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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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
○甲申殉難
懷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丁未,賊李自成陷京師,帝崩于煤山,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範景文死之。
初,賊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為,歎曰:&ldquo身為大臣,不能從疆場少樹功伐,雖死奚益!&rdquo十八日 召對,已不食三日矣。
飲泣入告,聲不能續。
翌日城陷,景文望阙再拜自經,家人解之,乃賦詩二首,潛赴龍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經。
戶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倪元璐聞難,曰:&ldquo國家至此,臣死有餘責。
&rdquo乃衣冠向阙,北謝天子,南謝母。
索酒招二友為别,酬漢壽亭侯像前,遂投缳。
題幾案雲:&ldquo南都尚可為。
死,吾分也。
慎勿棺衾以志吾痛。
&rdquo因诏家人曰:&ldquo若即欲殓,必大行殓,方收吾一屍一。
&rdquo乃缢死。
三日後,賊突入,見之顔色如生,賊驚避他去。
一門殉節,共十有三人。
左都禦史李邦華聞難,歎曰:&ldquo主辱臣死,臣之分也,夫複何辭!但得為東宮導一去路,死,庶可無憾已矣。
勢不可為矣。
&rdquo乃題閣門曰:&ldquo堂堂丈夫,聖賢為徒,忠孝大節,矢死一靡一他。
&rdquo乃走文丞相祠再拜,自經祠中。
賊至,見其冠帶危坐,争前執之,乃知其死,驚避去。
左副都禦史施邦曜聞變恸哭,題詞于幾曰:&ldquo愧無半策匡時難,但有微軀報主恩。
&rdquo遂自缢,仆解之複蘇,邦曜叱曰:&ldquo若知大義,毋久留我死。
&rdquo乃更飲藥而卒。
大理寺卿淩義渠聞難,以首觸柱,流血破面,盡焚其生平所著述及評骘諸書,服绯正笏望阙拜,複南向拜訖,遺書上其父,有曰:&ldquo盡忠即所以盡孝,能死庶不辱父。
&rdquo乃系帛奮身絕吭而死。
協理京營兵部右侍郎王家彥,賊犯都城,奉命守得勝門。
城陷,家彥自投城下不死,折臂足。
其仆掖入民舍,自缢死。
賊燔民舍,焚其一臂,仆收其遺骸遍。
刑部右侍郎孟兆祥,賊犯都城,奉命守正一陽一門。
賊至,死于門下。
妻何氏亦死。
其子進士章明,收葬父一屍一亟歸,别其妻王氏曰:&ldquo吾不忍大人獨死,吾往從大人。
&rdquo妻曰:&ldquo爾死,吾亦死。
&rdquo章明以頭跄地曰:&ldquo謝夫人。
然夫人須先死。
&rdquo乃遣其家人盡出,止留一婢在側。
章明視妻缢,取筆作詩。
已,複大書壁曰:&ldquo有侮吾夫婦一屍一者,吾必為厲鬼殺之。
&rdquo妻氣絕,取一扉,置上,加绯服。
又取一扉置妻左,亦服绯自缢。
囑婢曰:&ldquo吾死亦置扉上。
&rdquo遂死。
左谕德馬世奇,是日方蚤食,聞變,曰:&ldquo是當死。
&rdquo家人曰:&ldquo奈太夫人何?&rdquo世奇曰:&ldquo正恐辱太夫人耳!&rdquo遂作書别母。
侍妾朱氏、李氏盛服前,世奇曰:&ldquo若辭我去耶?&rdquo二妾言:&ldquo主人盡節,吾二人亦欲盡節。
&rdquo拜辭已,并入室自缢。
世奇亦遂缢。
家人救之複蘇,告曰:&ldquo聞聖駕已南幸矣,可為從亡計。
&rdquo世奇不應,睹二妾已死,笑曰:&ldquo若年少,遂能死乎!&rdquo乃朝服捧敕北面再拜,取壁帶焚之于庭。
以司經局印置案上,囑仆曰:&ldquo上如出幸,以此上行在。
否則投之吏部。
&rdquo複南向拜母,端坐引帛,力自缢死。
左中允劉理順,賊入城,理順題于壁曰:&ldquo成仁取義,孔、孟所傳。
文信踐之,吾何不然。
&rdquo酌酒自盡。
其妻萬氏、妾李氏及子孝廉并婢仆十八人,阖門缢死。
賊多河南人,至其居,曰:&ldquo此吾鄉杞縣劉狀元也,居鄉厚德。
吾軍奉李将軍令護衛,公何遽死也!&rdquo數百人下拜,泣涕而去。
時謂臣死君,妻死夫,子死父,仆死主,一家殉難者,以劉狀元為最。
太常少卿吳麟征,奉命守西直門。
賊勢急,同守者相繼避去。
麟征遺友人書曰:&ldquo時事決裂,一旦至此。
同官潛身遠害,某惟緻命遂志,自矢而已。
&rdquo丁未城陷,徒■歸,賊已據其邸,因入道左三元祠。
時傳天子蒙塵,有勸公南歸,不應。
同官來,招之降賊,怒揮之戶外,遂自經。
家人救之蘇,泣而請曰:&ldquo明旦待祝孝廉至,可一訣。
&rdquo麟征許之。
先是,祝孝廉淵以奏保劉宗周被逮留京師。
淵晨至,麟征酌酒慷慨與别,曰:&ldquo自我登第,時夢見隐士劉宗周題文信國《零丁洋詩》二語于壁,數實為之。
今老矣,山河破碎,不死何為!&rdquo相對泣數行下,因作書訣家人曰:&ldquo祖宗二
初,賊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為,歎曰:&ldquo身為大臣,不能從疆場少樹功伐,雖死奚益!&rdquo十八日 召對,已不食三日矣。
飲泣入告,聲不能續。
翌日城陷,景文望阙再拜自經,家人解之,乃賦詩二首,潛赴龍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經。
戶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倪元璐聞難,曰:&ldquo國家至此,臣死有餘責。
&rdquo乃衣冠向阙,北謝天子,南謝母。
索酒招二友為别,酬漢壽亭侯像前,遂投缳。
題幾案雲:&ldquo南都尚可為。
死,吾分也。
慎勿棺衾以志吾痛。
&rdquo因诏家人曰:&ldquo若即欲殓,必大行殓,方收吾一屍一。
&rdquo乃缢死。
三日後,賊突入,見之顔色如生,賊驚避他去。
一門殉節,共十有三人。
左都禦史李邦華聞難,歎曰:&ldquo主辱臣死,臣之分也,夫複何辭!但得為東宮導一去路,死,庶可無憾已矣。
勢不可為矣。
&rdquo乃題閣門曰:&ldquo堂堂丈夫,聖賢為徒,忠孝大節,矢死一靡一他。
&rdquo乃走文丞相祠再拜,自經祠中。
賊至,見其冠帶危坐,争前執之,乃知其死,驚避去。
左副都禦史施邦曜聞變恸哭,題詞于幾曰:&ldquo愧無半策匡時難,但有微軀報主恩。
&rdquo遂自缢,仆解之複蘇,邦曜叱曰:&ldquo若知大義,毋久留我死。
&rdquo乃更飲藥而卒。
大理寺卿淩義渠聞難,以首觸柱,流血破面,盡焚其生平所著述及評骘諸書,服绯正笏望阙拜,複南向拜訖,遺書上其父,有曰:&ldquo盡忠即所以盡孝,能死庶不辱父。
&rdquo乃系帛奮身絕吭而死。
協理京營兵部右侍郎王家彥,賊犯都城,奉命守得勝門。
城陷,家彥自投城下不死,折臂足。
其仆掖入民舍,自缢死。
賊燔民舍,焚其一臂,仆收其遺骸遍。
刑部右侍郎孟兆祥,賊犯都城,奉命守正一陽一門。
賊至,死于門下。
妻何氏亦死。
其子進士章明,收葬父一屍一亟歸,别其妻王氏曰:&ldquo吾不忍大人獨死,吾往從大人。
&rdquo妻曰:&ldquo爾死,吾亦死。
&rdquo章明以頭跄地曰:&ldquo謝夫人。
然夫人須先死。
&rdquo乃遣其家人盡出,止留一婢在側。
章明視妻缢,取筆作詩。
已,複大書壁曰:&ldquo有侮吾夫婦一屍一者,吾必為厲鬼殺之。
&rdquo妻氣絕,取一扉,置上,加绯服。
又取一扉置妻左,亦服绯自缢。
囑婢曰:&ldquo吾死亦置扉上。
&rdquo遂死。
左谕德馬世奇,是日方蚤食,聞變,曰:&ldquo是當死。
&rdquo家人曰:&ldquo奈太夫人何?&rdquo世奇曰:&ldquo正恐辱太夫人耳!&rdquo遂作書别母。
侍妾朱氏、李氏盛服前,世奇曰:&ldquo若辭我去耶?&rdquo二妾言:&ldquo主人盡節,吾二人亦欲盡節。
&rdquo拜辭已,并入室自缢。
世奇亦遂缢。
家人救之複蘇,告曰:&ldquo聞聖駕已南幸矣,可為從亡計。
&rdquo世奇不應,睹二妾已死,笑曰:&ldquo若年少,遂能死乎!&rdquo乃朝服捧敕北面再拜,取壁帶焚之于庭。
以司經局印置案上,囑仆曰:&ldquo上如出幸,以此上行在。
否則投之吏部。
&rdquo複南向拜母,端坐引帛,力自缢死。
左中允劉理順,賊入城,理順題于壁曰:&ldquo成仁取義,孔、孟所傳。
文信踐之,吾何不然。
&rdquo酌酒自盡。
其妻萬氏、妾李氏及子孝廉并婢仆十八人,阖門缢死。
賊多河南人,至其居,曰:&ldquo此吾鄉杞縣劉狀元也,居鄉厚德。
吾軍奉李将軍令護衛,公何遽死也!&rdquo數百人下拜,泣涕而去。
時謂臣死君,妻死夫,子死父,仆死主,一家殉難者,以劉狀元為最。
太常少卿吳麟征,奉命守西直門。
賊勢急,同守者相繼避去。
麟征遺友人書曰:&ldquo時事決裂,一旦至此。
同官潛身遠害,某惟緻命遂志,自矢而已。
&rdquo丁未城陷,徒■歸,賊已據其邸,因入道左三元祠。
時傳天子蒙塵,有勸公南歸,不應。
同官來,招之降賊,怒揮之戶外,遂自經。
家人救之蘇,泣而請曰:&ldquo明旦待祝孝廉至,可一訣。
&rdquo麟征許之。
先是,祝孝廉淵以奏保劉宗周被逮留京師。
淵晨至,麟征酌酒慷慨與别,曰:&ldquo自我登第,時夢見隐士劉宗周題文信國《零丁洋詩》二語于壁,數實為之。
今老矣,山河破碎,不死何為!&rdquo相對泣數行下,因作書訣家人曰:&ldquo祖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