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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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降舟幄次。
令臨安府預先相度,就餘杭門外北郭稅務亭排辦。
」诏于前路迎接。
十月二十一日,宰臣秦桧等進表,請建皇太後宮殿,以慈甯為名。
上因謂輔臣曰:「行宮地步窄隘,今營建太後宮坻,是依山因地勢修築。
至于器用供張衣衾之類,悉已畢備。
皆朕一一臨視,親加指畫,仍許執政入觀。
」 十年十一月一日,宰臣秦桧等言:「恭惟皇太後宮殿,聖躬肇開駿命,臣等稽合衆志,不謀同辭,謂宜申命禮官,奉上冊寶,還禦慈甯,以享天下之養,臣等不勝大願。
」诏恭依。
九日,禮部、太常寺言:「奉上皇太後冊寶,依禮例,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執大圭,發冊日詣常禦殿,以冊寶授太傅,于慈甯殿奉上。
是日皇帝于常禦殿上北向再拜,俟奉上冊寶畢,皇帝詣慈甯殿,遙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次臣奏疏慈甯殿下,遙賀皇太後畢,詣常禦殿拜表稱賀,其合用表令禮部撰。
是日,太傅已下奉冊寶至慈甯殿下,與 本殿提點官東西相向,傳授冊寶,付本殿收掌。
皇太後還宮,擇日進呈合差奉上冊寶太傅、奉寶侍中、奉冊中書令、前導禮儀使各一員。
」诏差尚書右仆射秦桧攝太傅、參知政事孫近攝侍中、參知政事王次翁攝中書令、開府儀同三司韋淵充前導禮儀使。
又言:「奉上冊寶合差都大主管官一員。
」诏差内侍梁邦彥。
太史局言:「奉上冊寶宜用十二月壬午日。
」從之。
十六日,诏成州團練使帶禦器械邢孝揚賜田二十頃,令兩浙轉運司于系官田内摽撥。
十二月十二日,常禦殿發皇太後冊寶,文武百寮陪位次赴射殿行奉上冊寶禮,次詣南宮門外遙賀皇太後,次赴常禦殿稱賀。
二十二日,太常少卿陳桷等言:「國朝禮例,冬至正旦臣詣内東門拜表賀皇太後,今已奉上皇太後冊寶,欲自今遇冬至正旦許臣如故事拜表遙賀,其表付本殿提點官收掌,皇太後還宮日進呈。
」從之。
紹興十一年七月十一日,禮部太常寺言:「讨論皇太後生辰,欲依冬至正旦已降指揮禮儀體例拜表遙賀。
」诏恭依。
九月十九日,诏:「皇太後生辰預就内中開啟祝聖壽道場。
」 十月九日,昭遠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韋淵奏:「皇太後既上冊寶,正徽号,所有禮儀體例欲望依陳祁王宅比類開具。
今來皇太後父已累封魯王、母秦越國夫人外,曾祖并乞追封王爵,高祖以下父親屬恩數并田宅、影堂、月錢、酒庫、功德院、使臣兵級并乞依陳祁王體例。
」诏有司具體例申尚書省取旨。
十二年四月一日,诏奉迎扈從皇太後差參知政事王次翁為禮儀使、内侍藍珪為都大主管官、差江東轉運副使王煥為提舉應奉幹辦一行事務。
二十四日,禮部、太常寺言:「奉迎皇太後還宮,合拜表稱賀。
乞俟還宮之次日,皇帝詣慈甯殿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宰臣率文武百寮詣常禦殿門外拜表賀皇太後,次詣常禦殿下拜表賀皇帝。
其外路監司郡守亦合奉表稱賀。
」從之。
又言:「皇太後還宮日,欲比附太慶體例,擇日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從之。
五月二十一日,太常寺言:「今讨論到将來皇太後經過,逐處統兵官率副将以上于城外奉迎,立班如常儀,内将佐免赴。
」從之 六月七日,诏:「準南官吏軍民等,朕嗣守丕圖,躬行要道,蓋将教孝,夫豈病民。
仰惟母後回銮,獲伸天下之養,已命有司備禮,唯資外府之儲,取具一時,靡勞百姓。
慮州縣罔祗于德意,緻裡闾或困于征求,吏而不良,刑茲無貸。
今來皇太後一行,應沿路州縣合供辦陳設什物之類,并令戶部科撥的确系官錢物應副,不得少有科敷搔擾。
如違,許民戶越訴,監司失于按劾,并一等科罪。
」 同日,禮部、太常寺言:「奉迎皇太後,是日,皇帝及百寮出城奉迎,百官俟 皇帝将至,并迎駕起居,候降辇入幄,退歸幕次。
」從之。
十八日,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石延慶言:「恭聞皇太後銮輿還阙,陛下方将肅陳仗衛,奉迎于郊,究宸儀,展帝容,聿彰希世之盛典。
而儀衛弗講,誠為阙文,望诏二三大臣集禮官勉舉往憲,恢複舊章,仍檢會康定中常行儀衛,酌取中制。
豈特克正萬乘尊嚴之分,抑亦振肅綱紀。
」诏車辂儀仗委莫将、張澄制造。
十九日皇帝表曰:「伏以瞻望慈闱,喜言旋于北道;肅迎彩仗,獲就養于東廟。
臣誠歡誠抃,頓首頓首。
恭惟皇太後殿下,位尊母儀,德隆坤載,六騩在禦,将承長樂之顔;四海均歡,永被思齊之化。
謹遣左中大夫、參知政事、奉迎扈從禮儀使王次翁捧表奉迎以聞。
」 八月十六日,诏普安郡王孝宗禦名從駕前去奉迎。
二十二日,車駕至臨平奉迎皇太後,皇帝入幄朝見,宰臣文武百官班幄外起居如禮官所定儀。
上初瞻慈容,喜深感極,淚濕龍绡,軍衛驩呼,聲動天地。
父老童稚攜持夾道擁觀,以手加額,鹹孍曰:「不圖複見聖祖母子之重歡如此也。
」 二十三日,車駕還自臨平,皇太後還慈甯宮,宰臣文武百官表賀。
五日,诏皇太後曾祖并追封王爵。
十五日,诏昭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韋淵進封樂平郡王。
先是,皇太後宅提點官張去為被旨令淵起發前去迎奉皇太後,故有是诏。
同日尚書省奏,大金已差使、副扈從皇太後一行前來。
诏魏良臣充接伴使,藍公佐副之。
六月七日,诏差左迪功郎張本為皇太後宅教授,以太後宅援陳祁王例陳乞故也。
八月二十三日,诏皇太後侄彥章與補忠翊郎合門祗候、侄孫珏與補保義郎。
九月七日,诏扈從皇太後官屬第一等六人轉五官資,第二等四人轉四資,第三等三人轉三資。
十一月九日,诏皇太後本宗及異姓親屬轉官減年有差。
十二月五日,慈甯宮主管事務藍珪乞今後應幹補授恩例等,并聽慈甯宮施行。
從之。
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诏:「慈甯宮官吏等到宮合行推恩,并特與轉一官資内,礙止法人特與轉行,白身人與補進武副尉。
」 九日,诏:「皇太後俸錢月一萬貫,冬年、寒食、生辰各二萬貫,生辰加絹一萬匹,春、冬、端午絹各三千匹,冬加綿五千兩,绫羅各一千匹。
」 十二日,诏:「懿節皇後上仙,其本家合得恩數,可令有司讨論申尚書省。
」 十四日,诏:「懿節皇後親弟榮州防禦使帶禦器械邢孝揚除保信軍承宣使,右承務郎孝肅、孝寬并除直秘閣。
」以其家自陳皇後受冊命十六年不曾加恩故也。
十月九日,禮部言:「十月二十五日皇太後生辰,是日,皇帝詣慈甯殿稱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用樂,上壽。
」從之。
十九日,内東門司言:「臨安府每月供奉皇太後法酒一石 五鬥,法糯酒一石計二十五瓶。
奉皇太後聖旨,每日供一瓶。
」诏令臨安府每月特添法酒五瓶,通作三十瓶。
十三年四月二日,制:貴妃吳氏可立為皇後,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上谕宰執曰:「數日來,皇後催行冊命中宮之禮。
朕乞太後降一指揮,令外庭奉行,太後再三不允,雲我但知家事,豈可容易降指揮于外廷耶太後知國體,凡事重謹如此。
」秦桧等奏曰:「太後有定命,陛下奉行可也。
」 六日,翰林司狀,依今例,每年自五月二十六日起供禦前并及皇太後時日各一合,至八月六日止。
诏禦前權罷,皇太後依例供進。
五月二十七日,诏:「皇後冊禮已成,親屬合行推恩。
皇後弟右武郎帶禦器械吳益除正任(圖)[團]練使、武翼郎兼合門宣贊舍人吳蓋除正任刺史,親屬恩澤與二十五人。
」 七月十二日,宰執進呈,蓋以皇後受冊陳乞合得恩數文字。
上曰:「可令檢例,有例即行。
皇後甚嚴,無例事必不敢陳乞。
皇後之意見欲除益等在内宮觀,不令出入,且教閉門讀書。
朕以謂書不惟男子不可不讀,雖婦女亦不可不讀,讀書則知自古興衰,亦有所鑒誡。
」 十月十四日,诏:「懿節皇後親弟右承奉郎、直秘閣、添差佥書平法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邢孝肅,右承奉郎、直秘閣、添差佥書保甯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邢孝寬,親叔武義大夫兼合門宣贊舍人邢荩臣,親侄右承務郎邢镡、邢锴、邢鉊、邢铢、邢钺并各與轉三官。
親妹夫武功大夫文州刺史潘溫卿與遙郡上轉行一官。
親姑普甯郡夫人邢氏與封慶國夫人,親姊和義郡夫人邢氏與封永康郡夫人,親妹宜人邢氏與封令人,親侄女四人并封安(氏)[人]。
」 十四年四月九日,诏「皇後歸谒家廟,本家官吏等并依顯肅皇後歸甯例推恩。
」 九月七日,诏皇後宅宜置教授一員。
上宣谕宰執曰:「可擇人充之,子弟雖未能向學,且令不習他事。
」 十月八日,皇太後欸谒家廟,宗族推恩有差。
皇太後兄故贈武功大夫、秀州刺史韋宗闵特贈崇慶軍節度使,故贈武功大夫、真州刺史韋宗顔特贈安國軍節度使,姊故贈希元宣淨葆真大師惠旃特贈十字師号,嫂普甯郡夫人燕氏特封榮國夫人,侄右武郎韋謙除右武大夫依前帶禦器械,武經郎兼合門宣贊舍人韋谠、韋訊并除右武郎,武功郎兼合門宣贊舍人韋誼特與轉武翼大夫,貴州刺史、秉義郎韋欣特與轉兩官。
侄女令人韋氏特封永嘉郡夫人,次孺人特封高平郡夫人孺:原作「需」,誤,今改。
,次安人封和義郡夫人,次特封鹹甯郡夫人,次特封感義郡夫人,次孺人特封恩平郡夫人,次永甯郡夫人特封福國夫人。
韋謙妻安人韓氏、韋謙妻孺人張氏、韋訊妻孺人張氏并與依格加封。
侄孫保義郎韋珏除閣門祗候,韋珪與依格補官,侄女夫右朝 請大夫、直秘閣、添差通判嚴州楊持與轉行一官,成忠郎趙炜、從義郎劉滌并除合門祗候,修武郎趙大損特轉兩官,右從事郎王過特改右承務郎。
姨之女孺人張氏加封一等,夫範彥通與轉一官。
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诏皇太後育母故崇國夫人許氏可特贈崇國柔嘉明淑勤恭慈惠育聖夫人。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上曰:「孟享詣景靈宮及皇太後、皇後或時出入,禁衛、從人自有合支錢米,不須臨安府應副,恐擾及市民。
」 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上谕宰執曰:「來歲正旦,皇太後慶七十,可令禮官檢會國朝典故以聞。
」 十九年三月二日,诏皇太後慶壽,親屬各與轉一官,慈甯殿官吏等并與推恩。
四月十一日,诏皇後侄女夫和州防禦使居廣特與轉行一官。
二十一年四月十五日,诏皇後乳母建國夫人蔡氏、姊楚國夫人吳氏、越國夫人吳氏與依張浚等妻見請祿式則例支破諸般請給。
七月九日,诏:「皇太後視物微昏視,原作「親」,誤,今改。
,召行在醫官并草澤醫治,有者有官人轉五官,支賜錢二萬貫,白身人賜錢外比類補官。
」又诏:「令諸路州縣多方搜訪能醫治之人,優支路費,疾速津發赴行在。
」 二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尚書省檢會紹興二十一年已降指揮,皇太後視物微昏,召行在醫官、草澤醫治,有者有官人轉五官,支賜錢一萬貫,白身人賜錢外比類補官。
有旨令諸路州縣多方搜訪能醫治之人,優支路費,疾速津發赴行在。
如醫治有與依已降指揮推恩,仍多出文牓曉谕。
二十五年三月二日,诏:「皇後合官吏并諸色人到合及十年,祗應有勞,依舊例合行推恩,可各與轉一官,礙止法人特與轉行,願回授者聽,寄資者依舊寄資。
其餘見在合官吏諸色祗應人未及十年者,可自到合月日理及十年,令本合保明申尚書省,依今降指揮推恩,今後準此。
」 四月十七日,诏皇後親弟吳益男珣、琠、璐、璟、珙、琦,吳(益)[蓋]男環、玫、珪、璨,并依例補忠訓郎,堂弟吳世隆男璜補成忠郎,吳益女三人、吳蓋女三人并特與封恭人。
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上禦垂拱殿,尚書左仆射、禮儀使沈該,右仆射、提舉寶錄院萬俟率本院官進呈《皇太後回銮事實》。
先是,臣寮言:「乞令扈從臣寮編錄回銮本末宣付史館,宰執進呈,欲至日進讀訖,提舉官以書授都大主管官,依儀進呈皇太後于慈甯殿安奉。
内中合行儀注令都大主管官一面取旨,副本藏之秘閣。
」上曰:「母後事須如法,可下有司讨論。
」曰:「臣竊觀書中所載皇太後服用,一日有司供進金唾壺、盂,太後令止用塗金,以此見盛德以儉約為先。
」上曰:「太後盛德,自古所無,雖一錢不曾妄用,間或飲酒,用伶官三兩人,支與錢不過三數千,賜予亦不過酒食之屬,每歲衣 服亦止進得數套,尋常供進金銀錢帛并積在庫,往往盈滿。
」張綱曰:「可謂恭儉節用,服瀚濯之衣,此等事皆外庭不能盡知也。
」至是書成,诏依《聖統》例推恩。
宰執奏,《聖統》例轉一官,更減三年磨勘,太優。
上曰:「今為奉皇太後,事大體重,固當優也。
」 二十七年十月十三日,宰執進呈昭憲皇後侄孫杜子善、杜潽、杜演狀:「繳到政和五年十一月八日手诏:『昭憲皇後淑哲懿敏,誕育上聖,深謀遠計,輔佐初潛,勤勞王家,勳在社稷。
今考杜氏之後,門閥微替,可令有司訪其後裔,條具來上。
』乞依前項指揮,将本家未仕子孫逐月計口,支給孤遺錢米。
」上曰:「此雖不多,緣有徽宗皇帝禦筆指揮,可特與依紹興格。
宗室袒免外兩世,逐月計口支給。
朕平日于此等事未嘗辄放,蓋恐援例者衆,若例一開,不可複閉。
」宰臣沈該等奏曰:「聖意高遠,非臣等所及。
」 二十八年正月八日,诏皇後親姨張氏可特封樂平郡夫人,姨之夫周師古特補忠翊郎。
十二月五日,宰臣沈該等奏:「恭惟皇太後新歲八十,面奉聖訓,以正月旦日于宮中行慶賀之禮。
乞依建隆故事,率百寮詣文德殿拜表稱賀,次率百寮拜皇太後箋表稱慶。
許臣等備上壽福物,于元日詣内東門拜箋表投進,使相亦許進奉。
」诏從之。
二十一日,太學武學主臨安府父老各欲拜表稱賀,诏從之。
二十九年正月一日,宰臣率百寮拜表稱賀,次拜表稱慶皇太後。
是日,皇帝于慈甯殿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制曰:「朕恢崇孝治,棐迪民彜。
考立教之經,親其親而為大;推廣恩之道,老吾老以及人。
方奉東朝之尊,以光南面之履。
躬循至行,日對慈顔。
侍膳問安,靡達于溫凊;備物博施,明展于愛欽。
當歲鑰之肇新,于鴻筭之方永。
就诹元告,祗闡曠儀。
介壽稱觞,侈萬年之景贶;示民錫類,洽四表之歡心。
爰酌拜條,式敷惠澤。
皇太後仁德天佑,聖壽無疆,新歲八十,朕于宮中行慶賀之禮,當與普天同慶。
應升朝官以上父母,并與加封一次;京官選人并使臣父母,年八十以上特與官封,已有官封者,承務郎以上與賜章服,婦人與冠帔;曾得解進士父母年八十以上、士庶男子婦人年九十以上,與初品官,婦人與封号。
以上并經所屬自陳,勘會詣實,保明聞奏。
宗子、宗婦、宗女年八十以上,令(太)[大]宗正司保明聞奏,與轉官加封。
命官并得解進士恩及耆年父母而未及祖父母,文武升朝官恩及緻仕者而未及年八十以上未緻仕者,其命官并得解進士祖父母年八十以上、士庶祖父母年九十以上,并特與官封。
京朝官年八十以上者與改賜章服,選人使臣年八十以上願緻仕者,于合緻仕官上與轉一官。
士庶男子婦人年八十以上給賜束帛,應人戶有祖父母父母年八十以上與免戶下一 名身丁錢物,臨安府迎駕起居。
父老年格合得封賜外,與倍賜束帛,文武緻仕升朝官以上官年八十以上,并與依格支賜羊酒粟帛内,曾任太中大夫觀察使以上仍與倍賜,長史緻禮,應給賜物并令長史差官實行就賜,不得
令臨安府預先相度,就餘杭門外北郭稅務亭排辦。
」诏于前路迎接。
十月二十一日,宰臣秦桧等進表,請建皇太後宮殿,以慈甯為名。
上因謂輔臣曰:「行宮地步窄隘,今營建太後宮坻,是依山因地勢修築。
至于器用供張衣衾之類,悉已畢備。
皆朕一一臨視,親加指畫,仍許執政入觀。
」 十年十一月一日,宰臣秦桧等言:「恭惟皇太後宮殿,聖躬肇開駿命,臣等稽合衆志,不謀同辭,謂宜申命禮官,奉上冊寶,還禦慈甯,以享天下之養,臣等不勝大願。
」诏恭依。
九日,禮部、太常寺言:「奉上皇太後冊寶,依禮例,皇帝服通天冠、绛紗袍、執大圭,發冊日詣常禦殿,以冊寶授太傅,于慈甯殿奉上。
是日皇帝于常禦殿上北向再拜,俟奉上冊寶畢,皇帝詣慈甯殿,遙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次臣奏疏慈甯殿下,遙賀皇太後畢,詣常禦殿拜表稱賀,其合用表令禮部撰。
是日,太傅已下奉冊寶至慈甯殿下,與 本殿提點官東西相向,傳授冊寶,付本殿收掌。
皇太後還宮,擇日進呈合差奉上冊寶太傅、奉寶侍中、奉冊中書令、前導禮儀使各一員。
」诏差尚書右仆射秦桧攝太傅、參知政事孫近攝侍中、參知政事王次翁攝中書令、開府儀同三司韋淵充前導禮儀使。
又言:「奉上冊寶合差都大主管官一員。
」诏差内侍梁邦彥。
太史局言:「奉上冊寶宜用十二月壬午日。
」從之。
十六日,诏成州團練使帶禦器械邢孝揚賜田二十頃,令兩浙轉運司于系官田内摽撥。
十二月十二日,常禦殿發皇太後冊寶,文武百寮陪位次赴射殿行奉上冊寶禮,次詣南宮門外遙賀皇太後,次赴常禦殿稱賀。
二十二日,太常少卿陳桷等言:「國朝禮例,冬至正旦臣詣内東門拜表賀皇太後,今已奉上皇太後冊寶,欲自今遇冬至正旦許臣如故事拜表遙賀,其表付本殿提點官收掌,皇太後還宮日進呈。
」從之。
紹興十一年七月十一日,禮部太常寺言:「讨論皇太後生辰,欲依冬至正旦已降指揮禮儀體例拜表遙賀。
」诏恭依。
九月十九日,诏:「皇太後生辰預就内中開啟祝聖壽道場。
」 十月九日,昭遠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韋淵奏:「皇太後既上冊寶,正徽号,所有禮儀體例欲望依陳祁王宅比類開具。
今來皇太後父已累封魯王、母秦越國夫人外,曾祖并乞追封王爵,高祖以下父親屬恩數并田宅、影堂、月錢、酒庫、功德院、使臣兵級并乞依陳祁王體例。
」诏有司具體例申尚書省取旨。
十二年四月一日,诏奉迎扈從皇太後差參知政事王次翁為禮儀使、内侍藍珪為都大主管官、差江東轉運副使王煥為提舉應奉幹辦一行事務。
二十四日,禮部、太常寺言:「奉迎皇太後還宮,合拜表稱賀。
乞俟還宮之次日,皇帝詣慈甯殿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宰臣率文武百寮詣常禦殿門外拜表賀皇太後,次詣常禦殿下拜表賀皇帝。
其外路監司郡守亦合奉表稱賀。
」從之。
又言:「皇太後還宮日,欲比附太慶體例,擇日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從之。
五月二十一日,太常寺言:「今讨論到将來皇太後經過,逐處統兵官率副将以上于城外奉迎,立班如常儀,内将佐免赴。
」從之 六月七日,诏:「準南官吏軍民等,朕嗣守丕圖,躬行要道,蓋将教孝,夫豈病民。
仰惟母後回銮,獲伸天下之養,已命有司備禮,唯資外府之儲,取具一時,靡勞百姓。
慮州縣罔祗于德意,緻裡闾或困于征求,吏而不良,刑茲無貸。
今來皇太後一行,應沿路州縣合供辦陳設什物之類,并令戶部科撥的确系官錢物應副,不得少有科敷搔擾。
如違,許民戶越訴,監司失于按劾,并一等科罪。
」 同日,禮部、太常寺言:「奉迎皇太後,是日,皇帝及百寮出城奉迎,百官俟 皇帝将至,并迎駕起居,候降辇入幄,退歸幕次。
」從之。
十八日,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石延慶言:「恭聞皇太後銮輿還阙,陛下方将肅陳仗衛,奉迎于郊,究宸儀,展帝容,聿彰希世之盛典。
而儀衛弗講,誠為阙文,望诏二三大臣集禮官勉舉往憲,恢複舊章,仍檢會康定中常行儀衛,酌取中制。
豈特克正萬乘尊嚴之分,抑亦振肅綱紀。
」诏車辂儀仗委莫将、張澄制造。
十九日皇帝表曰:「伏以瞻望慈闱,喜言旋于北道;肅迎彩仗,獲就養于東廟。
臣誠歡誠抃,頓首頓首。
恭惟皇太後殿下,位尊母儀,德隆坤載,六騩在禦,将承長樂之顔;四海均歡,永被思齊之化。
謹遣左中大夫、參知政事、奉迎扈從禮儀使王次翁捧表奉迎以聞。
」 八月十六日,诏普安郡王孝宗禦名從駕前去奉迎。
二十二日,車駕至臨平奉迎皇太後,皇帝入幄朝見,宰臣文武百官班幄外起居如禮官所定儀。
上初瞻慈容,喜深感極,淚濕龍绡,軍衛驩呼,聲動天地。
父老童稚攜持夾道擁觀,以手加額,鹹孍曰:「不圖複見聖祖母子之重歡如此也。
」 二十三日,車駕還自臨平,皇太後還慈甯宮,宰臣文武百官表賀。
五日,诏皇太後曾祖并追封王爵。
十五日,诏昭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韋淵進封樂平郡王。
先是,皇太後宅提點官張去為被旨令淵起發前去迎奉皇太後,故有是诏。
同日尚書省奏,大金已差使、副扈從皇太後一行前來。
诏魏良臣充接伴使,藍公佐副之。
六月七日,诏差左迪功郎張本為皇太後宅教授,以太後宅援陳祁王例陳乞故也。
八月二十三日,诏皇太後侄彥章與補忠翊郎合門祗候、侄孫珏與補保義郎。
九月七日,诏扈從皇太後官屬第一等六人轉五官資,第二等四人轉四資,第三等三人轉三資。
十一月九日,诏皇太後本宗及異姓親屬轉官減年有差。
十二月五日,慈甯宮主管事務藍珪乞今後應幹補授恩例等,并聽慈甯宮施行。
從之。
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诏:「慈甯宮官吏等到宮合行推恩,并特與轉一官資内,礙止法人特與轉行,白身人與補進武副尉。
」 九日,诏:「皇太後俸錢月一萬貫,冬年、寒食、生辰各二萬貫,生辰加絹一萬匹,春、冬、端午絹各三千匹,冬加綿五千兩,绫羅各一千匹。
」 十二日,诏:「懿節皇後上仙,其本家合得恩數,可令有司讨論申尚書省。
」 十四日,诏:「懿節皇後親弟榮州防禦使帶禦器械邢孝揚除保信軍承宣使,右承務郎孝肅、孝寬并除直秘閣。
」以其家自陳皇後受冊命十六年不曾加恩故也。
十月九日,禮部言:「十月二十五日皇太後生辰,是日,皇帝詣慈甯殿稱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用樂,上壽。
」從之。
十九日,内東門司言:「臨安府每月供奉皇太後法酒一石 五鬥,法糯酒一石計二十五瓶。
奉皇太後聖旨,每日供一瓶。
」诏令臨安府每月特添法酒五瓶,通作三十瓶。
十三年四月二日,制:貴妃吳氏可立為皇後,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上谕宰執曰:「數日來,皇後催行冊命中宮之禮。
朕乞太後降一指揮,令外庭奉行,太後再三不允,雲我但知家事,豈可容易降指揮于外廷耶太後知國體,凡事重謹如此。
」秦桧等奏曰:「太後有定命,陛下奉行可也。
」 六日,翰林司狀,依今例,每年自五月二十六日起供禦前并及皇太後時日各一合,至八月六日止。
诏禦前權罷,皇太後依例供進。
五月二十七日,诏:「皇後冊禮已成,親屬合行推恩。
皇後弟右武郎帶禦器械吳益除正任(圖)[團]練使、武翼郎兼合門宣贊舍人吳蓋除正任刺史,親屬恩澤與二十五人。
」 七月十二日,宰執進呈,蓋以皇後受冊陳乞合得恩數文字。
上曰:「可令檢例,有例即行。
皇後甚嚴,無例事必不敢陳乞。
皇後之意見欲除益等在内宮觀,不令出入,且教閉門讀書。
朕以謂書不惟男子不可不讀,雖婦女亦不可不讀,讀書則知自古興衰,亦有所鑒誡。
」 十月十四日,诏:「懿節皇後親弟右承奉郎、直秘閣、添差佥書平法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邢孝肅,右承奉郎、直秘閣、添差佥書保甯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邢孝寬,親叔武義大夫兼合門宣贊舍人邢荩臣,親侄右承務郎邢镡、邢锴、邢鉊、邢铢、邢钺并各與轉三官。
親妹夫武功大夫文州刺史潘溫卿與遙郡上轉行一官。
親姑普甯郡夫人邢氏與封慶國夫人,親姊和義郡夫人邢氏與封永康郡夫人,親妹宜人邢氏與封令人,親侄女四人并封安(氏)[人]。
」 十四年四月九日,诏「皇後歸谒家廟,本家官吏等并依顯肅皇後歸甯例推恩。
」 九月七日,诏皇後宅宜置教授一員。
上宣谕宰執曰:「可擇人充之,子弟雖未能向學,且令不習他事。
」 十月八日,皇太後欸谒家廟,宗族推恩有差。
皇太後兄故贈武功大夫、秀州刺史韋宗闵特贈崇慶軍節度使,故贈武功大夫、真州刺史韋宗顔特贈安國軍節度使,姊故贈希元宣淨葆真大師惠旃特贈十字師号,嫂普甯郡夫人燕氏特封榮國夫人,侄右武郎韋謙除右武大夫依前帶禦器械,武經郎兼合門宣贊舍人韋谠、韋訊并除右武郎,武功郎兼合門宣贊舍人韋誼特與轉武翼大夫,貴州刺史、秉義郎韋欣特與轉兩官。
侄女令人韋氏特封永嘉郡夫人,次孺人特封高平郡夫人孺:原作「需」,誤,今改。
,次安人封和義郡夫人,次特封鹹甯郡夫人,次特封感義郡夫人,次孺人特封恩平郡夫人,次永甯郡夫人特封福國夫人。
韋謙妻安人韓氏、韋謙妻孺人張氏、韋訊妻孺人張氏并與依格加封。
侄孫保義郎韋珏除閣門祗候,韋珪與依格補官,侄女夫右朝 請大夫、直秘閣、添差通判嚴州楊持與轉行一官,成忠郎趙炜、從義郎劉滌并除合門祗候,修武郎趙大損特轉兩官,右從事郎王過特改右承務郎。
姨之女孺人張氏加封一等,夫範彥通與轉一官。
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诏皇太後育母故崇國夫人許氏可特贈崇國柔嘉明淑勤恭慈惠育聖夫人。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上曰:「孟享詣景靈宮及皇太後、皇後或時出入,禁衛、從人自有合支錢米,不須臨安府應副,恐擾及市民。
」 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上谕宰執曰:「來歲正旦,皇太後慶七十,可令禮官檢會國朝典故以聞。
」 十九年三月二日,诏皇太後慶壽,親屬各與轉一官,慈甯殿官吏等并與推恩。
四月十一日,诏皇後侄女夫和州防禦使居廣特與轉行一官。
二十一年四月十五日,诏皇後乳母建國夫人蔡氏、姊楚國夫人吳氏、越國夫人吳氏與依張浚等妻見請祿式則例支破諸般請給。
七月九日,诏:「皇太後視物微昏視,原作「親」,誤,今改。
,召行在醫官并草澤醫治,有者有官人轉五官,支賜錢二萬貫,白身人賜錢外比類補官。
」又诏:「令諸路州縣多方搜訪能醫治之人,優支路費,疾速津發赴行在。
」 二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尚書省檢會紹興二十一年已降指揮,皇太後視物微昏,召行在醫官、草澤醫治,有者有官人轉五官,支賜錢一萬貫,白身人賜錢外比類補官。
有旨令諸路州縣多方搜訪能醫治之人,優支路費,疾速津發赴行在。
如醫治有與依已降指揮推恩,仍多出文牓曉谕。
二十五年三月二日,诏:「皇後合官吏并諸色人到合及十年,祗應有勞,依舊例合行推恩,可各與轉一官,礙止法人特與轉行,願回授者聽,寄資者依舊寄資。
其餘見在合官吏諸色祗應人未及十年者,可自到合月日理及十年,令本合保明申尚書省,依今降指揮推恩,今後準此。
」 四月十七日,诏皇後親弟吳益男珣、琠、璐、璟、珙、琦,吳(益)[蓋]男環、玫、珪、璨,并依例補忠訓郎,堂弟吳世隆男璜補成忠郎,吳益女三人、吳蓋女三人并特與封恭人。
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上禦垂拱殿,尚書左仆射、禮儀使沈該,右仆射、提舉寶錄院萬俟率本院官進呈《皇太後回銮事實》。
先是,臣寮言:「乞令扈從臣寮編錄回銮本末宣付史館,宰執進呈,欲至日進讀訖,提舉官以書授都大主管官,依儀進呈皇太後于慈甯殿安奉。
内中合行儀注令都大主管官一面取旨,副本藏之秘閣。
」上曰:「母後事須如法,可下有司讨論。
」曰:「臣竊觀書中所載皇太後服用,一日有司供進金唾壺、盂,太後令止用塗金,以此見盛德以儉約為先。
」上曰:「太後盛德,自古所無,雖一錢不曾妄用,間或飲酒,用伶官三兩人,支與錢不過三數千,賜予亦不過酒食之屬,每歲衣 服亦止進得數套,尋常供進金銀錢帛并積在庫,往往盈滿。
」張綱曰:「可謂恭儉節用,服瀚濯之衣,此等事皆外庭不能盡知也。
」至是書成,诏依《聖統》例推恩。
宰執奏,《聖統》例轉一官,更減三年磨勘,太優。
上曰:「今為奉皇太後,事大體重,固當優也。
」 二十七年十月十三日,宰執進呈昭憲皇後侄孫杜子善、杜潽、杜演狀:「繳到政和五年十一月八日手诏:『昭憲皇後淑哲懿敏,誕育上聖,深謀遠計,輔佐初潛,勤勞王家,勳在社稷。
今考杜氏之後,門閥微替,可令有司訪其後裔,條具來上。
』乞依前項指揮,将本家未仕子孫逐月計口,支給孤遺錢米。
」上曰:「此雖不多,緣有徽宗皇帝禦筆指揮,可特與依紹興格。
宗室袒免外兩世,逐月計口支給。
朕平日于此等事未嘗辄放,蓋恐援例者衆,若例一開,不可複閉。
」宰臣沈該等奏曰:「聖意高遠,非臣等所及。
」 二十八年正月八日,诏皇後親姨張氏可特封樂平郡夫人,姨之夫周師古特補忠翊郎。
十二月五日,宰臣沈該等奏:「恭惟皇太後新歲八十,面奉聖訓,以正月旦日于宮中行慶賀之禮。
乞依建隆故事,率百寮詣文德殿拜表稱賀,次率百寮拜皇太後箋表稱慶。
許臣等備上壽福物,于元日詣内東門拜箋表投進,使相亦許進奉。
」诏從之。
二十一日,太學武學主臨安府父老各欲拜表稱賀,诏從之。
二十九年正月一日,宰臣率百寮拜表稱賀,次拜表稱慶皇太後。
是日,皇帝于慈甯殿賀皇太後,如宮中之儀,制曰:「朕恢崇孝治,棐迪民彜。
考立教之經,親其親而為大;推廣恩之道,老吾老以及人。
方奉東朝之尊,以光南面之履。
躬循至行,日對慈顔。
侍膳問安,靡達于溫凊;備物博施,明展于愛欽。
當歲鑰之肇新,于鴻筭之方永。
就诹元告,祗闡曠儀。
介壽稱觞,侈萬年之景贶;示民錫類,洽四表之歡心。
爰酌拜條,式敷惠澤。
皇太後仁德天佑,聖壽無疆,新歲八十,朕于宮中行慶賀之禮,當與普天同慶。
應升朝官以上父母,并與加封一次;京官選人并使臣父母,年八十以上特與官封,已有官封者,承務郎以上與賜章服,婦人與冠帔;曾得解進士父母年八十以上、士庶男子婦人年九十以上,與初品官,婦人與封号。
以上并經所屬自陳,勘會詣實,保明聞奏。
宗子、宗婦、宗女年八十以上,令(太)[大]宗正司保明聞奏,與轉官加封。
命官并得解進士恩及耆年父母而未及祖父母,文武升朝官恩及緻仕者而未及年八十以上未緻仕者,其命官并得解進士祖父母年八十以上、士庶祖父母年九十以上,并特與官封。
京朝官年八十以上者與改賜章服,選人使臣年八十以上願緻仕者,于合緻仕官上與轉一官。
士庶男子婦人年八十以上給賜束帛,應人戶有祖父母父母年八十以上與免戶下一 名身丁錢物,臨安府迎駕起居。
父老年格合得封賜外,與倍賜束帛,文武緻仕升朝官以上官年八十以上,并與依格支賜羊酒粟帛内,曾任太中大夫觀察使以上仍與倍賜,長史緻禮,應給賜物并令長史差官實行就賜,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