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卷 宇文後立節捐軀 安定公臨危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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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魏靜帝亦死于邺,年二十八歲。

    你道靜帝若何而死?先是齊主每出入,常以靜帝自随,高後恒為之嘗飲食,護視之。

    又婁太後嘗勸齊主勿殺,使之得保天年,故齊主欲害之未果。

    及天保三年,太後欲歸故宮,遂還晉一陽一。

    齊主召後宮中赴宴,遣使以藥酒鸩帝。

    及後歸,帝已崩。

    痛哭數日,欲自盡,左右勸止之。

    齊主乃令人護喪事,谥曰魏孝靜皇帝。

    葬于邺西漳水之北。

    送靜後至晉一陽一太後所居之。

    其後封為太原公主,下嫁楊遵彥。

    故人以為歡之女不及泰之女也。

     且說泰自弑少帝後,見人心不變,天位易取,大業将成,而嗣位尚虛,不可不先立定。

    正妃元氏生子覺,年尚十五。

    次妃姚氏生子毓,年最長。

    其婦大司馬獨孤信女。

    信居重任,為泰腹心。

    泰欲立覺為世子,恐信不悅,乃召諸公卿議之。

    衆曰:“公所欲立,則竟立之,誰敢有違?”泰曰:“孤欲舍長立嫡,恐非大司馬所樂。

    ”左仆射李遠曰:“臣聞立子以嫡不以長,古之道也。

    略一陽一公覺合為世子無疑,若以信為嫌,請先斬之。

    ”泰笑曰:“何至于是。

    ”信亦自陳曰:“立覺,信之願也。

    豈可以毓為信婿而有嫌疑?” 及退,遠謝信曰:“公莫怪,臨大事不得不爾。

    ”信亦謝曰:“今日賴公決此大事。

    ”遂立覺為世子。

    是年,泰巡行北邊,至平涼郡,有建武将軍史甯率其子侄來迎。

    泰見之大喜,曰:“吾欲于平涼城東校獵,卿可率子弟以從。

    ”次日,獵于牽屯山。

    泰見衆中有一小将,年尚幼而容貌出群,弓馬娴熟,往來如飛,箭無虛發,召而問之,乃史甯之子史雄也。

    顧謂甯曰:“曾婚娶否?” 對曰:“未也。

    ”泰曰:“為汝佳兒,豈不可為吾快婿?”時泰有幼一女雲安未嫁,因配之為室。

    軍留平涼逾月,一一夜,忽有大星墜于營前,光燭四野,人馬皆驚。

    又中軍帥旗無故自折,泰甚惡之。

    俄而得疾,日加沉重,自知必死,因念大權不可付于他姓。

    兄子宇文護常掌家政,可托以後事,乃于半途馳驿召之。

    護至泾州見泰,泰謂之曰:“吾諸子幼弱,外寇方強,天下之事,屬之于汝,宜努力以成吾志。

    ”護再拜受命,遂統大軍進發。

    十月癸亥,泰卒于雲一陽一,時年五十,泰一性一好質素,不尚虛飾,能駕馭英豪,得其力用。

    明達政事,人莫能欺。

    崇儒好古,凡所設施,皆依仿舊章。

    先是恭帝之立,泰請去年号,稱元年,複姓拓跋氏。

    其九十九姓改為單姓者,皆複其舊。

    又請如古制,天子稱王,宗室諸王皆降為公。

    故已,雖勳業隆重,隻以安定公号終身也。

    及泰沒,護撫柩還,至長安而後發喪。

    奉世子嗣位,為太師柱國、大冢宰,襲封安定郡公。

    鎮同州。

    自天子以迄,大小臣僚、府中将士,皆素服舉哀。

    當是時,元輔新喪,舉朝惶惶,中山公護雖受泰命,而名位素卑,未嘗預政,不厭人望。

    在朝群公有共圖執政之意,莫肯服從。

    護憂之,乃問計于大司寇于謹。

    謹曰:“仆早蒙先公非常之知,恩深骨肉。

    今日之事,必以死争之。

    若對衆定策,公必不得謙讓。

    ”次日,群公會議。

    太傅趙貴對衆曰:“丞相亡,誰主天下事?蓋一陰一以自命也。

    ”衆莫發言。

    謹獨曰:“昔帝室傾危,非安定公無複今日。

    今公一旦違世。

    嗣子雖幼,中山公其親兄子,兼受顧托,軍國之事理須歸之,有何議焉?”辭色抗厲,聽者皆為悚動。

    護曰:“此乃家事,護雖庸昧,何敢有辭?”謹素與泰等夷,護常拜之,至是謹起而言曰:“公若統理軍國,謹等皆有所依。

    ”遂下拜。

    群公迫于謹,亦下拜。

     于是衆議始定。

    護綱紀内外,撫循文武,人心遂安。

    旋封世子覺為周公,為謀禅也。

    但未識後事若何,且聽下文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