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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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道二年罷,是年複相。

    景祐二年,封申國公。

    四年罷,以使相判許州,徙天雄軍,未幾,複相。

    慶曆元年,進封許國公,判樞密院,以判院太重,改兼樞密使。

    二年,以病特進司空、平章軍國重事,上憂之,剪髭賜以療其疾,夷簡薦富弼等數人可大用,因再辭位,進司徒,固請老,以太尉緻仕,卒年六十六,贈太師、中書令,谥文靖,賜禦篆碑額曰“懷忠之碑”。

    子公綽、公??、公弼、公著、公孺。

    始王旦嘗謂王曾曰:“夷簡器識遠大,君其善交之。

    ”後果與曾并相。

    夷簡通判貝州,按河北水災,請除田器之算以重本,因诏天下農器皆除算。

    寇準知永興軍,擿巨奸徙湖南,過關,有上變事者,夷簡曰:“此必有使之者,宜勿問,益徙之遠方。

    ”上從之。

    權知開封,與魯宗道同按雷允恭徙皇堂事,真宗既祔廟,太後欲神主複日,悉陳其平生服玩,夷簡曰:“太後奉遺以保嗣君,非遠奸進忠愛民欽天未足為報也。

    ”故事,輔臣因郊恩遷官,夷簡與同列豫辭之,遂著為式。

    章懿太後上仙,夷簡因奏事簾前曰:“聞夜中有宮嫔亡者。

    ”太後即起,有頃,獨出謂夷簡曰:“卿欲離吾母子也!”夷簡曰:“太後他日不欲保全劉氏乎?”太後悟,乃發喪成服,備禮葬之。

    大内災,宮門晨未辟,輔臣請對,上禦拱辰門樓,百官拜樓下,夷簡獨不拜,上遣問其故,曰:“宮廷有變,願一見上。

    ”上為舉簾見之。

    章獻皇後崩,夷簡手疏,請正朝綱,塞邪徑,禁貨賂,辨佞士,絕女谒,遠近悉罷力役,節冗費,既又立州郡學校,授宗室環衛官,建睦親宅,增教授官,置大宗正以總之。

    郭後廢,上欲立民間女陳氏為後,夷簡力止之。

    慶曆初,契丹兵壓境,夷簡請都大名,示親征之意,曰此囊瓦城郢計也,于是建北京。

    天聖初,太後臨朝,内外無閑言,夷簡之力為多。

    議者以其再相增北虜歲賜,授宗室環衛官,非計之得也。

     張士遜,字順之,光化軍人。

    生百日始能啼。

    淳化中登進士第,屢從外補。

    當貢舉,初用糊名法,士遜試諸科,為巡捕白主司,有親戚在進士中,願引避,不聽,因自言,真宗是之,遂诏:“自今舉人與試官有親嫌者,皆移試别頭後中書拟進。

    ”江南轉運使阙,帝自除士遜。

    大中祥符初,诏天下州郡置天慶觀,士遜請因諸舊觀以省營造,诏如其請。

    久之,選為壽春郡王友,及儲宮建,遷谏議大夫、兼右庶子,又遷賓客。

    天禧五年,樞密副使。

    天聖六年,拜相,明年罷。

    明道元年,複相,次年罷。

    寶元元年,複相,封郢國公,七上章請老,進鄧國公,優拜太傅緻仕,以宰相謝事,前此所未有也。

    。

    就第十年方卒,年八十六,贈太師、中書令,谥文懿,賜禦篆神道碑,額曰“舊德之碑”,上欲臨奠,左右言其日庚戌,本命也,上曰:“朕以師臣,夫複何避?”士遜七歲喪母,養于其姑,姑亡,徒跣扶柩,特追封南安郡太君。

    陳堯佐罷參知政事,有挾怨上言堯佐欲反,複有誣谏官陰附宗室者,士遜置二奏上前,且言:“憸言動搖朝廷,若一開奸萌,則臣亦不能自保矣!”上悟,置告者于法,誣谏官事亦寝。

    在相位,曹利用憑寵自恣而不能正,時诮以為和鼓。

    惡程琳參知政事多異議,孔道輔禦史中丞不附己,欲并逐之,鄭戬發琳市第事,士遜諷道輔使營釋之,道輔不知其賣己,遂言于上,上疑以朋黨,琳及道輔俱被黜,道輔憤惋而死。

    楊偕嘗彈士遜納女口于宮中事。

    所著春坊弊帚等十集。

    子友直、友偁、友正。

     王随,字子正,河南人。

    鹹平五年,登進士第,累擢知制诰。

    仁宗為皇太子,選任右庶子。

    坐假周懷政白金,落知制诰,改給事中、知杭州。

    乾興初,複降為秘書少監、知通州。

    久之,複給事中,遷龍圖閣直學士、知戎州。

    戎人多畜逃卒,或忤意則執以求賞,故坐法衆。

    随至,下令能自歸者免,仍隸舊籍,多所全活。

    擢禦史中丞。

    明道二年,參知政事。

    景祐二年,知樞密院事。

    四年,與陳堯佐動辄忿争,無大臣體,以災異援東漢策免例,同請罷,除節制,判河陽。

    卒年六十七,贈中書令,谥章惠。

    子鑒、錯、锜。

    初随除京西轉運使,言父母在洛中,乃所部,真宗賜詩及羊酒束帶帛,使過家為壽,時人榮之。

    在西掖,不善為制命,故出知應天府。

    外若方嚴,而所治常失于寬。

    善佛,慕唐裴休為人,仍學其書,世謂弗逮也。

     陳堯佐,字希元,阆州人。

    父省華,國史有傳。

      兄堯叟,字唐夫,端拱二年,登進士甲科,太宗常詢其父,省華猶在常調,遂召用之。

    明年,父子同賜绯。

    堯叟累擢樞密直學士。

    鹹平四年,同知樞密院事。

    丁父憂,起複。

    景德元年,改簽書。

    三年,知院事。

    大中祥符五年,加平章事、樞密使、兼群牧使。

    七年罷。

    八年,複舊官職。

    九年,以疾出為右仆射、知河陽。

    疾甚求還至京,卒年五十七,贈侍中,谥文忠,有文集三十卷。

    堯叟有材略,多智術,久典機密,軍馬之籍,皆能記之,究心群牧馬政,多立條約,公私以為便。

    常為廣西轉運使,其俗有疾不服藥,唯禱神,堯叟以集驗方,刻石桂林驿舍,是後始有服藥者。

    嶺外少林木井泉,堯叟為植木道傍,鑿井置亭舍,至今為利。

    性儉素,事親至孝,母馮性嚴,堯叟未嘗忤其意。

       堯佐,端拱元年登進士第,累擢知制诰、翰林學士。

    天聖七年,樞密副使,改參知政事。

    明道二年,罷。

    景祐四年,與王随同相,次年谏官論政事錯謬,以宰相非其人,遂與王随同請罷,并除使相,堯佐判定州。

    康定元年,以太子太師緻仕,居鄭州。

    四年,卒,贈司空、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