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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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推。

    其不上表通貢者,先緣陳升據諒山為梗,後乃守臣閉關不納耳。

    黎甯乃亂臣阮塗之子,冒稱黎姓,非讠惠子也。

    其所自列如此,然事皆誣罔,多自飾。

    沐朝輔乃以範正毅等并表疏公移送至京。

    朝廷知登庸父子一奸一僞,且雖稱求降,而嗣不款服,又不束身歸罪,乃決意讨之。

    以鸾總兵,伯溫參贊。

    未幾,巡撫蔡經上言:&ldquo安南水陸路有六,憑祥、龍舟、歸順、欽州、海洋、西路,皆接安南境,用兵須二十萬,輕調大衆,終非完計。

    &rdquo上不悅,然伯溫師亦罷。

     十八年冬十月,以莫登庸請降,命禮部尚書黃绾、翰林學士張治往谕登庸歸國黎氏。

    未入境,召還,谕兵部會議以聞。

    兵部言:&ldquo登庸篡一逼一,罪所必讨,宜臨以兵。

    如束身聽命,然後待以不死。

    &rdquo上從之。

    仍命鹹甯侯仇鸾、兵部尚書一毛一伯溫帥師往讨。

     十九年夏四月,欽州知州林希元上言:&ldquo臣聞莫方瀛請降,命大臣查勘。

    夫降者,将籍其土地人民以獻也。

    今殺我士卒,奪我戰船,降者固如是乎?臣以為欲得其請,宜約之曰:必歸我四洞,必令黎甯不失位,必令黎氏舊臣鄭惟忄、武文淵者皆有爵土,必奉我正朔。

    能從者降也,不然則詐也。

    而後興問罪之師,以順讨逆,何憂不克。

    方瀛之所恃者都齋耳,其地濱海,淤塗十餘裡,舟不得泊。

    計以為王城不支,即守都齋;都齋不支,即奔海上耳!若以東莞、瓊海之師助占城擊其南,賊不得奔矣;以福建之師航海出枝封,湖廣之師出欽州,與之合,都齋無巢一穴一矣;以廣西之師出憑祥,雲、貴之師出蒙自,與之合,以攻龍編,則根本拔矣。

    如此,莫氏可一舉而定也。

    &rdquo書凡四上,而為禦史錢應揚所劾,言希元所稱秘策者,固道路傳聞之語,不足聽。

     六月,一毛一伯溫等既至廣西,征集兩廣、福建、湖廣狼土官兵,并檄雲南守臣集兵,候師期,又檄諸司于臨邊諸郡縣儲積糧饷。

    議分正兵為三哨:廣西憑祥州為中哨,兵四萬人,參政翁萬達、副總兵張經督之;龍州羅回峒為左哨,兵一萬四千人,副使鄭宗、右參将李榮督之;思明府思明州為右哨,兵一萬四千人,副使許路、都指揮白泫督之。

    分奇兵為二哨:歸順州為一哨,一萬四千人,參政張嶽、都指揮張︼督之:廣東欽州為一哨,兵一萬四千人,副使陳嘉謀、參将高誼督之。

    又烏雷山等處為海哨,兵一萬四千人,副使塗楗、都指揮武鸾督之。

    中軍都指揮董廷玉率五百人為親兵,共兵一十二萬餘人。

    又議雲南兵于蓮花灘分三哨,哨各兵二萬一千人,中哨以副使倪象賢、都指揮王紹監督,而督饷則布政使胡宗明;左哨以副使鄭驺、都指揮方策監督,而督饷則右參政牛方;右哨以副使張纟、都指揮馬立監督,而督饷則右參政程旦:皆黔國公沐朝輔、都禦史汪文盛經畫。

    既定,馳檄安南臣民,谕以朝廷興滅繼絕之義,讨罪止莫登庸父子,有能舉郡縣來降者,即以其郡縣授之,擒斬登庸父子來降者,賞二萬金,官顯秩。

    又谕登庸父子,果能束身歸罪,盡籍其土地人民納款聽命,亦待以不死。

    而伯溫等駐師近邊,登庸聞之大懼,遣使詣軍門陳乞,願出境降,躬聽處分,詞頗卑切。

    伯溫等承制許之,約以十一月初三日來降,守臣于鎮南關内設幕府将台以待。

    時登庸子方瀛已死,登庸乃留其孫福海守國,與其侄莫文明及諸頭目阮如桂等四十餘人入關,各跣足尺組系頸詣壇,匍匐稽首納款書。

    複詣轅門,獻所部土地軍民籍,還所侵欽州四峒境土,請奉正朔及舊賜印章,護守本國,以俟更定。

    伯溫等宣谕朝廷威德,稱制赦之,暫令歸國,待命處分。

     二十年春二月,以莫登庸為安南都統使。

    初,一毛一伯溫疏言:&ldquo登庸畏威,束身歸罪,而黎甯所稱黎氏後,譜系不詳,莫可為據,乞宥納登庸,削去故爵,量授新秩,使撫安南。

    &rdquo因送莫文明等至京師。

    下廷議,佥如伯溫言。

    乃降安南為安南都統使司,以登庸為都統使,從二品,子孫世及,别給印章。

    其所僭拟制度,令削除改正。

    海一陽一、山南等一十三路,各設宣撫司正、佐職官,襲替黜陟,俱聽登庸總理,通隸廣西藩司。

    歲頒正朔,令三歲一貢。

    其黎甯,仍令守臣體勘,果系黎氏子孫,授與清華等四府,妄則勿予。

    莫文明等諸頭目,賜赉有差。

    制下,登庸已死。

    伯溫上疏,請以制命授其孫福海,從之。

     夏六月,一毛一伯溫班師,朝廷論功,加伯溫太子太保,諸将校升賞有差。

    已而莫福海不能輯衆,為黎甯所逐,居南海上,朝廷亦置不問。

    久之,福海子氵宏氵翼複振,卒逐黎氏有其國。

     神宗萬曆九年,安南莫茂洽來貢。

    茂洽,氵宏氵翼子也。

    隆慶中,氵宏氵翼為其下黎伯骊所逐,死于海一陽一。

    至是,茂洽始得襲。

    二十四年夏四月,黎惟潭來降。

    黎氏自甯死,其舊臣鄭簡立甯 子一寵一于西都。

    簡,惟忄子也。

    一寵一死無子,簡等共立黎晖四世孫維邦。

    維邦死,次子維潭立,簡子松輔之,攻殺茂洽,複據安南。

    莫敬用竄居高平,維潭浮海遣使詣督臣,歸罪請款。

    因與約,以高平居莫氏,如黎氏漆馬江故事。

    維潭難之,謂高平乃其故土,莫氏篡臣,不宜以漆馬江為比。

    守臣曰:&ldquo莫氏在先世為篡逆,今日國家外臣也。

    使得假息一隅,毋遽殄絕,國家鎮撫四裔良厚。

    &rdquo維潭乃聽命。

    至是,築壇具儀受其降,具如莫登庸故事。

    督臣陳大科上言:&ldquo莫之篡黎,其事逆,黎之複雠,其名正,宜許其來歸,如祖宗成法。

    &rdquo诏以維潭為都統使,予莫敬用高平令,維潭毋得侵害,安南複定。

    安南東至海,西至老撾,南接占城,北連思明,衡二千八百裡,縱一千七百裡,界兩廣、雲南三省。

    轺車往來,必由廣西憑祥州、鎮南關、龍州為孔道。

    由雲南臨安,則蒙自縣蓮花灘,可四五日至東都。

    國中設十三道,道不過中國一縣。

    自黎氏以來,雖奉貢稱藩,然帝其國中,如尉佗故事,死則加谥稱宗。

    黎周之弑,或曰鄭惟鏟為之。

    鄭宗強,亡黎複黎皆鄭也。

    鄭以江華為重,莫以都齋為重。

    維潭死,子維新立。

    維新死,子維祺立,補貢。

     谷應泰曰:交趾自漢入為郡縣,此與番禺、桂林,同歸中國,非屬彜附庸,謹稱職貢比也。

    洪武陳氏奉國稱臣,率先入貢,太祖許為外藩,不利土地。

    及永樂中,黎氏弑主盜國,稱帝改元,非徒得罪本國,意實抗衡天朝,俘馘其衆,不得雲暴,編伍其地,不得雲貪也。

    既分郡縣,編置官僚,垂三十年,俨然宇下。

    一旦匹夫犯順,遽爾割土加王。

    嗟乎!是賞叛也,是獎一奸一也。

    若曰存亡繼絕,則陳乃孤也,以義當立;黎乃賊也,以法當誅。

    若曰勤民略遠,則将立黎利,乃定之矣;若猶未也,不如勿伐。

    王通力屈而請和,柳升再入而敗殁,然後下诏遣使,修好撤藩,城下之盟,恥同新鄭,割地之議,辱比敬塘矣。

    夫文帝不加兵南越,光武罷西域都護,所謂量力度德,懼啟兵端,未有徒敗車奔,師夷将隕,形見勢绌,忍诟攘詢,韓王按劍牛後,魯連誓死帝秦,而乃君臣相賀,自鳴聖德。

    至于旌節符绂,狼籍裔土,将吏公卿,流離草莽,戰士污魂,哭聞中夜,孤臣巽血,碧化千年,計其班師之日,文武吏士攜家而歸者八萬六千六百四十人,為黎賊遮留不遣者尚數萬人,死者君其問諸水濱,生者不望生入玉一門,贻笑蠻方,損威中國,誰秉國成,至此極乎! 漢火方昌,呼韓稽颡,元成不競,乃棄珠崖,唐美貞觀,組加突厥,文、昭闆蕩,始棄維州。

    宣宗四海安,九州島鼎,盛王通敗因纨,柳升失在輕浮,乃拾捐之為美譚,比祖宗于穆滿。

    夫曹公東下,子布請迎,澶淵戒嚴,堯臣勸避,自古儒生狃安憚勞,摭經誤國。

    二楊太平宰輔,黼黻承明,恒若有餘,決機危疑,必形不足。

    不然,迎新主于金川,阿焰于末路,豈有立身朝堂,進退狠狽而顧,預謀阃外,贻謀遠大者哉。

    夷考其後,名為陳後,實為黎竊。

    嘉靖中,黎世中葉,莫登庸複睥之。

    黎又匍匐告哀,朝臣又主二楊之說。

    而世宗赫怒,竟伸天讨。

    兵未出于國門,莫已父子自縛,泥首軍門,削其王号,世守吏職,不聞其倔強自大,勞弊中國也。

     所可異者,太祖使沐英取雲南,即留英世鎮滇中;成祖使張輔取交趾,不以輔留鎮彼國,二十年後,并召還黃福。

    禍發于中官,亂成于庸帥,齋貂、多魚,特儆漏師,短轅■犢,必敗乃公。

    三百年來,終淪王化。

    夫亦廟算有遺策,而《春秋》多責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