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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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郡夫人周氏,先朝選置,東宮保視朕躬幾十餘年,勤謹小心,久而不懈,今以壽終,贈楚國夫人。
」 元豐元年五月十五日,诏賜婕妤賢妃親屬霞帔各五道,美人二道,仍着為例。
先是,(得)[德]妃苗氏、賢妃周氏、美人張氏乞遇同天節比類婕妤等親屬霞帔,故有是诏。
四年五月十七日,诏洞真宮女道士楊易行特補充本宮法正,仍賜号志靜大師,以元系仁宗皇帝嫔禦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司設吳氏特授尚宮。
以景佑初承事章惠皇太後、繼事太皇太後垂五十年,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九日,诏典贊吳氏、典記李氏、典彩張氏各特進位一等,以給事太皇太後歲久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故淑妃董氏與恩澤四人,令本家具名以聞。
以逮事仁宗、生莊夷大長公主故也。
八年四月十二日,诏鹹甯郡夫人任氏特授京兆郡夫人,典寶李氏特授司記。
任氏以神宗皇帝随龍、 李氏嘗在藩邸日侍從太皇太後故也。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九日,诏典寶夫人龐氏特授司贊夫人,龐氏以英宗皇帝随龍,保養荊王有勞,故有是命。
八月十七日,诏内人張氏特授典贊夫人,以伴哲宗讀書于藩邸、勤謹不懈故也。
三年九月十一日,诏聽宣胡氏、董氏并特授掌簿夫人,管幹尚書内省公事,以宜筆累年、謹密無阙故也。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诏聽宣夫人李氏特授掌簿夫人,以管幹内庫有勞故也。
紹聖元年九月十四日「十四日」,至「十月」原在天頭處。
今據原提示語「右添十二日之上」補入。
,诏東郡夫人柳氏特追贈崇國夫人,以入侍宮掖,服勤勞累朝故也。
十月十二日,诏皇太後殿典賓朱氏為司寶、掌闱董氏為司正、掌籍閻氏為典言、掌設丁氏為典寶、聽宣李氏為掌飾、宮人薛氏為掌珍、李氏為掌膳、吳氏為掌醞、皇太妃殿宮人畢氏為掌賓、張氏為掌制,以禦批兩殿宮人久在左右,可特與遷補故也。
二年四月十九日,诏今後諸妃嫔陳乞本位使臣,申入内侍省契勘保明,申尚書省。
先是吏部請妃嫔陳乞有服親差遣者,委本位使臣申朝廷,下内侍省,再行保明方得施行,故有是诏。
三年四月三日,诏美人武氏進封婕妤、充儀陳氏追贈貴儀,以大甯郡王及上出合故也。
五年三月二日,诏才人引用妃嫔條陳乞有服親差遣今後依條施行。
先是,三省言,諸妃嫔三年許陳乞有服親差遣一次「今後依條」至「服親差遣」原在天頭處,據提示語「右添一次之上」補入。
,吏部已用近例施行。
天聖内命婦品職令,才人不在妃嫔品内,合行改正。
故有是诏。
元符二年五月二日,诏宮人景氏等特與遷補,景氏掌言,裴氏掌贊,張氏掌設,勾氏掌籍掌:原阙,據上下文補。
、吳氏掌 彩、蕭氏掌樂、劉氏掌輿,皆以久侍皇太後,故特命之。
二十九日,诏:「莘王俣、睦王戚、幼喪所生母,才人馮氏乃王之所養母。
實自襁褓,悉心撫養。
迩以并建王爵,出奉外朝,例令改封,少報勤劬。
可特進封婕妤。
」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降哲宗皇帝乳母魏國福康惠佑夫人寶氏為扶風郡夫人,樂安郡夫人李氏為隴西郡君,永嘉郡夫人陳氏為颍川郡君,司闱馬氏為掌闱,司正白氏為典正,司贊王氏為典贊,才人韓氏為紅霞帔。
以哲宗皇帝彌留,侍疾無狀及蔽匿不以聞故也。
四月一日,贈仁宗司正曹氏為華原郡夫人,神宗尚宮楊氏為榮國夫人,京兆郡夫人任氏為成國夫人。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内命婦降生皇子,許依大禮奏有服親三品以上三人,着為令。
」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四月八日,诏宮人孫氏特授掌闱,王氏特授掌賓。
六月八日,诏尚儀楊氏特授安康郡夫人,掌設張氏特授典賓,任氏特授掌記,郭氏特授掌言,并以随龍推恩。
十二月二日,诏鹹安郡夫人李氏特授溫國夫人,仁壽郡夫人王氏特授成國夫人,典闱夏氏特授安定郡君,掌賓王氏特授典言,掌闱孫氏特授典記,宮人王氏特授掌賓,崔氏特授掌贊,并以随龍初遇大禮推恩。
崇甯元年五月十三日,诏以尚服張氏為景國夫人,司正白氏為尚儀,司記孟氏為尚服,典闱馬氏為尚功,随龍曹氏為掌設,花氏 為掌珍,王氏為掌彩,張氏為文安郡君,魏氏為安定郡君,高氏為信安郡君,劉氏為普安郡君,紅霞帔張氏為永嘉郡君,張氏為仁壽郡君。
以昔在哲宗朝,翊贊保護,侍禦服勤。
今徹幾筵,故加恩獎。
二年正月十四日,诏魏國夫人步氏特授吳國榮壽夫人,安定郡夫人董氏特授儀國夫人,司言閻氏特授司宮,典飾李氏特授司贊,典言景氏特授司飾。
并以欽聖憲肅太後宮人,執事服勤,因大祥推恩。
三年三月十七日,诏宮人王氏特授掌籍;九月五日,诏宮人孫氏特授仁壽郡君;二十三日,诏掌賓王氏特授永嘉郡夫人,郭氏特授掌言;二十四日,诏聽宣劉氏特授典記;十一月十八日,诏典記劉氏特授尚儀;并以随龍推恩。
四年八月,诏楊氏追贈賢妃,以及事禧陵潛藩故也。
政和元年二月十六日,诏以司言張氏為尚儀、典記徐氏為尚服、典籍王氏為司簿、典賓王氏為司飾、宮人劉氏為掌闱、喬氏為掌制、李氏為掌言、張氏為掌贊、楊氏為掌賓、王氏為掌記、陳氏為掌樂、郭氏為掌輿、任氏為掌饎,皆以皇後受冊禮畢,推恩本合宮人故也。
四月二十五日,诏才人喬氏進封合得親屬恩澤,可特與親兄白身進士升補三班借職。
五月二十日,诏:「宮人魯國安人惠和夫人李氏,昨遇冬祀大禮,特與依魏國惠和康佑夫人薛氏例,封贈三代。
」 十五日,诏随龍宮人、故濟陽郡夫 人王氏可特贈國夫人。
六月二十四日,诏安定郡君夏氏封才人,同安郡君張氏封安康郡夫人,皆随龍人,以正婦官換封故也。
七月十六日,诏美人楊氏以降誕皇子,特進封修容。
十一月十日,诏:「婕妤韓氏以誕育帝姬,可封修容。
其親屬及本位使臣諸色人推恩有差。
」 二十六日,诏:「婕妤勾氏、美人魏氏昨遇冬祀大禮,合得親屬恩澤,并回授逐位使臣。
」 二年二月十九日,诏婉容崔氏降誕皇子,其親屬并祗應使臣等推恩有差。
四月五日,诏修容楊氏昨遇冬祀大禮,合得親屬恩澤依所乞回授與本位使臣。
十月二十八日,诏壽昌郡君韓氏以降誕皇子,可進封為美人。
三年四月三日,诏宮人典贊劉氏為司言,以哲宗随龍宮人故也。
五月二十八日,手诏曰:「先王之政,自家刑國,自内及外。
惟我祖考,董正治官,分建百職,總核萬事。
然乘五代之亂,循襲舊制,名不稱實。
惟我神考外設六聯,分職三省,各有常守。
而宮闱内官,尚或沿襲,有所未暇。
朝夕惟念,内外家國,理當一體,則有條而不紊。
機政之暇,因考古厘改,俾各遵承,永為定制。
尚書内省内宰二人、副宰四人,總正六司,使率其屬,以聽内治,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
都事六人、主事六人、錄事十二人、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書史二十四人。
内省六司司治視吏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 書史六人;司教視戶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儀視禮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政視兵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憲視刑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膳視工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
」 四年正月四日,诏依禮劄局拟定諸妃告身绫紙,四妃用雲龍,貴儀至婉容用葛藟陰,昭儀至充媛用蘭燕,婕妤至美人用荇魚。
内命婦告身绫紙,内宰、副宰用遍地雲鳳,宮正、尚宮、内史、郡夫人、治中用雲朵鳳,國夫人用遍地雲鶴,寶林至掌樂管幹仙(诏)[韶]公事用朵。
七月四日,诏于宮城西北隅創建館宇,專充掖庭宮人養疾之所,以「保壽粹和」為名,仍差同知入内内侍省事李谷提舉所有羌置官屬胥徒,選醫治療,典掌湯劑,立考核殿最之格,核存亡勸沮之法,并抑提舉所條具聞奏。
先是,宮人疾患,例于妙法廣福之寺醫治,見至鮮有生者,蓋尼徒上下幸其物故喪葬赙贈及其私财,上知其弊,故有是诏。
九月二十六日,手诏:「創建保壽粹和館已設官置吏,肇新條式,可自今年十月一日奉行新法,更不往廣福妙法等院。
其見在逐院者仰一面結絕,不候覆奏。
」 十一月七日,手诏:「比者創修 保壽粹和館,充掖庭宮人養疾之所,建官設屬,一新條法,革去尼寺宿弊。
又選擇良
」 元豐元年五月十五日,诏賜婕妤賢妃親屬霞帔各五道,美人二道,仍着為例。
先是,(得)[德]妃苗氏、賢妃周氏、美人張氏乞遇同天節比類婕妤等親屬霞帔,故有是诏。
四年五月十七日,诏洞真宮女道士楊易行特補充本宮法正,仍賜号志靜大師,以元系仁宗皇帝嫔禦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司設吳氏特授尚宮。
以景佑初承事章惠皇太後、繼事太皇太後垂五十年,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九日,诏典贊吳氏、典記李氏、典彩張氏各特進位一等,以給事太皇太後歲久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诏故淑妃董氏與恩澤四人,令本家具名以聞。
以逮事仁宗、生莊夷大長公主故也。
八年四月十二日,诏鹹甯郡夫人任氏特授京兆郡夫人,典寶李氏特授司記。
任氏以神宗皇帝随龍、 李氏嘗在藩邸日侍從太皇太後故也。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九日,诏典寶夫人龐氏特授司贊夫人,龐氏以英宗皇帝随龍,保養荊王有勞,故有是命。
八月十七日,诏内人張氏特授典贊夫人,以伴哲宗讀書于藩邸、勤謹不懈故也。
三年九月十一日,诏聽宣胡氏、董氏并特授掌簿夫人,管幹尚書内省公事,以宜筆累年、謹密無阙故也。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诏聽宣夫人李氏特授掌簿夫人,以管幹内庫有勞故也。
紹聖元年九月十四日「十四日」,至「十月」原在天頭處。
今據原提示語「右添十二日之上」補入。
,诏東郡夫人柳氏特追贈崇國夫人,以入侍宮掖,服勤勞累朝故也。
十月十二日,诏皇太後殿典賓朱氏為司寶、掌闱董氏為司正、掌籍閻氏為典言、掌設丁氏為典寶、聽宣李氏為掌飾、宮人薛氏為掌珍、李氏為掌膳、吳氏為掌醞、皇太妃殿宮人畢氏為掌賓、張氏為掌制,以禦批兩殿宮人久在左右,可特與遷補故也。
二年四月十九日,诏今後諸妃嫔陳乞本位使臣,申入内侍省契勘保明,申尚書省。
先是吏部請妃嫔陳乞有服親差遣者,委本位使臣申朝廷,下内侍省,再行保明方得施行,故有是诏。
三年四月三日,诏美人武氏進封婕妤、充儀陳氏追贈貴儀,以大甯郡王及上出合故也。
五年三月二日,诏才人引用妃嫔條陳乞有服親差遣今後依條施行。
先是,三省言,諸妃嫔三年許陳乞有服親差遣一次「今後依條」至「服親差遣」原在天頭處,據提示語「右添一次之上」補入。
,吏部已用近例施行。
天聖内命婦品職令,才人不在妃嫔品内,合行改正。
故有是诏。
元符二年五月二日,诏宮人景氏等特與遷補,景氏掌言,裴氏掌贊,張氏掌設,勾氏掌籍掌:原阙,據上下文補。
、吳氏掌 彩、蕭氏掌樂、劉氏掌輿,皆以久侍皇太後,故特命之。
二十九日,诏:「莘王俣、睦王戚、幼喪所生母,才人馮氏乃王之所養母。
實自襁褓,悉心撫養。
迩以并建王爵,出奉外朝,例令改封,少報勤劬。
可特進封婕妤。
」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降哲宗皇帝乳母魏國福康惠佑夫人寶氏為扶風郡夫人,樂安郡夫人李氏為隴西郡君,永嘉郡夫人陳氏為颍川郡君,司闱馬氏為掌闱,司正白氏為典正,司贊王氏為典贊,才人韓氏為紅霞帔。
以哲宗皇帝彌留,侍疾無狀及蔽匿不以聞故也。
四月一日,贈仁宗司正曹氏為華原郡夫人,神宗尚宮楊氏為榮國夫人,京兆郡夫人任氏為成國夫人。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内命婦降生皇子,許依大禮奏有服親三品以上三人,着為令。
」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四月八日,诏宮人孫氏特授掌闱,王氏特授掌賓。
六月八日,诏尚儀楊氏特授安康郡夫人,掌設張氏特授典賓,任氏特授掌記,郭氏特授掌言,并以随龍推恩。
十二月二日,诏鹹安郡夫人李氏特授溫國夫人,仁壽郡夫人王氏特授成國夫人,典闱夏氏特授安定郡君,掌賓王氏特授典言,掌闱孫氏特授典記,宮人王氏特授掌賓,崔氏特授掌贊,并以随龍初遇大禮推恩。
崇甯元年五月十三日,诏以尚服張氏為景國夫人,司正白氏為尚儀,司記孟氏為尚服,典闱馬氏為尚功,随龍曹氏為掌設,花氏 為掌珍,王氏為掌彩,張氏為文安郡君,魏氏為安定郡君,高氏為信安郡君,劉氏為普安郡君,紅霞帔張氏為永嘉郡君,張氏為仁壽郡君。
以昔在哲宗朝,翊贊保護,侍禦服勤。
今徹幾筵,故加恩獎。
二年正月十四日,诏魏國夫人步氏特授吳國榮壽夫人,安定郡夫人董氏特授儀國夫人,司言閻氏特授司宮,典飾李氏特授司贊,典言景氏特授司飾。
并以欽聖憲肅太後宮人,執事服勤,因大祥推恩。
三年三月十七日,诏宮人王氏特授掌籍;九月五日,诏宮人孫氏特授仁壽郡君;二十三日,诏掌賓王氏特授永嘉郡夫人,郭氏特授掌言;二十四日,诏聽宣劉氏特授典記;十一月十八日,诏典記劉氏特授尚儀;并以随龍推恩。
四年八月,诏楊氏追贈賢妃,以及事禧陵潛藩故也。
政和元年二月十六日,诏以司言張氏為尚儀、典記徐氏為尚服、典籍王氏為司簿、典賓王氏為司飾、宮人劉氏為掌闱、喬氏為掌制、李氏為掌言、張氏為掌贊、楊氏為掌賓、王氏為掌記、陳氏為掌樂、郭氏為掌輿、任氏為掌饎,皆以皇後受冊禮畢,推恩本合宮人故也。
四月二十五日,诏才人喬氏進封合得親屬恩澤,可特與親兄白身進士升補三班借職。
五月二十日,诏:「宮人魯國安人惠和夫人李氏,昨遇冬祀大禮,特與依魏國惠和康佑夫人薛氏例,封贈三代。
」 十五日,诏随龍宮人、故濟陽郡夫 人王氏可特贈國夫人。
六月二十四日,诏安定郡君夏氏封才人,同安郡君張氏封安康郡夫人,皆随龍人,以正婦官換封故也。
七月十六日,诏美人楊氏以降誕皇子,特進封修容。
十一月十日,诏:「婕妤韓氏以誕育帝姬,可封修容。
其親屬及本位使臣諸色人推恩有差。
」 二十六日,诏:「婕妤勾氏、美人魏氏昨遇冬祀大禮,合得親屬恩澤,并回授逐位使臣。
」 二年二月十九日,诏婉容崔氏降誕皇子,其親屬并祗應使臣等推恩有差。
四月五日,诏修容楊氏昨遇冬祀大禮,合得親屬恩澤依所乞回授與本位使臣。
十月二十八日,诏壽昌郡君韓氏以降誕皇子,可進封為美人。
三年四月三日,诏宮人典贊劉氏為司言,以哲宗随龍宮人故也。
五月二十八日,手诏曰:「先王之政,自家刑國,自内及外。
惟我祖考,董正治官,分建百職,總核萬事。
然乘五代之亂,循襲舊制,名不稱實。
惟我神考外設六聯,分職三省,各有常守。
而宮闱内官,尚或沿襲,有所未暇。
朝夕惟念,内外家國,理當一體,則有條而不紊。
機政之暇,因考古厘改,俾各遵承,永為定制。
尚書内省内宰二人、副宰四人,總正六司,使率其屬,以聽内治,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
都事六人、主事六人、錄事十二人、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書史二十四人。
内省六司司治視吏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 書史六人;司教視戶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儀視禮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政視兵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憲視刑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司膳視工部職事官:内史一人,治中一人,吏令史二人,書令史四人,書史六人。
」 四年正月四日,诏依禮劄局拟定諸妃告身绫紙,四妃用雲龍,貴儀至婉容用葛藟陰,昭儀至充媛用蘭燕,婕妤至美人用荇魚。
内命婦告身绫紙,内宰、副宰用遍地雲鳳,宮正、尚宮、内史、郡夫人、治中用雲朵鳳,國夫人用遍地雲鶴,寶林至掌樂管幹仙(诏)[韶]公事用朵。
七月四日,诏于宮城西北隅創建館宇,專充掖庭宮人養疾之所,以「保壽粹和」為名,仍差同知入内内侍省事李谷提舉所有羌置官屬胥徒,選醫治療,典掌湯劑,立考核殿最之格,核存亡勸沮之法,并抑提舉所條具聞奏。
先是,宮人疾患,例于妙法廣福之寺醫治,見至鮮有生者,蓋尼徒上下幸其物故喪葬赙贈及其私财,上知其弊,故有是诏。
九月二十六日,手诏:「創建保壽粹和館已設官置吏,肇新條式,可自今年十月一日奉行新法,更不往廣福妙法等院。
其見在逐院者仰一面結絕,不候覆奏。
」 十一月七日,手诏:「比者創修 保壽粹和館,充掖庭宮人養疾之所,建官設屬,一新條法,革去尼寺宿弊。
又選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