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回 誅奸慝懷甯嗣位 耽酒色嬖幸盈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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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譏詈,自然不肯幹休,遣使奏聞。

    待了數日,并不見有影響。

    嗣至宣政院詳查,據院吏言,日前奉有诏敕,大略謂毆打西僧,罪應斷手,詈罵西僧,罪應斷舌,虧得皇太子入宮奏阻,始将诏敕收回等語。

     看官閱此,總道武宗酒醉糊塗,所以有此亂命,其實宮禁裡面,還有一樁隐情,小子于二十六回中,曾叙及西僧勢焰,炙手可熱,為元朝第一大弊。

    然在世祖成宗時代,西僧一騷一擾,隻及民間,尚未敢侵入宮壷。

    至武宗嗣位,母後弘吉剌氏,建築一座興聖宮,規模宏敞得很,常延西僧入内,諷經建醮,禱佛祈福,不但日間在宮承值,連夜間也住宿宮中。

    那時妃嫔公主,及大臣妻女,統至興聖宮拜佛,與西僧混雜不清。

    這西僧多半一婬一狡,見了這般美一婦,能不動心?漸漸的眉來眼去,同入密室,做那無恥勾當。

    漸被太後得知,也不去過問,自是色膽如天的西僧,越發肆無忌憚,公然與妃嫔公主等,一裸一體交一歡,反造了一個美名,叫作“舍身大布施。

    ”元宮婦女最喜入寺燒香,大約是羨慕此名。

    自從這美名流傳,宮中曠女甚多,哪一個不願結歡喜緣?隻瞞着武宗一雙眼睛。

    武宗所嗜的是杯中物,所一愛一的是一床一頭人,燈紅酒綠之辰,紙醉金迷之夕,反聽得滿座贊美西僧,譽不絕口,都受和尚布施的好處。

    未免信以為真。

    誰知已作元緒公。

    所以李璧被毆,及王妃被拉事,統擱置一邊,不願追究。

    就是太後弘吉剌氏,孀居寂寞,也被他惹起情腸,後來忍耐不住,也做出不尴不尬的事情來。

    為下文伏脈。

     武宗忽明忽暗,寬大為心,今日敕造寺,明日敕施僧,後日敕開水陸大會,西僧教瓦班,善于獻谀,令他為翰林學士承旨。

    并儒佛為一塗,也是創聞。

    還有宦官李邦甯,年已衰邁,巧伺意旨,亦蒙一寵一眷。

    他的出身,是南宋宮内的小黃門,從瀛國公趙顯北行,得入元宮。

    世祖留他給事内廷,至此已曆事三朝,凡宮廷中之大小政事,他俱耳熟能詳。

    武宗嘉他練達,命為江浙平章。

    邦甯辭道:“臣本Yan腐餘生,蒙先朝赦宥,令承乏中涓,充役有年,愧未勝任。

    今陛下複欲置臣宰輔,臣聞宰輔的責任,是佐天子治天下,奈何以刑餘寺人,充任此職,天下後世,豈不要議及聖躬麼!臣不敢聞命!”武宗大悅,擢他為大司徒,兼左丞相銜,仍領太醫院事。

    邦甯竟頓首拜謝,受職而退。

    江浙平章,與大司徒同為重任,辭彼受此,何異以羊易牛,此皆小人取一悅慣技,武宗适堕其術耳。

     越王秃剌自恃功高,嘗出入禁中,無所顧忌,就是對着武宗,亦惟以爾我相稱。

    武宗格外優容,不與計較,後來益加放肆,嘗語武宗道:“你的大位,虧我一人助成;倘若無我,今日阿難答早已正位,阿忽台仍然一柄一政,哪個來奉承你呢?”武宗不禁色變,徐答道:“你也太啰唣了,下次不要再說!”秃剌尚欲有言,武宗已轉身入内,那時秃剌恨恨而去。

     後來武宗駕幸涼亭,秃剌随着,将乘舟,被秃剌阻住,語複不遜,自此武宗更滋猜忌。

    及宴萬歲山,秃剌侍飲。

    酒半酣,座中俱有醉意,秃剌複喧嚷道:“今日置酒高會,原是暢快得很,但不有我,哪有你等。

    你等曾亦憶及安西變事麼了”念茲在茲,可見小人難與圖功。

    武宗咈然道:“朕教你不要多言,你偏常自稱功。

    須知你的功績,我已酬賞過了,多說何為?”秃剌聞言,将身立起,解了腰帶,向武宗面前擲來,并瞋目視武宗道:“你不過給我這物,我還你便罷!”言畢,大着步自去。

     武宗憤甚,便語左右侍臣道:“這般無禮,還好容他麼?”侍臣統與秃剌有嫌,哪裡還肯勸解,自然答請拿問。

    當即命都指揮使馬諸沙等,率着衛士五百名,去拿秃剌。

    好在秃剌歸入邸中,沉沉的睡在一床一上,任他加械置鎖,如扛豬一般,舁入殿中。

    迨至酒醒,由省臣鞫訊,尚是咆哮不服。

    省臣乃複奏秃剌不臣,一陰一圖構逆,宜速正典刑,有诏準奏,秃剌遂處斬,一道魂靈,馳入酆都,與阿忽台等鬼魂,至閻王前對簿去了。

    小子有詩詠道: 褒封一字費評章,祖制由來是善防。

     誰謂濫刑甯濫賞,須知恃一寵一易成狂!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 本回全為武宗傳真,寫得武宗易喜易怒,若明若昧,看似尋常叙述,實于武宗一朝得失,俱櫽括其間,較讀《元史本紀》,明顯多矣。

    夫以武宗之名位論,敦不謂其當立,然吾謂其得之也易,故守之也難。

    嗣位未幾,即耽酒色,由是嬖幸臣,信一婬一僧,種種失政,雜沓而來。

    書所謂位不期驕,祿不期侈者,匪特人臣有然,人主殆尤甚焉!渴武宗非一昏庸主,而其後偏似昏庸,為君誠難矣哉!讀史者當知所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