、鹹昌、玄風、靈山、昌寧、慶山、機張、比安、熊川、慈仁等邑,薺浦有西平、安骨、天城、新門、南村、晴川、金烏等鎭,松蘿驛,總飢民三十六萬四百七十八口,賑穀二萬六千一百九十石零。

    私賑晉州、金海、密陽、東萊、興海、固城、眞寶、延日、長?、泗川、柒原等邑,釜山、多大浦、赤梁、龜山、包伊、浦項等鎭,自如驛,摠飢民八萬二千一百五十三口,賑穀五千三百六十一石零。

    急左兵營、右兵營、右水營、左水營,慶州、安東、星州、蔚山、寧海、靑松、願興、淸道、永川、醴泉、榮川、梁山、昆陽、陜川、金山、盈德、義城、南海、開寧、宜寧、彥陽、鎭海、知禮、高靈、軍威、義興、新寧、禮安、三嘉、英陽、等邑,加德、西生、彌助項、豆毛浦、開雲、知世、玉浦、平山、唐浦、蛇梁、助羅、三千裡、舊所非、禿用等鎭,幽谷、金泉、省峴、黃山、召村等驛,蔚山、晉州等牧場,總飢民十二萬二千二百二口,賑穀八千七百六十石零。

    〉 5月8日 ○辛未,以金達淳爲司諫院大司諫,尋以刑官不可遞,仍任刑議,以李太亨代之。

     ○敎曰:「北關經工生抄啓人鏡城幼學李元培,處禦製條問書下,自內閣賚送于北伯,仍令北伯別定差使員,傳于該邑,令該倅親自賚傳,使之寬限,硏究條對。

    」 5月9日 ○壬申,下禦製經義條問于湖南,令諸生條對。

     5月10日 ○癸酉,詣春塘臺,行皇壇望拜禮,以高皇帝諱辰也。

     ○次對。

    上曰:「旱氣漸熾,一霈尙靳,言念民事,誠甚渴悶。

    昨宵齋所,明發不寐,今日行禮,非不憊矣。

    且値齋日,而仍有賓對來會之命者,以此憧憧之念,冀有嘉謨之可以弭災也。

    」 5月12日 ○乙亥,次對。

    上曰:「予於近日勞心,而眼屬於心,故眼力頗減矣。

    當雨不雨,常理之反,惟其反常也,故謂之災也。

    天道雖曰玄遠,必與人事相應,失於下則見於上,理之常也。

    故人道以順天爲第一義,而以乾坤之性情論之,則至誠無息,然後方可謂之順天。

    若於方寸之間,少或放弛,則便是虧欠,虧欠則便是不誠,纔說不誠,已有違於順天。

    予嘗孜孜不息,猶恐或弛,而災祲之至,亦豈無所由而然耶?意者必有所失於下,而誠未知其在於何事也。

    經雲:『萬方有罪,惟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

    』苟究其由,誰任其咎?惟當反之於心,以爲修省之方。

    周公之坐以待朝,文王之日昃不遑,古聖人不息之工,如是其至。

    而後人受氣,雖不及於古人,苟能自殫其精力所到處,則其所處心,亦庶幾乎古人之思兼三王。

    而若於精力所及,猶不能盡分,則有非至誠不息底道也。

    予所以耿耿憂惕,焦心勞思,而不敢自已者此也。

    」右議政李秉模曰:「日昃不遑,坐以待朝之時,聖人之心,固未嘗少弛,而若其心上光景,則必使有休休之象,而無迫束底意。

    殿下治心養性之工,寧或未至,而竊恐勞心用慮,或不無過當處也。

    」上曰:「誠如卿言,而若周公、文王之活潑潑氣象,則水靜而不波,鑑空而不塵,外物之來,自不爲累。

    後人則其於一日萬事,一事萬慮之際,自不免過於用力。

    且拘束屬禮,寬廣屬樂,禮勝則離,樂勝則流,以予工夫,豈可驟語於寬廣之域哉?若欲寬廣而或至於流,則昔者所得,今日忘之。

    譬如千間之庾,各有守者,則可無踈虞之慮,予則獨自守之,故一念憧憧,用力自倍。

    況今事務愈多,酬應益繁,憂懼畏愼,日甚一日,纔有事輒覺勞心矣。

    」 ○先是,上,以刑曹、漢城府,置拘留間以囚人,是典獄之外,更有典獄,命毀之。

    至是,持平李東煥陳論事疏,有曰:『近來獄訟太踈,詞訟諸司,無拘留之法,而不分罪之輕重,或就之典獄,或保于閭家,臣以爲罪其罪刑其刑,亦正俗之一端也。

    「敎曰:」名以法司,而爲無於法之事者,其罪尤重。

    刑曹、漢城府所謂拘留間,卽無於法中,尤無狀無謂之謬例。

    況有先朝受敎禁令,而伊後冒犯復置,極爲駭然。

    再昨年有申禁之命,則爲臺臣者,當察申禁後解弛之弊,隨聞劾正。

    豈可反爲無於法之拘留,謂之刑獄之太踈,有若申請設者然?其不可但以失言。

    論持平李東煥罷職。

    「 ○特罷摠戎使金持默職,以申大顯代之。

    以龍巖寺庫失火,不卽上聞也。

     ○敎曰:「惟今之旱,亦孔之酷,日夜憂勞,如焚如灼。

    讁見于上,職由人事之失於下,百工有失,卽一人之失,罪當寡躬,不敢自赦,惟有貶己一事,爲小贖之端。

    而明日以後,浹旬値齋,臨殿視朝,亦將不得如例。

    外此疏池滌溝等應行之節,纔令爲之,冥應漠然。

    又以靡不用極之意,欲行疏決,而此擧須備儀衛可行,亦可謂非耳時。

    刑官之使之來待,兼行賓對,正爲錄囚事詢問耳。

    凡事懋實爲貴,何論常格?無疏決之名,有錄囚之實,則是亦實政,實者僞之反也。

    仰冀底豫之方,俯勉修省之策者,莫過於一事二事,先從近於實之事行之。

    自今日刑曹堂郞,竝直本曹,就京外死囚,詳覆及錄啓,及回啓、査啓等一百二度,其中稟覆未下十二度外,逐一詳閱,各出意見,究理剖析論斷間,又就議于籌坐大臣,隨續陳聞。

    則潛心諦求於齋居之時,過齋當判下,以此意令該堂知悉。

    旱氣近雖太甚,畿湖不無淺深。

    先禱方寸,以替圭壁,而弭沴緻雨,可裨於此時求助者,各令論思言責之官,講磨敷說。

    」 ○湖南設賑,自正月始設,至是畢賑。

    〈公賑金堤、古阜、臨陂、萬頃、鹹悅、沃溝、務安、興陽、龍安、高敞、興德等,古羣山、蛇渡、臨淄、荏子島、媦島、古今島、馬島、新智島、於蘭、金甲島、南桃、鉢浦、呂島、鹿島、多慶浦、智島、木浦、格浦、古突山、黑山島等鎭,興德牧場,摠飢民四十六萬九千七十二口,賑穀二萬七千五百四石。

    私賑左水營、右水營、全州、羅州、長興、順天、礪山、益山、靈光、靈巖、珍島、扶安、茂長、康津、鹹平、海南等邑,加裡浦、防畓等鎭,羅州、珍島等牧場,總飢民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五十一口,賑穀一萬四千九百六十七石零。

    救急兵營、金溝、泰仁、谷城等邑,羣山、黔毛浦等鎭,順天牧場,總飢民二萬七百四十四口,賑穀一千二十三石。

    〉○湖西設賑,自正月始設,至是畢賑。

    〈恩津、韓山、林川、舒川、石城、魯城、扶餘、平澤、黃澗等邑,舒川鎭,摠飢民二萬八千三石八口,賑穀二千一百十五石零。

    〉 5月13日 ○丙子,諭忠淸道觀察使韓用和曰:「見今雲霓之望,處處切緊,而豈若本道之爲十倍甚於諸道乎?通一道幾皆禱雨,近所未有。

    意者道內,或有抱冤莫伸,覆盆莫照,欲雨不雨,踰數旬而跨兩朔乎?京中則先行疏決之擧,而本道渴急,有非京中之比,未錄啓諸囚,爲先擧槪星火謄出一冊狀聞。

    可以直決者,直爲疏放。

    外此莫伸莫照之幽鬱,拔例竭誠採察,期使幹和之事,轉爲導和。

    坐齋之時,何可敷諭,而爲三農一念,如灼如沸,有此申申,卿其着意擧行。

    」上,自是日齋居,而因悶旱,有是敎。

     5月15日 ○戊寅,旣命祈雨,上,深緻齋誠,敎曰:「明日祝文當親撰,而獻官諸執事,各別齋沐,享所嚴飭禁酒,進排各司官,未必一一齋宿。

    自外進排物種,勿爲待令,仍以爲例。

    」 5月17日 ○庚辰,祈雨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是日小雨。

     5月22日 ○乙酉,次對。

     ○敎曰:「昨今日氣,又復杲杲,民情之遑汲,豈但湖西爲然?及今不雨,歲將奈何?夙宵憂恐,方寸煎灼。

    再次禱雨之擧,不容暫緩,不蔔日明日受香,龍山遣重臣,楮子島遣宰臣設行。

    兩處例皆畫龍行事,神位用紙牓,自今爲式。

    先一日獻官,齊宿於太常,仍與久任郞,眼同監盡,務從精潔,翌朝,詣香室受香,還至太常陪進,祭畢後還奉亦如之。

    令禮曹、太常,載之謄錄遵行。

    」 ○罷戶曹判書金華鎭職。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諸道金銀店可設處,必經筵稟然後發關,自是定式。

    又於年前因北關採金事,飭敎截嚴。

    而近聞自該曹,金銀可採處發關,至於數十邑之多。

    故招問曹吏,則未經筵稟雲。

    違越定式,萬萬未安。

    戶曹判書金華鎭譴罷,亦無不可,而重任有難輕遞,姑先從重推考。

    該曹差人之爲弊外邑多端,自本司行會諸道,各其道內設店爲幾邑,各其邑中設店爲幾處與否,詳細列錄狀聞,稟處後始許設店之意,措辭知委。

    自今申嚴定式,若非經稟,則無得發關,俾京外曉然知朝家著令之本意。

    」掌令鄭最成啓言:「臣於卽筵,伏聞大僚,以諸道金銀店發關事,請推戶判。

    而戶判奏對大涉張皇,有若爭辨。

    夫店事本末,臣未詳知,而未經筵稟,徑先關問,大失審愼之道。

    筵席問備之請,至發於蕫率之地,則不思自引之義,反歸分疏之科,其在尊筵體重大官之道,損失非細。

    不可推考而止,戶曹判書金華鎭,請施罷職之典。

    」從之。

     ○持平尹涵啓言:「異端之害,聖人比之洪水猛獸,而今之所謂西洋學者,卽其尤絶悖者也。

    年前朝家之禁,不啻申嚴,則庶幾邪說之永熄。

    而近聞湖西之境,其徒寔繁,在在嘯聚,處處誑誘,匿影於窮島僻峒之間者,反有盛於前日,甚至輦轂之下,亦有滋蔓難圖之慮。

    此無他,殿下雖曰禁之,而根本未拔,窩窟尙存,緻此愈久而愈熾也。

    噫!彼滅天理斁人紀之說,尙敢肆行於覆載之間,則亦豈無上天之懷怒,而陰陽之愆和耶?請殿下,先從其窩窟,而亟軫打破之道,使閭裡之被惑者,知所回悟,而爲導揚和氣之一助焉。

    」批曰:「湖西之窩窟,大臣旣言之,自當出擧條。

    其餘京外牖惑戢迷之方,各有司存,有司之不謹,隨其所現,大臣論勘,爾等糾劾。

    左議政蔡濟恭啓言:」臣意則必先誅李存昌,然後湖右蚩氓漸染之弊,可以杜絶。

    大抵李存昌,以自中頭民,睯不知畏,作爲窩窟。

    朝家盛念,雖在如渠微物,必欲化其惡而導之生,豚魚木石,亦當感激,而渠乃冥然悍然,少無變動。

    而尙未正法之故,愚民輩,至或爭備酒肉,往慰獄中雲,此豈生道殺人之義乎?雖以道臣言之,所當具由陳聞,以竢處分,而經年閱歲,迄無皂白,請當該前後道臣,從重推考,亟令擧實馳啓,以爲依律處斷之地。

    「從之。

     ○尹涵又啓言:「人氣和而後天氣順,民心悅而後天心豫。

    目今生民切骨之冤,率由於征徭之多端,流離相續,愁歎四起。

    朝廷非不知此,而終不能通變者,坐於國用之不足,而無充補之道故耳。

    朱子嘗言于宋帝曰:『內自京師,外達郡邑,上自宮禁,下至胥徒,無名浮費,悉從廢罷,則必有所濟。

    』顧今國家用度,至繁名目甚夥,其間豈無可除減者乎?今宜選朝臣之諳練事務者,劃科分掌,凡支費之繁冗者,一切蠲減,以裕國用,然後始就征徭上祛其切急難支之弊,則民情庶可慰而天心或可格矣。

    」敎曰:「蠲減支費,若不善爲,則徒有損下之名,未見節用之實,須於日用出入,出無踰入,可謂公私兩便。

    近日籌坐,間日設行,諸宰有何發謀之足聽者乎?觀於今筵,無一籌謨之皂白,問備不若不爲。

    姑置之。

    」 ○承旨洪仁浩啓言:「丙申以後,所下審理、錄啓判付,抄錄成帙,以備乙覽。

    而臣頻叨該房之故,承命修正者,于今十有五年,爲十八卷一千三百餘案。

    第其文案之刪節太簡,獄情之源委難曉。

    臣意則附以原案槪略,凡係供招肯綮奏讞要語之不可不憑考者,拈出略抄,逐案細註,仍於每案之下,謹書判付,務從精詳,而抄案付之有司,判付則令內閣,更加校正。

    竣役之後,下送兩南監營,繕寫數本,待其上送,仍用活字印出。

    所下判付,若滿一卷,隨卽依此例續印,內而秋曹京兆,外而四都八道,頒下一件,俾各遵守奉行。

    事體重大,請下詢廟堂閣臣處之。

    」從之。

     ○錄京外重囚判下獄案一百一度,傅生者十九人。

     5月23日 ○丙戌,遣承旨,詣龍山江楮子島,再行祈雨祭。

     5月24日 ○丁亥,雨。

     ○備邊司啓言:「亢旱之餘,甘霔伊始,未移之秧,可以次第移揷。

    而節序已晩,人力難周,雖於浹洽之後,必有未移之處。

    在前如此之時,全賴代播之效,而種子優足然後,可以無虞,爲先關飭京畿三南道臣,點檢道內穀簿中,宜於代播之穀,參量山沿,互相裒益,以爲及時代播之政,仍以此事,判其緊慢,另行黜陟之政,請以此分付。

    」敎曰:「今日雨澤,如是滂霈,惟冀遠道之同沾。

    而雖皆同沾,必多有後時處,此草記甚好。

    依此分付,而使小民,明知代播處之蠲稅,爲其勤播之本意。

    」 ○以魚用謙爲吏曹參議,宋民載爲司諫院大司諫。

     ○以趙鎭寬爲戶曹判書,魚用謙爲慶尙道觀察使,旋以病遞。

     5月25日 ○戊子,以任希存爲吏曹參議,樸宗甲爲刑曹判書,李義綱爲慶尙道觀察使。

     5月26日 ○己醜,大雨。

     ○關東,自正月設賑,至是畢賑。

    〈私賑平海、蔚珍等邑,總飢民三百八十六口,賑穀二百五十二石零,錢五十一兩零。

    〉 5月27日 ○庚寅,持平尹涵上疏曰: 「日昨東萊府使薦望,乃以資歷威望之全沒近似者,容易擧擬,除目一出,物情俱駭。

    日前此大臣箚語,以往日事,頗似深引,而及其冒膺,不恤公議,又何其去益放倒也?竊爲大臣惜此擧也。

    臣謂東萊府使權坪,亟命改差宜矣。

    」 批曰:「萊伯事,人苟可堪,何論資歷?爾豈可輕詆大臣?」敎曰:「疏批雖不許,此時守令,不可虛縻曠任,東萊府使權坪改差,卽爲差代。

    」 ○以權曮爲漢城府判尹。

     ○右議政李秉模,因萊伯擬薦,上箚言:「旣有左相,不敢冒當。

    」批曰:「莫嚴者,中書之故事,一遵勿失,宜勸不宜強。

    年前一二特例,雖出不獲已,予亦以爲未必輕易援用,以壞堂堂相府體貌雲爾。

    然而今之萊伯薦擬,左相在受由中,嶺邑此時民事,其所差代,不可曠日。

    所以令籌坐大臣擬入者,蓋欲稍存界限。

    藉或首相在外,而若有議薦之擧,則次相不以代斲爲嫌,此亦中書故事也。

    目下事類是,卿須參衡於擧行之反有所據,卽爲擬入。

    」 ○敎曰:「初薦珪壁,靈雨隨降,再行虔禱,翌又滂沱,皆靈貺也。

    非敢曰不知足,望望一念,竊冀遠邇原隰之鹹得周洽。

    以心無二用之義,應行報謝之擧,姑且遲之,而今日已過三日。

    三日內所得測雨器水深,過數寸,今又有霈注之意。

    凡祈雨得雨也,齋官論賞,仍行報謝,所以識其喜而重其事,兼欲報答冥冥之庥也。

    旣雨而稽謝,亦非事神之道,三角山、木覔山、漢江、龍山江、楮子島,遣前次受香之近侍、重臣、宰臣,蔔日行報謝祭,獻官以下諸執事論賞,自政院考例稟旨。

    」 5月29日 ○壬辰,次對。

    上,謂右議政李秉模曰:「別備名色出,而均役給代以後,着手無處。

    凡係爲民弊蠲減,不得不覓給其代處,或用別備條,其實則近於所謂羨餘。

    旣有備置,畢竟取用,至登於公家文字,寧有如許體貌?況又創出無於前之別別備名色乎,此則自廟堂嚴飭痛革可也。

    」秉模曰:「箭串牧場留放之數漸多,而本寺所屬草場甚狹窄。

    六宮草場,便同一場,而所屬各異,無以通同放牧,臣意則以此草場,屬之本寺似好矣。

    」上曰:「六宮草場之出屬司僕,其名豈不正大,而但出屬之後,下輩之奸弊,旣難嚴防,則畢竟盡歸於起墾,此所以趑趄者也。

    且牧場與拜峰鎭相近,不無相較之端,以鎭將兼監牧何如?」秉模曰:「此誠便好,且無相妨之端矣。

    」上,以詢諸臣,壯勇提調鄭民始曰:「鎭土旣難同屬於牧場,則已多掣礙之端,鎭軍且是本營正軍,亦不可兼屬於牧子,雖有兼監牧之名,亦難保其有實效矣。

    」司僕提調李時秀曰:「兼管誠便好,而必使牧場凡事,皆屬於鎭將,鎭將賞罰,本寺主管,然後方爲便當矣。

    」上曰:「兼監之論,今日猝難決定,更加爛商後草記稟處。

    」上曰:「卄二日疏決文書頒布後,始見卿等矣。

    悶旱焦心,何事不憚勞,獨於疏決,不爲如例殿座者,不但値齋也,予心竊有隱忍衋傷者,果不忍如例爲之。

    若如例則結案死囚,以至徒、流、安置,而皆當稟決矣。

    天下萬事,莫不有絜矩之義,則念及沁島,予心如割,以何心臨殿評論可否於流放之類乎?此所以隻令諸堂,會直該曹,隻稟死囚之案者也。

    全保一念,他不暇顧。

    如今暑熟,置之瘴鄕,予則衣錦食稻,予心當如何?而苟有益於全保處,人事上何可恤?眞所謂所好有甚也,對卿等豈可無一言乎?至於死囚一百一度,僅僅收拾精神判下,而亦安知許多酌處之一一如金秤稱來乎?每當判獄文書啓下之日,怵然悚恐,歷日靡定,適幸甘雨之下於翌日,予心頗自恕,而猶以爲耿耿。

    」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取見諸道整理穀幻弄委折査實狀啓,則慶尙道臣李亨元,其所擧行,最極慢忽,草草彌縫,有若不知嚴畏者然。

    而因繡啓,有拿問之命,姑不仰請律名。

    」敎曰:「今則以整理穀爲名者,都屬華城,便同『毛將焉傳。

    』列邑犯科之有無,姑無論,其時擧條批旨,何等嚴截?而所謂李亨元者,厚蒙恩眷,屢叨藩臬,而夷考擧行,全沒懼?。

    狀辭之無狀,査事之無實,卽八道道臣所未敢爲者。

    縱其營裨,侵虐列邑,民莫不嗷嗷,反以莫重穀名,看作疾首蹙頞之資者,眞所謂罪上添罪。

    待麥秋處分,旣出爲民之意。

    今則新伯已辭朝,若於亨元,一或寬假,國有法乎?待其拿來,嚴囚嚴問,分付該府,卽爲擧行。

    」修撰尹益烈請:「亨元,以嚴囚例拿來,捧口招,亟施當律,整理穀犯科守令,更令一一査出,拿問嚴勘。

    」允之。

     ○長陵陵官,以本陵局內松雜木,年年自枯,朽折者甚多,報禮曹,禮曹啓聞,且請枯朽者斫伐,待春播植。

    敎曰:「當別遣摘奸,看審形止後處分。

    而本陵松政,尤有自別。

    舊長陵松柏,多是寧廟朝手植,辛亥移奉之後,先朝亦遵故事,丁閣之傍,親植數本,今幾爲拱抱。

    年前謁陵也,造銅甲護其樹以識之。

    陵樹拱護,何處不有所重,而本陵所重有若此,此而一有踈忽,其爲悚悶,豈可專責齋郞乎?且以先朝盛意仰體,則處分之截嚴,當如何?當該匿不枚報與不謹禁養之齋郞,令該府拿來嚴問捧口招,一番摘奸後,別般畫一定式草記。

    」 ○命諸道營將中軍未滿二十朔者,無得內遷,從兵曹判書李時秀言也。

     六月 6月1日 ○癸巳朔,左議政蔡濟恭上疏曰: 「近日白簡之論,前倡後應,非指斥臣身,無以塞一日之責。

    臣以虛舟不繫之身,公然爲名塗奇貨者,人生疲惱,孰過於此?而臣則徒懷便訣之爲不忍,不知保身之爲明哲,遲徊不去,歷時度日,此老妄而然也。

    始欲抵死違命於廟薦之事,竟因恩批鄭重,包羞忍恥,強而行之,此老妄而然也。

    及其薦似,徒信己心,冥行擿埴,不念厚招人譏,重傷國體,此亦非老妄而何?竊念臣蒙被殿下之隆恩異渥,雖使臣子子孫孫,盡效雀蛇之珠環,猶不足報其萬一,況在臣身,不思所以盡瘁之道,有若奉身而退者,不特人理之所不敢出,獨不畏神明殛之乎?然事到無可奈何處,雖以禮訓之嚴,亦不能使強其所不強。

    故以言乎病則有加朝服拖紳之例,以言乎老,則有八十君不召之文,到此地頭,不可以常道論也。

    臣立朝五十六年之間,身絓世網,怖畏成疾,人或謂之以榮衛不至甚脫,而其甚精則死已久矣。

    當此聖上憂勤勵精之時,名以輔相,賓廳之會,籌司之坐,終歲不赴,恬若無聞,此蓋老妄之爲祟,而事便到無奈何處也。

    見今息黥補劓於桑楡奄奄之中者,惟乞骸一着是已,伏乞亟許休緻,以卒生成之澤。

    」 批曰:「卿之年齡,將近八耋矣,乞骸緻政等辭懇,已自年至之初,予之所不許,卿之黽勉遲回者,檃括之衡尺,俱有自來稱量也。

    惟其講磨旣熟,予則篤信之而已。

    今見來章,便說出乞骸二字,決意於緻政告老,有若望望然去不俟駕者然,與面對斟定之義,何太相反乎?大臣出處,不輕而重,一時之辭官銜,猶嫌其或涉悻悻,何況乞骸期限?質言於筵間,牢定之宿諾,不啻息壤之在彼,卿須亟斷所請,隨傳諭承宣造朝,聽此書不盡言之諭。

    」 6月2日 ○甲午,左議政蔡濟恭,免。

     ○判下歲抄李克生減等。

    副校理嚴耆、副修撰樸吉源等上疏曰: 「克生附麗匈徒,營護惡逆,而倖逭鋤治之律,旋坐贓汚之罪,刑配之典,於渠幸矣。

    竊恐此命一下,隄防之嚴,從以解弛,覬覦之輩,無所懲畏。

    」 不允。

     ○掌令鄭?成啓言:「克生,以逆任之近族,劇賊之切姻,倖逭鋤治之典,隻被贓汚之律,已是失刑。

    年前罪謫之蒙放,至今公憤之愈激,而今又罪案漸底惟輕,減律殆若循例。

    彼其平日附麗之跡,行己奸譎之狀,前已昭著,今不疊論,而況其親弟克全,幹連至重,尙在竄配之中,則渠豈可與尋常勘罪之人,渾被從輕之典乎?請寢李克生減等之命,以嚴隄防,以伸公議。

    」從之。

     6月3日 ○乙未,次對。

    上曰:「代播本意,非欲隻使播種於未移秧之水田而已,凡阡陌、丘陵不毛之地,隨處遍播,各有所收,則水田雖畢竟失稔,庶可爲地無遺利之政。

    畿邑則頗不願代播雲,畿民蓋多懶農故如是,而三南民情,未知如何。

    最是種子輸運之道爲難,若使民自輸去,則亦無怪其不願也。

    且近來災荒之頻仍,蓋由於水利之不講。

    湖南之碧骨堤,若加疏鑿,則如此旱災,不足爲慮,而今盡湮塞,舊時週遭,殆不可復識雲,寧不可惜?此堤延袤橫跨十二邑,湖西南之稱,卽以此也。

    堤堰是爲民興利之事,則役民爲之,事固當然。

    而近來民力,果爲甚難,若創社倉之制,使民間各儲財力,以需疏鑿之費,則似爲便利之政。

    常欲先自華城試之,而亦難保其經久無弊也。

    」秉模曰:「社倉之法,故相崔興源嘗行之嶺南雲。

    臣之先祖,亦行於砥平,今已廢矣。

    其成其廢,惟在得人與否耳。

    」敎戶曹判書趙鎭寬曰:「金貨潛入之數,極爲夥然雲,旣不能一切禁斷,則曷若薄其稅而通其路,使利權有所歸屬乎?與民爭利,誠不可爲之,而古人亦曰,譏而不征。

    』至於山林川澤,固當與民共之,而若漫不照管,竝與譏之一字而不爲,則亦豈有如許政令乎?」鎭寬曰:「象譯輩,亦多願之,而以其前未有之事,故多有持難之論矣。

    」 6月5日 ○丁酉,雨。

    別諭華城府曰:「農者律天時相土宜盡人力,三者無失然後,可獲有秋。

    穀有經四節而食者,經三節而食者,經二節而食者,又有宜於野而不宜於山者,宜於山而不宜於水者。

    時之早晩,土之原隰,百穀不一其種,而苞栗汙菜,係乎人力之盡不盡焉耳。

    予雖未讀《農政全書》,而百千萬事,不出於分數。

    木麥之最宜代播,以其後種而先熟也。

    後種先熟曰穆穋,已自《豳詩》著詠,周公豈欺我哉?夫所謂代播雲者,水旱爲災,節序過愆,野多未移之秧,田乏可降之種,則乃於百穀之中,必取後種先熟者,代而播之,俾裕民食之謂。

    而其間首尾,優免霜信,可以爲不托,可以當雕胡,其療飢救荒之功,頓勝於西之蹲鴟,南之甘藷,惟木麥爲良,此予所以或値秧節之愆期,必勸木麥之代播者也。

    昨見廟堂草記,以木麥外,亦多宜播之穀爲言。

    種菽之易爲力,次於木麥,而土性田功,不竝以南、畿、湖,節候雖似各異,根耕之過期,與移秧一般。

    以用於根耕者,用於代播,而諸路之一齊食實,固未可必。

    稷雖就濕之性,播之距獲穫,費卻百日內外,而寒露入節隔在八十餘日,則未及成熟,如執左契。

    至於晩稷之種,其貴如金,倉無糶糴,村無蓋藏,將覓來何處,可以泒及乎?今於木麥代播之令,畿內守令民人之言不便者,輒雲『水田沮洳,雨洽則當消瀜。

    』朝家之所勸播者,非此之謂也,亶在於高燥未移之處,而又於邱隴阡陌不稅不毛之地,俾用鋤農耒耕之法,則沮洳消瀜之患,初非可論。

    木麥種子之自巖邑移沿郡也,東風送帆,無脛而至,可謂天公會事發。

    況又官給其種,公蠲其稅,諸凡易簡便當之策,靡所不用其極,無論所收之多少嬴縮,一切委之於民人,粒粒皆我充腸,飽腹之惟意,則此豈非回咷爲笑,反歉如稔,以人功奪造化之一大關捩,而亦足謂之藏富於民,君孰與不足乎?外此不言所利之美利,指不勝摟,而下民蚩蚩,不可與之謀始。

    畿之俗,且懶於農,作避一時深耕之苦,捨將來必食之功。

    年年應爲之農工,猶忽服勤之意,則惟今代播之令,卻顧而睥睨,將進而趑趄,特其勢耳。

    身爲田畯之官者,出謀發慮,策懶警惰,乃職之宜,而反爲隨衆雷同,棼棼聒聒,專昧克敏之方,認作難從之事,抑何故也?令出惟行,不惟反朝令之頒下久矣,廟堂但當堅守董責,時加考察,如其不率令者,先從方伯而糾之。

    正之則守令與民人,自當奔走趨事,野無曠土,土無閒畝。

    《書》曰『曷敢不終』,朕畝旣始之,便不圖終,顧何異於農夫之耕而不播,播而不耘乎?以時則可,以穀則宜,何苦而不勸,何憚而不爲?王畿,四方之標準,先從畿邑之議論攜異處,專精費力,篤信奉行,可使湖、嶺,觀感影從。

    秧不移而有粟,秋則熟而無稅,和以稻粱之味,替作饘粥之需,則博哉之利,可爲萬歲法程,奚但止於一年捄荒之資而已哉?烹阿非但貪也,卽田野不闢,則朝令之下,跡不緣畝,而一任其荒穢不治者,顧其罪欲逭阿大夫已施之典得乎?昔朱夫子之知南康也,日日勞農,山間車徒,至及於星子之小縣僻壤。

    則今之長吏,是何人,乃敢偃臥鈴閣,太不識分憂之義,寧不痛惋?華城,湯沐邑也,又爲標準於王畿,先自本府,悉心對颺,雖側趾盈掌之地,及時播厥,俾爲畿邑之倡。

    」 6月6日 ○戊戌,次對。

    上曰:「臺諫之職,在於言責,袞躬闕失,盡言無諱,而其官則六品,故元無牌不進之例。

    昔在肅廟朝五十年,臺諫牌不進甚罕,先朝初年亦然。

    無合啓之時,每五日以諫院許久闕啓,請牌諫臺,又以監察連日茶時,請牌憲府而已。

    每日以城上所臺諫,兩司下位各一員,自爲仕進,古例卽然,而合啓出牌,近來已成謬例。

    且合啓者,自是臣下沫血飮泣之義,則豈待自上招緻而爲之?事之無義,莫此爲甚,而傳習已痼,認爲當然,至引、次對時番番出牌,番番違牌。

    新進臺閣,固無足責,亦在於先進輩傳誦故事,俾知體面之本不如此。

    」 ○兵曹判書李時秀啓言:「嶺南仇姓出身名始昌者,來訴於臣:『幸蒙特恩,改其姓爲具,以仇爲姓者,擧皆榮感,榜目及薦案,乞卽付標雲。

    』始昌,旣以特恩,及其姓字,則與始昌同姓者,皆當一依始昌例,改以具字,自今仇姓人帳籍及公私文字,皆以具施行事,分付宜矣。

    」從之。

     ○以李敬一爲司諫院大司諫,黃昇源爲禮曹判書。

     6月12日 ○甲辰,忠淸道觀察使韓用和狀啓言:「鴻山縣監申純秘報:『本縣族親衛李漢福謂:「有莫伸之幽冤,欲爲陳告於官庭雲。

    」故招來問之,則其所爲說,絶悖窮匈。

    』臣聞極驚心,罪人李漢福,卽令枷鎖,捉緻臣營,躬執盤問,則所招轉益狡惡。

    申光周、金履源等綢繆情狀,亦旣綻露,故一倂捕捉,次第推問。

    而近自十數年來,人心陷溺,義理漸晦,乃有此梟心獍腸之類,叵測不道之說,骨顫膽掉,如不欲生。

    所係至重,有不敢自臣營擅斷,敢此登聞,而此與尋常狀啓有異,所當密封以啓,而密啓曾有朝禁,故隻以罪人供招別封以啓。

    罪人等,具枷杻嚴囚營獄。

    別封李漢福供:『本以農桑資生之民,去月望間,在田間桔槹,引水之際,隣居金得伊來到以爲:「日旱之甚酷,必因冤氣之凝結而然。

    目今江華罪人,竄配島中,尙未蒙宥,亦不得頻頻上京,此實可矜可冤。

    且每當午年,旱災太甚,而國家典禮,尙未擧行,吾輩相議,期於上徹如何雲?」故渠以欲爲告官之意,言于本面執綱申光周,仍成狀報官矣,自本官推捉査問,故果以聞於金得伊之言,告于本官雲。

    』罪人金得伊冠名履源,供:『去月望間,適遇李漢福灌水之所,漢福忽然發說曰:「江華罪人,久未蒙宥,實爲可矜。

    且每當午年,旱災犬甚,而國家典禮,尙未奉行,吾欲上徹,相議爲之如何雲?」故渠以戲言答之曰:「汝言好矣。

    汝若爲此,則可得做官耶?」仍卽歸家。

    此乃漢福之先自發口,而渠則不過以過去戲談之雲。

    』漢福更招:『金履源以其匈言,先自說到,故渠以爲:「村民之呈官,亦非易事,將何以上徹乎?」如是酬酢而止矣。

    過五六日後,本面執綱申光周,手持本官傳令,來到村人所會處,以其傳令辭意,言于諸人,而從容言于渠曰:「江華罪人,久在島中,實爲國家至冤之事。

    且每當午年,旱災太甚,而國家典禮,尙未奉行,宜卽上徹。

    而鄕村窮民,齊聲稱冤,則將以愚氓,謂之公共之論,其所成事之道,大有勝於有官爵識文字之人矣。

    」又曰:「吾則面任,異於村氓,決不可露此參涉之跡,吾所敎誘之說,愼勿發口。

    」申申懇托,故果不直告於初招矣。

    』罪人申光周供:『去月旬前,適往村前川邊,金履源、李漢福先已來坐。

    履源忽然發說曰:『每當午年,必有旱災,此何故?國家典禮,及今奉行,江華罪人入京,則可以得雨,雖至擊錚,無所不可雲。

    」故矣身以爲「如此重大之言,朝廷猶難爲之,遐鄕之民,何敢生意乎?」履源曰:「若以此事上徹,則大可以得官,小不下大同米三十石別賞。

    」漢福則別無所言,仍卽還家。

    其後漢福,言於渠,要以其名,報于官家,故渠責其愚妄,不肯聽從,則再三懇請,謂:「將至上言擊錚。

    」其所爲說,轉益叵測。

    故或恐不報之爲罪,果爲報官矣。

    』漢福、履源、光周面質,履源曰:『都是漢福之倡說,而午年每旱一句語,吾果言之。

    告官之擧,汝兩漢同情爲之者,吾豈知之乎?』漢福更招:『因申光周之敎誘,妄自告官而已,本不知擊皷之爲何事,豈有上京之說乎?千萬孟浪雲矣。

    」敎曰:「瀆屑甚矣。

    狀啓還下送,當該道臣推考,該倅亦爲從重推考。

    」仍命供招別封燒火,李漢福、申光周、金履源宣傳官處,出給之意,成出有旨,付之宣傳官,使之馳傳道臣,仍卽押來,來到中路,以無識所緻之意,曉諭後放送。

    內閣上箚,請漢福等設鞫得情,命箚本付丙,再陳箚,命洗草。

    政院議啓玉堂上箚,命火燒。

    右議政李秉模上箚曰:「顧今倫常日墜,義理日晦,似此變怪疊現層出,而殿下所以應之也又如此,將何以維持闡明於日墜月晦之地也。

    噫嘻!島逆情犯之狼藉丹書,卽有鬼神昭布,而渠以鄕曲愚賊之徒,若無能爲於挑動煽惑,而惟其愚賤也,故益可驗其挑動煽惑之必有根。

    外此諸供,無非所關之至重雲,及今窮覈,不容少緩。

    」時原任大臣再箚,命箚本付丙,封其燒灰前面,書『卿等再箚灰封』,後面書以『初箚卦還,已寓敬禮,命箚之付丙,以示燒絶之意,此後雖百箚千疏,當用此例。

    又欲造朝,則以此事入來者,雖大官之請對,決無捧入之理。

    』使注書傳之,領敦寧金履素、右議政李秉模求對,敎曰:「已令假都事捉來,卿等退去。

    」履素猶不退,又敎曰:「旣聞下敎,何不退去乎?如此則已令捉來者,還欲中止。

    」大臣始退,承旨三司閣臣亦隨而退。

    奉朝賀金鍾秀上疏曰: 湖西有匈逆之變,其跡則頗似蠢愚,其計則巧於譸張。

    乃敢於公府之庭,顯扶劇賊,語到莫嚴之重典雲,是豈一朝一夕之故哉。

    臣請痛論其頭?焉。

    粵自《明義》一部之書,作大案昭揭,爲亂爲賊之輩,如入禹鼎之森列,無所遁其形矣。

    於是乎我殿下所守之義,至精至微,可質鬼神,則或皷起邪說而有撓之者,我殿下所執之德,乃文乃聖,可參天地,則或做出訛言而有誣之者,凡所以背馳大義,疑亂衆志者,何所不有哉?向者兩湖之間,匈言五條之誣出,其中一條語,豈不爲此竪之前茅乎?傳襲詿誤,自有自在之根柢,熒惑跳踉,奚止橫出之波流?前于後喁,接鍾而起者,不啻如鬼如蜮,閃鑠呈露,正宜一掃陰沴,夬破窩藏,先使湖西數十州之愚夫愚婦,亦能知義理之炳如日星。

    而倫綱之類不墜地,則此猶可爲轉移一大機會也。

    伏乞卽將湖西三囚,設鞫嚴問,亟折禍萌,永除亂本。

    「 命檢書官往傳曰:」他大臣之箚,已皆封還,故此亦封還。

    「宣傳官沈豐祖,以押來三罪人,到中路曉諭後放送,馳啓。

    忠淸道觀察使韓用和狀啓言:」罪人押去宣傳官,中路放送,而領去校吏,不爲隨往,任其放送,請當該稷山縣監罷黜。

    「命還給,敎曰:」相持而何時出場乎?中路特放之類,以定配究竟,而白翎同配事,下諭于道臣。

    「用和以罪人申光周、金履源、李漢福等,定配於黃海道白翎鎭,馳啓,命白翎三謫事,設爲禁令,書付政院、玉堂、臺廳,毋得復言。

     6月14日 ○丙午,以李文會爲司諫院大司諫,李祖源爲工曹判書。

     ○投畀李亨元于嘉山郡。

    義禁府啓言:「前慶尙監司李亨元供:『還穀之捧以準價,給人歇價事,則營下修城倉賑恤庫穀,例以錢穀參半收捧,而昨年災荒,吏民稍實之戶,無論錢與穀,依例準納,貧民之難捧者,許以詳定例備納。

    而十月以後,逐朔支放,以初捧準代,則所餘準捧米豆無多。

    分給之際,多寡參錯,慮有奸弊,春巡時付之本官,準代與詳定,區別均分,而詳定所捧,磨鍊於春分後,初捧準價,磨錬於種糧分給。

    而繡啓所論,適在於未畢分之前,認爲減價出給然者,勢所必至。

    外受米之私買貢人,轉賣他處事,則昨年七月,五旬亢旱,來頭民事,慮無所不到,適有戶曹貢人,持關文下來,將賣所收之穀。

    列邑以爲:「此時出穀,極爲重難,若自營邑,除出補賑之錢,依願貿置,及春散布,則於民不無蒙賴雲。

    」故本穀一千石,給價四千七百兩,貿置本倉。

    及其助賑列邑之時,遠近不齊,不得不作錢輸送,而春後穀價轉踴,又値倭糧追劃,民間無生穀之路,故關飭該邑,俾卽發賣,少紓民力。

    而比秋所留,猶有低昻,所剩八百兩,亦卽添助殘邑之賑需。

    轉賣他處之說,或因此而發乎。

    每當停退之時,營穀則勿爲擧論,便成謬例,而昨年飭敎,極其截嚴,故當初知委之時,無論某樣某穀,使之通同停退。

    道內會簿當捧各穀一百十八萬七千三百餘石內,停退爲十五萬八百七十餘石,較諸元摠,差剩十分之一,別會各穀三十二萬一千一百石內,停退爲二萬一百五十餘石,較諸元摠,差減十分一,依例排朔,不足之數,爲二千餘石。

    其在公用所關,雖不得一如會簿,若謂以公穀則不念經費而盡停,營穀則爲關私用而停減雲爾者,或有未盡照檢乎。

    耗條移賣事,則昨年無論某邑某穀,發賣之時,一從穀簿多少,均排許賣,至於淸道、義城兩邑,則俱以山郡,還穀最多,民受其弊,故以沿邑耗條中,京外應作之數,移施於兩邑。

    而沿邑則使之留耗作錢,兩邑則使之作錢減數,實出於均穀除弊之道,而變通之際,自犯妄率。

    義城還穀,題許面諾事,則該倅新到,面陳事情,救急邑公穀之量宜劃給,自是本道已例,故先許公穀二百石,畢賑之後,以公穀三百餘石修啓。

    停退追劃事,昨年本邑停退,初有分劃之數,而該倅加數停退,故數次退送,末乃不得已許題,此非私分吏奴逋之。

    或詳定例捧上,或營作例捧上事,則該倅以爲:「積年災年,徵逋無異枯木生水,請用詳定例收殺。

    」臣亦知違法,而穀簿之虛錄可悶,不得已聽施。

    繡啓歸之擅便,何敢自明乎?整理穀,事體之尊重,法意之謹嚴,今日臣民,孰不仰體,承命行査,何敢慢忽?而一道之廣,列邑之衆,染手弄奸之跡,終未鉤得其眞贓,以典守勤慢,草率論啓,有若苟且彌縫者然,情雖出於愚迷,跡實涉於縱恣。

    幕屬之侵虐列邑事,則當初文簿搜來之際,穀品探察之時,十分嚴飭,各別操切,自緻貽弊於民,至徹於聽卑之天,此莫非臣天奪其魄,死期將迫之緻。

    』請上裁。

    」判曰:「觀此所供,都是遲晩,果非辜負而何?繡啓中『數載按藩,別無實蹟,災年賑政,亦無設施』雲者,有何自明之端乎?至於穀簿査啓之駭然,尤爲重罪。

    自錦移嶺,有若非此莫可者。

    莫曰大臣之薦,屢叨重任,事異常格,則不能隨處殫竭,乃反幹科至此,其在勵他懲後之道,不可以此時闊狹。

    嶺海之典,何敢辭也?施以投畀之律。

    」 6月17日 ○己酉,兵曹判書李時秀啓言:「今式年科出身,旣皆赴防,滿六朔後,若又用內禁衛六朔之例,則事疊而勞偏。

    赴防出身,入屬內禁衛之後,勿拘朔數,許擬初仕事,定式施行爲宜。

    」從之。

     6月18日 ○庚戌,行儒生製述于泮宮。

     ○先是,下禦題詩、賦、箋、義、策五體,命光州牧使徐瀅修,賚往其邑,使《禦定大學衍義》、《衍義補》及《朱子大全節約》等書,校正書寫儒生。

    鹹詣府治應試,收券上送。

    至是親考,敎曰:「禦定兩本校寫之勞,已可紀也,考訂處籤紙所錄,意見亦可驗所存之識解。

    道伯加選,又皆故家後承,特以詩、賦、箋、義、策題,五道分日試製,見其上來諸券,多有傑句佳作。

    惟今考能較長公擧,爲湖南蘊抱之土,闡名之會也。

    間因悶旱,不遑於閒漫酬應,近得甘澍,又當今日慶辰,始分等第。

    」書下魁等人高廷鳳、任興源賜第,之次樸宗民、鄭冑煥初仕調用,餘施賞有差。

     6月20日 ○壬子,進饌于慈宮。

    以誕辰在十八,而慈宮有私服,追行于是日。

     6月21日 ○癸醜,次對。

    時原任大臣備堂,以湖囚事陳達,右議政李秉模亦言禁令,奏未畢,上曰:「止之。

    禁令二字,亦不欲更聞。

    以此發口,則雖大官,決難饒貸矣。

    」仍敎曰:「予雖否德,不敢不自重者,誠以四百年宗社之托,在予一人,必使近者知畏,然後遠者可安。

    雖以今日登筵言之,安知無心口不相應之人乎?一切施知法而後,可做國事矣。

    」秉模曰:「夫以近來氣節之萎薾,若承一番嚴敎,則擧皆縮頸之不暇,臣則常以爲『官村無事』之敎,恐不如各付其職矣。

    」上曰:「近來之人故,予之處之也如是。

    大抵古人,但知義與非義,上所欲爲,而合於義也,則將順而已,上所不欲而非其義也,則守死不撓。

    嶺海斧鉞,惟其義之所在,故論其世則不過曰上下相阻而已。

    近來則不然,所謂爭執者,非古之爭執,欲以窺覘之小巧,外借爭執之名。

    予之所以談笑區處者,非以其不可屈爲憂,正以其不欲索言也。

    雖以日前堂箚言之,安有如許擧措乎?予之應之者,有若戲劇,而自不得不然矣。

    討逆,亦非別件事也。

    蓋亦《春秋》尊主庇民之義,主不尊則民何以庇,民不庇則焉用討逆爲哉?唐、虞以上,以天下爲官,此所謂『大德者,必得其位』,三代以後,以天下爲家,不有尊之,其何能國?此所以人臣之義,隻知其經,而當以王陵爲正也。

    至於處權之道,三代漢、唐,莫不有之,而三代以上,聖神相承,設或盡美而未盡善,皆出於天德王道,均之爲權,而合經之權,漢、唐以後之權,雖不無暗合於道,自在其爲雜覇。

    予之寡昧,三代固不敢望,漢祖、唐宗,亦豈可易言?非曰權而合經,所値之事,或不能不出於權。

    爲予臣者,若曰『上或有時而出於權,下亦有時而可權』雲爾,則王陵之義,果安在哉?權豈下之人之所可議到乎?予於今番,幾乎殺一不辜,而第念顔子亞聖也,非不貳過之爲貴,不遷怒之爲第一聖工,予所願學者此也。

    今玆之敎,雖不欲說裏面露色辭,若其所關,則至精至微之大義理,尊主庇民之大綱領。

    大臣股肱也,予不一言,予實不誠,卿能諦聽乎?」秉模曰:「聖敎淵深,以臣愚賤,不敢仰窺萬一,而亦豈無依俙仰諦乎?大扺盡分處盡分,當行處當行,庶爲臣道之大經,而以今人見識,恐難保其動合於義理也。

    」內閣提學沈煥之曰:「臣伏聆聖敎,竊有可以仰白矣。

    伏惟我殿下心法,承堯、舜之精一,學業述湯武之戰兢,豈容着一毫漢祖、唐宗心與跡之似是而眞非者哉?且敎曰:『君上處事之變,雖權以合經,爲臣者但當守經。

    』如論人臣之義:『當以王陵爲正者』是耳。

    今日臣等所執之論,豈非王陵所以爲正者乎?聖學旣博且淵,經權錯用之際,臣固不敢管窺而蠡測。

    至若愚慮之有所未安,則將懷疑而勉循耶?抑將覆難而質正耶?臣於詣閤之路入政院,聞以湖西三囚事,特設禁令,分書三條紙,揭于喉舌、論思、諫諍之壁上,將以抑遏群情,勒制衆口,俾不敢爭難於一經處分之後,臣於是,又不勝惶惑。

    今殿下,以此禁令,謂之順天理合人心,而可爲公天下之達權,則雖不禁,人自不犯,何費乎一紙一字之揭壁也?如其不然,則上雖獨令,下當議令,曰可曰否,以通天地交泰之志者,亦不害爲聖人捨己之盛德。

    何須膠定國是,人不得開口議到,徒緻國體之苟簡,公論之抑鬱乎?伏願亟命撤還三處禁條,俾天討行而公議伸焉。

    」 ○敎曰:「科目取人,則其所擬職,宜別於未出身。

    未通淸者,雖不若已通淸,無端作散,至二十年內外之久者,合有疏滯之擧。

    丁酉落仕泰川前直講白鳳周,己亥落仕安州前察訪金應麟、定州前典籍金養純、前察訪白宗鍊也,又於嶺南慶州前縣監任玉、松都前佐郞樸聖鉉,落仕最久,皆令今日政復職擬入,而如無見窠,兵曹佐郞中,抄啓文臣及侍從人改差,與他見窠通融,卽爲區處擬望。

    」 ○行都政,〈吏曹判書金載瓚、參判李祖承、參議魚用謙、兵曹判書李時秀。

    〉以徐郁修爲司諫院大司諫,尋遞,以尹弼秉代之,又遞,以李殷模代之。

    以金履素爲冬至正使,金勉柱爲副使,尹益烈爲書狀官,鄭民始爲弘文館提學,徐英輔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6月22日 ○甲寅,展拜景慕宮。

     6月26日 ○戊午,平安道觀察使閔鍾顯狀啓言:「安州、嘉山、定州三邑民戶漂頹,至於三百七十戶之多,而似此水患,人物之無一渰沒,誠萬幸。

    」敎曰:「安州漂頹,數至三百戶之多,言念失所蕩析之狀,不可但以若恫如傷言。

    道帥臣,間或別般拮據,卽已結搆乎?今方別遣宣傳官,馳驛下送,以考營邑擧行勤慢,先自本司,星火關飭,期於宣傳官入去前,一齊料理於庇蓋之節。

    」 6月27日 ○己未,平安道觀察使閔鍾顯狀啓言:「價川民家漂頹,爲六十一戶,人物則幸免渰死。

    該郡報來,極爲稽緩,自臣營各別論責。

    」敎曰:「民事不可緩,況頹漂形止,係是登聞之事,則名以守宰,何去而今始報營,反後於程道遙遠諸邑者?其不能小心之狀,極爲痛駭。

    所當罷其職,拿緻嚴勘,而結構等事,難付生手,姑從末勘,待該邑漂戶奠接,於道臣決杖。

    全頹全漂之類,依博川例施行。

    海西若有漂頹,而稽報與不用心於結搆等節者,竝當依價倅例處之,俾勿犯科之意,嚴飭。

    」又狀啓言:「熙川全家漂壓,爲一百戶,人物沙汰壓死,爲二十三名。

    」敎曰:「依價川、安州例行會。

    而奉命宣傳官,仍爲馳往熙川,慰恤其渰沒人妻孥,其他擧行,皆依下去時傳敎擧行事,亦爲下諭宣傳官處。

    」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四十八〉 秋七月 7月1日 ○癸亥朔,詣摛文院門外,祗送宗廟、永寧殿秋享香祝。

     7月2日 ○甲子,以金文淳爲禮曹判書。

     ○全羅道觀察使李得臣,以得雨馳啓,敎曰:「此狀啓一度,勝於百貼花王飮。

    再昨夜封發,今夜入來,可謂飛也。

    來持者,令該曹施賞。

    」時,上以熱候,方進花王飮也。

     ○以李格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金爀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7月4日 ○丙寅,次對。

     ○移祥原郡治。

    先是,重臣樸宗甲遞箕伯還,登對奏言:「祥原郡治,水土不美,民多疾病。

    邑之西北三十裡,有曰內櫓,山水拱抱,井泉淸洌,又臨大江,商船溱集,生利饒樂。

    移邑之願,民情大同。

    」命廟堂,詳詢新伯稟處,廟堂覆奏,從之。

     ○忠淸道觀察使韓用和,陳疏乞遞,許之。

     ○以徐龍輔爲司憲府大司憲,韓用龜爲司諫院大司諫,李益運爲開城府留守,李泰永爲忠淸道觀察使,徐邁修爲議政府右參贊。

     7月5日 ○丁卯,領敦寧府事金履素,箚陳病狀,乞遞專對之任,許之。

     7月6日 ○戊辰,開城府留守李益運,受符三日而不赴任,下敎切責,罷其職,擢李勉兢代之。

     ○以金憙爲冬至兼謝恩正使。

     7月7日 ○己巳,前東萊府使鄭尙愚,因登對言:「東萊進上全鰒,自前以土産採納。

    而年前適因監營點退,轉貿他邑以納,仍以爲例。

    往來貿易之際,民弊不少。

    」敎曰:「聞甚駭然。

    該邑如此,他邑可知。

    丙申年酌定貢膳定例,其後廣魚也、海衣也,諸凡爲弊之物,隨聞矯捄,務欲便民,期有一分效益。

    近聞嶺沿貢膳之弊,爲小民難支之端。

    雖以禮不可廢,且有殿宮所進,不得一竝停卻,每見嶺貢海族之登盤,不欲近口,況移貿之爲弊若此,寧不無謂之甚乎?令廟堂嚴飭道臣,先自東萊釐正,其餘各邑之類,此亦竝釐正。

    」 ○以沈煥之爲弘文館提學,旋遞,以金載瓚代之。

     7月8日 ○庚午,七夕製。

     7月9日 ○辛未,以洪良浩爲藝文館提學。

     ○承旨蔡弘遠啓言:「臣嘗承命奉審於東西陵園,則樹木之稀踈,日甚一日。

    舊種者漸就消耗,新植者不善培養,所見旣甚悚悶,事體不容任置。

    申飭該曹,以樹木培植之多少勤慢,爲冬夏殿最之一事,庶或爲責效之道。

    」敎曰:「齋郞等未能緻勤之緻,殊可駭然。

    凡植松播橡之法,春則宣播,秋則宜植,局內諸處,以時巡察,稍踈處植松,太曠處播橡,務令栽培,得其手法,則雖欲消耗得乎?設有下屬,貪於煖炊之用,而斧斤痕跡之執捉,此不過九牛一毛。

    且聞種樹時剪柯葉,反爲茁長之助,在下屬亦足沾漑,豈不公私之兩便?令該曹嚴飭各陵官,自今秋冬,專意播植,每年三月十月,以其數爻,報來後,自該曹別單草記,則當以受香之獻官,奉審之承旨,又或史官、宣傳官中,抽栍考察,其果然如數植松,以爲懲慢賞勤之地。

    而播橡踈密,亦當間數年拔例緻察,以此分付各令,書付齋壁。

    至於殿最時,以此書等第,必有別岐討索之弊端,此一款,置之。

    」 7月11日 ○癸酉,先是,京畿道觀察使李在學,以『壯通營陞戶軍,今値式年,當抄上,訓局陞戶軍,則請勿抄上』,筵啓蒙允。

    訓鍊大將李敬懋上疏曰: 「陞戶抄上,法意甚重,各道分定,自有其數。

    謹考臣營簿籍,年荒設賑之時,雖有道臣之請停,輒爲廟堂之防啓,且先朝庚午,以『雖値饑饉癘疫之年,毋得停退減額』之意,覆啓定式,軍制所重,有如是矣。

    今此京畿道臣所請,非停非減,直請勿抄,則將覓代於何地乎?以道臣而不請稟處,直請勿抄,一經筵稟,便卽施行,曾未有例。

    伏願下臣疏辭於廟堂,講究便宜之方。

    」 批曰:「廟堂稟處。

    」 7月12日 ○甲戌,次對。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訓局陞戶數雖少而法甚重,決不可容易減數。

    而以今事勢言之,他道加定,旣無其路,依道臣所奏,訓局陞戶四名,姑爲權減之外,恐無他路。

    而凡事一開路,則易緻淩夷,此後闊狹之論,一切嚴防。

    訓局體貌,何等嚴重?而道臣之不請稟處,直請分付,有關體統,京畿道觀察使李在學,請從重推考。

    」從之。

    秉模又言:「昨年因大小科場之移設營下,應辦雜費,自各該監營,從便措辦。

    其中關東則自營措辦外,不足之數,分排各邑,略略添補,雖若有違於不煩營邑之意,其實則最似無弊。

    竝宜依請施行。

    」從之。

    敎曰:「災傷覆審,卽都事應行之職務,而先朝乙亥以後,道臣替行。

    而每年年分事目頒下時,度支必以敬差官差送,與道臣替行,年年提稟,都事掌試,道臣替行,旣援年分敬差之例,則每式年前期提稟,以寓存羊之義,著以爲式。

    」秉模又言:「黃海監營蕩債時,乙卯請得加分條之混入委折,問于道伯,則以爲:『乙卯請得加分四萬四百石,以本營停退各穀次第收捧,則依舊還錄之意,已有論報。

    而丙辰償債變通後,爲救營下諸弊,以其加分剩餘,付之償債節目,蓋其區處之方,與當初請得之意,未免矛盾。

    加分中三萬三百石,所當盡付留庫條,而今番變通,旣値節晩,列邑之分糴幾畢,故就加分中二萬二百石,還付各邑留庫條雲。

    』該營停退條,以次收捧,後卽當依其數,次次還錄,而拖入於諸般捄弊者,事極可駭。

    前前道臣徐邁修,施以罷職之典。

    所謂請得加分條,道臣旣以二萬二百石,還付各邑留庫條,則已分給耗條,待秋還錄於元穀,自明年依例半分留之意,請分付。

    」從之。

     ○鹹鏡道觀察使李集鬥,以『甲山府六月十八日之雨,同仁社民家漂沒,爲一百十六戶,人命渰死,爲一百三十八口』,馳啓,敎曰:「聞甚驚慘,寧欲無言。

    比諸年前明川渰漂,雖有多寡之別,而一社之偏酷,殆有甚焉。

    渰死之處,分付地方官,另設一壇,祭文下去,令奉命之祭官,招集死者妻孥於壇場之外,一邊慰諭,一邊以祭文讀而侑之。

    死者及全沒戶孤寡,拔例賙恤,被災民人,無論生死,新舊還上身布雜役,一竝簜減。

    」仍命洪原縣監李明淵權付春秋兼銜,爲祭官。

     ○停諸道秋操。

     ○以柳孝源爲京畿道水軍節度使。

     7月13日 ○乙亥,以申大顯爲左捕盜大將。

     ○奉常寺以東籍田觀刈取稟,敎曰:「攝刈粢盛所重,事體至爲尊嚴,成熟緣由,草記爲之,故每未免雜入於汗漫公事,軸欠敬甚矣。

    自今文移禮曹,自禮曹,依大中祀享親傳香祝取稟例,長紙貼單啓聞,而判付用奉敎承宣,着長銜。

    親耕取稟,亦用此例,仍著爲式。

    」 7月14日 ○丙子,吏曹判書金載瓚,上疏引病許遞,以金文淳代之,沈煥之爲禮曹判書。

     7月17日 ○己卯,刑曹啓言:「卽接廣州府留守移文:『京居李姓兩班,多率奴僕,下來肆覲站,私縳本站監官池興麟,還向京中。

    而所率下人,皆稱刑曹使令,興麟牢囚典獄,事係變怪。

    所謂李姓兩班,自本曹,嚴査照法雲。

    』故西部幼學李圭輔捉來推問,而池興麟傷處看審,則痕損狼藉。

    圭輔蔑法肆虐,旣皆平問自服,所當照法嚴繩,而興麟傷處,未分死生,圭輔辜限間嚴囚,待結末依律重勘。

    至於假稱刑隷,捉囚典獄一款,圭輔言:『借隷憲府捉囚雲。

    』故査問於憲府下隷,則因監察李春英之分付,押付典獄雲矣。

    法府下隷之非公幹,不得推捉,法意甚嚴。

    而鄕民橫侵,旣係法外,保授典獄,尤涉駭然。

    請李春英,令該府拿問處之。

    」敎曰:「事未前聞。

    圭輔嚴刑取招,憲隷及假稱刑隷之類,亦爲刑推取招。

    春英,令該府嚴問捧口招以聞。

    」義禁府啓言:「監察李春英口招:『渠子與李圭輔爲娚妹間,拘於顔私,借送一隷。

    果爲押來保授於典獄,自陷蔑法之科。

    」敎曰:「渠家卽三帥三閫中一也。

    所以訪裔而錄後,出於感舊念故,則渠所以持身奉公,宜倍他人。

    職忝風憲,官是裏行,行此非法之擧,名登法曹草記,其爲痛駭,別有甚焉。

    而觀其爰辭,稍間於直送外邑,而該隷則分明越境,焉逭不能檢戢之罪乎?汰去放送,而將家本色守之固,可令訓局,傳令勸武,仍令兵曹內禁衛,口傳施行,以爲法則伸而祿亦霑之地。

    生踈之監察,設或昧例犯科,爲長官者,修明府務於未然,則無於古之駭擧,豈在於禦史裏行之列乎?都憲罷職。

    雖間於長官,不職惟均,憲府諸臺,遞差。

    」 7月18日 ○庚辰,命典簿洪就榮,攝其祖祀,敎曰:「故牧使洪守榮,以其家繼曾之宗,今也不淑。

    而其子穉幼,未堪主祀,言念外氏宗事,衋然而傷,怛然而疚,無以仰譬我慈心,欲求寬慰之方,未暇爲逝者而悲也。

    葬前固可廢祭,葬後主事之人,則不可以闕如也審矣。

    若稽伊川之捨程昂,而主太中之祀,有不敢遽議,亦不可援引。

    然李繼善之家,宗子幼,故《繼善》代行,朱子許之以攝主,但主其事,名則宗子主之雲者,卽千古不易之定論,而於《禮》且有之。

    『子幼則以衰拘之人,爲之拜』者是也,蓋謂抱之者,攝而行之,非抱者自行也。

    然則比之荀連之卒,以荀輯而奉荀勗之祀者,豈不大有間焉乎?故質家親親,文家尊尊,此商禮姬典之所以不相沿處。

    而因其宗子之年幼,聽其尊屬之攝祀,正程子所謂:『旁枝爲直榦。

    』朱子所謂:『傳重非正體。

    』而《春秋傳》中:『桓幼而隱攝。

    』雖公私之異例,亦古今之通誼,則此家主祀,宜定攝祀之人。

    而逝者之弟之子,若有之,固無容更議,而旣無之矣。

    然則奉朝賀子姓中,仲子之子當攝也,見方居憂而未脫服焉。

    或曰:『奉朝賀子姓叔季猶在,以此爲歸雲。

    』而以親屬言之,於逝者之子,爲從祖父之親矣,以從祖而攝從孫,古無其例,有難創行。

    徐邈之言曰:『見有諸孫,則使一孫攝主。

    』昉於《通典》,卽指衆孫中,隻取其一之謂也,初非明言其伯、仲、叔、季之序,蓋可知也。

    且朱子,卽朱惟甫之第三子振之孫也,尙主其墓祭。

    大抵長子之孫幼,而無仲子之所出,則取其第三子之孫而攝而行之,於此足亦可按。

    宗子年幼而名則主之者,所以嚴萬世之宗統也,支孫攝行而長,則還之者,所以權一時之制義也。

    『君命爲宗』之文,昭載於《儀禮》註疏。

    況勳戚與大臣家祀事之稟命于朝廷,卽亦邦典,予於是乎豈可無一言乎?典簿洪就榮,依朱文公家故事,入處奉朝賀本第,攝奉其祀,以待長孫之長成,求之禮義而允葉,參之情文而無闕,此意知敦寧知悉。

    知敦寧兄弟,雖緣序行之太高,不得如禮攝奉,自當略倣朱廟埜在傍助之規,疊相佐之,而月朝承候,亦當勿替。

    竝以此意知悉。

    」 7月19日 ○辛巳,判中樞府事金憙疏陳私義,乞遞專對之任,勉副。

     ○以李敬一爲吏曹參判,尋以其母病遞,以徐龍輔代之。

    以宋煥箕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緻中爲議政府右參贊,李晩秀爲同知經筵事。

     ○前觀察使李亨元,在謫身故,命罪名蕩滌,依職品返葬。

     7月20日 ○壬午,次對。

    上曰:「備堂中懸病者誰也?」右議政李秉模曰:「戶曹判書趙鎭寬矣。

    」上曰:「戶判無乃以向日責敎,有所難安而爲耶?予以民事,日夜用慮,神氣薾然。

    如此汗漫酬酢,不欲提及,然關係似小而大,終不得含默。

    大抵丙申以後二十餘年,君臣上下之平日所講究者,卽此箇義理。

    而凡所謂義理者,精以察之,然後一以守之,蠶絲秋毫,能分析而推明之,乃於眞箇大義理,自可明且嚴。

    故夫子作《春秋》,以別嫌明,微爲第一義。

    予之四十年受用,專在於此,凡於日用動靜雲爲之間,雖造次之頃,毫忽之微,人則不知,予所用工,不敢間斷,可謂其心良苦。

    三代以上,聰明睿智之聖,作之君作之師,三代以下,則師道在下,未聞有能盡君師之責者。

    當仁不讓於師,聖人有訓,於今之世,予安得不以師道自任乎?旣不得不以師道之責爲己任,則師之所存,道之所在,道外爲理,理外無義理之所在,卽義之所在也。

    予居君師之位,已於此義理,明辨而深察,固守而篤信,凡今在廷之臣,但當率敎之不暇,而俗習去益渝薄,太半是朝東暮西,改頭換面之徒,寧不奇怪之甚乎?或言:『大義理關頭,雖出奴入主,亦無不可雲。

    』而此亦有許多分數,豈可人人如此,而以莫重之義理,把作渠輩欺弄之資乎?若朝廷之上,眞有吾黨之士,則如此之輩,豈緩鳴皷而攻之哉?所謂義理,反因此輩而壞了,其無防限沒止泊之狀,譬如陸居而不爲城郭,水行而失其舟櫓。

    詩雲:『折柳樊圃,狂夫瞿瞿。

    』狂夫旣瞿,則懦夫之知瞿可知。

    而今之人則全無警瞿之心,隨波逐流,撓攘未定,此輩固不足責。

    雖以本事言之,若曰:『洪守榮,旣非文官,且稍異無故人,不必過施因典雲爾。

    』則猶或可也。

    生前旣已祿仕,地處又爲自別,於其死後,朝家息恤之典,豈可闕然乎?故參議金乃衍,雖階是下大夫,其爲戚裡中蔭官一也,豈不可援用其例乎?賻物若將勿論於死後雲爾,則此人生前,胡置之仕籍也?伊日戶判,與有司堂上入侍,參聽筵敎,至及攝祀之事,而亦無他言矣,筵退後霎時之頃,旋有請對之擧。

    戶判以其家之外裔,作此擧措,豈人情天理之所當爲?俄頃之間,判若兩截,亦豈意慮之所及?其翌日又忽有執義趙德潤之疏,予一驟看,而其中數字,不可但以礙眼,言乃是不敢道之嫌文也。

    義理之外,豈有如許人事乎?故重臣之行狀,受於洪樂任雲,行狀請撰於昨,彈文遽出於今,翻身幻形,閃忽莫測。

    世安有如許之事?雖然亦豈渠本心?其爲人柔順,故易爲人之低仰,今番事,未知何人所指使。

    而予雖不言,豈或不知也?大抵禮樂刑政,自天子出,然後公卿大夫,至于百執事之末,各得其職。

    而今之規模,未免與此相反,紀綱之日紊,朝廷之日卑,可謂歲異而月不同,至於莫可收拾之境。

    《中庸》『修道之敎』,朱子釋之以禮樂刑政,蓋導之以禮樂,而不率於敎,則不得不以刑政齊之也。

    渠輩名曰依靠於義理邊,以其心則顧瞻利害,反不覺其毀壞義理之歸。

    雖以近臣言之,所貴近臣者,宣上之旨,明上之志,自爾而遠,自親而踈,表裏洞徹,內外貫通,自有表端影直之效,而爲近臣者,不惟不能宣上旨明上志,甚至有年前衝衛碎闥之事,此何臣分?至如今番戶判事,予不必深責。

    自來畏約之蹤,無怪牽動於浮議。

    而今此引義,適在臺疏之後,其疏卽未徹之疏,戶判從何得聞而引嫌乎?昔在先朝,以此事受敎至嚴,故今此戶判事,不曰『引義於臺疏』,而隻言因『嚴敎逡巡』雲者,良有意也。

    此後因未徹疏引義者,另加嚴飭,以爲申明故規也。

    昔在先朝辛壬義理,則特事係聖躬也,故付之群下而已。

    若今日事,則所係莫重莫嚴,予於此箇義理,寧或不嚴而緩乎?再昨年以前,凱覦窺覘之徒,實有靡所止泊之慮,故成、鄭之事,不得不嚴處。

    成、鄭之處分出,而如趙德潤者,敢認以『語到極處,亦不爲罪,』有此疏擧,予又不得不有此敎。

    此筵此敎一出,而不知何許窺覬之徒,又將駸駸入於成、鄭之套矣。

    見予前年之處分,容說極層話頭,以予今日之此敎,而認若稍緩於義理者,則此亦義理之罪人也,彼亦義理之罪人也。

    予於此秉執,精之又精,察之又察,隱而顯微而著,本之天理,參以人情,可以建天地而不悖,苟有良心者,孰不尊信而恪遵乎?近來名以朝士者,居其家不能孝其親敬其兄,出而又不知敬長事上之道,隻以一切不率敎,視若能事。

    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旣不能盡子弟之道,則安知君臣之義也?所令反其所好,民不從之,今予所令,若反其所好,則不從可也。

    今乃令其所好,而下之從上,一反其道。

    生髮纔燥,厚沐陶甄者,顯有背馳之跡,起自草萊,偏被恩造者,亦售反覆之習,如此世道,如此朝象,豈可但以寒心言乎?如鄭履煥丙申初頭之疏,語到難言處,而其心則置禍福於度外者,故予不之罪。

    至如此輩,則外托義理,內售窺覘,欲以能言鄭履煥、韓鍮所未言之言,爲高緻,此果素講於心者,遠勝於前人而然乎?眞所謂儒言墨行之徒也。

    予有多少斟量,而趙德潤,凡於政注,永勿擧論也。

    」始,洪守榮之死也,命度支優給賻物。

    鎭寬欲請寢成命,求對,上,下敎切責,鎭寬退。

    德潤上疏言之,亦命勿頒,至是,又有此敎矣。

     ○右議政李秉模啓言:「濟州儲穀之論,實是島陸莫大之利。

    近聞島中連豐,及此收聚儲之官庫,以作不虞之備爲便。

    」敎曰:「嚴飭牧使,卽爲拮據貿置,以其石數狀聞。

    」 7月21日 ○癸未,詣春塘臺,行望拜禮,以神宗皇帝忌辰也。

     ○敎曰:「竊稽我穆陵朝重恢之業,始基於平壤之捷,終成於南海之戰。

    而時則有贈領議政西川府院君忠翼公鄭崑壽,控于大邦,靖我四方,有赫聲烈,刻畫金石,至今照人耳目。

    是日晨朝,遙拜神宗顯皇帝諱辰,有風弗弗,泉亦東流,愾我寤歎,尤增榛苓之感。

    記昔西川府院君之奉使也,聖祖諭之以國之存亡,在卿此行,及單車入燕,慟哭司馬門下,石尙書以爲:『秦庭之哭,無以尙之。

    』敷奏天門,帝赫斯怒,璽書先降,而褒許行人泣訴之誠。

    王師踵發而盪掃,遐陬氛翳之氣,遂復我兩京八路,維億萬年奠于盤泰,莫非我顯皇扶顚字小之盛德至善,沒世不忘。

    而若其至誠格天,用將皇威之功,則西川爲首於當時諸功臣。

    恭覩先朝,嘗以三月十九日,望拜於殿庭,而起感於故相文貞公金堉之在館請援,特命其孫將臣金聖應參班,仍加品級矣。

    況當是日行是禮,豈可無述志示意之擧?遣官就西川祠版侑祭。

    祭文當親綴。

    且思之,肅廟甲申,宗伯之臣建白,別設軍銜一窠,以待其祀孫,其後未聞有司之遵守。

    西川祠版之在何地,與祀孫之誰某,令吏、禮曹,訪問以聞。

    曾聞寧遠伯七分之摸,寄在江都,而颯爽酣戰之姿,尙令人肅敬雲。

    其祠有額號乎否,下諭守臣,摭實啓聞。

    寧遠之家,摠管李源之子孝承遭艱,而適因兼帶之別軍職,雖給軍監之散料,料與祿,體段各異,所受散料,換作軍銜祿,闋服間權給。

    前府使李宗胤,卽摠兵之七代孫,而居則在於影堂所奉之地,卽令禦將李漢豐,作闕其營中軍,以宗胤擬入。

    欲說皇恩,涕在言先。

    人情久而狃安,大義日益湮晦。

    幷與朱夫子八箇字訓語而漠然若相忘,則君君臣臣之所謂天經地義,幾乎熄矣。

    此《尊周錄》之所以編輯也,荏苒遷就,汗靑無期,令內閣知悉,知委校正諸臣,俾卽專意完篇。

    命將東援,卽再造我邦之恩。

    而須降寶典,一灑二百年之誣汚,尤豈非萬倍於東援之昊天罔極之恩也?嘗見《光國志慶錄》,故相李畬之記語曰:『聖祖至誠事皇朝,皇朝之父母於我,亦無所不至。

    此聖祖所以得於皇朝,不止於光國,而復有壬辰再造之恩。

    』此語誠然。

    光國元勳,卽故相忠穆公兪泓、贈領相文貞公黃廷彧贈領相文烈公尹暹,而忠穆爲上價,奉寶典而東來。

    今其嫡長孫漢章,以老職襲封杞寧君,亦令吏曹問其居住,有敦寧則同敦寧擬入,否則同樞實職,今政差除,以爲記此日之道。

    」 ○吏曹啓言:「鄭崑壽祠版之在何處,祀孫之爲誰某訪問,則六代孫德彬,年今七十三,寓居長湍地,而祠版在其家雲。

    」矣敎曰:「西川祀孫,居在畿邑者雖有之,年過七十,惜哉老矣。

    何以筮仕?然而旣聞之,先以口傳僉知作窠擬入,給舖馬起送。

    」 ○備邊司啓言:「厚州新設,已過三年,而以邑以鎭,尙無定制,及今措置,有不可已。

    依前定奪,以獨鎭防守將定號,僉使印信兵符,今政院該曹造送。

    令道帥臣,講定節目啓聞,以爲參量覆奏施行。

    」從之。

     7月22日 ○甲申,《杜陸分韻》成,頒賜諸臣。

    上,嘗以『詩敎旣弛之後,求不失三百篇遺意者,惟杜甫近之,而律尤其聖也。

    宋之陸遊,亦體醇音雅,不類噍殺之調』,特加表章。

    命諸文臣,集于摛文院、考文館分掌釐校,以韻類編,以整理字印頒,蓋欲砭俗矯時也。

     ○京畿觀察使李在學啓言:「摠廳保軍充代之際,使元軍告於該廳,自該廳知委本邑,隨卽付籤於原案,則亦無中間漏丁之患,以此遵行恐宜。

    且該廳移文保軍六十九名之不足者,加定於各邑雲,而旣是刊冊元數之外。

    則當此軍丁極艱之時,不可以加數分定,此則請置之。

    」從之。

    摠戎廳啓言:「本廳標下軍之散在京外者,爲八百五十二名,而每名各給一保,乃是筵稟定式。

    無隨闕塡代之故,虛實相混,奸僞漸滋。

    前摠戎使臣趙心泰在任時,逐邑査櫛,從實釐正後,修送成冊于畿營,而保軍原數之不足者,爲六十九名,隨闕充代,收納保錢等節,自軍在各邑,主管擧行之意知委矣。

    卽見京畿監司李在學擧條:『以更聞諸倅之言,充代收錢,反貽邑弊,不如依舊之爲便。

    軍保六十九名,不可加數分定,仰請置之。

    』軍保法意,自來嚴重,而從前使軍卒,自望充額,自收番錢,已極踈忽,亦涉紊雜。

    旣知其如此,則今當釐正之時,各自地方官,一切管檢,然後可以杜奸僞正軍籍。

    至於未充定六十九名,道臣雖以刊冊外加定爲言,而考見《謄錄》,則臣廳標下軍,爲一千六十五名,再去甲寅筵稟減數,以八百五十二名定案,每名隻給一保,則未充六十九名,自是八百五十二名額內。

    而顧今良丁極艱,猝難遽議復舊,此則以臣廳鄕標下軍殘劣之類,抄出降保,其代以京標下待年軍從自願塡充。

    則此不過京鄕間名色互換,在臣廳不失元數,在外邑亦不增額,請以此定式施行。

    」從之。

     ○京畿觀察使李在學上疏曰: 「摠廳軍保事,臣之向來所奏,專爲軍丁隱漏之弊,而伏承査實釐正之敎,卽爲往復該廳,成出案冊,分送各邑,以爲憑驗之資。

    其後該廳,以闕額充代,保錢收捧等事,竝付本邑之意,爲草記,而列邑事情,大有難便。

    蓋漏丁査括,案冊旣存,待其元軍之所告,隨卽付標於闕額,則自無中間闕額之患。

    而當此簽丁極艱之時,若使本邑充代,則添一軍政,官與民俱受弊矣。

    命廟堂稟處。

    」 備邊司啓言:「摠廳軍保之自營邑,初不句檢者,蓋由於自得代定之故。

    而所謂自得者,隨得隨塡,推移充數,故增減惟意,虛實難分,便作閑丁之逋藪,道臣之筵稟釐正,有不容已。

    而充代收錢之節,始乃專責於各邑,論移該廳者,雖緣民邑事情之未及詳察,以緻該廳之據此爲說。

    而當此簽丁極艱之時,充代收錢,若令各邑擧行,則査括無異歲抄,私捧便成上納,官民受弊,誠如道臣所論。

    自得保軍,自收保錢,竝令依前施行。

    該廳軍保,雖與禁禦保有異,其爲軍摠則一也,而營邑之不置成案,無所憑考,緻有冒稱濫入之弊者,揆以事面,誠極踈漏。

    不可以充代收錢之依前仍置,竝與案冊之要法,置而不行,此則營邑各置一案,如有闕額,待元軍自得,自該營文移畿營,知委付標,俾無如前紊雜之意。

    請一體分付。

    」允之。

     ○命錄用忠武公李舜臣祀孫。

     7月23日 ○乙酉,次對。

    上曰:「覽故相李畬所著《光國志慶錄》跋文,立言之微意,不覺歎賞。

    肅廟朝禮遇故相,卽南九萬後一人。

    恩禮之隆,往牒所罕,得此於聖祖,其人之所存,可見矣。

    」李秉模曰:「故奉朝賀臣兪拓基嘗言:『君上之低視群下,專由於其人之自不見敬。

    如睡村相國,則起自簪筆,至登台閣,而平日所被恩禮,終始無替,蓋以其誠信二字之工夫矣。

    』」上曰:「狀啓文字,粉飾外面,如能言之鸚鵡者,皆必失於實地。

    似此者,論以考績,則合置下考。

    雨澤形止,當於分寸尺之間,不敢以意推移,而近來道臣輩,於不足處,言或太過,以此推知,其過處,又必減縮言之也。

    如此災歲,非但道伯之生踈。

    以予所見諸道道臣,無一熟手,才難不其然歟?方面之任,從容做去,莫如奉朝賀李命植,有知識局量,又莫如故右相也。

    」故右相,指尹蓍東也。

     ○命三南侍從守令,各陳民隱。

    先是,嶺南禦史呂駿永歸奏:「監營各庫還殼有弊,請專屬府倉。

    」備邊司關問該道,慶尙道觀察使李義綱以爲:「營屬聊賴,專靠於此,一切革罷,恐難遽議雲。

    」右議政李秉模,請依道臣議置之,敎曰:「雖近於恝視民弊,恐或別出弊端,姑從卿言。

    以此意嚴飭道伯,無論矯戢之如此如彼,期於祛其痼弊。

    而今年本道農形民勢,自春徂夏,朝家之飮啖不敢適口,脫着不敢便體,又不敢片刻自逸。

    則予之誠意,使方伯守宰,縱未能觀感,而彼日對民訴,日聽民隱者,自然有惻隱之本心,欲掩不得處,苟欲肥己剝民,寧不有愧於屋漏乎?先自道伯,隨處節損,爲列邑標率。

    道內侍從文守令,各具該邑及蔭武諸邑民隱之入聞者,許令後先疏陳,限以冬春,無敢一人不言。

    若欲再疏者,待春後更陳,終若含默,此等當施以違令之罪,兩湖一體分付。

    」 ○命皇明義士白大豪等,遺民林寅觀等,以春秋同祭于顯忠祠。

    先是,承旨沈晉賢啓言:「昔在辛巳,關西七義士之立節也,南館被禍者十一人,彎上被禍者十五人,乙未贈職時,隻擧七人之名。

    而其中崔孝一、車禮亮,又在二十六人之外,則二十六人中,得蒙褒贈者,隻是五人而已。

    其餘二十一人中,白大豪、黃後晟、崔訔、張超等四人之名,雜出於公私文蹟,韓士雄、白元仁、黃大中三人,則幸有子孫之傳記,賴而不泯,此外十四人,竝與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