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
關燈
小
中
大
初,與之妄稱朝旨往鎮江府收買玉帶,因見都統王勝,欲借金五十兩貼還價值。
至是,朝廷訪聞,下勝具析,乃有是命。
同日,權戶部侍郎李朝正放罷。
以臣僚言朝正版曹貳卿,令小吏私買左藏庫絹故也。
八月四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江南東路馬步軍副總管董先,右武大夫、文州刺史、侍衛步軍司第一将馮昱,武功大夫、合門宣贊舍人、侍衛步軍司前部統領傅旺,各降一官;右武大夫、忠州刺史、洪州兵馬钤轄李璋,特展三年磨勘。
董先、李璋以前任統 兵官,與馮昱、傅旺各失覺察所部軍兵冒請,及依随合幹人改填用,為部下所告。
法寺鞠實,會赦,仍有是命。
五日,右中大夫、直秘閣馬純特降一官。
以前任福建轉運副使,違法差官權攝職事,及不覺察屬官占破兵士,冒請衣糧,為臣僚所劾,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五日,新州編管人胡铨移送吉陽軍編管。
以知新州張棣言棣:原作「杕」,據《建炎要錄》卷一五八改。
,铨不自省循,日夕與州縣見任寄居往來唱和,筵宴無時故也。
十八日,鄭剛中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
以臣僚言剛中昨充四川宣撫副使日,有盜賊過界偷馬,承受朝廷指揮,并不着緊收捉,故責之。
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鄭剛中許用議減,特免禁锢,移封州安置。
右朝請郎、前四川宣撫司主管機宜文字、兼權參議張漢之,右承務郎、前四川宣撫司書寫機宜文字鄭良嗣,各特貸命,追毀出身以來告敕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叙,漢之賓州、良嗣柳州,并編管。
右奉議郎、前通判荊南府趙士禡追一官,勒停除名。
右承議郎、新知忠州林琪特降一官,依已降指揮放罷。
右武大夫、開州刺史、利州路兵馬都監、充禦前中部統領官張仲追右武大夫一官,勒停,送本軍自,仍展三期叙。
先是,剛中被旨收捉過界偷馬賊盜,全不遵奉;又擅自出賣度牒,起置錢監鑄錢,所收到錢直便支使;及冒請過供給廚食等錢及:原作「乃」,據《建炎要錄》卷一五九改。
,并要并都轉運入宣司, 不喜朝廷置四川總領錢糧官等事。
自漢之以下皆因剛中連逮,各坐冒請錢物及授寄之類,皆因臣僚上言,置司根勘,獄成來上,乃有是命。
同日,起居舍人王墨卿放罷。
以臣僚言墨卿在鄉裡幹擾州郡,動以千缗計,在外邑受令長關節,緻請托公行,故有是命。
五月十七日,右朝請大夫、充敷文閣待制陳桷特降兩官。
以前知池州妄用系省錢,會赦,乃有是命。
十八日,左武大夫、果州團練使常吉特追左武大夫一官,勒停,送步軍司自。
以前任馬軍司将官,違法顧覓軍兵陳千、王青女充女使,及私役所部販賣收息,為田晟按發,乃有是命。
十月十一日,前任湖南總管、邵州駐劄辛永宗特勒停,送肇慶府編管。
以知邵州呂稽中言:「永宗自到任至任滿,尚在本州島居住,攘奪官員居止;罷任占留将兵,違法差破使臣、兵稍,宣借兵級等。
其本身違法請過添支等計一萬二千五百餘貫。
欲望徙之他處。
」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三日,權戶部侍郎李椿年與外任椿:原作「春」,據《建炎要錄》卷一六○改。
。
臣僚論:「椿年人品凡下椿年:原作「春」,據前述改補。
,躐等侍從,當時經界一事,誤蒙委使,今經界已定,若不别委他官核實,則椿年私結将帥、曲庇家鄉之罪,無以厭塞公議。
」故有是命。
二十年三月十九日,責授建甯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特永不檢舉。
男右承務郎孟堅特除名勒停,送陝州編管。
徽猷閣直學士、左承議郎緻仕胡寅特落職。
左朝散郎、充徽 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潘良貴,龍圖閣學士、左太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程瑀,右朝奉大夫、直秘閣宗穎,各特降三官。
寶文閣學士、左朝請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焘,左承議郎、新差知邵州許忻,左朝奉大夫、新添差福建路安撫司參議官賀允中,左奉議郎、充福建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吳元美,各特降兩官。
臣僚言光主和議反複,孟堅光之子,寅等皆與光交相朋附故也。
二十三日,右朝請大夫、充敷文閣待制、知平江府周三畏落職,與宮觀差遣。
通判蘇師德勒停,送汀州編管。
臣僚言:「三畏頃在大理卿,鞠勘嶽飛公事,猶豫半年不決。
比因罷黜,特加抆拭,終不懷安。
蘇師德乃常同之友,方同任禦史中丞(曰)[日],師德乃招權金二人同為守倅。
比同之死,三畏遣師德赍錢二千缗,越境至海鹽縣,為同緻祭文雲:『奸人在路,公棄而死。
』」故有是命。
其撰常同祭文官,亦委憲司具姓名申省取旨。
二十五日,左承議郎緻仕胡寅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臣僚論寅初傅會李綱,其後又從趙鼎建明不通鄰國之問,故有是命也。
九月二十三日,诏曹筠附上罔下,可罷侍禦史,日下出門。
二十一年閏四月十二日,戶部侍郎宋贶放罷,既而徽州居住。
臣僚言贶身為版曹,支遣不行,乃以臨安府公使庫等錢那兌,又勘虛旁,令軍人自往漕司支散,故有是命。
二十二年 三月一日,右承務郎王之奇特除名勒停,送梅州編管;右承務郎王之荀追所有官勒停,特除名,送容州編管。
之奇、之荀皆前樞密副使庶之子,以其父責降身死,撰造語言,謗毀朝廷,故有是命。
七日,左中奉大夫、直龍圖閣、提舉台州崇道觀葉三省落職,令筠州居住;承節郎、監臨安府都作院王遠除名勒停,送高州編管。
并坐謗讪朝廷,故有是命。
十四日,左中奉大夫、徽猷閣待制、提舉台州崇道觀董弅落徽猷閣待制。
以臣僚言弅幹撓州縣故也。
二十一日,知紹興府湯鵬舉放罷。
臣僚言鵬舉以宅庫子欠賣酒錢,辄歸罪将官,申于朝廷,遂緻副将劉之儀非理緻死,故有是命。
四月四日,信州上饒知縣吳芑放罷。
先是,臣僚論芑不法,阿徇餘堯弼,強買人田事,上曰:「聞其人見訴之台部,可先次放罷,令本路監司根勘司:原作「勘」,據《建炎要錄》卷一六三改。
,具實聞奏。
所在縣令有不法者,無由盡知,昨日亦谕言官,如有所聞,可上章彈劾。
」 二十一日,武功大夫張并特降一官,依差替人例。
以(委)[屢]經禦史台陳訴铨曹人吏行遣不當故也。
二十七日,武翼大夫、權發遣兩浙西路兵馬都監、常州駐劄張铎特降兩官,沖〔替〕。
以先從軍日冒受恩賞,故有是命。
六月五日,左司郎中宋仲堪放罷。
以臣僚言仲堪鞠鄭剛中獄于江州,淹延日月故也。
七月四日,知漳州葉庭珪放罷。
臣僚言庭珪前知泉州,出空名帖子私賣僧寺故也。
十 八日,左朝散大夫、知眉州邵博先次放罷,令成都府疾速取勘,具案聞奏。
以本路運司劾其不法故也。
二十四日,右朝請大夫詹廣特降一官,勒停。
以前知黃州日妄支官錢故也。
二十三年四月二日,吏部員外郎李琳放罷。
以臣僚言琳銜命出疆,多市北物故也。
五月十六日,向子固罷知揚州。
以大金人使至本州島,子固人從呵引不即回避,北使以為言,故有是命。
九月六日,秘書省正字、兼權中書舍人周麟之放罷。
以臣僚言麟之以正字權中書舍人,志在即真,常懷不滿,故有是命。
十月五日,太常寺丞、兼權刑部員外郎史祺孫,令吏部與監當差遣。
臣僚言祺孫傳學妖術,上曰:「士大夫學先王之道,卻從妄人孫士道習妖怪術以欺愚惑衆,若隻放罷,無以戒後人。
祺孫可令吏部與監當差遣。
」 二十二日,大理寺正謝邦彥、石邦哲并放罷。
以臣僚言邦彥等昔嘗從孫士道習妖怪之術,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右朝散郎、直秘閣、添差通判平江府邢孝寬先次放罷,令本路提刑司取勘,具案聞奏。
以親決禁軍丁宥緻死,為轉運司所劾也。
十一月四日,拱衛大夫、忠州刺史、鎮江府駐劄禦前中軍統制王剛特降三官,罷統制官,送殿前司自。
以不撫軍務,兼将官兵請到馬料錢市用,侵欺入己,為都統制劉寶所劾也。
二十四年二月六日,翊衛大夫、貴州防禦使、江南西路兵馬钤轄、殿 前司神勇馬軍統制劉銳特于階官上降兩官。
以銳嘗差使臣張定于秀州開置酒坊,失拘收定随行軍器,定因傷平民緻死,案後收坐也。
三月二日,右中奉大夫梁審禮特降一官。
以赴景靈宮行香,辄系鞋入殿,為攝殿中侍禦史施所案劾(刑)[也]。
四日,司勳員外郎孫仲鳌放罷。
以臣僚言仲鳌攝職成均,力主專門,以私黨與,故有是命。
六月三日,尚書左司郎中吳放罷。
以臣僚言銜命出疆,一時随行可占恩例者,率以富人之子充之,其間有冒賞者,至為人所訟,故有是命。
十八日,右朝散郎、前知建康府王循友特貸死,免籍沒家财,送藤州安置。
男右承奉郎、前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浤追兩官,勒停,特除名。
弟右文林郎、新奉國軍節度推官循訓追四官,勒停,特除名,送雷州編管。
右朝散郎、新添差通判饒州韓參追兩官,勒停,特除名,送德安府編管。
武經大夫劉葵,武節大夫、新差充廬州駐泊兵馬都監杜浚,各特降一官。
初,循友在任,常斷配宰臣秦桧族人,桧銜之,遂興此獄。
既而棘寺言循友盜取官錢,受所部乞取金銀,冒請宣借口券入己,減價詭名收買沒官産業,違法差韓參主管機宜文字,因與參謗讪朝廷;循訓與浤偷盜官錢,而循友不覺察;劉葵、杜浚受循友差權抽解場回易庫,各依随循友,擅取沙闆、竹木及虧價收買絹帛入己。
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知衢州王曮放罷。
以曮 在任,盜發所部,措置乖方,至是宰執進呈,故有是命。
七月十一日,右奉議郎王羲賓特降一官。
以前任衢州通判,失覺察獄司不以時申報病囚,至死損故也。
十一日,左朝奉郎、直徽猷閣程敦厚落職,依舊宮觀,令靖州居住。
臣僚論敦厚昨以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行詞多為溢美,以取媚權貴故也。
十三日,左承議郎、充敷文閣待制、知成都府蕭振落職放罷,依舊宮觀,池州居住。
以臣僚論振曩緣趙鼎用事,倡為專門之說,振阿附之,自謂其曲學出于程頤,籍為仕進之梯,故有是命。
振知台州日,(當)[嘗]落職放罷,池州居住,今複責于此雲。
八月二十三日,左朝請郎朱辂特降一官。
以前權發遣綿州,将請到酒差兵級越界貨賣,會赦,乃有是命。
二十八日,右朝散大夫陳抃特降兩官,仍沖替。
以前知衡州,失覺察推司不将病囚申提刑司,遂緻死損故也。
九月十七日,京西路轉運判官魏安行放罷。
以刑部劾前知滁州妄奏開耕荒田二千二百餘頃,今本州島具到實開耕數止及四百餘頃,既不應賞格,其已轉官合行改正。
上谕宰執曰:「如此誕妄,不可不懲。
」乃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三日,知平江府李朝正放罷。
以臣僚言朝正身以侍從置散抆拭與郡,與土豪往來故也。
二十六日,右奉直大夫、直秘閣、兩浙路轉運判官韓琎放罷。
以臣僚言:「琎堂吏之子,其弟瑊見為堂吏,窺伺朝政。
曹泳 除貳版曹,臨安府阙官,琎謂泳曰:『某旦夕當為之。
』且以朝廷機政,豈容小人探伺漏洩,深為不便。
」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一日,度支郎官曾怡放罷。
以怡轄下倉庫無不搔擾,嘗換敖,盜去上色俸米至百數石,為戶部侍郎曹泳所劾故也。
二十五年七月六日,知婺州李琛、大理司直李璟并放罷。
臣僚論琛到官之後,減克軍兵請給,幾至生變。
其弟璟見任大理司直,專伺朝廷事機,密報乃兄。
故有是命。
十三日,知平江府湯鵬舉放罷。
臣僚言鵬舉治郡無狀,故有是命。
十六日,前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呂願忠與宮觀,漳州居住。
以臣僚言于額外買馬,增千餘匹,不知初欲何為,及有召命,方以進獻為名,故有是命。
八月三日,左朝散大夫、汀州居住趙令衿追一官,勒停,令南外宗正司委官專一拘管。
初,令衿正月十五日夜召衢州教授莫汲觀月,因汲陳告謗讪,法寺鞫實,故有是命。
七日,朝散大夫、直秘閣楊揆特降一官,落職。
以寄居台州黃岩縣,有産業在縣,不依上戶輸納科敷,會赦,乃有是命。
十月二十三日,權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曹泳可特勒停,新州安置。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移吉陽軍編管。
臣僚言,泳以秦桧親黨,進由武弁,緻身從班,招權怙勢,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右通直郎、直顯谟閣韓彥樸特降一官直:原無,據《建炎要錄》卷一七六補。
。
以毆擊故父府存留将校,因病緻死故也。
十一月四日,右承事 郎趙汾特降一官。
臣僚言,汾故宰相趙鼎之子,窺伺朝事,故有是命。
十五日,宗正寺丞鄭柟、太常博士曹冠并放罷。
臣僚言柟因父典藩,專事請托;冠憑恃權勢,傲忽淩人。
今冠為檢正,柟為奉使,乞行罷黜。
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敷文閣學士王會與宮觀。
以臣僚言:「秦桧薨,子陳乞王會知建康,共辦父之葬事,乃雲庶得相聚,照顧家屬。
建康守臣,一路軍民所寄,事體非輕,若止為私家相聚,朝廷何賴!乞差會自陳宮觀,與共集桧之葬事。
」故有是命。
同日,知太平州王、知宣州王鑄、知廬州鄭僑年、權知嚴州鄭震、知明州方滋并放罷。
以臣僚言「為郡守,受人生日饋獻;鑄為浙西監司,略不申明回避;僑年專奉權勢;震為福,私買市舶物貨;滋自福移廣,厚遺權貴之家」故也。
二十八日,國子祭酒張扶放罷。
以臣僚言扶附曹泳改官,及位正言,專為泳報私怨,故有是命。
同日,知邵州林機放罷。
以臣僚言緣宰相姻娅進躐清要,自信移邵,憤形于色,故有是命。
十二月一日,資政殿大學士鄭億年、端明殿學士鄭仲熊依舊宮觀。
臣僚言:「億年父為宰相,身為近臣,不能捐軀圖報,乃甘事逆臣劉豫。
既還朝,大臣力與為地,高爵重祿,坐享累年。
仲熊緣大臣為姻娅,緻身右府。
」故有是命。
二日,敷文閣直學士、右太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徐宗說落職罷祠。
以臣僚言宗說身位版曹,為時 相營田産,故有是命。
同日,左通直郎、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曹筠落職罷祠。
以臣僚言筠黨附秦桧,薦為台臣,凡有奏陳,盡出于桧,故有是命。
同日,敷文閣直學士徐琛落職,罷見任宮觀。
以臣僚言琛縱子請托,幹預郡政,緣大臣私于親黨,猶得以峻職奉祠而去,故有是命。
四日,敷文閣直學士宋贶落職。
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梅州安置。
臣僚言:「贶恃大臣之知己,逞其奸兇,雖加譴逐,複起廢知建康,專事掊克,奉祠而罷,猶玷高華之選。
」故有是命。
未幾,言者再疏其罪,遂遠竄雲。
六日,知紹興府趙士、知溫州高百之並放罷。
以臣僚上言:「士旦能為時相家作媒畢婚嫁,故連作帥臣,進陞祕職;百之初無履曆,與秦埙為姻家,附麗權勢,驟為提學,繼守鄉郡。
」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敷文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王會落職,罷宮觀,特勒停,送循州編管。
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移送瓊州編管。
臣僚論會恃桧與之親黨,緻身禁從;出守便郡,廣置田宅,貪求錢物,籍人家财,盡取其書畫、古器、怪石入己;又強取寄居侍婢,及令進納人造舟,用錢五千餘缗,不支價直,卻令請囑不法公事,得錢萬缗以償之等事,乞重賜竄逐。
宰執進呈,上曰:「會所至狼籍,止緣恃秦桧之勢,乃敢如此,可與廣南編置。
」故有是命。
既而移送海外編管雲。
二十三日,直秘閣、淮 東提舉常平茶鹽齊旦,直秘閣、添差平江府通判王伯庠,并落職放罷。
以臣僚言旦附權臣,苞苴無虛日,倍收頭子錢,減克鹽本錢,以資妄用;伯庠恃王會之親。
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
至是,朝廷訪聞,下勝具析,乃有是命。
同日,權戶部侍郎李朝正放罷。
以臣僚言朝正版曹貳卿,令小吏私買左藏庫絹故也。
八月四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江南東路馬步軍副總管董先,右武大夫、文州刺史、侍衛步軍司第一将馮昱,武功大夫、合門宣贊舍人、侍衛步軍司前部統領傅旺,各降一官;右武大夫、忠州刺史、洪州兵馬钤轄李璋,特展三年磨勘。
董先、李璋以前任統 兵官,與馮昱、傅旺各失覺察所部軍兵冒請,及依随合幹人改填用,為部下所告。
法寺鞠實,會赦,仍有是命。
五日,右中大夫、直秘閣馬純特降一官。
以前任福建轉運副使,違法差官權攝職事,及不覺察屬官占破兵士,冒請衣糧,為臣僚所劾,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五日,新州編管人胡铨移送吉陽軍編管。
以知新州張棣言棣:原作「杕」,據《建炎要錄》卷一五八改。
,铨不自省循,日夕與州縣見任寄居往來唱和,筵宴無時故也。
十八日,鄭剛中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
以臣僚言剛中昨充四川宣撫副使日,有盜賊過界偷馬,承受朝廷指揮,并不着緊收捉,故責之。
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鄭剛中許用議減,特免禁锢,移封州安置。
右朝請郎、前四川宣撫司主管機宜文字、兼權參議張漢之,右承務郎、前四川宣撫司書寫機宜文字鄭良嗣,各特貸命,追毀出身以來告敕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叙,漢之賓州、良嗣柳州,并編管。
右奉議郎、前通判荊南府趙士禡追一官,勒停除名。
右承議郎、新知忠州林琪特降一官,依已降指揮放罷。
右武大夫、開州刺史、利州路兵馬都監、充禦前中部統領官張仲追右武大夫一官,勒停,送本軍自,仍展三期叙。
先是,剛中被旨收捉過界偷馬賊盜,全不遵奉;又擅自出賣度牒,起置錢監鑄錢,所收到錢直便支使;及冒請過供給廚食等錢及:原作「乃」,據《建炎要錄》卷一五九改。
,并要并都轉運入宣司, 不喜朝廷置四川總領錢糧官等事。
自漢之以下皆因剛中連逮,各坐冒請錢物及授寄之類,皆因臣僚上言,置司根勘,獄成來上,乃有是命。
同日,起居舍人王墨卿放罷。
以臣僚言墨卿在鄉裡幹擾州郡,動以千缗計,在外邑受令長關節,緻請托公行,故有是命。
五月十七日,右朝請大夫、充敷文閣待制陳桷特降兩官。
以前知池州妄用系省錢,會赦,乃有是命。
十八日,左武大夫、果州團練使常吉特追左武大夫一官,勒停,送步軍司自。
以前任馬軍司将官,違法顧覓軍兵陳千、王青女充女使,及私役所部販賣收息,為田晟按發,乃有是命。
十月十一日,前任湖南總管、邵州駐劄辛永宗特勒停,送肇慶府編管。
以知邵州呂稽中言:「永宗自到任至任滿,尚在本州島居住,攘奪官員居止;罷任占留将兵,違法差破使臣、兵稍,宣借兵級等。
其本身違法請過添支等計一萬二千五百餘貫。
欲望徙之他處。
」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三日,權戶部侍郎李椿年與外任椿:原作「春」,據《建炎要錄》卷一六○改。
。
臣僚論:「椿年人品凡下椿年:原作「春」,據前述改補。
,躐等侍從,當時經界一事,誤蒙委使,今經界已定,若不别委他官核實,則椿年私結将帥、曲庇家鄉之罪,無以厭塞公議。
」故有是命。
二十年三月十九日,責授建甯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特永不檢舉。
男右承務郎孟堅特除名勒停,送陝州編管。
徽猷閣直學士、左承議郎緻仕胡寅特落職。
左朝散郎、充徽 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潘良貴,龍圖閣學士、左太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程瑀,右朝奉大夫、直秘閣宗穎,各特降三官。
寶文閣學士、左朝請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焘,左承議郎、新差知邵州許忻,左朝奉大夫、新添差福建路安撫司參議官賀允中,左奉議郎、充福建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吳元美,各特降兩官。
臣僚言光主和議反複,孟堅光之子,寅等皆與光交相朋附故也。
二十三日,右朝請大夫、充敷文閣待制、知平江府周三畏落職,與宮觀差遣。
通判蘇師德勒停,送汀州編管。
臣僚言:「三畏頃在大理卿,鞠勘嶽飛公事,猶豫半年不決。
比因罷黜,特加抆拭,終不懷安。
蘇師德乃常同之友,方同任禦史中丞(曰)[日],師德乃招權金二人同為守倅。
比同之死,三畏遣師德赍錢二千缗,越境至海鹽縣,為同緻祭文雲:『奸人在路,公棄而死。
』」故有是命。
其撰常同祭文官,亦委憲司具姓名申省取旨。
二十五日,左承議郎緻仕胡寅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臣僚論寅初傅會李綱,其後又從趙鼎建明不通鄰國之問,故有是命也。
九月二十三日,诏曹筠附上罔下,可罷侍禦史,日下出門。
二十一年閏四月十二日,戶部侍郎宋贶放罷,既而徽州居住。
臣僚言贶身為版曹,支遣不行,乃以臨安府公使庫等錢那兌,又勘虛旁,令軍人自往漕司支散,故有是命。
二十二年 三月一日,右承務郎王之奇特除名勒停,送梅州編管;右承務郎王之荀追所有官勒停,特除名,送容州編管。
之奇、之荀皆前樞密副使庶之子,以其父責降身死,撰造語言,謗毀朝廷,故有是命。
七日,左中奉大夫、直龍圖閣、提舉台州崇道觀葉三省落職,令筠州居住;承節郎、監臨安府都作院王遠除名勒停,送高州編管。
并坐謗讪朝廷,故有是命。
十四日,左中奉大夫、徽猷閣待制、提舉台州崇道觀董弅落徽猷閣待制。
以臣僚言弅幹撓州縣故也。
二十一日,知紹興府湯鵬舉放罷。
臣僚言鵬舉以宅庫子欠賣酒錢,辄歸罪将官,申于朝廷,遂緻副将劉之儀非理緻死,故有是命。
四月四日,信州上饒知縣吳芑放罷。
先是,臣僚論芑不法,阿徇餘堯弼,強買人田事,上曰:「聞其人見訴之台部,可先次放罷,令本路監司根勘司:原作「勘」,據《建炎要錄》卷一六三改。
,具實聞奏。
所在縣令有不法者,無由盡知,昨日亦谕言官,如有所聞,可上章彈劾。
」 二十一日,武功大夫張并特降一官,依差替人例。
以(委)[屢]經禦史台陳訴铨曹人吏行遣不當故也。
二十七日,武翼大夫、權發遣兩浙西路兵馬都監、常州駐劄張铎特降兩官,沖〔替〕。
以先從軍日冒受恩賞,故有是命。
六月五日,左司郎中宋仲堪放罷。
以臣僚言仲堪鞠鄭剛中獄于江州,淹延日月故也。
七月四日,知漳州葉庭珪放罷。
臣僚言庭珪前知泉州,出空名帖子私賣僧寺故也。
十 八日,左朝散大夫、知眉州邵博先次放罷,令成都府疾速取勘,具案聞奏。
以本路運司劾其不法故也。
二十四日,右朝請大夫詹廣特降一官,勒停。
以前知黃州日妄支官錢故也。
二十三年四月二日,吏部員外郎李琳放罷。
以臣僚言琳銜命出疆,多市北物故也。
五月十六日,向子固罷知揚州。
以大金人使至本州島,子固人從呵引不即回避,北使以為言,故有是命。
九月六日,秘書省正字、兼權中書舍人周麟之放罷。
以臣僚言麟之以正字權中書舍人,志在即真,常懷不滿,故有是命。
十月五日,太常寺丞、兼權刑部員外郎史祺孫,令吏部與監當差遣。
臣僚言祺孫傳學妖術,上曰:「士大夫學先王之道,卻從妄人孫士道習妖怪術以欺愚惑衆,若隻放罷,無以戒後人。
祺孫可令吏部與監當差遣。
」 二十二日,大理寺正謝邦彥、石邦哲并放罷。
以臣僚言邦彥等昔嘗從孫士道習妖怪之術,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右朝散郎、直秘閣、添差通判平江府邢孝寬先次放罷,令本路提刑司取勘,具案聞奏。
以親決禁軍丁宥緻死,為轉運司所劾也。
十一月四日,拱衛大夫、忠州刺史、鎮江府駐劄禦前中軍統制王剛特降三官,罷統制官,送殿前司自。
以不撫軍務,兼将官兵請到馬料錢市用,侵欺入己,為都統制劉寶所劾也。
二十四年二月六日,翊衛大夫、貴州防禦使、江南西路兵馬钤轄、殿 前司神勇馬軍統制劉銳特于階官上降兩官。
以銳嘗差使臣張定于秀州開置酒坊,失拘收定随行軍器,定因傷平民緻死,案後收坐也。
三月二日,右中奉大夫梁審禮特降一官。
以赴景靈宮行香,辄系鞋入殿,為攝殿中侍禦史施所案劾(刑)[也]。
四日,司勳員外郎孫仲鳌放罷。
以臣僚言仲鳌攝職成均,力主專門,以私黨與,故有是命。
六月三日,尚書左司郎中吳放罷。
以臣僚言銜命出疆,一時随行可占恩例者,率以富人之子充之,其間有冒賞者,至為人所訟,故有是命。
十八日,右朝散郎、前知建康府王循友特貸死,免籍沒家财,送藤州安置。
男右承奉郎、前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浤追兩官,勒停,特除名。
弟右文林郎、新奉國軍節度推官循訓追四官,勒停,特除名,送雷州編管。
右朝散郎、新添差通判饒州韓參追兩官,勒停,特除名,送德安府編管。
武經大夫劉葵,武節大夫、新差充廬州駐泊兵馬都監杜浚,各特降一官。
初,循友在任,常斷配宰臣秦桧族人,桧銜之,遂興此獄。
既而棘寺言循友盜取官錢,受所部乞取金銀,冒請宣借口券入己,減價詭名收買沒官産業,違法差韓參主管機宜文字,因與參謗讪朝廷;循訓與浤偷盜官錢,而循友不覺察;劉葵、杜浚受循友差權抽解場回易庫,各依随循友,擅取沙闆、竹木及虧價收買絹帛入己。
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知衢州王曮放罷。
以曮 在任,盜發所部,措置乖方,至是宰執進呈,故有是命。
七月十一日,右奉議郎王羲賓特降一官。
以前任衢州通判,失覺察獄司不以時申報病囚,至死損故也。
十一日,左朝奉郎、直徽猷閣程敦厚落職,依舊宮觀,令靖州居住。
臣僚論敦厚昨以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行詞多為溢美,以取媚權貴故也。
十三日,左承議郎、充敷文閣待制、知成都府蕭振落職放罷,依舊宮觀,池州居住。
以臣僚論振曩緣趙鼎用事,倡為專門之說,振阿附之,自謂其曲學出于程頤,籍為仕進之梯,故有是命。
振知台州日,(當)[嘗]落職放罷,池州居住,今複責于此雲。
八月二十三日,左朝請郎朱辂特降一官。
以前權發遣綿州,将請到酒差兵級越界貨賣,會赦,乃有是命。
二十八日,右朝散大夫陳抃特降兩官,仍沖替。
以前知衡州,失覺察推司不将病囚申提刑司,遂緻死損故也。
九月十七日,京西路轉運判官魏安行放罷。
以刑部劾前知滁州妄奏開耕荒田二千二百餘頃,今本州島具到實開耕數止及四百餘頃,既不應賞格,其已轉官合行改正。
上谕宰執曰:「如此誕妄,不可不懲。
」乃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三日,知平江府李朝正放罷。
以臣僚言朝正身以侍從置散抆拭與郡,與土豪往來故也。
二十六日,右奉直大夫、直秘閣、兩浙路轉運判官韓琎放罷。
以臣僚言:「琎堂吏之子,其弟瑊見為堂吏,窺伺朝政。
曹泳 除貳版曹,臨安府阙官,琎謂泳曰:『某旦夕當為之。
』且以朝廷機政,豈容小人探伺漏洩,深為不便。
」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一日,度支郎官曾怡放罷。
以怡轄下倉庫無不搔擾,嘗換敖,盜去上色俸米至百數石,為戶部侍郎曹泳所劾故也。
二十五年七月六日,知婺州李琛、大理司直李璟并放罷。
臣僚論琛到官之後,減克軍兵請給,幾至生變。
其弟璟見任大理司直,專伺朝廷事機,密報乃兄。
故有是命。
十三日,知平江府湯鵬舉放罷。
臣僚言鵬舉治郡無狀,故有是命。
十六日,前知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呂願忠與宮觀,漳州居住。
以臣僚言于額外買馬,增千餘匹,不知初欲何為,及有召命,方以進獻為名,故有是命。
八月三日,左朝散大夫、汀州居住趙令衿追一官,勒停,令南外宗正司委官專一拘管。
初,令衿正月十五日夜召衢州教授莫汲觀月,因汲陳告謗讪,法寺鞫實,故有是命。
七日,朝散大夫、直秘閣楊揆特降一官,落職。
以寄居台州黃岩縣,有産業在縣,不依上戶輸納科敷,會赦,乃有是命。
十月二十三日,權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曹泳可特勒停,新州安置。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移吉陽軍編管。
臣僚言,泳以秦桧親黨,進由武弁,緻身從班,招權怙勢,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右通直郎、直顯谟閣韓彥樸特降一官直:原無,據《建炎要錄》卷一七六補。
。
以毆擊故父府存留将校,因病緻死故也。
十一月四日,右承事 郎趙汾特降一官。
臣僚言,汾故宰相趙鼎之子,窺伺朝事,故有是命。
十五日,宗正寺丞鄭柟、太常博士曹冠并放罷。
臣僚言柟因父典藩,專事請托;冠憑恃權勢,傲忽淩人。
今冠為檢正,柟為奉使,乞行罷黜。
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敷文閣學士王會與宮觀。
以臣僚言:「秦桧薨,子陳乞王會知建康,共辦父之葬事,乃雲庶得相聚,照顧家屬。
建康守臣,一路軍民所寄,事體非輕,若止為私家相聚,朝廷何賴!乞差會自陳宮觀,與共集桧之葬事。
」故有是命。
同日,知太平州王、知宣州王鑄、知廬州鄭僑年、權知嚴州鄭震、知明州方滋并放罷。
以臣僚言「為郡守,受人生日饋獻;鑄為浙西監司,略不申明回避;僑年專奉權勢;震為福,私買市舶物貨;滋自福移廣,厚遺權貴之家」故也。
二十八日,國子祭酒張扶放罷。
以臣僚言扶附曹泳改官,及位正言,專為泳報私怨,故有是命。
同日,知邵州林機放罷。
以臣僚言緣宰相姻娅進躐清要,自信移邵,憤形于色,故有是命。
十二月一日,資政殿大學士鄭億年、端明殿學士鄭仲熊依舊宮觀。
臣僚言:「億年父為宰相,身為近臣,不能捐軀圖報,乃甘事逆臣劉豫。
既還朝,大臣力與為地,高爵重祿,坐享累年。
仲熊緣大臣為姻娅,緻身右府。
」故有是命。
二日,敷文閣直學士、右太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徐宗說落職罷祠。
以臣僚言宗說身位版曹,為時 相營田産,故有是命。
同日,左通直郎、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曹筠落職罷祠。
以臣僚言筠黨附秦桧,薦為台臣,凡有奏陳,盡出于桧,故有是命。
同日,敷文閣直學士徐琛落職,罷見任宮觀。
以臣僚言琛縱子請托,幹預郡政,緣大臣私于親黨,猶得以峻職奉祠而去,故有是命。
四日,敷文閣直學士宋贶落職。
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梅州安置。
臣僚言:「贶恃大臣之知己,逞其奸兇,雖加譴逐,複起廢知建康,專事掊克,奉祠而罷,猶玷高華之選。
」故有是命。
未幾,言者再疏其罪,遂遠竄雲。
六日,知紹興府趙士、知溫州高百之並放罷。
以臣僚上言:「士旦能為時相家作媒畢婚嫁,故連作帥臣,進陞祕職;百之初無履曆,與秦埙為姻家,附麗權勢,驟為提學,繼守鄉郡。
」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敷文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王會落職,罷宮觀,特勒停,送循州編管。
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移送瓊州編管。
臣僚論會恃桧與之親黨,緻身禁從;出守便郡,廣置田宅,貪求錢物,籍人家财,盡取其書畫、古器、怪石入己;又強取寄居侍婢,及令進納人造舟,用錢五千餘缗,不支價直,卻令請囑不法公事,得錢萬缗以償之等事,乞重賜竄逐。
宰執進呈,上曰:「會所至狼籍,止緣恃秦桧之勢,乃敢如此,可與廣南編置。
」故有是命。
既而移送海外編管雲。
二十三日,直秘閣、淮 東提舉常平茶鹽齊旦,直秘閣、添差平江府通判王伯庠,并落職放罷。
以臣僚言旦附權臣,苞苴無虛日,倍收頭子錢,減克鹽本錢,以資妄用;伯庠恃王會之親。
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