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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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依前任已降指揮,仍與厘務。
」 十四年二月四日,诏:「壽聖齊明廣慈備德太上皇後親侄承奉郎、直徽猷閣、特添差通判明州吳璇候今任滿日,特令再任,仍厘務,請給等并依已降指揮。
」 淳熙十四年十二月八日,诏「皇太後親侄司農少卿、淮東總領吳琚職事修舉,陳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仍奉朝請。
」 十五年四月十一日,诏:「朕祈請皇太後還内者數四,未蒙俞允,今早複伸懇切之請。
恭奉皇太後聖旨『先帝享天下之養,優遊二十餘年,升遐此宮,何忍遽然遷去。
今幾筵又複奉安于此,傥欲還内,當俟終制。
』百官宜敬悉皇太後聖意。
」 九月一日,诏會慶節皇太後合得親屬恩澤,可依天申節例。
十月二十一日,诏「皇太後弟太師、永王吳蓋身後恩澤存留本家幹辦使臣共五員,各候今任滿日可特與再任一次,理任請給等并特依前後已降指揮施行。
」 十一月五日,上謂皇太子曰:「恩數不可泛濫,将來皇太後慶八十,與朕慶七十相近。
若是恩例太泛,添多少如皇太後慶壽,隻得推本殿宮屬方是。
」又謂宰相周必大等曰:「此事将來全在卿等。
」 同日,诏封樁庫支會子一十萬貫奉皇太後充修蓋家廟使用。
先是,诏帥漕兩司修蓋,既又得旨,先降指揮更不施行。
十二月一日,诏皇太後親侄左武大夫、蕲州防禦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樞密都承旨兼提點禦前忠佐軍頭、引見司兼提點制造禦前軍器所吳身兼數職,修舉公勤,可特與落階官,正任和州防禦使。
」 二十一日,诏「直龍圖閣、權知臨安府趙不流、德壽宮提點張宗尹各特轉一官,修内司提轄符思永特轉兩官,修内司官吏使臣、監作兵匠等分三等轉官,推賞恩有差。
」以修蓋慈福宮了畢推恩故也。
十六年正月五日,诏正月十五日皇太後遷慈福宮,合用起居表文令學士院撰文進入。
十五日,皇太後遷慈福宮,皇帝詣起居表文曰:「臣某言,伏以正壽母之儀,久伸尊養;謹宮闱之制,載辟常居。
曆吉既孚,問安敢後恭惟皇太後殿下翼興炎運,體厚坤元,思齊以美大任,備膺徽顯;得道而遊少廣,懋履粹沖。
禮容夙盛于東朝,聖算方高于南極。
敞大安之舊,就經長樂之新。
翚建飛跂翼之甫成,冀夕膳晨羞之鹹适。
自堯門之贊化,一本于慈;協禹範之叙倫,大來厥福。
莘慈懿铄,揭以鴻名,用永奉于親顔,益垂休于寰宇。
清甯是相,興止攸宜。
臣誠笃愛欽,職修定省。
形為孝治,彌增四海之光;嘉與群元,更上萬年之策。
」 宰執帥文武百寮賀皇帝表文曰:「伏以丕崇禮典,尊奉母儀,肇新宏宇之嚴,昭揭隆名之美。
一人盡敬,百辟傾心。
恭惟皇帝陛下德配乾坤,行高今古。
紹堯行道,甫深繼志之思;如舜事親,蓋謹承顔之養。
乃配累朝之制,載榮長樂之規。
本老氏之一慈,冠箕疇之五福。
茂揚懿範,增聳瞻。
曆吉日以考成,順春陽而移禦。
(慈)[茲]極人倫之至,允為孝道之光。
臣等幸與周行,願伸善頌。
風移四海,知聖治之愈隆;慶集兩宮,祝壽祺之彌永。
」 二十二日,提點官诏官诏武大夫、宜州觀察使、入内内侍省押班張宗尹本句有訛誤。
據《宋史》卷一六八,宋有「左武、右武大夫」,而無诏武大夫。
又卷四三四張宗尹嘗為慈福宮提點。
二十八日,诏慈福宮提舉、提點官系衙在宮名之下。
淳熙十六年七月三日,诏皇太後生辰奉銀三萬兩、金五百兩,令在藏西上庫依例排辦投進。
十二月九日,诏皇太後曾祖吳文誠、祖從亨、父近并特追封秦王,曾祖母王氏、祖母劉氏、母張氏并特贈秦、魏國夫人。
以登極沾恩故也。
光宗紹熙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壽聖皇太後侄吳琚妻令人邢氏特封淑人、侄孫女吳氏特封孺人。
七月八日,诏壽聖皇太後生辰,令左藏西上庫排辦銀三萬兩、金五百投進。
每歲如之。
八月二十一日,壽聖皇太後生辰,皇帝詣慈福宮上壽。
每歲如之。
二年三月七日,诏「皇太後親侄朝議大夫、充顯谟閣待制、知襄陽府吳琚久在從班,服勞邊寄,可依師夔例與換承宣使、在京宮觀,奉朝請。
」 八月五日,臣僚言:「每月一日、八日、十五日、二十二日,車駕詣重華宮起居,此用至尊壽皇聖帝詣德壽宮之例也,壽皇所詣止是德壽一宮。
陛下詣重華宮必詣慈福宮,禮既兼行,文宜并載。
乞令合門今後月報遇車駕詣重華宮起居日,分兼書詣慈福宮,使天下昭然知聖朝尊事兩宮典禮之盛。
」從之。
十一日,壽聖皇太後生辰前,皇帝詣慈福宮進香。
每歲如之。
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奉上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尊号冊寶、銀三萬兩,令左藏封樁庫投進。
三十日,诏提領封樁庫所排辦金二萬兩、銀五萬兩、錢一十萬貫、絹二萬匹、度牒五十道,供進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為來歲元日宮中上壽用。
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親侄女鹹安郡夫人吳氏特與依宮人祿式支破諸般請給。
紹熙五年閏十月二十三日,诏「武功大夫、幹辦皇城司潘師稷為系将帥之子孫,又系太皇太後親姊之子,可除左武衛将軍,填王知新阙,依前幹辦皇城司。
」 十二月十三日,诏「恭奉太皇太後聖旨,諸侄并已易武,止有吳璇、吳管并特依吳瑊、吳例,吳璇特授永州防禦使,吳管特授忠州防禦使,并提舉佑神觀。
」 甯宗慶元二年六月十一日,诏「将來撤孝宗皇帝幾筵畢,重 華宮改為慈福宮,皇太後卻遷于壽慈宮。
其兩宮官吏諸色人等到宮實及二年并實及五年之人,依紹熙二年九月、五年八月已降指揮推恩施行,内有曆過重華宮月日仍與通理推賞。
」 二十七日,禮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揮,重華宮改為慈福宮,皇太後卻遷于慈福宮,以『壽慈』為名。
今來太皇太後、皇太後過宮,依禮例宰執文武百寮進表稱賀。
緣孝宗皇帝未大祥,上稱進表起居」。
從之。
三年十一月七日,诏「慈福宮并本殿官吏諸色人,擺鋪軍兵等并依舊存留宿衛崇奉,候撤幾筵畢,将本殿人各行發遣,其本宮一行人并别聽候指揮。
」 四年八月十八日,诏:「已降指揮,憲聖慈烈皇後上僊,慈福宮并本殿官吏諸色人等各轉一官資内,提舉官王公昌特與于階官上轉行提點官,王毅、楊紹先幹辦事務,王溱、謝恕并特與于遙郡上轉行,劉世亨特與帶行遙郡。
内有名目人,候将來到部更與占射添差一次。
将校兵級轉不行人,令戶部等第折支犒設。
」 後妃宋會要輯稿後妃二皇後皇太後雜錄皇後雜錄 皇後雜錄 淳熙元年四月五日,诏安穆皇後親弟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主管佑神觀郭師元特改添差兩浙西路兵馬钤轄、臨安府駐劄,請給人從并依正官例。
七年八月二日,均州防禦使、帶禦器械郭師元、忠州防禦使、帶禦器械、幹辦皇城司師禹特與将解帶恩例,各轉行一官。
九年十月六日,诏師元、師禹并除在京宮觀,仍奉朝請。
十一年九月十四日,福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師元、利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師禹并候今任滿日特令再任,仍奉朝請,請給等并依已降指揮。
十三年二月二十日,诏師元奉國軍承宣使、師禹除昭慶軍承宣使。
十六年正月十四日,诏師禹換武已及三十年,可除保大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仍奉朝請。
二年九月十八日,诏翟貴妃親屬趙氏立為皇後弟夫人此句「弟」原不清,疑有誤。
。
三年九月十日,内東門司言:「已降制,貴妃謝氏立為皇後,合取請給雜物等,欲乞依紹興十三年閏四月二十五日已降指揮,并所至州軍依數全行取索本色供納。
」從之,自受冊日為始。
謂匹帛、錢銀、龍腦、綿、紙、酒、燭月供節送之類。
十三日,執政進呈中宮受冊寶合設幄次等事,上曰:「皇後自言欲候冊禮畢辭免合得奏薦等恩數。
」龔茂良、李彥穎奏:「臣等向因奏事内殿,曾蒙宣谕及近年貨賣恩澤之弊,聖意欲減奏薦卻增脂澤之費。
今皇後上體聖意,首及此事,天下幸甚。
」上曰:「中宮内膳日供一羊,亦預以為請,言傷害物命,心所不忍,乞不用舊制。
」茂良奏:「皇後恭德之儉,着聞中 外,今又好生如此。
仁慈謙抑,真可母儀天下。
詩人言,文王所以聖而及于大姒之賢,蓋自家刑國乃風化之本也。
」上曰:「殺生一事,朕所深戒。
如舊來禦膳中進鹌之屬,今皆以肉代之,正不欲多殺耳。
」彥穎奏雲:「臣聞仁宗皇帝一日谕輔臣以夜來覺饑,欲食燒羊,已而中辍。
臣言何不令供進,仁宗雲:『若敕有司,知他倉卒間殺了幾羊方得脔肉以進。
』今陛下至仁與祖宗同符。
」上再三歎雲:「仁宗之所以為仁,其聖德皆如此。
」 十七日,诏皇後生辰并節序等物色并依例排辦,大禮茶酒等前期取旨。
二十五日,執政謝外曰:「蒙恩宣示中宮祎衣,臣等寒遠書生,獲觀儀物之盛,實為榮遇。
今諸事悉已辦集,且極精緻。
」上曰:「珠玉之屬,乃就用禁中舊物,不然,安得如此之速,所費不及五萬缗。
」奏雲:「若不因宣谕,臣等無由知得支用如此不多知:原作「支」,誤。
今據文意改。
。
」上曰:「朕安肯于此妄有所費,所不可阙者,德壽宮合進禮物耳。
」因宣谕:「近來風俗如何,莫大段奢靡否」李彥穎奏雲:「辇毂之下,近年似稍侈,四方未必如此。
」龔茂良奏雲:「此等習俗,皆由貴近之家仿鉌宮禁,以故流傳民間。
如鬻簪珥者動必言『内樣』,于此可見也。
彼若知聖意崇尚敦樸,亦必觀感而化。
」上曰:「今有兩宮,外間人安得不以此借口。
若要革弊,當自宮禁始。
」奏雲:「臣竊聞仁宗皇帝嘗以南海沒入蕃商大珠賜溫成皇後,後時為貴妃,以充首飾,戚裡靡然效之,京城珠價至數十倍。
仁宗聞其事,因禁中内宴,望見貴妃首飾,不複回顧,雲:『滿頭白紛紛,殊無忌諱。
』貴妃皇恐易之,仁宗大喜,命剪牡丹,偏賜妃嫔。
不數日間,京城珠價頓減,久之貨鬻不行。
」上喜曰:「此事誠當始于宮禁。
」茂良等奏:「古人謂動民以行不以言,又雲從其行不從其令。
今陛下深究治道之原,中宮又以儉德着聞躬行于上,何患弊俗不革。
」上曰:「然。
」 十月九日,诏皇後合今來合破人船篙梢等權免差破。
十日,皇後謝氏奏:「禦廚見供本合内膳,雖有常儀,載在有司。
妾自揣過分,安敢叨逾傷生害性,尤所弗忍。
欲權行寝罷。
上以廣陛下好生恭儉之德,下以遂妾知分廉退之心。
」從之。
于是執政等奏:「《周官》膳夫掌後之膳羞,歲終不會。
蓋自昔帝後所奏未始有所限約。
國朝之制,日進一羊,其視成周已為抑損,今中宮乃有逡巡辭避,下至兵舡之屬,皆故事所當飾備者,亦複祈免。
其謙恭仁儉之德,于古有光,雖中宮天禀純懿,出于自然,實陛下修身齊家之所緻。
臣等比因奏事,親聞聖訓,謂皇後躬服瀚濯之衣,至有經數年不易者。
自膺制冊,即欲辭免應得恩數,如前所謂内膳羊之類。
凡數事,臣等各已備錄聖語,付之史官,請以皇後奏牍并聖訓所及宣示中外,仍饬有司申嚴奢僣踰度之禁饬:原作「饬,誤,據文意改。
。
」從之。
二十五日,诏皇後弟承 信郎、合門祗候謝澄與除右武郎、合門宣贊舍人,妻趙氏與封安人。
既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歸谒家廟,澄特與轉右武大夫、依舊幹辦皇城司,妻安人趙氏封恭人。
本合官吏等依紹興十四年并幹道二年例各特與階官上轉行一官,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澄特授吉州刺史、帶禦器械,餘如故,請受等特依祿格全支。
十二月七日,澄特授成州團練使,餘如故。
以幹辦皇城司任滿,特有是命。
十二月十七日,皇後奏:「親屬恩澤依格二十五人,因臣僚奏請裁減七人外,尚餘一十八人。
而妾親屬至鮮,欲更賜裁減。
」诏依所乞,更減八人。
四年四月四日,诏兩浙轉運司以豐和倉卒内宅子一所修作皇後外宅。
五月一日,诏安穆皇後母秦國太夫人巷氏特與封秦越國夫人,依祿格支破請給。
同日,禮部、太常寺言:「皇後家廟制度等,照禮制:一、堂及旁兩翼增置前兩庑及門,東庑以藏祭器,西庑以藏家譜,祊在中門之右,省牲展馔滌濯在中門之左,庖廚在其東南,其外門再重西折而南出;一、廟在門内之左,如狹隘,聽于私第之側,力所不及,仍許随宜。
四孟月擇日享廟,差本宅親賓充行事官,及應合用酒齊禮料等照幹道元年修制家廟已降指揮禮例,祭器乞令工部下所屬依例制造給賜。
」從之。
六月十四日,诏皇後該遇大禮,天申、聖節、生辰各合得親屬恩澤二名,可令有司依條格放行。
九月十日,诏皇後親妹謝氏特與封永嘉郡夫人。
十月四日,太常寺言:「得旨,将來皇後歸谒,令有司檢照禮例施行。
照得皇後歸谒止合依家禮。
」從之。
六日,幹辦皇城司謝澄言:「該遇皇後受冊,乞賜田三十頃,令兩浙轉運司于平江府諸縣上等系官田摽撥。
如不足,于湖州管下揍數。
除苗稅外,與免諸般科敷,并差幹辦官二員、與此為資任,任滿無遺阙,減二年磨勘,依五年法比折。
副知一名、七年為界七年為界:原文「年」「為」互倒,茲據下文「滿七年」乙正。
,無遺阙,白身補進武副尉,有名目人與轉一官資。
宅案司二名、書表司一人出職年限并比附親王府體例,滿七年與補進武副尉,願再留者聽。
及差破篙梢并官船二隻。
」诏依所乞,照例施行。
八年四月五日,诏秉義郎寄班祗候夏允言除合門祗候,額外供職,以安恭皇後親侄故也。
九年八月一日,诏皇後親弟謝淵特與補武翼郎。
既而十二月二十日,淵除帶禦器械,十二年正月六日,淵特差幹辦禦前忠佐軍頭、引見司,仍特與出給料錢文曆。
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淵妻劉氏特封恭人。
二日,诏皇後親屬茹氏、鄧氏、周氏、樂氏并特封恭人,親妹故夫王仲安特贈武翼郎。
十年十月七日,诏「皇後合官吏諸色人應奉有勞,可特與理到合實及七年,年勞各與轉一官資,白身人特補進武副尉,令本合開具實曆 月日保明申尚書省。
自今每及七年準此。
」既而臣僚上言:「予奪在人主,不應并有準此之命,無使橫恩遂為例定。
」從之。
十一年九月十六日,诏皇後親屬太令人樂氏與封太碩人。
十一月三日,诏皇後親妹榮國夫人謝氏改封嘉國夫人。
十二年九月十二日,诏皇後親妹之子王焘特補保義郎、王炳補承節郎。
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顯仁皇後宅親屬各已析居,分為五位,所有家廟祭祀及本宅應幹事務,向來太上皇帝聖旨令韋欣、韋璞通行主管。
今韋欣身故,可令韋璞專一主管,其餘不得幹預。
」 十五年九月十八日,诏:「皇後每遇會慶節,合得親屬恩澤合依天申節例陳乞。
」 淳熙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三省、樞密院奏事,上曰:「皇後合得恩澤可并減半,庶省名器僥幸。
」周必大等奏:「此陛下盛德事,臣等恭承聖谕,不任孍仰。
」 五月七日,诏安穆皇後宅可賜家廟,令有司條具以聞。
禮部、太常寺言:「家廟制度禮例:一、堂及旁兩翼增置前兩庑及門,東庑以藏祭器,西庑以藏家譜,祊在中門之右,省牲展馔、滌濯在中門之左,庖廚在其東南,其門外再重西折而南出。
一、廟在門内之左,如狹隘,聽于私第之側,力所不及,仍許随宜。
四孟月擇日飨廟,差本宅親賓充行事官,應合用酒齊禮料等照應安恭皇後宅禮例施行,祭器乞令工部行
」 十四年二月四日,诏:「壽聖齊明廣慈備德太上皇後親侄承奉郎、直徽猷閣、特添差通判明州吳璇候今任滿日,特令再任,仍厘務,請給等并依已降指揮。
」 淳熙十四年十二月八日,诏「皇太後親侄司農少卿、淮東總領吳琚職事修舉,陳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仍奉朝請。
」 十五年四月十一日,诏:「朕祈請皇太後還内者數四,未蒙俞允,今早複伸懇切之請。
恭奉皇太後聖旨『先帝享天下之養,優遊二十餘年,升遐此宮,何忍遽然遷去。
今幾筵又複奉安于此,傥欲還内,當俟終制。
』百官宜敬悉皇太後聖意。
」 九月一日,诏會慶節皇太後合得親屬恩澤,可依天申節例。
十月二十一日,诏「皇太後弟太師、永王吳蓋身後恩澤存留本家幹辦使臣共五員,各候今任滿日可特與再任一次,理任請給等并特依前後已降指揮施行。
」 十一月五日,上謂皇太子曰:「恩數不可泛濫,将來皇太後慶八十,與朕慶七十相近。
若是恩例太泛,添多少如皇太後慶壽,隻得推本殿宮屬方是。
」又謂宰相周必大等曰:「此事将來全在卿等。
」 同日,诏封樁庫支會子一十萬貫奉皇太後充修蓋家廟使用。
先是,诏帥漕兩司修蓋,既又得旨,先降指揮更不施行。
十二月一日,诏皇太後親侄左武大夫、蕲州防禦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樞密都承旨兼提點禦前忠佐軍頭、引見司兼提點制造禦前軍器所吳身兼數職,修舉公勤,可特與落階官,正任和州防禦使。
」 二十一日,诏「直龍圖閣、權知臨安府趙不流、德壽宮提點張宗尹各特轉一官,修内司提轄符思永特轉兩官,修内司官吏使臣、監作兵匠等分三等轉官,推賞恩有差。
」以修蓋慈福宮了畢推恩故也。
十六年正月五日,诏正月十五日皇太後遷慈福宮,合用起居表文令學士院撰文進入。
十五日,皇太後遷慈福宮,皇帝詣起居表文曰:「臣某言,伏以正壽母之儀,久伸尊養;謹宮闱之制,載辟常居。
曆吉既孚,問安敢後恭惟皇太後殿下翼興炎運,體厚坤元,思齊以美大任,備膺徽顯;得道而遊少廣,懋履粹沖。
禮容夙盛于東朝,聖算方高于南極。
敞大安之舊,就經長樂之新。
翚建飛跂翼之甫成,冀夕膳晨羞之鹹适。
自堯門之贊化,一本于慈;協禹範之叙倫,大來厥福。
莘慈懿铄,揭以鴻名,用永奉于親顔,益垂休于寰宇。
清甯是相,興止攸宜。
臣誠笃愛欽,職修定省。
形為孝治,彌增四海之光;嘉與群元,更上萬年之策。
」 宰執帥文武百寮賀皇帝表文曰:「伏以丕崇禮典,尊奉母儀,肇新宏宇之嚴,昭揭隆名之美。
一人盡敬,百辟傾心。
恭惟皇帝陛下德配乾坤,行高今古。
紹堯行道,甫深繼志之思;如舜事親,蓋謹承顔之養。
乃配累朝之制,載榮長樂之規。
本老氏之一慈,冠箕疇之五福。
茂揚懿範,增聳瞻。
曆吉日以考成,順春陽而移禦。
(慈)[茲]極人倫之至,允為孝道之光。
臣等幸與周行,願伸善頌。
風移四海,知聖治之愈隆;慶集兩宮,祝壽祺之彌永。
」 二十二日,提點官诏官诏武大夫、宜州觀察使、入内内侍省押班張宗尹本句有訛誤。
據《宋史》卷一六八,宋有「左武、右武大夫」,而無诏武大夫。
又卷四三四張宗尹嘗為慈福宮提點。
二十八日,诏慈福宮提舉、提點官系衙在宮名之下。
淳熙十六年七月三日,诏皇太後生辰奉銀三萬兩、金五百兩,令在藏西上庫依例排辦投進。
十二月九日,诏皇太後曾祖吳文誠、祖從亨、父近并特追封秦王,曾祖母王氏、祖母劉氏、母張氏并特贈秦、魏國夫人。
以登極沾恩故也。
光宗紹熙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壽聖皇太後侄吳琚妻令人邢氏特封淑人、侄孫女吳氏特封孺人。
七月八日,诏壽聖皇太後生辰,令左藏西上庫排辦銀三萬兩、金五百投進。
每歲如之。
八月二十一日,壽聖皇太後生辰,皇帝詣慈福宮上壽。
每歲如之。
二年三月七日,诏「皇太後親侄朝議大夫、充顯谟閣待制、知襄陽府吳琚久在從班,服勞邊寄,可依師夔例與換承宣使、在京宮觀,奉朝請。
」 八月五日,臣僚言:「每月一日、八日、十五日、二十二日,車駕詣重華宮起居,此用至尊壽皇聖帝詣德壽宮之例也,壽皇所詣止是德壽一宮。
陛下詣重華宮必詣慈福宮,禮既兼行,文宜并載。
乞令合門今後月報遇車駕詣重華宮起居日,分兼書詣慈福宮,使天下昭然知聖朝尊事兩宮典禮之盛。
」從之。
十一日,壽聖皇太後生辰前,皇帝詣慈福宮進香。
每歲如之。
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奉上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尊号冊寶、銀三萬兩,令左藏封樁庫投進。
三十日,诏提領封樁庫所排辦金二萬兩、銀五萬兩、錢一十萬貫、絹二萬匹、度牒五十道,供進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為來歲元日宮中上壽用。
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壽聖隆慈備福皇太後親侄女鹹安郡夫人吳氏特與依宮人祿式支破諸般請給。
紹熙五年閏十月二十三日,诏「武功大夫、幹辦皇城司潘師稷為系将帥之子孫,又系太皇太後親姊之子,可除左武衛将軍,填王知新阙,依前幹辦皇城司。
」 十二月十三日,诏「恭奉太皇太後聖旨,諸侄并已易武,止有吳璇、吳管并特依吳瑊、吳例,吳璇特授永州防禦使,吳管特授忠州防禦使,并提舉佑神觀。
」 甯宗慶元二年六月十一日,诏「将來撤孝宗皇帝幾筵畢,重 華宮改為慈福宮,皇太後卻遷于壽慈宮。
其兩宮官吏諸色人等到宮實及二年并實及五年之人,依紹熙二年九月、五年八月已降指揮推恩施行,内有曆過重華宮月日仍與通理推賞。
」 二十七日,禮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揮,重華宮改為慈福宮,皇太後卻遷于慈福宮,以『壽慈』為名。
今來太皇太後、皇太後過宮,依禮例宰執文武百寮進表稱賀。
緣孝宗皇帝未大祥,上稱進表起居」。
從之。
三年十一月七日,诏「慈福宮并本殿官吏諸色人,擺鋪軍兵等并依舊存留宿衛崇奉,候撤幾筵畢,将本殿人各行發遣,其本宮一行人并别聽候指揮。
」 四年八月十八日,诏:「已降指揮,憲聖慈烈皇後上僊,慈福宮并本殿官吏諸色人等各轉一官資内,提舉官王公昌特與于階官上轉行提點官,王毅、楊紹先幹辦事務,王溱、謝恕并特與于遙郡上轉行,劉世亨特與帶行遙郡。
内有名目人,候将來到部更與占射添差一次。
将校兵級轉不行人,令戶部等第折支犒設。
」 後妃宋會要輯稿後妃二皇後皇太後雜錄皇後雜錄 皇後雜錄 淳熙元年四月五日,诏安穆皇後親弟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主管佑神觀郭師元特改添差兩浙西路兵馬钤轄、臨安府駐劄,請給人從并依正官例。
七年八月二日,均州防禦使、帶禦器械郭師元、忠州防禦使、帶禦器械、幹辦皇城司師禹特與将解帶恩例,各轉行一官。
九年十月六日,诏師元、師禹并除在京宮觀,仍奉朝請。
十一年九月十四日,福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師元、利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師禹并候今任滿日特令再任,仍奉朝請,請給等并依已降指揮。
十三年二月二十日,诏師元奉國軍承宣使、師禹除昭慶軍承宣使。
十六年正月十四日,诏師禹換武已及三十年,可除保大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仍奉朝請。
二年九月十八日,诏翟貴妃親屬趙氏立為皇後弟夫人此句「弟」原不清,疑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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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九月十日,内東門司言:「已降制,貴妃謝氏立為皇後,合取請給雜物等,欲乞依紹興十三年閏四月二十五日已降指揮,并所至州軍依數全行取索本色供納。
」從之,自受冊日為始。
謂匹帛、錢銀、龍腦、綿、紙、酒、燭月供節送之類。
十三日,執政進呈中宮受冊寶合設幄次等事,上曰:「皇後自言欲候冊禮畢辭免合得奏薦等恩數。
」龔茂良、李彥穎奏:「臣等向因奏事内殿,曾蒙宣谕及近年貨賣恩澤之弊,聖意欲減奏薦卻增脂澤之費。
今皇後上體聖意,首及此事,天下幸甚。
」上曰:「中宮内膳日供一羊,亦預以為請,言傷害物命,心所不忍,乞不用舊制。
」茂良奏:「皇後恭德之儉,着聞中 外,今又好生如此。
仁慈謙抑,真可母儀天下。
詩人言,文王所以聖而及于大姒之賢,蓋自家刑國乃風化之本也。
」上曰:「殺生一事,朕所深戒。
如舊來禦膳中進鹌之屬,今皆以肉代之,正不欲多殺耳。
」彥穎奏雲:「臣聞仁宗皇帝一日谕輔臣以夜來覺饑,欲食燒羊,已而中辍。
臣言何不令供進,仁宗雲:『若敕有司,知他倉卒間殺了幾羊方得脔肉以進。
』今陛下至仁與祖宗同符。
」上再三歎雲:「仁宗之所以為仁,其聖德皆如此。
」 十七日,诏皇後生辰并節序等物色并依例排辦,大禮茶酒等前期取旨。
二十五日,執政謝外曰:「蒙恩宣示中宮祎衣,臣等寒遠書生,獲觀儀物之盛,實為榮遇。
今諸事悉已辦集,且極精緻。
」上曰:「珠玉之屬,乃就用禁中舊物,不然,安得如此之速,所費不及五萬缗。
」奏雲:「若不因宣谕,臣等無由知得支用如此不多知:原作「支」,誤。
今據文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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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朕安肯于此妄有所費,所不可阙者,德壽宮合進禮物耳。
」因宣谕:「近來風俗如何,莫大段奢靡否」李彥穎奏雲:「辇毂之下,近年似稍侈,四方未必如此。
」龔茂良奏雲:「此等習俗,皆由貴近之家仿鉌宮禁,以故流傳民間。
如鬻簪珥者動必言『内樣』,于此可見也。
彼若知聖意崇尚敦樸,亦必觀感而化。
」上曰:「今有兩宮,外間人安得不以此借口。
若要革弊,當自宮禁始。
」奏雲:「臣竊聞仁宗皇帝嘗以南海沒入蕃商大珠賜溫成皇後,後時為貴妃,以充首飾,戚裡靡然效之,京城珠價至數十倍。
仁宗聞其事,因禁中内宴,望見貴妃首飾,不複回顧,雲:『滿頭白紛紛,殊無忌諱。
』貴妃皇恐易之,仁宗大喜,命剪牡丹,偏賜妃嫔。
不數日間,京城珠價頓減,久之貨鬻不行。
」上喜曰:「此事誠當始于宮禁。
」茂良等奏:「古人謂動民以行不以言,又雲從其行不從其令。
今陛下深究治道之原,中宮又以儉德着聞躬行于上,何患弊俗不革。
」上曰:「然。
」 十月九日,诏皇後合今來合破人船篙梢等權免差破。
十日,皇後謝氏奏:「禦廚見供本合内膳,雖有常儀,載在有司。
妾自揣過分,安敢叨逾傷生害性,尤所弗忍。
欲權行寝罷。
上以廣陛下好生恭儉之德,下以遂妾知分廉退之心。
」從之。
于是執政等奏:「《周官》膳夫掌後之膳羞,歲終不會。
蓋自昔帝後所奏未始有所限約。
國朝之制,日進一羊,其視成周已為抑損,今中宮乃有逡巡辭避,下至兵舡之屬,皆故事所當飾備者,亦複祈免。
其謙恭仁儉之德,于古有光,雖中宮天禀純懿,出于自然,實陛下修身齊家之所緻。
臣等比因奏事,親聞聖訓,謂皇後躬服瀚濯之衣,至有經數年不易者。
自膺制冊,即欲辭免應得恩數,如前所謂内膳羊之類。
凡數事,臣等各已備錄聖語,付之史官,請以皇後奏牍并聖訓所及宣示中外,仍饬有司申嚴奢僣踰度之禁饬:原作「饬,誤,據文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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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之。
二十五日,诏皇後弟承 信郎、合門祗候謝澄與除右武郎、合門宣贊舍人,妻趙氏與封安人。
既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歸谒家廟,澄特與轉右武大夫、依舊幹辦皇城司,妻安人趙氏封恭人。
本合官吏等依紹興十四年并幹道二年例各特與階官上轉行一官,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澄特授吉州刺史、帶禦器械,餘如故,請受等特依祿格全支。
十二月七日,澄特授成州團練使,餘如故。
以幹辦皇城司任滿,特有是命。
十二月十七日,皇後奏:「親屬恩澤依格二十五人,因臣僚奏請裁減七人外,尚餘一十八人。
而妾親屬至鮮,欲更賜裁減。
」诏依所乞,更減八人。
四年四月四日,诏兩浙轉運司以豐和倉卒内宅子一所修作皇後外宅。
五月一日,诏安穆皇後母秦國太夫人巷氏特與封秦越國夫人,依祿格支破請給。
同日,禮部、太常寺言:「皇後家廟制度等,照禮制:一、堂及旁兩翼增置前兩庑及門,東庑以藏祭器,西庑以藏家譜,祊在中門之右,省牲展馔滌濯在中門之左,庖廚在其東南,其外門再重西折而南出;一、廟在門内之左,如狹隘,聽于私第之側,力所不及,仍許随宜。
四孟月擇日享廟,差本宅親賓充行事官,及應合用酒齊禮料等照幹道元年修制家廟已降指揮禮例,祭器乞令工部下所屬依例制造給賜。
」從之。
六月十四日,诏皇後該遇大禮,天申、聖節、生辰各合得親屬恩澤二名,可令有司依條格放行。
九月十日,诏皇後親妹謝氏特與封永嘉郡夫人。
十月四日,太常寺言:「得旨,将來皇後歸谒,令有司檢照禮例施行。
照得皇後歸谒止合依家禮。
」從之。
六日,幹辦皇城司謝澄言:「該遇皇後受冊,乞賜田三十頃,令兩浙轉運司于平江府諸縣上等系官田摽撥。
如不足,于湖州管下揍數。
除苗稅外,與免諸般科敷,并差幹辦官二員、與此為資任,任滿無遺阙,減二年磨勘,依五年法比折。
副知一名、七年為界七年為界:原文「年」「為」互倒,茲據下文「滿七年」乙正。
,無遺阙,白身補進武副尉,有名目人與轉一官資。
宅案司二名、書表司一人出職年限并比附親王府體例,滿七年與補進武副尉,願再留者聽。
及差破篙梢并官船二隻。
」诏依所乞,照例施行。
八年四月五日,诏秉義郎寄班祗候夏允言除合門祗候,額外供職,以安恭皇後親侄故也。
九年八月一日,诏皇後親弟謝淵特與補武翼郎。
既而十二月二十日,淵除帶禦器械,十二年正月六日,淵特差幹辦禦前忠佐軍頭、引見司,仍特與出給料錢文曆。
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淵妻劉氏特封恭人。
二日,诏皇後親屬茹氏、鄧氏、周氏、樂氏并特封恭人,親妹故夫王仲安特贈武翼郎。
十年十月七日,诏「皇後合官吏諸色人應奉有勞,可特與理到合實及七年,年勞各與轉一官資,白身人特補進武副尉,令本合開具實曆 月日保明申尚書省。
自今每及七年準此。
」既而臣僚上言:「予奪在人主,不應并有準此之命,無使橫恩遂為例定。
」從之。
十一年九月十六日,诏皇後親屬太令人樂氏與封太碩人。
十一月三日,诏皇後親妹榮國夫人謝氏改封嘉國夫人。
十二年九月十二日,诏皇後親妹之子王焘特補保義郎、王炳補承節郎。
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顯仁皇後宅親屬各已析居,分為五位,所有家廟祭祀及本宅應幹事務,向來太上皇帝聖旨令韋欣、韋璞通行主管。
今韋欣身故,可令韋璞專一主管,其餘不得幹預。
」 十五年九月十八日,诏:「皇後每遇會慶節,合得親屬恩澤合依天申節例陳乞。
」 淳熙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三省、樞密院奏事,上曰:「皇後合得恩澤可并減半,庶省名器僥幸。
」周必大等奏:「此陛下盛德事,臣等恭承聖谕,不任孍仰。
」 五月七日,诏安穆皇後宅可賜家廟,令有司條具以聞。
禮部、太常寺言:「家廟制度禮例:一、堂及旁兩翼增置前兩庑及門,東庑以藏祭器,西庑以藏家譜,祊在中門之右,省牲展馔、滌濯在中門之左,庖廚在其東南,其門外再重西折而南出。
一、廟在門内之左,如狹隘,聽于私第之側,力所不及,仍許随宜。
四孟月擇日飨廟,差本宅親賓充行事官,應合用酒齊禮料等照應安恭皇後宅禮例施行,祭器乞令工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