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六五

關燈
院楊畋知鄂州,仍落知谏院;同體量安撫、西上合門副使曹修為荊南駐泊兵馬都監門:原無,據《長編》卷一七三補。

    ;東路兵馬钤轄、兼捉賊盜、宮苑使、韶州團練使蔣偕為潭州駐泊兵馬都監。

    十六日,再降畋為屯田員外郎、直史館,修為洛苑副使修:原作「修撰」,據《長編》卷一七三删。

    、兼合門通事舍人,偕為北作坊使、忠州刺史。

    初,畋 與修聞智高徙軍沙頭,将濟,因命棄英州,且令偕焚糧儲,及召内殿承制井赟、岑宗闵、西頭供奉官合門祗候王從政退保韶州,仍以公文申禦史台及谏院,故并責之。

     十月十五日,兵部郎中、天章閣待制仲簡落職,知筠州。

    以簡在廣州雖不能禦智高,而完城自守,故薄責之。

     五年正月七日,兵部郎中、知筠州仲簡降刑部郎中。

    簡既落職知筠州,而言者以智高方至廣州,老幼皆奔走入城,簡拒而不内,以故多被害,而廣人怨簡,故再責之。

     二十三日,屯田員外郎、直史館、知鄂州楊畋降太常博士,知光化軍。

    畋先降官,而言者尚以處事乖方、後師逗遛,再有是命。

     二十七日,降廣南東路兵馬钤轄、文思使王锴為文思副使、建州兵馬都監。

    初,智高自邕州順流而下,仲簡令锴領兵扼端州,乃留市船亭不行,欲還守城。

    簡不許,遂自領兵入城。

    翌日,海上巡檢、右侍禁王世甯請分兵以往,锴懼不從。

    及賊至城下,促世甯入城入城:原無,據《長編》卷一七四補。

    。

    既至南門,引大義責锴稽留不進,锴怒,以世甯違軍令而斬之。

    朝廷下廣州體量,而魏瓘言世甯為海上巡檢,若令勒兵入城,則舟船為賊所有,自當獲罪,況其人膽略敢戰,且能守職,其死甚冤。

    既降锴,而令訪世甯子以聞。

     二月二日,降西京左藏庫使、康州刺史沈維恭為供備庫使供:原作「庸」,據《長編》卷一七四改。

    、監蔡州商稅,西染院副使、兼合門通事舍人張承衍為供備庫副使、監汝州商稅,并坐勾當會靈 觀遺火也。

    惟恭,德妃之弟;承衍,東安郡主婿也。

    既以谪降,而妃為之上章,乞留京師。

    帝曰:「已行之命為國戚所回,則法徒設矣。

    」乃召開封府促行。

     二十一日,貸知邕州、禮賓使宋克隆死,除名,杖脊刺配沙門島。

    溪洞都巡檢、東頭供奉官、同修城劉莊除名,杖刺福建牢城。

    賓州推官、權通判王方,欽州靈山縣主簿、權推官楊德言,并除名,免杖刺配湖南本城,永不錄用。

    并坐侬賊至棄城也。

    克隆自智高陷邕州,殺陳拱,被選知州事,而經賊踐蹂之後,未能葺城壁,頗縱士卒下諸山寨,殺逃民詐為獲賊,一級賞錢十千。

    又為僞帖與親兵,以為嘗有功。

    及賊再據州,而城中無兵備,遂遁去。

    斷敕下,是日大雨雹,帝急遣中使追敕,已不及,人頗憫之。

     三月九日,廣南東路兵馬都監、供備庫使蘇緘責房州司馬。

    廣南西路兵馬都監、内殿崇班趙懷恩追三任,為太子右内率府副率,全州安置。

    右侍禁尹修己、左班殿直蔡鼎臣各追三任官,配京東本城。

    并坐邕州金城驿軍敗也。

     四月八日,陝西路轉運副使、度支員外郎範祥降屯田員外郎,知唐州。

    祥初議解鹽通商,驟加擢用,狃于激切,故擅起古渭之役渭:原作「謂」,據《長編》卷一七四改。

    。

    雖行降黜,議者猶以為輕。

     五月四日,審刑院詳議官周識監無為軍茶鹽酒稅務,詳斷官陳宗道監池州清酒務,坐斷奏永興軍江阜案内有(況)[]詛厭魅誤進入故也。

     閏七月二十三日,降翰林院侍讀學 士、刑部郎中呂公綽為龍圖閣學士、知徐州,侍禦史吳秘知濠州,提點淮南路刑獄公事、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孫錫知太平州,度支員外郎王砺知信州。

    初,道士趙清贶配嶺外,行至許州死,谏官、禦史皆言龐籍陰諷公綽,面令決杖近脊下,故清贶不至配所而死。

    公綽遂得罪出外,而錫坐前為推官,砺為判官,秘亦以獨不彈奏,故皆責及之。

    既而公綽上章自辨,乃诏知開封府楊察按其事,具言斷清贶實在判官聽具:原作「且」;實:原作「時」。

    并據《長編》卷一七五改。

    ,非公綽面決。

    然命已行,止令劄示公綽而已。

     八月二十九日,前知常州、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邵必落職,監邵武軍稅,坐在任日誤斷犯鹽人高慶徒刑。

    江陰軍江陰知縣、殿中丞陳合重勘斷公事,複收慶,供析不實,再決杖刑,合特勒停。

    前提刑、度支員外郎蘇舜元,同提刑、内殿崇班、合門祗候常鼎,提刑、屯田員外郎苗振免勘,各罰銅一十斤。

    高慶,常州特支錢一十千。

     十月十六日,滁州錄事參軍路盛追官勒停。

    盛馬斃,怒人刍秣不時,杖之,令抱巨石立五晝夜,又杖之。

    大理寺斷杖八十私罪斷杖:原倒,據《長編》卷一七五乙。

    ,帝以盛所為苛暴,貴畜而賤人,特貶之也。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同知太常禮院、祠部員外郎、史館檢讨張刍落職,監潭州稅。

    坐乞罷溫成皇後忌辰,複為父太祝牧已授資州佥判,不合乞落職代父入川故(故)也。

     至和元年七月二十二日,殿中侍禦史馬遵知宣州,殿中侍禦史李景 初通判江甯府,主客員外郎、殿中侍禦史裡行吳中複通判虔州。

    初,遵等既彈宰相梁适多私,又言三司判官李虞卿根究出客人李士宗所陷茶錢數萬缗,士宗與司門員外郎劉宗孟同販茶而宗孟與适連親,乃出虞卿為陝西提點刑獄。

    及事下開封府,而宗孟未嘗與士宗販茶,又與适非親,帝以遵等言不實,故并出之。

     十一月三日,降同知太常禮院、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集賢校理鞠真卿知淮陽軍。

    初,中書下禮直議溫成元廟事,判寺王洙令禮直官填印紙申中書,充等乃移文送開封府,而知府蔡襄釋不問。

    及谏官論其事不已,朝廷以為充等風使言之,故有是命。

     五日,太常丞、直集賢院、判三司都磨勘司馮京落同修起居注,坐上言吳充吳:原作「吾」,據《長編》卷一七七改。

    、鞠真卿不當出外。

     二年四月十五日,兵部員外郎、知制诰吳奎知壽州。

    初,奎為契丹國生辰使,既至,會丹契主加号,欲奎入稱賀,而固執不從。

    因别設次,令就觀禮。

    既而涿州移文,以謂契丹使至南朝,遇盛禮皆入預慶賀,故出之。

     六月三日,群牧判官、祠部員外郎李壽朋降知汝州,坐皇城卒報其遊從不檢也其:原無,據《長編》卷一八○補。

    。

     七月六日,龍圖閣直學士、刑部員外郎任颛降天章閣待制,仍舊知渭州。

    先是,颛知潭州,會廣州大商道死,且籍其财,得真珠八十兩八十:原作「半」,據《長編》卷一八○改補。

    ,以無引漏稅沒于官,颛與本路轉運判官李章及其僚佐賤市之。

    其後死商之子 訟于三司,遂置獄湖南。

    案未上,三司使王拱辰悉以珠進内。

    禦史趙抃彈奏拱辰,以李章宰相陳執中之:原作「婚」,據《長編》卷一八○改。

    ,陰有附結,請并劾拱辰以戒中外。

    至是,奪颛職,徙章監當,餘悉追停之。

     十一日,宣徽院使、判并州王拱辰複為尚書左丞、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知永興軍。

    初,禦史趙抃等累言拱辰前知并州,與僚官頗從燕逸;為三司使,令内臣廖浩然進未斷商人真珠入内;又奉使契丹,與宋選飲至醉,座(問)[間]賦詩不謹語言。

    遂罷之。

     十二月一日,知廬州、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包拯追一官,降小郡。

    坐任陝西轉運使日舉鳳翔監稅、柳州軍事判官盧士安不當故也。

     嘉佑元年六月十一日,降知澶州、修河都總管、天平軍節度觀察留後李璋知漕州平:原作「章」;璋:原作「章」。

    并據《長編》卷一八二改。

    ,河北轉運副使、同管勾修河、司封員外郎燕度知蔡州,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同管勾修河、度支員外郎蔡挺知滁州,修河都钤轄、北作坊使、果州團練使、内侍省内侍押班王從善為濮州兵馬監押,修河都監、供備庫副使張懷恩為内殿承制,提舉黃河埽岸、殿中丞李仲昌為大理寺丞。

    初,黃河自商(湖)[胡]決,北流經大名、恩、冀,歲暴溢為民患,而挺與仲昌等建議,塞北流以入于六塔河。

    然六塔河隘而不能容,一夕河複決,漂溺兵夫與楗塞之費不可勝計。

     七月一日,同提點廣南東路刑獄公事、左藏庫副使馮文俊降廣南西路都監。

    初,審刑院斷 文俊前知鎮戎軍失入死罪二人,引去官勿論,帝以人命之重特降之,故有是命。

     八月十二日,降荊湖南路轉運使李肅之知齊州,知荊南府王達知兖州,知辰州宋守信為鄧州駐泊兵馬都監,通判辰州賈師熊通判邵州。

    以肅之、宗信、師熊等人同讨彭仕義仕義:《長編》卷一八三作「士羲」。

    ,而軍士被殺傷者二百四十餘人,及王達給軍士裝錢不均也。

     十一月二十六日,降知澶州、樞密直學士、給事中施昌言為左谏議大夫、知滑州,天平軍節度觀察留後李璋為邢州觀察使璋:原作「章」,據《長編》卷一八四改。

    ,司封員外郎燕度為都官員外郎,北作坊使、果州團練使、内侍省押班王從善為文思使,度支員外郎蔡挺追一官勒停,内殿承制張懷恩潭州編管,大理寺丞李仲昌英州衙前編管。

    初,仲昌等修六塔河既不就,而言者以謂濟、博、濱、〔棣〕之民重罹水患,乃遣殿中侍禦史吳中複、文思副使帶禦器械鄧守恭置獄于澶州。

    昌言等并坐奉诏俟秋冬塞北流,而懷恩、仲昌擅違約違:原作「進」,據《長編》卷一八四改。

    ,既塞而複決,枉費工料,懷恩與仲昌仍坐于河上盜所監臨物,故重貶之。

     十二月二十七日,皇親克敦罰銅十斤;屯田員外郎阮逸追三任官,湖北編管;進士曹觀、劉規各殿一舉,罰銅六斤;主簿辛有儀沖替。

    坐唱和詩語涉不遜故也。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知麟州、六宅使、帶禦器械武戡除名,江州編管。

    坐與西人戰斷道言在而棄軍先入城。

     八月一日,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 诰賈黯降知郢州。

    初,黯以父疾,辄委郡印歸鄧州。

    禦史吳中複等言,黯父年高,不能解官就養鄉廬,乃擅去官守,撓朝廷法。

    又通判襄州胡揆不待命而承權州事,請劾罪以聞。

    既降黯,而揆特釋之。

     九月十六日,知鄧州、吏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劉元瑜降知随州。

    坐前知潭州,私補畫工易元吉為助教。

     十月十四日,降内侍省内侍副都知、昭宣使、果州防禦使武繼隆為海州兵馬都監,翰林侍讀學士、新知郓州趙罰銅三十斤。

    坐私役兵葺園亭,當追一官勒停,免之。

    嘗與繼隆同提舉諸司庫務,繼隆既被劾,上言營救,為禦史所彈。

     十一月九日《長編》卷一八八系此事于嘉佑三年十一月辛未。

    ,太常博士、秘閣校理、知濱州王起,著作佐郎、簽書判官公事宋定國,各追一官,勒停。

    初,本州島衙前劉玉經轉運使李參訟私船侵奪官渡課利,而起等嘗以私船回易官鹽以益公用回:原作「日」,據《長編》卷一八八改。

    ,故主私船戶而不直玉。

    及轉運司劾其事,起辄上奏論辨論辨:原作「輪辦」,據《長編》卷一八八改。

    ,至是遣職方員外郎李真卿就州置獄,皆以上書詐不實罪坐之。

     二十六日,昭德軍節度使、知并州龐籍降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

    初,司馬光以築堡事(曰)[白]籍,籍因檄麟州築之。

    及郭恩等敗沒,遣禦史張伯玉按鞠,而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原罪,而籍為谏官、禦史所言,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提點利州路刑獄公事、都官郎中馮诰降知商州,坐前知華州失入劫囚吳義等十六人 死刑。

     二月十日,太常博士程初責邵州團練副使「程初」上原有「言」字,據《長編》卷一八七删。

    ,監衡州鹽稅。

    皇佑中,初嘗鞫叛囚失實貶官鞫:原作「翊」;囚:原作「因」。

    并據《長編》卷一八七改。

    ,至是上章自訴,其辭語皆屬以聲韻,頗為慢侮,複貶之。

     三月三日,勾當禦廚、駕部員外郎李象中,供備庫副使張茂之,内殿承制韓從,并貸命,配江南、京西等處衙前編管;入内西頭供奉官盧待問追兩任官,勒停。

    坐自盜廚膳盜:原作「此」,據《長編》卷一八七改。

    。

     十五日,新提點江南東路公事沈康降知常州,以知谏院陳升之言康才品下人而素無廉白之譽故也。

     二十一日,刑部郎中、直龍圖閣、知兖州王逵追一任官,勒停;都官員外郎、通判馬預贖銅,徙小處通判。

    初,逵以公用蠟燭及墨遺京師要官,又課人輸枯骨而葬之,以故冢墓多被發者,及離細民夫婦而自主其嫁婚。

    馬預訟其事,而預亦以鬻所得酒于部中,故皆坐之皆:原作「偕」,據《長編》卷一八七改。

    。

     五月九日,降知汝州、祠部員外郎李壽朋知荊門軍,同提點京西路刑獄公事、西京左藏庫副使石用休知威勝軍。

    時禦史朱處約奉使過汝州,言京西歲饑,壽朋令郡人獻林木修官廨宇亭榭,以勞民,下提刑司體量而不以實,故并責之。

     十三日,三司鹽鐵副使、右司員外郎郭申錫降知滁州。

    敕牓朝堂曰:「申錫官職事守不為輕矣,所宜慎其所舉以道吾民者。

    屬與李參相視決河,論議之異,遂成私忿,章奏屢上,辨訴紛然,敢為诋欺,處之自若。

    以至興起大獄,置對逾旬,參驗所陳,無一實者。

    士人之行,乃至 是乎!使吾細民,何所視!」先是,申錫至澶州,與本路都轉運李參議河事。

    既而不協,申錫訟參遷谏議大夫繇呂公弼私相薦引為僥幸;又言參密遣指使高守忠赍黃河畫圖入中書,私幹宰相文彥博,為禦史張伯玉彈奏參等奸邪結托。

    遂诏天章閣待制盧士宗、右司谏吳中複制勘,而申錫所訟及彈文皆不實,伯玉以風聞免劾,故止坐申錫而貶之。

     七月二十一日,降前知雄州、舒州團練使馬懷德為四方館使、英州刺史,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