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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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旨,除職指揮更不施行。
以臣僚言:「仰惟陛下敦尊祖睦族之義,昨以秦、魯國大長公主入觐,顧屬籍行時無先者,乃疏疏恩其子忱,進升使弼,位親公(司)[師]。
其儀 物禮秩固已度越彜章。
(又)[今]又以其子端禮為直秘閣,恩寵太過,臣切惑之。
端禮未有勞,非所當得。
傳之四方,必有譏議。
臣嘗聞真宗皇帝謂近臣曰:『皇諸親為族姻求恩,多過有希冀。
朕念臣戮力盡瘁,或遠在邊防,久曆歲時,非功狀顯著,未嘗進一資一級。
此若盡遂其請,甚紊公道。
』陳堯叟等因言:『如秦國長公主為長子求刺史,諸子歲改官,陛下皆寝其奏。
中外之人知陛下推公禦人,不以親疏為異。
』臣又嘗聞神宗皇帝時,知谏院楊繪請易向傳範差遣,以杜外戚僥求。
當時執政言:『傳範累守郡有政績,非緣外戚進。
』上曰:『得谏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異日妄求也。
』而況今日艱難之時,所以激勵多士者,職名為重。
』臣願陛下深念祖宗成訓,不輕畀付。
所有錢端禮直秘閣之命,乞賜追寝,以塞輿議。
」故有是命。
十年七月十九日,秦、魯國大長公主奏:「妾恭聞皇太後将還宮阙,欲與男錢忱暫赴行在起居。
」從之。
十二年十一月七日,诏:秦、魯國大長公主男錢恺特落階官指揮更不施行。
以臣僚劄子奏:「陛下敦肺腑之愛,曲徇其欲,然事越舊制,不可為法。
錢氏所引,乃潘長卿、粹卿之例,而潘氏有請,緣錢氏啟之于前。
今各思及其子,不為不均,若又從而求之,則轉相攀援,甯有窮已。
此例複開,後來者何以拒之伏望宸斷于藝祖之訓于:疑誤。
,章聖之為,将錢恺落階官指揮亟賜寝罷。
自今尚有似此 不應陳乞而陳乞者,令臣僚施行。
庶幾少塞幸門,以複先朝舊制。
」故有是诏。
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诏:「秦、魯國賢穆大長公主上遺表,男降授舒州團練使、知閣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錢恺與叙元官,仍轉行一官。
已有官孫四人、曾孫三人,并轉一官;未有官孫四人補宣義郎,曾孫三人并補承奉郎。
女夫魏端臣補忠訓郎。
恺妻王氏特封感義郡夫人。
孫女二人并封恭人。
玄孫榮祖補承務郎,孫女夫劉度補保義郎。
本宗異姓白身親屬共與文武恩澤各三人。
」二十五年十月三日,少保、泸川軍節度使、充中太一宮使、榮國公錢忱奏:「契勘大長公主孫女出适白身,例封恭人;女夫有官人轉一官,選人循兩資。
今賢穆大長公主幼孫恭人錢氏已出适楊存中長男偰,緣用别恩已封恭人,欲乞将出适恩例,并臣昨自紹興十三年至二十二年四遇大禮合得陳乞封邑兩項恩例,特與加恩郡夫人,楊偰依例與轉行一官。
」從之。
兖國大長公主,嘉佑六年三月封永壽。
八年五月,進封榮國長公主。
治平四年正月,進封邠國大長公主。
熙甯九年十一月,改魯國。
十二月,降左領軍衛大将軍曹詩。
元豐六年十二月薨,追封荊國,賜谥賢懿。
元符二年,追封秦國。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兖國。
政和四年六月,特追封賢懿恭穆大長帝姬。
〔熙甯〕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制:邠 國大長公主進封魯國大長公主,仍令所司備禮冊命。
二十三日,诏中書門下:「昨制命邠國大長公主進封魯國,所有合備典禮,累據大長公主面陳,欲得免罷。
可依所奏,更不排(辨)[辦],止進诰入内。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魯國大長公主下降,德妃苗氏率宮闱執事人送至私第外,命婦更不從。
」元豐六年正月十九日,诏特以魯國大長公主男莊宅副使曹晔為右骐骥副使,旼為如京副使。
陳國長公主男宮苑副使王殊為東染院使,崇儀副使殖為六宅副使。
衛國長主公男如京副使張秉淵為莊宅副使。
六月五日,诏:韓國、魯國、魏國大長公主、陳國、衛國、長公主宅,各差禁軍十人、節級一人巡宿。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故魯國大長公主自始染疾,幹當本院内殿崇班曹新不以聞,降授西頭供奉官,特沖替。
」紹聖元年八月二日,诏将作監修故荊國賢懿大長公主(彭)[影]堂,毋過七十間。
以主第火,中書省為請也。
燕、舒國大長公主,嘉佑六年三月封寶壽。
八年五月,進封順國長公主。
治平四年正月,進封冀國大長公主。
元豐五年十二月,改魏國。
是月,降開州團練使郭獻卿。
八年四月,進封楚國。
元符三年三月,改吳國。
崇甯五年十二月,進封吳、越國。
大觀二年二月,改封秦、兖國。
政和二年正月薨,追封燕、舒國,賜谥懿穆。
四年正月,改封懿穆 大長帝姬。
英宗四女。
魏、楚國大長公主,嘉佑八年五月封德甯。
治平三年五月,進封徐國,降左衛将軍王師約。
四年正月,進陳國(大)[長]公主。
元豐八年薨,追封燕國大長公主,谥惠和。
元佑四年,追封秦國。
徽宗追封魏國。
大觀六年六月,加韓、魏國,改魏、楚國。
政和四年三月,改惠和大長帝姬「英宗四女」以下至此,原為眉批。
。
治平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徐國公主降王師約,皇後及皇子颍王、東陽郡王送至第。
治平四年二月,诏曰:「朕昔侍先帝,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辄皆升行,以避舅姑之稱。
習行既久,義甚無謂。
朕常念此,寤寐不平,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也!宜诏有司革之,以厲風俗。
』朕聞谕之始,欽仰稱歎,至于再三。
不幸先帝後嬰疾疚,其議中寝。
朕恭承遺旨,敢不遂行。
可中書門下議,降诏有司,發揚先帝盛德。
」于是(旨)[以]遺旨為令,自陳國長公主始。
十三日,诏曰:「蓋聞聖人制禮,造端乎夫婦,所以正人倫;先王立教,莫善于孝悌,所以厚風俗。
王姬下降,舊典有儀,于其舅姑,當行盥饋。
然曆代相沿代:原脫,據《宋大诏令集》卷四○補。
,習為矜汰汰:原作「式」,據《宋大诏令集》卷四○補。
。
至于亂昭穆之序,廢長幼之節,是為作法于涼,何以使民興行先皇帝暇日,嘗以為言,欲申訓,俾成禮順「成禮」二字原脫,據《宋大诏令集》卷四○補。
。
旋屬違豫,未皇着于令也。
末予沖眇,祗服休命,德音在耳,曷敢昏逾率循大卞,盍先遺志「率循」二句:原作「率循太不蓋先志」,據《宋大诏令集》卷四○改正。
。
豈曰善繼,用彰我昭考,稽古垂憲,足以贻謀後世者。
其體茲旨,令有司按典禮奉行。
仍令陳國長公主行舅姑之禮,王師約更不(申)[升]行。
」公主見舅姑之禮自此始之。
熙甯四年十二月五日,太常禮院言:「驸馬都尉王師約等奏:『自來長公主凡有表章,不稱臣妾,質諸典禮,慮未允當。
』參詳男子、婦人,凡上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
今宗室伯叔近 親悉皆稱臣,即公主自大長公主而下,理合稱妾。
況家人之禮,難以施于朝廷。
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并稱妾。
」從之。
元豐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以龍衛廢營地賜(衛)[陳]國長公主,地與主第相直也。
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诏:陳國長公主子王殊、王殖轉五資。
先是車駕幸其第,乃(是有)[有是]命。
哲宗元佑二年六月九日,诏:燕國惠和大長公主長男皇城使、成州團練使王(洙)[殊],特與免依格試,許令朝參。
六年閏八月十四日,戶部言:「故魏王位影前姨共二十二人,請給自秦國惠和、越國、荊國大長公主宅例,仍舊勘給。
」诏:「比舊人數減半,其秦國惠和、越國、荊國大長公主宅亦如之。
若秦國莊孝、秦國獻穆大長公主宅人數、請給,據見存者給終身,候及半勿補。
」紹聖三年六月五日,诏:公主女之子依舊條推恩,其元佑五年六月八日指揮不得行。
先是吏部特推恩格:公主女之夫補承奉郎。
元佑五年六月八日:「公主女适夫,與左班殿直;願就文資者授假承事郎。
其已有官人即依舊法。
」至是三省奏,以秦國惠和公主親女永嘉郡主王氏親男初子通初子通:疑有誤。
,乞依格施行,而有司以女之子未敢用特恩格,故有是诏。
大觀三年六月十八日,制以英宗女魏國大長公主進封韓、魏國,以嫠居,用故事加恩也。
魏國大長公主,嘉佑八年五月封寶安。
治平四年正月, 進封舒國長公主。
熙甯二年七月,改蜀國,降左衛将軍王诜。
元豐三年五月薨,進封越國,賜谥賢惠。
元佑元年十一月,追封大長公主。
元符三年三月,追封秦國。
政和元年三月,追封荊國。
二年閏四月,追封魏國。
四年三月,追封賢惠大長帝姬。
五年正月,改封明惠。
熙甯二年七月十二日,太常禮院言:「蜀國大長公主出降,主婚當具雁币玉帛等物,自内東門進入。
中宮當率宮闱掌事者及外命婦送至第。
又當行親迎同牢之禮。
」從之。
二十四日,召輔臣觀蜀國長公主下嫁妝奁于集英殿。
自是公主下嫁,并宣宰輔觀妝奁。
孝友同風按:「孝友同風」上當有脫文。
。
趙國(莊)[賢]惠長公主,英宗第二女,其賢聞天子。
方崇養慶壽宮,雖皇太後至尊,猶為姑婦禮,朝夕見,奉上甘肥,候問寒溫。
凡仁宗、英宗諸女駐車宮東門,歲時朔望慶賀,兩宮先後少長柔恭序順,與與如也。
公主長出入帝家,于慈仁孝友,饫聞習識,故不待傅言母教,而動止中禮。
賓重其夫,芘其宗族,赒恤其黨。
居孀姑盧氏于其側,給緻饔,必先擇珍異者緻之。
盧有疾,主日至榻下自和湯劑以進。
聞者驚孍,諸家傳之,以為法式。
韓、魏國大長公主,嘉佑八年五月封壽康。
治平四年五月,進封祁國長公主。
熙甯三年四月,改衛國。
五月,降左衛将軍張敦禮。
元豐八年四月,進封冀國大長公主。
紹聖二年十月,改秦國。
元符三年二月,改越國。
大觀元年 正月,改越國大觀元年正月改楚國。
二月三日,改魏國。
三年七月,進封韓、魏國。
政和三年閏四月,特改封賢德懿行大長帝姬。
宣和五年三月薨。
哲宗紹聖元年閏四月三日,三省言:「冀國大長公主言:長男右骐骥副使張秉淵欲赴朝參,乞依李端悫恩例,特與對改使額。
」诏張秉淵除右骐骥使,令赴朝參,免吏部試并短使差遣。
後遂為例。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秦國大長公主男賜名楙,亦除莊宅副使。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秦國大長公主女張氏特進建安郡主。
舒國大長公主,元符三年追封。
神宗十女。
周國長公主,熙甯元年三月封延禧公主。
元豐元年二月薨,追封燕國。
元符三年三月,追封周國長公主,賜谥淑懷。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淑懷長帝姬。
神宗女燕國公主仍賜谥「神宗」上疑有脫文。
,未受封者并封小國。
楚國長公主,熙甯三年十二月封寶慶公主。
五年七月薨,追封吳國。
元符三年三月,追封楚國長公主。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恪長帝姬。
唐國長公主,熙甯八年十二月封淑壽公主。
元豐八年四月,進封溫國長公主。
元佑七年二月,進封曹國。
是月,降左衛将軍韓嘉彥。
元符三年,改冀國。
崇甯二年五月,改雍國。
大觀元年正月,改越國。
二年二月改燕國。
政和元年十一月薨,追封唐國,賜谥賢穆。
四年十二月,改封賢穆長帝姬。
元佑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诏溫國長公主并皇太妃親屬,與五人恩澤。
五年四月十八日,将作監言:「溫國長公主第已畫圖進呈,并依溫國長公主第修蓋溫國:疑誤。
。
今踏逐到見住軍頭司及添展龍衛營東壁地步可以修蓋。
其間有侵居民稅業地步,乞估定價錢,下戶部支還。
」從之。
七年二月四日,诏:「溫國長公主下降日,皇太妃率宮闱掌事者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二十五日,曹國長公主下降驸馬都尉韓嘉彥。
紹興十年正月十二日,诏:「韓恕系唐國大長公主長男,昨兩任知合門事,通及十年,罷職未曾推恩。
可特落階官,除正任防禦使。
」 潭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康國長公主。
紹(興)[聖]四年 二月,改定國。
閏二月,降左衛将軍王遇。
元符三年二月,改韓國。
崇甯二年五月,進封魯國。
大觀元年正月,改陳國。
二年二月,改郓國。
六月,薨,追封潭國,賜谥賢孝。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孝長帝姬。
紹聖四年二月十三日,诏:「康國長公主閏二月二十四日下嫁,婉儀宋氏率宮闱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 郓國長公主,元豐八年二月薨,追封惠國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郓國長公主。
政和五年正月,改封賢康長帝姬。
紹聖八年八月十八日,诏:故惠國、莘〔國〕、申國公主祔葬畢,于奉先資福禅院依故燕國公主例修影堂屋各十間,每位方二十五步。
」 潞國長公主,元豐七年四月薨,追封莘國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潞國長公主。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穆長帝姬。
邢國長公主,元豐七年正月薨,追封申國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邢國長公主。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令長帝姬。
邠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沂國長公主。
十月薨,追封鄧國。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宜長帝姬。
「政和」以下原為眉批。
兖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嘉國長公主。
元佑五年正月薨,追封蔡國。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兖國。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和長帝姬。
徐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德國長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封慶國。
崇甯二年五月,封益國。
三年十二月,降左 衛将軍潘意,封冀國。
大觀元年正月,封蜀國。
二年二月,封徐國。
政和三年閏四月,改封柔惠帝姬。
政和五年十一月薨,追封賢靜長帝姬。
哲宗四女。
陳國公主,紹聖三年五月封德康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進]封榮國。
大觀二年二月,封瀛國。
四年二月,降左衛将軍石端禮,封陳國。
政和三年閏四月,改封淑和帝姬。
政和七年七月薨,追封靖懿帝姬。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十九日,诏靖懿帝姬依舊改封陳國長公主,從驸馬都尉石端禮之請也。
秦國公主,紹聖四年六月封康懿公主康懿:原作「懿康」,據《宋史》卷二四八《公主傳》乙。
。
元符三年二月,進封嘉國。
大觀二年二月,改慶國。
政和元年二月,改韓國,降左衛将軍潘正夫。
三年閏四月,改封淑慎帝姬。
建炎初複公主号,改封吳國。
孝宗即位,進封秦國大長公主。
隆興二年薨,谥康懿。
「建炎初」以下原為眉批。
紹興二年四月十九日,诏:「吳國長公主所過州縣,據所管的确人數批(文)[支]驿券。
其人夫、器皿等量行應副,不得過有搔擾。
仍劄與本宅使臣照會,不得僞冒支請官物。
如違,計贓重作施行。
」六月十七日,诏:吳國長公主一行請給,依秦、魯國大長公主自得指揮施行。
八月十三日,诏:吳國長公主俸米,許諸司米内取撥;如不足,截撥上供米應副。
其都尉并一行官屬等請給,令所在州軍依條勘給。
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诏:今後驸馬都尉不許出谒及接見賓客。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今後驸馬都尉潘正夫至所居州軍,許與知、通州官相見一次。
四年四月五日,吳國長公主奏:「男潘長卿、粹卿系武德大夫,見 帶遙郡。
欲乞特與除落階官。
端卿、溫卿并系武功郎,乞特與除轉大夫帶行遙郡。
昨(過)[遇]建炎二年郊祀大禮,合奏補親屬白身恩澤,欲乞回授與驸馬都尉潘正夫親弟敦武郎、合門祗候潘堯(大)[夫],于職名上轉行。
」從之。
七月十一日,吳國長公主奏:「與潘正夫兒男骨肉等請給、衣賜、生〔日〕、食糧,并乞依例施行。
」诏潘長卿特(衣)[依]粹卿、端卿支破一分料錢。
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吳國長公主奏:「有男二人,望依男潘粹卿、端卿例賜名授官,支破請給。
」〔诏〕吳國長公主二男并依格與補武節郎,賜名令中書舍人訓撰。
十月十五日,吳國長公主奏:「長男潘長卿,次男粹卿,并昨自武節郎特轉武翼大夫、遙郡刺史。
有男端卿、溫卿二人,各已系大夫,乞特依例,并與帶行遙郡。
」诏潘端卿、溫卿并特除遙郡刺史。
七年二月五日,吳國長公主奏:「男武義大夫、文州刺史潘溫卿合趁赴朝參,乞依男長卿等例,除一外任宮觀。
」诏特差(立)[主]管台州崇道觀。
三月二十一日,吳國長公主乞赴行朝入觐。
诏聽指揮起發。
紹興七年八月九日,吳國長公主乞驸馬都尉潘正夫依石保吉、魏鹹信、柴宗慶等及見今宗室士例,除開府儀同三司,并将見任檢校少保除落檢校二字。
诏:「士系任宗司十年,依故事除開府儀同三司。
劄與本位都監照會,自後不得妄有陳請。
」八年六月十六日,上語宰相曰:「吳國長公主數日前到,留宮中三日, 為驸馬都尉潘正夫求恩數。
朕語之雲:『官爵豈可私許人須與大臣商量。
況近日多事,未暇及此。
』」上又曰:「當此極(署)[暑],朕每日着衣服相伴飲食,蓋為長(生)[主]是哲宗之女、朕之姊也。
」趙鼎曰:「陛下行家人禮于宮中,所以待長主之禮,雖盛暑不廢;至于官爵,則不以私予。
此帝王之公也。
」九月五日,進呈都尉潘正夫乞加恩及援例乞使相。
宰執言:「祖宗封石保吉等使相,皆以勳(榮)[勞]顯著,非專為懿戚之故也。
正夫何功,敢爾為請」上曰:「在朕敦睦之義,不欲峻卻。
既于國體有嫌,焉得私當明谕之,以絕其辭。
」十二日,诏:「吳國長公主同驸馬都尉潘正夫将帶一行,見今在外從便居止。
所至州軍,仰守臣常切應副請給等,毋令欠阙。
」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制以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驸馬都尉潘正夫為開府儀同三司。
二十七日,诏:「哲宗皇帝昭慈聖獻皇後止有孟忠厚、潘正夫系近親,餘人不得援例。
」以臣僚言:「近日戚裡除授每加優異,往往不用祖宗故事。
豈以比年以來,外族周,于是深轸聖慈,務極恩意此固陛下睦姻之厚德也。
陛下之賜者甚寡,而不以為然者天下皆是,此不可不知也。
前日
以臣僚言:「仰惟陛下敦尊祖睦族之義,昨以秦、魯國大長公主入觐,顧屬籍行時無先者,乃疏疏恩其子忱,進升使弼,位親公(司)[師]。
其儀 物禮秩固已度越彜章。
(又)[今]又以其子端禮為直秘閣,恩寵太過,臣切惑之。
端禮未有勞,非所當得。
傳之四方,必有譏議。
臣嘗聞真宗皇帝謂近臣曰:『皇諸親為族姻求恩,多過有希冀。
朕念臣戮力盡瘁,或遠在邊防,久曆歲時,非功狀顯著,未嘗進一資一級。
此若盡遂其請,甚紊公道。
』陳堯叟等因言:『如秦國長公主為長子求刺史,諸子歲改官,陛下皆寝其奏。
中外之人知陛下推公禦人,不以親疏為異。
』臣又嘗聞神宗皇帝時,知谏院楊繪請易向傳範差遣,以杜外戚僥求。
當時執政言:『傳範累守郡有政績,非緣外戚進。
』上曰:『得谏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異日妄求也。
』而況今日艱難之時,所以激勵多士者,職名為重。
』臣願陛下深念祖宗成訓,不輕畀付。
所有錢端禮直秘閣之命,乞賜追寝,以塞輿議。
」故有是命。
十年七月十九日,秦、魯國大長公主奏:「妾恭聞皇太後将還宮阙,欲與男錢忱暫赴行在起居。
」從之。
十二年十一月七日,诏:秦、魯國大長公主男錢恺特落階官指揮更不施行。
以臣僚劄子奏:「陛下敦肺腑之愛,曲徇其欲,然事越舊制,不可為法。
錢氏所引,乃潘長卿、粹卿之例,而潘氏有請,緣錢氏啟之于前。
今各思及其子,不為不均,若又從而求之,則轉相攀援,甯有窮已。
此例複開,後來者何以拒之伏望宸斷于藝祖之訓于:疑誤。
,章聖之為,将錢恺落階官指揮亟賜寝罷。
自今尚有似此 不應陳乞而陳乞者,令臣僚施行。
庶幾少塞幸門,以複先朝舊制。
」故有是诏。
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诏:「秦、魯國賢穆大長公主上遺表,男降授舒州團練使、知閣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錢恺與叙元官,仍轉行一官。
已有官孫四人、曾孫三人,并轉一官;未有官孫四人補宣義郎,曾孫三人并補承奉郎。
女夫魏端臣補忠訓郎。
恺妻王氏特封感義郡夫人。
孫女二人并封恭人。
玄孫榮祖補承務郎,孫女夫劉度補保義郎。
本宗異姓白身親屬共與文武恩澤各三人。
」二十五年十月三日,少保、泸川軍節度使、充中太一宮使、榮國公錢忱奏:「契勘大長公主孫女出适白身,例封恭人;女夫有官人轉一官,選人循兩資。
今賢穆大長公主幼孫恭人錢氏已出适楊存中長男偰,緣用别恩已封恭人,欲乞将出适恩例,并臣昨自紹興十三年至二十二年四遇大禮合得陳乞封邑兩項恩例,特與加恩郡夫人,楊偰依例與轉行一官。
」從之。
兖國大長公主,嘉佑六年三月封永壽。
八年五月,進封榮國長公主。
治平四年正月,進封邠國大長公主。
熙甯九年十一月,改魯國。
十二月,降左領軍衛大将軍曹詩。
元豐六年十二月薨,追封荊國,賜谥賢懿。
元符二年,追封秦國。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兖國。
政和四年六月,特追封賢懿恭穆大長帝姬。
〔熙甯〕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制:邠 國大長公主進封魯國大長公主,仍令所司備禮冊命。
二十三日,诏中書門下:「昨制命邠國大長公主進封魯國,所有合備典禮,累據大長公主面陳,欲得免罷。
可依所奏,更不排(辨)[辦],止進诰入内。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魯國大長公主下降,德妃苗氏率宮闱執事人送至私第外,命婦更不從。
」元豐六年正月十九日,诏特以魯國大長公主男莊宅副使曹晔為右骐骥副使,旼為如京副使。
陳國長公主男宮苑副使王殊為東染院使,崇儀副使殖為六宅副使。
衛國長主公男如京副使張秉淵為莊宅副使。
六月五日,诏:韓國、魯國、魏國大長公主、陳國、衛國、長公主宅,各差禁軍十人、節級一人巡宿。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故魯國大長公主自始染疾,幹當本院内殿崇班曹新不以聞,降授西頭供奉官,特沖替。
」紹聖元年八月二日,诏将作監修故荊國賢懿大長公主(彭)[影]堂,毋過七十間。
以主第火,中書省為請也。
燕、舒國大長公主,嘉佑六年三月封寶壽。
八年五月,進封順國長公主。
治平四年正月,進封冀國大長公主。
元豐五年十二月,改魏國。
是月,降開州團練使郭獻卿。
八年四月,進封楚國。
元符三年三月,改吳國。
崇甯五年十二月,進封吳、越國。
大觀二年二月,改封秦、兖國。
政和二年正月薨,追封燕、舒國,賜谥懿穆。
四年正月,改封懿穆 大長帝姬。
英宗四女。
魏、楚國大長公主,嘉佑八年五月封德甯。
治平三年五月,進封徐國,降左衛将軍王師約。
四年正月,進陳國(大)[長]公主。
元豐八年薨,追封燕國大長公主,谥惠和。
元佑四年,追封秦國。
徽宗追封魏國。
大觀六年六月,加韓、魏國,改魏、楚國。
政和四年三月,改惠和大長帝姬「英宗四女」以下至此,原為眉批。
。
治平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徐國公主降王師約,皇後及皇子颍王、東陽郡王送至第。
治平四年二月,诏曰:「朕昔侍先帝,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辄皆升行,以避舅姑之稱。
習行既久,義甚無謂。
朕常念此,寤寐不平,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也!宜诏有司革之,以厲風俗。
』朕聞谕之始,欽仰稱歎,至于再三。
不幸先帝後嬰疾疚,其議中寝。
朕恭承遺旨,敢不遂行。
可中書門下議,降诏有司,發揚先帝盛德。
」于是(旨)[以]遺旨為令,自陳國長公主始。
十三日,诏曰:「蓋聞聖人制禮,造端乎夫婦,所以正人倫;先王立教,莫善于孝悌,所以厚風俗。
王姬下降,舊典有儀,于其舅姑,當行盥饋。
然曆代相沿代:原脫,據《宋大诏令集》卷四○補。
,習為矜汰汰:原作「式」,據《宋大诏令集》卷四○補。
。
至于亂昭穆之序,廢長幼之節,是為作法于涼,何以使民興行先皇帝暇日,嘗以為言,欲申訓,俾成禮順「成禮」二字原脫,據《宋大诏令集》卷四○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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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屬違豫,未皇着于令也。
末予沖眇,祗服休命,德音在耳,曷敢昏逾率循大卞,盍先遺志「率循」二句:原作「率循太不蓋先志」,據《宋大诏令集》卷四○改正。
。
豈曰善繼,用彰我昭考,稽古垂憲,足以贻謀後世者。
其體茲旨,令有司按典禮奉行。
仍令陳國長公主行舅姑之禮,王師約更不(申)[升]行。
」公主見舅姑之禮自此始之。
熙甯四年十二月五日,太常禮院言:「驸馬都尉王師約等奏:『自來長公主凡有表章,不稱臣妾,質諸典禮,慮未允當。
』參詳男子、婦人,凡上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
今宗室伯叔近 親悉皆稱臣,即公主自大長公主而下,理合稱妾。
況家人之禮,難以施于朝廷。
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并稱妾。
」從之。
元豐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以龍衛廢營地賜(衛)[陳]國長公主,地與主第相直也。
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诏:陳國長公主子王殊、王殖轉五資。
先是車駕幸其第,乃(是有)[有是]命。
哲宗元佑二年六月九日,诏:燕國惠和大長公主長男皇城使、成州團練使王(洙)[殊],特與免依格試,許令朝參。
六年閏八月十四日,戶部言:「故魏王位影前姨共二十二人,請給自秦國惠和、越國、荊國大長公主宅例,仍舊勘給。
」诏:「比舊人數減半,其秦國惠和、越國、荊國大長公主宅亦如之。
若秦國莊孝、秦國獻穆大長公主宅人數、請給,據見存者給終身,候及半勿補。
」紹聖三年六月五日,诏:公主女之子依舊條推恩,其元佑五年六月八日指揮不得行。
先是吏部特推恩格:公主女之夫補承奉郎。
元佑五年六月八日:「公主女适夫,與左班殿直;願就文資者授假承事郎。
其已有官人即依舊法。
」至是三省奏,以秦國惠和公主親女永嘉郡主王氏親男初子通初子通:疑有誤。
,乞依格施行,而有司以女之子未敢用特恩格,故有是诏。
大觀三年六月十八日,制以英宗女魏國大長公主進封韓、魏國,以嫠居,用故事加恩也。
魏國大長公主,嘉佑八年五月封寶安。
治平四年正月, 進封舒國長公主。
熙甯二年七月,改蜀國,降左衛将軍王诜。
元豐三年五月薨,進封越國,賜谥賢惠。
元佑元年十一月,追封大長公主。
元符三年三月,追封秦國。
政和元年三月,追封荊國。
二年閏四月,追封魏國。
四年三月,追封賢惠大長帝姬。
五年正月,改封明惠。
熙甯二年七月十二日,太常禮院言:「蜀國大長公主出降,主婚當具雁币玉帛等物,自内東門進入。
中宮當率宮闱掌事者及外命婦送至第。
又當行親迎同牢之禮。
」從之。
二十四日,召輔臣觀蜀國長公主下嫁妝奁于集英殿。
自是公主下嫁,并宣宰輔觀妝奁。
孝友同風按:「孝友同風」上當有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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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莊)[賢]惠長公主,英宗第二女,其賢聞天子。
方崇養慶壽宮,雖皇太後至尊,猶為姑婦禮,朝夕見,奉上甘肥,候問寒溫。
凡仁宗、英宗諸女駐車宮東門,歲時朔望慶賀,兩宮先後少長柔恭序順,與與如也。
公主長出入帝家,于慈仁孝友,饫聞習識,故不待傅言母教,而動止中禮。
賓重其夫,芘其宗族,赒恤其黨。
居孀姑盧氏于其側,給緻饔,必先擇珍異者緻之。
盧有疾,主日至榻下自和湯劑以進。
聞者驚孍,諸家傳之,以為法式。
韓、魏國大長公主,嘉佑八年五月封壽康。
治平四年五月,進封祁國長公主。
熙甯三年四月,改衛國。
五月,降左衛将軍張敦禮。
元豐八年四月,進封冀國大長公主。
紹聖二年十月,改秦國。
元符三年二月,改越國。
大觀元年 正月,改越國大觀元年正月改楚國。
二月三日,改魏國。
三年七月,進封韓、魏國。
政和三年閏四月,特改封賢德懿行大長帝姬。
宣和五年三月薨。
哲宗紹聖元年閏四月三日,三省言:「冀國大長公主言:長男右骐骥副使張秉淵欲赴朝參,乞依李端悫恩例,特與對改使額。
」诏張秉淵除右骐骥使,令赴朝參,免吏部試并短使差遣。
後遂為例。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秦國大長公主男賜名楙,亦除莊宅副使。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秦國大長公主女張氏特進建安郡主。
舒國大長公主,元符三年追封。
神宗十女。
周國長公主,熙甯元年三月封延禧公主。
元豐元年二月薨,追封燕國。
元符三年三月,追封周國長公主,賜谥淑懷。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淑懷長帝姬。
神宗女燕國公主仍賜谥「神宗」上疑有脫文。
,未受封者并封小國。
楚國長公主,熙甯三年十二月封寶慶公主。
五年七月薨,追封吳國。
元符三年三月,追封楚國長公主。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恪長帝姬。
唐國長公主,熙甯八年十二月封淑壽公主。
元豐八年四月,進封溫國長公主。
元佑七年二月,進封曹國。
是月,降左衛将軍韓嘉彥。
元符三年,改冀國。
崇甯二年五月,改雍國。
大觀元年正月,改越國。
二年二月改燕國。
政和元年十一月薨,追封唐國,賜谥賢穆。
四年十二月,改封賢穆長帝姬。
元佑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诏溫國長公主并皇太妃親屬,與五人恩澤。
五年四月十八日,将作監言:「溫國長公主第已畫圖進呈,并依溫國長公主第修蓋溫國:疑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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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踏逐到見住軍頭司及添展龍衛營東壁地步可以修蓋。
其間有侵居民稅業地步,乞估定價錢,下戶部支還。
」從之。
七年二月四日,诏:「溫國長公主下降日,皇太妃率宮闱掌事者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二十五日,曹國長公主下降驸馬都尉韓嘉彥。
紹興十年正月十二日,诏:「韓恕系唐國大長公主長男,昨兩任知合門事,通及十年,罷職未曾推恩。
可特落階官,除正任防禦使。
」 潭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康國長公主。
紹(興)[聖]四年 二月,改定國。
閏二月,降左衛将軍王遇。
元符三年二月,改韓國。
崇甯二年五月,進封魯國。
大觀元年正月,改陳國。
二年二月,改郓國。
六月,薨,追封潭國,賜谥賢孝。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孝長帝姬。
紹聖四年二月十三日,诏:「康國長公主閏二月二十四日下嫁,婉儀宋氏率宮闱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 郓國長公主,元豐八年二月薨,追封惠國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郓國長公主。
政和五年正月,改封賢康長帝姬。
紹聖八年八月十八日,诏:故惠國、莘〔國〕、申國公主祔葬畢,于奉先資福禅院依故燕國公主例修影堂屋各十間,每位方二十五步。
」 潞國長公主,元豐七年四月薨,追封莘國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潞國長公主。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穆長帝姬。
邢國長公主,元豐七年正月薨,追封申國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邢國長公主。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令長帝姬。
邠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沂國長公主。
十月薨,追封鄧國。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宜長帝姬。
「政和」以下原為眉批。
兖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嘉國長公主。
元佑五年正月薨,追封蔡國。
元符三年二月,追封兖國。
政和四年十二月,改封賢和長帝姬。
徐國長公主,元豐八年四月封德國長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封慶國。
崇甯二年五月,封益國。
三年十二月,降左 衛将軍潘意,封冀國。
大觀元年正月,封蜀國。
二年二月,封徐國。
政和三年閏四月,改封柔惠帝姬。
政和五年十一月薨,追封賢靜長帝姬。
哲宗四女。
陳國公主,紹聖三年五月封德康公主。
元符三年二月(追)[進]封榮國。
大觀二年二月,封瀛國。
四年二月,降左衛将軍石端禮,封陳國。
政和三年閏四月,改封淑和帝姬。
政和七年七月薨,追封靖懿帝姬。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十九日,诏靖懿帝姬依舊改封陳國長公主,從驸馬都尉石端禮之請也。
秦國公主,紹聖四年六月封康懿公主康懿:原作「懿康」,據《宋史》卷二四八《公主傳》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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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符三年二月,進封嘉國。
大觀二年二月,改慶國。
政和元年二月,改韓國,降左衛将軍潘正夫。
三年閏四月,改封淑慎帝姬。
建炎初複公主号,改封吳國。
孝宗即位,進封秦國大長公主。
隆興二年薨,谥康懿。
「建炎初」以下原為眉批。
紹興二年四月十九日,诏:「吳國長公主所過州縣,據所管的确人數批(文)[支]驿券。
其人夫、器皿等量行應副,不得過有搔擾。
仍劄與本宅使臣照會,不得僞冒支請官物。
如違,計贓重作施行。
」六月十七日,诏:吳國長公主一行請給,依秦、魯國大長公主自得指揮施行。
八月十三日,诏:吳國長公主俸米,許諸司米内取撥;如不足,截撥上供米應副。
其都尉并一行官屬等請給,令所在州軍依條勘給。
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诏:今後驸馬都尉不許出谒及接見賓客。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今後驸馬都尉潘正夫至所居州軍,許與知、通州官相見一次。
四年四月五日,吳國長公主奏:「男潘長卿、粹卿系武德大夫,見 帶遙郡。
欲乞特與除落階官。
端卿、溫卿并系武功郎,乞特與除轉大夫帶行遙郡。
昨(過)[遇]建炎二年郊祀大禮,合奏補親屬白身恩澤,欲乞回授與驸馬都尉潘正夫親弟敦武郎、合門祗候潘堯(大)[夫],于職名上轉行。
」從之。
七月十一日,吳國長公主奏:「與潘正夫兒男骨肉等請給、衣賜、生〔日〕、食糧,并乞依例施行。
」诏潘長卿特(衣)[依]粹卿、端卿支破一分料錢。
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吳國長公主奏:「有男二人,望依男潘粹卿、端卿例賜名授官,支破請給。
」〔诏〕吳國長公主二男并依格與補武節郎,賜名令中書舍人訓撰。
十月十五日,吳國長公主奏:「長男潘長卿,次男粹卿,并昨自武節郎特轉武翼大夫、遙郡刺史。
有男端卿、溫卿二人,各已系大夫,乞特依例,并與帶行遙郡。
」诏潘端卿、溫卿并特除遙郡刺史。
七年二月五日,吳國長公主奏:「男武義大夫、文州刺史潘溫卿合趁赴朝參,乞依男長卿等例,除一外任宮觀。
」诏特差(立)[主]管台州崇道觀。
三月二十一日,吳國長公主乞赴行朝入觐。
诏聽指揮起發。
紹興七年八月九日,吳國長公主乞驸馬都尉潘正夫依石保吉、魏鹹信、柴宗慶等及見今宗室士例,除開府儀同三司,并将見任檢校少保除落檢校二字。
诏:「士系任宗司十年,依故事除開府儀同三司。
劄與本位都監照會,自後不得妄有陳請。
」八年六月十六日,上語宰相曰:「吳國長公主數日前到,留宮中三日, 為驸馬都尉潘正夫求恩數。
朕語之雲:『官爵豈可私許人須與大臣商量。
況近日多事,未暇及此。
』」上又曰:「當此極(署)[暑],朕每日着衣服相伴飲食,蓋為長(生)[主]是哲宗之女、朕之姊也。
」趙鼎曰:「陛下行家人禮于宮中,所以待長主之禮,雖盛暑不廢;至于官爵,則不以私予。
此帝王之公也。
」九月五日,進呈都尉潘正夫乞加恩及援例乞使相。
宰執言:「祖宗封石保吉等使相,皆以勳(榮)[勞]顯著,非專為懿戚之故也。
正夫何功,敢爾為請」上曰:「在朕敦睦之義,不欲峻卻。
既于國體有嫌,焉得私當明谕之,以絕其辭。
」十二日,诏:「吳國長公主同驸馬都尉潘正夫将帶一行,見今在外從便居止。
所至州軍,仰守臣常切應副請給等,毋令欠阙。
」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制以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驸馬都尉潘正夫為開府儀同三司。
二十七日,诏:「哲宗皇帝昭慈聖獻皇後止有孟忠厚、潘正夫系近親,餘人不得援例。
」以臣僚言:「近日戚裡除授每加優異,往往不用祖宗故事。
豈以比年以來,外族周,于是深轸聖慈,務極恩意此固陛下睦姻之厚德也。
陛下之賜者甚寡,而不以為然者天下皆是,此不可不知也。
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