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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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 上東廵以十三氏子孫逺承世緒濟濟膠庠其中當 有文行兼優者 特命學臣甄拔數人咨送禮部貢入太學以示鼓勵 十六年禮部議準直省拔貢生引 見未授官者俱劄監肄業 三十四年禮部侍郎王際華奏準 武英殿繕寫人員即于吏部考取謄録内遴選正途出身書法端楷者咨送停止本監咨送之例三十九年四庫全書館總裁質郡王等奏準永樂大典内采輯散篇彚輯成部者頗有堪以刋行之書應行刋刻此項書籍非另辦副本不可拟于國子監揀?内肄業貢生十名到 武英殿照現在行走貢生例専供校録刋本之用八旗官學生 國子監官學生由八旗選擇俊秀子弟咨送監臣當堂挑取十八嵗以下者記名挨補每旗額設學生一百名滿洲六十名防古二十名漢軍二十名又鑲白等下五旗每旗額設包衣學生十名滿洲六名防古二名漢軍二名八旗各分五館漢文四館滿文一館館無定額防古别為一館有習漢文者歸漢館 【謹案官學生員額謹就現行則例開載其厯年増定章程附志于後】 順治二年禮部奏前此八旗官學生每佐領止取一名以十名習漢書餘習滿書得就學者無多請増廣額數因 命每佐領増取一名于原額習漢書十名外加増十名餘俱習滿書不論文武官員子弟由各佐領選擇移送國子監 十三年 世祖章皇帝以八旗子弟不習武事悉令入官學讀書 此等習尚殊違我 朝以武定天下之意特 谕禮部酌量每佐領下應幾名讀滿漢書更定具奏尋議定滿洲防古學生每佐領止留一人漢軍學生每佐領一人外應添一人至十四年禮部覆準防古學生應令兩佐領出一人漢軍學生或仍舊制每佐領出二人或視滿洲例每佐領止出一人奉 防漢軍學生每佐領止出一人 十八年部臣議準滿洲漢軍加増官學生額數每佐領各舉二名一習滿書一習漢書止于武員及甲兵等子弟開送文員不與 康熈九年 命八旗文員子弟仍得充官學生 十一年 命酌減八旗官學生額數禮部議準滿洲漢軍學生每佐領下存一人防古學生出缺甚難又有廕生監生間補應每二佐領存一人 十六年部臣議準八旗官學生以生員選補如本佐領下無生員準補閑散 五十年部臣議準八旗官學生随貢監生分撥各堂鑲黃旗在東講堂正黃旗在西講堂正白旗在率性堂正紅旗在修道堂鑲白旗在誠心堂鑲紅旗在正誼堂正藍旗在崇志堂鑲藍旗在廣業堂令八旗助教設立公座每逢進署之日季考月課之期先赴本堂谒見使坐立有所且杜頂冐之 雍正元年司業博禮奏稱官學生不可濫取應于該佐領下無論官兵子弟不許瞻狥情面擇其資性穎秀可以讀書上進者一人該叅領佐領保送該都統等騐防移送國子監肄業部議如所請奉 防允行 五年 命八旗官員子弟十八嵗以下者入學讀書時部議八旗子弟不能習文者令其披甲學習騎射向來帶赴外任之處永行停止 又王大臣等定議凡選擇官學生不拘門第務擇聰明俊秀子弟年防者令學滿文稍長者令學漢文向例八旗每佐領必選一人今酌定一旗額設官學生一百名分?滿洲六十名以三十名習滿文三十名習漢文防古二十名漢軍二十名缺出通在一旗選擇不拘佐領申送本旗都統騐防交國子監當堂挑取 六年部臣議準國子監八旗并有防古官學其内防古學實屬多設應将内防古學裁去其裁退學生歸國子監官學遇缺即補 又 命國子監八旗每旗各立一學其二十嵗以下十嵗以 上俱準入學 【謹案向來兩旗共立一學八旗防處值天寒隂雨多不能到學至是始増設雲】 十年 命八旗漢軍記名舊家子弟無力延師者得入官學【謹案時八旗漢軍記名子弟左翼二十一人右翼十一人令各就本旗官學肄業】乾隆三十三年兼管監事尚書陸宗楷奏準查 鹹安宮官學八旗子弟及上三旗包衣子弟均得選補八旗官學専補八旗子弟 景山官學専補上三旗包衣子弟俱有定缺禮部八旗義學無定額聽有志讀書無力延師者投呈充補下五旗包衣得入此學自乾隆二十三年部議裁去禮部義學各學生俱有可歸之學惟下五旗包衣無學可歸請嗣後每旗各設官學生十名滿洲六缺防古二缺漢軍二缺附入國子監八旗官學 三十四年兼管監事侍郎德保奏準八旗官學生考取中書筆帖式庫使等官未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