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八

關燈
,載頒渙綍,仍預政機,勉為朕行,徒得君重。

    」故有是命。

     六年五月十九日,诏左光祿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陳俊卿特授觀文殿學士、知福州。

    制書以俊卿「疊貢封囊,願還 印绶願:原作「顧」;「绶:原作「紋」。

    并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七改。

    ,既屢形于優诏,曾莫奪于忱衷。

    惟時委寄之隆,豈有中外之間」。

    故有是命。

     七年三月十四日,诏明州觀察使、新除簽書樞密院事張說特授安慶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制書以說「祈避要途,務安素守」,故有是命。

     八年九月十二日,诏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華國公虞允文特授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安:原無,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七補。

    ,充四川宣撫使。

    制書以允文「方觀績用之優方:原作「萬」,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七改。

    ,乃上封章之力。

    重違其請,誠難辍于弼諧難:原作「雖」,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七改。

    ;庸聽其歸,蓋雅資于綏撫。

    」故有是命。

     九年正月七日,端明殿學士、左朝散郎、簽書樞密院事王之奇除資政殿學士、知揚州。

    制書以之奇「矧惟乃父,嘗佐光堯,雖内處于籌帷,亦外靜于邊境。

    勉孜成績,追配前聞」。

    故有是命。

     十月十二日,诏左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梁克家特授觀文殿大學士、知建甯府。

    制書以克家「方共熙于庶績,乃願釋于繁機。

    屢貢奏封,力陳疾疚。

    閑平津之合,弗為朕留;圖申伯之居,勉從爾志」。

    故有是命。

     十二月六日,诏左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沈複(徐)[除]資政殿學士、知荊南府。

    制書以複「結知既深,責望斯大,辍從輔弼,往義蕃宣。

    職茲眷笃之誠,勉副倚毗之意」。

    故有是命。

     淳熙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奉大夫、參知政事姚憲除端明殿學士、在外宮觀。

    既而有旨,令南康軍居住。

    先是,憲乞罷參知政事請祠,遂除端明殿學士、在外宮觀。

    已而臣寮交章論憲夤緣冒寵,緻身政路,交通台谏, 僥圖相位,乞行貶責,故有是命。

     八月五日,安慶軍節度使、知樞密院事張說除太尉、提舉隆興府玉隆觀,依前安慶軍節度使。

    制書以說「峻升掌武之階,夙任本兵之寄,何乃奏封之上,願從散地之居」。

    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二日,昭慶軍節度使、簽書樞密院事楊倓知荊南府。

    制書以倓「移疾抗章,避煩上印」,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光祿大夫、右丞相曾懷除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江)[安]府洞霄宮。

    先是,六月,右司谏詹亢宗、殿中侍禦史季棠論列懷六事,罷免。

    既而懷上章自辯,令吏部之言此處文字似有誤。

    ,仍诏大臣敷(救)[求]民瘼,如淮甸之赈濟,諸郡之科繇,暑月之鍛甲,近畿之和籴,若此之類,名色甚多,皆合亟議罷行,仍劄下六部長貳及臨安府、兩浙轉運司,各據所隸凡可以慰安人心、銷弭天變者,申尚書省施行。

    诏從之。

     五月二十九日,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院使、兼太子少傅錢象祖等言:「臣等二月十四日,伏蒙宣谕臣等:『飛蝗大作,朕日夕憂懼,雖宮中連日祈禱,尚乃如故,恐有抑塞,上千和氣,凡合舉行之事,可條具聞奏。

    』臣等即具知禀回奏外,竊惟比歲以來,飛蝗為災,遍及江浙,陛下每睹變異,憂形詞色。

    蓋自權臣首禍,輕起兵端,南北生靈肝腦塗地,冤憤之氣充塞穹壤,其散為疠疫,化為蝗蝻,理或有之。

    然弭災緻祥,豈無其道,臣等亦安以往事為解。

    嘗考之占書,京房曰:『臣安祿位茲謂貪,厥災蟲。

    』又曰: 『蝗蟲四起,國多邪人,朝無忠臣之救也,舉有道置于位。

    』漢臣奏曰臣:原作「名」,據後文「漢臣之奏,昭然不誣」句改。

    :『蝗者,貪擾之氣所生。

    天意若曰,貪狠之人蠶食百姓,若蝗食稼擾民。

    推類叙意,皆象群下貪狠,威教妄施,宜正衆邪,清審選舉,退屏貪暴,則可緻太平。

    』是知變不虛生,緣類而起。

    臣等材猷淺薄,識慮迂疏,誤被簡知,擢居宰輔,無嘉謀以主阙,無惠澤以及生民,食浮于功,德不稱位,偷安亡補,玩時愒日,緻茲咎異,罪何所逃!京房之言,于斯為驗。

    乃若貪暴之吏,所在而有。

    蓋天下郡邑至廣,朝廷耳目有限,親民者莫切于守令,察吏者莫急于監司。

    往者孽臣庸相,相輔為惡,監司郡守至以賄得,專事裒(劾)[刻],巧媒進用。

    更化以來,雖間有澄汰而未能加選擇,漢臣之奏,昭然不誣。

    臣等伏願陛下監觀古者,奮發威斷,懲委任之失,原緻災之繇,将臣等并賜罷斥,别選内外名德宿望,處以丞弼之寄,使之俾益聖明,講求阙政。

    深诏近臣,将在任及待阙監司公共考察,汰其不才,(恃)[特]舉風力敏強、清謹廉正之士分布諸路,俾各察所部守令貪廉能否,責以惠綏矜寡,撫摩凋瘵。

    庶幾荅天人之望,感召陰陽之和,上以昭聖主宵旰夤畏之誠,下以銷黎元歎息愁苦之氣,宗社幸甚。

    臣等乞檢照隆興元年七月旱蝗诏,令侍從、台谏、兩省官各條具時政阙失。

    」诏令侍從、台谏、兩省官條具聞奏。

     六月十四日,禮部、太常寺狀:「準尚書省劄子節文,為飛 蝗為災,合修祭酺,奉聖旨令禮部、太常寺日下申尚書省。

    數内所有飛蝗飛入他郡者,亦乞令戶部證開禧三年(例禮)[禮例]行下州縣,依小祀儀式用酒酺,差守令(說)[設]位祭告行禮施行。

    伏乞朝廷速賜指揮施行。

    」诏從之。

     八月二日,都省劄子:「檢會七月二十五日诏:『屬者蝗蝻為菑,朕轸念焦勞,省躬憂懼,減膳忘寝,未嘗頃刻自安。

    今秋以來,雖屢得雨,未盡蕩滌,紛飛蔽空,尚慮有傷禾稼,尤深震惕。

    已于宮中齋戒緻禱,今再擇二十七日設醮保禳。

    不敢歸之時數,未知所以銷弭之方。

    其寬恤事件舉行未盡者,三省條具奏聞。

    仍令有司複修酺祭,及行下監司、守、令,凡飛蝗所到(處去)[去處],并須精加祈禱,不得徒為文具。

    』」 二年五月九日,臣僚奏:「臣聞動民以行不以言,應天以寔不以文,此先儒之格言也。

    夫水旱螟蝗之災,雖聖明之朝有所不免,乃天之所以儆戒人君,不能使必無于世,而禍福之機特在夫人事何如耳。

    仰惟陛下躬仁聖之盛德,紹(績)[積]累之慶基,寅畏天命,罔敢暇逸。

    粵自兵興以來,飛蝗為災,農功隳廢,民食孔艱,流離載道。

    仰蒙陛下轸念黎元,至誠恻怛之意發自宸(哀)[衷],捐金開廪,赈恤備至,起衆朽為豐肌,挈群生于轉壑,德至渥也。

    精誠所感,宜格善祥。

    比自春夏之交,蝗之餘孽漸複滋,所幸二麥登場,少回菜色。

    而今秋歲時,實為可慮。

    臣竊惟蝻蝗之害,在去載已不可支,公私憂皇,上下匮乏,延 頸企足,以觊一稔,豈應醜類又複縱橫,不即殄除,民夫何恃!臣謂飛蝗挺孽,乃天災之未殄,所為捕蝗之策,誠動民之要道、應天之急務,在今日不宜緩也。

    比者廷臣抗疏,乞行下郡邑,依仿姚崇故事,焚瘗撲除,此誠弭災之道。

    臣濫司京辇,祗順德音,除乞行下所管諸縣多方捕滅外,似聞近甸及外路種類繁多,恐州縣之間奉行不虔,玩時愒日,不亟圖之,轉矚成秋,患可勝言!是時雖有興利除害之心,悔将何及!艱食流離之患,讵宜再見!臣聞何郯于皇佑間奏疏,乞降命,應有蝗蟲生長去處,專督知州、通判督屬縣官吏速行打捕,如此嚴行督責,官司必能究心除害。

    欲望聖慈申嚴廷臣奏請指揮,特降睿旨,專委逐路監司,各仰嚴切督責所部内州縣,如有蝗蝻去處,在州則守臣督責屬縣,在縣則縣令躬率任官,親履阡陌,廣行捕滅,勿令滋育。

    所有合用錢米,除轉運司支撥外,其逐州亦合斟酌事體輕重,預行支撥應副,毋令就縣(載)[截]撥,徒成文具。

    仍不得科抑裡正,使之陪備。

    貧民藉此薄有沾,不待驅迫,自然雲集。

    在官司亦有施行滅裂,許監司按劾以聞。

    如此,則百谷可保,一飽可期,天下幸甚。

    《詩》曰:『逮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缪牖戶。

    』惟陛下留神。

    」诏從之。

     二年五月五日,都省劄子:「奉禦筆:時雨未通,仰守令精誠祈禱,監司分遣清強官疏決獄訟,毋令淹滞。

    其有遺蝗複生去處,州縣舉行 酺祭,多方捕除,不得具文。

    或守令貪殘,不能體朕恤民之意,并加按劾。

    諸軍将帥各務拊存士(率)[卒],如尚循舊習,敢行掊刻之政,并令禦史台覺察聞奏。

    」 六月十日,尚書省劄子:「勘會近有蝗蟲飛入府界,合行差官祭告酺神,劄付禮部、太常寺日下讨論,申尚書省。

    今讨論數内一,所有蝗蟲飛入府界者,亦乞令戶部照開禧三年禮例行下州縣開禧:原作「開熙」,按宋無「開熙」年号,據前後所述,此必為宋甯宗開禧、嘉定間事,因改。

    ,依小祀儀式,用酒酺一面,差(首)[守]令設位祭告行禮。

    伏乞朝廷指揮施行。

    」诏從之。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門下省:「比歲蝗旱,民食不登,捐瘠流亡,良可哀痛,何天咎之慘耶!靖惟厥繇,往者委任不審,寵賂章聞,輕動幹戈,怨氣熏積,诒害于百姓,(時)[特]朕之愆。

    粵從更化,日徯甯谧,蠲租發廪,朝夕惴惴,惟恐赈恤之不及,亦冀在位恻然有以分朕之憂。

    而監司、守令間猶循習,鹵莽(其)[具]文,未聞悉(付)[副]朕志。

    其能按察澄清而毋拘攣顧忌也欤其能撫字牧養而毋貪婪刻剝也欤不然,何吾民不安業而忍為寇賊之歸欤無乃毀譽未公,黜陟未明,無以使人盡其心欤興言及此,朕則知之,奉吾诏者,(朕)則朕之所以拳拳者欤!繼自今以體國為心,以舉職為能,勿欺勿慢,各勵乃庸,則旌表選擢,朕不汝靳。

    其或緣奸邪,尚妞前非,假公營私,以自豐殖,使上德壅于下,下怨叢于上,蠹國害民,厥有常憲。

    斯言不渝,聽之毋忽。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 九年五月八日,中書門下省〔言〕:「勘會飛 蝗漸有滋長,合行祭告酺神。

    五月五日,诏令諸路轉運司、安撫司、提刑司、提舉司并江淮荊湖制置司制置:原倒,據《宋史》卷一六七《職官志》七乙。

    、三總領所,各行下所部州縣,應有蝗蝻生發去處,守令日下(癸)[祭]告酺神,仍于在城靈應寺觀、神祠精加祈禱,務在速獲銷弭。

    城外分差官前去。

    及令督責州縣,疾速收捕淨盡,不得視為文具。

    」 今歲以來,氣五月二十六日,臣僚言:「臣聞天之愛君,則時出災異之證;臣之愛君,則時陳警懼之說。

    李沆事真宗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或者以為細事,不足煩上聽,不知四方艱難之事不聞,則警懼之念有時而忘。

    忠臣愛君,正不當以水旱、盜賊為細故而略之也。

    臣伏(侯)[候]和調,風雨時若,星文順軌,蠶麥豐登,較之往年,似若差勝。

    此皆陛下憂勤之所至,天下孰不知之然上天純愛之心,不純降于休祥,而吉兇休咎之相乘,亦疊出而示戒。

    日食于春,月食于秋,疠疫流行,死亡猥衆,物價踴貴,餓莩載途,氣象轉至于蕭條,田野不免于愁孍,而其最可憂者有二焉,飛蝗之滋生也,盜賊之(寝)[寖]盛也。

    是雖曰遺種不除,饑寒所迫,勢固有之,而圖之不早,去之不速,其為患未可知也。

    臣烏敢忘警懼之戒哉!大抵幹戈之後,必有螟蝗。

    曩者醜類相殘,中原遺臭,蝗蟲大作,飛越淮南。

    去歲浙江諸路所在有之,此不過自北而南者耳,其傷害禾稼,蠶食山林,已不勝其毒。

    乃(令)[今]遺類尚留,生育(寝)[寖]廣,冬雪漫漫,莫能殲殄。

    自入 春暄,羽翼漸生,揖揖诜诜,不可勝數。

    若更滋長不已,其為禍豈不有甚于去歲耶!陛下憂勤有加,不忍坐視,戒饬縣州,留意掩捕,示以罪罰,而又分命臣工,禱祠宇,循行舊典,告祭酺神,以講求救災之術者,誠切且至。

    州縣之間,亦固有仰體上意,募民捕獲,視其多寡,以粟易之。

    彼民當饑荒之餘,方采草木之根以代粒食,亦固有樂然趨之以冀鬥升之獲者。

    然聞諸路所申捕到之數動以千百斛計,則所支之粟為數必多,今若靳目前之所費,存給賞之虛名,悠悠塞責,緩不及事,臣恐捕者不多而生者益盛,異時雖欲去之,不可得矣。

    此臣所謂可憂者一也。

    自古盜賊必生于貧民之無聊,類聚黨合,遂至于滋曼而不能止。

    今不亟圖,後将何及!臣聞江淮饑民多行剽奪,諸軍士卒亦(寇敢)[敢寇]攘,此雖鼠竊而狗偷,讵命肆行而無憚,今江湖巨浸,棹輕舠,群不逞,舟行之人偶與遇之,則聽其席卷而去,得免死已為厚幸。

    逮其聞之官府,而巡尉官吏懼遭責罰,務在掩覆,往往率衆勸和,備償所失,不欲上司之知。

    至如都城内外有被盜者,亦多總轄廂巡裒财以償;甚多殺傷,而逃而為盜者終不獲。

    夫被盜之家計其所失而僅獲所償,固有不得已而已者,然上下掩覆,相為蔽欺,徒黨日繁,莫能究結,萬一外寇陸梁,奸民乘間而起,豈國家之福哉!此臣所謂可憂者二也。

    臣謂二者之患,其端甚微,流禍甚大,防之 于其細,慮之于其早,庶可以為善後之圖。

    縱其蔓延而不早圖之,終必有噬臍之悔。

    今捕蝗有格,捕盜有令,一切責之于監司、郡縣,此固事之當然,蓋特其細者耳。

    變異之來,所以巘弭于冥冥者,是必有本原之論也。

    臣觀仁宗皇帝慶曆中,盜賊猖狂,飛蝗為孽,餘靖為谏官,數上疏言其事,論禦盜則先于安民,論飛蝗則欲修人事。

    所謂安民者,不過謹改作,勿争其利;而人事之修,亦原于君臣上下之阙失。

    是則弭災救患之本,陛下所不可不知也。

    陛下誠反而思之,國家果能不争其利,而民果能得其安平,君臣上下果能無阙,而人事果能盡修乎。

    若猶未也,當益勉其所未至可也,安可诿之适然哉臣願陛下念飛蝗之滋生,思盜賊之(寝)[寖]盛,講求治道之本,巘消災變之萌,警懼之心無時而忘,則轉災為祥,特反掌耳。

    惟陛下留神省察。

    」诏從之。

     六月二十二日,中書門下勘會日來稍有飛蝗,合行祭告酺神。

    诏行下諸路監司,督責州縣,委自守令,應有飛蝗去處,疾速捕逐,再行祭告酺神。

    仍令于靈應寺觀、廨宇精加祈禱,務在速獲消弭。

    自指揮到日,各具(凜)[禀]遵文狀申尚書省。

     【宋續會要】 淳熙十六年五月八日自本條至本卷末,與原稿本卷第六一頁至六三重,其文字僅有個别差異,今删彼存此。

    ,诏少保、左丞相、益國公周必大特授觀文殿大學士、依前少保、判潭州。

    尋罷職任,以少保、益國公充醴泉觀使,在外任便居住。

    已而臣僚言其不公、不平、不正十事,乞賜罷斥,诏以必大弼諧初政,求去甚力,已授前職判潭州。

    繼而殿中侍禦史範處義又言之,遂有是命。

     紹熙元年十二月六日,诏樞密使王蔺放罷。

    先是,蔺丐祠得請。

    未幾,禦史中丞何澹言其「兇暴出于天資,忿戾形于面目。

    觊觎相位,不得則忿怒;脅持台谏,不從則謗罵。

    雖處西府,必欲奪東府之權,又容縱其弟萊所在暴橫,乞賜罷黜」。

    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二十一日,诏特進、右丞相葛邲特授觀文殿大學士,依前特進、判建康府。

    制書:「休休有容,本務彌縫而藏用;謙謙自牧,乃希明哲以保身希:原作「晞」,據《宋宰輔編年錄》卷一九改。

    。

    雖疊聞議者之言,顧敢替相臣之禮勉留備至,懇退彌堅。

    朕審其累奏之莫回,念其在公之盡瘁,用頒宸旨,俾釋宰司。

    書殿隆名,班特高于儒學;帥藩要地,任增重于居留。

    體貌斯全,眷懷惟厚。

    」 嘉泰三年正月十日,诏少保、右丞相、冀國公謝深甫特授觀文殿大學士,依前少保、判建康府,改封益國公,加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

    以深甫累章求退,诏依所乞也。

     二十四日,诏正奉大夫、參知政事張岩除資政殿學士、知平江府。

    以岩累章求退,诏依所乞也。

     二月 二日,诏新除端明殿學士、通議大夫、簽書樞密院事傅伯壽依舊端明殿學士、在京宮觀、兼侍讀、修國史,應合得恩數并依執政體例,仍免奉朝請。

    伯壽以病乞去位,诏依所乞也。

     九月五日,诏宣奉大夫、參知政事袁說友除資政殿學士與宮觀。

    以臣僚論列,章不出,說友亦再上章丐祠,依所乞也。

     四年四月十一日,诏銀青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許及之放罷。

    以監察禦史商(非)[飛]卿論列,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八日,诏中奉大夫、參知政事張孝伯放罷。

    以臣僚論列,故有是命。

     開禧元年三月二十六日,诏通奉大夫、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費士寅除資政殿學士、知興元軍府事、充利州東路安撫使。

    以臣僚論列,章不出,士寅亦再上章求去,故有是命。

     九月十四日,诏端明殿學士、太中大夫、簽書樞密院事劉德秀除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德秀以病乞去位,诏從所乞也。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诏中大夫、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錢象祖降兩官,送信州居住。

    以臣僚論列,故有是命。

     三年十月六日,诏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張岩與宮觀。

    先是除資政殿大學士知福州,岩抗章乞祠,故從之。

     十一月三日,诏韓侂胄罪惡貫盈,合行誅戮。

    是日,誅韓侂胄,陳自強罷右丞相、兼樞密使,特授醴泉觀使,在外任便居住。

    續诏陳自強谪授武泰軍節度副使,永州居住;蘇師旦決脊,黥隸 昌化軍,未行間,令廣東提刑躬親處斬;王瑢送臨安府王瑢:天頭原批:「『瑢』一作『容』。

    」,史達祖等送大理寺根究。

    以皇子榮王奏:「今日之事,有系國家安危大計,甚可慮者,不敢不亟陳于君父之前。

    臣伏見韓侂胄久任國柄,輕信妄為,遽啟兵端,使生靈無辜殒于鋒镝之下,不可勝計。

    死者冤痛,生者愁苦,海内之民無不切齒于侂胄。

    蓋其權勢足以鉗天下士大夫之口而不敢言,臣而不言,死有餘罪。

    若不令其退避省愆,必緻上危宗社,重贻君父之憂。

    欲望聖慈特發睿斷,罷韓侂胄平章軍國事,與在外宮觀,安邊繼好,保邦息民,寔在此舉。

    陳自強專意阿附,備位無補,望并賜罷黜。

    乞速付三省施行。

    」從之。

    給事中雷孝友繳奏:「韓侂胄植黨擅權,稱兵首亂,乞明正典刑。

    陳自強昏缪無恥,曲意逢迎,乞遠加貶竄。

    」禦史中丞衛泾言:「韓侂胄專權擅朝,幹分敗常,自知無所容,乃擅啟兵端,觊立邊功以自固。

    納吳曦之賂,複授以西帥,曦竟挾虜以叛。

    親信奴隸蘇師旦,至秉旄钺。

    納賄賂,用庸将,皇甫斌敗于唐州,李汝翼敗于符離,商榮敗于東海,郭僎敗于儀真,兩淮四十年生聚遂成丘墟,南北數百萬生靈之命,皆韓侂胄一人殺之也。

    陳自強本無寸長,侂胄念舊汲引,由州縣小官不數年為次相,每對客言:『自強受恩之深,隻得順從。

    』自強之罪亦不勝誅。

    伏望将侂胄、自強重賜施行。

    」小帖子言:「蘇師旦雖已竄谪,未正典刑,内臣王瑢違太皇 遺旨,盜内帑以奉侂胄,堂吏史達祖、耿柽、董如璧繼師旦用事,共為奸利,乞送大理寺根勘,依法施行。

    」左司谏王居安奏:「乞将韓侂胄顯行誅戮,以正元惡之罪;陳自強遠竄,以為朋奸誤國者之戒。

    」小貼子:「乞盡籍侂胄家财,專為備邊之用。

    」故有是命。

     十七日,诏中大夫、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李壁降兩官壁:原作「璧」,據《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改。

    ,送撫州居住。

    以臣僚論列,故有是命。

     嘉定元年六月八日,诏中大夫、參知政事衛泾與在外宮觀泾:原作「徑」,據《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改。

    。

    以禦史中丞章良能論列,故有是命。

     十六日,诏端明殿學士、朝請大夫、簽書樞密院事林大中特授朝議大夫、守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緻仕。

    大中以病乞去位,诏從所乞也。

     八月十四日,诏資政殿學士、通奉大夫、新除同知樞密院事丘特授正議大夫、守同知樞密院事緻仕。

    以病急乞謝事,诏從所乞也。

     十二月一日,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兼太子少師錢象祖除觀文殿大學士、判福州。

    以象祖累章求退,而台臣亦有論列也。

     三年十二月二日,诏正議大夫、參知政事婁機除職與郡。

    機以病屢乞休緻,故有是命。

     六年正月十六日,诏端明殿學士、正奉大夫、簽書樞密院事宇文紹節特轉兩官,除資政殿學士、守簽書樞密院事緻仕。

    以紹節上遺表,故有是命。

     四月十二日,诏光祿大夫、參知政事樓鑰除資政殿學士、知太平州。

    以病屢上章乞解機政,故有是命。

     七年正 月十日,诏通奉大夫、參知政事章良能特轉三官,除資政殿大學士、守參知政事緻仕。

    以良能上遺表,故有是命。

     八年二月十八日,诏正議大夫、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雷孝友除觀文殿學士、知福州、充福建路安撫使。

    以病屢上章乞去位,故有是命。

     十年三月二十三日,诏觀文殿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安丙除崇信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萬壽觀使。

    以監察禦(吏)[史]李安行論列,乞畀以真祠,故有是命。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诏正奉大夫、參知政事曾從龍放罷。

    先是,自陳乞解機政,得旨除職與宮觀。

    既而侍禦史李楠論列,故有是命。

    十四年八月三日,诏端明殿學士、通議大夫、簽書樞密院事「樞密」下原有「閑故有是命」五字,蓋誤入後文,今據原稿本卷第六三頁删。

    、兼權參知政事任希夷除資政殿學士知福州兼權參知政事任希夷除:原作「十二月十日诏」,據原稿本卷第六三頁改。

    。

    以病上章丐閑,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日,诏正奉大夫、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鄭昭先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隆興府。

    以病屢上章乞去位,故有是命。

     職官守會要輯稿職官七九戒饬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