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藍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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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爵以上公,以女與其子。
陸仲亨年十七,父母兄弟俱亡,恐為亂兵所掠,持一升麥藏于草間,朕見之,呼曰:&lsquo來!&rsquo遂從朕。
既長,以功封侯。
此皆吾初起時股肱心膂,吾不忍罪之,其勿問。
&rdquo 癸卯,诏罷中書省,升六部官秩。
仿古六卿之制,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祖訓》雲:&ldquo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不聞設立丞相。
自秦始制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雖有賢相,然其中多小人專權亂政。
今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事皆朝廷總之。
&rdquo 十二月,緻仕學士承旨宋濂以孫慎坐胡惟庸一黨一被刑,藉其家,械濂至京。
上怒,欲誅之,皇後谏曰:&ldquo民間延一師,尚始終不忘■敬。
宋先生親教太子諸王,豈忍殺之!且宋先生家居,甯知朝廷事耶?&rdquo上意解,濂得發茂州安置。
行至■州,以疾卒。
十四年春二月,有訴浦江鄭氏交通胡惟庸者。
時四方仇怨相告讦,凡指為胡一黨一,率相收坐重獄。
鄭氏素以孝義聞,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諸兄争欲行,其弟鄭曰:&ldquo弟在,乃使諸兄罹刑辟耶!&rdquo獨詣吏請行。
仲兄濂先有事京師,暨弟至,迎謂曰:&ldquo吾家長,當任罪,弟無與焉。
&rdquo曰:&ldquo兄老,吾往辨之。
萬一不直,弟當伏辜。
&rdquo二人争入獄。
上聞,俱召至廷,勞勉之,謂近臣曰:&ldquo有人如此,而肯從人為非耶!&rdquo即宥之,擢為福建布政司參議。
二十三年夏五月乙卯,太師李善長自缢,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訟冤,略曰:&ldquo人情之一愛一其子,必甚于一愛一其兄弟之子。
善長于胡惟庸,侄之親耳,于陛下,則子之親也。
使善長佐惟庸成事,亦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男尚主,女納妃而已矣。
且善長豈不知天命之不可幸求,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世絕宮污,不保首領,此善長之所熟見也。
人年邁,一精一神意慮鼓舞倦矣。
偷安苟容,則善長有之,曾謂有血氣之強一暴感動其中也哉?且善長子事陛下,托骨肉無纖芥之嫌。
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急變,大不得己,而後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未有平居晏然,都無形迹,而忽起此謀者,此理之所必無也。
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則殺人以應天象,夫豈上天之意哉!今不幸已失刑,而臣懇恻為陛下明之,猶願陛下作戒于将來也。
天下孰不曰:&lsquo功如李善長,又何如哉?&rsquo臣恐四方之解體也。
&rdquo不報。
國用疏,解缙代草也。
命刑部以肅清逆一黨一事播告天下,南朝鮮公李善長,列侯胡美、唐勝宗、陸仲亨、費聚,已故侯顧時、陳德、華雲龍、王志、楊、朱亮祖、梅思祖、陸聚、金朝興、黃彬、薛顯,都督一毛一骧、陳萬亮、耿忠、于琥,凡二十人。
二十五年秋八月丙子,靖甯侯葉升坐交通胡惟庸,伏誅。
太祖洪武十二年秋八月,命西平侯沐英為征西将軍,率都督藍玉等統兵征西番。
玉,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長身面,有勇略。
從遇春麾下,每戰先登■陣,所當無前。
遇春素稱于上,上亦以遇春故一寵一異之,累功至都督佥事。
至是,同英讨西番,擒其渠瘿脖子,斬獲以千計,獲馬二萬餘匹,牛羊十餘萬,還,封永昌侯。
十四年秋九月,命永昌侯藍玉以征南副将軍同颍川侯傅友德讨雲南,轉戰平之。
二十年春正月,命永昌侯藍玉為右副将軍,同宋國公馮勝襲金山,納哈出降之,并降其衆十餘萬。
勝以诖誤召還,即軍中拜玉為 大将軍。
二十一年夏四月,大将軍藍玉襲捕魚兒海,獲元主次子地保奴、後妃公主百三十餘人;吳王朵兒隻等将相宮校三十人,男一女七萬,馬駝五萬。
上大悅,下玺書褒玉,比之衛青、李靖。
秋七月戊寅,大将軍藍玉遣人送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後妃公主等至京。
既而有言玉私元主妃事,上大怒,曰:&ldquo玉無禮如此,豈大将軍所為哉!&rdquo元主妃聞之,惶懼自盡。
玉還朝,上切責之,戒以率德改行。
十二月壬戌,封永昌侯藍玉為涼國公。
先是,拟封玉梁國公,至是,改封涼,镌其過于券。
二十三年春正月,西番蠻人複叛,命涼國公藍玉率都指揮瞿
陸仲亨年十七,父母兄弟俱亡,恐為亂兵所掠,持一升麥藏于草間,朕見之,呼曰:&lsquo來!&rsquo遂從朕。
既長,以功封侯。
此皆吾初起時股肱心膂,吾不忍罪之,其勿問。
&rdquo 癸卯,诏罷中書省,升六部官秩。
仿古六卿之制,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祖訓》雲:&ldquo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不聞設立丞相。
自秦始制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雖有賢相,然其中多小人專權亂政。
今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事皆朝廷總之。
&rdquo 十二月,緻仕學士承旨宋濂以孫慎坐胡惟庸一黨一被刑,藉其家,械濂至京。
上怒,欲誅之,皇後谏曰:&ldquo民間延一師,尚始終不忘■敬。
宋先生親教太子諸王,豈忍殺之!且宋先生家居,甯知朝廷事耶?&rdquo上意解,濂得發茂州安置。
行至■州,以疾卒。
十四年春二月,有訴浦江鄭氏交通胡惟庸者。
時四方仇怨相告讦,凡指為胡一黨一,率相收坐重獄。
鄭氏素以孝義聞,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諸兄争欲行,其弟鄭曰:&ldquo弟在,乃使諸兄罹刑辟耶!&rdquo獨詣吏請行。
仲兄濂先有事京師,暨弟至,迎謂曰:&ldquo吾家長,當任罪,弟無與焉。
&rdquo曰:&ldquo兄老,吾往辨之。
萬一不直,弟當伏辜。
&rdquo二人争入獄。
上聞,俱召至廷,勞勉之,謂近臣曰:&ldquo有人如此,而肯從人為非耶!&rdquo即宥之,擢為福建布政司參議。
二十三年夏五月乙卯,太師李善長自缢,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訟冤,略曰:&ldquo人情之一愛一其子,必甚于一愛一其兄弟之子。
善長于胡惟庸,侄之親耳,于陛下,則子之親也。
使善長佐惟庸成事,亦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男尚主,女納妃而已矣。
且善長豈不知天命之不可幸求,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世絕宮污,不保首領,此善長之所熟見也。
人年邁,一精一神意慮鼓舞倦矣。
偷安苟容,則善長有之,曾謂有血氣之強一暴感動其中也哉?且善長子事陛下,托骨肉無纖芥之嫌。
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急變,大不得己,而後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未有平居晏然,都無形迹,而忽起此謀者,此理之所必無也。
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則殺人以應天象,夫豈上天之意哉!今不幸已失刑,而臣懇恻為陛下明之,猶願陛下作戒于将來也。
天下孰不曰:&lsquo功如李善長,又何如哉?&rsquo臣恐四方之解體也。
&rdquo不報。
國用疏,解缙代草也。
命刑部以肅清逆一黨一事播告天下,南朝鮮公李善長,列侯胡美、唐勝宗、陸仲亨、費聚,已故侯顧時、陳德、華雲龍、王志、楊、朱亮祖、梅思祖、陸聚、金朝興、黃彬、薛顯,都督一毛一骧、陳萬亮、耿忠、于琥,凡二十人。
二十五年秋八月丙子,靖甯侯葉升坐交通胡惟庸,伏誅。
太祖洪武十二年秋八月,命西平侯沐英為征西将軍,率都督藍玉等統兵征西番。
玉,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長身面,有勇略。
從遇春麾下,每戰先登■陣,所當無前。
遇春素稱于上,上亦以遇春故一寵一異之,累功至都督佥事。
至是,同英讨西番,擒其渠瘿脖子,斬獲以千計,獲馬二萬餘匹,牛羊十餘萬,還,封永昌侯。
十四年秋九月,命永昌侯藍玉以征南副将軍同颍川侯傅友德讨雲南,轉戰平之。
二十年春正月,命永昌侯藍玉為右副将軍,同宋國公馮勝襲金山,納哈出降之,并降其衆十餘萬。
勝以诖誤召還,即軍中拜玉為 大将軍。
二十一年夏四月,大将軍藍玉襲捕魚兒海,獲元主次子地保奴、後妃公主百三十餘人;吳王朵兒隻等将相宮校三十人,男一女七萬,馬駝五萬。
上大悅,下玺書褒玉,比之衛青、李靖。
秋七月戊寅,大将軍藍玉遣人送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後妃公主等至京。
既而有言玉私元主妃事,上大怒,曰:&ldquo玉無禮如此,豈大将軍所為哉!&rdquo元主妃聞之,惶懼自盡。
玉還朝,上切責之,戒以率德改行。
十二月壬戌,封永昌侯藍玉為涼國公。
先是,拟封玉梁國公,至是,改封涼,镌其過于券。
二十三年春正月,西番蠻人複叛,命涼國公藍玉率都指揮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