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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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罰銅二十斤,通直郎、集賢校理蔡京落職。

    先是,大理寺鞫王珫與石士端妻王氏奸罪,辭及王珪之子仲端辭:原作「稱」,據《長編》卷三一七改。

    ,亶上言珫父子事連仲端甚明,有司以珪故觀望,不敢盡理根治。

    仲端亦自訴。

    上命内侍監勘,而仲端事果不實。

    明之乃王安禮之侄婿,知安禮等與珪有隙,谕旨于援,令劾仲端。

    及以兩詞聞上,退又僞為上語以語其妻。

    于是安禮子防以語亨甫,亨甫以語亶,亶信之以聞。

    京嘗在朝堂與明之語仲端事,台符、汲坐知援事為奸,俱不按發故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鄜延路轉運使李稷降兩官,為轉運判官「為」下原有「判」字,據《長編》卷三二○删。

    。

    坐應副軍糧阙乏乖方,及累奏誕妄,緻令行營士卒乏食逃潰,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五日,岷州團練使高遵裕降為西上合門使,就差知坊州坊:原作「防」,據下「五年正月十七日」條及《長編》卷三二二改。

    。

    西上合門使、果州團練使劉昌祚,東上合門使、英州刺史姚麟,各降三官,并就差為永興軍路钤轄。

    内藏庫使、忠州刺史彭孫貸死,為東頭供奉官,添差金州監當,令泾原路差人監伴前去。

     遵裕坐帥泾原、環慶攻取靈州無功,昌祚、麟坐戰兵逃潰數多,孫坐糧草為賊抄劫、不能禦敵故也。

     五年正月十七日,降授西上合門使、知坊州高遵裕責授郢州團練副使,員外本州島安置「員外」下原有「郎」字,據《長編》卷三二二删。

    。

    坐用軍失律、多戮無辜故也。

     二月二日,知潤州鞠真卿沖替鞠:原作「鞫」,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以兩浙轉運司言真卿侮法專威、贓污不法故也。

     七日,承議郎、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趙落天章閣待制,追兩官,免勒停,知淮陽軍。

    坐應副饋挽不如法、稽違朝旨也。

     二十七日,河東路提點刑獄、承議郎、集賢校理黃廉降一官。

    坐不案省本路諸司及數言出界所亡财用出:原作「坐」,據《長編》卷三二三改。

    、軍器、兵夫,奏乞降進納宣敕及令民納粟釋罪也。

     三月一日,提點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特勒停,坐論新法不便〔也〕。

     十八日,泾原路諸将趙定等八人各追一官,徐鎮等四人各追兩官,俱千、劉珣各追四官,張逸、成恭各追五官,以泾原路經略、都總管司上諸将出界所部正兵諸:原作「将」,據《長編》卷三二四改。

    、漢蕃弓箭手亡失分數,除劉祚、姚麟已降官外,餘官有是責。

     四月六日,侍禦史知雜事滿中行罷台職,為直集賢院、知無為軍。

    坐因取開封簿書奏王安禮不當,故黜之。

     十二日,權主管泾原路轉運判官、兼同主管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承議郎胡宗哲降授承事郎,權發遣同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通直郎馬申降授承務郎、展磨勘八年。

    坐阙軍前糧饷也。

     二十二日,河東提點刑獄 黃廉、知汾州周覺、晉州王說、平定軍康昺各展磨勘三年。

    先是,追官勒停人餘行之以謀逆伏誅,廉等坐嘗遺酒及差人護送,原赦特責也。

     五月二十三日五月:原無,按《長編》卷三二六記此條于五月癸卯,是月辛巳朔,癸卯正為二十三日,又下條亦載于五月,因補。

    ,降天章閣待制王克臣知單州單:原作「軍」,據《長編》卷三二六改。

    。

    克臣前知太原,措置乖方,奏事誕妄事:原作「方」,據《長編》卷三二六改。

    ,體量得實,雖會赦免劾,特責之。

     二十六日,新知徐州趙依舊知淮陽軍,以改差徐州、偃蹇不赴故也。

     六月四日,主管麟府路軍馬張世矩降一官,移熙河路将。

    以河東不能出力展拓境土,主帥、将佐惟欲廣占兵馬,不恤耗蠹國财,便己自營己:原作「以」,據《長編》卷三二七改。

    ,不可倚仗仗:原作「伏」,據《長編》卷三二七改。

    ,故有是命。

    既而又坐應接麟延奏請遲慢奏:原作「奉」,據《長編》卷三三○改。

    ,差充泾原路都監。

     二十七日,通直郎、監察禦史豐稷為秘書省著作佐郎。

    先是,稷言:「吳安持以宰相子請屬公事坐追官持:原作「特」,據《長編》卷三三○改。

    ,今祥禫未除,即除太府少卿,恐執政家勒停、沖替子弟用為例。

    」又言:「方官制施行,章惇以罔上為門下侍郎,王安禮以穢德守尚書右丞,以至尚書、侍郎,至寺監丞、簿,不應輕法守,略清議,緻谪籍之徒首與裒選。

    欲望令中書省條具職事官所犯罪,事理稍重者先放罷。

    」稷坐此故左遷。

     八月二日,判司農寺曾孝寬贖銅八斤,丞王端臣、主簿莫士先各十斤,以申明條制不當故也。

     八日,中書舍人曾鞏罰銅十斤,坐草知颍昌韓維再任制辭不當故也颍:原作「隸」,據《長編》卷三二九改。

    。

     二十二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鳳州團練使種谔降授文州刺史,金州觀察使、提舉西太一宮王中正降授嘉 州團練使,并不用叙複法。

    以上批「昨大兵出界,谔迂路舍取直之利,中正不審議道路迂直利害,及不讨蕩左廂地分賊黨」故也。

     九月二十三日,河東路提舉常平等事趙鹹、權轉運判官莊公嶽各降一官,坐大軍出塞,糧饋不繼,人夫亡者過半亡:原作「士」,據《長編》卷三二九改。

    ,而報上不實故也。

     十月七日,龍圖閣直學士、朝散郎、知延州沈括責授均州團練副使,員外郎置置:《長編》卷三三○無此字。

    ,随州安置。

    坐始議城永樂,既又措置應敵乖方故也。

     同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懷州防禦使、鄜延路副都總管曲珍降授皇城使鄜:原作「麟」,據《長編》卷三三○改。

    、鄜延路钤轄兼第一将。

    坐永樂城陷,不審量事勢,以至敗事故也。

     二十一日,三川寨都監、如京使張進等各降一官,以輕敵出戰、士多失故也。

     二十六日,新知太原府、資政殿大學士、通議大夫呂惠卿落職,守本官知單州。

    初,惠卿除母喪入見,上将改授以鄜延,且谕令總四路守備總:原無,據《長編》卷三三○補。

    。

    惠卿手疏言,陝西之師不可攻守。

    上謂輔臣曰:「如惠卿之言,陝西一路無可守之理,豈宜委以邊事」王安禮奏曰:「宜落大學士,與一閑郡如單州之類。

    告命中明言惠卿之罪。

    」上曰:「甚善。

    」故有是命。

     同日,環慶路副總管狄詠、钤轄梁從吉吉:原作「古」,據《長編》卷三三○改。

    、張守約各奪一官,以出塞亡失三分三厘也。

     十一月二日,梓州路轉運判官、承議郎程之才,知徐州、朝散大夫趙鼎并沖替。

    之才坐與前知泸州任伋交訟,報上不實,鼎坐乘官舟附私物也。

     三日,梓夔路钤轄、 供備庫使高遵冶,戎泸等州都巡檢、西京左藏庫副使張壽各降一官,坐泸州蠻已降,惟未肯解弓刀,而辄殺之,自上獲渝水夷人冒賞渝:原作「偷」,據《長編》卷三三一改。

    ,雖會恩,特責之。

     四日,皇城使張免等三人各追五官,文思使高緻等二人各追四官,供備庫副使潘定、劉青各追三官,皇城使桑湜等三人各追兩官,皇城使、沂州團練使李祥等四人各追一官,東上合門使狄詠等三人各降一官。

    并坐出界将領,計亡失所部兵,用十分法追奪也。

     十六日,汪輔之罷知虔州,依舊分司「分司」上原有「例」字,據《長編》卷三三一删。

    ,以監察禦史王桓言輔之謝表詞意狂誖故也。

     二十八日,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承議郎楊景略降一官,幹當官歐陽粲、任元渥各罰銅二十斤。

    并坐遷本司廨舍違滞并坐:原倒,據《長編》卷三三一乙。

    ,及景略不親督趣捕蝗,雖會恩令特責也。

     十二月十一日,知延州種谔罰銅三十斤。

    以谔預議進城山界,又永樂失守,時領一路經略安撫副使,朝廷寬恩,方責後,乃敢妄為子弟乞恩,故有是命。

     十七日,陝西轉運司幹當官呂宗嶽沖替。

    以陝西轉運判官範純粹言,宗嶽管認計備延州懷甯、浮圖寨守禦,已被受,托故不肯就事也。

     二十四日,判刑部、大理卿以下二十人,禦史中丞以下十人,罰金、展磨勘年有差。

    以成州奏造妖人趙福系八十餘人,案上歲餘案:原作「察」,據《長編》卷三三三改。

    ,累經巡白,并不與奪故也。

     六年正月一日,太仆寺丞安宗奭、王得君各罰銅三十斤,沖替。

    入内西頭供奉官 王逵、殿頭李永言各追一官,罰銅三十斤,勒停。

    高品陳惟和追兩官,勒停。

    先是,朝會儀物陳列于殿,既而儀鸾司徹覆辂幕屋,壞毀辂,诏大理寺問罪,并案太仆寺殿宿官以聞,故有是命。

     十四日,鄜延路經略副使種谔罰銅四十斤,主管機宜文字汲光罰銅三十斤光:原作「洸」,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仍沖替。

    蕃官劉永隆降一官,朱等以赦原:原作「升」,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下同。

    。

    初,谔及經略使沈括輕信汲光,奏發将官劉紹能遇敵不力戰,與西人交通,皆不實。

    汲光妄信蕃官屈埋光:原無,據《長編》卷三三二補。

    ,教令蕃部誣紹能事,以狀告經略司。

    禦史宇文昌齡言:「案發紹能自汲光始,故采不根之言而為實,潤色張皇。

    沈括輕聽易搖,遽以其狀剡奏,去是存非,蓋欲置之無疑,以邀朝廷必信。

    朱偷安曲從。

    乞先重行譴黜。

    」括以坐别罪安置,遂責谔、光罰銅也。

     十八日,朝奉大夫、直龍圖閣、前知桂州張颉落職知均州,坐不能察蠻夷為寇,會赦也。

     二十三日,隆德寨主賈宗谔沖替,巡檢張志等勒停,餘監押以次各贖銅、降官有差。

    先是,诏經略司:「近西賊入隆德寨近:原作「追」,據《長編》卷三三二改。

    ,老幼、牛羊,橫見剽略,乃是寨官不禀戒敕預為清野之計。

    」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權京西路轉運使向宗旦、權判官唐義問各特沖替。

    上以吳居厚使京東,财利豐羨,宗旦、義問不能經營,每有費用,悉幹朝廷,故有是責。

     二月四日,尚書吏部員外郎劉奉世、文及甫各罰銅八斤,左司郎中吳雍六斤,禦史台失察官吏上簿。

    坐住滞差周 宥等幹當軍頭司文字,會降特責之。

     十日,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制置使、景福殿使、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入内副都知李憲降授宣慶使,經略安撫都總管、殿前都虞候、沂州防禦使苗授罰銅三十斤,經略安撫副使、知蘭州、引進使、隴州團練使李浩降授四方館使、階州刺史。

    坐西賊犯蘭州,幾奪西城門乃覺,賊乘虛破西關也。

     十三日,吏部員外郎唐淑問可差監撫州鹽礬酒稅務。

    淑問以疾屢請補外,上以為不肯任職故也。

     十四日,诏泸州文思副使秦世章追一官,勒停,展一期叙,押出川界。

    内殿承制焦勝、侍禁孟文宥各追一官,免勒停。

    以大理寺言,世章、勝、文宥各坐買乞弟首級與子冒賞,檢會别案秦世章為乞弟打誓事也秦:原作「奏」,據《長編》卷三三三改。

    。

     十五日,崔台符罰銅十斤,韓晉卿、莫君陳各八斤。

    以禦史楊畏言:「大理寺近斷邵武軍婦人阿陳等案上,刑部郎中杜纮獨谳議,而侍郎崔台符等無所可否,循默苟簡,無任責之心。

    」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诏:「蘭州主管官李浩主管官:《長編》卷三三三作「主兵官」,似是。

    、劉振孫、王安民留不堪披帶病卒于極邊難得糧草處,李浩坐斥堠不明,已降監當,可從重「從」下原有「一」字,據《長編》卷三三三删。

    ;振孫、安民各罰銅三十斤。

    」 敗走藏也。

    同日,宜州溪洞都巡檢薛應之除名,勒停,坐與蕃賊 四月二十三日,熙河蘭會路制置司言:「準诏劾李浩罷蘭州猶帶本路钤轄擅奏赴阙罪狀,浩自言雖嘗奏赴阙,未離任。

    」诏浩于法當以擅去官守論,以未離本路及近出塞有功,罰銅二十斤。

     五月六日,前兩浙路監司 蘇澥、胡宗師、朱明之各罰銅二十斤,坐不舉發知秀州吳世安贓罪也。

     十九日,大理正杜純特追一官,勒停,将來叙複永不令典刑獄。

    先是,商稅院送客人尹奇于隰州博碌礬,引外有剩數,杜純乞以所剩礬六斤沒官而釋尹奇,诏大理寺勘結施行。

    大理寺上純妄議客礬案,當公罪笞。

    該決,故特有是責。

     二十日,泾原路京東第八将梁用、副将趙巘各罰銅二十斤。

    坐步卒常赟指斥乘輿,語切害不可錄奏,經略司以聞故也故也:原無,據《長編》卷三三五補。

    。

     六月一日,萊州通判郭弁弁:《長編》卷三三五作「」。

    、權濠州團練判官王舜臣、鎮戎軍判官趙至并降一官。

    坐戶部言,元豐三年,諸路鹽法管勾官無優等勾:原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