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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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故有是請。
上嘉納之。
九年春正月,大學士張居正請令翰林分番入直,應和文章。
或令侍上清燕,質問經義,陳說治理,如唐、宋故事。
夏四月辛亥,上禦文華殿,張居正以給事中傅作舟疏進覽雲: &ldquo今江北淮、鳳及江南蘇、松連被災傷,民多乏食,至以樹皮充饑。
或相聚為盜,大有可憂。
&rdquo上曰:&ldquo淮、鳳頻年告災,何也?&rdquo居正對曰:&ldquo此地從來多荒少熟,元末之亂,皆起于此,今當破格赈之。
&rdquo上曰:&ldquo然。
&rdquo居正極言:&ldquo今有司負職,如積谷一事,屢旨申饬,竟成虛文。
&rdquo上作色曰:&ldquo有司忽民,宜重處之。
&rdquo居正曰:&ldquo以後犯者當如聖谕。
&rdquo又曰:&ldquo江南、北旱,河南風災,畿内不雨,勢将蠲赈。
惟皇上量入為出,加意撙節。
如宮費及服禦,可減者減之,賞赉可裁者裁之。
至若施舍缁黃,不如予吾赤子也。
&rdquo上曰:&ldquo然。
今宮費俱節,賞赉不溢。
&rdquo居正曰:&ldquo皇上謂從舊,亦近例耳。
如今年暫行,明年即為例,非祖制也。
臣不敢遠引,如皇祖用度最繁,然内帑尚有餘積。
隆慶初庫貯尚有餘萬,今歲入百二十萬,猶稱乏。
惟皇上省察。
&rdquo上是之。
十一月,張居正一品考滿,賜金币及酒{艹果}甚厚。
手敕谕,有&ldquo一精一忠大勳,言不能盡,官不能酬&rdquo之語。
加上柱國、太師,支伯爵俸。
居正固辭,允之。
十年二月丁酉,大學士張居正上言:&ldquo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
今尚有一事為民害者,帶征稅糧也。
夫百姓财力有限,一歲之入,僅足供一歲。
不幸歲歉,目前尚不能辨,豈複有餘力更完累歲積逋乎!有司避責,往往将今年所征抵完舊逋。
即今歲所欠,又為将來帶征矣。
況征輸額緒繁多,年分淆雜,小民竭脂膏,胥吏飽溪壑。
甚者,不肖有司因而漁獵。
夫與其民以實一奸一貪之橐,孰若盡蠲以施曠蕩之恩。
乞谕戶部,核萬曆七年以前積負,悉行蠲免。
将見年正額,責令盡完。
在百姓易辦,在有司易征,是官民兩利也。
&rdquo上從之。
诏下,中外大悅。
三月丁卯,張居正有疾,求私宅票拟。
從之。
六月甲午,居正以疾再乞休,不允。
上以細務委張四維,大事即居正家平章。
以遼左大捷,斬速把孩功,進張居正太師。
甲辰,上遣司禮太監赉手敕谕張居正曰:&ldquo聞先生糜飲不進,朕心憂慮。
國家大事,當一一為朕言之。
&rdquo居正力疾疏謝,并上密奏,薦禮部尚書潘晟、吏部左侍郎餘有丁。
明日,上即命二人入閣。
丙午,大學士張居正卒。
上震悼辍朝,遣司禮太監張誠監護喪事,賜赙甚厚。
兩宮太後及中宮,俱賜金币。
賜祭十六壇,贈上柱國,谥文忠。
居正一性一深沈機警,多智數。
為史官時,嘗潛求國家典故,及時務之切要者者剖晰之,遇人多所咨詢。
及攬大政,登首輔,慨然有任天下之志。
勸上力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聽納。
十年來海内肅清。
用李成梁、戚繼光,委以北邊,壤地千裡,荒外警南。
蠻累世負固者,次第遣将削平之。
力籌富國,太倉粟可支十年,ぁ寺積金,至四百餘萬。
成君德,抑近幸,嚴考成,核名實,清郵傳,核地畝,一時治績炳然。
惜其褊衷多忌,剛愎自用。
初入政一府,即以私憾廢遼王。
久直信任,一奸一佞好谀成風。
六曹之長,鹹唯唯聽命。
至章疏不敢斥名,第稱元輔。
始譽以伊、周,漸進以五臣,且谀之舜、禹,居正亦恬然居之。
而中允高啟愚至以&ldquo舜亦以命禹&rdquo題試士,當時目為勸進。
居正卒,餘威尚在,言官奏事,尚稱先太師。
方奪情時,威權震主。
上雖虛己以聽,而内顧不堪。
身死未幾,遂遭削奪,并籍其家,子孫皆不保雲。
初,上在講筵,讀《論語》&ldquo色勃如也&rdquo,誤讀作&ldquo背&rdquo字。
居正忽從旁厲聲曰:&ldquo當作&lsquo勃&lsquo字。
&rdquo上悚然而驚,同列皆失色。
上由此憚之。
及居正卒後蒙禍,時比之霍氏之骖乘。
禦史郭維賢疏薦吳中行等降調,然上意已漸移。
禦史楊寅秋劾王國光。
罷之。
發馮保南京閑住。
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王用汲、餘懋學、朱鴻谟、趙應元、傅應祯、趙世卿、鄒元标俱複官。
會潞王昏禮,所需朱寶未備,太後間以為言。
上曰:&ldquo辦此不難,年來廷臣無恥,盡獻張、馮二家耳。
&rdquo太後曰:&ldquo已抄沒矣,必可得。
&rdquo上曰:&ldquo保黠猾,盡竊而逃。
&rdquo自此内中&ldquo張先生&rdquo、&ldquo張太嶽&rdquo稱謂,絕以為諱。
而籍沒之舉,亦胎于此。
十二年,上從遼府次妃王氏奏請,籍沒張居正家,其産不及嚴嵩二十分之一。
株連頗多,荊、川一騷一動。
上曰:&ldquo遼府廢革,既奉先帝宸斷,又無應繼之人,著推舉親枝,以本爵奉祀,仍準王歸葬。
原封抱養子述玺,準依親居住,給興庶糧二百石,本折中半支。
王氏從厚,援徽府例贍養。
張居正誣蔑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
私占廢遼地畝,假以丈量遮飾,一騷一動海内。
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
本當斫棺戮一屍一,念效勞有年,姑免盡法。
伊屬張居易、張嗣修、張順、張書,俱令煙瘴地面充軍。
&rdquo 谷應泰曰:聞之《虞書》良弼,義取協恭;《秦誓》介臣,都無他技。
蓋下吏奉職,乃在才具,而端揆裁物,則在度量;卿貳奔奏,不越章程,而宰相坐論,必資道術也。
矧承平之相,與創制異;沖人之相,與長君異。
周公以大告成王,韓琦以才偏貶公著。
凡以養蒙作聖,不專在于宣之綜核,明之察察耳。
世稱張居正相業,譽者或許其幹略,毀者僅惡其專恣。
然予以皆非事實,真知居正者也。
考居正大節,特傾危肖刻,忘生背死之徒耳。
而其他緣飾以儒術,炫耀以智數,譬之楊子艾牆高基下,一陽一處父華而不實。
求其論思密勿之地,表帥百寮之間,此實難矣。
方夫穆宗憑幾,顯帝沖齡,居正、拱、儀同受顧命,而内臣馮保竊叢于側。
斯時逐刁之議未行,吊讓之謀潛固。
賣交附,漏言市重。
彼商鞅之因景監,相如之藉缪賢。
揆之結主,固如是乎?卒之會極傳宣,新鄭被斥。
而馮保以快已之怨者,即以酬次輔之恩。
居正以去保之疾者,還以固綸扉之一寵一。
鬻權誇毗,若互市然。
及乎九齡遠引,頤浩外徙,始乃宮府交通,更唱疊和。
馮倚執政則言路無憂,張恃中涓即主恩罔替。
以故扇殿清暑,鋪氈禦寒,居正所蒙,壹皆媚之力也。
至于犯跸具獄,詞連拱奴,謀發宰臣,風生内侍,苟非天變見于上,公議格于下,則上官黠詐,立碎奉車,易之飛文,赤誅魏氏。
居正之包藏禍心,傾危同列,真狗彘不食其餘矣。
若夫父喪奪情,太阿不釋,李幼孜倡之于外,馮保應之于内。
而居正貌乞持服,心冀慰留,無魯伯禽之東郊不啟,蹈翟方進之脫衰視事。
語雲:&ldquo求忠于孝。
&rdquo又雲:&ldquo移孝作忠。
&rdquo居正其無人心者乎?何相倍之戾也!矧乃三月歸葬,六月還朝。
宰我之意,惟在短喪;曹瞞之心,恐失兵一柄一。
而且吳中行、趙用賢俱以星變陳言,艾穆、沈思孝、鄒元标各以忘親入告,乃複橫被鎖鐐,鹹加杖戍。
又且論死劉台,瘦斃士期。
錫爵以刎頸驚奔,張瀚以拊膺被斥。
雖王巨君之芟除忤恨,梁将軍之收拷太史,一婬一刑以逞,不是過也。
又況懋修、敬修,非列巍科,則跻清秩。
是豈向、歆之學冠于漢廷,抑亦京、縧之派相援宋室乎?蓋至身死俞年,遼妃訴阙。
而東園秘器,甫賜泉門;缇騎金吾,旋圍府第。
匪漢元虧師傅之恩,亦田贻滅族之釁也。
乃論者以居正之為相也,進《四書經解》而聖學修明,進《皇陵碑》、《帝鑒圖》而治具克舉,請詞林入直而清燕無荒,請宮費裁省而國用以裕,任曾省吾、劉顯而都蠻悉平,用李成梁、戚繼光而邊陲坐拓,厥罪雖彰,功亦不冫民焉然。
予以居正救時似姚崇,褊敫則似趙普,專一政似霍光,剛鸷則類安石。
假令天假之年,長辔獲騁,則吏道雜而多端,治術疵而不醇。
斯豈貞觀之房、杜,而元佑之司馬乎?更可異者,自居正以錢谷為考成,而神宗中葉大啟礦稅。
居正以名法為科條,而神宗末造叢脞萬幾。
嗚呼!手實之禍,萌自催科,申、商之後,流為清靜,則猶居正之贻患也。
上嘉納之。
九年春正月,大學士張居正請令翰林分番入直,應和文章。
或令侍上清燕,質問經義,陳說治理,如唐、宋故事。
夏四月辛亥,上禦文華殿,張居正以給事中傅作舟疏進覽雲: &ldquo今江北淮、鳳及江南蘇、松連被災傷,民多乏食,至以樹皮充饑。
或相聚為盜,大有可憂。
&rdquo上曰:&ldquo淮、鳳頻年告災,何也?&rdquo居正對曰:&ldquo此地從來多荒少熟,元末之亂,皆起于此,今當破格赈之。
&rdquo上曰:&ldquo然。
&rdquo居正極言:&ldquo今有司負職,如積谷一事,屢旨申饬,竟成虛文。
&rdquo上作色曰:&ldquo有司忽民,宜重處之。
&rdquo居正曰:&ldquo以後犯者當如聖谕。
&rdquo又曰:&ldquo江南、北旱,河南風災,畿内不雨,勢将蠲赈。
惟皇上量入為出,加意撙節。
如宮費及服禦,可減者減之,賞赉可裁者裁之。
至若施舍缁黃,不如予吾赤子也。
&rdquo上曰:&ldquo然。
今宮費俱節,賞赉不溢。
&rdquo居正曰:&ldquo皇上謂從舊,亦近例耳。
如今年暫行,明年即為例,非祖制也。
臣不敢遠引,如皇祖用度最繁,然内帑尚有餘積。
隆慶初庫貯尚有餘萬,今歲入百二十萬,猶稱乏。
惟皇上省察。
&rdquo上是之。
十一月,張居正一品考滿,賜金币及酒{艹果}甚厚。
手敕谕,有&ldquo一精一忠大勳,言不能盡,官不能酬&rdquo之語。
加上柱國、太師,支伯爵俸。
居正固辭,允之。
十年二月丁酉,大學士張居正上言:&ldquo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
今尚有一事為民害者,帶征稅糧也。
夫百姓财力有限,一歲之入,僅足供一歲。
不幸歲歉,目前尚不能辨,豈複有餘力更完累歲積逋乎!有司避責,往往将今年所征抵完舊逋。
即今歲所欠,又為将來帶征矣。
況征輸額緒繁多,年分淆雜,小民竭脂膏,胥吏飽溪壑。
甚者,不肖有司因而漁獵。
夫與其民以實一奸一貪之橐,孰若盡蠲以施曠蕩之恩。
乞谕戶部,核萬曆七年以前積負,悉行蠲免。
将見年正額,責令盡完。
在百姓易辦,在有司易征,是官民兩利也。
&rdquo上從之。
诏下,中外大悅。
三月丁卯,張居正有疾,求私宅票拟。
從之。
六月甲午,居正以疾再乞休,不允。
上以細務委張四維,大事即居正家平章。
以遼左大捷,斬速把孩功,進張居正太師。
甲辰,上遣司禮太監赉手敕谕張居正曰:&ldquo聞先生糜飲不進,朕心憂慮。
國家大事,當一一為朕言之。
&rdquo居正力疾疏謝,并上密奏,薦禮部尚書潘晟、吏部左侍郎餘有丁。
明日,上即命二人入閣。
丙午,大學士張居正卒。
上震悼辍朝,遣司禮太監張誠監護喪事,賜赙甚厚。
兩宮太後及中宮,俱賜金币。
賜祭十六壇,贈上柱國,谥文忠。
居正一性一深沈機警,多智數。
為史官時,嘗潛求國家典故,及時務之切要者者剖晰之,遇人多所咨詢。
及攬大政,登首輔,慨然有任天下之志。
勸上力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聽納。
十年來海内肅清。
用李成梁、戚繼光,委以北邊,壤地千裡,荒外警南。
蠻累世負固者,次第遣将削平之。
力籌富國,太倉粟可支十年,ぁ寺積金,至四百餘萬。
成君德,抑近幸,嚴考成,核名實,清郵傳,核地畝,一時治績炳然。
惜其褊衷多忌,剛愎自用。
初入政一府,即以私憾廢遼王。
久直信任,一奸一佞好谀成風。
六曹之長,鹹唯唯聽命。
至章疏不敢斥名,第稱元輔。
始譽以伊、周,漸進以五臣,且谀之舜、禹,居正亦恬然居之。
而中允高啟愚至以&ldquo舜亦以命禹&rdquo題試士,當時目為勸進。
居正卒,餘威尚在,言官奏事,尚稱先太師。
方奪情時,威權震主。
上雖虛己以聽,而内顧不堪。
身死未幾,遂遭削奪,并籍其家,子孫皆不保雲。
初,上在講筵,讀《
居正忽從旁厲聲曰:&ldquo當作&lsquo勃&lsquo字。
&rdquo上悚然而驚,同列皆失色。
上由此憚之。
及居正卒後蒙禍,時比之霍氏之骖乘。
禦史郭維賢疏薦吳中行等降調,然上意已漸移。
禦史楊寅秋劾王國光。
罷之。
發馮保南京閑住。
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王用汲、餘懋學、朱鴻谟、趙應元、傅應祯、趙世卿、鄒元标俱複官。
會潞王昏禮,所需朱寶未備,太後間以為言。
上曰:&ldquo辦此不難,年來廷臣無恥,盡獻張、馮二家耳。
&rdquo太後曰:&ldquo已抄沒矣,必可得。
&rdquo上曰:&ldquo保黠猾,盡竊而逃。
&rdquo自此内中&ldquo張先生&rdquo、&ldquo張太嶽&rdquo稱謂,絕以為諱。
而籍沒之舉,亦胎于此。
十二年,上從遼府次妃王氏奏請,籍沒張居正家,其産不及嚴嵩二十分之一。
株連頗多,荊、川一騷一動。
上曰:&ldquo遼府廢革,既奉先帝宸斷,又無應繼之人,著推舉親枝,以本爵奉祀,仍準王歸葬。
原封抱養子述玺,準依親居住,給興庶糧二百石,本折中半支。
王氏從厚,援徽府例贍養。
張居正誣蔑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
私占廢遼地畝,假以丈量遮飾,一騷一動海内。
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
本當斫棺戮一屍一,念效勞有年,姑免盡法。
伊屬張居易、張嗣修、張順、張書,俱令煙瘴地面充軍。
&rdquo 谷應泰曰:聞之《虞書》良弼,義取協恭;《秦誓》介臣,都無他技。
蓋下吏奉職,乃在才具,而端揆裁物,則在度量;卿貳奔奏,不越章程,而宰相坐論,必資道術也。
矧承平之相,與創制異;沖人之相,與長君異。
周公以大告成王,韓琦以才偏貶公著。
凡以養蒙作聖,不專在于宣之綜核,明之察察耳。
世稱張居正相業,譽者或許其幹略,毀者僅惡其專恣。
然予以皆非事實,真知居正者也。
考居正大節,特傾危肖刻,忘生背死之徒耳。
而其他緣飾以儒術,炫耀以智數,譬之楊子艾牆高基下,一陽一處父華而不實。
求其論思密勿之地,表帥百寮之間,此實難矣。
方夫穆宗憑幾,顯帝沖齡,居正、拱、儀同受顧命,而内臣馮保竊叢于側。
斯時逐刁之議未行,吊讓之謀潛固。
賣交附,漏言市重。
彼商鞅之因景監,相如之藉缪賢。
揆之結主,固如是乎?卒之會極傳宣,新鄭被斥。
而馮保以快已之怨者,即以酬次輔之恩。
居正以去保之疾者,還以固綸扉之一寵一。
鬻權誇毗,若互市然。
及乎九齡遠引,頤浩外徙,始乃宮府交通,更唱疊和。
馮倚執政則言路無憂,張恃中涓即主恩罔替。
以故扇殿清暑,鋪氈禦寒,居正所蒙,壹皆媚之力也。
至于犯跸具獄,詞連拱奴,謀發宰臣,風生内侍,苟非天變見于上,公議格于下,則上官黠詐,立碎奉車,易之飛文,赤誅魏氏。
居正之包藏禍心,傾危同列,真狗彘不食其餘矣。
若夫父喪奪情,太阿不釋,李幼孜倡之于外,馮保應之于内。
而居正貌乞持服,心冀慰留,無魯伯禽之東郊不啟,蹈翟方進之脫衰視事。
語雲:&ldquo求忠于孝。
&rdquo又雲:&ldquo移孝作忠。
&rdquo居正其無人心者乎?何相倍之戾也!矧乃三月歸葬,六月還朝。
宰我之意,惟在短喪;曹瞞之心,恐失兵一柄一。
而且吳中行、趙用賢俱以星變陳言,艾穆、沈思孝、鄒元标各以忘親入告,乃複橫被鎖鐐,鹹加杖戍。
又且論死劉台,瘦斃士期。
錫爵以刎頸驚奔,張瀚以拊膺被斥。
雖王巨君之芟除忤恨,梁将軍之收拷太史,一婬一刑以逞,不是過也。
又況懋修、敬修,非列巍科,則跻清秩。
是豈向、歆之學冠于漢廷,抑亦京、縧之派相援宋室乎?蓋至身死俞年,遼妃訴阙。
而東園秘器,甫賜泉門;缇騎金吾,旋圍府第。
匪漢元虧師傅之恩,亦田贻滅族之釁也。
乃論者以居正之為相也,進《四書經解》而聖學修明,進《皇陵碑》、《帝鑒圖》而治具克舉,請詞林入直而清燕無荒,請宮費裁省而國用以裕,任曾省吾、劉顯而都蠻悉平,用李成梁、戚繼光而邊陲坐拓,厥罪雖彰,功亦不冫民焉然。
予以居正救時似姚崇,褊敫則似趙普,專一政似霍光,剛鸷則類安石。
假令天假之年,長辔獲騁,則吏道雜而多端,治術疵而不醇。
斯豈貞觀之房、杜,而元佑之司馬乎?更可異者,自居正以錢谷為考成,而神宗中葉大啟礦稅。
居正以名法為科條,而神宗末造叢脞萬幾。
嗚呼!手實之禍,萌自催科,申、商之後,流為清靜,則猶居正之贻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