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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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
【宋朝會要】
太平興國七年九月,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直學士院徐铉、中書舍人宋白、知制诰賈黃中、呂蒙正、李至、司封員外郎李穆、庫部員外郎楊徽之、監察禦史李範、秘書丞楊砺、著作佐郎吳淑、呂文仲、胡汀、著作佐郎直史館戰贻慶、國子監丞杜鎬、将作監丞舒雅,閱前代文集,撮其精要,以類分之,為千卷。
雍熙三年十二月書成,号曰《文苑英華》。
昉、蒙、蒙正、至穆、範、砺、淑、文仲、汀、贻慶、鎬、雅繼領他任,續命翰林學士蘇易簡、中書舍人王佑、知制诰範杲、宋湜與、宋白等共成之。
帝覽之,稱善,降诏褒谕。
以書付史館,賜器(弊)[币]各有差。
《崇文總目》原稿眉批:「自此下皆非會要,宜銷。
」謹按,輯稿體例,有引相關文獻以補會要者,宣留參考。
今改大字為小字夾注,以示區别。
:《文苑英華》一千卷,宋白等奉诏撰。
采前世諸儒雜着之文。
李焘《續通鑒長編》:太宗以諸家文集其數實繁,雖各擅所長,亦榛蕪相間,乃命翰林學士宋白等,精加铨擇,以類(偏)[編]次為《文苑英華》一千卷。
雍熙三年十二月壬寅上之,诏書褒答。
(熊克《九朝通略》并川本小類書所載,并取諸此。
名世《姓氏辨證》,元有戰姓,後漢初戰兢為谏大夫,今修書官戰贻慶,殆其後欤《國史》并《會要》,并作戰,惟惇)[淳]太宗皇帝丁時太平,以文化成天下。
既得諸國圖籍,聚名士熙館閣官以稀姓為疑,偶失稽考,既修《中興館閣書目》,乃改為戴贻慶,誤矣。
今有忠訓郎〔周必大《文苑英華序》〕:戰迪、兩任汀州差遣,見居于汀。
『臣伏(丁)[于]朝,诏修三大書,曰《太平禦覽》,曰《冊府元龜》,曰《文苑英華》,各一千卷。
』今二書閩、蜀已刊,惟《文苑英華》,士大夫家絕無,而僅 有。
蓋所集止唐文章,如南北朝,間存一二,是時印本絕少,雖韓、柳、元、白之文,尚未甚傳。
其它如陳子昂、張說、九齡、李翺等諸名士文集,世尤罕見。
故修書官于宗元、居易、權德輿、李商隐、顧雲、羅隐輩,或全卷收入。
當真宗朝,姚铉铨擇十一,号《唐文粹》,由簡故精,所以盛行。
近歲唐文摹印浸多,不假《英華》而傳,況卷秩浩繁,人力難及,其不行于世則宜。
臣事孝宗皇帝,間聞聖谕,欲刻江钿《文海》。
臣奏其去取差謬,不足觀。
帝乃诏館職裒集《宋朝文鑒》,臣因及《英華》,雖秘閣有本,然舛誤不可讀。
俄聞傳旨取入,遂經乙覽。
時禦前置校正書籍一二十員,皆書生稍習文墨者,月給餐錢,滿數歲,補進武校尉。
既得此為課程,往往妄加塗注,繕寫裝飾,付之秘閣,後世将遂為定本。
臣過計,有三不可:國初,文籍雖寫本,然雠校頗精。
後來淺學改易,浸失本指。
今乃盡以印本易舊書,是非相亂,一也。
凡廟諱未祧,止當阙筆,而校正者,于賦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或值押韻,全韻随之。
至于唐諱及本朝諱,存改不定,二也。
元阙一句或數句,或頗用古诏,乃以不知為知,擅自增損。
使前代遺文幸存者,轉增庇颣。
三也。
頃嘗屬荊帥範仲藝、均倅丁介,稍加校正。
晚幸退休,求别本,與士友詳議,疑則阙之,凡經、史、子、集傳注、《通典》、《通鑒》及《藝文類聚》、《初學記》,下至樂府、釋老、小說之類,無不參用。
惟是元修書時,曆年頗多,非出一手,叢脞 重複,首尾衡決。
一詩或析為二,二詩或合為一。
姓氏差互,先後颠倒,不可勝計。
其間賦多用『員來』,非讀《秦誓正義》,安知今之『雲』字乃『員』之省文以『堯韭』對『舜榮』榮:《文苑英華》前序作「英」。
,〔非讀〕(服)《本草注》,安知其為菖蒲又如切瑳之瑳、馳驅之驅、挂帆之帆、僊裝之裝,《廣韻》各有側音,而流浴改切瑳為效課,以駐易驅,以席易帆,以仗易裝。
今皆(止)[正]之,詳注逐篇之下,不複舉。
始雕于嘉泰改元春,至四年秋訖工。
蓋欲流傳斯世,廣熙陵右文之盛,彰阜陵好善之優,成老臣發端之志。
深懼來者,莫知其由,故列興國至雍熙成書歲月,而述證誤本末如此。
阙疑尚多,謹俟來哲。
七月七日,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緻仕、益公、食邑一萬伍千六百戶、食實封伍千八百戶臣周必大謹記。
」 【文苑英華】 目錄: 賦:天象一(天十首);天象二(日九首);天象三(日十首);天象四(日十一首);天象五(日十首);天象六(月十首);天象七(月十首);天象八(星十首);天象九(星鬥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星鬥、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一(雲十首);天象十二(雲十首);天象十三(風十首);天象十四(雨十首);天象十五(露九首);天象十六(露、霜、雪共九首);天象十七(雷、雹、霞、霧、虹,共十首);天象十八(天儀、大衍,共五首);天象十九(律管九首);天象二十(氣象、空、光明、驕陽,共十首)。
歲時一(春、元日,共五首);歲時二(春令、中和節、春傩麥秋、七夕,共八首);歲時三(七夕、秋、冬大傩、歲,共九首);歲時四(寒、四,時、閏、漏共九首)。
地類一(地土、地圖、土牛,共九首);地類二(土、風、麈泥,共六首);地類三(山四首);地類四(山九首);地類五(山十首);地類六(山九首);地類七(石十二首)。
水一(水十首);水二(水、水鏡、水輪、曲水,共十首);水三(海、河、渭,共十一首);水四(潭、池、 共十首);水五(泉、湍水、瀉溝,共九首);水六(漚、潢污、尺波、溺,共六首);水七(水九首);水八(水十一首);水九(井十首)。
帝德一(二首,表附);帝德二(九首)。
京都(西都、東都,共二首)。
邑居一(城阙共九首);邑居二(橋、堤、市,共十首)。
宮室一(明堂、宮共十一首);宮室二(殿二首);宮室三(象魏、樓,共八首);宮室四(台八首);宮室五(台九首);宮室六(台閣、廈、柱、礎、階、堂,共九首)。
苑囿、朝會(共九首)。
禋祀一(郊、大禮,共四首,表附);禋祀二(郊十首);禋祀三(九首);禋祀四(十首)。
行幸一(七首);行幸二(九首)。
諷谕(四首)。
儒學一(十首);儒學二(十首);儒學三(十首)。
軍旅一(十一首);軍旅二(十一首);軍旅三(十首)。
治道一(九首);治道二(十首);治道三(十首)。
耕藉(田,農附九首)。
樂一(筝、錞、琵琶、笙、箫、埙,共六首);樂二(箜篌、笛罄、匏、樂器,共十首);樂三(觀樂、聽樂、樂,共十首);樂四(十首);樂五(十一首);樂六(十首);樂七(琴九首);樂八(絲竹、聲歌,共八首);樂九(舞十首)。
锺鼓(十首);雜伎一(九首);雜伎二(八首)。
飲食(九首)。
符瑞一(十一首);符瑞二(十四首);符瑞三(十一首);符瑞四(十首);符瑞五(十一首);符瑞六(十一首)。
人事一(九首);人事二(六首);人事三(六首);人事四(十首);人事五(十首);人事六(夢,九首);人事七(婦人,九首)。
志一(四首);志二(七首);志三(二首)。
射博奕(十二首)。
工藝(九首)。
器用一(鼎、劍,共十首);器用二(劍九首);器用三(衡、量、度、金柅,共十首);器用四(鏡十首);器用五(書架、書軸、書袋、筆、硯,共十首);器用六(歌器、撲滿,共十首);器用七((扇、如意、鹿)[麈]尾、剪刀、瓢,共十三首);器用八(九首);器用九(十首)。
服章一(玉,九首);服章二(玉、象環、印、笏、冠,共十一首);服章三(衣、表、履、舄,共十一首)。
圖畫(十首)。
寶一(玉十首);寶二(玉十一首);寶三(珠十首);寶四(金十首);寶五(五首)。
絲帛一(五首);絲帛二(十首)。
舟車一(車十一首);舟車二(舟八首)。
薪火(十一首);畋漁(十一首)。
道釋(十首)。
紀行(二首)。
遊覽一(五首);遊覽二(八首)。
哀傷一(三首);哀傷二(八首)。
鳥獸一(獸十首);鳥獸二(獸十首);鳥獸三(獸十首);鳥獸四(獸十首);鳥獸五(鳥十二首);鳥獸六(鳥九首,表附);鳥獸七(鳥十二首);鳥獸八(鳥十一首)。
蟲魚一(十一首);蟲魚二(十二首);蟲魚三(九首);蟲魚四(十四首)。
草木一(木七首);草木二(木十一首);草木三(木十二首);草木四(竹九首);草木五(十首);草木六(五首);草木七(九首);草木八(十首)。
詩:天部一(日、月,共六十四首);天部二(月、星,共七十一首);天部三(雨七十七首);天部四(雪五十六首);天部五(雪、晴、霁,共五十八首);天部六(風、雲、霜、露、霧、煙、霞、天河、虹蜺,共六十八首);天部七(元日、春、人日、上元、寒食、上已、夏、端午、伏日,共八十八首);天部八(秋、七夕、九日、冬、除夜,共八十八首)。
地部一(山五十六首);地部二(山四十九首);地部三(山洞、峽石,共五十九首);地部四(海、江、潮,共六十一首);地部五(河湖、潭、水泉,共五十七首);地部六(泉、瀑布雜題,曲江、昆明、溫湯,共六十七首);地部七(池遊泛,共六十三首);地部八(池雜題,溪遊泛,溪雜題,共六十五首)。
帝德(六十首)。
應制一((錫)宴、酺宴,共五十二首);應制二(侍宴七十二首);應制三(巡幸五十七首);應制四(巡幸、扈從,共五十七首);應制五(歲時六十七首);應制六(七夕、九日、雨、喜晴、雪,共六十三首);應制七(宮、台、宅,共四十三首);應制八(殿、樓、閣、亭園、幸宅,共七十首);應制九(昆明池、興度池、降慶池、公主林亭、送公主,共七十四首);應制十(送餞四十三首);應制十一(寺院、宮觀,共六十五首)。
應令。
應教(六十一首)。
省試一(州、府試附,四十六首);省試二(州府試附,四十九首);省試三(州府試附,四十七首);省試四(州府試附,四十四首);省試五(州府試附,四十四首);省試六(州府試附,四十七首);省試七(州府試附,四十四首);省試八(州府試附,四十五首);省試九(州府試附,四十六首);省試十(州府試附,四十七首)。
朝省一(趨朝、寓直,六十 四首);朝省二(寓直五十八首)。
樂府一(五十四十首);樂府二(六十九首);樂府三(五十四首);樂府四(四十八首);樂府五(四十四首);樂府六(六十六首);樂府七(六十首);樂府八(四十六首);樂府九(三十六首);樂府十(六十三首);樂府十一(五十七首);樂府十二(四十二首);樂府十三(八十九首);樂府十四(四十七首);樂府十五(五十六首);樂府十六(四十首);樂府十七(七十一首);樂府十八(五十二首);樂府十九(四十七首);樂府二十(四十四首)。
音樂一(樂、琴、筝、笙、琵琶、箜篌、箫、笛、雜樂,共七十六首);音樂二(歌、舞、歌妓,共七十二首)。
人事一(宴集六十七首);人事二(宴集六十八首);人事三(宴集五十六首);人事四(宿會七十五首);人事五((逄)[逢]遇六十八首)。
釋門一(五十首);釋門二(六十五首);釋門三(五十九首);釋門四(七十首);釋門五(六十五首);釋門六(六十九首)。
道門一(仙五十八首);道門二(宮觀六十四首);道門三(宮觀、送贈道人,共五十九首);道門四(送贈道人、送宮人入道,共六十四首)。
隐逸一(征君、居士、處士,共六十二首);隐逸二(處士、山人,共六十六首);隐逸三(山人、隐士,共七十五首)。
寺院一(塔附,四十四首);寺院二(塔附,四十九首);寺院三(塔附,六十一首);寺院四(塔附,六十五首);寺院五(塔附,五十六首);寺院六(塔附,六十七首);寺院七(塔附,六十九首)。
詶和一(三十七首);詶和二(四十一首);詶和三(四十四首);詶和四(五十九首);詶和五(四十八首);詶和六(六十七首);詶和七(五十五首)。
寄贈一(三十首);寄贈二(三十首);寄贈三(二十九首);寄贈四(四十五首);寄贈五(三十一首);寄贈六(四十一首);寄贈七(四十九首);寄贈八(四十九首);寄贈九(五十一首);寄贈十(四十九首);寄贈十一(四十五首);寄贈十二(四十一首);寄贈十三(五十一首);寄贈十四(五十二首);寄贈十五(八十二首);寄贈十六(五十七首);寄贈十七(六十二首);寄贈十八(八十三首);寄贈十九(六十六首)。
送行一(六十三首);送行二(六十三首);送行三(五十九首);送行 四(五十首);送行五(四十九首);送行六(六十九首);送行七(六十二首);送行八(六十首);送行九(六十二首);送行十(七十首);送行十一(六十四首);送行十二(五十六首);送行十三(六十八首);送行十四(七十八首);送行十五(七十一首);送行十六(五十七首);送行十七(六十首);送行十八(六十二首);送行十九(送人省觐七十六首);送行二十(歌附,賦物,送人,五十六首)。
留别一(六十首);留别二(五十七首);留别三(七十七首)。
行邁一(六十一首);行邁二(四十六首);行邁三(五十三首);行邁四(六十二首);行邁五(六十二首);行邁六(七十四首);行邁七(十二首);行邁八(奉使五十首);行邁九(奉使、館驿,共六十四首);行邁十(館驿八十首)。
軍旅一(講閱、征(代)[伐]、邊(寒)[塞]共七十六首);軍旅二(邊将六十四首)。
悲悼一(追述三十七首);悲悼二(哭人三十八首);悲悼三(哭人六十一首);悲悼四(哭人六十二首);悲悼五(哭人、哭僧道、哭伎、送葬,共七十一首);悲悼六(墳墓五十五首);悲悼七(第宅五十九首);悲悼八(懷古四十八首);悲悼九(遺迹四十八首);悲悼十(挽歌八十六首)。
居處一(宮苑、殿樓,共五十一首);居處二(樓七十一首);居處三(樓台共六十九首);居處四(閣台共六十三首);居處五(亭七
雍熙三年十二月書成,号曰《文苑英華》。
昉、蒙、蒙正、至穆、範、砺、淑、文仲、汀、贻慶、鎬、雅繼領他任,續命翰林學士蘇易簡、中書舍人王佑、知制诰範杲、宋湜與、宋白等共成之。
帝覽之,稱善,降诏褒谕。
以書付史館,賜器(弊)[币]各有差。
《崇文總目》原稿眉批:「自此下皆非會要,宜銷。
」謹按,輯稿體例,有引相關文獻以補會要者,宣留參考。
今改大字為小字夾注,以示區别。
:《文苑英華》一千卷,宋白等奉诏撰。
采前世諸儒雜着之文。
李焘《續通鑒長編》:太宗以諸家文集其數實繁,雖各擅所長,亦榛蕪相間,乃命翰林學士宋白等,精加铨擇,以類(偏)[編]次為《文苑英華》一千卷。
雍熙三年十二月壬寅上之,诏書褒答。
(熊克《九朝通略》并川本小類書所載,并取諸此。
名世《姓氏辨證》,元有戰姓,後漢初戰兢為谏大夫,今修書官戰贻慶,殆其後欤《國史》并《會要》,并作戰,惟惇)[淳]太宗皇帝丁時太平,以文化成天下。
既得諸國圖籍,聚名士熙館閣官以稀姓為疑,偶失稽考,既修《中興館閣書目》,乃改為戴贻慶,誤矣。
今有忠訓郎〔周必大《文苑英華序》〕:戰迪、兩任汀州差遣,見居于汀。
『臣伏(丁)[于]朝,诏修三大書,曰《太平禦覽》,曰《冊府元龜》,曰《文苑英華》,各一千卷。
』今二書閩、蜀已刊,惟《文苑英華》,士大夫家絕無,而僅 有。
蓋所集止唐文章,如南北朝,間存一二,是時印本絕少,雖韓、柳、元、白之文,尚未甚傳。
其它如陳子昂、張說、九齡、李翺等諸名士文集,世尤罕見。
故修書官于宗元、居易、權德輿、李商隐、顧雲、羅隐輩,或全卷收入。
當真宗朝,姚铉铨擇十一,号《唐文粹》,由簡故精,所以盛行。
近歲唐文摹印浸多,不假《英華》而傳,況卷秩浩繁,人力難及,其不行于世則宜。
臣事孝宗皇帝,間聞聖谕,欲刻江钿《文海》。
臣奏其去取差謬,不足觀。
帝乃诏館職裒集《宋朝文鑒》,臣因及《英華》,雖秘閣有本,然舛誤不可讀。
俄聞傳旨取入,遂經乙覽。
時禦前置校正書籍一二十員,皆書生稍習文墨者,月給餐錢,滿數歲,補進武校尉。
既得此為課程,往往妄加塗注,繕寫裝飾,付之秘閣,後世将遂為定本。
臣過計,有三不可:國初,文籍雖寫本,然雠校頗精。
後來淺學改易,浸失本指。
今乃盡以印本易舊書,是非相亂,一也。
凡廟諱未祧,止當阙筆,而校正者,于賦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或值押韻,全韻随之。
至于唐諱及本朝諱,存改不定,二也。
元阙一句或數句,或頗用古诏,乃以不知為知,擅自增損。
使前代遺文幸存者,轉增庇颣。
三也。
頃嘗屬荊帥範仲藝、均倅丁介,稍加校正。
晚幸退休,求别本,與士友詳議,疑則阙之,凡經、史、子、集傳注、《通典》、《通鑒》及《藝文類聚》、《初學記》,下至樂府、釋老、小說之類,無不參用。
惟是元修書時,曆年頗多,非出一手,叢脞 重複,首尾衡決。
一詩或析為二,二詩或合為一。
姓氏差互,先後颠倒,不可勝計。
其間賦多用『員來』,非讀《秦誓正義》,安知今之『雲』字乃『員』之省文以『堯韭』對『舜榮』榮:《文苑英華》前序作「英」。
,〔非讀〕(服)《本草注》,安知其為菖蒲又如切瑳之瑳、馳驅之驅、挂帆之帆、僊裝之裝,《廣韻》各有側音,而流浴改切瑳為效課,以駐易驅,以席易帆,以仗易裝。
今皆(止)[正]之,詳注逐篇之下,不複舉。
始雕于嘉泰改元春,至四年秋訖工。
蓋欲流傳斯世,廣熙陵右文之盛,彰阜陵好善之優,成老臣發端之志。
深懼來者,莫知其由,故列興國至雍熙成書歲月,而述證誤本末如此。
阙疑尚多,謹俟來哲。
七月七日,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緻仕、益公、食邑一萬伍千六百戶、食實封伍千八百戶臣周必大謹記。
」 【文苑英華】 目錄: 賦:天象一(天十首);天象二(日九首);天象三(日十首);天象四(日十一首);天象五(日十首);天象六(月十首);天象七(月十首);天象八(星十首);天象九(星鬥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星鬥、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一(雲十首);天象十二(雲十首);天象十三(風十首);天象十四(雨十首);天象十五(露九首);天象十六(露、霜、雪共九首);天象十七(雷、雹、霞、霧、虹,共十首);天象十八(天儀、大衍,共五首);天象十九(律管九首);天象二十(氣象、空、光明、驕陽,共十首)。
歲時一(春、元日,共五首);歲時二(春令、中和節、春傩麥秋、七夕,共八首);歲時三(七夕、秋、冬大傩、歲,共九首);歲時四(寒、四,時、閏、漏共九首)。
地類一(地土、地圖、土牛,共九首);地類二(土、風、麈泥,共六首);地類三(山四首);地類四(山九首);地類五(山十首);地類六(山九首);地類七(石十二首)。
水一(水十首);水二(水、水鏡、水輪、曲水,共十首);水三(海、河、渭,共十一首);水四(潭、池、 共十首);水五(泉、湍水、瀉溝,共九首);水六(漚、潢污、尺波、溺,共六首);水七(水九首);水八(水十一首);水九(井十首)。
帝德一(二首,表附);帝德二(九首)。
京都(西都、東都,共二首)。
邑居一(城阙共九首);邑居二(橋、堤、市,共十首)。
宮室一(明堂、宮共十一首);宮室二(殿二首);宮室三(象魏、樓,共八首);宮室四(台八首);宮室五(台九首);宮室六(台閣、廈、柱、礎、階、堂,共九首)。
苑囿、朝會(共九首)。
禋祀一(郊、大禮,共四首,表附);禋祀二(郊十首);禋祀三(九首);禋祀四(十首)。
行幸一(七首);行幸二(九首)。
諷谕(四首)。
儒學一(十首);儒學二(十首);儒學三(十首)。
軍旅一(十一首);軍旅二(十一首);軍旅三(十首)。
治道一(九首);治道二(十首);治道三(十首)。
耕藉(田,農附九首)。
樂一(筝、錞、琵琶、笙、箫、埙,共六首);樂二(箜篌、笛罄、匏、樂器,共十首);樂三(觀樂、聽樂、樂,共十首);樂四(十首);樂五(十一首);樂六(十首);樂七(琴九首);樂八(絲竹、聲歌,共八首);樂九(舞十首)。
锺鼓(十首);雜伎一(九首);雜伎二(八首)。
飲食(九首)。
符瑞一(十一首);符瑞二(十四首);符瑞三(十一首);符瑞四(十首);符瑞五(十一首);符瑞六(十一首)。
人事一(九首);人事二(六首);人事三(六首);人事四(十首);人事五(十首);人事六(夢,九首);人事七(婦人,九首)。
志一(四首);志二(七首);志三(二首)。
射博奕(十二首)。
工藝(九首)。
器用一(鼎、劍,共十首);器用二(劍九首);器用三(衡、量、度、金柅,共十首);器用四(鏡十首);器用五(書架、書軸、書袋、筆、硯,共十首);器用六(歌器、撲滿,共十首);器用七((扇、如意、鹿)[麈]尾、剪刀、瓢,共十三首);器用八(九首);器用九(十首)。
服章一(玉,九首);服章二(玉、象環、印、笏、冠,共十一首);服章三(衣、表、履、舄,共十一首)。
圖畫(十首)。
寶一(玉十首);寶二(玉十一首);寶三(珠十首);寶四(金十首);寶五(五首)。
絲帛一(五首);絲帛二(十首)。
舟車一(車十一首);舟車二(舟八首)。
薪火(十一首);畋漁(十一首)。
道釋(十首)。
紀行(二首)。
遊覽一(五首);遊覽二(八首)。
哀傷一(三首);哀傷二(八首)。
鳥獸一(獸十首);鳥獸二(獸十首);鳥獸三(獸十首);鳥獸四(獸十首);鳥獸五(鳥十二首);鳥獸六(鳥九首,表附);鳥獸七(鳥十二首);鳥獸八(鳥十一首)。
蟲魚一(十一首);蟲魚二(十二首);蟲魚三(九首);蟲魚四(十四首)。
草木一(木七首);草木二(木十一首);草木三(木十二首);草木四(竹九首);草木五(十首);草木六(五首);草木七(九首);草木八(十首)。
詩:天部一(日、月,共六十四首);天部二(月、星,共七十一首);天部三(雨七十七首);天部四(雪五十六首);天部五(雪、晴、霁,共五十八首);天部六(風、雲、霜、露、霧、煙、霞、天河、虹蜺,共六十八首);天部七(元日、春、人日、上元、寒食、上已、夏、端午、伏日,共八十八首);天部八(秋、七夕、九日、冬、除夜,共八十八首)。
地部一(山五十六首);地部二(山四十九首);地部三(山洞、峽石,共五十九首);地部四(海、江、潮,共六十一首);地部五(河湖、潭、水泉,共五十七首);地部六(泉、瀑布雜題,曲江、昆明、溫湯,共六十七首);地部七(池遊泛,共六十三首);地部八(池雜題,溪遊泛,溪雜題,共六十五首)。
帝德(六十首)。
應制一((錫)宴、酺宴,共五十二首);應制二(侍宴七十二首);應制三(巡幸五十七首);應制四(巡幸、扈從,共五十七首);應制五(歲時六十七首);應制六(七夕、九日、雨、喜晴、雪,共六十三首);應制七(宮、台、宅,共四十三首);應制八(殿、樓、閣、亭園、幸宅,共七十首);應制九(昆明池、興度池、降慶池、公主林亭、送公主,共七十四首);應制十(送餞四十三首);應制十一(寺院、宮觀,共六十五首)。
應令。
應教(六十一首)。
省試一(州、府試附,四十六首);省試二(州府試附,四十九首);省試三(州府試附,四十七首);省試四(州府試附,四十四首);省試五(州府試附,四十四首);省試六(州府試附,四十七首);省試七(州府試附,四十四首);省試八(州府試附,四十五首);省試九(州府試附,四十六首);省試十(州府試附,四十七首)。
朝省一(趨朝、寓直,六十 四首);朝省二(寓直五十八首)。
樂府一(五十四十首);樂府二(六十九首);樂府三(五十四首);樂府四(四十八首);樂府五(四十四首);樂府六(六十六首);樂府七(六十首);樂府八(四十六首);樂府九(三十六首);樂府十(六十三首);樂府十一(五十七首);樂府十二(四十二首);樂府十三(八十九首);樂府十四(四十七首);樂府十五(五十六首);樂府十六(四十首);樂府十七(七十一首);樂府十八(五十二首);樂府十九(四十七首);樂府二十(四十四首)。
音樂一(樂、琴、筝、笙、琵琶、箜篌、箫、笛、雜樂,共七十六首);音樂二(歌、舞、歌妓,共七十二首)。
人事一(宴集六十七首);人事二(宴集六十八首);人事三(宴集五十六首);人事四(宿會七十五首);人事五((逄)[逢]遇六十八首)。
釋門一(五十首);釋門二(六十五首);釋門三(五十九首);釋門四(七十首);釋門五(六十五首);釋門六(六十九首)。
道門一(仙五十八首);道門二(宮觀六十四首);道門三(宮觀、送贈道人,共五十九首);道門四(送贈道人、送宮人入道,共六十四首)。
隐逸一(征君、居士、處士,共六十二首);隐逸二(處士、山人,共六十六首);隐逸三(山人、隐士,共七十五首)。
寺院一(塔附,四十四首);寺院二(塔附,四十九首);寺院三(塔附,六十一首);寺院四(塔附,六十五首);寺院五(塔附,五十六首);寺院六(塔附,六十七首);寺院七(塔附,六十九首)。
詶和一(三十七首);詶和二(四十一首);詶和三(四十四首);詶和四(五十九首);詶和五(四十八首);詶和六(六十七首);詶和七(五十五首)。
寄贈一(三十首);寄贈二(三十首);寄贈三(二十九首);寄贈四(四十五首);寄贈五(三十一首);寄贈六(四十一首);寄贈七(四十九首);寄贈八(四十九首);寄贈九(五十一首);寄贈十(四十九首);寄贈十一(四十五首);寄贈十二(四十一首);寄贈十三(五十一首);寄贈十四(五十二首);寄贈十五(八十二首);寄贈十六(五十七首);寄贈十七(六十二首);寄贈十八(八十三首);寄贈十九(六十六首)。
送行一(六十三首);送行二(六十三首);送行三(五十九首);送行 四(五十首);送行五(四十九首);送行六(六十九首);送行七(六十二首);送行八(六十首);送行九(六十二首);送行十(七十首);送行十一(六十四首);送行十二(五十六首);送行十三(六十八首);送行十四(七十八首);送行十五(七十一首);送行十六(五十七首);送行十七(六十首);送行十八(六十二首);送行十九(送人省觐七十六首);送行二十(歌附,賦物,送人,五十六首)。
留别一(六十首);留别二(五十七首);留别三(七十七首)。
行邁一(六十一首);行邁二(四十六首);行邁三(五十三首);行邁四(六十二首);行邁五(六十二首);行邁六(七十四首);行邁七(十二首);行邁八(奉使五十首);行邁九(奉使、館驿,共六十四首);行邁十(館驿八十首)。
軍旅一(講閱、征(代)[伐]、邊(寒)[塞]共七十六首);軍旅二(邊将六十四首)。
悲悼一(追述三十七首);悲悼二(哭人三十八首);悲悼三(哭人六十一首);悲悼四(哭人六十二首);悲悼五(哭人、哭僧道、哭伎、送葬,共七十一首);悲悼六(墳墓五十五首);悲悼七(第宅五十九首);悲悼八(懷古四十八首);悲悼九(遺迹四十八首);悲悼十(挽歌八十六首)。
居處一(宮苑、殿樓,共五十一首);居處二(樓七十一首);居處三(樓台共六十九首);居處四(閣台共六十三首);居處五(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