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二回 仁聖主怒斬奸官 文武舉同沾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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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聖天子與流芳直飲至深夜,方才分别,回至連升客寓,歇宿一宵,晚景不提。

    次日清晨,流芳梳洗已畢,急忙親到連升國拜,并約齊同到陳景升家,仁聖天子應允。

    又令日清與流芳相見,各叙姓名,然後三人一同用了早膳,随即吩咐館人照應,三人同過陳家莊而來。

    景升迎入,叙禮坐下,各通姓名,流芳起身說道:“弟因張祿成催銀太緊,無計可施,幸遇高老爺,慈悲挽救,願借銀五十萬兩,與弟還他,故特來與兄商量,欲在兄處借銀一萬五千,清還息項,未知兄意允否?”景升道:“現在弟處,銀兩未便,如之奈何?”仁聖天子說道:“陳景升不借,真是無鄉親之情。

    ”陳景升道:“非吾不借,奈因現無便銀耳。

    既然高老爺五十萬亦能借得與他,何争這些須小費?借貸于他,成全其美,李兄感恩更厚了。

    ”仁聖天子聞言,心中大怒,說道:“陳景升真小人也,他既不願借銀,你可認我為表親,待我到公堂,說起情由,推遲三兩日,等待銀到,還他債主就是。

    ”景升答道:“這個做得。

    ”仁聖天子即叫流芳把家屬細軟,搬到陳家,暫時躲避,免緻受官差擾累恐吓。

    流芳聞言,急跑回家,對妻妹母親說明其故,然後收拾細軟等物,一齊搬去陳家,僅留家丁仆婦,看守關防門戶。

     仁聖天子見諸事停當,随即叫流芳說道:“待高某先去金華府探聽消息,看其事體如何,再來商議,二位仁兄暫在此處候我,頃刻便可回來。

    ”說完乘轎向府署而去。

    适值知府坐堂,仁聖天子連忙下轎,迎将上去,将兩手一拱道:“父台在上,晚生參見了。

    ”知府擡頭,見他儀表不俗,禮貌從容,不敢怠慢,即答道:“賢生請坐。

    高姓大名,有何貴幹。

    ”仁聖見問,離坐答道:“某乃劉中堂門下幫辦軍機高天賜也。

    茲因李流芳所欠張祿成之項,聞說揭約單據存在父台處,未知是否,特自親來,欲借一觀。

    ”知府道:“賢生看他作甚?”仁聖天子道:“父台有所不知,因他無力償還,高某情願将五十萬本利,清還于張祿成,故來取回揭單。

    ”那知府聽了此言,暗自思想:“那高天賜是何等樣人?敢誇如此大口,又肯平白代李家還此巨款。

    看他一味荒唐,決非事實。

    ”待我與他看了,然後問他,銀兩在何處彙交,即知虛實。

    ”這是知府心中着實不信,故有此猜測,并未當面言明。

    因而順口說道:“高兄既系仗義疏财,待弟與你一看就是。

    ”回頭叫書辦快将張祿成案卷内揭單取來,書辦即時檢出,呈上府尊,知府複遞與仁聖天子。

    接轉一看,見揭約上蓋着鹽運使印信,寫着江南浙江兩省鹽關總商執照。

     立揭銀約,李慕義系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氏,緣乾隆二年在金華府充 辦通省洋商,虧缺資本,國課未完,茲因複承鹽商,不敷費用。

    自行揭到 本府富紳張祿成花銀五十萬兩,言明每本兩加息三錢算,訂用三周為期, 至期清算本利,毋得多言推搪,爽信失期,此系兩家允許,當面訂明,并 呈金華府尊,加蓋信印為證。

    又系知己相信,并非憑中薦引,恐口無憑, 故特将鹽運使發出紅照,寫立揭約,交張祿成執手存據。

     一實李慕義親自揭到張祿成花銀五十萬兩。

     乾隆 年 月 日 李慕義親筆 仁聖天子将揭單從頭至尾看完,知府正欲問他銀兩在何處彙交歸款,忽見他将單據收入懷中,說道:“父台在上,高某現因銀兩未使,待回京彙款到來,然後歸還就是。

    ”知府聞言大怒道:“胡說,你今既無銀兩何以擅取揭單,分明欲混騙本府是真。

    ”回頭呼喚差役,“快些上前,與我捆了這個棍徒,切莫被他逃走去了。

    ”仁聖天子聞言,十分氣惱,連忙趕前一步,将金華府一手拿住道:“貴府是真的要拿高某麼?我不過欲緩數天,待銀彙到,即行歸還,何用動怒生氣,你今若允肯我所說,萬事幹休,如有半字支吾。

    我先取了你性命。

    ”當時知府隻氣得三屍神暴跳,七孔内生煙,況又被他拿住,又不能頂硬,大聲喝道:“你這該死棍徒,膽敢将本府難為嗎?我若傳集兵勇到來,把你捉住,淩遲處死,那時悔之晚矣。

    ”仁聖天子斯時聞聽此言,心中暗着一驚,誠恐調齊練兵來圍,寡不敵衆,反為不美。

    不如先下手為強,急向腰間拔出寶刀,照定知府身上一刀劈下,即時分為兩段。

    各差役見将本府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