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回兩疏見機辭官歸裡三書疊奏罷兵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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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急渡,盡被漢兵奪來。
懲創先零,已經夠了。
充國已經得勝,卻不令兵士休息,反促令大衆,馳入罕境内,隻準耀武,不準侵掠。
罕聞知,相率喜語道:“漢兵果不來擊我了!”正堕老将計中。
渠帥靡忘,守住罕邊疆,遣人至充國軍,願聽約束。
充國飛書馳奏,道遠未得複诏,那靡忘複自詣軍前,來議和約。
充國推誠相待,賜給酒食,囑他還谕部落,毋結先零,自取滅亡。
靡忘頓首謝罪,情願遵囑。
充國便欲遣歸,将佐等齊聲谏阻,統說是未奉朝旨,不宜輕縱。
充國道:“諸君但貪小利,不顧公忠,我且與諸君道來。
”說到此句,诏書已至,準令靡忘悔罪投誠。
充國不必再與将校絮談,當即将靡忘放還,不到數日,便得罕酋長謝過書,全部效順,充國喜如所望,移軍再讨先零,适值秋風肅殺,充國冒寒得病,腳腫下痢。
雖仍籌畫軍情,不得不報知宣帝。
有诏令破羌将軍辛武賢為副,約期冬季進兵。
偏先零羌陸續來降,先後共萬餘人,充國乃複變計主撫,督兵屯田,靜待寇敝,因上屯田奏議,請罷騎兵,但留步兵萬餘人,分屯要害,且耕且守。
這奏牍呈入阙廷,朝臣多半反對,說他迂遠難成,宣帝因複诏道:“如将軍計,虜何時得滅?兵何時得解?可即複奏!”充國乃再條陳利病道: 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
蠻夷習俗雖殊,然其欲避害就利,愛親戚,畏死亡,一也。
今虜失其美地薦草,薦草謂稠草。
骨肉離心,人有叛志,而明主班師罷兵,但留萬人屯田。
順天時,因地利,以待可勝之虜,雖未即伏辜,決可朞月收效。
臣謹将不出兵與留田便宜十二事,逐條上陳。
步兵九校,吏士萬人,因田緻谷,威德并行,一也。
排折羌虜,令不得居肥饒之地,勢窮衆渙,必至瓦解,二也。
居民得共田作,不失農業,三也。
軍馬一月之費,可支田卒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
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臨羌,示羌威武,五也。
以閑暇時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
兵出,乘危僥幸;不出,令反叛之虜,竄于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堕之患,坐得必勝之道,七也。
無徑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
内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
又無驚動河南大小,皆羌種。
使生他變之憂,十也。
治隍陿中道橋,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信威千裡,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
大費既省,徭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唯明诏采擇! 是書奏入,宣帝又複報充國,問他朞月期限,究在何時。
且羌人若聞朝廷罷兵,乘虛進襲,屯田兵能否抵禦?必須妥行部署,方可定奪。
充國又奏稱先零精兵,不過七八千人,分散饑凍,滅亡在即。
待至來春虜馬瘦弱,更不敢率衆寇邊,就使稍有侵掠,亦不足慮。
現在北有匈奴,西有烏桓,俱未平服,不能不備,若顧此失彼,兩處無成,于臣不忠,于國無福,請陛下明見賜決,勿誤浮言!這已是第三次奏請罷兵屯田。
宣帝每得一奏,必詢諸衆議,第一次贊成充國,十人中不過二三;第二次便有一半贊成了;第三次的贊成,十中得八。
宣帝因诘責從前反對的朝臣。
群臣無詞可說,隻得叩頭服罪。
丞相魏相跪奏道:“臣愚昧不習兵事,後将軍規畫有方,定可成功,臣敢為陛下預賀!”也是個順風敲鑼。
宣帝始決依充國計策,诏令罷兵屯田。
小子有詩贊充國道: 尚力何如且尚謀,平羌全仗幄中籌; 屯田半載收功速,元老果然克壯猷。
屯田策定,偏尚有人主張進攻。
欲知是人為誰,待至下回再表。
兩疏請老,後人或稱之,或譏之。
稱之者曰:兩疏為太子師傅,默窺太子庸懦,不堪教導,故有不去必悔之言,見幾而作,得明哲保身之道焉。
譏之者曰:太子年甫十二,正當養正之時,兩疏既受師傅重任,應合力提攜,弼成君德,方可卸職告歸,奈何以後悔為懼,遽爾舍去。
是二說者,各有理由,未可偏非。
但君子難進易退,與其素餐受謗,毋甯解組歸田,何必依依戀棧,如蕭望之之終遭陷害乎?若趙充國之控禦諸羌,能戰能守,好整以暇,及請罷兵屯田,尤為國家根本之計,老成勝算,非魏相等所可幾及,而宣帝卒專心委任,俾得成功。
有是臣不可無是君,充國其亦幸際明良哉!
懲創先零,已經夠了。
充國已經得勝,卻不令兵士休息,反促令大衆,馳入罕境内,隻準耀武,不準侵掠。
罕聞知,相率喜語道:“漢兵果不來擊我了!”正堕老将計中。
渠帥靡忘,守住罕邊疆,遣人至充國軍,願聽約束。
充國飛書馳奏,道遠未得複诏,那靡忘複自詣軍前,來議和約。
充國推誠相待,賜給酒食,囑他還谕部落,毋結先零,自取滅亡。
靡忘頓首謝罪,情願遵囑。
充國便欲遣歸,将佐等齊聲谏阻,統說是未奉朝旨,不宜輕縱。
充國道:“諸君但貪小利,不顧公忠,我且與諸君道來。
”說到此句,诏書已至,準令靡忘悔罪投誠。
充國不必再與将校絮談,當即将靡忘放還,不到數日,便得罕酋長謝過書,全部效順,充國喜如所望,移軍再讨先零,适值秋風肅殺,充國冒寒得病,腳腫下痢。
雖仍籌畫軍情,不得不報知宣帝。
有诏令破羌将軍辛武賢為副,約期冬季進兵。
偏先零羌陸續來降,先後共萬餘人,充國乃複變計主撫,督兵屯田,靜待寇敝,因上屯田奏議,請罷騎兵,但留步兵萬餘人,分屯要害,且耕且守。
這奏牍呈入阙廷,朝臣多半反對,說他迂遠難成,宣帝因複诏道:“如将軍計,虜何時得滅?兵何時得解?可即複奏!”充國乃再條陳利病道: 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
蠻夷習俗雖殊,然其欲避害就利,愛親戚,畏死亡,一也。
今虜失其美地薦草,薦草謂稠草。
骨肉離心,人有叛志,而明主班師罷兵,但留萬人屯田。
順天時,因地利,以待可勝之虜,雖未即伏辜,決可朞月收效。
臣謹将不出兵與留田便宜十二事,逐條上陳。
步兵九校,吏士萬人,因田緻谷,威德并行,一也。
排折羌虜,令不得居肥饒之地,勢窮衆渙,必至瓦解,二也。
居民得共田作,不失農業,三也。
軍馬一月之費,可支田卒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
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臨羌,示羌威武,五也。
以閑暇時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
兵出,乘危僥幸;不出,令反叛之虜,竄于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堕之患,坐得必勝之道,七也。
無徑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
内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
又無驚動河南大小,皆羌種。
使生他變之憂,十也。
治隍陿中道橋,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信威千裡,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
大費既省,徭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唯明诏采擇! 是書奏入,宣帝又複報充國,問他朞月期限,究在何時。
且羌人若聞朝廷罷兵,乘虛進襲,屯田兵能否抵禦?必須妥行部署,方可定奪。
充國又奏稱先零精兵,不過七八千人,分散饑凍,滅亡在即。
待至來春虜馬瘦弱,更不敢率衆寇邊,就使稍有侵掠,亦不足慮。
現在北有匈奴,西有烏桓,俱未平服,不能不備,若顧此失彼,兩處無成,于臣不忠,于國無福,請陛下明見賜決,勿誤浮言!這已是第三次奏請罷兵屯田。
宣帝每得一奏,必詢諸衆議,第一次贊成充國,十人中不過二三;第二次便有一半贊成了;第三次的贊成,十中得八。
宣帝因诘責從前反對的朝臣。
群臣無詞可說,隻得叩頭服罪。
丞相魏相跪奏道:“臣愚昧不習兵事,後将軍規畫有方,定可成功,臣敢為陛下預賀!”也是個順風敲鑼。
宣帝始決依充國計策,诏令罷兵屯田。
小子有詩贊充國道: 尚力何如且尚謀,平羌全仗幄中籌; 屯田半載收功速,元老果然克壯猷。
屯田策定,偏尚有人主張進攻。
欲知是人為誰,待至下回再表。
兩疏請老,後人或稱之,或譏之。
稱之者曰:兩疏為太子師傅,默窺太子庸懦,不堪教導,故有不去必悔之言,見幾而作,得明哲保身之道焉。
譏之者曰:太子年甫十二,正當養正之時,兩疏既受師傅重任,應合力提攜,弼成君德,方可卸職告歸,奈何以後悔為懼,遽爾舍去。
是二說者,各有理由,未可偏非。
但君子難進易退,與其素餐受謗,毋甯解組歸田,何必依依戀棧,如蕭望之之終遭陷害乎?若趙充國之控禦諸羌,能戰能守,好整以暇,及請罷兵屯田,尤為國家根本之計,老成勝算,非魏相等所可幾及,而宣帝卒專心委任,俾得成功。
有是臣不可無是君,充國其亦幸際明良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