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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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寬賦。
其遣周鑄等往諸府縣核實田畝,以定賦稅,此外無令有所妄擾。
&rdquo 上謂劉基曰:&ldquo曩者群雄角逐,生民塗炭。
今天下次第已平,思所以生息之道,何如?&rdquo基對曰:&ldquo生民之道,在于寬仁。
&rdquo上曰:&ldquo不施實惠,而概言寬仁,亦無益耳。
以朕觀之,寬民必當阜民之财,息民之力。
不節用則民财竭,不省役則民力困,不明教化則民不知禮義,不禁貪暴則無以遂其生。
&rdquo基頓首曰:&ldquo此所謂以仁心行仁政也。
&rdquo 二月,敕中書省臣定郊社宗廟禮以聞。
于是李善長、傅、陶安等引古酌今,拟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太歲從。
夏至祀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渎從。
四代各一廟,廟皆南向,以四時孟月祭,及歲除,則合祭于高廟。
社稷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
從之。
定衛、所官軍及将帥将兵之法。
自京師及郡縣皆立衛、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
每百戶所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官領钤束,通以指揮使等官領之。
大小相連,以成隊伍。
有事征伐,則诏總兵官佩将印領之。
既旋,則上所佩将印于朝,官軍各回本衛,大将軍身還第。
權皆出于朝廷,不敢有專擅。
自是征伐,率以為常。
丁未,诏以太牢祀孔子于國學,仍遣使詣曲阜緻祭。
诏衣冠悉如唐制。
乙醜,命中書議役法。
上以立國之初,經營興作,恐役及貧民,乃命中書省驗田出夫。
于是省臣奏議,田一頃,出丁夫一人,不及 頃者,以别田足之,名曰&ldquo均工夫&rdquo。
遇有興作,農隙用之。
庚午,命選一柄一子監生侍太子讀書。
三月丁未,命翰林儒臣修《女誡》。
上謂學士朱升等曰:&ldquo治天 下者,修身為本,正家為先。
正家之道,始于夫婦。
後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以預政事。
至于嫔嫱,不過備職事,侍巾栉,若一寵一之太過,則上下失序。
觀曆代宮阃,政由内出,鮮有不為禍亂者也。
内嬖惑人,甚于鸩毒,惟賢明之主能察之于未然,其他未有不為所惑者。
卿等纂修《女誡》及賢妃之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
&rdquo 甲申,徐達奏上所獲山東土地、甲兵數。
時近臣因進言山東有銀場可興舉者,上曰:&ldquo銀場之弊,利于官者少,損于民者多。
今凋瘵之餘,豈可以此重勞民力。
昔人有拔茶種桑,民獲其利者,汝豈不知!&rdquo言者慚而退。
乙酉,蕲州進竹簟,命卻之。
谕中書省臣曰:&ldquo古者方物之貢,惟服食器用,無玩好之飾。
今蕲州進竹簟,未有命而來獻,天下聞風争進奇巧,則勞民傷财,自此始矣。
其勿受。
仍令四方,非朝廷所需,毋得妄獻。
&rdquo 夏四月丁未,命圖古孝行及身所經曆艱難起家戰伐之事,以示子孫。
上謂侍臣曰:&ldquo朕本農家,祖父皆長者。
積善餘慶,以及于朕。
今圖此者,後世子孫富貴易驕,使觀之,知王業艱難也。
&rdquo 丙辰,禁宦官預政典兵。
上謂侍臣曰:&ldquo吾見史傳所書,漢、唐末世,皆為宦官敗蠹,未嘗不為之惋歎。
《易》稱:&lsquo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rsquo其在宮禁,止可使之供灑,掃給使令而已,豈宜預政典兵。
漢、唐之禍雖宦官之罪,亦人主一寵一愛一之使然。
向使宦官不得典兵預政,雖欲為亂,其可得乎?&rdquo 秋七月,帶刀舍人周宗上疏,請府州縣開設學校,上嘉納之。
庚寅,赈恤中原貧民。
中書省臣慮财匮,上曰:&ldquo周窮乏者,不患無餘财,患無其心。
果心注之,何憂不贍。
&rdquo 閏七月丁未,征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
上語中書省臣曰:&ldquo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先養其廉恥,然後責其成功。
《洪範》曰:&lsquo既富方[QDXD]。
&rsquo此古人之良法美意也。
&rdquo乃厚賜而遣之。
免吳江、廣德、太平、甯國、和、滁水旱災租。
八月,漳州府通判王上言:&ldquo人君修德之要有二:忠厚以為心,寬大以為政。
昔者周家忠厚,故垂八百年之基;漢室寬大,故開四百年之業。
蓋上天生物為心,春夏長養,秋冬收藏,其間雷電霜雪,有時而搏擊肅殺焉,然皆暫而不常。
向使雷電霜雪無時不有,上天生物之心息矣。
臣願陛下之法天道也。
浙西既平,租賦既廣,科斂之當減。
猶可議者,臣願陛下之順人心也。
&rdquo上嘉納之。
時反元政,尚嚴厲,故以為言。
上謂宋濂等曰:&ldquo秦始皇、漢武帝好尚神仙,以求長生,卒無所得。
使移此以圖治天下,安有不理。
以朕觀之,人君能清心寡欲,使民安田裡,足衣食,熙熙■■而不自知,即神仙也。
&rdquo 始置六部官。
先是,中書省惟設四部,掌錢[QDXD]、禮儀、刑名、營造。
至是,乃定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理庶務。
禦史中丞劉基緻仕。
先是,上北巡,命基同李善長留守京師。
基言于上曰:&ldquo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紀綱振肅,而後惠政可施也。
&rdquo上然之。
基素剛嚴,凡僚吏有犯,即捕治之;宦者監工匠不肅,啟皇太子捕置法;宿衛舍人奕棋于直舍,按治之;人皆側足立。
中書都事李彬法事覺。
彬素附善長,善長托基緩其獄。
基不允,遣人馳奏,請誅彬,上可其奏。
時大旱,善長等方議禱雨,而誅彬之報适至,善長曰:&ldquo今欲禱雨,可殺人乎?&rdquo基怒曰:&ldquo殺李彬,天必雨。
&rdquo遂斬彬,善長■之。
上還,怨基者多訴于上前。
善長亦言基專恣,語頗切。
會基有喪,告歸,許之。
上幸北京,放元宮人。
命學士詹同等十人分行十道,旁求隐逸之士。
有司奏造乘輿服禦諸物應用金者,特命以銅為之。
有司言費小 不足惜,上曰:&ldquo朕富有四海,豈吝于此。
然所謂儉約者,非身先之,何以率下。
且奢侈之原,未有不由小至大者也。
&rdquo冬十月甲午,司天監進元所置水晶刻漏,備極機巧。
中設二木 偶人,能按時自擊钲鼓。
上覽之,謂侍臣曰:&ldquo廢萬幾之務,用心于此,所謂作無益害有益也。
&rdquo命左右碎之。
十一月辛醜,建大本堂,命取迸今圖籍充其中,延儒臣教授太 子、諸王,以起居注魏觀侍太子說書。
上問太子:&ldquo近儒臣講說經史何事?&rdquo對曰:&ldquo昨講《漢書》七國叛漢事。
&rdquo遂問:&ldquo此曲直孰在?&rdquo對曰:&ldquo曲在七國。
&rdquo上曰:&ldquo此講官偏說耳。
景帝為太子時,常投博局殺吳王世子。
及為帝,又聽晁錯之說,黜削諸侯。
七國之變,實由于此。
若為諸子講此,則當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撫百姓,為國家藩輔,以無撓天下公法。
如此,則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親一親之恩,為諸子者知夾輔王室,盡君臣之義。
&rdquo 甲辰,以孔希學襲封衍聖公,孔希大為曲阜知縣,皆世襲。
立孔、顔、孟三氏教授,司尼山、洙泗二書院。
命博士孔克仁等授諸子經,功臣子弟亦令入學。
十二月己巳,上退朝還宮,太子、諸王侍。
上指宮中隙地謂之曰:&ldquo此非不可起亭台館榭,為遊觀之所,誠不忍重傷民力耳。
昔商纣瓊宮瑤室,天下怨之。
漢文帝欲作露台,惜百金之費,當時國富民安。
爾等常存儆戒。
&rdquo 辛未,诏中書省令禮官定官民喪服之制。
時人民仍元俗,喪葬作樂娛一屍一,禦史高原侃奏禁之。
二年春正月庚子,上禦奉天門,召元舊臣,問其政事得失。
馬 翼對曰:&ldquo元有天下,寬以得之,亦寬以失之。
&rdquo上曰:&ldquo以寬得之,則聞之矣;以寬失之,未之聞也。
夫■急則踬,弦急則絕,民急則亂,居上之道,正當用寬。
元季君臣,于逸樂,循至淪亡,其失在縱弛,非寬也。
大抵聖王之道,寬而有制,不以廢棄為寬;簡而有節,不以慢易為簡;施之适中,則無弊矣。
&rdquo 免中原田租,诏曰:&ldquo朕本淮右布衣,因天下亂,率衆渡江,十有四年。
命将北征,兵渡大河。
齊、魯之民,歡然饋迎。
近平燕都,下晉、冀,民久被兵,困征斂。
其北平、山東、山西,免今年稅糧。
河南諸郡,西抵潼關,北界大河,南至唐、鄧、光、息,亦行蠲免。
秦、隴新附之民,俱如一體,以稱朕意。
&rdquo 免江南田租,诏曰:&ldquo朕渡江之始,駐兵太平,繼克鎮江,下宣城,西征北伐,罔不底定。
朕念創業之初,諸郡供億繁重,嘗深憫之。
今天下十定其九,太平、應天、鎮江免糧稅一年,甯國、廣德、無為、滁、和亦如之。
&rdquo 二月丙寅,诏修《元史》。
上謂廷臣曰:&ldquo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實錄。
元雖亡,史所以勸懲,不可廢。
&rdquo乃诏左丞相李善長、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總裁,征山林遺逸之士汪克寬等十六人同纂修,取元《經世大典》諸書資參考。
又遣儒士歐一陽一佑等往北平,采訪元統、至正事迹。
壬午,上躬耕籍田于南郊。
既又命皇後率内外命婦蠶于北郊,以為祭祀衣服。
三月戊申,上與詹同論文章,上曰:&ldquo古人為文章,以明道德,通世務。
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
至如諸葛孔明《出師表》,亦何嘗 雕刻為文,而誠意溢出,至今誦之,使人忠義感激。
近世文士,立辭雖艱深,而意實淺近,即使相如、揚雄,何礻卑實用。
自今翰林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務者,無事浮藻。
&rdquo 夏四月癸巳,淮安、甯國、鎮江、揚州、台州各獻瑞麥,一一莖一五穗、三穗者甚衆。
群臣賀,上曰:&ldquo朕為生民一主,惟思修德緻和,使三光平,寒暑時,為國家之瑞,不以物為瑞也。
漢武帝獲一角獸,産九一莖一芝,好功生事,卒使海内空虛。
其後神爵、甘露之侈,至山崩地震,而漢德于是乎衰。
由此觀之,嘉祥無征而災異有驗,可不戒哉!&rdquo已而禮部尚書崔亮奏:&ldquo祥瑞,國家休征。
按《唐六典》四瑞,有大瑞、上瑞、中瑞、下瑞。
大瑞:景星、慶雲、麟、鳳、龜、龍之類;上瑞:白狼、赤兔之類;中瑞:蒼鳥、朱雁之類;下瑞:岐麥、嘉禾、芝草、連理枝之類
其遣周鑄等往諸府縣核實田畝,以定賦稅,此外無令有所妄擾。
&rdquo 上謂劉基曰:&ldquo曩者群雄角逐,生民塗炭。
今天下次第已平,思所以生息之道,何如?&rdquo基對曰:&ldquo生民之道,在于寬仁。
&rdquo上曰:&ldquo不施實惠,而概言寬仁,亦無益耳。
以朕觀之,寬民必當阜民之财,息民之力。
不節用則民财竭,不省役則民力困,不明教化則民不知禮義,不禁貪暴則無以遂其生。
&rdquo基頓首曰:&ldquo此所謂以仁心行仁政也。
&rdquo 二月,敕中書省臣定郊社宗廟禮以聞。
于是李善長、傅、陶安等引古酌今,拟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太歲從。
夏至祀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渎從。
四代各一廟,廟皆南向,以四時孟月祭,及歲除,則合祭于高廟。
社稷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
從之。
定衛、所官軍及将帥将兵之法。
自京師及郡縣皆立衛、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
每百戶所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官領钤束,通以指揮使等官領之。
大小相連,以成隊伍。
有事征伐,則诏總兵官佩将印領之。
既旋,則上所佩将印于朝,官軍各回本衛,大将軍身還第。
權皆出于朝廷,不敢有專擅。
自是征伐,率以為常。
丁未,诏以太牢祀孔子于國學,仍遣使詣曲阜緻祭。
诏衣冠悉如唐制。
乙醜,命中書議役法。
上以立國之初,經營興作,恐役及貧民,乃命中書省驗田出夫。
于是省臣奏議,田一頃,出丁夫一人,不及 頃者,以别田足之,名曰&ldquo均工夫&rdquo。
遇有興作,農隙用之。
庚午,命選一柄一子監生侍太子讀書。
三月丁未,命翰林儒臣修《女誡》。
上謂學士朱升等曰:&ldquo治天 下者,修身為本,正家為先。
正家之道,始于夫婦。
後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以預政事。
至于嫔嫱,不過備職事,侍巾栉,若一寵一之太過,則上下失序。
觀曆代宮阃,政由内出,鮮有不為禍亂者也。
内嬖惑人,甚于鸩毒,惟賢明之主能察之于未然,其他未有不為所惑者。
卿等纂修《女誡》及賢妃之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
&rdquo 甲申,徐達奏上所獲山東土地、甲兵數。
時近臣因進言山東有銀場可興舉者,上曰:&ldquo銀場之弊,利于官者少,損于民者多。
今凋瘵之餘,豈可以此重勞民力。
昔人有拔茶種桑,民獲其利者,汝豈不知!&rdquo言者慚而退。
乙酉,蕲州進竹簟,命卻之。
谕中書省臣曰:&ldquo古者方物之貢,惟服食器用,無玩好之飾。
今蕲州進竹簟,未有命而來獻,天下聞風争進奇巧,則勞民傷财,自此始矣。
其勿受。
仍令四方,非朝廷所需,毋得妄獻。
&rdquo 夏四月丁未,命圖古孝行及身所經曆艱難起家戰伐之事,以示子孫。
上謂侍臣曰:&ldquo朕本農家,祖父皆長者。
積善餘慶,以及于朕。
今圖此者,後世子孫富貴易驕,使觀之,知王業艱難也。
&rdquo 丙辰,禁宦官預政典兵。
上謂侍臣曰:&ldquo吾見史傳所書,漢、唐末世,皆為宦官敗蠹,未嘗不為之惋歎。
《易》稱:&lsquo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rsquo其在宮禁,止可使之供灑,掃給使令而已,豈宜預政典兵。
漢、唐之禍雖宦官之罪,亦人主一寵一愛一之使然。
向使宦官不得典兵預政,雖欲為亂,其可得乎?&rdquo 秋七月,帶刀舍人周宗上疏,請府州縣開設學校,上嘉納之。
庚寅,赈恤中原貧民。
中書省臣慮财匮,上曰:&ldquo周窮乏者,不患無餘财,患無其心。
果心注之,何憂不贍。
&rdquo 閏七月丁未,征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
上語中書省臣曰:&ldquo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先養其廉恥,然後責其成功。
《洪範》曰:&lsquo既富方[QDXD]。
&rsquo此古人之良法美意也。
&rdquo乃厚賜而遣之。
免吳江、廣德、太平、甯國、和、滁水旱災租。
八月,漳州府通判王上言:&ldquo人君修德之要有二:忠厚以為心,寬大以為政。
昔者周家忠厚,故垂八百年之基;漢室寬大,故開四百年之業。
蓋上天生物為心,春夏長養,秋冬收藏,其間雷電霜雪,有時而搏擊肅殺焉,然皆暫而不常。
向使雷電霜雪無時不有,上天生物之心息矣。
臣願陛下之法天道也。
浙西既平,租賦既廣,科斂之當減。
猶可議者,臣願陛下之順人心也。
&rdquo上嘉納之。
時反元政,尚嚴厲,故以為言。
上謂宋濂等曰:&ldquo秦始皇、漢武帝好尚神仙,以求長生,卒無所得。
使移此以圖治天下,安有不理。
以朕觀之,人君能清心寡欲,使民安田裡,足衣食,熙熙■■而不自知,即神仙也。
&rdquo 始置六部官。
先是,中書省惟設四部,掌錢[QDXD]、禮儀、刑名、營造。
至是,乃定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理庶務。
禦史中丞劉基緻仕。
先是,上北巡,命基同李善長留守京師。
基言于上曰:&ldquo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紀綱振肅,而後惠政可施也。
&rdquo上然之。
基素剛嚴,凡僚吏有犯,即捕治之;宦者監工匠不肅,啟皇太子捕置法;宿衛舍人奕棋于直舍,按治之;人皆側足立。
中書都事李彬法事覺。
彬素附善長,善長托基緩其獄。
基不允,遣人馳奏,請誅彬,上可其奏。
時大旱,善長等方議禱雨,而誅彬之報适至,善長曰:&ldquo今欲禱雨,可殺人乎?&rdquo基怒曰:&ldquo殺李彬,天必雨。
&rdquo遂斬彬,善長■之。
上還,怨基者多訴于上前。
善長亦言基專恣,語頗切。
會基有喪,告歸,許之。
上幸北京,放元宮人。
命學士詹同等十人分行十道,旁求隐逸之士。
有司奏造乘輿服禦諸物應用金者,特命以銅為之。
有司言費小 不足惜,上曰:&ldquo朕富有四海,豈吝于此。
然所謂儉約者,非身先之,何以率下。
且奢侈之原,未有不由小至大者也。
&rdquo冬十月甲午,司天監進元所置水晶刻漏,備極機巧。
中設二木 偶人,能按時自擊钲鼓。
上覽之,謂侍臣曰:&ldquo廢萬幾之務,用心于此,所謂作無益害有益也。
&rdquo命左右碎之。
十一月辛醜,建大本堂,命取迸今圖籍充其中,延儒臣教授太 子、諸王,以起居注魏觀侍太子說書。
上問太子:&ldquo近儒臣講說經史何事?&rdquo對曰:&ldquo昨講《漢書》七國叛漢事。
&rdquo遂問:&ldquo此曲直孰在?&rdquo對曰:&ldquo曲在七國。
&rdquo上曰:&ldquo此講官偏說耳。
景帝為太子時,常投博局殺吳王世子。
及為帝,又聽晁錯之說,黜削諸侯。
七國之變,實由于此。
若為諸子講此,則當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撫百姓,為國家藩輔,以無撓天下公法。
如此,則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親一親之恩,為諸子者知夾輔王室,盡君臣之義。
&rdquo 甲辰,以孔希學襲封衍聖公,孔希大為曲阜知縣,皆世襲。
立孔、顔、孟三氏教授,司尼山、洙泗二書院。
命博士孔克仁等授諸子經,功臣子弟亦令入學。
十二月己巳,上退朝還宮,太子、諸王侍。
上指宮中隙地謂之曰:&ldquo此非不可起亭台館榭,為遊觀之所,誠不忍重傷民力耳。
昔商纣瓊宮瑤室,天下怨之。
漢文帝欲作露台,惜百金之費,當時國富民安。
爾等常存儆戒。
&rdquo 辛未,诏中書省令禮官定官民喪服之制。
時人民仍元俗,喪葬作樂娛一屍一,禦史高原侃奏禁之。
二年春正月庚子,上禦奉天門,召元舊臣,問其政事得失。
馬 翼對曰:&ldquo元有天下,寬以得之,亦寬以失之。
&rdquo上曰:&ldquo以寬得之,則聞之矣;以寬失之,未之聞也。
夫■急則踬,弦急則絕,民急則亂,居上之道,正當用寬。
元季君臣,于逸樂,循至淪亡,其失在縱弛,非寬也。
大抵聖王之道,寬而有制,不以廢棄為寬;簡而有節,不以慢易為簡;施之适中,則無弊矣。
&rdquo 免中原田租,诏曰:&ldquo朕本淮右布衣,因天下亂,率衆渡江,十有四年。
命将北征,兵渡大河。
齊、魯之民,歡然饋迎。
近平燕都,下晉、冀,民久被兵,困征斂。
其北平、山東、山西,免今年稅糧。
河南諸郡,西抵潼關,北界大河,南至唐、鄧、光、息,亦行蠲免。
秦、隴新附之民,俱如一體,以稱朕意。
&rdquo 免江南田租,诏曰:&ldquo朕渡江之始,駐兵太平,繼克鎮江,下宣城,西征北伐,罔不底定。
朕念創業之初,諸郡供億繁重,嘗深憫之。
今天下十定其九,太平、應天、鎮江免糧稅一年,甯國、廣德、無為、滁、和亦如之。
&rdquo 二月丙寅,诏修《
上謂廷臣曰:&ldquo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實錄。
元雖亡,史所以勸懲,不可廢。
&rdquo乃诏左丞相李善長、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總裁,征山林遺逸之士汪克寬等十六人同纂修,取元《經世大典》諸書資參考。
又遣儒士歐一陽一佑等往北平,采訪元統、至正事迹。
壬午,上躬耕籍田于南郊。
既又命皇後率内外命婦蠶于北郊,以為祭祀衣服。
三月戊申,上與詹同論文章,上曰:&ldquo古人為文章,以明道德,通世務。
典谟之言,皆明白易知。
至如諸葛孔明《出師表》,亦何嘗 雕刻為文,而誠意溢出,至今誦之,使人忠義感激。
近世文士,立辭雖艱深,而意實淺近,即使相如、揚雄,何礻卑實用。
自今翰林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務者,無事浮藻。
&rdquo 夏四月癸巳,淮安、甯國、鎮江、揚州、台州各獻瑞麥,一一莖一五穗、三穗者甚衆。
群臣賀,上曰:&ldquo朕為生民一主,惟思修德緻和,使三光平,寒暑時,為國家之瑞,不以物為瑞也。
漢武帝獲一角獸,産九一莖一芝,好功生事,卒使海内空虛。
其後神爵、甘露之侈,至山崩地震,而漢德于是乎衰。
由此觀之,嘉祥無征而災異有驗,可不戒哉!&rdquo已而禮部尚書崔亮奏:&ldquo祥瑞,國家休征。
按《唐六典》四瑞,有大瑞、上瑞、中瑞、下瑞。
大瑞:景星、慶雲、麟、鳳、龜、龍之類;上瑞:白狼、赤兔之類;中瑞:蒼鳥、朱雁之類;下瑞:岐麥、嘉禾、芝草、連理枝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