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二回 黃土豪欺心誣劫 張秀才畏刑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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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少年後生,不怕死的,替楊氏母女不平,将她辱罵。
陳媽看見街鄰言語多般,得風便轉,即走出城,回到黃家莊,見了黃仁,就将楊氏不從婚事,反着伊姨甥出頭将她辱罵說了一回。
黃仁聞言大怒道:“她受我禮物聘金,又不允我婚事,反着姨甥辱罵,若不發此毒手,他如何知我厲害?”陳媽道:“須照客她女婿的手段,方為上策。
”黃仁道:“我也知道。
”思了一回,遂做了一禀,其辭曰: 具禀職員黃仁,年六十歲,揚州人,抱告黃安,禀為欺騙财物,串奸 賴婚,乞饬差捉拿,押令立辦,以重人倫事。
竊職三子飛鴻憑媒陳媽,于 本年四月,說合殷楊氏之女名月姣為妻,當即擡了聘金禮物前往,一概收 下。
回有婚書為據,月前當着陳媽預送吉期,訂明六月初二日迎娶。
豈料 楊氏反悔,不允親事,着令甥林标出頭,辱罵毆打,趕出門口外,該媒回 報,不勝驚駭,再三細查,方知兄妹同奸,不肯過門。
有此欺騙财禮,串 奸賴婚,目無王法,迫得遣叩台階,伏乞饬差,拘楊氏母女并逞兇之林标 到案,究明串奸實情,勒令楊氏将女過門完婚,以重人倫,便沾恩切。
赴 公祖大老爺台前思準施行。
計開: 殷楊氏系騙财禮不允婚事人 殷月姣系楊氏之女與表兄有奸人 林标系楊氏之姨甥乃兄妹同奸人 當日黃仁将禀寫完,立刻修書一封,即着家人黃安進内吩咐道:“你将此禀并信,帶往知府衙門,轉交号房投遞。
”黃安領了主人之命,一路進城而來,到了知府衙門,将禀信來至号房放下,并付下小包。
号役将書信挂了号,放在公堂台上,即回号房而去。
是夜知府坐在堂内,觀看公事,看到黃仁這張禀詞并這封信,看了一回,再看那信,無非要求他出差快些捉拿楊氏月姣林标三人,乃自思道:“前番已害張昭,今又來人禀賴婚等事,莫若明日免行出差,打發一個與他借銀一千兩,就說懇求仁兄暫為借用,俟糧務清完即行歸趙。
”即着家人寫下,往黃仁家中投遞。
那黃仁接了此信,分明要他銀兩方肯與辦,無奈将銀如數兌足,着黃安帶了銀兩,随同知府家人進衙門禀知府。
那知府見了銀到。
立刻吩咐黃安道:“你回去禀知主人,說此銀業已收到,日前帶來之件照辦。
”黃安見說,當即辭了知府,來到主人面前說道:“小人所帶之銀,前去行内,親手奉上知府大老爺,他着小人回來禀知,說銀兩業已收到,前日投去之件,遵辦便了。
”黃仁聽見,着令退出,自己也往書房聽候。
卻說黃安去後,知府即傳差役吩咐道:“你可速去,将楊氏、月姣、林标勒限兩日内到案,毋得刻延,有誤公事。
”這幾個差役聽了知府言辭,立即出外喚齊夥役,一同前往楊氏屋内,不由分說,将楊氏母女、林标三人,一并上鎖,帶到公堂下,禀了知府,立即升堂,早有兩邊差役侍候。
知府坐了公案,喝令差役先将楊氏一人帶上。
差役得令,即将楊氏帶到堂下,喝令“跪下!”知府喝道:“黃仁告你欺騙财禮,縱容女兒,與表兄林标通奸,不肯過門。
你可聽本府吩咐,将女兒配與黃飛鴻為妻便罷,倘再違抗,法律難容。
”楊氏道:“小婦人怎敢受他财禮,隻因他第三子在墳前見我女兒美貌,後着陳媽到來,欲娶為妻,我說已許張秀才,不能再嫁二夫,是以不敢從命,推卻而去。
及至月前,她帶同多人,擡了财禮,說我女婿張昭串賊行劫,坐地分贓,業已被捉押死,硬将财物留下,不肯擡回。
後來我的姨甥林标前去打聽,女婿實系被他害死,細思他實系仇人,我女兒情願守節,豈肯改嫁于他,現在财物完存我家,分毫不動,求老爺查明,将小婦人等放出,然後将财禮盡行交還,就沾恩了。
” 知府聞言大喝道:“你好糊塗,分明你縱容兄妹串奸,欺騙财禮是真,快些遵斷,以免用刑。
”楊氏道:“婚姻大事,總要兩家情願,今日迫我女忍辱事仇,甯願一死,誓不從命。
”知府道:“你好嘴硬,若不打你,決然不從!”喝令差役:“掌嘴!”那差役聞言立即上前,将楊氏左邊打了二十個嘴巴,好不厲害,打得皮開肉展,鮮血淋淋,牙齒去了二隻。
知府道:“問她肯不肯?”楊氏道:“如此将我難為,雖然打死,亦不從命!”知府喝令差役再打,差役将楊氏右邊打了十下嘴巴,此時楊氏打得昏倒在地。
知府喝令差役:“即将她救醒!”已不能言,死在地下。
途命差役将她擡出,并将月姣林标二人分押監中,仔細看守,即行退堂。
正是: 土豪幾番施毒手,緻令奸佞并遭殃。
要知月姣林标兄妹,遇着誰人打救出監,與夫報仇,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陳媽看見街鄰言語多般,得風便轉,即走出城,回到黃家莊,見了黃仁,就将楊氏不從婚事,反着伊姨甥出頭将她辱罵說了一回。
黃仁聞言大怒道:“她受我禮物聘金,又不允我婚事,反着姨甥辱罵,若不發此毒手,他如何知我厲害?”陳媽道:“須照客她女婿的手段,方為上策。
”黃仁道:“我也知道。
”思了一回,遂做了一禀,其辭曰: 具禀職員黃仁,年六十歲,揚州人,抱告黃安,禀為欺騙财物,串奸 賴婚,乞饬差捉拿,押令立辦,以重人倫事。
竊職三子飛鴻憑媒陳媽,于 本年四月,說合殷楊氏之女名月姣為妻,當即擡了聘金禮物前往,一概收 下。
回有婚書為據,月前當着陳媽預送吉期,訂明六月初二日迎娶。
豈料 楊氏反悔,不允親事,着令甥林标出頭,辱罵毆打,趕出門口外,該媒回 報,不勝驚駭,再三細查,方知兄妹同奸,不肯過門。
有此欺騙财禮,串 奸賴婚,目無王法,迫得遣叩台階,伏乞饬差,拘楊氏母女并逞兇之林标 到案,究明串奸實情,勒令楊氏将女過門完婚,以重人倫,便沾恩切。
赴 公祖大老爺台前思準施行。
計開: 殷楊氏系騙财禮不允婚事人 殷月姣系楊氏之女與表兄有奸人 林标系楊氏之姨甥乃兄妹同奸人 當日黃仁将禀寫完,立刻修書一封,即着家人黃安進内吩咐道:“你将此禀并信,帶往知府衙門,轉交号房投遞。
”黃安領了主人之命,一路進城而來,到了知府衙門,将禀信來至号房放下,并付下小包。
号役将書信挂了号,放在公堂台上,即回号房而去。
是夜知府坐在堂内,觀看公事,看到黃仁這張禀詞并這封信,看了一回,再看那信,無非要求他出差快些捉拿楊氏月姣林标三人,乃自思道:“前番已害張昭,今又來人禀賴婚等事,莫若明日免行出差,打發一個與他借銀一千兩,就說懇求仁兄暫為借用,俟糧務清完即行歸趙。
”即着家人寫下,往黃仁家中投遞。
那黃仁接了此信,分明要他銀兩方肯與辦,無奈将銀如數兌足,着黃安帶了銀兩,随同知府家人進衙門禀知府。
那知府見了銀到。
立刻吩咐黃安道:“你回去禀知主人,說此銀業已收到,日前帶來之件照辦。
”黃安見說,當即辭了知府,來到主人面前說道:“小人所帶之銀,前去行内,親手奉上知府大老爺,他着小人回來禀知,說銀兩業已收到,前日投去之件,遵辦便了。
”黃仁聽見,着令退出,自己也往書房聽候。
卻說黃安去後,知府即傳差役吩咐道:“你可速去,将楊氏、月姣、林标勒限兩日内到案,毋得刻延,有誤公事。
”這幾個差役聽了知府言辭,立即出外喚齊夥役,一同前往楊氏屋内,不由分說,将楊氏母女、林标三人,一并上鎖,帶到公堂下,禀了知府,立即升堂,早有兩邊差役侍候。
知府坐了公案,喝令差役先将楊氏一人帶上。
差役得令,即将楊氏帶到堂下,喝令“跪下!”知府喝道:“黃仁告你欺騙财禮,縱容女兒,與表兄林标通奸,不肯過門。
你可聽本府吩咐,将女兒配與黃飛鴻為妻便罷,倘再違抗,法律難容。
”楊氏道:“小婦人怎敢受他财禮,隻因他第三子在墳前見我女兒美貌,後着陳媽到來,欲娶為妻,我說已許張秀才,不能再嫁二夫,是以不敢從命,推卻而去。
及至月前,她帶同多人,擡了财禮,說我女婿張昭串賊行劫,坐地分贓,業已被捉押死,硬将财物留下,不肯擡回。
後來我的姨甥林标前去打聽,女婿實系被他害死,細思他實系仇人,我女兒情願守節,豈肯改嫁于他,現在财物完存我家,分毫不動,求老爺查明,将小婦人等放出,然後将财禮盡行交還,就沾恩了。
” 知府聞言大喝道:“你好糊塗,分明你縱容兄妹串奸,欺騙财禮是真,快些遵斷,以免用刑。
”楊氏道:“婚姻大事,總要兩家情願,今日迫我女忍辱事仇,甯願一死,誓不從命。
”知府道:“你好嘴硬,若不打你,決然不從!”喝令差役:“掌嘴!”那差役聞言立即上前,将楊氏左邊打了二十個嘴巴,好不厲害,打得皮開肉展,鮮血淋淋,牙齒去了二隻。
知府道:“問她肯不肯?”楊氏道:“如此将我難為,雖然打死,亦不從命!”知府喝令差役再打,差役将楊氏右邊打了十下嘴巴,此時楊氏打得昏倒在地。
知府喝令差役:“即将她救醒!”已不能言,死在地下。
途命差役将她擡出,并将月姣林标二人分押監中,仔細看守,即行退堂。
正是: 土豪幾番施毒手,緻令奸佞并遭殃。
要知月姣林标兄妹,遇着誰人打救出監,與夫報仇,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