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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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月俸。

     二年六月七日,以左龍武将軍李遵領澄州刺史。

    時遵以疾在假,真宗謂王旦等曰:「朕遣人視其疾,狀甚危。

    且柴宗慶列環衛不久為刺史,遵亦當校月日以聞。

    」旦等言:宗慶授将軍始七月,遇郊祀恩遂領刺史。

    遵未遇恩,然至今亦七月。

    」遂命領郡。

     四月九日原有眉批:「四月疑有誤」。

    ,左龍武将軍、澄州刺史、驸馬都尉李遵責授均州團練副使。

    坐私主之乳母。

    初,帝以使臣所取遵狀示宰相王旦等曰: 「遵先曾請對,意在歸過于人。

    矯誣如此,緣已經赦宥,姑務恩貸。

    及有彰露,止令詢其端由,而略無畏忌。

    朕以長公主為性至善,未嘗言其失,不欲深行,恐傷其意。

    」于是中書、樞密院同奏(議)[宜]正朝典,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四日,封柴宗慶母穆氏為河南郡君。

    宗慶以母為嫂,故不得郡封,而衛國長公主累請,故特封之。

     五年六月十三日,柴宗慶言:「自陝西市木至京,望蠲免稅筭。

    」帝曰:「先朝王承衍市木,販易規利,當時興訟不已。

    曩者曾谕宗慶,無得遣人市易,何故複有此奏」即谕樞密院召宗慶責之,宗慶謝罪,奏雲:「年老事多,偶成廢忘。

    」特诏戒約之。

    帝因謂宰相曰:「衛國長公主近請市所居北鄰張氏舍以廣其居。

    張氏即宗室婿。

    朕語之:『如立券出賣,則可也。

    』及詢張氏,且雲仰僦錢。

    朕戒令不得強市,止賜錢二百萬,聽他處營置。

    」 十月六日,河東路提點刑獄司柴宗慶遣人私于買馬州郡市馬十九匹,不納商稅。

    诏捕劾以聞。

     六年三月九日,衛國長公主宅内知客趙惟永宣補右班殿直,主奏留在宅勾當。

    帝曰:「廷臣豈可更留。

    」令樞密院召柴宗慶谕之。

     仁宗天聖元年十二月十七日,诏:「驸馬都尉等自今不得與清要權勢官私第往還。

    如有公事,即赴中書、樞密院啟白。

    仍令禦史台常切覺察,如有違犯,糾舉以聞。

    」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柴宗慶陳乞使相。

    宰臣王曾等奏曰:「将相之任,非可陳乞。

    隻如 先朝石保吉等俱曾履外任行營差遣,前後頗着誠,晚年方與使相。

    」帝令召至中書誡谕。

     慶曆四年四月三日,令入内内侍省劉從願與三司勾當公事陳宗古檢點柴宗慶家财現數,約度支給外,官為檢校。

    以宗慶二女尚幼故也。

     七年五月三日,以彰信軍節度使、兼侍中李用和子東頭供奉官玮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福康公主。

    用和,章懿太後弟;公主,上之愛女。

    以太後故,诏玮選尚。

     嘉佑二年七月五日,濮州團練使、驸馬都尉李玮言:「特賜塗金鞍、狨毛暖座及玉帶等。

    今出降有日,欲乞依例乘服趨朝。

    」诏可。

     八月四日,燕國公主出降。

    翼日,李玮入謝,宴于禁中。

     五年九月十四日,降驸馬都尉、安州管内觀察使李玮為和州防禦使,仍與外任差遣。

    玮所生母忤公主,公主夜開皇城門入禁中,玮上表自劾,故責及之。

     六年十一月一日,驸馬都尉李玮言:「奉诏舉官為将領,而臣家有賓客之禁,無由與士人相親。

    聞柴宗慶當時得與禁近往還,臣請如宗慶等例。

    」诏具凡所接賓客以聞。

     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李玮出知衛州,诏兖國公主入内。

    三月四日,降玮為建州管内觀察使,落驸馬都尉,以與主不相諧也。

    十一月三日,玮改安州觀察使,複驸馬都尉,主複還第。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十九日,以屯田員外郎王克臣子孝莊為左屯衛将軍、驸馬都尉,賜名師約,選尚德甯公 主。

    初,英宗數稱唐公主下嫁多名人,及是得師約,故驸馬都尉承衍曾孫,而父子皆業進士。

    令至宰相第試以詩,而以其所業賦一編以進禦。

    至召見清居殿,又谕以無廢學,後又出經籍及紙筆硯賜之。

    以上《國朝會要》。

     神宗熙甯元年四月十九日,李玮請以兄奉甯節度使璋第十一子墦為嗣。

    诏以為供備庫副使,賜名嗣徽。

     二年六月七日,以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侍衛親軍馬軍副都指揮使王恺孫右侍禁诜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舒國長公主。

     十一月十五日,以故屯田郎中張宗雅子丕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賜名敦禮,選尚祁國長公主。

     三年正月九日,楚國大長公主薨,上幸其第,召輔臣入,恸哭,谕以主久疾,而玮奉主無狀。

    即日責授玮為郴州團練使,〔落〕驸馬都尉,陳州安置。

     八年五月十二日,诏驸馬都尉今後轉官及七年取旨。

     九月十一日,诏:「大長公主當出降,令内外兩制以下及監司體訪世族子弟有性氣溫良,儀狀秀整,可備選尚者,令乘馬赴阙。

    」 十二月十六日,以崇信軍節度使錢惟(寅)[演]孫景臻為(左)[右〕〔領]軍衛大将軍、驸馬都尉,選尚許國大長公主;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定國軍觀察留後曹琮孫詩為左領軍衛大将軍、驸馬都尉,選尚邠國大長公主。

    國朝驸馬都尉未有除大将軍者,以景臻等選尚大長公主,故優命之。

     九年三月十六日,以(左)[右]領軍衛大将軍、 (都)驸馬都尉錢景臻為秀州團練使,以韓國大長公主下嫁推恩也。

     十二月十七日,以(右)[左]領軍衛大将軍、驸馬都尉曹詩為成〔州〕團練使,以手诏:「魯國大長公主已有日歸館,其驸馬都尉照例改官。

    」故有是命。

     元豐元年三月九日,诏樞密院:「大長公主大禮,奏薦夫之期親與判司簿尉。

    」以樞密院奏拟韓國大長公主奏驸馬都尉錢景臻兄景勳等恩澤,與中書不同也。

     二年二月五日,诏:韓國大長公主姑少府監錢暄妻同安郡君胡氏,可特進封永嘉郡夫人。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绛州團練使、驸馬都尉王诜追兩官,勒停。

    以诜交結蘇(試)[轼]及攜妾出城與(試)[轼]宴飲也。

     三年四(日)[月]十八日,诏前绛州團練使、驸馬都尉王诜可特授慶州刺史,許赴朝參。

    以長公主故,叙诜官以慰其心。

     ,義不得赦。

    七月十六日,責驸馬都尉王诜為昭化軍節度行軍司馬、均州安置。

    手诏:「王诜内則朋淫縱欲,無行;外則狎邪罔上,不忠。

    」繇是長公〔主〕憤愧成疾,終至彌笃。

    皇太後聖衷哀念,累月罕禦玉食,摭诜之 十二月二十七日,驸馬都尉王師約等〔奏〕:「皇佑《一司》:驸馬都尉不與清要榷勢官私第往還。

    臣等凡遇垂拱殿起居,即與修起居注等同合子,雖非私第,亦慮非便。

    欲望以使相合子二間為臣等侍班處。

    」從之。

     四年二月六日,诏光州防禦使、驸馬都尉曹詩所生母杜氏特封安康郡太君。

     五年三月五日,以贈司徒 (徒)郭崇仁曾孫獻卿為左領軍衛大将軍,選尚冀國大長公主。

     六年正月二十二日,驸馬都尉張敦禮以男秉淵選尚第六公主進封,辭免,帝曰:「秉淵有可稱采,盡出公議,不但以長公主之故。

    可更令進學。

    已有成命,勿複辭也。

    」次年公主薨,不及成禮。

     三月八日,诏:「自今驸馬都尉及七年,令尚書吏〔部〕磨勘,更不取旨。

    」 五月二十一日,诏國子監于外舍選年四十以上素有行義學生為郭獻卿宅門客。

    以國子監奏:内舍未有年及四十者。

     閏六月十九日,三省奏:「今後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下降,驸馬都尉骨肉恩例令尚書省立法。

    」從之。

    以郭獻卿選尚冀國大長公主,其父乞恩例故也。

     十月十六日,中書省奏:驸馬都尉曹詩乞以南郊合得骨肉恩澤一名與門客李漢臣理選一官。

    诏特與郊社齋郎。

    後诏吏部毋得為例。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光州防禦使、驸馬都尉曹詩責授右屯衛将軍,落驸馬都尉,令家居省過。

    手诏:「詩不能仰稱朝廷選尚爵命恩德,數以帏薄不謹,浼撓魯國大長公主,緻悒怏成疾。

    又不以時奏請醫療治,終于沉痼不起。

    」故有是命。

     七年二月十六日,尚書刑部奏:「責授昭化〔軍〕行軍司馬、均州安置王诜已經三年,再遇大禮赦,合依先降指揮取旨。

    」诏王诜特與諸衛将軍,颍州安置。

     十月三日,驸馬都尉錢景臻對,因謝父暄除寶文閣待制。

    帝曰:「暄治郡有聲,朝廷自以才 用。

    」又謝子忱賜名,帝曰:「公主賢,宜有子也,其勉以學。

    」 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驸馬都尉王師約奏:「燕國大長公主薨,太常寺關本服齊衰杖期「本」下疑有脫字。

    ,給假三十日。

    臣忝冒寵祿,悉緣選尚,乞令有司别議,特乞假一年。

    」 五月六日,诏右監門衛将軍、颍州安置王诜免安置。

    以有司檢舉累經赦宥故也。

     七月十四日,驸馬都尉王師約言:「蒙給假一年,今來特授鎮安軍節度留後,乞入謝畢,然〔後〕在假。

    」诏從之,仍給俸。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十六日,诏宣州防禦使、驸馬都尉張敦禮為密州觀察使。

    以三省言:「自來驸馬都尉選尚公主、長公主,并除小将軍,下降日除刺史;選尚大長公〔主〕即除大将軍,下降日除團練使。

    」敦禮元選〔尚〕祁國長公主,今已進冀國大長公主,故有是命。

     三年三月九日,驸馬都尉王師約奏:「臣父現知鄭州,欲乞禦前後殿不坐日,每次給假一日前去省觐,仍免辭見,過三日即依自來體例朝見。

    若非次駕出應合立班之類,并乞下合門照會免赴。

    」從之。

     四年七月十二日,诏以故司徒、兼侍中韓琦男宣義郎嘉彥除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溫國長公主。

    時嘉彥兄忠彥為尚書左丞,以嘉彥選尚為嫌,乞罷免,不許;再表懇請,诏不允。

     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驸馬都尉錢景臻以母喪辭起複,再請乃許。

    元符元年八月,郭獻卿以母喪起複,亦三上表辭,從之。

     十月十二日,右朝奉郎韓端彥言:「弟嘉彥尚 溫國長公主,下降有期,私家進财,支費甚多。

    欲以相州田業契書于在京四抵當所各質錢二千五百缗,依例出息。

    」诏于抵當所特貸錢萬缗,仍限五年還納。

    其後韓端彥援元豐中郭獻卿例,乞除放所貸錢,從之。

     十二月十七日,驸馬都尉韓嘉彥言:「溫國長公主下降有日,臣家世以儒進,乞換一近下文資。

    」不報。

    嘉彥引晉、唐選尚公主參用文士,及英宗皇帝出嫁皇女,訪求儒門為言。

    其後紹聖間複申前請,不報。

     九年正月十二日,诏:「文州刺史、驸馬都尉韓嘉彥于長公主有虧禮不遜,擅宿私家,特降兩官,差知黃州。

    」是日,又命勘會驸馬都尉李玮如曾安置,即嘉彥可降兩官、蕲州安置。

    中書〔言〕蕲州犯嘉彥父嫌名。

    十三日,诏嘉彥降左衛将軍,依前驸馬都尉、分司南京,黃州居住。

    仍差禦史郭知章押嘉彥即日出門。

    時忠彥引咎乞罷,賜诏不允。

     紹聖元年十月一日,诏嘉彥赴阙。

    十六日,落分司,令赴朝參。

     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以通直郎王師古男遇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遇:原作「诜」,據本書帝系八之三一、《宋史》卷二四八《公主傳》改。

    ,選尚康國長公主。

     閏九月六日,诏驸馬都尉王诜特罰銅三十斤。

    以诜隐匿婦人劉氏,教令寫文字及虛作逃走迹狀,自首不實。

    侍禦史石豫言:诜自恃豪貴,抑勒雇人,不畏公法。

    故有是诏原注:「系元符二年,誤編于此。

    」。

     四年八月三日,诏:降授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韓嘉彥可特授持節文州諸軍事、文州刺史。

     元符元年十月二 十九日,诏:武勝軍節度觀察留後、驸馬都尉張敦禮降授左千牛衛将軍,特免安置,仍勒住朝參。

    以三省言,敦禮元佑間上書言退宰臣蔡确,進司馬光為上相等事,故有是命。

     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省、戶部言驸馬都尉王昨以進财借四抵當所錢五千貫「王」下有脫字。

    ,限二年半還納。

    又于宮後門庫借錢三千貫,限五年還納。

    今乞每月料錢一百貫。

    」诏特與除放。

     三年八月九日,保平軍節度觀察留後、驸馬都尉王師約可特授依前官驸馬都尉,充樞密院都承旨。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二月二十三日,錢忱特授西上合門使。

    以燕國大長公主托體仁宗,故褒其後也。

     崇甯元年七月十三日,戶部言:「驸馬都尉曹詩乞于合破公使錢内先借支二萬貫辦大長公主影前供物。

    诏禮部給空名度牒一百道。

     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手诏:「朕觀前世外戚擅事,終禍亂天下。

    唯我祖考創業垂統,承平百有餘年,外戚之家,未嘗預政,厥有典則,以贻子孫。

    即政之初,以驸馬都尉韓嘉〔彥〕兄忠彥為門下侍郎,繼除宰相。

    方朕恭默,弗敢有言。

    給事中劉拯抗疏論駁,亦不果聽。

    上違祖考成憲,下虞前世禍亂之失。

    其自今勿複援忠彥例,以戚裡家屬為三省執政官。

    世世守之,着為甲令。

    」 三年九月十八日,以供備庫〔使〕潘孝嚴男意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益國長公主。

    二十三日,管勾益國長公〔主〕出降所狀:「勘 會授官體例(施行),今來潘意尚益國長公〔主〕,宣系,遂具聞奏。

    」奉禦寶批:依例施行。

     五年十月十四日,诏:故昭信軍節度〔觀察〕留後、驸馬都尉郭獻卿特贈武泰軍節度使,男缜特授皇城副使。

     大觀元年正月,以集慶軍節度觀察留後、驸馬都尉張敦禮充建甯軍節度使。

    以車駕幸興德禅院,特推恩。

    興德禅院,英宗、神宗誕育之宮,敦禮所尚,英宗女故也。

     七月二十一日,以建甯軍節度使、驸馬都尉張敦禮為檢校司空、保信軍節度使緻仕。

     三年六月六日,诏故保信軍節度使、檢校司徒緻仕、驸馬都尉張敦禮特贈開府儀同三司。

    十二日,車駕臨奠,支賜銀絹各二千疋兩,男楙特與莊宅使。

     七月二十七日,以西京左藏庫副使石澈男端禮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瀛國長公主。

     政和二年九月十五日,以右侍禁潘绛男進士正夫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慶國長公主。

     三年九月十四日,诏:令德景行大長帝姬長男邑州觀察使、提舉萬壽觀錢忱,自除正任九年,并不曾推恩磨勘。

    可特轉甯武軍節度觀察留後。

     四年十二月四日,以故相曾公亮四世孫侄進士夤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嘉德帝姬。

     十三日,诏曾夤特詣太子少師、樞密府、開府儀同三司鄭紳宅相見太子少師:原作「太師少師,據《宋史》卷二○《徽宗紀》政和元年改。

    又「樞密府」三字疑衍。

    。

     五年九月十日,以光祿卿曹調男晟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榮德帝姬。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以故西頭供奉官 宋景孫邦光為左衛将軍、驸馬都尉,選尚安德帝姬。

     八年三月十六日,以太師、魯國公蔡京男鞗為朝散郎、宣和〔殿〕待制、充驸馬都尉,〔選〕尚(福康)[康福]帝姬。

    二十四日,中書省言:「檢會蔡鞗已奉禦筆除朝散郎、宣和殿待制、驸馬都尉,其叙位立班未有指揮。

    」〔诏〕叙位立班在諸待制之上。

     四月六日,太師蔡京言:「男鞗已蒙宣系,選尚康福帝姬。

    檢會崇〔甯〕诏書:今後勿複援韓忠〔彥〕例,以戚裡家屬為三省執政官。

    乞免五日一赴都堂治事。

    」诏答不允。

    是後以帝姬下降畢,再上章乞罷,不允。

     重和元年十二月十六日,手诏:「蔡鞗選尚茂德帝姬,其父京子孫一十一人,内六人白身各補初等官,仍并賜紫章服。

    」 二年正月十日,诏:「車駕幸茂德帝姬宅,驸馬都尉、朝奉大夫、宣和〔殿〕待制蔡鞗可特轉中大夫。

    」 宣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曹誘孫湜選尚崇福帝姬,授左衛将軍、驸馬都尉。

     三年九月十六日,诏:「驸馬都尉曾湜粗粗俗無狀,素乏譽望,一旦選尚,自以為身出門閥,素處富貴,兇豪肆志。

    宜示戒懲。

    可先次勒停,送房州安置,候帝姬堂殡日出門,開封府差人管押前去。

    父曹戬有失義方,不能訓子,與宮觀差遣。

    」 十月五日,诏:「成州團練使、驸馬都尉宋邦光,操純守正,士行修潔,戢肅閨門,日奉朝請。

    宜優寵渥,庸示勸獎。

    可特與轉代州防禦使。

    」 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榮州團練使、責授全州别駕、房州安置曹湜已經 大赦,可以叙複。

    」續诏曹湜免安(令置)[置,令]居賜第。

     六年三月四日,制以檢校少傅、安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佑神觀使、驸馬都尉錢景臻為少師,進封康國公。

     四月十七日,诏:通議大夫、保和殿待制、驸馬都尉、提舉上清寶箓宮蔡鞗自除侍從選尚已六年,可特與除保和殿直學士。

     靖康元年二月二十九日,诏:保和殿直學士、驸馬都尉蔡鞗換深州防禦使。

    用侍禦史孫觌奏也。

     七月二十一日,诏蔡鞗勒停。

    以上《續國朝會要》。

     紹興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今後驸馬都尉潘正夫至所居州軍,許與知、通州官相見一次。

    以上《國朝會要》。

     帝系宋會要輯稿帝系八驸馬進馬 進馬 太祖建隆四年六月,诏尚書兵部:每年所補千牛進馬,自今左右仗千牛每仗各減兩員。

    其應補人并須年齒合格,試念書精熟。

    如經覆試引(念)[驗],不合元,其本司官員并須貶降。

    幹德二年九月,《周易》博士奚嶼坐校試所補進馬不實,責授幹州司戶參軍,庫部員外郎王贻孫責授左贊善大夫,翰林學士承旨、禮部尚書陶谷奪兩月俸。

    舊制,台省六品、諸司五品以上官皆得蔭補,歲令兵部、禮部試念書精熟者中選。

    至是谷子戬求補殿中省進馬,而所試未精。

    嶼受谷私禱,以合格聞,事後按之,以嶼受請求,而贻孫不之覺,故并黜之。

     帝系宋會要輯稿帝系九诏群臣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