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六六
關燈
小
中
大
各罰銅二十斤,通直郎、集賢校理蔡京落職。
先是,大理寺鞫王珫與石士端妻王氏奸罪,辭及王珪之子仲端辭:原作「稱」,據《長編》卷三一七改。
,亶上言珫父子事連仲端甚明,有司以珪故觀望,不敢盡理根治。
仲端亦自訴。
上命内侍監勘,而仲端事果不實。
明之乃王安禮之侄婿,知安禮等與珪有隙,谕旨于援,令劾仲端。
及以兩詞聞上,退又僞為上語以語其妻。
于是安禮子防以語亨甫,亨甫以語亶,亶信之以聞。
京嘗在朝堂與明之語仲端事,台符、汲坐知援事為奸,俱不按發故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鄜延路轉運使李稷降兩官,為轉運判官「為」下原有「判」字,據《長編》卷三二○删。
。
坐應副軍糧阙乏乖方,及累奏誕妄,緻令行營士卒乏食逃潰,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五日,岷州團練使高遵裕降為西上合門使,就差知坊州坊:原作「防」,據下「五年正月十七日」條及《長編》卷三二二改。
。
西上合門使、果州團練使劉昌祚,東上合門使、英州刺史姚麟,各降三官,并就差為永興軍路钤轄。
内藏庫使、忠州刺史彭孫貸死,為東頭供奉官,添差金州監當,令泾原路差人監伴前去。
遵裕坐帥泾原、環慶攻取靈州無功,昌祚、麟坐戰兵逃潰數多,孫坐糧草為賊抄劫、不能禦敵故也。
五年正月十七日,降授西上合門使、知坊州高遵裕責授郢州團練副使,員外本州島安置「員外」下原有「郎」字,據《長編》卷三二二删。
。
坐用軍失律、多戮無辜故也。
二月二日,知潤州鞠真卿沖替鞠:原作「鞫」,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以兩浙轉運司言真卿侮法專威、贓污不法故也。
七日,承議郎、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趙落天章閣待制,追兩官,免勒停,知淮陽軍。
坐應副饋挽不如法、稽違朝旨也。
二十七日,河東路提點刑獄、承議郎、集賢校理黃廉降一官。
坐不案省本路諸司及數言出界所亡财用出:原作「坐」,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軍器、兵夫,奏乞降進納宣敕及令民納粟釋罪也。
三月一日,提點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特勒停,坐論新法不便〔也〕。
十八日,泾原路諸将趙定等八人各追一官,徐鎮等四人各追兩官,俱千、劉珣各追四官,張逸、成恭各追五官,以泾原路經略、都總管司上諸将出界所部正兵諸:原作「将」,據《長編》卷三二四改。
、漢蕃弓箭手亡失分數,除劉祚、姚麟已降官外,餘官有是責。
四月六日,侍禦史知雜事滿中行罷台職,為直集賢院、知無為軍。
坐因取開封簿書奏王安禮不當,故黜之。
十二日,權主管泾原路轉運判官、兼同主管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承議郎胡宗哲降授承事郎,權發遣同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通直郎馬申降授承務郎、展磨勘八年。
坐阙軍前糧饷也。
二十二日,河東提點刑獄 黃廉、知汾州周覺、晉州王說、平定軍康昺各展磨勘三年。
先是,追官勒停人餘行之以謀逆伏誅,廉等坐嘗遺酒及差人護送,原赦特責也。
五月二十三日五月:原無,按《長編》卷三二六記此條于五月癸卯,是月辛巳朔,癸卯正為二十三日,又下條亦載于五月,因補。
,降天章閣待制王克臣知單州單:原作「軍」,據《長編》卷三二六改。
。
克臣前知太原,措置乖方,奏事誕妄事:原作「方」,據《長編》卷三二六改。
,體量得實,雖會赦免劾,特責之。
二十六日,新知徐州趙依舊知淮陽軍,以改差徐州、偃蹇不赴故也。
六月四日,主管麟府路軍馬張世矩降一官,移熙河路将。
以河東不能出力展拓境土,主帥、将佐惟欲廣占兵馬,不恤耗蠹國财,便己自營己:原作「以」,據《長編》卷三二七改。
,不可倚仗仗:原作「伏」,據《長編》卷三二七改。
,故有是命。
既而又坐應接麟延奏請遲慢奏:原作「奉」,據《長編》卷三三○改。
,差充泾原路都監。
二十七日,通直郎、監察禦史豐稷為秘書省著作佐郎。
先是,稷言:「吳安持以宰相子請屬公事坐追官持:原作「特」,據《長編》卷三三○改。
,今祥禫未除,即除太府少卿,恐執政家勒停、沖替子弟用為例。
」又言:「方官制施行,章惇以罔上為門下侍郎,王安禮以穢德守尚書右丞,以至尚書、侍郎,至寺監丞、簿,不應輕法守,略清議,緻谪籍之徒首與裒選。
欲望令中書省條具職事官所犯罪,事理稍重者先放罷。
」稷坐此故左遷。
八月二日,判司農寺曾孝寬贖銅八斤,丞王端臣、主簿莫士先各十斤,以申明條制不當故也。
八日,中書舍人曾鞏罰銅十斤,坐草知颍昌韓維再任制辭不當故也颍:原作「隸」,據《長編》卷三二九改。
。
二十二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鳳州團練使種谔降授文州刺史,金州觀察使、提舉西太一宮王中正降授嘉 州團練使,并不用叙複法。
以上批「昨大兵出界,谔迂路舍取直之利,中正不審議道路迂直利害,及不讨蕩左廂地分賊黨」故也。
九月二十三日,河東路提舉常平等事趙鹹、權轉運判官莊公嶽各降一官,坐大軍出塞,糧饋不繼,人夫亡者過半亡:原作「士」,據《長編》卷三二九改。
,而報上不實故也。
十月七日,龍圖閣直學士、朝散郎、知延州沈括責授均州團練副使,員外郎置置:《長編》卷三三○無此字。
,随州安置。
坐始議城永樂,既又措置應敵乖方故也。
同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懷州防禦使、鄜延路副都總管曲珍降授皇城使鄜:原作「麟」,據《長編》卷三三○改。
、鄜延路钤轄兼第一将。
坐永樂城陷,不審量事勢,以至敗事故也。
二十一日,三川寨都監、如京使張進等各降一官,以輕敵出戰、士多失故也。
二十六日,新知太原府、資政殿大學士、通議大夫呂惠卿落職,守本官知單州。
初,惠卿除母喪入見,上将改授以鄜延,且谕令總四路守備總:原無,據《長編》卷三三○補。
。
惠卿手疏言,陝西之師不可攻守。
上謂輔臣曰:「如惠卿之言,陝西一路無可守之理,豈宜委以邊事」王安禮奏曰:「宜落大學士,與一閑郡如單州之類。
告命中明言惠卿之罪。
」上曰:「甚善。
」故有是命。
同日,環慶路副總管狄詠、钤轄梁從吉吉:原作「古」,據《長編》卷三三○改。
、張守約各奪一官,以出塞亡失三分三厘也。
十一月二日,梓州路轉運判官、承議郎程之才,知徐州、朝散大夫趙鼎并沖替。
之才坐與前知泸州任伋交訟,報上不實,鼎坐乘官舟附私物也。
三日,梓夔路钤轄、 供備庫使高遵冶,戎泸等州都巡檢、西京左藏庫副使張壽各降一官,坐泸州蠻已降,惟未肯解弓刀,而辄殺之,自上獲渝水夷人冒賞渝:原作「偷」,據《長編》卷三三一改。
,雖會恩,特責之。
四日,皇城使張免等三人各追五官,文思使高緻等二人各追四官,供備庫副使潘定、劉青各追三官,皇城使桑湜等三人各追兩官,皇城使、沂州團練使李祥等四人各追一官,東上合門使狄詠等三人各降一官。
并坐出界将領,計亡失所部兵,用十分法追奪也。
十六日,汪輔之罷知虔州,依舊分司「分司」上原有「例」字,據《長編》卷三三一删。
,以監察禦史王桓言輔之謝表詞意狂誖故也。
二十八日,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承議郎楊景略降一官,幹當官歐陽粲、任元渥各罰銅二十斤。
并坐遷本司廨舍違滞并坐:原倒,據《長編》卷三三一乙。
,及景略不親督趣捕蝗,雖會恩令特責也。
十二月十一日,知延州種谔罰銅三十斤。
以谔預議進城山界,又永樂失守,時領一路經略安撫副使,朝廷寬恩,方責後,乃敢妄為子弟乞恩,故有是命。
十七日,陝西轉運司幹當官呂宗嶽沖替。
以陝西轉運判官範純粹言,宗嶽管認計備延州懷甯、浮圖寨守禦,已被受,托故不肯就事也。
二十四日,判刑部、大理卿以下二十人,禦史中丞以下十人,罰金、展磨勘年有差。
以成州奏造妖人趙福系八十餘人,案上歲餘案:原作「察」,據《長編》卷三三三改。
,累經巡白,并不與奪故也。
六年正月一日,太仆寺丞安宗奭、王得君各罰銅三十斤,沖替。
入内西頭供奉官 王逵、殿頭李永言各追一官,罰銅三十斤,勒停。
高品陳惟和追兩官,勒停。
先是,朝會儀物陳列于殿,既而儀鸾司徹覆辂幕屋,壞毀辂,诏大理寺問罪,并案太仆寺殿宿官以聞,故有是命。
十四日,鄜延路經略副使種谔罰銅四十斤,主管機宜文字汲光罰銅三十斤光:原作「洸」,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仍沖替。
蕃官劉永隆降一官,朱等以赦原:原作「升」,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下同。
。
初,谔及經略使沈括輕信汲光,奏發将官劉紹能遇敵不力戰,與西人交通,皆不實。
汲光妄信蕃官屈埋光:原無,據《長編》卷三三二補。
,教令蕃部誣紹能事,以狀告經略司。
禦史宇文昌齡言:「案發紹能自汲光始,故采不根之言而為實,潤色張皇。
沈括輕聽易搖,遽以其狀剡奏,去是存非,蓋欲置之無疑,以邀朝廷必信。
朱偷安曲從。
乞先重行譴黜。
」括以坐别罪安置,遂責谔、光罰銅也。
十八日,朝奉大夫、直龍圖閣、前知桂州張颉落職知均州,坐不能察蠻夷為寇,會赦也。
二十三日,隆德寨主賈宗谔沖替,巡檢張志等勒停,餘監押以次各贖銅、降官有差。
先是,诏經略司:「近西賊入隆德寨近:原作「追」,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老幼、牛羊,橫見剽略,乃是寨官不禀戒敕預為清野之計。
」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權京西路轉運使向宗旦、權判官唐義問各特沖替。
上以吳居厚使京東,财利豐羨,宗旦、義問不能經營,每有費用,悉幹朝廷,故有是責。
二月四日,尚書吏部員外郎劉奉世、文及甫各罰銅八斤,左司郎中吳雍六斤,禦史台失察官吏上簿。
坐住滞差周 宥等幹當軍頭司文字,會降特責之。
十日,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制置使、景福殿使、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入内副都知李憲降授宣慶使,經略安撫都總管、殿前都虞候、沂州防禦使苗授罰銅三十斤,經略安撫副使、知蘭州、引進使、隴州團練使李浩降授四方館使、階州刺史。
坐西賊犯蘭州,幾奪西城門乃覺,賊乘虛破西關也。
十三日,吏部員外郎唐淑問可差監撫州鹽礬酒稅務。
淑問以疾屢請補外,上以為不肯任職故也。
十四日,诏泸州文思副使秦世章追一官,勒停,展一期叙,押出川界。
内殿承制焦勝、侍禁孟文宥各追一官,免勒停。
以大理寺言,世章、勝、文宥各坐買乞弟首級與子冒賞,檢會别案秦世章為乞弟打誓事也秦:原作「奏」,據《長編》卷三三三改。
。
十五日,崔台符罰銅十斤,韓晉卿、莫君陳各八斤。
以禦史楊畏言:「大理寺近斷邵武軍婦人阿陳等案上,刑部郎中杜纮獨谳議,而侍郎崔台符等無所可否,循默苟簡,無任責之心。
」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诏:「蘭州主管官李浩主管官:《長編》卷三三三作「主兵官」,似是。
、劉振孫、王安民留不堪披帶病卒于極邊難得糧草處,李浩坐斥堠不明,已降監當,可從重「從」下原有「一」字,據《長編》卷三三三删。
;振孫、安民各罰銅三十斤。
」 敗走藏也。
同日,宜州溪洞都巡檢薛應之除名,勒停,坐與蕃賊 四月二十三日,熙河蘭會路制置司言:「準诏劾李浩罷蘭州猶帶本路钤轄擅奏赴阙罪狀,浩自言雖嘗奏赴阙,未離任。
」诏浩于法當以擅去官守論,以未離本路及近出塞有功,罰銅二十斤。
五月六日,前兩浙路監司 蘇澥、胡宗師、朱明之各罰銅二十斤,坐不舉發知秀州吳世安贓罪也。
十九日,大理正杜純特追一官,勒停,将來叙複永不令典刑獄。
先是,商稅院送客人尹奇于隰州博碌礬,引外有剩數,杜純乞以所剩礬六斤沒官而釋尹奇,诏大理寺勘結施行。
大理寺上純妄議客礬案,當公罪笞。
該決,故特有是責。
二十日,泾原路京東第八将梁用、副将趙巘各罰銅二十斤。
坐步卒常赟指斥乘輿,語切害不可錄奏,經略司以聞故也故也:原無,據《長編》卷三三五補。
。
六月一日,萊州通判郭弁弁:《長編》卷三三五作「」。
、權濠州團練判官王舜臣、鎮戎軍判官趙至并降一官。
坐戶部言,元豐三年,諸路鹽法管勾官無優等勾:原無,
先是,大理寺鞫王珫與石士端妻王氏奸罪,辭及王珪之子仲端辭:原作「稱」,據《長編》卷三一七改。
,亶上言珫父子事連仲端甚明,有司以珪故觀望,不敢盡理根治。
仲端亦自訴。
上命内侍監勘,而仲端事果不實。
明之乃王安禮之侄婿,知安禮等與珪有隙,谕旨于援,令劾仲端。
及以兩詞聞上,退又僞為上語以語其妻。
于是安禮子防以語亨甫,亨甫以語亶,亶信之以聞。
京嘗在朝堂與明之語仲端事,台符、汲坐知援事為奸,俱不按發故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鄜延路轉運使李稷降兩官,為轉運判官「為」下原有「判」字,據《長編》卷三二○删。
。
坐應副軍糧阙乏乖方,及累奏誕妄,緻令行營士卒乏食逃潰,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五日,岷州團練使高遵裕降為西上合門使,就差知坊州坊:原作「防」,據下「五年正月十七日」條及《長編》卷三二二改。
。
西上合門使、果州團練使劉昌祚,東上合門使、英州刺史姚麟,各降三官,并就差為永興軍路钤轄。
内藏庫使、忠州刺史彭孫貸死,為東頭供奉官,添差金州監當,令泾原路差人監伴前去。
遵裕坐帥泾原、環慶攻取靈州無功,昌祚、麟坐戰兵逃潰數多,孫坐糧草為賊抄劫、不能禦敵故也。
五年正月十七日,降授西上合門使、知坊州高遵裕責授郢州團練副使,員外本州島安置「員外」下原有「郎」字,據《長編》卷三二二删。
。
坐用軍失律、多戮無辜故也。
二月二日,知潤州鞠真卿沖替鞠:原作「鞫」,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以兩浙轉運司言真卿侮法專威、贓污不法故也。
七日,承議郎、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趙落天章閣待制,追兩官,免勒停,知淮陽軍。
坐應副饋挽不如法、稽違朝旨也。
二十七日,河東路提點刑獄、承議郎、集賢校理黃廉降一官。
坐不案省本路諸司及數言出界所亡财用出:原作「坐」,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軍器、兵夫,奏乞降進納宣敕及令民納粟釋罪也。
三月一日,提點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特勒停,坐論新法不便〔也〕。
十八日,泾原路諸将趙定等八人各追一官,徐鎮等四人各追兩官,俱千、劉珣各追四官,張逸、成恭各追五官,以泾原路經略、都總管司上諸将出界所部正兵諸:原作「将」,據《長編》卷三二四改。
、漢蕃弓箭手亡失分數,除劉祚、姚麟已降官外,餘官有是責。
四月六日,侍禦史知雜事滿中行罷台職,為直集賢院、知無為軍。
坐因取開封簿書奏王安禮不當,故黜之。
十二日,權主管泾原路轉運判官、兼同主管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承議郎胡宗哲降授承事郎,權發遣同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通直郎馬申降授承務郎、展磨勘八年。
坐阙軍前糧饷也。
二十二日,河東提點刑獄 黃廉、知汾州周覺、晉州王說、平定軍康昺各展磨勘三年。
先是,追官勒停人餘行之以謀逆伏誅,廉等坐嘗遺酒及差人護送,原赦特責也。
五月二十三日五月:原無,按《長編》卷三二六記此條于五月癸卯,是月辛巳朔,癸卯正為二十三日,又下條亦載于五月,因補。
,降天章閣待制王克臣知單州單:原作「軍」,據《長編》卷三二六改。
。
克臣前知太原,措置乖方,奏事誕妄事:原作「方」,據《長編》卷三二六改。
,體量得實,雖會赦免劾,特責之。
二十六日,新知徐州趙依舊知淮陽軍,以改差徐州、偃蹇不赴故也。
六月四日,主管麟府路軍馬張世矩降一官,移熙河路将。
以河東不能出力展拓境土,主帥、将佐惟欲廣占兵馬,不恤耗蠹國财,便己自營己:原作「以」,據《長編》卷三二七改。
,不可倚仗仗:原作「伏」,據《長編》卷三二七改。
,故有是命。
既而又坐應接麟延奏請遲慢奏:原作「奉」,據《長編》卷三三○改。
,差充泾原路都監。
二十七日,通直郎、監察禦史豐稷為秘書省著作佐郎。
先是,稷言:「吳安持以宰相子請屬公事坐追官持:原作「特」,據《長編》卷三三○改。
,今祥禫未除,即除太府少卿,恐執政家勒停、沖替子弟用為例。
」又言:「方官制施行,章惇以罔上為門下侍郎,王安禮以穢德守尚書右丞,以至尚書、侍郎,至寺監丞、簿,不應輕法守,略清議,緻谪籍之徒首與裒選。
欲望令中書省條具職事官所犯罪,事理稍重者先放罷。
」稷坐此故左遷。
八月二日,判司農寺曾孝寬贖銅八斤,丞王端臣、主簿莫士先各十斤,以申明條制不當故也。
八日,中書舍人曾鞏罰銅十斤,坐草知颍昌韓維再任制辭不當故也颍:原作「隸」,據《長編》卷三二九改。
。
二十二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鳳州團練使種谔降授文州刺史,金州觀察使、提舉西太一宮王中正降授嘉 州團練使,并不用叙複法。
以上批「昨大兵出界,谔迂路舍取直之利,中正不審議道路迂直利害,及不讨蕩左廂地分賊黨」故也。
九月二十三日,河東路提舉常平等事趙鹹、權轉運判官莊公嶽各降一官,坐大軍出塞,糧饋不繼,人夫亡者過半亡:原作「士」,據《長編》卷三二九改。
,而報上不實故也。
十月七日,龍圖閣直學士、朝散郎、知延州沈括責授均州團練副使,員外郎置置:《長編》卷三三○無此字。
,随州安置。
坐始議城永樂,既又措置應敵乖方故也。
同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懷州防禦使、鄜延路副都總管曲珍降授皇城使鄜:原作「麟」,據《長編》卷三三○改。
、鄜延路钤轄兼第一将。
坐永樂城陷,不審量事勢,以至敗事故也。
二十一日,三川寨都監、如京使張進等各降一官,以輕敵出戰、士多失故也。
二十六日,新知太原府、資政殿大學士、通議大夫呂惠卿落職,守本官知單州。
初,惠卿除母喪入見,上将改授以鄜延,且谕令總四路守備總:原無,據《長編》卷三三○補。
。
惠卿手疏言,陝西之師不可攻守。
上謂輔臣曰:「如惠卿之言,陝西一路無可守之理,豈宜委以邊事」王安禮奏曰:「宜落大學士,與一閑郡如單州之類。
告命中明言惠卿之罪。
」上曰:「甚善。
」故有是命。
同日,環慶路副總管狄詠、钤轄梁從吉吉:原作「古」,據《長編》卷三三○改。
、張守約各奪一官,以出塞亡失三分三厘也。
十一月二日,梓州路轉運判官、承議郎程之才,知徐州、朝散大夫趙鼎并沖替。
之才坐與前知泸州任伋交訟,報上不實,鼎坐乘官舟附私物也。
三日,梓夔路钤轄、 供備庫使高遵冶,戎泸等州都巡檢、西京左藏庫副使張壽各降一官,坐泸州蠻已降,惟未肯解弓刀,而辄殺之,自上獲渝水夷人冒賞渝:原作「偷」,據《長編》卷三三一改。
,雖會恩,特責之。
四日,皇城使張免等三人各追五官,文思使高緻等二人各追四官,供備庫副使潘定、劉青各追三官,皇城使桑湜等三人各追兩官,皇城使、沂州團練使李祥等四人各追一官,東上合門使狄詠等三人各降一官。
并坐出界将領,計亡失所部兵,用十分法追奪也。
十六日,汪輔之罷知虔州,依舊分司「分司」上原有「例」字,據《長編》卷三三一删。
,以監察禦史王桓言輔之謝表詞意狂誖故也。
二十八日,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承議郎楊景略降一官,幹當官歐陽粲、任元渥各罰銅二十斤。
并坐遷本司廨舍違滞并坐:原倒,據《長編》卷三三一乙。
,及景略不親督趣捕蝗,雖會恩令特責也。
十二月十一日,知延州種谔罰銅三十斤。
以谔預議進城山界,又永樂失守,時領一路經略安撫副使,朝廷寬恩,方責後,乃敢妄為子弟乞恩,故有是命。
十七日,陝西轉運司幹當官呂宗嶽沖替。
以陝西轉運判官範純粹言,宗嶽管認計備延州懷甯、浮圖寨守禦,已被受,托故不肯就事也。
二十四日,判刑部、大理卿以下二十人,禦史中丞以下十人,罰金、展磨勘年有差。
以成州奏造妖人趙福系八十餘人,案上歲餘案:原作「察」,據《長編》卷三三三改。
,累經巡白,并不與奪故也。
六年正月一日,太仆寺丞安宗奭、王得君各罰銅三十斤,沖替。
入内西頭供奉官 王逵、殿頭李永言各追一官,罰銅三十斤,勒停。
高品陳惟和追兩官,勒停。
先是,朝會儀物陳列于殿,既而儀鸾司徹覆辂幕屋,壞毀辂,诏大理寺問罪,并案太仆寺殿宿官以聞,故有是命。
十四日,鄜延路經略副使種谔罰銅四十斤,主管機宜文字汲光罰銅三十斤光:原作「洸」,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仍沖替。
蕃官劉永隆降一官,朱等以赦原:原作「升」,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下同。
。
初,谔及經略使沈括輕信汲光,奏發将官劉紹能遇敵不力戰,與西人交通,皆不實。
汲光妄信蕃官屈埋光:原無,據《長編》卷三三二補。
,教令蕃部誣紹能事,以狀告經略司。
禦史宇文昌齡言:「案發紹能自汲光始,故采不根之言而為實,潤色張皇。
沈括輕聽易搖,遽以其狀剡奏,去是存非,蓋欲置之無疑,以邀朝廷必信。
朱偷安曲從。
乞先重行譴黜。
」括以坐别罪安置,遂責谔、光罰銅也。
十八日,朝奉大夫、直龍圖閣、前知桂州張颉落職知均州,坐不能察蠻夷為寇,會赦也。
二十三日,隆德寨主賈宗谔沖替,巡檢張志等勒停,餘監押以次各贖銅、降官有差。
先是,诏經略司:「近西賊入隆德寨近:原作「追」,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老幼、牛羊,橫見剽略,乃是寨官不禀戒敕預為清野之計。
」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權京西路轉運使向宗旦、權判官唐義問各特沖替。
上以吳居厚使京東,财利豐羨,宗旦、義問不能經營,每有費用,悉幹朝廷,故有是責。
二月四日,尚書吏部員外郎劉奉世、文及甫各罰銅八斤,左司郎中吳雍六斤,禦史台失察官吏上簿。
坐住滞差周 宥等幹當軍頭司文字,會降特責之。
十日,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制置使、景福殿使、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入内副都知李憲降授宣慶使,經略安撫都總管、殿前都虞候、沂州防禦使苗授罰銅三十斤,經略安撫副使、知蘭州、引進使、隴州團練使李浩降授四方館使、階州刺史。
坐西賊犯蘭州,幾奪西城門乃覺,賊乘虛破西關也。
十三日,吏部員外郎唐淑問可差監撫州鹽礬酒稅務。
淑問以疾屢請補外,上以為不肯任職故也。
十四日,诏泸州文思副使秦世章追一官,勒停,展一期叙,押出川界。
内殿承制焦勝、侍禁孟文宥各追一官,免勒停。
以大理寺言,世章、勝、文宥各坐買乞弟首級與子冒賞,檢會别案秦世章為乞弟打誓事也秦:原作「奏」,據《長編》卷三三三改。
。
十五日,崔台符罰銅十斤,韓晉卿、莫君陳各八斤。
以禦史楊畏言:「大理寺近斷邵武軍婦人阿陳等案上,刑部郎中杜纮獨谳議,而侍郎崔台符等無所可否,循默苟簡,無任責之心。
」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诏:「蘭州主管官李浩主管官:《長編》卷三三三作「主兵官」,似是。
、劉振孫、王安民留不堪披帶病卒于極邊難得糧草處,李浩坐斥堠不明,已降監當,可從重「從」下原有「一」字,據《長編》卷三三三删。
;振孫、安民各罰銅三十斤。
」 敗走藏也。
同日,宜州溪洞都巡檢薛應之除名,勒停,坐與蕃賊 四月二十三日,熙河蘭會路制置司言:「準诏劾李浩罷蘭州猶帶本路钤轄擅奏赴阙罪狀,浩自言雖嘗奏赴阙,未離任。
」诏浩于法當以擅去官守論,以未離本路及近出塞有功,罰銅二十斤。
五月六日,前兩浙路監司 蘇澥、胡宗師、朱明之各罰銅二十斤,坐不舉發知秀州吳世安贓罪也。
十九日,大理正杜純特追一官,勒停,将來叙複永不令典刑獄。
先是,商稅院送客人尹奇于隰州博碌礬,引外有剩數,杜純乞以所剩礬六斤沒官而釋尹奇,诏大理寺勘結施行。
大理寺上純妄議客礬案,當公罪笞。
該決,故特有是責。
二十日,泾原路京東第八将梁用、副将趙巘各罰銅二十斤。
坐步卒常赟指斥乘輿,語切害不可錄奏,經略司以聞故也故也:原無,據《長編》卷三三五補。
。
六月一日,萊州通判郭弁弁:《長編》卷三三五作「」。
、權濠州團練判官王舜臣、鎮戎軍判官趙至并降一官。
坐戶部言,元豐三年,諸路鹽法管勾官無優等勾:原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