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卷 齊肅宗叔承侄統 周武帝弟繼兄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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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梁州刺史,恒為潼州刺史。

    植等既出,帝思之不置,每欲召之。

    護泣谏曰:“天下至親,無過兄弟。

    若兄弟尚相疑貳,他人誰可信者?太祖以陛下富于春秋,屬臣後事。

    臣情兼家國,實願竭其股肱。

    若陛下親攬萬幾,威如四海,臣死之日,猶生之年。

    但恐除臣之後,一奸一回得志,非唯不利陛下,亦将傾覆社稷,使臣無面目見太祖于九泉。

    且臣既為天子之兄,位至宰相,尚複何求?願陛下勿信讒人之言,疏棄骨肉。

    ”帝乃止。

    乙弗鳳大懼,謂帝曰:“事不速斷,反受其亂。

    陛下不殺護,不唯臣等不免,弑逆之禍,即在目前。

    ”帝又信之。

    于是密謀滋甚,定計于次日,召群臣入宴,因執護誅之。

     護寄腹心于光洛,朝夕伺帝,纖悉必報,聞帝有密謀,乃召柱國賀蘭祥、領軍尉遲綱,訴以朝廷見害之意。

    二人勸護廢之,曰:“公欲自全,不若另立賢明。

    ”護曰:“主少國疑,遽行廢立,人心不服,奈何?”賀蘭祥曰:“嗣子可輔則輔之,不可輔則廢之。

    昔先王廢魏少主亦然。

    機在速為,前事可師也。

    以公今日位望,廢昏立明,誰敢不服!”護從其言。

    時尉遲綱總領禁兵,護使以兵入宮,先收其一黨一。

    綱至外殿,召乙弗鳳、賀拔提議事,二人不知事露,同來見綱。

    綱即執之,送入護第。

    因罷散殿前宿衛兵。

    時帝在宮中,尚以機事甚密,功成在即,謂左右曰:“誅護之後,某也賢,為宰相;某也才,為行台。

    凡屬護一黨一,盡行誅之。

    ”衆皆稱善。

    及聞宿衛皆散,大驚曰:“此必有變,須防兵入。

    ”忙集宮人數十,環衛左右,執兵自守。

    俄而,賀蘭祥奉護命,入宮見帝。

    甲士從者二百人,皆露刃上階。

    祥厲聲奏曰:“陛下昵近小人,不行正道,無人君之度。

    賀拔提等欲殺晉公以危社稷,今已收訖。

    公卿大臣恐陛下不能守太祖之業,有負臣民之望,請陛下歸略一陽一舊府。

    另立新主,管理萬民。

    ”因斥左右宮人曰:“爾等死在目前,尚何為者!”宮人皆驚走。

    帝自投于地曰:“為事不密,害至于此。

    ”祥乃一逼一帝出宮,以車一乘,送入舊第,使兵士圍守之。

    護既幽帝,悉召公卿會議,廢帝為略一陽一公。

    迎立岐州刺史甯都公毓以承大業。

    衆曰:“此公家事,廢立由公,群臣何敢有違!”遂斬乙弗鳳、賀拔提于宮門之外,殺孫恒于漳州。

     時李植父李遠為柱國大将軍,鎮弘農。

    護欲誅植,征之梁州,并召遠入朝。

    李遠見召,疑必有變,欲不就征,沉吟久之,乃曰:“大丈夫甯為忠臣而死,豈可作叛臣而生乎!”遂就征。

    至長安,植已被囚。

    護以遠功名素重,猶欲全之,引與相見,謂曰:“公兒遂有異謀,非止屠戮護身,乃是傾危社稷。

    叛臣賊子理宜同疾,公可早為之所。

    ”乃以植付遠,令自一殺之。

    遠素一愛一植,不忍加誅。

    植有口辯,自陳初無此謀。

    遠信之,诘朝将植谒護,欲為申雪。

    護謂植已死,左右報曰:“植亦在門。

    ”護大怒曰:“一陽一平公不信我。

    ” 乃召入,仍命遠同坐,迎略一陽一公至,令與植相質于遠前。

    植辭窮,謂略一陽一公曰:“本為此謀,欲安社稷,利至尊耳。

    今日至此,何事雲雲。

    ”遠聞之,自投于一床一曰:“若爾,誠合萬死。

    ”護遂殺植,并一逼一遠自一殺。

    初,李遠弟穆官開府儀同三司,知植非保家之子,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

    及臨刑,泣謂穆曰:“不用汝言,以至于此。

    ”穆當從坐,以前言獲免,除名為民。

    植弟基尚義歸公主,亦當從坐,穆請以二子代基命,護并釋之。

     九月癸亥,甯都公至長安,百官迎之入宮。

    甲子,即皇帝位,是為世宗皇帝。

    太祖長子也,時年二十五歲。

    大赦,改元武城。

    朝群臣于太極殿,進護為太師。

    立夫人獨孤氏為後,即獨孤信女也。

    略一陽一既廢,護猶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