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一
關燈
小
中
大
城巡檢、巡捉私茶鹽礬祁師闵可特降兩官,勒停。
坐身為兵官,不遵帥臣約束,為知建康府王佐所劾,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知嘉州呂遊問遊:原作「遊」,據後文改。
他書記此人亦多作「遊」。
、新知劍州何、新知眉州康俊明并放罷,永不得知州軍差遣。
以侍禦史 王伯庠論:「遊問貪殘不法,千裡被害;,何之弟,素無行檢,知渠州,盜官錢以數萬缗;俊明昨知渠州,荒放燕飲,百事弛廢。
」故有是命。
同日,诏右奉議郎、知太平州繁昌縣魏堯臣特降一官,罷新任。
坐居鄉裡不納官賦,從戶部所劾也。
二十五日,诏合門祗候陳龜年罷合職,仍永不得充合門職事。
以言者論其母死不即解官,乃具公狀申合門,稱母兩經改嫁,已為義絕,不當(恃)[持]服,悖害名教,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诏右朝請郎、權知台州黃然降兩官,左承直郎、處州推官、權州事高志特降一資放罷。
各以編管人擅離本州島故也。
六月五日,诏右朝議大夫、直敷文閣、知廣州陳輝落職放罷。
以言者論其侵盜官錢,不知紀極,奢侈不法,罪惡貫盈,故有是命。
八日,诏右中奉大夫、戶部侍郎李若川降兩官放罷。
坐職事不舉故也。
同日,诏新知廣州向伯奮放罷。
以言者論其累任監司皆無廉聲故也。
二十五日,诏翊衛大夫、和州防禦使、湖州兵馬钤轄、殿前司左翼軍統制、泉州等處屯駐、專一措置盜賊高溫,特降授親衛大夫、果州團練使。
以三省、樞密院言其坐視海賊入湖州界虜掠,逗遛不前,妄稱本軍戰船損壞,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诏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兼合門宣贊舍人、淮東總管宋肇階官上降兩官。
坐透漏私擅渡淮人,妄有申述故也。
七月四日,诏右朝請大夫、直徽猷閣、知鎮 江府呂擢降一官。
坐承勘朝廷降下公事違慢故也。
十一日,诏新授國子正王質放罷,永不得行在差遣。
以言者論其為張浚幕屬,密疏浚之過以媚湯思退,思退喜其附己,又畏其傾險,以學官處之,言論反複,行若驵儈,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知峽州呂令問降兩官,鄂州居住。
坐夷陵知縣韓贽胄贓污不法,令問不能舉劾,縱其尋醫而去,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诏戶部侍郎方滋放罷。
以言者論其專權倨傲,徇私害公,諸處起發和籴米,例不支水腳錢,滋寄居秀州,獨欲支秀州者,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三日,诏新知嘉州何慈放罷。
以四川安撫制置使汪應辰劾其先知果州,嘗以贓敗故也。
九月五日,诏左武大夫、前荊南左軍統制周赟特降一官。
坐不開落逃亡殁故軍額,為統制王宣所劾,故有是命。
六日,诏左朝奉大夫、知建康軍府王佐特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
坐上元知縣李允升犯贓,不能舉劾,縱其尋醫而去,故有是命。
同日,诏觀文殿學士、左通議大夫、知鄂州汪澈特降兩官。
坐嘗應诏薦舉李允升(坐)[知]縣不當故也。
七日,诏叙武經郎、禦前中軍統領、權主管本軍統制韓霖特降兩官。
坐制造器械十無一二,欺罔主帥,有誤軍事,為都統劉源所劾,故有是命。
十四日,诏秘書丞鄭升之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單時論列故也。
十月十四日,诏大理寺丞沈正度、太學博士劉 溥并放罷。
皆以殿中侍禦史單時論列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右朝散大夫、提舉兩浙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劉敏求降兩官,顯谟閣直學士、左朝請大夫、知平江軍府事沈介降一官。
坐敏求前知鄂州,勘将官王益事不當,介以本路制置使連坐,故有是命。
十三日,诏右司員外郎苗昌言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七日,诏金部員外郎呂搢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二月十三日,诏夔州提點刑獄李邦獻、知恭州孫顗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單時論顗貪利無恥,邦獻邦彥之弟,習尚浮靡,屢作監司,皆無廉聲,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五日,诏右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韓元龍降一官,停見任宮觀。
坐前任淮東總領失拘摧錢糧故也。
十一日,诏新除權刑部侍郎劉敏求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四日,诏武德大夫、侍衛步軍司武鋒軍統制官錢卓特降三官。
坐真州六合遺火,不措置救撲故也。
二十一日,诏樞密院編修官鄭昺放罷。
以林安宅論列葉颙不實,皆昺唱導之,故有是命。
二月十三日,诏知婺州趙不猷特降兩官放罷,汀州居住。
坐城中遺火,兵士乘間剽劫民财,不猷專務姑息,不能彈壓,為言者論列,故有是命。
同日,诏戶部郎官姚嶽、兵部郎官孫大雅并放罷。
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三月十九日,诏知溫州劉孝韪放罷。
以浙東提舉宋藻劾其不能收葬被水死之人,使 遺骸暴(路)[露]故也。
五月十三日,诏顯谟閣直學士、降授左朝散大夫沈介降一官放罷。
坐先知平江,虧欠總司(日)[月]樁錢,為總領韓彥直所劾,故有是命。
十五日,诏京西轉運判官韓曉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六日,诏新知黎州馮渥、新知筠州李恭、新知無為軍王時并放罷。
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六月三日,诏右朝散大夫、直秘閣、前知太平州王秬降兩官。
坐蕪湖縣令張文昌以所得職租不除豁災傷分數,盡行支請,有失覺察,故有是命。
十九日,诏右武大夫、殿前司右軍統制路海,武功大夫、惠州刺史、統領宋畀,武略大夫、英州刺史趙開,武功大夫、步軍司右軍統制崔憲政,武功大夫、步軍司中軍統制鄭彥,各特降一官。
坐不覺察本司軍人解沂、張享作過故也。
七月十一日,诏成全郎、入内看醫杜楫除名勒停,送瓊州編管;翰林醫診禦脈郭良降兩官,送興國軍編管;翰林醫診、入内内宿秦鑄降兩官,送處州編管。
皆以供應莊文太子湯藥無故也。
閏七月二十二日,诏武當軍節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劄禦前(詣)[諸]軍都統制戚方落節钺「落」下原有「職」字,據《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删。
,信州居住。
尋責授果州團練副使副:原無,據《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補。
,潭州安置。
以右谏議大夫陳良佑論其「刻剝士卒,黩貨無厭。
軍人日納大百金,(正)[止]得六十,衆口嗷嗷,公肆謗罵。
兼其恣性兇暴,濟以殘虐,肆為盜賊之行,恬不悛改。
乞流放竄殛,以慰将士之心。
」 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诏浙東提點刑獄公事柳大節放罷。
以言者論其士行不檢故也。
二十八日,诏武節大夫節:原無,據本書職官三二之四一補。
、利州駐劄禦前中軍統制郭欣降一官還任。
坐奏劄所具軍馬數目失實故也。
八月三日,诏内侍寄資武功郎陳瑤特免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脊杖二十,不刺面,配循州收管。
内侍寄資武功郎李宗回特追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均州編管。
武節郎、馬軍司統領官、權禦前馬院王德政特追兩官,勒停。
忠翊郎、合門祗候、監右骐骥院馮慶之特降兩官,落合職放罷。
并展三期叙。
降授承節郎、編管台州、未該放還陳亢特勒停,移送撫州編管,仍展三期叙。
以瑤、宗回廣受管庫賄賂,德政等行用苞苴結托,事發,送法寺鞫實,特有是命。
八日,诏鎮江府駐劄禦前右軍統制李真放罷。
坐隐落本軍官錢,主帥體究得實,特有此命。
十日,诏左朝請郎、直秘閣、知徽州季南壽降一官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五日,诏知潼(州)[川]府張行成放罷。
以本路憲臣劾其殘酷任情,肆為不法故也。
同日,诏廣西運判朱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九月十七日,诏差知泰州韓彥古罷新任。
以言者論其不曉民事,使之為郡,必緻害民故也。
同日,诏都官王覆放罷。
以言者論其嘗為秦桧引用故也。
十九日,诏新除秘書丞程宏遠、太常丞昌永并放罷。
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四日,诏夔 路漕臣周允升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陳良佑論其誅求橫斂,以獻羨餘故也。
二十八日,诏宗正寺丞劉大辨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月六日,诏前大理少卿、左朝奉郎、充集英殿修撰、知邵州吳交如,前大理丞、右朝散郎、知梧州江璆,各特降一官。
皆坐斷陸琏事不當故也。
于是承信郎、都轄使臣胥介,承信郎、職級沈舜臣,進武副尉、推司魏守忠,各降兩官資。
十五日,诏右宣義郎王槐孫特追三官勒停,送常德府編管,令所在州軍差人管押前去。
坐前任總司屬官,将親戚附諸軍狀冒濫補官,為四川宣撫使虞允文所劾,故有此命。
十二月十五日,诏武節大夫、東南第五将、侍衛步軍司前軍統領常進特降兩官放罷。
坐将逃亡事故軍額不即申明,擅自招填故也。
四年正月九日,诏湖南轉運判官祝闵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五日,诏武經大夫、鎮江府駐劄禦前左軍統制張宣特追五官勒停。
坐違法役使入隊甲士,将舊管軍器妄言收買物料制造,虛破官錢,為主帥所劾,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诏新除大理正李端(反)[友]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四月一日,诏主管侍衛馬軍司李舜舉降一官。
坐不支馬料錢故也。
同日,诏新除太學正錢着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三日,诏新知袁州陳桷放罷新行,與宮祠。
以右谏議大夫陳良佑言其頃知池陽,嘗以貪墨敗官故也。
坐身為兵官,不遵帥臣約束,為知建康府王佐所劾,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知嘉州呂遊問遊:原作「遊」,據後文改。
他書記此人亦多作「遊」。
、新知劍州何、新知眉州康俊明并放罷,永不得知州軍差遣。
以侍禦史 王伯庠論:「遊問貪殘不法,千裡被害;,何之弟,素無行檢,知渠州,盜官錢以數萬缗;俊明昨知渠州,荒放燕飲,百事弛廢。
」故有是命。
同日,诏右奉議郎、知太平州繁昌縣魏堯臣特降一官,罷新任。
坐居鄉裡不納官賦,從戶部所劾也。
二十五日,诏合門祗候陳龜年罷合職,仍永不得充合門職事。
以言者論其母死不即解官,乃具公狀申合門,稱母兩經改嫁,已為義絕,不當(恃)[持]服,悖害名教,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诏右朝請郎、權知台州黃然降兩官,左承直郎、處州推官、權州事高志特降一資放罷。
各以編管人擅離本州島故也。
六月五日,诏右朝議大夫、直敷文閣、知廣州陳輝落職放罷。
以言者論其侵盜官錢,不知紀極,奢侈不法,罪惡貫盈,故有是命。
八日,诏右中奉大夫、戶部侍郎李若川降兩官放罷。
坐職事不舉故也。
同日,诏新知廣州向伯奮放罷。
以言者論其累任監司皆無廉聲故也。
二十五日,诏翊衛大夫、和州防禦使、湖州兵馬钤轄、殿前司左翼軍統制、泉州等處屯駐、專一措置盜賊高溫,特降授親衛大夫、果州團練使。
以三省、樞密院言其坐視海賊入湖州界虜掠,逗遛不前,妄稱本軍戰船損壞,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诏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兼合門宣贊舍人、淮東總管宋肇階官上降兩官。
坐透漏私擅渡淮人,妄有申述故也。
七月四日,诏右朝請大夫、直徽猷閣、知鎮 江府呂擢降一官。
坐承勘朝廷降下公事違慢故也。
十一日,诏新授國子正王質放罷,永不得行在差遣。
以言者論其為張浚幕屬,密疏浚之過以媚湯思退,思退喜其附己,又畏其傾險,以學官處之,言論反複,行若驵儈,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知峽州呂令問降兩官,鄂州居住。
坐夷陵知縣韓贽胄贓污不法,令問不能舉劾,縱其尋醫而去,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诏戶部侍郎方滋放罷。
以言者論其專權倨傲,徇私害公,諸處起發和籴米,例不支水腳錢,滋寄居秀州,獨欲支秀州者,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三日,诏新知嘉州何慈放罷。
以四川安撫制置使汪應辰劾其先知果州,嘗以贓敗故也。
九月五日,诏左武大夫、前荊南左軍統制周赟特降一官。
坐不開落逃亡殁故軍額,為統制王宣所劾,故有是命。
六日,诏左朝奉大夫、知建康軍府王佐特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
坐上元知縣李允升犯贓,不能舉劾,縱其尋醫而去,故有是命。
同日,诏觀文殿學士、左通議大夫、知鄂州汪澈特降兩官。
坐嘗應诏薦舉李允升(坐)[知]縣不當故也。
七日,诏叙武經郎、禦前中軍統領、權主管本軍統制韓霖特降兩官。
坐制造器械十無一二,欺罔主帥,有誤軍事,為都統劉源所劾,故有是命。
十四日,诏秘書丞鄭升之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單時論列故也。
十月十四日,诏大理寺丞沈正度、太學博士劉 溥并放罷。
皆以殿中侍禦史單時論列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右朝散大夫、提舉兩浙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劉敏求降兩官,顯谟閣直學士、左朝請大夫、知平江軍府事沈介降一官。
坐敏求前知鄂州,勘将官王益事不當,介以本路制置使連坐,故有是命。
十三日,诏右司員外郎苗昌言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七日,诏金部員外郎呂搢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二月十三日,诏夔州提點刑獄李邦獻、知恭州孫顗并放罷。
以殿中侍禦史單時論顗貪利無恥,邦獻邦彥之弟,習尚浮靡,屢作監司,皆無廉聲,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五日,诏右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韓元龍降一官,停見任宮觀。
坐前任淮東總領失拘摧錢糧故也。
十一日,诏新除權刑部侍郎劉敏求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四日,诏武德大夫、侍衛步軍司武鋒軍統制官錢卓特降三官。
坐真州六合遺火,不措置救撲故也。
二十一日,诏樞密院編修官鄭昺放罷。
以林安宅論列葉颙不實,皆昺唱導之,故有是命。
二月十三日,诏知婺州趙不猷特降兩官放罷,汀州居住。
坐城中遺火,兵士乘間剽劫民财,不猷專務姑息,不能彈壓,為言者論列,故有是命。
同日,诏戶部郎官姚嶽、兵部郎官孫大雅并放罷。
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三月十九日,诏知溫州劉孝韪放罷。
以浙東提舉宋藻劾其不能收葬被水死之人,使 遺骸暴(路)[露]故也。
五月十三日,诏顯谟閣直學士、降授左朝散大夫沈介降一官放罷。
坐先知平江,虧欠總司(日)[月]樁錢,為總領韓彥直所劾,故有是命。
十五日,诏京西轉運判官韓曉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六日,诏新知黎州馮渥、新知筠州李恭、新知無為軍王時并放罷。
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六月三日,诏右朝散大夫、直秘閣、前知太平州王秬降兩官。
坐蕪湖縣令張文昌以所得職租不除豁災傷分數,盡行支請,有失覺察,故有是命。
十九日,诏右武大夫、殿前司右軍統制路海,武功大夫、惠州刺史、統領宋畀,武略大夫、英州刺史趙開,武功大夫、步軍司右軍統制崔憲政,武功大夫、步軍司中軍統制鄭彥,各特降一官。
坐不覺察本司軍人解沂、張享作過故也。
七月十一日,诏成全郎、入内看醫杜楫除名勒停,送瓊州編管;翰林醫診禦脈郭良降兩官,送興國軍編管;翰林醫診、入内内宿秦鑄降兩官,送處州編管。
皆以供應莊文太子湯藥無故也。
閏七月二十二日,诏武當軍節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劄禦前(詣)[諸]軍都統制戚方落節钺「落」下原有「職」字,據《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删。
,信州居住。
尋責授果州團練副使副:原無,據《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補。
,潭州安置。
以右谏議大夫陳良佑論其「刻剝士卒,黩貨無厭。
軍人日納大百金,(正)[止]得六十,衆口嗷嗷,公肆謗罵。
兼其恣性兇暴,濟以殘虐,肆為盜賊之行,恬不悛改。
乞流放竄殛,以慰将士之心。
」 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诏浙東提點刑獄公事柳大節放罷。
以言者論其士行不檢故也。
二十八日,诏武節大夫節:原無,據本書職官三二之四一補。
、利州駐劄禦前中軍統制郭欣降一官還任。
坐奏劄所具軍馬數目失實故也。
八月三日,诏内侍寄資武功郎陳瑤特免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脊杖二十,不刺面,配循州收管。
内侍寄資武功郎李宗回特追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均州編管。
武節郎、馬軍司統領官、權禦前馬院王德政特追兩官,勒停。
忠翊郎、合門祗候、監右骐骥院馮慶之特降兩官,落合職放罷。
并展三期叙。
降授承節郎、編管台州、未該放還陳亢特勒停,移送撫州編管,仍展三期叙。
以瑤、宗回廣受管庫賄賂,德政等行用苞苴結托,事發,送法寺鞫實,特有是命。
八日,诏鎮江府駐劄禦前右軍統制李真放罷。
坐隐落本軍官錢,主帥體究得實,特有此命。
十日,诏左朝請郎、直秘閣、知徽州季南壽降一官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五日,诏知潼(州)[川]府張行成放罷。
以本路憲臣劾其殘酷任情,肆為不法故也。
同日,诏廣西運判朱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九月十七日,诏差知泰州韓彥古罷新任。
以言者論其不曉民事,使之為郡,必緻害民故也。
同日,诏都官王覆放罷。
以言者論其嘗為秦桧引用故也。
十九日,诏新除秘書丞程宏遠、太常丞昌永并放罷。
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四日,诏夔 路漕臣周允升放罷。
以右谏議大夫陳良佑論其誅求橫斂,以獻羨餘故也。
二十八日,诏宗正寺丞劉大辨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月六日,诏前大理少卿、左朝奉郎、充集英殿修撰、知邵州吳交如,前大理丞、右朝散郎、知梧州江璆,各特降一官。
皆坐斷陸琏事不當故也。
于是承信郎、都轄使臣胥介,承信郎、職級沈舜臣,進武副尉、推司魏守忠,各降兩官資。
十五日,诏右宣義郎王槐孫特追三官勒停,送常德府編管,令所在州軍差人管押前去。
坐前任總司屬官,将親戚附諸軍狀冒濫補官,為四川宣撫使虞允文所劾,故有此命。
十二月十五日,诏武節大夫、東南第五将、侍衛步軍司前軍統領常進特降兩官放罷。
坐将逃亡事故軍額不即申明,擅自招填故也。
四年正月九日,诏湖南轉運判官祝闵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五日,诏武經大夫、鎮江府駐劄禦前左軍統制張宣特追五官勒停。
坐違法役使入隊甲士,将舊管軍器妄言收買物料制造,虛破官錢,為主帥所劾,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诏新除大理正李端(反)[友]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四月一日,诏主管侍衛馬軍司李舜舉降一官。
坐不支馬料錢故也。
同日,诏新除太學正錢着放罷。
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三日,诏新知袁州陳桷放罷新行,與宮祠。
以右谏議大夫陳良佑言其頃知池陽,嘗以貪墨敗官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