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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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 【宋會要】 淳熙元年正月七日,诏:「自今大金使人如欲蹉程到賜禦筵州府,值國忌日分,與依奉使入國體例受賜訖,免赴坐。

    」 四月十九日,诏:「自今奉使所差三節人内,下節四十人,令樞密院于三衙并皇城司等處選差。

    」 五月十八日,國信所言:「今來報聘禮物、私觌比之生辰增倍,道由楚州至盱眙軍,沿淮一帶合差防護官兵,欲下武鋒軍增一百人。

    」從之。

     九月十日,合門言:「金人賀會慶聖節使姓名并犯廟諱,所有姓依例改『元』字,名欲改『尚』字,乞作元顔尚宣班。

    」從之。

     二年正月一日,端明殿學士、朝請郎、簽書樞密院事李彥穎言:「昨充接送館伴,借朝請大夫,今來入驿押伴禦筵,乞權以元借官系銜。

    」從之。

     四年八月十八日,诏:「應接送、館伴、奉使所(以)移文字,并依舊以大金稱呼。

    」先是,臣僚言:「《春秋》寫褒貶于一字,于夷夏之際,尤緻其嚴。

    夷狄雖強,不可有加于中國。

    今使介之往,姑以大金名之;若有司行移,止當稱金國。

    」已而複有是诏。

     五年三月十三日,樞密院言:「吏部乞自今差奉使金國正旦、生辰使副并三節人從,合得酬賞并與減三年磨勘。

    内下節軍兵依(析)[折]資法,比類支錢。

    其使、副下合差引接儀範二人,令六曹于書令吏已上選差謹行止、有心力人籍定姓名,每次(輸)[輪]差二人,發赴奉使所祗應。

    仍前兩月牒送國信所閱習儀範。

    館伴、接 送伴下引接依此差撥。

    」從之。

     四月十一日,诏起居舍人趙思奉使應答依違,降兩官放罷。

     十二月二(日)[十]二日,诏自今伴射官伴射日,依後殿環衛服色。

     六年十月三日,诏:「使人到阙,伴射官自今可于殿前司、馬軍司通輪,保明選差。

    」 二十四日,诏自今賀大金正旦使、副,起發日分用十一月九日。

     七年八月十一日,诏自今接送伴金國使人回,添差都轄一員、八廂二人更不差撥。

    先是,四年差置,往回(機)[譏]察使人舟船,至是罷之。

     十二月二日,殿前司奏:「具到三司輪差上、中、下節人年分,及本司諸軍差撥資次,以後周而複始。

    」诏三衙依此。

    先是,诏每歲奉使選差上、中節人不足,具數申達,下三司揍數差撥故也。

     九日,诏:「已降指揮,奉使下醫官一員更不差撥,令六曹、寺監通輪選揀能寫字人吏一員充中節,随逐使、副專一書寫表章等祗應。

    」 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诏:「自今奉使金國上節内醫官一員,令翰林醫官局将在局大方脈醫官依資次籍定姓名,申樞密院輪差。

    」先是,令吏部于大小使臣内差撥承代名色,故有是诏。

     十月七日,诏:「自今人使到阙,伴射官自人使朝見前十日,令權綴馬步軍班起居侍立。

    」 十年八月二十七日,诏:「自今奉使禮物官,令吏部差有出身選人一名,其親從二名許使、副自差。

    」 十一月二日,诏:「自今奉使親随二員,願差無官人者聽。

    」 十二月十六日,诏 殿前司前軍步軍第一正将杜赟行門換授,從軍日久,令部轄奉使下節軍兵。

    先是,吏部申奉使金國合差上、中節,于吏部籍定名次大小使臣内差,數内卻有系軍班出身,面刺軍号。

    有旨,諸軍班換授人免差。

    已而杜赟自言雖系行門換授,從軍一十二年,與到部軍班事體不同,故有是命。

     十二年十二月八日,大理少卿、充賀金國生辰國信使章森言:「去歲被命出(強)[疆],蒙宣賜笏、帶、鞍馬及支賜銀絹,緣不曾過界,乞賜繳納。

    奉旨特免回納。

    今者複令将命,所有舊例給賜等物,乞行寝免。

    」诏除笏、帶、鞍馬已經賜外,銀絹特減半支給,不許辭免。

     十四年二月十三日,诏:「訪聞今次賀金國正旦使、副下三節官屬内,劉孝榮、李九齡、李巽、馬守中、劉宗彥,下節軍兵劉興、張勝,在北界争奪車仗及使酒喧鬧,違犯約束,特将逐人回程所得成半恩賞折資錢更不施行。

    」 三月十七日,中書舍人李巘言:「每歲奉使出(強)[疆],回至瓜州,别無禮物及公家利害物件,乃用夫腳一千八百人,關閉累日,于民深害。

    乞下淮南所屬,特減一半。

    」诏令揚州斟量合用腳夫差撥,不得過數科擾。

     十月九日,禮部、太常寺、國信所言:「大行太上皇帝升遐,其金國賀會慶聖節使人沿路至赤岸禦筵會食,并免坐折賜,供張并用素。

    使人受賜并謝恩,止合拜,免舞蹈。

    接伴使、副遇遺诏到日舉哀,仍谕使人以遭變之意。

    成服三日内,并免 相見,以後止服黑帶,去金魚,用皂鞍鞯,去狨座。

    」從之。

    又言:「館伴相見并朝見、朝辭服色,雖系在服制之内,緣系館伴,乞權服常服、黑帶,去金魚,并用皂鞍鞯,去狨座。

    」從之。

     、腰绖、布涼傘、〔皂〕鞍鞯。

    若在禫祭內,服素紗軟腳襆頭、黲色公服、黑、犀帶、青繖、皂鞍韉。

    俟禫除,即從吉服,仍隻系黑帶,去魚,涼傘、鞍鞯并從制,仍去座。

    三節人衣紫衫、黑帶。

    并不聽樂,不射弓弩。

    候過界,聽使、副審度,随宜改易服用。

    」诏使副并三節人從過界合服衣帶、鞍鞯等,并制造兩副,審度服用。

    遺留使、副合服衣帶、鞍鞯等同此。

    同日,诏将作監韋璞假敷文閣學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充奉使金國告哀使;高州刺史、合門舍人、皇太子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姜特立假鄂州觀察使、左衛上将軍副之。

    應幹合行事件,依正旦使、副體例施行。

    禮部、太常寺、國信所言:「告哀使、副并三節人從合服衣帶、鞍鞯等,照應紹興二十九年十月一日所降指揮,大祥内服布幞頭、襕衫、布 十月十三日,吏部尚書蕭燧等言:「今來金國賀會慶節人使到阙,雖與明道二年故事相類,緣目今車駕見留德壽宮喪次,兼已降指揮百官免上壽,恐難以引見人使。

    如人使必欲朝見,卻乞用明道故事,小祥二日後,于二十三日隻就德壽宮素幄引見,庶合上項典故。

    」從之。

    于是卒不引見。

    先是,三省、樞密院言:「累日熟議人使入見事,蓋以适逢變禮,頗難區處。

     謹按國朝故事,惟明道二年三月甲午章獻明肅皇後上僊,四月丙午小祥,後二日戊申,仁宗衰服,始聽政于崇政西廟。

    是日對契丹賀幹元使、副,又明日聖節,罷上壽。

    今來月日偶亦相類,但緣當系在禁庭,乃為常禮。

    今陛下見留德壽宮喪次,若歸而引見人使,或慮彼以為疑。

    乞令侍從、台谏、禮官同議,貴得其當。

    」已而燧等議上,乃從其請。

     二十一日,诏權禮部侍郎顔師魯假戶部尚書,充太上皇帝遺留金國信使;武翼郎、前權發遣盱眙軍高震假福州觀察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副之。

    應幹合行事件,依正旦使、副體例施行。

     十一月六日,師魯等言:「遺留禮信寶物并增添禮物浩瀚,參照得紹興二十九年遺留例,系差禮物官五員,今來止有禮物官文臣一員,及步軍司差到部轄下節軍兵正将一員,充上節禮物官,委是阙少官屬。

    欲乞吏部更差有出身官一員,充上節禮物官,同共相兼掌管。

    其逐官支賜、請給等,依見行格例支破。

    兼照對每歲奉使金國正旦、生辰使副,例于兩浙、淮南轉運司各差破座船一十五隻。

    今來遺留寶物等,除已降指揮增添二隻外,續承十月二十五日省劄,降金器二千兩、銀器二萬兩、匹物二千匹,比之常年例系增一倍。

    今參照紹興二十九年遺留差破座船二十二隻,乞劄下兩浙、淮南轉運司差撥。

    」從之。

    又言:「合用私觌,照得正旦與紹興二十九年遺 留不同,未審合與不合依先來遺留體例。

    」诏令戶部同所屬,依紹興二十九年例數目支降。

     二十五日,奉使金國告哀使韋璞等言:「檢準淳熙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指揮,每歲奉使金國,合差上、中、下節,内除部轄、引接并國信所已有定例外,更留二員聽候禦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