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宣緻治
關燈
小
中
大
卷二十八
○仁宣緻治
成祖永樂二十二年秋七月,上北征,崩于榆木川。
衆倉卒,莫知所措。
大學士楊榮曰:&ldquo六師去京尚遠,不宜發喪,所至宜上食如常儀。
&rdquo時有議欲借他事赍玺書馳訃者。
榮曰:&ldquo大行皇帝在稱敕, 今稱敕,是詐也。
罪孰當之?&rdquo乃作啟先馳報,皇太子遣皇太孫往迎梓宮。
時京兵皆随征,城中空虛,浮議藉藉,慮趙王兵為變。
皇太孫辭行,啟曰:&ldquo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識無以防僞。
&rdquo皇太子然之,急未有所與,以問大學士楊士奇。
士奇言:&ldquo上所用東宮圖書,今暫假之,歸即進納。
&rdquo太子悟,乃曰:&ldquo卿言誠是。
昔大行臨禦,儲位久未定。
吾今即以付之,浮議何由興!&rdquo 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楊士奇草诏,如下西洋寶船、雲南取寶石、交趾采金珠、撒馬兒等處取馬,并采辦燒鑄進供諸務,悉皆停罷。
出戶部尚書夏原吉、刑部尚書吳中、侍郎楊勉、右春坊大學士
黃淮、洗馬楊溥、正字金問于獄,複其官。
以大學士楊榮為太常寺卿,金幼孜為戶部侍郎仍兼前職,左春坊大學士楊士奇為禮部右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黃淮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
榮、幼孜、士奇、淮俱掌内制,備顧問,不預所升職務。
洗馬楊溥為翰林院學士,正字金問為翰林院修撰。
初,上嘗谕士奇曰:&ldquo自今朝廷事,仗蹇義與汝。
&rdquo士奇對曰:&ldquo漢文即位,首進宋昌,史以為貶。
臣兩人侍陛下日久,雖聖恩不遺,不應先及臣等。
&rdquo上益重之。
命減惜薪司賦棗之半。
初,楊士奇入謝新命畢,聞惜薪司奏準歲例,賦北京、山東棗八十萬斤,為宮禁香炭之用,将複入奏。
時蹇義、夏原吉奏事未退,上見士奇,顧義等曰:&ldquo新華蓋學士來奏事,必有理,試共聽之。
&rdquo士奇因言:&ldquo诏下才兩日,今聞惜薪司傳旨,賦棗八十萬斤,得無過多?雖系歲例,然诏書所減除者,皆歲例也。
&rdquo上喜曰:&ldquo吾固知學士言有理。
吾數日來,宮中叢脞,此是急遽中答之,不暇緻審。
&rdquo即命減其半。
複語義等曰:&ldquo卿三人朕所倚,宜盡言,匡朕不逮。
&rdquo命吏部汰冗官。
九月,上念山林川澤,皆與民共,命自居庸以東,與天壽山相接,禁樵采,餘俱弛禁。
河南黃河溢,令右都禦史王彰往撫軍民,免今年糧稅。
工部奏修軍器,請征布漆于民。
命給鈔市之。
上曰:&ldquo古者土賦,随地所産,不強其所無。
比年如丹漆、石青之類,所司不究物産,概下郡縣征之。
小民鸠斂金币,博易輸納,而吏胥因以為一奸一。
其一切禁止。
&rdquo 禮部尚書呂震請即吉,不從。
時上喪服已俞二十七日,震請如太祖仿漢制,易吉服。
上未答。
震退,扁語群臣,令釋服。
楊士奇謂震曰:&ldquo洪武中有遺诏,今未可援以為例。
且仁孝皇後崩,太宗衰服後,仍服素衣冠帶月數日。
今可遽即吉乎?明旦,君臣宜素衣冠黑角帶。
&rdquo遂以上聞,上亦未答。
已而視朝,上素冠麻衣麻。
文臣惟學士,武臣惟英國公如上所服。
上歎曰:&ldquo張輔知禮,六卿乃反不及,士奇所執是也。
&rdquo 以靈壁縣丞田誠為州判官,仍佐靈壁縣事。
誠居官廉能,撫字九年,考滿,父老詣阙留之,遂有是命。
長沙府民自宮,求為内侍。
上以其遊惰不孝,發為卒戍邊。
以太常寺卿周讷為交趾升華府知府。
讷永樂中為祠祭司郎中,請封禅,太宗不聽。
後以方賓薦入太常。
上曰:&ldquo谀佞之人,宜置遠徼,不可以玷朝行。
&rdquo遂有是命。
治水左通政樂福奏蘇、松、常、杭、嘉、湖六府水災,請俟來歲并征。
命以鈔布代輸。
直隸廣宗縣水溢,命赈給之。
谕兵部尚書李慶,以太仆寺馬分給諸衛所,及沿邊戍卒牧養。
上念民力,恐廢耕桑也。
賜蹇義、楊士奇、楊榮、金幼孜&ldquo繩愆糾謬&rdquo圖書。
冬十月,革戶部及南京戶部行用庫。
初建行用庫,專市民間金銀,至是罷革之。
賜衍聖公孔彥缙宅。
初,彥缙來朝,館于民間。
上聞之,顧近臣曰:&ldquo四裔來朝之使,至京皆有公館,先聖子孫,乃寓民家,何以稱崇儒重道之意。
&rdquo命工部賜宅。
山東登、萊諸郡水災,蠲逋租。
蘇州、徐州水災,免今年稅。
浙江于潛、樂清民饑,命發倉赈之。
大理寺卿虞謙上言七事:&ldquo曰慎用人。
用得其人則治道興,非其 人則治道隳。
曰興學校。
教育之道,本于師範,不在于備而在得人。
曰端風憲。
都察院綱紀之職,今俾端治獄,非設官本意。
曰廣儲蓄。
國用空乏,宜預為備。
曰惜民力。
畿南之兵,困于牧養,宜分給無馬郡縣。
曰通貨财。
鈔法不行,由于出多而入少。
但多方收之而不輕出,則自能流通。
曰治一奸一宄。
畿民多盜賊,宜編裡甲相覺察,犯者坐。
&rdquo命議行之。
大理寺奏決囚。
命同大學士審錄,召楊士奇等谕以欽恤至意。
命翰林院嚴考歲貢生。
上谕楊士奇曰:&ldquo百姓不蒙福者,由守令匪人;守令匪人,由學校失教;自今宜嚴試之。
五經四書義,不在 文辭之工拙,但取其明理者。
或人材難得,即數百人中得一人亦可。
蓋取之嚴,則不學者不敢萌僥幸之望。
&rdquo 十一月,宥建文諸臣家屬。
上嘗語廷臣曰:&ldquo方孝孺輩皆忠臣。
&rdquo遂及寬典。
改大理寺卿楊時習交趾按察司,複虞謙為大理卿。
先是,謙奏事,侍臣有言其當密請,不宜于朝中敷奏沽名者。
又言其屬官楊時 習導之密陳,而謙不納。
上乃降謙,擢時習為卿。
至,是楊士奇從容言之,且曰:&ldquo謙曆三朝,得大臣體,今犯過極小。
&rdquo上曰:&ldquo吾亦悔之。
顧時習其人若何?&rdquo對曰:&ldquo雖起于吏,然明習法律,公正廉潔。
&rdquo上喜曰:&ldquo吾有以處之。
&rdquo遂有是命。
召太監馬骐還京。
骐還未幾,矯旨下内閣書敕,複往交趾辦金珠。
内閣複請,上正色曰:&ldquo朕安得有此言!骐在交趾,荼毒軍民,卿等獨不聞乎?自骐召還,交人如解倒懸,豈可再遣。
&rdquo然亦不誅骐也。
遣監察禦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
進戶部尚書郭資太子太師,命緻仕。
蹇義、夏原吉言其偏執妨事,且多病。
上問楊士奇,對曰:&ldquo資強毅能守廉,人不得幹以私。
但一性一偏執,甚至沮格恩澤,不得下究。
&rdquo上問其故。
對曰:&ldquo诏書數下蠲免災傷租稅。
不聽開除,必令有司依額征納,此其過之大者。
&rdquo遂有是命。
賜戶部尚書夏原吉&ldquo繩愆糾謬&rdquo圖書。
上谕夏原吉曰:&ldquo古者寓兵于農,民無轉輸之勞,而兵食足。
後世莫善于漢之屯田。
先帝立屯種法甚善,但所司數以征徭擾之。
自今天下衛所屯田軍士,毋擅役妨其農務,違者治之。
&rdquo 命都察院捕治湖廣副使舒仲成,以楊士奇言罷之。
上監國時,仲成為禦史,常奉旨理木植歲課之弊,忤旨。
至是,因吏部奏仲成他事,命捕治之。
士奇上疏曰:&ldquo向來小臣得罪者衆,陛下即位以來,皆已宥之,今複追理前事,則诏書不信。
漢景帝為太子時,召衛绾,稱疾不赴,即位,進用绾,前史美之。
&rdquo上覽疏喜,即有旨罷仲成,而降玺書褒士奇,賜鈔币,面谕之曰:&ldquo卿盡心如此,朕複何憂。
&rdquo 上嘉群臣能言,謂楊士奇曰:&ldquo朕嘗處事有過,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
&rdquo士奇對曰:&ldquo宋臣富弼有言,願不以同異為喜怒,不以喜怒為用舍。
&rdquo上曰:&ldquo然。
《書》雲:&lsquo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
&rsquo群臣所言,有弗意者,朕退必自思。
或朕實有失,亦未嘗不悔。
&rdquo士奇曰:&ldquo成湯改過不吝,所以為聖人。
&rdquo上曰:&ldquo朕有不善,患未知耳。
知之,不難于改。
&rdquo 十二月,谕吏部慎選師儒。
令吏、兵二部書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于奉天門内西序。
上谕蹇義等曰:&ldquo庶官賢否,軍民休戚之所系也。
昔唐太宗書各刺史于屏間,有善政,則各疏于下。
皇考亦嘗書中外官姓名于武英殿,時複觀之。
今五府、六部之臣,朕朝夕接見,詢察其賢否。
而在外諸司官,既久不能不忘。
為臣有善而上忘之,誰肯自勉;有不善而上忘之,誰複自戒。
爾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揭諸西序,朕将考其行一事而黜陟焉。
&rdquo 罷海子、西湖巡視官。
上謂蹇義曰:&ldquo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雖府庫之儲不吝,況山澤之利哉!!&rdquo命戶部,被災田土,分遣人馳谕各郡縣,停免催征糧稅。
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自今内外官貪贓者,錄其姓名藏于官,以便稽閱。
仁宗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上禦奉天殿,朝群臣,命禮部、鴻胪寺不作樂。
先是,禮部尚書呂震請于上,宜受賀作樂如朝儀,上不從。
震固請之,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黃淮、金幼孜皆言陛下言是。
震曰:&ldquo四方萬國之人,遠朝新主,皆欲一觀天顔,固聖孝誠至,亦宜勉徇下情。
&rdquo上顧士奇等曰:&ldquo禮過矣。
&rdquo對曰:&ldquo誠如聖谕,必欲俯徇輿情,亦不宜備禮。
&rdquo上從
衆倉卒,莫知所措。
大學士楊榮曰:&ldquo六師去京尚遠,不宜發喪,所至宜上食如常儀。
&rdquo時有議欲借他事赍玺書馳訃者。
榮曰:&ldquo大行皇帝在稱敕, 今稱敕,是詐也。
罪孰當之?&rdquo乃作啟先馳報,皇太子遣皇太孫往迎梓宮。
時京兵皆随征,城中空虛,浮議藉藉,慮趙王兵為變。
皇太孫辭行,啟曰:&ldquo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識無以防僞。
&rdquo皇太子然之,急未有所與,以問大學士楊士奇。
士奇言:&ldquo上所用東宮圖書,今暫假之,歸即進納。
&rdquo太子悟,乃曰:&ldquo卿言誠是。
昔大行臨禦,儲位久未定。
吾今即以付之,浮議何由興!&rdquo 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楊士奇草诏,如下西洋寶船、雲南取寶石、交趾采金珠、撒馬兒等處取馬,并采辦燒鑄進供諸務,悉皆停罷。
出戶部
以大學士楊榮為太常寺卿,金幼孜為戶部侍郎仍兼前職,左春坊大學士楊士奇為禮部右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黃淮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
榮、幼孜、士奇、淮俱掌内制,備顧問,不預所升職務。
洗馬楊溥為翰林院學士,正字金問為翰林院修撰。
初,上嘗谕士奇曰:&ldquo自今朝廷事,仗蹇義與汝。
&rdquo士奇對曰:&ldquo漢文即位,首進宋昌,史以為貶。
臣兩人侍陛下日久,雖聖恩不遺,不應先及臣等。
&rdquo上益重之。
命減惜薪司賦棗之半。
初,楊士奇入謝新命畢,聞惜薪司奏準歲例,賦北京、山東棗八十萬斤,為宮禁香炭之用,将複入奏。
時蹇義、夏原吉奏事未退,上見士奇,顧義等曰:&ldquo新華蓋學士來奏事,必有理,試共聽之。
&rdquo士奇因言:&ldquo诏下才兩日,今聞惜薪司傳旨,賦棗八十萬斤,得無過多?雖系歲例,然诏書所減除者,皆歲例也。
&rdquo上喜曰:&ldquo吾固知學士言有理。
吾數日來,宮中叢脞,此是急遽中答之,不暇緻審。
&rdquo即命減其半。
複語義等曰:&ldquo卿三人朕所倚,宜盡言,匡朕不逮。
&rdquo命吏部汰冗官。
九月,上念山林川澤,皆與民共,命自居庸以東,與天壽山相接,禁樵采,餘俱弛禁。
河南黃河溢,令右都禦史王彰往撫軍民,免今年糧稅。
工部奏修軍器,請征布漆于民。
命給鈔市之。
上曰:&ldquo古者土賦,随地所産,不強其所無。
比年如丹漆、石青之類,所司不究物産,概下郡縣征之。
小民鸠斂金币,博易輸納,而吏胥因以為一奸一。
其一切禁止。
&rdquo 禮部尚書呂震請即吉,不從。
時上喪服已俞二十七日,震請如太祖仿漢制,易吉服。
上未答。
震退,扁語群臣,令釋服。
楊士奇謂震曰:&ldquo洪武中有遺诏,今未可援以為例。
且仁孝皇後崩,太宗衰服後,仍服素衣冠帶月數日。
今可遽即吉乎?明旦,君臣宜素衣冠黑角帶。
&rdquo遂以上聞,上亦未答。
已而視朝,上素冠麻衣麻。
文臣惟學士,武臣惟英國公如上所服。
上歎曰:&ldquo張輔知禮,六卿乃反不及,士奇所執是也。
&rdquo 以靈壁縣丞田誠為州判官,仍佐靈壁縣事。
誠居官廉能,撫字九年,考滿,父老詣阙留之,遂有是命。
長沙府民自宮,求為内侍。
上以其遊惰不孝,發為卒戍邊。
以太常寺卿周讷為交趾升華府知府。
讷永樂中為祠祭司郎中,請封禅,太宗不聽。
後以方賓薦入太常。
上曰:&ldquo谀佞之人,宜置遠徼,不可以玷朝行。
&rdquo遂有是命。
治水左通政樂福奏蘇、松、常、杭、嘉、湖六府水災,請俟來歲并征。
命以鈔布代輸。
直隸廣宗縣水溢,命赈給之。
谕兵部尚書李慶,以太仆寺馬分給諸衛所,及沿邊戍卒牧養。
上念民力,恐廢耕桑也。
賜蹇義、楊士奇、楊榮、金幼孜&ldquo繩愆糾謬&rdquo圖書。
冬十月,革戶部及南京戶部行用庫。
初建行用庫,專市民間金銀,至是罷革之。
賜衍聖公孔彥缙宅。
初,彥缙來朝,館于民間。
上聞之,顧近臣曰:&ldquo四裔來朝之使,至京皆有公館,先聖子孫,乃寓民家,何以稱崇儒重道之意。
&rdquo命工部賜宅。
山東登、萊諸郡水災,蠲逋租。
蘇州、徐州水災,免今年稅。
浙江于潛、樂清民饑,命發倉赈之。
大理寺卿虞謙上言七事:&ldquo曰慎用人。
用得其人則治道興,非其 人則治道隳。
曰興學校。
教育之道,本于師範,不在于備而在得人。
曰端風憲。
都察院綱紀之職,今俾端治獄,非設官本意。
曰廣儲蓄。
國用空乏,宜預為備。
曰惜民力。
畿南之兵,困于牧養,宜分給無馬郡縣。
曰通貨财。
鈔法不行,由于出多而入少。
但多方收之而不輕出,則自能流通。
曰治一奸一宄。
畿民多盜賊,宜編裡甲相覺察,犯者坐。
&rdquo命議行之。
大理寺奏決囚。
命同大學士審錄,召楊士奇等谕以欽恤至意。
命翰林院嚴考歲貢生。
上谕楊士奇曰:&ldquo百姓不蒙福者,由守令匪人;守令匪人,由學校失教;自今宜嚴試之。
五經四書義,不在 文辭之工拙,但取其明理者。
或人材難得,即數百人中得一人亦可。
蓋取之嚴,則不學者不敢萌僥幸之望。
&rdquo 十一月,宥建文諸臣家屬。
上嘗語廷臣曰:&ldquo方孝孺輩皆忠臣。
&rdquo遂及寬典。
改大理寺卿楊時習交趾按察司,複虞謙為大理卿。
先是,謙奏事,侍臣有言其當密請,不宜于朝中敷奏沽名者。
又言其屬官楊時 習導之密陳,而謙不納。
上乃降謙,擢時習為卿。
至,是楊士奇從容言之,且曰:&ldquo謙曆三朝,得大臣體,今犯過極小。
&rdquo上曰:&ldquo吾亦悔之。
顧時習其人若何?&rdquo對曰:&ldquo雖起于吏,然明習法律,公正廉潔。
&rdquo上喜曰:&ldquo吾有以處之。
&rdquo遂有是命。
召太監馬骐還京。
骐還未幾,矯旨下内閣書敕,複往交趾辦金珠。
内閣複請,上正色曰:&ldquo朕安得有此言!骐在交趾,荼毒軍民,卿等獨不聞乎?自骐召還,交人如解倒懸,豈可再遣。
&rdquo然亦不誅骐也。
遣監察禦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
進戶部尚書郭資太子太師,命緻仕。
蹇義、夏原吉言其偏執妨事,且多病。
上問楊士奇,對曰:&ldquo資強毅能守廉,人不得幹以私。
但一性一偏執,甚至沮格恩澤,不得下究。
&rdquo上問其故。
對曰:&ldquo诏書數下蠲免災傷租稅。
不聽開除,必令有司依額征納,此其過之大者。
&rdquo遂有是命。
賜戶部尚書夏原吉&ldquo繩愆糾謬&rdquo圖書。
上谕夏原吉曰:&ldquo古者寓兵于農,民無轉輸之勞,而兵食足。
後世莫善于漢之屯田。
先帝立屯種法甚善,但所司數以征徭擾之。
自今天下衛所屯田軍士,毋擅役妨其農務,違者治之。
&rdquo 命都察院捕治湖廣副使舒仲成,以楊士奇言罷之。
上監國時,仲成為禦史,常奉旨理木植歲課之弊,忤旨。
至是,因吏部奏仲成他事,命捕治之。
士奇上疏曰:&ldquo向來小臣得罪者衆,陛下即位以來,皆已宥之,今複追理前事,則诏書不信。
漢景帝為太子時,召衛绾,稱疾不赴,即位,進用绾,前史美之。
&rdquo上覽疏喜,即有旨罷仲成,而降玺書褒士奇,賜鈔币,面谕之曰:&ldquo卿盡心如此,朕複何憂。
&rdquo 上嘉群臣能言,謂楊士奇曰:&ldquo朕嘗處事有過,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惬朕意。
&rdquo士奇對曰:&ldquo宋臣富弼有言,願不以同異為喜怒,不以喜怒為用舍。
&rdquo上曰:&ldquo然。
《書》雲:&lsquo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
&rsquo群臣所言,有弗意者,朕退必自思。
或朕實有失,亦未嘗不悔。
&rdquo士奇曰:&ldquo成湯改過不吝,所以為聖人。
&rdquo上曰:&ldquo朕有不善,患未知耳。
知之,不難于改。
&rdquo 十二月,谕吏部慎選師儒。
令吏、兵二部書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于奉天門内西序。
上谕蹇義等曰:&ldquo庶官賢否,軍民休戚之所系也。
昔唐太宗書各刺史于屏間,有善政,則各疏于下。
皇考亦嘗書中外官姓名于武英殿,時複觀之。
今五府、六部之臣,朕朝夕接見,詢察其賢否。
而在外諸司官,既久不能不忘。
為臣有善而上忘之,誰肯自勉;有不善而上忘之,誰複自戒。
爾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揭諸西序,朕将考其行一事而黜陟焉。
&rdquo 罷海子、西湖巡視官。
上謂蹇義曰:&ldquo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雖府庫之儲不吝,況山澤之利哉!!&rdquo命戶部,被災田土,分遣人馳谕各郡縣,停免催征糧稅。
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自今内外官貪贓者,錄其姓名藏于官,以便稽閱。
仁宗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上禦奉天殿,朝群臣,命禮部、鴻胪寺不作樂。
先是,禮部尚書呂震請于上,宜受賀作樂如朝儀,上不從。
震固請之,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黃淮、金幼孜皆言陛下言是。
震曰:&ldquo四方萬國之人,遠朝新主,皆欲一觀天顔,固聖孝誠至,亦宜勉徇下情。
&rdquo上顧士奇等曰:&ldquo禮過矣。
&rdquo對曰:&ldquo誠如聖谕,必欲俯徇輿情,亦不宜備禮。
&rdquo上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