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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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十二年清乾隆五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子朔,召見諸承旨于重熙堂,命有父母人早退。

     ○下綸音于八道四都曰:「農者,民之所以資生,唯其勤孜之方,若無待乎勸焉,而每歲元朝,必下勸農之敎,誠以性有勤怠,力有贍乏。

    乏且怠者,不有以勸之,將何望有秋乎?鳲鳴而耕,龍見而穫,樹蓻耘耔,不失尺寸,順天時也。

    相原隰、治溝洫,且燔且糞,以疏以漑,盡地利也。

    犁種而借之,錢鎛而助之,通有無、均事功,用人力也。

    三者勸焉,而不豐穰者,未之聞也。

    予居九重,莫能躬畎畝,則田畯之責,不在於旬宣之任、字牧之官乎?昨秋稍登,幸賴眷顧,而瘡痍甫起,甌窶未盈,上瑞之祝,政在今年。

    臘前三白,天意可占,勸而作之,亶係乎人。

    咨爾方伯、居留、守宰之臣,體予至意,須各勸勵。

    」 1月2日 ○乙醜,副司直鄭枋,自鄕來,命該曹,優賜米肉。

    以枋曾經宮僚,年且老也。

     ○京畿道臣啓言:「廣州武科人李時雄,中英宗戊申討逆慶科,今年爲回榜。

    」敎曰:「此稀異事也。

    宜示感舊甲、尊高年之意。

    」命加一資,賜花牌、宴需。

    尋以京居人金次重、李龍重、高時元、松都前武兼趙重璧、平壤黃聖憲、海美前萬戶李命天等六人,今年俱武科回榜,命依李時雄例爲之。

    次重、重璧,卽去戊申從征士也,特賜華蓋、舞童,以優異之。

     ○京外老職年例加資者,凡四百四十人。

    命吏、兵曹,卽日下批,馳撥頒給,歲以爲式。

    命京外百歲老人,加賜米肉。

     ○吏曹啓言:「通禮院臚唱,漸不如古。

    宜令參下引儀,歲首各薦數人,贊儀月考其能否,有窠則吏曹取才差擬。

    誤薦者,薦主及贊儀,竝施重律,以爲式。

    」可之。

     ○命四學齋任儒生擇差久任,俾應講製,每歲末,依太學圓點儒生例,以其姓名書啓。

    成均館請著爲式。

    從之。

     1月3日 ○丙寅,禦春塘臺,犒饋軍兵。

     1月4日 ○丁卯,展拜宗廟、永寧殿、景慕宮。

    是曉,行宗廟春享,命承旨趙衍德眂滌漑,及展拜,見庫中祭器雜錯,下衍德于禁府,尋釋之。

    又以臺臣失班儀,玉堂、監察不能規警,竝命推考。

     ○以韓光會爲議政府左參贊,金魯鎭爲右參贊。

     1月5日 ○戊辰,常參。

    仍行次對。

    外位已備,而諸臺不進,命大司憲洪檢、大司諫嚴思晩等,下義禁府推考。

    領議政金緻仁啓言:「瑞山,卽文武交差邑,而該曹以武臣疊差。

    西銓則取舍不均,內三廳之得除邊將者,隻二人。

    江華將校,仕僅五年,而亦見差擬。

    吏曹判書李文源、兵曹判書鄭昌順,竝推考。

    瑞山郡守尹壽民改差爲宜。

    」可之。

    又啓言:「近日銓格漸壞,文臣纔陞六品,卽通臺選,至以單典籍,直擬五品持平,新榜未分館前,西飛外〈未屬槐院,先入翰苑,謂之西飛。

    〉不得除職,古法也,而大政、散政,連爲擧擬,無少拘難。

    至若蔭官陞品,亦觀久次。

    臣嘗聞李世白之爲相也,蔭官有出六後十九朔,陞五品者,世白以爲太驟,囚治政吏。

    銓品之嚴,蓋可知已。

    間雖不能悉遵舊規,猶以經一考爲限,今則至以未經一考者,啓稟陞遷。

    一事二事,破壞如此,誠甚慨惜,宜加警飭。

    」又可之。

    敎曰:「比者,廷臣,或無端見枳,故方議疏通,惟在銓官之得人。

    舊例,軍門從事官,獨捕廳備三望,其餘單望啓下,而今皆備三望,則將臣率以見枳,銓曹者擧擬。

    夫武弁黜陟,當屬兵曹,將臣之市恩沽譽,習不可長。

    如禦營大將李柱國是已,卿等宜知之。

    」緻仁請柱國罷職。

    上曰:「愛欲其生,何必乃爾?但用人之權,非武將所敢與耳。

    」緻仁又言:「近來廟薦諸宰,輒以不薦爲高緻。

    日昨,江華留守議薦,亦多不薦之人。

    請重推。

    」命竝罷職。

     ○以吳載純、李在學、洪秉纉爲備邊司提調。

     ○前僉知中樞府事宋濟愚,昨歲以年八十陞資,是年歲首,復入抄啓,吏曹請勿疊授。

    不允。

    領議政金緻仁白上曰:「老人加資,雖若無甚關係,亦不可僥濫。

    舊例正卿年七十,始入耆社,無其人,則以亞卿權差,而不許陞品,祖宗朝愼惜名器,有如是矣。

    邇來殿下所以重爵賞者,漸不如初,其流之害,易至於名器淆亂。

    」上曰:「卿言切實,謹當隨事反隅。

    如宋濟愚事,亦其一端也。

    」遂寢前命。

     ○贈故府使樸敏雄兵曹參判、故郡守金鼎運吏曹參判。

    敏雄,淸州人,英宗戊申,賊兵陷本州,敏雄倡義收復。

    鼎運,文貞公慶餘之孫也。

    戊申陜川賊曺聖佐起兵,應鄭希亮時,鼎運以前郡守,坐事謫其地,以書密招舊校之投賊者鹹萬重,諭以大義,約爲內應,遂斬賊首,而終身不言其功,至是,領議政金緻仁白其狀,請賜褒贈。

    從之。

     ○以宋鍈爲司諫院大司諫,尋遞之,以登筵不着煖帽也。

     ○停諸道春操。

     1月6日 ○己巳,行抄啓文臣親試。

     ○舊例,承政院,不得往復關牒于京外各衙門,而全羅道臣沈頤之,違例呈牒,備局論其失,請重推。

    允之。

     ○堤川縣民崔寅煥等,因事訴官,而不見理,會哭縣庭。

    道臣囚治之,寅煥使其子,鳴錚籲冤。

    敎曰:「土民淩犯地主,肆惡官庭。

    近來名分日紊、法綱日壞,雖曰爲父訟冤,此習不可長。

    命押送本道,重繩其罪。

    」 1月7日 ○庚午,禦仁政殿,親押祈穀大祭祝文。

    敎曰:「昔在先朝,每値祈穀攝享,必出禦齋所,經夜還內,卽予常所仰覩者。

    禦極以後,每歲躬祼,惟辛醜攝行。

    今雖有故命攝,豈可不遵先朝故事乎?」傳香後,遂詣摛文院齋宿。

     ○設人日製于泮宮。

     ○以李時秀爲吏曹參議,李度默爲司憲府大司憲。

     ○竄李文源于肅川府。

    文源之掌銓也,以韓德厚通擬臺諫。

    德厚者,光海時相孝純之後也。

    判中樞府事金熤,白上曰:「我朝國勢,漸就削弱,世敎日益陵夷,而猶能維持至今者,實以倫彜明,而名義重也。

    德厚之叔宗纉,嘗爲洪鳳漢所吹噓,得通臺望,而旋畏公議,卽請改正。

    以鳳漢之權勢,尙且如此,今文源,遽擬德厚於法從,其無忌憚甚矣。

    宜罷文源職,德厚改正臺望可也。

    」上問諸大臣。

    金緻仁、徐命善等,鹹以爲:「名義固重,而澤斬五世,不必一切枳廢。

    」上然其言。

    文源,時適登筵,退至賓廳曰:「大臣斥我以無忌憚,豈可以朝衣朝冠,處禁中乎?」遂脫袍帽,使錄事,納于大臣,便服出闕門。

    賓廳啓其狀,請令禁府拿勘。

    上敎曰:「大臣,予所敬禮,賓廳,亦非大臣之賓廳。

    藉曰酒之所使,爲重臣者,不識朝體,有如此。

    諸大臣宜定當律,以嚴朝綱,以尊大官。

    」諸大臣請施流竄之典。

    從之。

     1月8日 ○辛未,展拜毓祥宮、延祜宮、義烈宮,還至鍾街駐輦,召貢市民人,詢問弊瘼。

     ○兵曹判書鄭昌順,上疏辭職曰: 西銓政注,大臣斥以不均。

    不均者,不公之謂也。

    雖以老成忠厚之意,不忍遽置誅殛,心實自愧,不可蹲冒。

     上不許。

    旣而敎曰:「爲今之大臣,不亦難乎?推緘滿囊。

    古人有言:『凡有規警,但當受而爲謝,有改無勉。

    』今其疏語,何太反是?」仍命重推。

    是日,昌順扈駕至毓祥宮,有政而不肯承命,屢飭而後乃進,罷其職。

    特以鄭好仁代之。

     ○召見貢市堂上徐有隣、李秉模,命貢人之貸軍門錢,而年久難徵者,査實蠲免。

    松都私商之貿紙入燕者、宮奴之侵漁市肆者,竝隨現重繩。

    又令漢城府,申明亂廛之禁。

     1月9日 ○壬申,朝講,講《中庸》。

    檢討官李敬五曰:「舜好問而好察邇言。

    邇言,卽淺近之言也。

    當時之人,夫豈有知舜之所未知、行舜之所未行者?而猶必問而察之者,蓋欲天下無遺善,而使人樂告以善道也。

    聖上禦極十數年,直言讜論,逆耳批鱗尙矣,毋論尋常官師之規,亦未聞焉。

    駸駸焉緘默世界。

    在昔新入臺地者,不能出言論事,則同臺糾劾之,銓曹警罰之。

    淸官華職,多取言議之剴切者,而地閥次之。

    近世名官,以開口言事,便作羞恥,委蛇雍容,平地穩步。

    試看今日朝端,緻位卿宰,孰有以言議進者乎?先自聖躬,克恢開納之量,言可用則採之,雖或不審,特加優容,亦令銓曹,另行激揚之政,俾變時尙。

    」上嘉納。

    校理沈興永言:「兩司長官,不參法講,宜罷其職。

    」從之。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以年至病痼,上箚乞先解諸司提擧。

    不許。

     ○鹹鏡道觀察使李崇祜,請改量茂山田。

    敎曰:「經界之紊糅,不惟本道爲然。

    東郡無量案,西土無元摠。

    外此諸道,陳墾相混,爲民苦瘼,何必此一邑而已?」仍令諸道審量便宜,取次釐正。

     ○上以廟謨多滯,飭令頻行次對。

     ○先是,平安道觀察使李命植,陳本道糴弊,備局請量減分糶之數,又言發賣之弊,甚於盡分,非經費所關,各司之移劃發賣者,宜一切嚴防。

    從之。

     1月10日 ○癸酉,禦春塘臺,行到記儒生製講,以表、策分試。

    策居首進士李晩秀、表居首生員金羲淳、講居首幼學任?,竝直赴殿試。

     ○淸國人,往慶源開市,行到鍾城,館廨失火,燒其貨物。

    觀察使李崇祜啓其狀,請罷府使李鎭復。

    上以不能檢飭,貽羞異邦,竝罷北道兵馬節度使南憲喆職,監市禦史李庚運,斥補防垣萬戶。

     1月11日 ○甲戌,行文臣殿講。

     ○以李秉模爲刑曹判書,蔡弘履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翊休爲司諫院大司諫。

     1月12日 ○乙亥,敎曰:「皇明太祖高皇帝,以戊申正月乙亥,建有天下之號,卽天子位,改元洪武,年甲重回,日幹又符,豈可虛度是日?」遂於春塘臺齋宿,行禮于大報壇。

    召見皇朝人子孫,各問姓名、世派,命庠生王尙文五世孫願忠、按察使王楫六世孫道成、侍郞鄭文謙五世孫昌仁、庠生馮三仕六世孫慶文,令軍門將官調用。

    尙書田應揚七世孫世豐,康世爵五世孫尙堯,時在鄕裡,待上京,令兵曹啓稟收用。

    又命提督李如松後孫光遇除守令。

    錢塘太守黃功曾孫世中,爲五衛將。

    二王氏及鄭、馮、黃三姓,孝宗在瀋陽時,隨蹕東來者也。

    田、康二姓,崇禎丙子前流寓人也。

     ○以趙圭鎭爲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徐有大爲左捕盜大將。

     1月13日 ○丙子,次對。

    領議政金緻仁啓言:「戶曹貿蔘於關北道臣,請減其斤數,而勢難強從,宜增其價,以除民弊。

    」命減其斤數。

    又啓言:「當甯胎室,在寧越,禮當加封。

    請擇日始役。

    」命待秋成。

    戶曹判書徐有隣啓言:「漕船十年新造,五年修改,法典也。

    漕卒詐稱毀壞,限前請改,湖西爲甚。

    請依湖南例,啓聞後始許改造。

    水站船,乃是十四年新造,七年修改者,而京江之民,受價造納于忠州水站,使站卒運船。

    使船者,非造船之人,故未久輒毀,貽害民邑。

    宜亟矯其弊。

    」從之。

    上諭緻仁曰:「卿於人言,或不能犯而不校,故人之侵卿者亦多,如鄭昌順辭疏是已。

    近日朝著,乃敢妄度上意,謂予用卿,出於羈縻假借,夫用舍之權在上,非群下所可勸沮。

    在具僚猶然,況大官乎?卿姪守禦使,是予胄筵舊僚,有潛龍之契,而人品骯髒,爲世所嫉,故人皆忌卿。

    予之用卿,蓋亦有激於朝象,非徒爲君臣際會而已也。

    予必不動於浮議,惟當靜以鎭之耳。

    」守禦使,卽金鍾秀也。

    緻仁頓首謝。

     ○司憲府監察張鉉國不仕。

    吏曹請改差。

    不允。

    敎曰:「乃父事,已諭於復官時。

    大抵伊時親問,專爲辨釋,及其下獄,屢遣史官,以憫惜之意,傳于委官,而不意死於獄中。

    是日,卽郊場犒饋日也,至以停樂當否,詢問入侍卿宰,予不以罪囚視之。

    可以知矣。

    特以事未究竟,名載罪籍,至年前,始乃洗滌,使死者有知,尙且感泣,況子孫之心乎?前後甄錄,亦出特恩,但當聞命竭蹶,圖報未卒之志,焉敢趑趄逡巡乎?以此意,嚴飭張鉉國。

    」鉉國,故將臣志恒之子也。

     1月14日 ○丁醜,晝講。

     ○敎曰:「日昨經筵玉堂所奏,已示嘉奬。

    近來臺閣,雖不得傳啓,上而袞闕,下而官箴,豈有不可言之時?況晝夕講召對,臺臣之稟旨隨參,自是舊規,而今日法講,無一人登筵可乎?」遂罷行公諸臺。

    又敎曰:「臺閣太寂然,故有此申申,而近日風習,無患乘機陰呈,昨筵,已以用舍示意。

    予決不爲嘵嘵者所撓攘。

    俾各先悉此意,無使淬勵之擧,反歸壅閼。

    」 ○以尹承烈爲司憲府大司憲。

    柳焵爲司諫院大司諫,李秉模爲知經筵事,李在學爲同知經筵事。

     1月15日 ○戊寅,以徐有寧爲刑曹判書,鄭好仁爲知經筵事。

     ○京畿觀察使徐有防啓言:「元陵、永陵幸行時,輦路橋梁,列邑竝力造成。

    一橋之費用,費數百石,而惠廳輒減其數,官民俱困。

    請使近地居民,受價造橋,回鑾後,旋撤其材,以備再用。

    再用,則給半價,計程道、限年紀,著爲定式。

    」宣惠廳以爲便。

    從之。

     ○原春道觀察使金載瓚啓言:「本道都試之春秋分設,爲念嶺東武士踰嶺赴試之弊,而屬之三鎭,分日試取,故擧子輩,探知先試人矢數,敢售詐僞,從今三鎭試取,竝同日取居首各一人,自監營,更試論賞爲便。

    」兵曹覆啓。

    從之。

     ○各司、各營上丁未會簿。

    戶曹、宣惠廳、兵曹、訓鍊都監、禦營廳、禁衛營、守禦廳、摠戎廳,時在黃金三百餘兩、銀子四十一萬兩零、錢文百三十八萬兩零、綿紬九十同零、綿布三千同零、苧布五十同零、麻布一千三百同零、米二十六萬八千石零、田米一萬一千石零、黃豆四萬七千石零。

     1月18日 ○辛巳,特除金鍾秀爲刑曹判書。

     ○竄沈樂洙于興陽縣。

    初樂洙除興陽縣監,命催促赴任,而終不膺命。

    敎曰:「沈樂洙事,亦一變怪。

    當初不肅,已莫曉也。

    認以外補,認以定配之飭敎。

    又至經宿,而偃息渠家,甚至有捽曳催促之曹吏。

    此人,予本不好之,昨今隻令督促,不但出於含垢兼存已甚之戒。

    卽今擧措,無嚴甚矣,放恣極矣。

    欲賭難矣之目,反歸汰哉之科,國有法綱,烏得免重罪?」遂命卽其地定配。

     1月19日 ○壬午,次對。

     ○命罷訓鍊大將李敬懋職。

    敬懋,時爲右捕盜大將,政院下隷,有醉毆其所帶校卒者,敬懋捕治之,注書金孝建,以見淩於將臣,上疏自引,承旨沈豐之等,亦屢啓不已。

    上以擧措瀆屑,下孝建于理,重推豐之等,而遞敬懋捕將以趙圭鎭代之。

    至是,上行賓對,敬懋詣闕下,終不登筵,遂有是命,又令該府拿勘,尋釋之。

    仍任其職。

     ○領議政金緻仁言:「獻納柳匡天,疏請變通官制,其說有可採。

    」上問武臣之爲守令,始自何時。

    緻仁對曰:攷之掌故,昉於金安老當路之時也。

    上曰:「洗馬素稱蔭仕淸選,而古之士子,猶皆恥之。

    今則卿相子弟,皆以蔭塗爲自便之妙逕,雖由世故多端,人思趨避,而亦可見世道之寒心也。

    文臣則三年大比,名以出身,一不需用。

    便同積薪。

    大非設科取士之本意。

    蔭武窠守令,不可一切交差。

    繼自今略加矯革,天之生才,本不擇地,而庶孽登科者,擧未免枯項黃馘,我國規模,終近狹隘。

    今則便成防閑,雖不可蕩然,物無終棄,理宜通變。

    」緻仁請先從蔭、武守令,減其窠額,次減蔭官初仕之窠。

    命與諸大臣,商議以聞。

    至是,備邊司啓言:「八路各邑,摠爲三百三十有二,而武窠九十,蔭窠一百七十九,文窠隻四十三,幷計文武交差窠,亦不滿七十,則文之積滯,卽此可知,而武員旣多,均有抑鬱之弊,蔭路已廣,猝無區處之道,此等事勢,不可不念。

    若以蔭武十五窠,除作文窠,則在蔭武,不至大失,在文官,實非少補,而堂上幾窠、堂下幾窠,惟在銓部酌定。

    第念文官除吏,無邑不可,今因十五窠之加數永定,不擬他窠,則用人之道反狹,尤乖政格,更宜申飭銓曹。

    治郡之才,豈必文不如蔭?而特以遞易頻數,凡有弊局,以文窠作蔭窠者,間多有之。

    如綾州、豐基等邑是已。

    旣增文窠,宜恤數遞,一依蔭官例,堂下則準三十朔後,始許遷轉,如有聲績,以次陞差,然後方可責效。

    未通淸文官內遷,旣無其路,數遞雖非可憂,隻取疏滯之名,苟忽愼簡之方,則流弊難言。

    亦宜嚴飭,使擇人振淹之道,毋至偏廢。

    參下察訪之竝陞參上,諸道都事之差遣侍從,俱多掣礙,不可施行。

    臺疏又言糶糴之弊,而吏逋徵民,以錢分糶,竝當申禁。

    吏奴糶糴之別設庫舍,未足爲防奸之要道。

    湖南諸邑,不爲遍設漕倉者,一則軫江民之生理也,一則念船材之難繼也,有難遽議。

    」竝從之。

     1月20日 ○癸未,以金文淳爲吏曹參判。

     ○舊例,北道陵殿官中,置別檢一員,以道內參下文官差除,計仕陞令,通計六十朔,始遷京職。

    比成均參下官,勤勞多,而陞遷較遲,人皆規避。

    蔭官參奉,積仕十六七年,亦始遷京職。

    上念其勞,命以令變蔭窠,別檢改直長,以開疏滯之路。

     ○京畿觀察使徐有防啓言:「摠戎廳城餉,每當深冬捧糴之時,管城所發送校卒,侵虐閭裡,民不堪苦。

    自今年,令地方官,刻期收納,過限者以軍餉未捧律論,爲便。

    」上曰:「該廳之於畿民,其害甚於猛虎。

    此後復踵前習,該將臣以下,當重勘焉。

    」 ○檢閱金祖淳啓言:「諸道之設置兼史,蓋將採謠俗、察禎祲,以備《時政記》修載也。

    原春、黃海、鹹鏡三道,元無兼史窠,隻令都事修上,而都事留營絶罕,日記每緻闕略。

    三道文官參上守令、察訪中,各置兼史一員爲宜。

    」從之。

     ○承文院將會圈,博士金晦彬曰:「新及第金裕己祖範甲,嘗有醜正之疏,裕己不可選也。

    」使院吏,告于參座僚官。

    正字樸蓍壽強爭之,裕己竟與焉。

    晦彬引義呈單于領議政金緻仁,參圈正字金載一,亦以此自劾。

    左議政李在恊奏上曰:「晦彬之分付院吏,載一之退有後言,俱非常例。

    請竝刊削。

    且範甲登科隷槐院,故縣監黃昱與範甲一體,而其子處浩登科,亦隷槐院。

    伊時揀擇,故相臣金興慶、金在魯實主之。

    在其人與其子則許之。

    於其孫,不當有異議。

    」上敎曰:「範甲、處浩,果隷槐院,則其孫之見枳,雖近迫隘,但言出卿口,亦有形迹之嫌。

    今日從卿言刊削,明日又因領相言敍用,則豈不顚倒乎?」仍命退與僚相商議以啓。

    尋敎曰:「昨筵左相所奏,意雖在於抑鬧,而首相適不登筵,故未有處分。

    更思之,呈單與分付之有例、無例,姑捨是。

    焉敢起鬧,緻煩上徹?圈事至重,冒沒了當,亦不成事面,豈有如許圈會乎?樸蓍壽,僅免童丱,似此紛競之事,挺身參聞,甘心犯科。

    渠家雖無父兄,惜其外黨之不善敎戒。

    宜有飭勵,以示息競禁囂之意。

    」命晦彬、載一等削職,蓍壽施以刊削之典。

    蓍壽故奉朝賀徐命膺之外孫也。

     1月21日 ○甲申,行酌獻禮于景慕宮。

     ○以洪和輔爲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1月22日 ○乙酉,正言柳文養上疏曰: 槐院淸選,卽新進之初發軔,則擬刃縱火之說,無異巷竪之悖習。

    設計圖占之狀,莫掩僚員之自劾,自有槐圈以來所未有之變也。

    亟令該院,改圈宜矣。

     批曰:「旣完之圈,不可改爲,亦無近於偏係乎?爾則推考。

    擬刃縱火四字,聞極怪駭,令政院問啓。

    」文養對曰:「槐圈會坐時,正字金載一言:『金裕己之不合槐選。

    』正字樸蓍壽曰:『使此人,不參槐選,則吾當終身廢棄。

    』載一堅持不肯,蓍壽曰:『下僚若不圈點此人,則當擬刃、當縱火。

    』此說至登於載一自劾呈單。

    臣聞而驚駭,果爲論列矣。

    」上敎曰:「自登科初,已知爲渠不幸。

    文識太不成就,行止無異兒童。

    今見問啓對辭,尤極駭慙。

    名以槐院正字,坐公堂向同僚,發此妄語。

    貽羞大矣。

    所當嚴勘,而殆近多事,姑置之。

    蓍壽改隷芸館,限數年勿擬官職,使之讀書,以待成人。

    」 ○獻納金光嶽上疏曰: 臣粗有一得之見,猥陳十條之說。

    一曰明聖學。

    人君之學,貴在日新時敏,而竊覵近日,多停經筵,罕接儒臣,一日萬機,不遺細務,貽勞聖躬。

    伏願提綱端本,以勉終始典學之念。

    二曰立紀綱。

    今日國綱不立,三事百工,未聞有修擧振作之意,應文彌縫,臨事姑息。

    將兵之任,師律所係,而委靡益甚;按法之官,刑政所關,而懈弛轉劇。

    殿下包容之德,寬如天覆,而或忽剛克;振刷之政,嚴如秋肅,而或欠持久。

    伏願立經陳紀,克盡奮發之規。

    三曰正名分。

    上陵下替,名不正,而分不安,下及卑賤,稱號之猥濫,服食之侈靡,必效尊貴之所爲。

    甚至士夫譜牒,行貨而添刊,官職階級,貽賂而假帖,民業之凋殘,軍額之耗縮,誠非細故。

    伏願嚴立科條,隨現痛繩。

    四曰恢公道。

    科目,士子拔身之階,而每一放榜,物論喧騰,銓衡,人材需用之地,而纔經大政,人言叢至。

    藝不獲試,才未見調,疏滯之敎,終蔑實效,有司之臣,惟務偏私。

    伏願先明好惡,戒飭臣工,以爲會歸之方。

    五曰開言路。

    臺閣,言議之所出,而徒飾邊幅,動輒規避,過托情勢,擧皆徘徊,言無善惡,同歸故紙,事無大小,盡成文具。

    伏願克體拜昌之德,益恢虛受之量。

    六曰勵廉恥。

    古者士夫,羞爲吏役,今則不然。

    樞筦,淸顯之地,視不若方伯居留;館閣,近密之職,謂不如縣邑守宰,至有恒言曰:『玉署銀臺,猶可爲之,墨綬銅章,決難得也。

    』世道至此,廉恥何論?伏願深思挽回之道,務行激揚之政。

    七曰簡詞訟。

    今之最疑眩者,山訟是已。

    主客之分雖異,強弱之勢反殊。

    士族、豪右,必欲務勝,閭巷匹庶,至決死生,爲法官者,莫適從違。

    狀訴日積,推辨旁午,誠爲痼弊。

    伏願嚴飭中外,一遵法典所載,步數濫訟者,依律重繩。

    八曰整官方。

    內而銓郞,主張公選,而爲微末人假銜之漫職;外而都事,輔佐布政,而爲無勢者區處之冗窠。

    臣意則銓郞雖不使與聞通塞,宜復三司通擬之規,都事雖不使按廉災傷,宜存外臺自重之體。

    伏願因時制宜,俾名實相副。

    九曰端士趨。

    科目之弊,極於陞庠。

    文藝工拙,初不鑑別等第高下,任其手勢。

    爲士子者,亦沒羞愧,不修其業,奔走躁競,至於鄕試,其弊尤甚。

    是皆主司誤之耳。

    伏願申飭銓曹,京外考官,各別擇差,期於矯革。

    十曰化民俗。

    殿下爲民之政,蓋已至矣,第今方伯守宰,急於對揚,愛恤之意偏勝,戒蕫之政反輕,故民不畏法,恃恩長傲,敺辱士夫,視爲能事,侵犯官長,認作常例,小不如意,則擊錚上言,無難爲之,而搆虛捏無,以冀僥倖者,十常八九。

    伏願克念恩威之幷行,深軫蕫率之得宜。

    臣於條陳之外,又竊有憂慨者。

    丹城縣道川書院緻祭時,本道儒生,謂有禦製,恐喝官吏,刻闆揭院,禮官旣至,始卽撤去。

    本官之不辨眞僞,徑先擧行,殊極痛駭。

    臣謂該縣監鄭柱拿問嚴處。

    首倡儒生,嚴査重勘。

    巡將雖曰冗散,醫譯外白徒,無得差出,明有定式,近日騎曹,徒循顔私,至以京邸立役,市井拔身者,遽然抄啓,他將羞與比肩,僚堂査拔省記,物情駭歎,久而未已。

    西北別付料有窠,則自兵曹發關該道兵營,以好身手、有材藝者,取才抄上,騎堂又爲試才塡付,乃是節目,而今番判堂,初不行關,又不試才。

    及其罷官之後,直自京中抄付四人,遐土武士,擧皆抑鬱,臣謂前兵曹判書鄭昌順罷職。

    日前三銓獨政,樸柱遇則通淸,銓堂疏劾停望,而遽爲復望。

    金鼎國則持正改通,宜待長銓,而獨自排擬,公議不行,政例遂壞。

    臣謂前吏曹參議李集鬥罷職。

    前冬關西都會,定州牧使李壽鵬,以地方官,頻往試所,及夫榜眼已出,試官先歸,而壽鵬所識儒生,次畫見屈,則欲拔去原榜,陞付其人,諉以戶籍遲待,論報巡營,至請比較,事關後弊,臣謂令道臣,詳査該牧使,施以科場用情之律。

    試官亦爲嚴勘宜矣。

     批曰:「十條陳勉,莫曰陳談。

    箇中自有妙理,當留意。

    班譜添刊,官階賂帖人,錄送姓名於政院,下攸司照法嚴繩。

    銓郞通擬,事關銷刻,都事體貌,旣稱外臺,自重在於其人。

    丹城書院揭闆事,旣登聞,該倅罷職,首倡人勘律。

    巡將及別付料事,爾言無乃爽傳?宜一辨覈。

    遭劾人不擧擬,予未聞是規。

    掌通之持擬,亦因生踈,豈或深看?擬律乖當。

    藉此飭勵之機會,敢售偏黨之舊習?來言自來言,恢蕩自恢蕩,爾豈敢晏然行公乎?關西都會,誠有是也,不可不嚴處。

    」仍命政院,召問昌順及前平安道觀察使李命植以啓。

    昌順對曰:「巡將,本非淸銜,或因人轉囑,得差者有之,其人來歷,臣亦未詳。

    年前大臣筵奏,不許納粟人冒差,本無中庶輩立禁之文,故取考其加資帖,如非納粟,亦多爲之。

    臺疏所指,未知何人,而臣何敢自謂精抄乎?西北別付料,臣發關兩道兵營,申飭精抄,雖是已經抄上,遭故遞任者,猶令査實,還屬罷官後直付,初無是事。

    」命植對曰:「都會揭榜後,試官謂:『以居首人所居稍僻,未及考籍,報牒差遲。

    」旋言:『入籍分明,如例呈牒,』地方官未嘗有以此事論報者。

    「上敎曰:」臺諫雖許風聞,言多爽實,非挾雜而何?「命推考。

    政院問刊譜賂帖人于光嶽。

    光嶽終不對。

    後乃擧林義喆等數人之名。

    政院請重推。

    從之。

     ○修整壯勇營軍案。

    以訓局別技軍、攔後哨及軍器寺別破陣等,減額移屬故也。

     1月23日 ○丙戌,晝講。

     ○持平樸猷煥上疏曰: 殿下學冠百王,道接千聖,宵旰惕厲,十載有餘,治不徯志,化未成俗,此其故何哉?噫!涵養乃治心之本,而臨事或過於英銳,則心不能存主矣;問學,卽操心之要,而用力反涉於藻華,則心有所放過矣。

    好惡不循乎天理,則非公之心也;喜怒或出於偏係,則非心之正也。

    臣不敢知端拱燕濩之地,果能無數者之弊否乎?若其目下矯捄之責,其條有三。

    曰辨賢否以公用舍。

    曰振紀綱以尊朝廷。

    曰開言路以廣聰明。

    第念朝象日以睽乖,人心去益陷溺,傾軋互售於甲乙,是非莫分於東西,以此兆象,何能審人材而需國家之用乎?苟其公而賢也,則進之,苟其私而不肖也,則退之。

    不以畦畛而限之,不以標榜而別之,則古聖王立賢無方之治,便不外是。

    紀綱者,治國之先務。

    試看今日,可謂有紀綱乎?大官規警,而具僚有慍怒之擧,元戎體重,而賤隷肆侵淩之習。

    下吏謀陷官長,常漢淩辱士夫。

    閭巷無畏法之民,京外多傷風之事。

    伏願殿下奮發乾剛,蕫飭群工,賞當其功,罰當其罪,則紀綱自振,而朝廷自肅矣。

    士方窮居,而談當世也,或能激昻而慷慨,纔登朝籍,一入臺地,則前瞻後顧,判作兩截,卒歸媕婀之一套,蓋亦導率之乖方,而公議不行於下耳。

    我聖上求言之意;每勤於綸音,寂寥之歎,累發於中朝,及其敢言也,或欠翕受康色之量。

    言或不槪,隻賜例批,百僚相師,緘默成風,識者之憂歎,爲如何哉?伏願殿下,益恢山藪之量,克詢芻蕘之謨,導一世於盡言敢諫之風,則豈不休哉? 上以其言切實,賜批嘉納。

     ○掌令吳翼煥上疏曰: 言路之壅閼,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得失之患,旣膠于中;忌諱之習,又鑠其外。

    不言之斥,宜其罔效;來諫之敎,無怪不孚。

    請擧痼弊,論其一二,時論壞之一也,臺體掣之二也。

    何謂時論壞之?自殿下位甯以來,逆耳之怒,不見於色;批鱗之誅,不加於人,而群臣皆妄自疑阻,惟事苟容。

    或有一言稍涉忌諱,親戚咎其妄發,朝廷謂之生事,甚至銓曹,不復檢擬,擧世目爲棄人。

    苟非忠義根性,氣節超俗,皆欲得殿下尺寸之祿,爲自己妻兒之計,夫孰肯輕發無益之狃言,甘爲時論之所棄也?何謂臺體掣之?古之諫臣,乘輿可斥,宰相可叱。

    人主麾之退,可以不退;天子使之謝,可以不謝。

    豈有體例?牢成印闆,一辭見阻,旋卽爲避嫌,大臣旣退,不許陳所懷,小有違誤,斥以生踈。

    生者不識忌諱,踈者不能迎合,惟恐臺諫不生踈,奈何以此斥之?由是內畏時論,外拘臺體,擧世滔滔,終日唯唯,實非治世之美事,卽似危邦之陋風。

    孔子曰:「惟其言而莫予違也,不幾於一言而喪邦乎?」子思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

    君出言自以爲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

    」孟子曰:「入則無法家拂士者,國恒亡。

    」聖人垂戒,其理必驗。

    殿下之言,違者誰歟,矯者誰歟?孰爲法家,孰爲拂士?危亡之兆,將在於此,而上下之間,狃玩如彼,言念及此,良足寒心。

    巽軟之徒,妄揣上意以爲:「惟其不諫,諫之則未必不黜;惟其無忤,忤之則未必不誅。

    」轉相告戒,無以曉解。

    臣嘗思惟,心切痛之。

    謂宜愼擇忠讜,以備諫諍。

    爰革時論,盡祛臺體。

    反躬推誠,聞過必喜。

    不煩辭敎,宜緻讜言。

    惟我國家,八域昇平,百年無虞,夫何亂臣賊子,乃反無歲不出。

    今殿下鋤治之際,每留根柢容貸之過,反成疑隙,長禍遺患,慮無不到。

    臺府闕啓,則喉院請牌,及其傳啓,乃曰不允,事若循例,便成文具。

    殿下處至文之時,乘狃安之勢,凡於小務細事,去文懋實。

    今事無大於懲討,亦不過爲文具,求國無危,胡可得也?臣願差待用刑,悉取諸賊,斷以當律,不復假息,則亂本永絶。

    更無餘憂。

    今日國家所悖者誰?九卿備位,百僚在官,執跡求之,實乏材用。

    乏人之患,不在目下,而假如邊塵微驚。

    桴皷小警,則在列韎韋,誰可將者?又如隣邦搆釁,嘖言交至,則盈廷搢紳,誰可使者?雖世運亨泰,聖明當陽,臣所憂虞,萬無此理,然治亂相乘,安危靡常,才不素求,何以應變?夫求才之道,惟務盡誠,用人之術,必貴適器。

    不盡誠,故所獲者不精,不適器,故所任者不稱。

    科擧取士,本非上策,而奇才、碩人,蓋由是進。

    今夫科場所試,詩、賦、表、策,設令選其出群,未必皆是賢才,而以此取士,求之安得不誠,考之安得不精?殿下卽位之初,嚴立科規,士皆淬勵,科榜每出,能服群心。

    若論文識,大抵實才,歲月浸久,權輿不承。

    隔月旬製,多是在家製進,而大或濫預於給分,小則許赴於到記,恩雖推廣,事實濫屑。

    三年大比,收券之數,少亦近萬,有司考校,數日輒了,親臨試士,坼榜尤速,無論精粗,逐券書外,歸之於數。

    殿下一任所爲,不加檢飭,如其得失,亦曰有命。

    至如君上,不宜言命,安可全諉命數,以沮人才?殿下擢用衆才,不量其器,以一言稱愜爲能,而不核虛實;以一事違忤爲咎,而不考忠邪。

    世祿故家,搢紳子弟,進以門蔭,竝得序陞,不問才否,終畀爲郡,至若科第之人,反無循資之規,苟非地望通顯,扳援有路,卽皆棄置,不復收錄,設有才能,將安所施?臣謂求才,則必盡其誠,用人,則必適其器。

    臣竊惟朋黨之弊,固有色目,而末流之爭,惟係偏私,今日之患,不在色目。

    朝廷亦嘗專用一邊人矣。

    一邊人中,又生緩峻之別,亦嘗委任一門人矣。

    一門人中,便起大小之號,各分徒黨,視若仇讎。

    祛此之術,莫如大公哲愚安分,則雖有色目,孰敢黨私?殿下志在鎭物,政懋祛黨,祛黨反涉於抑制,鎭物或偏於包容。

    包容之極,好惡欠誠,而反側之釁,多生於尊寵,抑制之過,擧措違理,而勢利之爭,莫遏於當路。

    如望實效,盍反本乎?公惟絶私,明乃不疑;綜有條理,核無虛僞。

    疑似必辨,則誠實相孚,而傾軋之習絶矣。

    邪正得所,則賢能在位,而爭奪之風息矣;臣聞用財有道,必先量入;蓄財有術,莫如省費。

    今邊上絶飛輓之役,域中少曠廢之土,生財之路,實廣於前,而每歲經費,輒患不足。

    國家糜費,本在冗兵,禁衛之宜屬兵曹,守摠之當罷京營,前後朝臣,固多言者。

    今又設壯勇衛,計其料布,豈雲少哉?殿下內則有禁軍、武藝,外則有五營將卒。

    環衛不缺,綢繆甚固,乃爲此冗長之物,以廣糜費之路歟?今親臨試士,賞賜過當。

    軍布大同,出自黎庶,親試賞格,雖不可廢,生民膏血,安用許多?近歲以來,修葺之役,行之有漸,害不及民,而竊見宮掖之間,塗墍一新,街路之上,材石猶存,若計前後之所費,不知幾倍於露臺。

    擧此數者,推類可驗。

    凡若此者,日求去之,積少成多,何患乏財?殿下英智禦下,威惠從心,酬勞多踰於涯分,督過或涉於煩數。

    凡有邦家慶賀,都監營造,暫與執事之列,輒蒙超遷之賞,遂使罔功之徒,擧懷述化之道,出身科第者,右職高資,跬步可圖,發跡蔭路者,六品詞訟,時日可得。

    得之者不勉於來效,不得者無意於自勵。

    今殿下求過太精,施罰太數,凡少差謬,輒皆推遞,喉院、三司,殆同傳舍,朝遞夕仍,昨罷今敍,辭敎徒煩,差除無常。

    大臣去就,尤異庶僚,進退纔經策免,旋卽重畀,而依舊視事,習以爲常。

    苟欲磨勵臣工,使知勸懲,誠宜審愼賞罰,使當功罪。

    近來考績,勢族時流罕居,殿責茹吐之弊,推此足驗。

    至或貶目見退,末乃更書以進,殿下之伊時還給,固爲過中。

    監司之本無定見,居然可知。

    且殿下旣已審知厥狀,亦不加之以罪,黜陟之法,宜其不明。

    由是廉吏衰少,貪風日熾,厥或持身拙約,田宅不增,人笑迂闊,世稱庸劣。

    習俗之弊,一至於此。

    貪則無罰,廉亦無奬,何苦而爲廉,何憚而不貪?外邑糶糴,民國至計,本備水旱,以濟窮乏。

    吏奴逋負,歲月滋長,少則百斛,多者千石。

    新任守宰,雖或査報,監司隻許督捧,而奸盜未嘗受誅。

    容養太過,威罰罕加。

    是以,已欠者旣不充面,犯逋者又復接迹,虛簿歲增,積儲日銷。

    米百石以上,租二百石以上者,自當不免於誅死,臣謂折衷輕重,定爲令甲。

    今年誅千石以上者,明年誅九百石以上者,又明年誅八百石以上者,歲降百數,漸申常憲,如此六七年,米百石、租二百石以上者,皆可誅也,不過六七年,國中可無逋吏矣。

    惟我先大王,特定減布之規,簽丁、除役,各有分限,加年減齒,俱著禁令。

    挽近以來,綱條漸弛,弊端潛長,大加更張,實難輕議,少爲矯捄,誠不可已。

    戶衆額少,則遊手樂聚,戶寡額多,則窮民逃散。

    此邑殊大小,而定額不均之弊也。

    濫稱班族,姑舍毋論,締結吏鄕,歲賂而避者,謂之各廳契房。

    投托豪強,假稱而避者,謂之墓直廊底。

    厚資胥徒,巧脫編籍,是謂漏戶。

    憑藉校院,公共圖免,俗稱奉足。

    甚至書院勢尊,齋任武斷,院下居民,雖累百戶,守宰莫能簽額。

    臣謂宜令各道道臣,取考版籍、軍案,損多益寡,惟視戶數,申嚴籍法,搜括連藪,行之甚易,施必有效。

    至於寺奴之弊,視諸良役尤甚。

    貢案奴婢,有名無實。

    亡者無望於許免,存者重困於加徵,一號奴婢,莫與爲婚,生死無告。

    籲!亦慼矣。

    請令列邑,査報物故之數,因使該司,悉除貢案之額,失財得民,所獲多矣。

    今國綱解弛,風俗漸乖,吏民則輕侮官長,而少挾私怨,輒謀構陷,常賤則侵淩士夫,而或有微憾,便肆詬辱。

    至於掖隷,橫恣尤甚,而人皆假借而隱忍。

    夫以殿下之明聖,何嘗容護於此輩?而甚至中禁矯命,索通符於捕廳,院隷挾憾,辱元戎於通衢,瞻聆所及,識者寒心。

    方當宴安,旣無維持之勢,苟有緩急,必緻畔渙之患。

    所以前春騷屑,遠近奔波,晷刻之頃,畿湖沸驚。

    官長不能鎭其吏民,士夫不能制其臧獲,土崩之漸,實在於此。

    臣謂恩而或慢,則制之以威,威而不戢,則申之以法,操切掖隷,以絶濫猾之源,委任長吏,少假生殺之權,卽使衙門之間,風稜復振,朝廷之上,體統益尊,則綱紀四方,其在斯歟!伏惟殿下,天姿聰睿,聖學高明。

    然猶道未交泰,俗未於變。

    誠以智出庶物,有輕待群臣之心;思周萬幾,有兼知庶愼之意。

    騁聰明,則反涉於自用,察情僞,則有近於臆逆。

    好臣所敎,而摧折之威,或加於違咈;厭薄具僚,而狎侮之旨,或示於貴近。

    且撫升平之運,常欠兢業之慮。

    竝進賢愚,少任人緻理之志;循守故常,無居安思危之念。

    由是匡弼,惟務於將順,庶僚但事於趨走,進退惟命,不暇自顧於廉隅;容悅成習,罔敢或輸其忠直。

    至或退則仰屋,雖發危明之嘆;入則譽樹,反效希旨之恩。

    抑嘗中夜思惟,滿腔憂憤。

    願回睿明,爲國熟慮。

    豈惟微臣,獲蒙採蕘之恩;抑亦聖明,有光察邇之明。

     批曰:「諸條敷陳,皆甚勤據。

    當留意。

    」 1月24日 ○丁亥,備邊司啓言:「依湖南道臣狀請,長城、高敞大同米,勿納法聖漕倉,移捧于興德沙津浦爲便。

    」從之。

     1月25日 ○戊子,次對。

    上謂諸大臣曰:「先大王五十年建極之治,如彼其盛,而近來君臣上下,有不能相孚之患。

    抉摘文字,雖有訑訑之嫌。

    上而袞闕,下而時政,直言無諱,則固爲美事。

    今也不然,章疏間遣辭,用意?昧,不正者往往有之。

    如吳翼煥疏,包容之極,好惡欠誠雲者,是何言也?內外好惡之相反,叔季之君所不爲,若論心跡,當作何如人?其意,蓋謂積罪包容,終至戕害。

    予雖否德,汚不至此。

    聖人有下車泣辜者,予若誠意見孚於群下,則豈有是言?用舍不偏,卽予苦心,而自領相重蔔後,浮議如此,是必有使之然者。

    」領議政金緻仁曰:「朝象如此,若早斥臣身,自當寧靖耳。

    」上曰:「予非欲拒諫,此若煦濡,則其習漸長,實有深憂。

    卿等,須思矯革世道之方可也。

    」緻仁曰:「向日僚相之論槐圈也,至以臣先故爲證,私心隱痛,而恐傷寅協,雖不煩陳。

    事關消長之機,有不得終默。

    先大王戊申以後,嘗謂亂逆之本,出於黨論,必欲調劑酸醎,雖辨忠逆、尊斯文之論,亦皆禁抑。

    爲臣子者,怵畏分義,黽勉奉承,如耉、輝、光、恒,猶不得快正其罪。

    乙亥後,諸賊誅鋤,國是大定,兩先正從享文廟,擧世尊慕。

    及夫殿下嗣服,處分嚴正,邪說自熄,近來舊習漸長,或有不顧事理,倒行逆施之患,臣亦莫曉其故。

    金裕己之見枳堂後也,臣則以爲官非淸顯,不必盡枳。

    年少新進,雖多過激之擧,臣之言議,本不爲已甚,而至若乙亥前後之所以不同者,不可不一陳也。

    」上問左議政李在恊曰:「卿意則何如?」在恊曰:「乙亥以後,忠逆始判,臣亦瞭然也。

    」上曰:「領相言是也。

    予嘗尊慕先正,以師道待之,而本源自本源,息鬧自息鬧,豈可一任其紛紜也?」 ○金緻仁言:「曾經吏議,不待經筵通擬,直通亞銓,非古也。

    宜復舊規。

    經筵大司成通擬前,毋得直通亞三銓。

    」從之。

     ○命自今暗行禦史,毋得私帶軍官,違禁者論罪。

     1月26日 ○己醜,晝講。

     1月27日 ○庚寅,命停江界各鎭舊糴一萬餘石,觀察使金履素、府使李頤祥,竝推考。

    以晩始報聞,有違常格,從備局之啓也。

     1月29日 ○壬辰,修撰李洪載上疏曰: 伏見掌令吳翼煥疏本,有不勝驚憤者。

    方當聖上求言之日,在三司之列者,事苟可言,凡係袞闕官規,固當明白說去,仰體不諱之盛德,而今其疏語,滿紙張皇,閃倐簸弄。

    至若包容之極以下,藏頭隱映,用意陰慘,外托規箴,內售譏侮。

    此雖非如渠者類所可獨辦,而其心所在,萬萬叵測。

    此而不防微折萌,則履霜堅氷,將何所不至?臣謂吳翼煥,先施屛裔之典,斷不可已也。

     批曰:「吳翼煥疏,語意憯毒幽晦,特爲人所誤耳,何足深誅?姑施削職之典。

    」 1月30日 ○癸巳,校理金履翼等,聯箚論吳翼煥之罪,請先施屛裔之典。

    大司憲尹承烈、大司諫柳焵等,亦聯箚曰: 翼煥假托進言,敢誣聖躬,歸吾君於欠誠之科,置吾君於違理之地。

    吾君不能,尙謂之賊,則渠以今日臣子,安敢厚誣我聖明,一至此哉?若夫嫁禍搢紳,一網打盡,猶屬餘事,請先配絶島,待用刑,更爲究覈得情。

     上敎曰:「如是競聒,徒歸屑屑。

    苟可言也,未處分時,何無一言?苟無罪也,已處分後,何又聲罪?今日言官之語默,俟上從違而進退之乎?卻顧何也?疊發何也?爲一吳翼煥,府院聯箚,不已章皇。

    」仍命履翼等遞差,承烈等重推。

     ○命關東酒泉縣樓,肅廟、英廟兩朝禦製詩闆,令道臣印上。

    酒泉,古原州屬縣。

    樓名淸虛。

     二月 2月1日 ○甲午朔,大司憲尹承烈、大司諫柳焵等啓曰:「翼煥假托箴規,敢謂我殿下所好非眞好,所惡非眞惡,有若姑與而將取,陰護而陽斥者然。

    以此憯說,擬議於萬化之源,眩惑乎一世之聽,使上下之情志不孚,彼此之疑隙轉深,必欲禍人家國而後已。

    特以意多隱映,語涉幽晦,未卽覷破,至使堂疏先發,此臣等之罪也。

    」遂引避退待。

    玉堂箚請出仕。

    從之。

    尋以動駕時,侍臣不備,命遞諸臺臣,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洪文泳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2日 ○乙未,詣永禧殿,行酌獻禮。

     ○命城內動駕時擊錚籲冤者,非特敎,該府毋得捧供。

     2月4日 ○丁酉,大司諫洪文泳,上疏論吳翼煥之罪。

    批曰:「言疏自言疏,好惡自好惡。

    翼煥處分,蓋出於淸化源、折姦萌也。

    迨未破綻,先令消沮,未必不爲生道殺人之一助,何必群起競討,然後方可謂盡鷹逐之義乎?』掌令崔烜,又疏論翼煥。

    且言兩司,不卽聲討,宜施譴罷。

    批曰:」玉堂一疏,足雲鳴鳳。

    何必求備於諸臺。

    「 2月6日 ○己亥,行文臣製述及抄啓文臣親試。

    左議政李在恊,以試官進。

    上曰:「近來朝著寧靖,目下事,無中生有,可嘆。

    」在恊曰:「吳翼煥疏,誠叵測也。

    」上曰:「如卿言,向日何無一言乎?」在恊曰:「未見原疏故也。

    」上曰:「予以疏中語誦言之,苟欲聲討,何待再見?先大王五十年治法政謨,莫尙於建皇極、做平蕩,而事關君綱臣分處,輒下鷹鸇逐雀之敎。

    今日臣子,苟知斯義,宜不自陷於夷狄禽獸之域。

    而自卿、大官以下,或有拘牽,或爲物累,未必眞知斯義。

    予安得不緻慨也。

    疏中精神所注,專在領相,嫌不可否,勢固然矣。

    卿則初不一辭辨斥,隻雲乙亥後始乃大覺。

    信斯言也,今日之不覺,何不如乙亥之能覺乎?顧今世臣,餘存無幾,予豈欲一毫偏係,故爲簸揚,而義理關頭,不得不稍存涇渭。

    趙時偉之罪,有死而已。

    予於明義正倫之地,雖眞箇戚畹,有犯無貸,況如渠者乎?儲君亦君也,眼無儲君之罪,不死而何?今乃拘攣不捨,敢與國論角勝,畢竟當作何狀?及此大覺,能如乙亥之後,則非予之幸,卽卿等之幸也。

    予所以嚮用領相者,非直爲其耆宿也。

    蓋以欲扶將頹之倫綱,宜用明辨義理之人。

    領相?初懲討者,卽時偉也。

    凡世之必欲斷斷於領相,果非角勝國論乎?置卿此任,謂可以捄得一分世道,今乃漸違素料,寧不可惜?」在恊惶恐,退而胥命。

    敎曰:「向日詢諮,了無一言,今忽雲然,不幾於瞞我乎?卿之近日注措,征邁不足,殆若背馳,可謂不負丞佐之托乎?卿,善人也,予知熟矣。

    予則曰卿之瞞我,卿爲物累所瞞,自歸於自誤雲爾。

    卿思之。

    此何等時也?雖使世之人,割裾斷腕,一心共貞,難乎免於近墨而亂朱。

    況卿在具瞻之地者,事關涇渭,輒欲漫漶可乎?」在恊遂出城,俟罪。

     2月7日 ○庚子,左議政李在恊罷。

    敎曰:「靖世道、保世臣之至誠苦心,在廷臣僚,庶幾領會。

    然整飭也、靜鎭也,如春生秋殺,不可廢一。

    大德曰生殺,亦爲生道。

    今日國事,謂整飭可乎否?謂靜鎭可乎否?人乏若浼之跡,朝有如沸之象。

    此正彼此不及,臨朝發歎,烏可已乎?蓋自趙時偉事發,而含貸之過,至於?昧,人見互相牴牾,半世之是非,歸定無期。

    予爲是悶之,昨筵,略以牖迷開惑之方,言於大臣。

    整飭之效,予欲拭目而觀之。

    予雖否德,承先王付畀之托,夙夜兢兢,以建極二字,爲繼述志事之一副楷範,用舍、黜陟,雖欲偏係,其可得乎?然而一事二事,日征月邁,崖異爲高緻,睽乖爲能事,少淩長、下犯上,一世之涇渭,止泊無所。

    予爲是悶之,昨筵,又以偕和同寅之義,言於大臣,靜鎭之功,予方拱手而竢之。

    大抵對揚之責,亶係承佐之地,而此際左相,退自筵席,屛處郊坰,屢納命召,深引至此。

    在予敬禮之道,豈不積誠勉出,幷力交濟,而予於左相,切有慨惋者。

    目下事之奏對失實,綽可屬之一時不審。

    大拜周歲,曷嘗語到刑政之不章乎?種種謨猷,亦未免觀獵之思。

    年少新進,尙不敢乃爾,況大官乎?此似信口所緻,其負予則誠大矣。

    左議政李在恊,施以罷職之典。

    」 2月8日 ○辛醜,領議政金緻仁上箚曰: 頃日筵敎,不能對揚,臣與僚相等耳。

    況聖上之緻慨於僚相,雖出爲世道之苦心,咎責之辭敎,事多關涉於賤臣。

    臣心惶愧,義不可更爲低徊。

    乞賜譴訴。

     上優批慰諭,又敎曰:「予小子一念繼述,惟在建極,思副先王艱大之投。

    卿之追先卿未卒之志事,亦在對揚,從玆以往,上下交須,務使擧措得宜,罪其罪、人其人,一世曉然知眞箇好惡,不失其正,則繼述與對揚之成效在此。

    予方以是自勖,又爲卿言之。

    」 ○解右議政兪彥鎬職。

    以出疆未還,鼎席不備故也。

     ○蔔相〈舊蔔,鄭存謙、徐命善、洪樂性、李福源、金熤,加蔔李性源。

    〉以李性源爲議政府右議政。

     ○召見領議政金緻仁。

    緻仁言:「前左相責敎中,瞞我二字,終涉過中。

    雖庶官,猶當惶恐欲死,況所嘗禮貌之大臣乎?宜加三思。

    」命改以欠誠。

     2月9日 ○壬寅,晝講。

     ○承政院啓言:「赴燕正使,尙未復命,新除右議政命召,無以遞授。

    」命議于大臣。

    領議政金緻仁、判中樞府事徐命善等,皆言新造爲宜。

    上敎曰:「古例,時任大臣兼兵曹者,亦皆造佩,當用是例。

    」命加造右議政命召右符。

     2月10日 ○癸卯,命壯勇營軍兵遭父母喪者,給暇百日,貧窮者預給三等保布以恤之。

     2月11日 ○甲辰,輪對。

     ○右議政李性源上疏辭職。

    批曰:「予任使卿久矣,予知卿悃愊,卿知予規矩。

    卿父子多年處邇密之地,朝夕左右,呼吸直通,所謂家人視者,若爲卿家道也。

    噫!執卿之迹,求卿之心,卽剛、方、周、詳四箇字。

    公耳國耳,別嫌而明微;不忮不克,同寅而偕好,欲畀今日彌綸之責,捨卿誰先?卿須出而論道,弘濟國事。

    」 ○命每歲四孟朔,遣禮曹郞官,奉審郊壇,以其修掃勤慢啓聞,著爲式。

     ○以任希曾爲司憲府大司憲,權以綱爲司諫院大司諫。

     ○以禦筆,特拜知中樞府事蔡濟恭爲議政府右議政,李性源陞左議政,又以禦筆,諭濟恭曰:「今授卿相職,予豈私好於卿,有是擧?參倚有素,雲亦晩矣。

    卿須體予虛佇之意,卽日肅命,輔予寡昧,弘濟時事。

    」仍命史官,奉于龍亭,皷吹前導,往諭其家。

    坐直承旨曺允大、洪仁浩,繳納拜相之敎,詣閤請對。

    命下義禁府推考,尋削其職,以五衛將安大進,差假承旨。

    已而,都承旨沈豐之、右承旨尹行元、同副承旨南鶴聞,又爲請對,命竝罷職。

    豐之等坐閤外,不肯退,加施不敍之典。

    校理申大尹、副校理李羽晉、修撰金熙采,又求對。

    命竝遞差。

    豐之等遂退至院中,聯疏爭執。

    上敎曰:「如是力爭,擧措駭悖。

    再昨年九月十二日賓筵,至下立證之質言,敎以此後復提重臣事,是乃不信王言也,伊後,更無提起者。

    大抵生殺威福,在於人君。

    雖於可滌、不可滌之事,滌而用之,猶不可謂過中之擧,況昭脫旣如此,質證又如此,而看作當爭之事,如是煩聒,是無臣分也。

    竄配徒涉屑越,亦非端本之政,此疏焚之。

    此後,以此事,犯禁陳疏者,當以不信王言律論。

    捧納承旨,當同律,竝令知悉。

    」吏曹判書吳載純,詣政廳,亦不肯下批,屢飭後始乃承命。

    命罷職。

    記事官李宗烈,奉傳上諭,以濟恭書啓聞,賜批敦諭。

    濟恭又啓曰:「緣臣無狀,朝廷之上,又復惹鬧。

    惟願遄伏邦憲。

    」敎曰:「拜相何等至重,寧有歇後?商量今日之擧,財擇于中者,已積有年所。

    前此閑漫職任有,除徒緻葛藤。

    以是絶然不提起,槪欲息鬧鎭囂,待相忘,而至於黃熟之境。

    此豈爲此大臣一人地?予意抑亦深長。

    大抵再昨秋賓筵質言之敎,爲一轉之階,伊後平閫除旨,爲再轉之階。

    旣伸晰之,又滌用之,此時此職,特倘來節次。

    諸臣之看作過擧,爭相紛聒,何太錯料之甚?予欲做大同、太和之政,耿耿一念,寤寐如結,此諸臣之所嘗領會者,況此大臣之終不轗軻,諸臣亦未必不知。

    然則今日喉院、玉堂之事,豈不近於應文乎?近俗太劻勷,不識朝體事面,不得不如是敷示。

    此乃懸法之意、先甲之令也。

    」 2月12日 ○乙巳,行日次儒生殿講。

     ○禦延英門,宣右議政蔡濟恭敎旨,敎曰:「今以後,自大官、言官,以至庶僚、百執事,更有言右相事者,非不敬而何?今日朝廷,有君綱,則不能緻一大臣乎?予嘗臨門,親宣敎旨。

    大臣亦人臣也,此時焉敢顧區區私義乎?」遂以五衛將李亨默,差假承旨,傳諭濟恭,促令肅命。

    濟恭詣義禁府胥命。

    上將出宮,又命注書金孝建往諭之。

    孝建不承命,下孝建于義禁府,具格嚴囚,復使亨默傳諭曰:「使君上臨殿待銜,退處金吾,有若尋常胥命。

    自此謂之無君之國可也。

    」仍命偕來濟恭,進詣朝房胥命。

    上遂禦筵英門,召時原任大臣,又敎曰:「卿以三疏前出肅,爲非禮,然君上臨門,卿爲臣子,坐抗召命,是豈義分乎?大義所關,君綱至重,更冀深念,卽爲造朝。

    」亨默還奏曰:「濟恭以昨日承宣、玉堂之被罪,不敢冒膺。

    」上又敎曰:「雌黃之說,業已嚴斥,在卿道理,但當物各付物,去就惟義之視。

    」濟恭詣金虎門外,席藁俟命。

    上又命兵曹判書鄭好仁往諭之。

    濟恭始呈肅單,因免冠頓首曰:「使臣以禮,古之制也。

    如臣無狀,雖不足言,殿下旣授臣以大官,使臣昨日拜職,今日拜命,此實史牒之所未有。

    喉院、玉堂,陳疏疊討,一邊駁正,一邊肅謝,雖無忌憚者,決不敢出此,而今者此擧,殆若束迫。

    此法一開,後有權臣,直欲肅拜。

    殿下將何以斥之乎?臣雖不敢高飛遠走,而所惜者國體也。

    」上命之冠,慰諭不已。

    濟恭退而拜命。

    上遂還內敎曰:「宣敎禮成,事歸帖妥,自此朝象可占平泰,豈獨爲古相一人之幸?實朝廷之大幸。

    」命還寢昨今諸臣譴罷之命,特竄金孝建于白翎鎭,尋因領議政金緻仁言宥之。

     ○以李在學爲吏曹參判,李集鬥爲吏曹參議,尋罷在學,以金憙代之。

     ○領議政金緻仁以病未赴召,上箚引咎,又言:「殿下,凡所欲爲,或不免徑情直行,至於今番而極矣。

    一有過擧,力拒公議,爲慮衆口之難防,則從以嚴法設禁,使不得有一言,如是而國其不殆乎?乞收設禁之命。

    」批曰:「法所以禁止當禁處。

    萬有一拘於徑情,嫌其力拒,囁嚅趑趄,不敢出一號、發一令,烏在乎制殺活、敷造化也?卿之陳規,意固可感,惜其未盡斟思。

    卿須諒之。

    」 2月13日 ○丙午,左議政李性源又上疏辭。

    賜批敦勉。

     ○命此後藥院仕進承旨,毋得與政院事務。

     2月14日 ○丁未,以李在學爲吏曹參判。

     2月15日 ○戊申,敎曰:「右相事,不有一番洞諭,廷臣安得以知所去就乎?前後昭晣,固若無餘蘊,以兩叚事之上不忍剖示,下不敢明說,爲一世難決之案。

    予於丙午九月十二日賓筵,始有洞諭之擧,然筵敎異於絲綸,廷臣之未盡諦悉,卽勢也。

    文字播告,其又可已乎?大抵言者之向右相斷斷者,卽三段事也。

    一曰鞫招也。

    二曰兇言也。

    三曰家人之說也。

    以言乎鞫招,則壽賢、萬軾之供,皆以爲渠輩自相唱和而已,右相初不與聞雲。

    蓋萬軾,則以聲息相近,作藉賣之資,壽賢則又以所聞於萬軾者,譸張之,此非白地被誣,轉成?昧者乎?事實不過如斯,且況右相外,亦有若而人指擧,而論其心跡,無異同行異情,故皆命勿錄於鞫案,則鞫招一款,自歸落空也。

    以言乎兇言,則乙未年間,忽有無根之說,傳自國榮之口,疑之於素不相能之人,而終不的告其孰聞而孰傳,言根歸於鬼錄。

    畢竟奸狀莫逃,予於是痛斥而深辨之。

    又對右相,以此事有酬酢。

    苟使兇言,爲一分憑信之階,則事似屬於予躬,寧或爲一右相曲護而私庇,壞典章、蔑倫綱乎?然自厥後,兇言二字,流播一世,以訛傳訛,群疑層激,予若無言,孰能以解釋?故於賓筵,不得不質言作證。

    謂王言不足信則已,不然,則此一款,又歸落空也。

    以言乎家人之說,則最初聲討,出於故相李判府,而箚辭曰:『以塗聽筵奏,』謂以虛影。

    此不待多言而辨,而又況樂彬,時竄絶塞,樂彬之家,隻有婦女奴僕,所謂家人,非婦女則奴僕。

    此何等大事,而謀及婦女奴僕乎?此一款,又歸落空也。

    槪此三案中,鞫招屬不忍言,兇言屬不敢道,群下莫有以語到,至庚子春,國榮屛出家人之說,行于戚裡、搢紳之間,右相事,始登於公車文字,因此藉口,因此下手,執虛爲實,認無爲有,擧世波蕩,人心滋惑,置人於匪鬼匪人、不生不滅之科。

    此不但爲右相一人難瞑之冤,將啓後世無窮之弊。

    攻之者,不識眞箇虛實。

    受之者,莫曉本事有無,古今天下,寧有是也?予雖否德,斷斷一心,在於振勵陶鎔四字,而自有右相事,朝象之乖捏,年復年來,日甚一日,苟欲有爲,烏可不思一變之方乎?有今番非常之擧,則洞諭事實,不容已也。

    如是而廷臣不曉惑,更事惹鬧,誣逆亦逆。

    予言不再。

    」因命以綸音,頒示百官。

     ○遣承旨,敦諭左議政李性源。

     2月16日 ○己酉,左議政李性源,上疏辭。

    賜批敦勉。

     2月17日 ○庚戌,特敍前左議政李在恊,敎曰:「往雖不可諫,來後若因此食效,亦可謂爲之地也。

    況匪怒之敎,意在蕫一而正百。

    」遂有是命,又下敦召。

     ○右議政蔡濟恭上疏曰: 輔相新命,忽及僇廢,禦墨昭回,天香滿紙,此實相府創有之事。

    乃者,十行綸音,頒示臣隣,以臣前日遭罹,反覆千言,根因盡露,叚落自明,無復有毫末餘蘊。

    凡此事端,卽臣人鬼關頭,而已至幾年,茫然不知,況廷紳之以聲傳聲乎?今因聖諭,始知本末之本自如斯。

    臣可以以鬼爲人,幻死爲生,以此恩德,顧奚比於崇班峻秩,榮止一身也哉?書之國乘,傳之野史,則殿下之神明英哲,視千古帝王,罕與爲倫,臣之遭逢特異,視千古人臣,罕與爲比。

    仰而爲賀,俯而爲幸,不知所雲。

    惟是癃病無用,雖欲強策,其勢末由。

    乞將臣相職,亟行改正。

     批曰:「卿能自拔於衆鏑群咻之中,竟占今日地步,命也。

    莫曰人君不言命,豈獨得君之專而然乎哉?卿若念及於旣往之遭罹,寧更卻顧遲徊,使人又得以間之乎?」 ○京畿觀察使徐有防請罪舊糴未準捧守令。

    上曰:「昨年畿農,雖幸免歉,新舊糴之一時催科,無異刮毛。

    此而論罪,何以勸後?」命勿問。

     2月18日 ○辛亥,遣承旨,敦諭左議政李性源。

     ○判中樞府事李在恊,上疏引咎。

    賜批慰諭。

     ○先是,校理申大尹上疏曰: 古今作逆,誰如時偉之兇悖情節,近日護逆,誰如其黨之血戰國論哉?壬寅以前,偉賊作爲之窮兇,上下之所共知,疏啓之所已悉。

    臣不必更事臚列,而惟其最兇悖之說,卽喉院酬酢也。

    重臣之言、大僚之奏,豈有無稽之理?而渠能頓然諱之,其黨靡然和之,謂於是日初無入院之事,且無對人之語雲。

    臣亦未知其有無,近日得伏見伊時小報,則邦慶之日,以兵議肅謝。

    此則文書在焉,足以爲證,尙誰欺乎?入院之事,強諱如是,則對人之語,發明可信乎?擬帥之事,不敢欺天,則作逆之謀,何可諱人?蓋厥輩以國家大計,看作渠黨之私圖,一自儲位有慶之日,失圖憤懣,無事不有,無言不爲,卽其事而誅其心,窮兇絶慝,直一戾氣種子,其於我文孝春宮,直是蛇蠍也、梟獍也。

    臣子之於儲君,義分有何間然?而蛇蠍於其君、梟獍於其君者,尙可謂非逆乎?懲討之場,曾無首發獨論;承佐之地,亦無一言聲討。

    人心之陷溺,亶由於義理之不明,義理之不明,實在於處分之不嚴。

    惟彼黨與,無所懲畏,力戰國是。

    比年以來,粧出怪鬼,換面假手者,何莫非失志怨毒之輩,購募陰嗾,欲售玷累聖治,惎間上下之計耶?苟究厥由,皆本於時偉一案之訖未明正究竟故也。

    伏願夬正時偉之罪,先施薦棘,待用刑明正典刑焉。

     疏入,久不報。

    至是始批曰:「省疏具悉。

    」 2月19日 ○壬子,召見領議政金緻仁、左議政李性源,又召右議政蔡濟恭。

    濟恭辭以病。

    上諭緻仁曰:「先卿遭先朝平蕩之治,猶言宋寅明勿任銓柄,況今世故多端,而卿又適當此時!蓋右相事,始認爲逆,擧世攻之,而罪名分明,然後當者可以無辭,豈可以?昧之事,歸諸罔測之科乎?然今番事,乃是朝廷之大擧措,先朝之所未嘗爲,今予創之。

    若不善後,予與卿難辭其責。

    且其人,素不雍容,卿須調劑裁抑,俾勿踰防範可也。

    」緻仁曰:「臣老矣,不能堪也。

    」仍言:「申大尹疏頗可奬,隻賜例批,殊爲缺望。

    」上改其批曰:『所陳當留意。

    「性源,以同堂兄弟,竝居兩府辭。

    上曰:」此有領相家故事。

    「緻仁曰:」非獨臣家,故相鄭太和亦然。

    「性源言:」國榮、德相、夏材、宇鎭等諸賊,宜允臺啓。

    又言:「趙時偉,尙不昭布罪狀,明正刑章,擧世迷惑,靡所底定,宜念罪其罪之道,牖迷靖俗可之。

    」性源又言:「人臣告君之辭,當明白直截。

    雖牽裾折檻,無所不可,而吳翼煥疏全篇首尾,隱晦閃忽,公肆譏訕,惟意簸弄。

    宜從儒臣言,先施屛裔。

    」緻仁曰:「內多慾而外施仁義,古人雖言之,豈容若是幽晦?其疏精神,專在中間一叚,雖甚叵測,旣托應旨,攙論袞闕時弊,處分之止此,實是盛德事。

    臣之不請加罪者此也。

    然誅心而論,僚相言是也。

    」上曰:「一翼煥,何足道也?此後懲畏之道,不在於加律也。

    」 ○判中樞府事李在恊肅命。

    上召見而慰諭之。

     2月20日 ○癸醜,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上疏請休緻。

    上不許,封還原疏。

     2月21日 ○甲寅,輪對。

     2月22日 ○乙卯,以李??爲知經筵事。

     ○右議政蔡濟恭,再疏辭職。

    批曰:「予以非常之擧待之。

    卿以非常之擧報之,是禮也。

    初筵第一奏,眷眷於禮之一字,予嘉歎而翕受之。

    禮緣人情,情到處禮寓焉。

    聖人有言曰:『事君盡禮,人以爲諂。

    』卿若沈潛斯義,想犁然激感,行不竢駕屨矣。

    」 2月24日 ○丁巳,飭朝臣章疏,毋敢用黨目字。

    敎曰:「日前玉堂申大尹疏批,初則隻以省疏具悉頒布,更思之,論斷頗錚錚,有若浼之義,就原批,追添留意等數語。

    大抵趙時偉,自來陰慝癡濫,不識天高地厚。

    已自擬帥之前,予素所切惡,凡出入近密之列者,孰不知之?觀於多年在院,無一番順遞,尤驗不欲近之意,而特渠外張聲勢,隱若有所恃,是故,人不知裏面,多有不敢違拒其意者,而臭味所同,聲氣相藉,一轉再轉,將有胥溺之慮,近日筵敎絲綸,略及牖迷之方。

    一則爲世臣,二則爲世臣。

    亦豈忽於推波助瀾之戒也?玉堂疏中,其黨渠黨等說,甚礙眼。

    固知言者本意,在於嚴討而拯誤,亦足謂有補於公私,而驟看之,則黨之雲雲,若說舊時名目者然。

    筵奏、章箚之間,語涉名目二字,自有設禁之先朝受敎,在予繼述修明之道,此等處,不可以字同旨異,有所放過。

    此後章疏,無攻以黨目等說,輕易混說。

    」 ○摠戎使徐有寧,以其兄有慶,新除造紙署提調,上疏請遞例兼本署提調。

    吏曹啓言:「各司例兼提調,與都提調提調,無相避,法不當遞。

    」上以有慶老病,特遞其職。

     2月25日 ○戊午,展拜景慕宮,還宮行次對。

    上諭右議政蔡濟恭曰:「自卿賓客時,顔面雖熟,予豈以此私卿?卿今拔出坑埳,無負此意,克盡承佐協贊之責,使世道、朝象,快底平泰,則誠幸矣。

    」江華留守宋載經啓言:「喬桐,卽三南咽喉。

    自統禦營移設江都之後,事多掣礙,港口成陸,不便藏船。

    今宜以統禦使,還屬喬桐,但受節制於鎭撫使爲便。

    」上曰:「當初移設,意謂便好,獨故相鄭弘淳以爲:『不如仍舊。

    』到今思之,其言似然,而此非大利害,當審量處之。

    」領議政金緻仁曰:「今人智慮不及古人。

    喬桐之陞爲水使,兼統三道舟師,實有深意,一朝變更,非計之得。

    不必以銷刻爲嫌,但觀其利害所在可也。

    」副校理李太亨,請討趙時偉曰:「藉賣權勢,譸張眩惑,罪難容貸,宜先施薦棘,待用刑嚴加訊鞫,快施王章。

    」上曰:「論罪輕而擬律重何也?」濟恭曰:「儒臣不善奏對。

    臣當請推,而不以見職自居,故未敢也。

    」因言時偉,不可不誅。

    上曰:「時偉地處,與外廷諸臣,有何少異,而隱然以戚裡自處,至及於此?大抵朝廷之言議,是公也。

    親知之顔情,卽私也。

    負犯旣著,不可拘牽顔私,弁髦公議,而搢紳之習,或如此。

    烏得免黨與之歸也?」左議政李性源曰:「此實出於聖人欲竝生哉之意,今日北面者,孰敢顧藉乎?」太亨退而陳疏引義。

    敎曰:「臺啓得失,大臣猶且相可否,況玉堂所懷乎?」命重推。

     ○敎曰:「方春民間,或慮艱食。

    令諸道,依前加糶,俾裕民食。

    」 ○冬至正使兪彥鎬、副使趙瓊等,在北京馳啓言:「前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北京。

    二十九日,皇帝祭太廟還,使臣詣午門前祗迎。

    皇帝使禦前大臣福長安,問國王平安。

    又將令使臣參年終宴。

    命禮部尙書德保,問本國世子服制已訖否。

    臣等以制訖對。

    三十日,令參宴于保和殿庭。

    本年元日,入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