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回孝婦伸冤于公造福淫妪失德霍氏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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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父于公,曾為郡曹,判案廉明,民無不服。

    郡人特為建立生祠,号為于公祠。

    會東海郡有孝婦周青,年輕守寡,奉姑惟謹。

    姑因家況素貧,全靠周青紡織為養,甚覺過意不去,且周青又無子嗣,不如勸令改嫁,免受凍餒,一連說至數次,青決意守節,誓不再醮,姑轉告鄰人道:“我媳甚孝,耐苦忍勞,但我憐她無子守寡,又為我一人在世,不肯他适,我豈可長累我媳麼?”鄰人總道她是口頭常談,不以為意,那姑竟自缢,反緻周青茕茕孑立,不勝悲苦。

    青有小姑,已經适人,平時好搬弄是非,竟向郯縣中控告寡嫂,說她逼死老母。

    縣官不分皂白,便将周青拘至,當堂質訊。

    青自然辯誣,偏縣官疑她抵賴,喝用嚴刑。

    青自思餘生乏味,不若與姑同盡,乃随口妄供,即由縣官谳成死罪,申詳太守。

    太守批令如議,獨于公力争道:“周青養姑十餘年,節孝著名,斷無殺姑情事,請太守駁斥縣案,毋令含冤!”太守執意不從,于公無法可施,手持案卷,向府署恸哭一場,托病辭去。

    周青竟緻枉死,冤氣沖天,三年旱荒。

    後任太守,為民祈雨,全無效驗,乃欲召問蔔筮。

    可巧于公求見,由太守召入與語,于公乃将周青冤案,從頭叙明。

    好在太守不比前任,立命宰牛,至周青墓前緻祭,親為禱告,并豎墓表。

    及祭畢回署,便覺彤雲四布,霖雨連宵。

    東海郡三年告饑,獨是年百谷豐收,民得少蘇,自是都感念于公。

    天既知孝婦之冤,何不降災郡守,乃獨肆虐郡民,此理令人難解。

     于公欣然歸家,正值裡門朽壞,須加修治。

    裡人醵資估工,為繕葺計,于公笑語道:“今日修築裡門,應比從前高大,可容驷馬高車。

    ”裡人問他何故?于公道:“我生平決獄,秉公無私,平反案不下十百,這也是一件陰德,我子孫可望興隆,所以要高大門闾呢。

    ”裡人素敬重于公,如言辦理,果然于公殁後,有子定國,出掌吏事,超列公卿。

    既任廷尉,哀矜鳏寡,罪疑從輕,與前此張湯杜周等人,寬猛迥别。

    都下有傳言雲:“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張釋之系文帝時人,見前文。

    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

    ”定國雅善飲酒,雖多不亂,冬月大審,飲酒越多,判斷越明。

    又恨自己未讀經書,辄向經師受業,學習《春秋》,北面執弟子禮,因此彬彬有文,謙和儒雅。

    大将軍霍光,亦很加依重。

    至地節二年春三月,光老病侵尋,漸至危迫。

    宣帝躬自臨問,見他痰喘交作,已近彌留,不禁泫然流涕。

    及禦駕還宮,接閱光謝恩書,謂願分國邑三千戶,移封兄孫奉車都尉霍山,奉兄骠騎将軍去病遺祀。

    當下将原書發出,交丞相禦史大夫酌議,即日拜光子禹為右将軍。

    未幾光卒,宣帝與上官太後,均親往吊奠,使大中大夫任宣等持節護喪,中二千石以下官吏,監治墳茔。

    特賜禦用衣衾棺椁,出葬時候,用輼輬車載運靈柩,輼輬車為天子喪車,車中有窗閉則溫,開則涼,故名輼輬車。

    黃屋左纛,盡如天子制度;征發畿衛各軍,一體送葬,予谥宣成侯。

    墓前置園邑三百家,派兵看守。

    未免濫賜。

    丞相韋賢等,請依霍光謝恩書,分邑與山。

    宣帝不忍分置,令禹嗣爵博陵侯,食邑如舊。

    獨封山為樂平侯,守奉車都尉領尚書事。

    禦史大夫魏相,恐霍禹擅權專政,特請拜張安世為大司馬大将軍,繼光後任。

    宣帝也有此意,即欲封拜。

    安世聞知消息,慌忙入朝固辭。

    偏宣帝不肯允許,但取消大将軍三字,令安世為大司馬車騎将軍,領尚書事。

    安世小心謹慎,事事不敢專主,悉禀宣帝裁定,宣帝始得親政,勵精圖治。

    每閱五日,開一大會,凡丞相以下諸官,悉令列席,有利議興,有害議革,周谘博訪,民隐畢宣。

    至簡放内史守相,亦必親自召問,循名責實,嘗語左右道:“庶民所以得安,田裡無愁恨聲,全靠政平訟理,得人而治。

    朕想國家大本,系諸民生,民生大耍,系諸良二千石,二千石若不得人,怎能佐朕治國呢?”已而膠東相王成,頗有循聲,聞他招集流民,約有八萬餘口,宣帝即下诏褒揚,稱為勞來不怠,賜爵關内侯,這是封賞循吏的第一遭。

    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