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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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取民财,事覺,太子令谪交趾立功。

    數日,複念其軍功,宥之。

    有讠替于上曰:&ldquo上所谪罪人,太子曲宥之矣。

    &rdquo遂逮陳千戶殺之。

    以潛、冕不谏止,并逮下獄,皆死。

     六月,上遣禮部左侍郎胡氵熒巡江、浙諸郡,陛辭,上谕曰:&ldquo人言東宮多失,當至京師,可多留數日,試觀何如,密奏來。

    奏字須大,晚至即欲觀也。

    &rdquo氵熒至京師,日随朝,凡見東宮所行之善,退即記之。

    勳臣某者語不謹,侍衛扌追之,仍當陛口奏,有旨不問。

    既退,亟宣侍衛者賞鈔若幹錠。

    于是群臣皆言不顯責大臣,而旌禁衛,所以寬其罪而愧其心,見殿下之仁明也。

    居稍久,楊士奇曰:&ldquo公命使也,宜亟行。

    &rdquo氵熒權辭謝曰:&ldquo方治冬衣未完爾。

    &rdquo至安慶始書奏,以所見皆誠敬孝謹七事,密疏以聞。

    上覽之大悅,自是不複疑皇太子。

     十八年秋九月己巳,北京宮殿垂成,欽天監言:&ldquo明年正月朔吉,宜禦新殿。

    &rdquo命戶部尚書夏原吉召太子、太孫于京師,期十二月終至北京。

    太子赴北京,過滁州,登琅琊山,指示楊士奇曰:&ldquo此醉翁亭故址也。

    &rdquo因歎歐一陽一修立朝正言不易得,今人知其文,鮮知其忠。

    蓋太子為文章尤善修,每曰:&ldquo三代以下,文人獨修有雍容和平氣象。

    &rdquo尤一愛一其奏議切直,嘗命刊修文以賜群臣,且谕之曰:&ldquo修之賢,非止于文,卿等當考其所以事君者而勉之。

    &rdquo十一月,太子過鳳一陽一,谒祭皇陵畢,周步陵傍,顧張本、楊士奇曰:&ldquo國家帝業所自也。

    &rdquo徘徊久之。

    耆老進谒,有知太祖時事者,從容與語,賜勞優厚。

    先是原吉自南京先馳奏,上複命迎之,且曰:&ldquo東宮緩行。

    &rdquo至是,原吉迎見太子于鳳一陽一,道上旨。

    太子以不敢緩谕之,且手書付原吉與士奇,詢訪沿途軍民利病,政事得失,備顧問。

    太子過鄒縣,見男一女持筐,路拾草實者,駐馬問所用,民跪對曰:&ldquo歲荒以為食。

    &rdquo太子恻然。

    稍前,下馬入民舍,視民皆衣百結,竈■傾仆,歎曰:&ldquo民隐不上聞至此乎?&rdquo顧中官賜之鈔,而召鄉老問其疾苦,辍所食賜之。

    時山東布政石執中來迎,責之曰:&ldquo為民牧而民窮如此,亦動念乎!&rdquo執中言:&ldquo凡被災之處,皆已奏乞停止今年秋稅。

    &rdquo皇太子曰:&ldquo民餓且死,尚及征稅耶?汝宜速發官粟赈之,事不可緩!&rdquo執中請人給三鬥。

    曰:&ldquo且與六鬥,汝毋懼擅發倉廪,吾見上當自奏也。

    &rdquo十二月,太子及太孫将至北京,原吉先入奏。

    上問原吉東宮來何速,對曰:&ldquo陛下慈注之深,東宮孝思之切。

    &rdquo上喜,賜鈔二百錠。

    命諸臣先期分官出候于良鄉。

    太子至北京,奏前過山東境内遇民饑,即令布政司發粟赈之。

    上曰:&ldquo昔範仲淹子猶舉麥舟濟父之故舊,況百姓吾之赤子乎!&rdquo 十九年,禮部尚書呂震語太子曰:&ldquo殿下前在南京,數遣中使進案牍,每有事以殿下過失聞,上指其妄言。

    今宜疏此人。

    &rdquo太子曰:&ldquo過失,吾豈能無。

    今至尊既不信之,我又與人較耶?&rdquo 二十年春三月,上北征,秋九月,還京師。

    二十一年夏五月,常山中護衛總旗王瑜上變,言:&ldquo常山中護衛指揮孟賢糾合羽林衛指揮彭旭等,舉兵将推趙王高燧為主,而謀不 利于上及皇太子。

    &rdquo上命急捕。

    賊既悉得,遂召太子、趙王及文武大臣皆至。

    上禦右順門親鞫之。

    先是,上以疾多不視朝,中外事悉啟太子處分。

    太子往往裁抑宦侍,宦官黃俨、江保尤見疏斥。

    俨等日讒之于上,且素厚高燧,常一陰一為之地。

    因僞造毀譽之言,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