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回 患足疾項城歸隐 依憲法皇帝親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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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京外各衙門,近來于縷辦要政,奏調人員,請加經費,都未能綜核名實。

    有以微員而膺不次之擢,也有以一人而兼多處之差,究竟所薦的未必皆奇特之士,所用的實不免奔競之人。

    近年新設衙門,新建省分,往往多坐此弊,冒濫虛麼,真是惡習!你們想想可有甚好法子,可以除掉此弊? ”奕劻道:“此種惡習,一時斷難革除盡淨!挽救之法,隻有着各部院堂官,各省督撫,嗣後需用人員,不論是奏調,是咨調,均先由吏部切實考核,官階履曆,件件相符,再準發往。

     那兼差支薪的事,也責由該管長官,切實裁汰。

    各衙門官員薪費,并着核實厘定,不準漫無限止。

    如果實心辦去,未始不可挽救一二。

    ” 監國點頭嘉許,随命拟旨實行。

    張之洞奏道:“修訂法律,大臣奏呈的刊案草案,當經憲政編查館分咨内外各衙門讨論參考。

    現在學部及直隸、兩廣、安徽各督撫,先後奏請将中國舊律與新律詳慎互校,再行妥訂。

    也經奉旨令修律大臣會同法部詳慎斟酌;修改删并,奏明辦理。

    但是上年所頒立憲籌備事宜,新刊律限于本年核定,來年頒布,事關憲政,似不容稍事緩圖,懇旨催促修律大臣會同法部迅遵前旨,克日修妥進呈。

    ” 監國道:“此事我已再四思維,中國素重綱常,故于幹犯名義之條,立法特為嚴重。

    現在寰海大通,國際每多交涉,原不宜墨守故常,但隻可采彼所長,益我所短。

    若将數千年聖帝明王兢兢保守的倫常大義,悉數棄掉,那就與修律本旨離的太遠了!” 張之洞應了兩個“是”。

    随拟上谕稿進呈,監國覽過,也就钤章發出,衆軍機大臣都各簽了名。

     看官,頒布上谕,須由攝政王钤章,軍機大臣簽名,這是監國以來的新例。

    監國又命拟旨宣示朝廷一定實行預備立憲,軍大臣退值之後,監國傳谕召見籌辦海軍王大臣。

    一時召人,卻是善耆、載澤、鐵良、薩鎮冰四個,各接儀注見過禮,先詢問了幾句籌備情形,由薩鎮冰一個兒回奏,監國頗為嘉許。

    随面谕道:“重興海軍,重在寬籌的款,經費既定,其餘各事,均可依次設置。

    其中以常年經費,尤為要着。

    汝于海軍上閱曆素深,且于南北洋一切情形,尤為熟習,究竟各省水師與現議海軍,如何通并,也應預定,俾将來成立起海軍始基來,得免疏虞。

    務當與肅親王等悉心籌畫,據實奏聞,别負朝廷的倚任! ” 籌辦海軍大臣退後,即召見各部尚書,面谕農工商部尚書道:“各省現設的農務局及農官等,必與農民時相接洽,才能研究地質土宜,以及種植培養灌溉各法,逐漸改良,于農業前途,始得實收效果。

    那麼農務人員,務以樸實為主,絕不容有官場習氣,要有了官場習氣,小民畏避他都不暇,如何還能夠求農事進步呢?嗣後各省農官,如有犯以上情弊的,即當嚴加懲處!” 又谕外務部尚書道:“近來辦理外交人員,每以易叢民怨為慮,但果能不損主權,何來訾議?倘一味将就了事,就是百姓不說什麼,遺禍也很不小!” 召對完畢,天已近午,監國方才命駕回郏賢王當國,萬象維新,朝野臣民,無不額手稱慶。

    偏偏有一個不識時務的強項總督,谔言驚世,飛電痛陳立憲利弊,并以一官相拼。

    此臣是誰?原來卻是陝甘總督升允。

    監國大怒,立命軍機拟旨道:前以預備立憲,系奉先朝明谕,朕禦極後複行,申谕内外大小臣工,共體此意,翊贊新猷,毋得摭拾浮言,淆亂聰明。

     乃陝甘總督井允,前奏請來京面陳事宜,當經電谕盡可由折電奏陳,原以新政繁巨,不厭詳求,内外大臣如有所見,不妨随時條陳,以資采擇。

    茲提該督奏陳立憲利弊,并即懇請開缺,迹近負氣,殊屬非是。

    本應予以嚴懲,姑念該員外任封圻,尚無大過,着照所請即行開缺。

    欽此。

     時宣統元年五月初六日也。

    到了五月廿八日,又特定皇帝自為海陸軍大元帥之制,特降朱谕道:前經憲政編查館奏定憲法大綱,内載“統率陸海軍之權,操之自上”等語,已奉先朝旨頒行,朕今欽遵遺訓,茲特明白宣示,即依憲法大綱内所載,朕為大清帝國統率陸海軍大元帥,并敬符我太祖太宗肇其鴻業親總六師之制,以振我軍人尚武圖強之心。

    并着先行專設軍咨處,贊佐朕躬,通籌全國陸海各軍事宜,即着貝勒毓朗管理軍咨處事務。

    惟朕現在沖齡典學之時,尚未親裁大政,所有朕躬親任大清帝國統率陸海軍大元帥之一切權任事宜,于未親政以前,暫由監國攝政王代理,以合憲法。

     至一切應如何定拟籌辦事宜,即着軍咨處随時妥酌奏請施行。

     将此通谕臣民知之。

    欽此。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