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個“皮匠”撂倒“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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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茂授意下,由廖梓宏分多次進行提現,總計1500萬元分别打入鄧德茂指定的三張銀行卡上。
緊接着,劉樹林他們不僅并沒用剩下的資金經營“退役物資”生意,而且可笑地是以此為本金,四處聯系可以給他們提供融資的公司和單位,同時以廖梓宏的名義在北京西郊買下一套豪宅。
劉樹林授意廖梓宏先後給北京一家投資公司賬上打了1100萬元,給北京一家電子機械有限公司打了1000萬元,給海南一個石化公司打了1000萬元。
廖梓宏對這些資金的用途不明白。
劉樹林的解釋是,這樣做是為了引進更多的資金,這些錢是給對方提供的前期活動經費。
廖梓宏知道打給海南那家石化公司的1000萬元,是因為對方答應在15日之内能給海龍公司籌集10億人民币,然而錢打過去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除此之外,劉樹林還東給100萬,西給200萬,像往水塘裡扔鋼镚兒一樣,說是為了讓海龍的資産越滾越大,越來越雄厚,然而他竟連一聲鋼镚的響聲都沒聽到。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直到最後,他到底給了多少家公司錢,哪家給了多少,劉樹林自己也記不清楚了。
廖梓宏雖是海龍公司的“财務總監”,然而隻有初中文化的她又如何懂得分工精細的會計原理及操作規程,又如何能夠操作數額如此巨大并且往來如梭的資金?廖梓宏隻有一個簡單的記賬本,但上面隻是不分明細項目地記着某天進賬多少錢,打出多少錢,并且還不完全。
就這樣,8200萬元巨資,令人難以置信地在短短四個月時間内被劉樹林等人揮霍了6600萬元。
關于資金的流向,劉樹林他們始終瞞着于天來。
于天來多次找到王建國,問他們還錢和往浦發銀行存進150億人民币的事,王建國總是推诿。
于天來又找到劉樹林,劉樹林拍着胸脯說:“小于,你不要怕,錢能到位。
”為了穩住于天來,11月底,劉樹林、廖梓宏、王建國三人還專門到于天來所在的銀行開了一個賬戶。
劉樹林對于天來說:“我馬上就會往這個賬戶上打進300億,要把浦發銀行買下來。
小于,你真的不用怕,等300億到位後,浦發行就是你的了。
” 一群連流水賬都記不清楚的騙子竟要買下一個銀行,如此荒唐可笑,滑天下之大稽的怪事,對于天來而言,已經不是信不信的問題,他最揪心的是他私自拆借給劉樹林他們的8200萬元如何盡快地平賬。
就在于天來提心吊膽之中,轉眼到了2004年12月。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的财務部門在進行年終資金結算時發現,當年9月的一筆高達8200萬元的巨額貸款竟沒有審批手續。
在隻有公司副總經理于天來個人簽名的情況下,8200萬元資金被轉賬到了上海智盛化工有限公司。
12月31日,警方将于天來抓獲。
面對公安機關的審訊,于天來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這起荒誕不經的巨額詐騙案最終浮出水面。
不久,劉樹林、廖梓宏、王建國等人也相繼落網,狡猾的鄧德茂在收到廖梓宏打入卡内的1500萬元後,便“人間蒸發”,再也沒有了音訊。
2005年5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以挪用資金罪依法判處于天來有期徒刑6年。
2006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以詐騙罪判處劉樹林和王建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判處廖梓宏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3000元。
法網恢恢。
就在劉、王、廖三人被判決的前三天,鄧德茂在大連落網。
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嚴懲! 一場本不該上演的荒唐詐騙劇不僅上演了,而且還演得有聲有色。
據該案的承辦法官講,其實騙子的智商并不高,手段也極為拙劣,連私刻僞造的公章上的文字也不分反正,甚至是反字倒序,然而他們卻把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銀行高管人員死死套牢,可悲可歎! 針對這起極為罕見的詐騙案中暴露出來的怪現象,該案的承辦法官在表示無奈的同時,也提出了忠告。
首先,凡遇“帽子”戴得越高、來頭越大的人,與其合作共事應格外審慎。
這些年冒充中央領導親屬甚至國家幹部進行詐騙的案子可謂花樣翻新,但犯罪的目的最終是“換湯不換藥”。
高利益勢必伴随着高風險,利益的背後時常就是騙子們早已設計好的陰謀和陷阱。
其次,國家機關,尤其是要害部門在向社會出租房屋,尤其是出租辦公場所時,一定要慎之又慎,杜絕極個别心術不正者借機搭車。
公安局門口賣警燈、法院門口辦律師事務所等等,極易給社會提供某種心理暗示。
本案中的海龍公司就是這樣,該公司辦公地點在北戴河某部隊的療養院出租房内,劉樹林等人在北京又時常出入各豪華飯店,坐着奔馳,扯大旗作虎皮,雖然是無業的文盲,但王建國等人還是相信了他。
第三,無論銀行還是公司,資金的監管制度一定要切實落實,不可有丁點的盲區。
單有監督機制還遠遠不夠,還應有制約機制,不可把絲毫的特權集中在極少數人手裡。
本案中,于天來就是因為自己一人獨有簽字權,他才有機會擅自作主,最終造成巨額資金的無端流失。
緊接着,劉樹林他們不僅并沒用剩下的資金經營“退役物資”生意,而且可笑地是以此為本金,四處聯系可以給他們提供融資的公司和單位,同時以廖梓宏的名義在北京西郊買下一套豪宅。
劉樹林授意廖梓宏先後給北京一家投資公司賬上打了1100萬元,給北京一家電子機械有限公司打了1000萬元,給海南一個石化公司打了1000萬元。
廖梓宏對這些資金的用途不明白。
劉樹林的解釋是,這樣做是為了引進更多的資金,這些錢是給對方提供的前期活動經費。
廖梓宏知道打給海南那家石化公司的1000萬元,是因為對方答應在15日之内能給海龍公司籌集10億人民币,然而錢打過去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除此之外,劉樹林還東給100萬,西給200萬,像往水塘裡扔鋼镚兒一樣,說是為了讓海龍的資産越滾越大,越來越雄厚,然而他竟連一聲鋼镚的響聲都沒聽到。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直到最後,他到底給了多少家公司錢,哪家給了多少,劉樹林自己也記不清楚了。
廖梓宏雖是海龍公司的“财務總監”,然而隻有初中文化的她又如何懂得分工精細的會計原理及操作規程,又如何能夠操作數額如此巨大并且往來如梭的資金?廖梓宏隻有一個簡單的記賬本,但上面隻是不分明細項目地記着某天進賬多少錢,打出多少錢,并且還不完全。
就這樣,8200萬元巨資,令人難以置信地在短短四個月時間内被劉樹林等人揮霍了6600萬元。
關于資金的流向,劉樹林他們始終瞞着于天來。
于天來多次找到王建國,問他們還錢和往浦發銀行存進150億人民币的事,王建國總是推诿。
于天來又找到劉樹林,劉樹林拍着胸脯說:“小于,你不要怕,錢能到位。
”為了穩住于天來,11月底,劉樹林、廖梓宏、王建國三人還專門到于天來所在的銀行開了一個賬戶。
劉樹林對于天來說:“我馬上就會往這個賬戶上打進300億,要把浦發銀行買下來。
小于,你真的不用怕,等300億到位後,浦發行就是你的了。
” 一群連流水賬都記不清楚的騙子竟要買下一個銀行,如此荒唐可笑,滑天下之大稽的怪事,對于天來而言,已經不是信不信的問題,他最揪心的是他私自拆借給劉樹林他們的8200萬元如何盡快地平賬。
就在于天來提心吊膽之中,轉眼到了2004年12月。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的财務部門在進行年終資金結算時發現,當年9月的一筆高達8200萬元的巨額貸款竟沒有審批手續。
在隻有公司副總經理于天來個人簽名的情況下,8200萬元資金被轉賬到了上海智盛化工有限公司。
12月31日,警方将于天來抓獲。
面對公安機關的審訊,于天來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這起荒誕不經的巨額詐騙案最終浮出水面。
不久,劉樹林、廖梓宏、王建國等人也相繼落網,狡猾的鄧德茂在收到廖梓宏打入卡内的1500萬元後,便“人間蒸發”,再也沒有了音訊。
2005年5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以挪用資金罪依法判處于天來有期徒刑6年。
2006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以詐騙罪判處劉樹林和王建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判處廖梓宏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3000元。
法網恢恢。
就在劉、王、廖三人被判決的前三天,鄧德茂在大連落網。
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嚴懲! 一場本不該上演的荒唐詐騙劇不僅上演了,而且還演得有聲有色。
據該案的承辦法官講,其實騙子的智商并不高,手段也極為拙劣,連私刻僞造的公章上的文字也不分反正,甚至是反字倒序,然而他們卻把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銀行高管人員死死套牢,可悲可歎! 針對這起極為罕見的詐騙案中暴露出來的怪現象,該案的承辦法官在表示無奈的同時,也提出了忠告。
首先,凡遇“帽子”戴得越高、來頭越大的人,與其合作共事應格外審慎。
這些年冒充中央領導親屬甚至國家幹部進行詐騙的案子可謂花樣翻新,但犯罪的目的最終是“換湯不換藥”。
高利益勢必伴随着高風險,利益的背後時常就是騙子們早已設計好的陰謀和陷阱。
其次,國家機關,尤其是要害部門在向社會出租房屋,尤其是出租辦公場所時,一定要慎之又慎,杜絕極個别心術不正者借機搭車。
公安局門口賣警燈、法院門口辦律師事務所等等,極易給社會提供某種心理暗示。
本案中的海龍公司就是這樣,該公司辦公地點在北戴河某部隊的療養院出租房内,劉樹林等人在北京又時常出入各豪華飯店,坐着奔馳,扯大旗作虎皮,雖然是無業的文盲,但王建國等人還是相信了他。
第三,無論銀行還是公司,資金的監管制度一定要切實落實,不可有丁點的盲區。
單有監督機制還遠遠不夠,還應有制約機制,不可把絲毫的特權集中在極少數人手裡。
本案中,于天來就是因為自己一人獨有簽字權,他才有機會擅自作主,最終造成巨額資金的無端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