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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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求罷政事,制特置資政殿學士寵之,既久又加大學士之名。

    景德三年,知樞密院事。

    大中祥符五年,除樞密使、同平章事。

    七年,兼同天書刻玉使。

    是年罷。

    八年,複樞密使、平章事。

    天禧元年,拜相。

    三年、商州捕得道士谯之易,畜禁書,能使六丁六甲神,而欽若贈之詩,故罷知杭州,逾年複資政大學士,資善堂侍讀,進司空,既而除節制、檢校太師、同平章事、判河南府。

    以疾不俟報赴阙,降司農卿、分司南京。

    仁宗即位,複秘書監,改太常卿、刑部尚書。

    天聖元年,複相,進司徒。

    三年,薨于位,贈太師、中書令,谥文穆,錄親屬及門下吏二十馀人,前此宰相優恤,未有其比欽若。

    少時過圃田,夜視天文,有紫微字赤色,及使蜀,褒城道中有通刺,字未暇視,而與之見告欽若曰:“異日位至宰相”既去,視刺字乃唐裴晉公也。

    自是遂喜神異事,且撰文以記之。

    〈(按紫微赤字晉公通刺與丁謂之遇洞賓皆異人方有此異事也降天書時之宰相豈可無此等怪誕乎)〉真宗即位,欽若判三司理欠憑由司,奏蠲乾德至鹹平逋負千馀萬,釋系囚三千馀人,以廣惠澤。

    參知政事日,有訟欽若及洪湛貢舉受賂,命邢昺鞠之,時上顧欽若方隆,故湛獨流儋州,人以為冤。

    大中祥符間,與馬知節同在樞府,知節惡其為人,不能相下,故兩罷之。

    封泰山、祀汾陰,天下言符瑞,欽若皆與焉。

    朝廷有所興作,必委曲遷就以合上意,與丁謂、陳彭年、林特及内臣劉承規交通,蹤迹詭異,時論謂之五鬼。

    真宗作喜雪詩,誤用旁韻,王旦白欽若,曰:“天子詩可校以禮部格耶?”它日上謂輔臣曰王欽若幾為衆所咍。

    與楊億等同撰《冊府元龜》,有褒诏則自為表謝,譴問則戒吏雲,第言億等。

    故馬知節面斥其奸罔,其後仁宗亦謂王曾曰:“欽若所為真奸邪也!”五子皆夭,以從侄寅亮為後。

    欽若平日所撰,有《天書再降泰山祥瑞圖》、《鹵簿記》、《彤管懿範》、《天書儀制》、《翊聖傳》、《聖祖事迹》、《羅天大醮儀》、《五嶽廣聞記、《遷叙圖》、《列宿萬靈廟真圖》共數百卷。

     丁謂,字公言,初字謂之,蘇州人。

    嘗袖文谒王禹偁,禹偁愛其文,即為詩贈孫何,及謂比之韓柳,名遂大振。

    淳化三年,登進士第,累擢知制诰、谏議大夫,兩為三司使。

    大中祥符五年,參知政事。

    九年,除節制,知升州。

    天禧間,複參知政事,改樞密使。

    四年,與李迪同相,迪對上斥謂奸邪,同罷,而謂诏留。

    加司空,封晉國公。

    仁宗即位,進司徒、兼侍中,坐雷允恭移山陵皇堂事,罷少保,分司,再貶崖州司戶參軍,凡五年,徙雷州,又三年,徙道州,明道末,複秘書監緻仕,居安州,又徙光州,卒年七十二,诏賜錢十萬、絹百疋,謂淳化間,為福建路轉運使,初置龍焙歲貢團茶數品供禦。

    鹹平初,峽路蠻擾邊會分川峽為四路,謂領夔州轉運使,措置蠻事,作誓刻石柱境上其後又入寇止委其酋領讨平之,居五年,诏許自舉代,乃舉薛顔。

    景德初,契丹入寇,謂知郓州,虜騎稍南,民大驚趨楊劉渡,舟人邀利不時濟,謂斬死罪囚于河上,舟人懼,不複稽阻,又令廣旗幟,擊刁鬥,聲振百馀裡,虜亟走遁。

    大中祥符初,議封禅未決,謂因言大計有馀,議遂定。

    謂機敏,有智謀,憸巧險诐,亦鮮其俦。

    文字經目,雖千百言無遺忘。

    至三司,案牍有差,老吏不能曉者,決于一言,皆中其理。

    朝廷營造,莫不兼領,凡奏祥瑞事,皆謂及王欽若與焉。

    少遊江南,遇呂洞賓,洞賓語之曰:“君狀貌同李德裕。

    ”言訖不見,其後果驗。

    弟誦、說、谏。

    子珙、珝、玘、珷。

     馮拯,字道濟,河陽人。

    太平興國二年,登進士第。

    鹹平中,擢樞密直學士,明年同知樞密院事。

    景德初,改簽書,明年參知政事,久之,以疾丐,罷。

    大中祥符四年,知河南府。

    七年,除禦史中丞,又以疾除戶部尚書、知陳州。

    真宗問王旦曰:“拯屢求閑郡,何也?”對曰:“馬知節常薄拯志在節旄,不敢請大藩也。

    ”天禧四年,拜相。

    五年,進右仆射。

    仁宗即位,遷司空、兼侍中、判河南府。

    卒年六十六,贈太師、中書令,谥文懿。

    子用巳、恕巳、端巳、誨巳、稱巳、勤巳、行巳、虛巳、潔巳。

    [按:此數巳疑應為己]初拯通判廣州,在太常博士彭惟節之上,及郊祀覃恩,以正言遷虞部,惟節遷屯田,皆員外郎,而自謂與參知政事寇準有隙,上封言其事,上為罷準。

    乾興初,與丁謂在相位,謂獲坐,祈拯營免,時太後欲殺謂,拯言上初即位,誅大臣,駭天下耳目。

    謂得釋死,拯嚴重中人,傳宣中書,未常與坐。

    林特常詣第,累日不得通,既而令至中書,卒亦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