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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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降官三
【宋會要】
神宗元豐元年正月九日,知虢州鄧绾罷龍圖閣待制,為集賢學士、知河陽。
時權禦史中丞鄧潤甫言:「绾在言路,肆為邪慝,陰連公府椽屬,數為大臣祈恩,傳笑四方,傷辱國體,故斥逐之。
今绾去位未幾,亟複待制,莫知所謂,乞追寝成命。
」 十七日,前知真定府、龍圖閣直學士、吏部侍郎緻仕韓贽降一官,追其孫思純将作監主簿告告:原作「造」,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通判鄭淵、佥判王欽臣各降一官臣:原作「若」,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判官許章、推官劉處厚沖替,司錄參軍劉舜理以下三人勒停,北寨主楊允德以下三人除名編管,并不用赦降、去官。
坐易州捕盜,誤以解子平為北界地,啟虜人争疆之隙也。
二十二日,秘書省著作佐郎張琬沖替,坐越職言知荊南張颉不當也。
二十三日,尚書刑部員外郎、知制诰熊本落知制诰,為屯田員外郎,分司西京,饒州居住。
大理寺丞、權知都水監丞陳佑甫為(穎)[颍]州團練推官。
權知都水監主簿、司農寺主簿史邈追兩官,與遠小處合入差遣。
權知都水監丞範子淵追一官,差遣依舊。
并免勒停。
權河北東路轉運副使陳如儉追一官,沖替。
文彥博特放罪。
大名府冠氏、臨清、清平縣幹系官吏并東流南岸都大司,并令提點刑獄司劾之。
初,都水監程昉請開運河,範子淵言遣官并用浚川把疏浚,奪水勢悉歸二股故 道,退出民田數萬頃,诏大名府保明。
既而文彥博奏,止因霜降水落,今年未嘗用把而退地更多。
上命熊本按視,以彥博所陳有害無利為是,乞廢浚河司。
于是子淵言,本等所陳事理未盡至公,乃诏置獄。
至是獄具,浚川把僅同兒戲,子淵所陳固多妄,然史邈初勸本先行河決利害先行河:原作「光河行」,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乃見彥博,而本修私禮于彥博本:原作「未」,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非公事赴彥博飲,故上不直本也。
閏正月八日,陳繹落知制诰诰:原作「诏」,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為秘書少監、集賢院學士。
知谏院蔡确言:「繹陰與中書屬官張谔、練亨甫等交相朋附,因公事受張谔私簡,蹤迹已露,不可更污侍從。
」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大理寺丞王欽臣展磨勘四年丞:原無,據《長編》卷二八七補。
,前降一官指揮更不施行,其轉太常丞及降授太子中允敕并追毀。
坐定奪解子平地界不實,案未上,年例當遷遷:原作「還」,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已改太常丞,及案奏,奪一官,法當自未遷官責降故也。
二月二十四日,知廉州、供備庫副使李時亮降一官,監押、右侍禁衛立之降兩官,司戶參軍孔元孫沖替,坐不救火,焚器甲二十四萬,會赦特責也。
四月十二日,右谏議大夫、兼侍讀、權禦史中丞鄧潤甫落職,知撫州。
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裡行上官均責受光祿寺丞,知邵武軍光澤縣。
以右正言、知谏院蔡确言:「被命同鞠相州獄,潤甫與均密自奏事,不令臣佥書,必以臣見其朋奸之迹,恐臣論列恐:原無,據《長編》卷二八九補。
,故造非語中傷,及欲動搖獄情,陰結執政,乞早賜罷斥。
」上初以潤甫、均言,故疑獄詞非實,及 遣使審詳,罪人卒無異辭,上以潤甫、均誕妄,故貶之。
五月二十五日,知慶州、直龍圖閣範純仁奪職,知信陽軍;永興軍路钤轄種古追一官,知甯州;比部郎中史籍追兩官比部郎中:原無,據《長編》卷二八九補。
,并勒停;知環州種診免追官,勒停,罰銅二十斤;環州佥判黨師經以下三人沖替。
純仁坐不追捕作過熟戶蕃部,古虛訟純仁不公,謬為其兄發奏狀入馬遞,籍申制院不實,師經等推勘佥書劫盜公事失入故也。
六月十九日,殿中丞陳安民追一官,勒停,展三期叙;太常博士吳安持追一官持:原作「特」,據《長編》卷二九○改。
,免勒停,沖替;前檢正中書刑房公事劉奉世落直史館,免勒停,監陳州糧料院;詳斷官窦蘋追一官,勒停;詳議官周孝恭、大理評事文及甫并沖替。
安民嘗官相州,坐與失入馮言死罪,囑及甫言于宰相吳充充:原作「元」,據《長編》卷二九○改。
,安持坐受及甫囑谕奉世,奉世坐谕法官指定不作失入奉世:原無;谕:原作「論」。
并據《長編》卷二九○補、改。
,蘋、孝恭坐定為非失入,其牽連得罪者又數十人,充釋罪。
初,制勘相州獄,蔡确鍜煉,欲以傾充,至是獄成,人以為冤。
二十七日,尚書主客郎中張充宗、供備庫副使高遵制并追一官,勒停。
先是,充宗、遵制接伴遼使,以違禁物償所亡器皿,于驿舍奸雜戶,诏開封府劾,先沖替,聽追攝。
至是得實,故坐責也。
七月二十五日,京西将官李延遘沖替。
上批:「延遘捕盜,募兵自随,初無明條,乃是憚賊怯懦,滋大事勢,不惟不足彈治士卒,傳聞四方,亦足啟侮,宜沖替。
」 八月六日,澶州巡河栾文德淮南 編管,都大提舉苗師中沖替,免勒停。
并追兩官。
都水監丞王慎微沖替,權外監丞陳佑甫降一官佑:原作「佑」,據《長編》卷二九一改。
。
知澶州韓以應副修閉決口,聽以功贖過。
坐澶州河水抹岸,不預請修貼堤岸,各該赦恩,故特責之。
十月十四日,散員都虞候、萬州刺史全信追刺史,罰銅六十斤,降充湖南本城都頭。
先是,上批:「全信乞取本班長行錢物,已奏案,可速進呈裁斷,庶軍中有以警勵。
」至是,樞密院奏斷也。
二十八日,開封府判官徐大方、推官許彥先沖替,坐以同文館制獄連涉也。
十一月十七日,诏汲逢先勒停,送秦州制院,委李孝博選差獄官,與莊黃裳同鞫。
時孝博新權發遣永興軍等路常平等事,言:「秦、熙州自置市易,乃提舉官汲逢專領。
今本務欠錢十二萬餘缗萬餘:原倒,據《長編》卷二九四乙。
,聞逢母族亦嘗貸借,兼驅磨官稱逢有虛增錢數七萬餘缗。
」故有是命。
十二月一日,诏京東西路第七副将、供備庫副使張永昌降一官,與淮南遠處監當差遣。
以本路提點刑獄司言與将官楊桂不務協和,常淩忽之,故有是命。
二日,右谏議大夫呂公孺罰銅十斤,坐禦史何正臣言,檢正中書刑房文字杜弦見公孺理雪失入死罪事,而陰與苞苴往來,究實故也。
二十四日,诏京東第八将張建中先沖替,令轉運司體量罪狀以聞,坐所教兵衆應格人數全少故也。
二年二月七日,河東火山軍巡檢韓渭沖替,诏轉運司劾罪。
坐經略司言,渭擅領 兵士入北界渭:原作「謂」;領:原無。
并據《長編》卷二九六改、補。
,與虜人相射,及誘緻蕃部、待以客禮故也。
八日,知南劍州萬公儀追一官南:原無,有校者旁批「兩」字,茲據《長編》卷二九六改。
,免勒停;通判黃子春、知邵武軍周約、簽判李上傧,各罰銅二十斤,差替;權發遣江南西路提點刑獄、尚書都官員外郎李莘沖替,展磨勘二年;知建昌軍蔡若水等罰銅、差替有差。
坐不覺察廖恩為盜,及讨捕無功,雖會赦、去官,特責也。
恩所經地巡檢、巡茶、縣令尉,追官、勒停、罰銅、沖替凡二十九人。
十二日,知越州、給事中、集賢殿修撰程師孟降右谏議大夫,坐前知廣州失入市易牙人杖罪「牙人」下原有「尚」字,據《長編》卷二九六删。
,及斷割牙錢不當也也:原無,據《長編》卷二九六補。
。
十七日,降右谏議大夫蘇頌為秘書監、集賢院學士、知濠州,尚書司門員外郎徐大方奪兩官,虞部員外郎孫純奪一官,國子博士許彥先監吉州酒稅,大理少卿韓晉卿、呂孝廉各罰銅二十斤。
初,頌知開封府,大方為判官,彥先為推官,純知祥符縣,相國寺僧舊為純主治田産,而自貸常住錢給純。
事覺,頌及大方、彥先密谕純償之,不正其罪,為人所告,下有司劾治理斷不當,故有是命。
三月八日,河北東路轉運副使陳知儉、判官汪輔之,各特罰銅二十斤,坐三司言會計河北東路熙甯十年收支實阙錢帛等,比知儉、輔之元奏之數少七十三萬餘缗,乞降黜以誡諸路故也。
二十八日,降東上合門使、果州刺史、秦鳳路副總管夏元幾為钤轄,坐前知鎮戎軍失入死罪也。
五月二日,前權發遣環 慶路經略使高遵裕追兩官,知淮陽軍;慶州通判吳仲舉沖替;柔遠寨主孫貴、兵馬監押王顧并追一官,免勒停;都巡檢輔佐罰銅二十斤,差替;柔遠寨巡檢胡永德追兩官,免勒停;環慶路走馬承受、入内東頭供奉官王懷正罰銅七斤,降京西監當;前知大順城康大同等四人差替;蕃官軍使羅遇杖脊,刺配廣南東路牢城。
先是,遵裕數使蕃部乙訛及顧入西界,見蕃族梁訛探事:原作「移」,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且誘訛來降。
後乙訛為西人所執,永德等擅發兵出塞追取,遇縱火焚新和市,遵裕隐庇不治。
西人以為言,诏選官根治為首者,痛繩以法,遵裕亦不奉行。
上遣樞密院檢詳官範育就按,還具奏其狀,因命育推鞫。
獄成,永德、遇抵罪,遵裕坐不奉诏及所奏漏略,懷正亦以體量不實,餘皆從坐也。
同日,秦鳳路副總管夏元幾罷任,坐前知鎮戎軍買水銀,令指使販易,及毀公使文記也。
六日,知潤州呂嘉問落直昭文館,沖替,免勒停。
監市易務門、河南府左軍巡判官華申甫除名除:原作「降」,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
兩浙路提點刑獄王陟臣落集賢校理,沖替。
供備庫副使張濟追一官,遠小處監當。
知慶州俞充罰銅三十斤,檢正中書孔目房曾伉二十斤,三司度支副使張璪十斤。
初,江東轉運判官何琬劾奏嘉問不法,诏禦史台推治,申甫得之于濟及陟臣、充,自京師以私書報之。
陟臣檢正中書吏房,充都提舉市易司,濟故三司吏,伉嘗為璪道嘉問 事,而璪漏其語于所親。
上命取進奏院發書曆,得嘗與嘉問通書主名,乃下開封府令人自陳,不盡當除名,而申甫不以實聞,故除名,嘉問坐報上尚不以實,雖會恩不貸也。
十七日,國子監直講、河南府密縣令孫谔,集慶軍節度判官葉唐懿,各追兩官,免勒停,特沖替。
參知政事元绛知亳州,子耆甯罰銅十斤。
先是,太學生虞蕃訟绛使耆甯私禱族孫伯虎于谔、唐懿,升補太學内舍生,及屬谔于判國子監官處求為小學教谕求:原作「永」,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
下禦史台推治,绛複坐辯訴不實,谔、唐懿坐聽請,绛子耆甯亦坐傳道绛語于谔等,禦史推問不以實對,故有是命。
十八日,京西第五将陳宗等并勒停,坐按試馬弓箭手馬步射不應格故也。
二十八日,永興軍等路提點刑獄王孝先、熙河路副都總管王君萬并降一官,君萬改鳳翔府钤轄。
西上合門使、榮州刺史、知淮陽軍高遵裕展三期叙。
遵裕先知熙州,與君萬嘗借請給籴邊儲錢,違法回易,轉運判官孫迥按治之迥:原作「回」,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
君萬乃教蕃官木丹訟迥嘗加棰掠,遵裕以聞,欲以中迥。
命孝先推劾,而孝先觀望不盡力,再遣提舉茶場李稷鞫得實,故皆抵罪。
六月二十八日,大理評事元大成追兩官,除名;荊湖北路提點刑獄蘇涓、轉運判官馬城各奪一官。
大成坐前知江陵府長林縣受赇,渭、城嘗薦大成,故及。
七月十三日,前知青州陳薦、滕甫、李肅之,權知青州王居卿,通 判張永等十一人,各罰銅三十斤,恩州青陽縣尉成象罰銅二十斤,坐失覺察青州民楊和真自熙甯六年傳習妖教,薦等疊為州守若通判、都監也也:原無,據《長編》卷二九九補。
。
二十六日,诏殿中丞、國子監直講龔原追一官勒停,展三期叙。
前國子監直講、和州防禦推官沈铢,國子監直講、潤州金壇縣令葉淘,各罰銅十斤。
铢勒停,淘沖替。
原坐受生員張育銀、绫及直講王沇之請求沇:原作「沈」,據《長編》卷二九九改。
,升不合格卷子為上舍,铢坐受育茲瓦器、竹簟,濤坐受育茶、紙并非假日受生員谒。
八月六日,西京左藏庫副使楊進等二十三人各展磨勘二年。
坐試諸軍武藝,誤給銀萬餘兩,為殿前司劾奏,诏免備償,薄懲之薄:原作「簿」,據《長編》卷二九九改。
。
七日,诏知開封府蔡延慶落翰林學士,知滁州。
先是,李憲妻王氏之母詣府訟憲婢謀害王氏,延慶初欲避免佥書,又謂王氏疑辭有狀外事,不當治。
推官蔡承禧争之,與延慶更論奏,乃下審刑院、刑部定,以應為受理。
于
時權禦史中丞鄧潤甫言:「绾在言路,肆為邪慝,陰連公府椽屬,數為大臣祈恩,傳笑四方,傷辱國體,故斥逐之。
今绾去位未幾,亟複待制,莫知所謂,乞追寝成命。
」 十七日,前知真定府、龍圖閣直學士、吏部侍郎緻仕韓贽降一官,追其孫思純将作監主簿告告:原作「造」,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通判鄭淵、佥判王欽臣各降一官臣:原作「若」,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判官許章、推官劉處厚沖替,司錄參軍劉舜理以下三人勒停,北寨主楊允德以下三人除名編管,并不用赦降、去官。
坐易州捕盜,誤以解子平為北界地,啟虜人争疆之隙也。
二十二日,秘書省著作佐郎張琬沖替,坐越職言知荊南張颉不當也。
二十三日,尚書刑部員外郎、知制诰熊本落知制诰,為屯田員外郎,分司西京,饒州居住。
大理寺丞、權知都水監丞陳佑甫為(穎)[颍]州團練推官。
權知都水監主簿、司農寺主簿史邈追兩官,與遠小處合入差遣。
權知都水監丞範子淵追一官,差遣依舊。
并免勒停。
權河北東路轉運副使陳如儉追一官,沖替。
文彥博特放罪。
大名府冠氏、臨清、清平縣幹系官吏并東流南岸都大司,并令提點刑獄司劾之。
初,都水監程昉請開運河,範子淵言遣官并用浚川把疏浚,奪水勢悉歸二股故 道,退出民田數萬頃,诏大名府保明。
既而文彥博奏,止因霜降水落,今年未嘗用把而退地更多。
上命熊本按視,以彥博所陳有害無利為是,乞廢浚河司。
于是子淵言,本等所陳事理未盡至公,乃诏置獄。
至是獄具,浚川把僅同兒戲,子淵所陳固多妄,然史邈初勸本先行河決利害先行河:原作「光河行」,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乃見彥博,而本修私禮于彥博本:原作「未」,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非公事赴彥博飲,故上不直本也。
閏正月八日,陳繹落知制诰诰:原作「诏」,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為秘書少監、集賢院學士。
知谏院蔡确言:「繹陰與中書屬官張谔、練亨甫等交相朋附,因公事受張谔私簡,蹤迹已露,不可更污侍從。
」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大理寺丞王欽臣展磨勘四年丞:原無,據《長編》卷二八七補。
,前降一官指揮更不施行,其轉太常丞及降授太子中允敕并追毀。
坐定奪解子平地界不實,案未上,年例當遷遷:原作「還」,據《長編》卷二八七改。
,已改太常丞,及案奏,奪一官,法當自未遷官責降故也。
二月二十四日,知廉州、供備庫副使李時亮降一官,監押、右侍禁衛立之降兩官,司戶參軍孔元孫沖替,坐不救火,焚器甲二十四萬,會赦特責也。
四月十二日,右谏議大夫、兼侍讀、權禦史中丞鄧潤甫落職,知撫州。
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裡行上官均責受光祿寺丞,知邵武軍光澤縣。
以右正言、知谏院蔡确言:「被命同鞠相州獄,潤甫與均密自奏事,不令臣佥書,必以臣見其朋奸之迹,恐臣論列恐:原無,據《長編》卷二八九補。
,故造非語中傷,及欲動搖獄情,陰結執政,乞早賜罷斥。
」上初以潤甫、均言,故疑獄詞非實,及 遣使審詳,罪人卒無異辭,上以潤甫、均誕妄,故貶之。
五月二十五日,知慶州、直龍圖閣範純仁奪職,知信陽軍;永興軍路钤轄種古追一官,知甯州;比部郎中史籍追兩官比部郎中:原無,據《長編》卷二八九補。
,并勒停;知環州種診免追官,勒停,罰銅二十斤;環州佥判黨師經以下三人沖替。
純仁坐不追捕作過熟戶蕃部,古虛訟純仁不公,謬為其兄發奏狀入馬遞,籍申制院不實,師經等推勘佥書劫盜公事失入故也。
六月十九日,殿中丞陳安民追一官,勒停,展三期叙;太常博士吳安持追一官持:原作「特」,據《長編》卷二九○改。
,免勒停,沖替;前檢正中書刑房公事劉奉世落直史館,免勒停,監陳州糧料院;詳斷官窦蘋追一官,勒停;詳議官周孝恭、大理評事文及甫并沖替。
安民嘗官相州,坐與失入馮言死罪,囑及甫言于宰相吳充充:原作「元」,據《長編》卷二九○改。
,安持坐受及甫囑谕奉世,奉世坐谕法官指定不作失入奉世:原無;谕:原作「論」。
并據《長編》卷二九○補、改。
,蘋、孝恭坐定為非失入,其牽連得罪者又數十人,充釋罪。
初,制勘相州獄,蔡确鍜煉,欲以傾充,至是獄成,人以為冤。
二十七日,尚書主客郎中張充宗、供備庫副使高遵制并追一官,勒停。
先是,充宗、遵制接伴遼使,以違禁物償所亡器皿,于驿舍奸雜戶,诏開封府劾,先沖替,聽追攝。
至是得實,故坐責也。
七月二十五日,京西将官李延遘沖替。
上批:「延遘捕盜,募兵自随,初無明條,乃是憚賊怯懦,滋大事勢,不惟不足彈治士卒,傳聞四方,亦足啟侮,宜沖替。
」 八月六日,澶州巡河栾文德淮南 編管,都大提舉苗師中沖替,免勒停。
并追兩官。
都水監丞王慎微沖替,權外監丞陳佑甫降一官佑:原作「佑」,據《長編》卷二九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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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澶州韓以應副修閉決口,聽以功贖過。
坐澶州河水抹岸,不預請修貼堤岸,各該赦恩,故特責之。
十月十四日,散員都虞候、萬州刺史全信追刺史,罰銅六十斤,降充湖南本城都頭。
先是,上批:「全信乞取本班長行錢物,已奏案,可速進呈裁斷,庶軍中有以警勵。
」至是,樞密院奏斷也。
二十八日,開封府判官徐大方、推官許彥先沖替,坐以同文館制獄連涉也。
十一月十七日,诏汲逢先勒停,送秦州制院,委李孝博選差獄官,與莊黃裳同鞫。
時孝博新權發遣永興軍等路常平等事,言:「秦、熙州自置市易,乃提舉官汲逢專領。
今本務欠錢十二萬餘缗萬餘:原倒,據《長編》卷二九四乙。
,聞逢母族亦嘗貸借,兼驅磨官稱逢有虛增錢數七萬餘缗。
」故有是命。
十二月一日,诏京東西路第七副将、供備庫副使張永昌降一官,與淮南遠處監當差遣。
以本路提點刑獄司言與将官楊桂不務協和,常淩忽之,故有是命。
二日,右谏議大夫呂公孺罰銅十斤,坐禦史何正臣言,檢正中書刑房文字杜弦見公孺理雪失入死罪事,而陰與苞苴往來,究實故也。
二十四日,诏京東第八将張建中先沖替,令轉運司體量罪狀以聞,坐所教兵衆應格人數全少故也。
二年二月七日,河東火山軍巡檢韓渭沖替,诏轉運司劾罪。
坐經略司言,渭擅領 兵士入北界渭:原作「謂」;領:原無。
并據《長編》卷二九六改、補。
,與虜人相射,及誘緻蕃部、待以客禮故也。
八日,知南劍州萬公儀追一官南:原無,有校者旁批「兩」字,茲據《長編》卷二九六改。
,免勒停;通判黃子春、知邵武軍周約、簽判李上傧,各罰銅二十斤,差替;權發遣江南西路提點刑獄、尚書都官員外郎李莘沖替,展磨勘二年;知建昌軍蔡若水等罰銅、差替有差。
坐不覺察廖恩為盜,及讨捕無功,雖會赦、去官,特責也。
恩所經地巡檢、巡茶、縣令尉,追官、勒停、罰銅、沖替凡二十九人。
十二日,知越州、給事中、集賢殿修撰程師孟降右谏議大夫,坐前知廣州失入市易牙人杖罪「牙人」下原有「尚」字,據《長編》卷二九六删。
,及斷割牙錢不當也也:原無,據《長編》卷二九六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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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降右谏議大夫蘇頌為秘書監、集賢院學士、知濠州,尚書司門員外郎徐大方奪兩官,虞部員外郎孫純奪一官,國子博士許彥先監吉州酒稅,大理少卿韓晉卿、呂孝廉各罰銅二十斤。
初,頌知開封府,大方為判官,彥先為推官,純知祥符縣,相國寺僧舊為純主治田産,而自貸常住錢給純。
事覺,頌及大方、彥先密谕純償之,不正其罪,為人所告,下有司劾治理斷不當,故有是命。
三月八日,河北東路轉運副使陳知儉、判官汪輔之,各特罰銅二十斤,坐三司言會計河北東路熙甯十年收支實阙錢帛等,比知儉、輔之元奏之數少七十三萬餘缗,乞降黜以誡諸路故也。
二十八日,降東上合門使、果州刺史、秦鳳路副總管夏元幾為钤轄,坐前知鎮戎軍失入死罪也。
五月二日,前權發遣環 慶路經略使高遵裕追兩官,知淮陽軍;慶州通判吳仲舉沖替;柔遠寨主孫貴、兵馬監押王顧并追一官,免勒停;都巡檢輔佐罰銅二十斤,差替;柔遠寨巡檢胡永德追兩官,免勒停;環慶路走馬承受、入内東頭供奉官王懷正罰銅七斤,降京西監當;前知大順城康大同等四人差替;蕃官軍使羅遇杖脊,刺配廣南東路牢城。
先是,遵裕數使蕃部乙訛及顧入西界,見蕃族梁訛探事:原作「移」,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且誘訛來降。
後乙訛為西人所執,永德等擅發兵出塞追取,遇縱火焚新和市,遵裕隐庇不治。
西人以為言,诏選官根治為首者,痛繩以法,遵裕亦不奉行。
上遣樞密院檢詳官範育就按,還具奏其狀,因命育推鞫。
獄成,永德、遇抵罪,遵裕坐不奉诏及所奏漏略,懷正亦以體量不實,餘皆從坐也。
同日,秦鳳路副總管夏元幾罷任,坐前知鎮戎軍買水銀,令指使販易,及毀公使文記也。
六日,知潤州呂嘉問落直昭文館,沖替,免勒停。
監市易務門、河南府左軍巡判官華申甫除名除:原作「降」,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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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浙路提點刑獄王陟臣落集賢校理,沖替。
供備庫副使張濟追一官,遠小處監當。
知慶州俞充罰銅三十斤,檢正中書孔目房曾伉二十斤,三司度支副使張璪十斤。
初,江東轉運判官何琬劾奏嘉問不法,诏禦史台推治,申甫得之于濟及陟臣、充,自京師以私書報之。
陟臣檢正中書吏房,充都提舉市易司,濟故三司吏,伉嘗為璪道嘉問 事,而璪漏其語于所親。
上命取進奏院發書曆,得嘗與嘉問通書主名,乃下開封府令人自陳,不盡當除名,而申甫不以實聞,故除名,嘉問坐報上尚不以實,雖會恩不貸也。
十七日,國子監直講、河南府密縣令孫谔,集慶軍節度判官葉唐懿,各追兩官,免勒停,特沖替。
參知政事元绛知亳州,子耆甯罰銅十斤。
先是,太學生虞蕃訟绛使耆甯私禱族孫伯虎于谔、唐懿,升補太學内舍生,及屬谔于判國子監官處求為小學教谕求:原作「永」,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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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禦史台推治,绛複坐辯訴不實,谔、唐懿坐聽請,绛子耆甯亦坐傳道绛語于谔等,禦史推問不以實對,故有是命。
十八日,京西第五将陳宗等并勒停,坐按試馬弓箭手馬步射不應格故也。
二十八日,永興軍等路提點刑獄王孝先、熙河路副都總管王君萬并降一官,君萬改鳳翔府钤轄。
西上合門使、榮州刺史、知淮陽軍高遵裕展三期叙。
遵裕先知熙州,與君萬嘗借請給籴邊儲錢,違法回易,轉運判官孫迥按治之迥:原作「回」,據《長編》卷二九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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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萬乃教蕃官木丹訟迥嘗加棰掠,遵裕以聞,欲以中迥。
命孝先推劾,而孝先觀望不盡力,再遣提舉茶場李稷鞫得實,故皆抵罪。
六月二十八日,大理評事元大成追兩官,除名;荊湖北路提點刑獄蘇涓、轉運判官馬城各奪一官。
大成坐前知江陵府長林縣受赇,渭、城嘗薦大成,故及。
七月十三日,前知青州陳薦、滕甫、李肅之,權知青州王居卿,通 判張永等十一人,各罰銅三十斤,恩州青陽縣尉成象罰銅二十斤,坐失覺察青州民楊和真自熙甯六年傳習妖教,薦等疊為州守若通判、都監也也:原無,據《長編》卷二九九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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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日,诏殿中丞、國子監直講龔原追一官勒停,展三期叙。
前國子監直講、和州防禦推官沈铢,國子監直講、潤州金壇縣令葉淘,各罰銅十斤。
铢勒停,淘沖替。
原坐受生員張育銀、绫及直講王沇之請求沇:原作「沈」,據《長編》卷二九九改。
,升不合格卷子為上舍,铢坐受育茲瓦器、竹簟,濤坐受育茶、紙并非假日受生員谒。
八月六日,西京左藏庫副使楊進等二十三人各展磨勘二年。
坐試諸軍武藝,誤給銀萬餘兩,為殿前司劾奏,诏免備償,薄懲之薄:原作「簿」,據《長編》卷二九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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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诏知開封府蔡延慶落翰林學士,知滁州。
先是,李憲妻王氏之母詣府訟憲婢謀害王氏,延慶初欲避免佥書,又謂王氏疑辭有狀外事,不當治。
推官蔡承禧争之,與延慶更論奏,乃下審刑院、刑部定,以應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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