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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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 筆,嗣昌有轉一官回授恩例未經行使,可依陳彥修男陳章例,特許回授與男昶,改合入官。

    檢會陳章改官元降禦筆,未嘗有用父回授之語。

    況吏部又有回授不許改官之法,嗣昌自知回授恩例與選人改官輕重不倫,故啟拟之間,妄稱有例,以罔聰聽。

    伏望追奪薛昶已改之官,正嗣昌罔上之罪。

    」故有是命也。

     八月三日,提舉潼川府路常平汪叔詹放罷。

    以言者論其操行狂率,罷歸铨部,拟官未赴,遽升使指,故有是命也。

     十月十七日,诏高掞依舊通判衛州,前降知秀州指揮更不施行。

    以言者論其趣操卑猥,治行無聞,累任憲司,屢以失職降秩故也。

     二十三日,诏江淮荊浙等路提點坑冶鑄錢湯夢觀、林拯并送吏部。

    以言者〔論〕夢觀貪虐、拯污謬故也。

     十一月十八日,诏權發遣興元府李士式差管勾江州太平觀,永不得與知州軍差遣。

    以臣僚論其視事之初,惟供給是務,配斂民戶,勒賣醋錢,以入公使庫,緻人戶遠詣台省論訴,兼入仕以來獲罪非一也。

     二十二日,知濠州連南夫降一官。

    以言者論其與兄争論,訟十七年,不葬其親,及知濠州,乃因謝表文過飾非,無所忌憚故也。

     二十三日,诏汪希旦前降複職指揮更不施行,送吏部。

    以臣僚論希旦貪污不法,狼藉有聲。

    頃知泗州,無罪死于獄者三十餘人,張汝舟蓋常發其貪污,錢景述、向子諲、俞赒常同奏其不法,故有是責。

     欽宗 靖康元年正月三日,甯遠軍節度使朱放歸田裡,續诏安置廣南,籍沒财産。

    以言者交章論其罪惡荼毒天下,猶未正典刑,故特有是命。

     同日,太傅、楚國公緻任王黼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仍籍沒資産。

    先是,臣僚言:「奸臣賊子如四兇者,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李彥、朱。

    黼欺君罔上,蠹國害民,朔方之寡,黼實啟之。

    」故有是責。

     二月十八日,太保、領樞密院事蔡攸可特授太中大夫、提舉亳州明道宮。

    以幽薊之役,攸為宣撫使,邀功誤國,造怨結禍,緻言者論罪,故有是命。

     二月十九日,保和大學士孟昌齡、延康殿學士孟揚、龍圖閣直學士孟揆并落職,昌齡與在外宮觀,揚依舊權領都水監職事,揆候措置橋船了日取旨。

    以言者論:「昌齡父子相繼領水衡職,過惡山積,結内侍為之奧主,超取名位,不知紀極。

    及首建回大河之勢,漂沒生靈。

    身不在公,遙分爵賞,每興一役,幹沒無數,莫能鈎考。

    」故有是責。

    二十七日,又降昌齡為中大夫,揚、揆為中奉大夫。

    六月二十七日,又責授昭信軍節度副使,袁州;其子揚海州團練副使,全州;揆黃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

    知磁州孟持落直徽猷閣放罷,複有論列也。

     二十一日,詔朱令衡州居住,其子慶陽軍承宣使汝賢、靜江軍承宣使汝功、華州觀察使汝楫、明州觀察使汝舟並與武功大夫,朝奉大夫、直龍圖閣汝翼落職,並緻仕。

    弟合門宣 贊舍人勚,子汝文、汝明,孫言口、繹、約、絢、緯、绶,合門祗候綽、紳并罷合職。

    四月十七日,移韶州羁管,子汝賢全州,汝功複州,汝文峽州,汝明建昌軍,侄汝楫□州,汝舟臨江軍,汝翼歸州,弟績撫州,并居住,逐人子并令随父前去。

    追奪朱沖、朱勤官爵。

    以臣僚言:「人臣之罪,莫大于僣逆。

    按于私家建神霄殿,凡節朔郡吏與監司經由,皆朝拜于其家,大逆不道,迹狀明甚。

    今父子皆衡州一處,典刑未正,望肆諸市朝,與衆棄之。

    散遣其子孫,投之四裔。

    」故有是責。

     二十七日,戶部侍郎鄭望之提舉亳州明道宮。

    以言者論其和議為非,又除授不當故也。

     三月一日,兩浙提刑王仲闳、淮南轉運使俞赒、知秀州周審言落職,前發運判官陸寘、兩浙提刑胡邃、平江府通判許操、司錄周杞、知常熟縣宋晦并送吏部。

    以言者論朱父子肆行奸惡,仲闳等刻剝民力,助其兇焰,乞行窮治,重賜黜責,故有是命。

     十六日,诏元主和議李邦彥,奉使許棄河北地李梲、李邺、鄭望之,并罷黜。

     十七日,诏兩浙州縣應交通朱、害民官吏,并令本路漕臣體究放罷。

     二十三日,诏江南轉運使曾纡,福建轉運使趙岍、唐績,提舉市舶張佑,提舉廣東鹽香黃昌衡,提舉京畿常平陸楶并罷,送吏部,内有職者奪之。

    以言者論皆緣交結權幸,躐取名位,邪佞兇狡,素無廉聲,皆不足以當一道之寄故也。

     二十四日,監察禦史胡舜陟 言:「西清次對之官,天子侍從也,非文學足以備顧問,德望足以儀朝廷者,豈容冒居自崇甯以來,宰相之子例為此官,既除修撰,即遷待制,有如階官,指日轉行,名器之輕如此。

    祖宗時,宰相子官至正郎者猶少。

    趙普、王旦為相十二年,子猶白身,此蓋不欲使貴胄與寒畯争進。

    至蔡攸始為待制,士論駭之。

    其後乳臭童稚,日未知書,绮襦竹馬,方務嬉戲,而官已列禁從矣。

    蔡京、王黼之子今已落職,而鄭居中之子修年、億年,劉正夫之子皁民、阜民,餘深之子日章,白時中之子彥晖中:原無,據《靖康要錄》卷三補。

    ,或為待制,或為直學士,望悉褫其職,以協輿論輿:原作「餘」,據《靖康要錄》卷三改。

    。

    」從之。

     同日,延康殿學士、知廬州王孝迪落職,提舉南京鴻慶宮。

    以言者論其初無他長,徒以李邦彥姻家,驟至執政,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朱安置廣南,籍沒财産。

    以言者交章論其罪惡荼毒天下,放歸田裡,未正典刑,故有是命。

     三十日,蔡京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德安府安置。

    以言者論其懷奸誤國之罪,願亟行竄逐,以慰天下公議。

    故有是責。

     同日,江淮荊浙制置發運使宋落徽猷閣待制,與在外宮觀。

    以言者論其懷奸為惡,反複離間,黨庇姻家蔡攸,故黜之。

     四月二日,王子獻送吏部,韓宗胄、劉願、王浒并放罷。

    時子獻任監司,宗胄任郡守,願、浒任縣令,以言者論嘗助李彥括田京東西括田:原作「廷由」,據《建炎要錄》卷四改。

    ,大害于民,殘孳未殄,宜正典刑,故有是命。

     八日,直秘閣、京西路轉運副使陸 宰落職,送吏部,知陝州王複放罷。

    以臣僚言,河陽、鄭州當兵馬之沖,宰為漕臣,未嘗過而問,複臨民無狀,蓋王黼、童貫之仆隸,不宜典司方面故也。

     同日,通議大夫、提舉杭州洞霄宮蔡行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襄陽府安置。

    以禦史台根究到行擅去朝廷、逃歸東南故也。

     十五日,工部侍郎馮溫舒提舉南京鴻慶宮,顯谟閣直學士、知平江府李倫落職,提舉華州雲台觀。

    坐附會朱故也。

     十七日,蔡京移衡州安置,童貫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

    禦史中丞陳過庭言「蔡京、王黼、童貫造為亂階,均犯大惡,然竄殛之刑獨加于黼,而京、貫止于善地安置,罪同罰異」故也。

     同日,知青州宇文虛中罷赴阙。

    以言者論:「童貫始開燕薊,虛中嘗為參謀,蠹國喪師,招納叛亡,結成邊患,皆虛中主其謀。

    後詭說求使虜帳,懷奸誤國,大逆不道,望賜流竄。

    」時召赴阙,故罷之。

     十八日,诏知鄢陵縣張膺可除名勒停。

    以虜入寇,乃稱母喪,辄去官守,虜退複就職故也。

     二十二日,顯谟閣直學士葉着降待制;徽猷閣待制馮躬厚、劉降秘閣修撰;直龍圖閣王辟疆、辟光、葛立經,直秘閣、提舉河北東路茶鹽霍知白,并落職;提舉三門白波辇運趙奇、開封府儀曹孟钺、将作少監宋晟放罷;郭南仲、徐時彥依放罷人例。

    皆以蔡京、攸、王黼、王安中、孟昌齡之子弟親戚,言者論其傾附,為之心腹,未蒙斥免,故皆責之。

     二十九日,诏蔡京、童貫、朱久(積)[稽]典憲,衆議不容,京可移韶州,貫移英州,移循州,攸責授節度副使,永州安置。

    以禦史中丞陳過庭論列不已也。

     同日,诏承議郎、直龍圖閣高堯明追五官勒停,提舉南京鴻慶宮馮溫舒勒停。

    以合門言其不曾辭朝,故有是命。

     五月一日,诏蔡京、朱子孫已分送湖南,如本路州軍數少,分送江西遠地。

    于是蔡行移洪州,鈆潭州,修衡州,縧邵州,并安置。

    徲、土難袁州,徽道州;朱汝功移桂陽監,汝文郴州,并居住。

    其子各令随侍。

    唯蔡鞗以驸馬都尉免竄。

     十一日,徽猷閣待制蔡佃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筠州居住。

    以臣僚論其為京、攸近屬,而贓污奸佞,賊害無辜故也。

     同日,知汝州謝兢、知蕲州楊、工部郎中滕茂實、明堂令宋惠直并送吏部,與監當差遣。

    坐前為明堂令,收楷書俸入己故也。

     六月四日,诏顯谟閣待制葉着、秘閣修撰馮躬厚、劉并落職。

    以言者論其前雖降職,未厭士論故也。

     同日,诏種師中下統制将佐各降五官,以河北東路宣撫使劉韐言:「師中榆次不利,兵馬潰散,統制、将佐逃遁不應援,緻主帥死事。

    乞重立賞捕,雖遇恩數,必行軍法。

    」故薄責之。

     十四日,金部員外郎陶恂送吏部,以往淮南催綱不反命故也。

     十五日,廣東西路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