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神勇 剛烈 緊張 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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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樂聲一起,廣場四外那許多紮燈火的老弱婦女,先就肅靜無聲,等到幼童走到月台之上,人便散光,連台旁那些幼童也都拿起兵器馳去,雙珠才知這夥幼童并非真個在旁遊戲,實在還是暗中看守自己。
等到老人由台後走上,身後又有五個野人中的勇士,拿了刀矛梭镖之類走往台前,朝着老人雙手交叉拜舞,行那最敬之禮。
老人說了幾句,意似令其退去。
五野人好似有些不願,但又不敢違抗。
最後老人又說了兩句,沒有聽出意思,五野人方始露出喜容,和方才退去的老少野人一樣,朝着台上禮拜倒退而去。
身後有無野人雖不知道,月光所及之處,除卻老人阿龐和那二十八個幼童而外,業已走光。
去時人都又手禮拜,各就近處倒退入林,動作極快,轉眼無蹤。
先以為老人一到必有話說,哪知連正眼也未看自己一下,遣走衆人之後,隻在台上衆幼童吹打歌舞聲中,仰首朝天,望空凝視,又像禱告,又像觀察天氣,對于自己直如未見。
料知犯了對方大忌,老人已被觸怒,連自己被擒也是他的命令,想要靠他脫身之望業已斷絕。
雙珠不禁激動平日剛烈之性,暗付:“野人到底還是野人。
對方雖比别的種族明白事理,終有許多奇怪風俗,一個無心觸犯,照樣無理可講。
如此話都不說一句,到底為了何事将人燒殺?對方愚昧無知還在其次,我也死得冤枉。
先想厲聲喝問,如其講理,我在此作客,并未動他一草一木,又被狗男女暗算,是個受害的人,話講得通,将我放下,非但化敵為友,自己事完,必以全力助其進化。
如其有心欺騙,救我前來是為缺少祭神的人,和食人蠻一樣兇殘,或是臨時利用,非用活人燒死祭神不可,無理可講,我能脫身,固是先辦正事要緊,将來也不容他。
如其被他追上,便仗一身本領,把這類殘忍野蠻的野人拼得一個是一個,決不白死。
照此情勢,先前所想業已成虛,仍非設法自救不可。
” 正打算乘老人向空注視出神,衆幼童歌舞方酣,不會留意自己,場上野人業已退去,又都是些老弱婦孺,壯年人均已歸卧,逃走比較容易的當兒,暗将雙臂脫出,拔劍斷綁,冷不防縱身逃走。
再不,搶上台去,索性擒賊擒王,先向老人質問,說理便罷,真要不通情理,無故害人,便将他打倒擒住,迫令折箭為誓,講和放走,怎麼也比等死的強。
心念才動,忽然回憶方才衆人憤急怒吼之狀,如說專為擒人祭神,不會這樣緊張狂烈,神情悲憤。
尤其内有許多幼童都和自己親熱非常,前日還往花林塘追随下去,後經山蘭再三勸阻,老人并曾發話勸止,不令擾鬧尊客,隻許義女鴉鴉一人相從,連山蘭的長次三女均不令其在旁,恰又遇到星月佳節一年一度的盛典,幼童都喜熱鬧,方始未往花林塘去,就這樣,偶然途中相遇,還是親熱歡呼,十分依戀。
被擒之後竟會成了仇敵,從無一人現出笑容,見了自己,多半怒目相視,就有兩個未帶敵意的,也都不肯理睬,其中必有原因。
并且,老人和山蘭前後所說,對方實與尋常山人不同,天下事不論多麼誤會,是非曲直早晚分明,莫要本來有理可說,為了一時激怒,行動冒失,錯上加錯,誤人誤己,豈不冤枉!對方這樣歌舞望天,沉吟不語,必是有什奇怪祭神的風俗禮節還未做完。
此時不宜擾他,還是忍耐些時,先和他讨些飲食,吃飽再與講理,并可探出一點虛實,豈不穩妥得多?話到口邊,重又止住,正打算靜以觀變,等到對方做完應有儀式再作計較。
這時老人忽然把手一揮,說了兩句。
衆幼童立分兩路,跳往台下,一路歌舞吹打,稀落落圍成一圈。
為了地方廣大,二十八個幼童分布開來,差不多要隔十好幾丈才有一人。
老人仍是仰首向天,一言不發。
等衆幼童環成一圈,跳向林邊分别立定、二次把手一舉,喊了一聲“茫都”。
衆幼童樂聲立止,飛也似往林中倒退進去。
雙珠方想:這時台上隻得老人一個,可惜太遠,連日所學野人言語又極生硬,有的話還未必通曉,不知能否與之問答?老人已由對面台上走下,初下時節腳步頗慢,一到台下立時加快,迎面往小台走上。
還未到達,雙珠業已看出對方滿臉都是憂急關切之容,心便寬了好些。
剛一對面,未容開口,老人已先說道,“乖女兒,我已曾令山蘭再三警告,這裡除卻仇敵,向不輕易殺人,何況你是我的義女,又是一個漢家人中的佳客,如何這等粗心,将黃山都殺死!”雙珠忙說:“我未殺他,并還被他迷倒。
” 老人竟不容往下多說,低聲急語攔道:“你先不要開口,聽我來說。
我也明知此事不能怪你,兇手多半與你無幹,但我全族中人最是親愛,不容外人傷害,尤其妖巫死後,起初歸我一人掌管,本受全族敬愛,我說的話,無一敢強,他們就有一點不願意,也因我這多年來為他們出力太多,敬愛太深,從來不肯違背,權力最重,隻為昔年做錯一件事,雖蒙全族原諒,經衆公議,許我十年之内将那祖傳寶物取回,但我彼時因覺自家年老,天性好動,不怕危險,說不定孤身出外,遇險死傷,後起無人,早就想到另立酋長。
起初隻為妖巫未死,雖和衆人商計,死了兩個幫手,我的權力仍未放棄,誰知這日竟被妖巫引來毒蟒暗算。
本是九死一生,幸蒙一個外來的恩人相助,将我救回。
我因不知能否得生,同時發覺妖巫陰謀,心中恨毒,恰巧那人托我一事,報恩心切,一時疏忽,答應所求不算,并将妖巫所管一件祖傳之寶交與那人帶走,約定七年之内交還。
“此舉原有兩層用意:第一為了報恩;第二為了想除妖巫這個大害,準備數年之内除她不掉,到第七年上,便是每隔十二年祭祖神的公會,這比星月佳節還要熱鬧,所有祖傳寶物,連同許多年來保藏積蓄的無數珍貴之物都要取出,放在廣場之上,讓全族中人大家觀賞。
共要快樂上八十三天,到了雨季方始中止。
藏寶之處就在崖後花林之中,外表是座小石山,通體皆石,隻有一個洞穴,越下去越深。
底層更是深達數十丈,也有一個可容兩人出入的小洞,四外還有尺許數寸不等的小穴,都與下面相通。
底下挂着幾條長繩竹兜,平日得到珍奇之物,便缒将下去,照例能下而不能上,不到時候,除非妖巫和
等到老人由台後走上,身後又有五個野人中的勇士,拿了刀矛梭镖之類走往台前,朝着老人雙手交叉拜舞,行那最敬之禮。
老人說了幾句,意似令其退去。
五野人好似有些不願,但又不敢違抗。
最後老人又說了兩句,沒有聽出意思,五野人方始露出喜容,和方才退去的老少野人一樣,朝着台上禮拜倒退而去。
身後有無野人雖不知道,月光所及之處,除卻老人阿龐和那二十八個幼童而外,業已走光。
去時人都又手禮拜,各就近處倒退入林,動作極快,轉眼無蹤。
先以為老人一到必有話說,哪知連正眼也未看自己一下,遣走衆人之後,隻在台上衆幼童吹打歌舞聲中,仰首朝天,望空凝視,又像禱告,又像觀察天氣,對于自己直如未見。
料知犯了對方大忌,老人已被觸怒,連自己被擒也是他的命令,想要靠他脫身之望業已斷絕。
雙珠不禁激動平日剛烈之性,暗付:“野人到底還是野人。
對方雖比别的種族明白事理,終有許多奇怪風俗,一個無心觸犯,照樣無理可講。
如此話都不說一句,到底為了何事将人燒殺?對方愚昧無知還在其次,我也死得冤枉。
先想厲聲喝問,如其講理,我在此作客,并未動他一草一木,又被狗男女暗算,是個受害的人,話講得通,将我放下,非但化敵為友,自己事完,必以全力助其進化。
如其有心欺騙,救我前來是為缺少祭神的人,和食人蠻一樣兇殘,或是臨時利用,非用活人燒死祭神不可,無理可講,我能脫身,固是先辦正事要緊,将來也不容他。
如其被他追上,便仗一身本領,把這類殘忍野蠻的野人拼得一個是一個,決不白死。
照此情勢,先前所想業已成虛,仍非設法自救不可。
” 正打算乘老人向空注視出神,衆幼童歌舞方酣,不會留意自己,場上野人業已退去,又都是些老弱婦孺,壯年人均已歸卧,逃走比較容易的當兒,暗将雙臂脫出,拔劍斷綁,冷不防縱身逃走。
再不,搶上台去,索性擒賊擒王,先向老人質問,說理便罷,真要不通情理,無故害人,便将他打倒擒住,迫令折箭為誓,講和放走,怎麼也比等死的強。
心念才動,忽然回憶方才衆人憤急怒吼之狀,如說專為擒人祭神,不會這樣緊張狂烈,神情悲憤。
尤其内有許多幼童都和自己親熱非常,前日還往花林塘追随下去,後經山蘭再三勸阻,老人并曾發話勸止,不令擾鬧尊客,隻許義女鴉鴉一人相從,連山蘭的長次三女均不令其在旁,恰又遇到星月佳節一年一度的盛典,幼童都喜熱鬧,方始未往花林塘去,就這樣,偶然途中相遇,還是親熱歡呼,十分依戀。
被擒之後竟會成了仇敵,從無一人現出笑容,見了自己,多半怒目相視,就有兩個未帶敵意的,也都不肯理睬,其中必有原因。
并且,老人和山蘭前後所說,對方實與尋常山人不同,天下事不論多麼誤會,是非曲直早晚分明,莫要本來有理可說,為了一時激怒,行動冒失,錯上加錯,誤人誤己,豈不冤枉!對方這樣歌舞望天,沉吟不語,必是有什奇怪祭神的風俗禮節還未做完。
此時不宜擾他,還是忍耐些時,先和他讨些飲食,吃飽再與講理,并可探出一點虛實,豈不穩妥得多?話到口邊,重又止住,正打算靜以觀變,等到對方做完應有儀式再作計較。
這時老人忽然把手一揮,說了兩句。
衆幼童立分兩路,跳往台下,一路歌舞吹打,稀落落圍成一圈。
為了地方廣大,二十八個幼童分布開來,差不多要隔十好幾丈才有一人。
老人仍是仰首向天,一言不發。
等衆幼童環成一圈,跳向林邊分别立定、二次把手一舉,喊了一聲“茫都”。
衆幼童樂聲立止,飛也似往林中倒退進去。
雙珠方想:這時台上隻得老人一個,可惜太遠,連日所學野人言語又極生硬,有的話還未必通曉,不知能否與之問答?老人已由對面台上走下,初下時節腳步頗慢,一到台下立時加快,迎面往小台走上。
還未到達,雙珠業已看出對方滿臉都是憂急關切之容,心便寬了好些。
剛一對面,未容開口,老人已先說道,“乖女兒,我已曾令山蘭再三警告,這裡除卻仇敵,向不輕易殺人,何況你是我的義女,又是一個漢家人中的佳客,如何這等粗心,将黃山都殺死!”雙珠忙說:“我未殺他,并還被他迷倒。
” 老人竟不容往下多說,低聲急語攔道:“你先不要開口,聽我來說。
我也明知此事不能怪你,兇手多半與你無幹,但我全族中人最是親愛,不容外人傷害,尤其妖巫死後,起初歸我一人掌管,本受全族敬愛,我說的話,無一敢強,他們就有一點不願意,也因我這多年來為他們出力太多,敬愛太深,從來不肯違背,權力最重,隻為昔年做錯一件事,雖蒙全族原諒,經衆公議,許我十年之内将那祖傳寶物取回,但我彼時因覺自家年老,天性好動,不怕危險,說不定孤身出外,遇險死傷,後起無人,早就想到另立酋長。
起初隻為妖巫未死,雖和衆人商計,死了兩個幫手,我的權力仍未放棄,誰知這日竟被妖巫引來毒蟒暗算。
本是九死一生,幸蒙一個外來的恩人相助,将我救回。
我因不知能否得生,同時發覺妖巫陰謀,心中恨毒,恰巧那人托我一事,報恩心切,一時疏忽,答應所求不算,并将妖巫所管一件祖傳之寶交與那人帶走,約定七年之内交還。
“此舉原有兩層用意:第一為了報恩;第二為了想除妖巫這個大害,準備數年之内除她不掉,到第七年上,便是每隔十二年祭祖神的公會,這比星月佳節還要熱鬧,所有祖傳寶物,連同許多年來保藏積蓄的無數珍貴之物都要取出,放在廣場之上,讓全族中人大家觀賞。
共要快樂上八十三天,到了雨季方始中止。
藏寶之處就在崖後花林之中,外表是座小石山,通體皆石,隻有一個洞穴,越下去越深。
底層更是深達數十丈,也有一個可容兩人出入的小洞,四外還有尺許數寸不等的小穴,都與下面相通。
底下挂着幾條長繩竹兜,平日得到珍奇之物,便缒将下去,照例能下而不能上,不到時候,除非妖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