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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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黃目,字公禮,撫州宜黃人。

    父:史,字子正,母夢許真人令吞五色珠而生史。

    史有文辭,初仕江南,歸朝,再舉進士,登甲科。

    所至不修謹獲譴。

    官至職方員外郎、直史館,卒,有雜編六百九十馀卷,自為文百卷,謂之《仙洞集》。

    黃目,淳化中,登進士第,深沈為吏,以靜勝,飾以文雅。

    累擢知制诰、給事中,卒,有文集五十卷,雜編六十卷。

    常與父史同在儒館,人以為榮。

    子:理國、定國。

     劉筠,字子儀,大名人。

    鹹平元年,登進士第,補館陶縣令,代還,诏楊億試選人校勘太清樓書籍,筠中選第一,累擢知制诰、翰林學士。

    嘗草丁謂、李迪罷相制,既又命筠草制複留謂,筠不奉诏,乃更命晏殊為之。

    謂方用事,筠遂請治郡,以谏議大夫,知廬州。

    仁宗即位,複翰林學士,以疾除禮部侍郎、樞密直學士知棣州。

    天聖五年,複入翰林,加承旨,兼龍圖閣待制學士,再知廬州,乃營冢墓,自為志銘刻之。

    卒,年六十一,子:宗憲。

    自景德以來,居文翰之任,惟筠與楊億齊名,号為“楊劉”。

    筠三典貢舉,以策論升降,天下自筠始,其為人不茍合,所著有七集。

     錢昆,字裕之,吳越國王倧之子。

    随俶歸朝,諸從子皆授官,獨昆及弟易願從科舉。

    太宗嘉之。

    淳化二年,昆登進士第,累官至谏議大夫,以秘書監緻仕。

    卒,年七十七。

    子:孟孫,孟荀,孟回。

    昆喜為詩賦,又喜草隸書,閑自畫寒蘆沙鳥于纨扇,有幽雅之趣,人競藏之。

    有文集十卷。

    弟:易,字希白,十七舉進士,禦試三題,日未中而就,言者指其輕俊而黜之。

    太宗常語蘇易簡,歎不與李白同時,對曰:‘有進士錢易,能為歌詩,不下李白。

    ’上驚喜曰:‘誠如是,吾當白衣召至禁林。

    ’會盜起劍南乃止。

    鹹平二年,易登進士第甲科。

    景德中,舉賢良方正策,入第四等。

    累擢知制诰、翰林學士。

    卒,年五十九。

    易才俊過人,為文數千言,頃刻而就;又善行草書。

    有《金閨集》六十卷、《瀛州集》五十卷、《西垣集》三十卷、《内制集》》二十卷、《壽雲總錄》一百卷、《新書》十卷。

    子:彥遠、明逸。

    彥遠,字子高,以父任太廟齋郎,至大理寺丞。

    登進士第,至太常博士。

    舉賢良方正策,入等,授祠部員外郎,遷起居舍人、直集賢院。

    卒,年三十七。

    子:勰、燮、和。

    父:易、弟:明逸,及彥遠,皆中制舉,世以為盛。

    彥遠屢上封事言事,判司農寺,因諸路奏大水,彥遠言陰氣過盛,在五行傳有下謀上之征,請嚴宮省宿衛,未幾有挾刃理謻門者,上善其奏,特五品服。

     蘇紳,字儀甫,泉州人。

    天禧中,登進士第。

    初名慶民,避章獻太後諱,改今名。

    官至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策入等,授祠部員外郎,屢上章,仁宗嘉納之,擢知制诰、翰林學士。

    谏官言紳舉士馬端非其人,改龍圖閣學士。

    喪父服除,複翰林學士,言者又彈其急于進取,改翰林侍讀學士知河陽,徙河中府,未行感疾,醫者誤用藥,猶力疾杖之,卒,年四十八。

    子:頌衮、棁兖。

     李行簡,字易從,同州人。

    少苦學,坐石誦六經常至夜分,雖寒暑不渝,又聚木葉學書,筆法遒勁。

    舉進士,登第,累擢至龍圖閣待制。

    真宗數幸閣,命講《易》,因訪大臣能否,行簡必稱其所長,人以為長者。

    仁宗即位,進給事中,以疾求外,知河中府,徙虢州。

    卒,年七十一。

    有集二十卷。

    子:贶閱兢元畹。

    行簡端重,不妄交,一介不取諸人,雖善弈,人莫知者。

    諸子非冠帶莫敢見,聚書萬卷,多其自錄,人謂之書樓。

    偶夢綠衣吏持簿至公府,自丁謂而下,皆錄其官壽,至行簡,雲:‘官議大夫。

    ’及疾,歎曰‘官給事中,已逾分矣!’ 馬亮,字叔明,其先茂陵人,自祖:韬,始徙居廬州。

    太平興國五年,登進士第,屢除外官。

    鹹平中,王均反,除西川轉運副使,改使,賊平,召問蜀事,加直史館,複還部,久之,以右谏議大夫知廣州,累遷至兵部侍郎。

    仁宗即位,進至工部尚書,以太子太保緻仕。

    卒,年七十三,贈右仆射,谥忠肅。

    子:仲宣、仲容、仲卿、仲謀、仲甫。

    亮有治才,所至以能稱。

    初置提點刑獄官,亮領福建,始訊冤獄,全活者數十人。

    知饒州,有豪右白氏,多持吏短長,常殺人,原赦,益橫,亮發其奸惡,誅之,部中肅然。

    平王均,主将誅戮不已,亮救免者千數,及械送诖誤者,僅九十八,至京,知樞密院周瑩,欲盡誅之,亮言:‘協從者甚衆,此特百之一二,若不貸之,恐益危懼,贻朝廷憂。

    ’從之。

    任中執法,請父祖未葬者,不許析居,以厚風教。

    在蜀,奏除廢井鹽,逋二百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