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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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監關詠責保靜軍節度副使關:原作「阙」,據《宋史》卷三三○《杜純傳》改。

    ,不佥州事,坐買部内蕃客禁物虧價九十八匹,及于仁宗喪中用妓讴歌飲酒、不察子逸受赇故也。

     七月十四日,太子中舍、通判祁州孫祺監袁州鹽酒稅,坐越職言事,又布露所奏故也。

     八月五日,右司郎中、天章閣待制、新差知廣州閻詢落職知商州。

    詢三月告歸鳳翔焚黃,五月發在道,而監察禦史裡行劉庠言:「詢偃蹇自便。

    近歲人臣以不虔君命為高,積習驕慢,(寝)[寖]以成俗,請黜一人以勵其餘。

    」故有是命。

     十三日,監富國倉、屯田員外郎萬及降一官,内殿崇班王從謹、西頭供奉官戴宏皆勒停,坐受米濕惡,(懷)[壞]十八萬石,法官以遇疏決請減,特有是命。

     九月十六日,太常博士、監察禦史裡行馬默落台職,通判懷州,坐供職已來言事無狀故也。

     十月七日,前知房州、職方員外郎董經臣勒停,坐用南郊赦擅放叛人景珣妻子。

    (祖)[景]珣亡入夏國,泾原路送珣妻子房州編管。

    後環慶路取珣妻子,欲撫養以間珣,則經臣于慶州,法司比附應奏不奏杖八十公罪,去官勿論。

    時镃有母服镃:此當是人名,而失其姓,則前必有脫文,俟考。

    ,經臣特有是命,镃服除與監當。

     治平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神宗即位未改元。

    權提點廣南東路刑獄公事、司勳郎中呂元規降知歙州;知英州、職方員外郎黃師旦追一任官,監洪州酒稅。

    元規坐鹵莽舉(駭)[劾]、移譚餘等公事赴韶州取勘,師旦因縣尉王履亨捉到譚餘作殺人賊,後勘得餘無罪,為元規移送韶州取勘,疑履亨教唆,便枷禁履亨,及放免百姓黃真徒役,并借教閱兵級等罪故也。

     三月四日,禦史中丞、工部侍郎彭思永降給事中,知黃州;主客員外郎、殿中侍禦史裡行蔣之奇降太常博士,監道州酒稅務。

    坐言參知政事歐陽修閨門事故也。

     四月二十四日,右谏議大夫、權禦史中丞王陶罷中丞,充樞密直學士、知陳州;侍禦 史吳申、呂景罰銅二十斤。

    坐不合過毀參知政事吳奎也。

     六月五日,郓州居住、兵部郎中緻仕王逵宿州編管。

    先是,京東轉運司奏:「逵兇險貪婪,幹撓州縣,本路之人比之盜賊。

    但幹有利,無不為者。

    望送僻州軍安置,永不量移。

    」至是,侍禦史張紀繼言,乞送廣南遠惡州軍編管,故有是命。

     七日,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權知開封府傅求知兖州。

    先是,言事者累言求之不職,求亦自請補外,〔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開封府推官、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窦卞知深州深:原作「擢」,據《宋史》卷三三○《窦卞傳》改。

    。

    言事者以傅求不職,因連及之,亦自請補郡故也。

     八月二十二日,權發遣三司度支判官公事、屯田郎中皮公弼降知袁州,坐于搉貨務買真珠喧競故也。

     二十四日,都官郎中、知邵武軍吳師服監南康軍鹽稅務。

    以考課院言師服連三考俱在下劣等,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太常博士、監真州糧料院孫邵武候今任滿,更與監當一任。

    以台官張唐英言:「邵武妻餘使過千錢,因而打詈其妻,典沿身衣物填還,後懷憤自割身死。

    案到,稱餘患心神不甯,恐非本情。

    乞酌情重行貶降,庶使餘冤伸于泉下。

    」故有是命。

     十月三日,兵部員外郎、寶文閣待制傅卞知懷州,以侍禦史張紀、裡行張唐英言卞素禀奸邪,陰相附會,處在(京)[經]筵,不厭朝議,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六日,右谏議大夫、天章閣待制陸诜知晉州,坐延州不舉職也。

     十二月四日,陝西路轉運 使、司勳郎中、權發遣延州薛向知绛州,坐處置邊事失宜也。

     神宗熙甯元年二月十三日,京東路提點刑獄、光祿卿鞏申知蔡州。

    以侍禦史張紀言,申材識庸下,賦性(情)[猜]疑,濫處監司,首宜澄汰,故有是命。

     三月十八日,兵部郎中、知制诰宋敏求降刑部郎中,依舊職知绛州。

    祠部員外郎、秘閣校理鄭雍,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劉瑾,各降一官,與通判差遣,雍峽州,瑾睦州。

    右司郎中、天章閣待制郭申錫,戶部郎中、集賢殿修撰龔鼎臣龔:原作「襲」,據《宋史》卷三四七《龔鼎臣傳》改。

    ,工部郎中、秘閣校理、同修起居注蘇頌,員外郎、集賢殿修撰兼侍讀周孟陽陽:原作「易」,據《宋史》卷三二二《周孟陽傳》改。

    ,屯田員外郎、集賢校理王汾,秘書丞、秘閣校理韓忠彥,各罰銅二十斤。

    坐在禮院定議皇親婚嫁異同不當也。

     六月十六日,淮南轉運使、光祿卿史照降太常少卿,知單州,坐體量知泰州曹元舉疾愈不實故也。

     二十三日,太常少卿張頌分司南京,以前任知劍州日考課累在劣等故也。

     七月十二日,右正言、直集賢院、同知谏院孫覺降太子中允,依前供職,坐上言指名升黜兩府大臣故也。

     八月三日,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同知谏院孫覺通判越州,以言事失實故也。

     十月二十八日,屯田郎中陳習監齊州新系鎮酒稅,坐于轉對狀内将不幹己事夾帶論述,指人過惡以逞私憾故也。

     二年三月十七日,前兩浙路提點刑獄、司封郎中、直昭文館、知桂州元積中,同提舉兩浙路開修河渠、虞部郎中 胡淮,各降一官,積中仍落職,皆監當差遣。

    知常州王說、前常州武進縣尉淩民瞻皆沖替。

    積中、淮坐浚常、潤州運河不如法而勞獘百姓,及複望亭堰不利;民瞻坐首議複望亭堰及分料不均;說坐初與積中等連狀奏浚河之利,朝廷遣使按視,乃更極論其害,及被劾,乃曰忘前嘗連狀也。

    事下輔臣議,以為民瞻當勒停。

    上曰:「朝廷以一路事付積中等,自不當聽用民瞻,民瞻不足深罪。

    」令沖替而已。

     二十四日,都水監丞宋昌言降一官,通判冀州王庠等令沖替,同判都水監張鞏等罰銅各二十斤,坐去年河決冀州棗強故也。

    時方委昌言治二股河,故特令奪官,領職如故。

     四月十八日,前知信州、都官郎中朱師道降監當差遣,坐在任日以二卒犯徒杖罪,決刺差互故也。

     二十二日,龍圖(門)[閣]直學士、工部郎中、知秦州孫永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坐帥鎮亡狀、奏報失實故也。

     六月二十二日,右谏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呂誨罷中丞,知鄧州。

    以誨論參知政事王安石見利忘義、朋奸害政、商搉财利、動搖天下等十事,安石求去位,上命出誨故也。

     七月二十七日,著作佐郎、新知衡州衡陽縣章辟光降湖南路監當。

    初,禦史中丞呂公着言辟光不當幹議岐王建外邸事,及素行貪猥,所至狼籍。

    上谕以言事不可加罪,然以辟光誠貪猥,乃止其素行绌之。

     閏十一月二十八日,知華州、都官員外郎郭源明監淮 陽軍鹽酒稅,坐理斷白麟偷稅公事不當,及申奏不實,通判以下皆會降,而源明又坐詈提點刑獄雷周輔,故特有是命。

     三年正月九日,彰信軍節度觀察留後、驸馬都尉李玮責郴州團練使、驸馬都尉,陳州安置。

    楚國大長公主薨,車駕幸其第,召中書入,恸哭,谕以玮奉養公主無狀,故有是命。

     十七日,前知莫州、莊宅使柴贻範特追兩官,壽州編管,順安軍簽判、屯田員外郎王移遠小處差遣。

    贻範坐知莫州日,任内貸富人錢及市賣物有剩利,坐鞠贻範事不盡故也。

     十九日,知濰州、比部郎中步翔特勒停,青州簽判、庫部員外郎薛維與監當差遣。

    翔坐知濰州日剩差人員、兵級送家眷,濰坐失點檢,會降,特有是命。

     三月一日,皇城使、忠州團練使馬撚降郓州钤轄,坐前知泾州不覺察孔目官周實受赇故也。

     七日,翰林學士範鎮罷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

    先是,谏官李常言,州郡官吏有時不俵常平錢斛與民,而使民虛出息二分入官者,上令常具州縣所在官吏姓名聞奏,欲劾治之,而鎮封還中書劄子,以為常但風聞言事,不當使之具析。

    中書以聖旨喻之使下,至數四,終不肯。

    會司馬光乞罷樞密副使,許之,而鎮又封還诏書,言光不可罷,且自請解封駁事,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右正言、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孫覺落職,知廣德軍。

    始,上欲使覺體量開封府界散常平有無抑 配,覺奏敢不虔奉聖旨,即日治行;既而張戬等言不當遣,覺因固辭弗肯往。

    上以為反複,故绌。

     四月八日,戶部侍郎、守禦史中丞呂公着為翰林侍讀學士,知(穎)[颍]州,坐數言事失實也。

     二十二日,右正言、秘閣校理李常降太常博士,監察禦史裡行張戬、太子中允權監禦史裡行王子韶,并落台職,與知縣差遣。

    常坐言散常平錢,州縣有不散而徒使民出息,(今)[令]具州縣官吏姓名至五六,終不肯(其)具;戬坐侵(悔)[侮]柄臣,誣罔事實;子韶坐所入章疏與面奏事反複不一故也。

     二十四日,右谏議大夫、知制诰宋敏求罷知制诰,坐不草李定除禦史制詞及自以疾乞罷職故也。

     五月十四日,工部郎中知制诰李大臨、蘇頌,落職歸班,坐除李定禦史,累格诏命不下,妄引诏中丞薦舉條貫故也。

     二十一日,皇城使、開州團練使沈惟恭除名,瓊州安置,進士孫棐處死。

    棐為惟恭門下客,惟恭以幹求恩澤不如所欲怨朝廷,假他人指斥乘輿之言以語棐,因僞撰近臣章疏,巧為謗讟,詞極切害故也。

     六月二十七日,秘書丞丞:原作「省」,據《長編》卷二一二改。

    、集賢校理、同知谏院胡宗愈落職,通判商州。

    手诏:「宗愈自領言職,未嘗存心補朝廷治道,凡進對論事,必巘伏奸意,含其事情,旁為邪說,以私托公,專在破壞正理,中傷善良。

    所為如此而置之左右前後,豈非所以自蔽聰明!氣焰奸慝氣焰奸慝:《長編》載此四字于前「自領言職」之上,似是。

    ,可落職與外處差遣。

    」 七月二十五日,前知杭州、龍圖閣學士、 右谏議大夫祖無擇責授忠正軍節度副使責授:原無,據《長編》卷二一三補。

    ,不佥書州事。

    丁憂人屯田郎中任浩追一官人:原無,據《長編》卷二一三補。

    ,勒停,經恩未得叙用。

    國子博士緻仕錢羔羊追一任官,衢州編管。

    殿中丞緻仕王景追一任官,勒停。

    泗州參軍張應岩追參軍敕,明州編管。

    監杭州軍資庫、司法參軍孫輔特沖替。

    無擇坐知杭州日借貸官錢,受浩等告囑,法寺言已會德音,無擇、羔羊、應岩皆特斷,而餘如有司所奏。

     二十六日,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判太常寺、兼禮儀事陳薦降工部郎中,秘書監、權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李及之降光祿卿,起居舍人、直集賢院、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章衡降右司谏,工部郎中、充集賢殿修撰、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周孟陽降兵部員外郎,祠部員外郎、充秘閣校理、同知太常禮院文同降太常博士,太常丞、充秘閣校理張公裕降太子中允,并仍舊職。

    并坐議宗室襲封不當,而薦已差知蔡州未行,審刑院言去官,禦劄批雲「雖去官,薦實議首,可更不原」故也。

     八月四日,光祿卿苗振責複州團練副使,前明州司理參軍韋肅特勒停韋肅:《長編》卷二一四作「辛肅」。

    ,坐前知明州不法及故入棐士堯罪入:原作「人」,據《長編》卷二一四改。

    ,肅以阿随振故也。

     九日,侍禦(史)劉琦為都官員外郎,監處州鹽酒稅,金部員外郎、禦史裡行錢顗守本官,監衢州鹽稅務。

    坐言事失實也。

     十一日,殿中侍禦史孫昌齡為屯田員外郎、通判蕲州,坐論辨謀殺法不當也。

     十四日,兩浙轉運使、太常少卿賈昌衡衡:原作「朝」,據《長編》卷二一四改。

    ,提刑、光 祿卿侯瑾,同提刑、南作坊使李惟寶使:原無,據《長編》卷二一四補。

    ,并追一官,仍降等差遣遣:原無,據《長編》卷二一四補。

    ,坐不能舉劾祖無擇、苗振故也。

     十五日,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同知谏院範純仁罷起居舍人,同修起居注,知河中府,坐嘗曆诋大臣及與禦史擅去官曹也。

     二十八日,工部郎中、侍禦史知雜、判刑部劉述知江州,金部郎中、集賢校理、權判刑部丁諷通判複州,審刑院詳議官、都官員外郎王師元監安州稅。

    述、諷坐不依程限錄降謀殺刑名敕,及誤引編敕奏聽朝旨;師元以論列謀殺刑名事,不聽繳納差敕,擅不赴職故也。

     十月十九日,工部郎中、直龍圖閣、知慶州李複圭責保靜軍節度副使,不佥書州事,坐擅易诏命,出師侵敵,騷動邊境,敗恤喪師故也。

     二十二日,前知秦州、右司郎中、充天章閣待制李師中落職,降度支郎中知舒州。

    秦鳳路钤轄、皇城使、帶禦器械向寶落帶禦器械,充本路钤轄。

    著作佐郎王韶降授保平軍節度推官,依舊提舉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公事。

    師中、寶坐前在秦州日稽留朝旨,奏報反複,韶妄指閑田,故有是命。

     同日,集賢校理王介、館閣校勘劉攽罷判鼓院、同知太常禮院,并令歸館供職。

    先是,介、攽充進士考試官,議事不和,禦史張戬言介、攽天資薄惡,污辱書館,肆為喧鬥,慢侮多士,命監試、禦史知雜陳襄具析因依。

    襄具相诟詈之語以聞,诏各特罰銅八斤。

    既而禦史中 丞呂公着言呂:原作「吳」,據《宋史》卷三三六《呂公着傳》改。

    :「攽素行猥薄,言多亵慢,一時流輩比之俳優。

    介禀性躁妄,喜于争鬧,所至州軍目為狂疾。

    昨試院中,放恣益甚,語言傳播,中外鄙笑。

    乞削職與外處差遣。

    」故有是命。

     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裡行薛昌朝、林旦并除舊官合入差遣,坐言事失實也。

     三月十日,工部郎中、寶文閣待制王廣淵降度支員外郎,依舊知慶州。

    初,慶州兵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