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失儉德故人燭隐慶凱旋大将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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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齊王次昌,乃故孝王将闾孫,将闾見前文。
元光五年,繼立為王,卻是一個翩翩少年,習成淫佚。
母紀氏替他擇偶,特将弟女配與為婚,次昌素性好色,見紀女姿貌平常,當然白眼相看,名為夫婦,實同仇敵,紀女不得夫歡,便向姑母前泣訴,姑母就是齊王母,也算一個王太後,國内統以紀太後相稱。
這紀太後顧戀侄女,便想替她設法,特令女紀翁主入居宮中,勸戒次昌,代為調停,一面隐加監束,不準後宮姬妾,媚事次昌。
紀翁主已經适人,年比次昌長大,本是次昌母姊,不過為紀太後所生,因稱為紀翁主。
漢稱王女為翁主,說見前文。
紀翁主的容貌性情,也與次昌相似。
次昌被她管束,不能私近姬妾,索性與乃姊調情,演那齊襄公魯文姜故事,隻瞞過了一位老母。
齊襄與文姜私通,見《春秋·左傳》。
紀女仍然冷落宮中。
是時複有一個齊人徐甲,犯了閹刑,充作太監,在都備役,得入長樂宮當差。
長樂宮系帝母王太後所居,見他口齒敏慧,常令侍側,甲因揣摩求合,冀博歡心。
王太後有女修成君,為前夫所生,自經武帝迎入,視同骨肉,相愛有年。
見五十九回。
修成君有女名娥,尚未許字,王太後欲将她配一國王,安享富貴。
甲離齊已久,不但未聞齊王奸姊,并至齊王納後,尚且茫然,因此禀白太後,願為修成君女作伐,赴齊說親。
王太後自然樂允,便令甲即日東行。
主父偃也有一女,欲嫁齊王,聞甲奉命赴齊,亟托他乘便說合,就使為齊王妾媵,也所甘心。
好好一個卿大夫女兒,何必定與人作妾?甲應諾而去,及抵齊都,見了齊王次昌,便将大意告知,齊王聽說,卻甚願意。
紀女原可撇去,如何對得住阿姊!偏被紀太後得知,勃然大怒道:“王已娶後,後宮也早備齊,難道徐甲尚還未悉麼?況甲系賤人,充當一個太監,不思自盡職務,反欲亂我王家,真是多事!主父偃又懷何意,也想将女兒入充後宮?”說至此,即顧令左右道:“快與我回複徐甲,叫他速還長安,不得在此多言!”左右奉命,立去報甲,甲乘興而來,怎堪掃興而返?當下探聽齊事,始知齊王與姊相奸。
自思有詞可援,乃即西歸,複白王太後道:“齊王願配修成君女,惟有一事阻礙,與燕王相似,臣未敢與他訂婚。
”這數語,未免捏造,欲挑動太後怒意,加罪齊王,太後卻不願生事,随口接說道:“既已如此,可不必再提了!” 甲怅然趨出,轉報主父偃。
偃最喜捕風捉影,侮弄他人。
況齊王不肯納女,毫無情面,樂得乘此奏聞,給他一番辣手,計畫已定,遂入朝面奏道:“齊都臨淄,戶口十萬,市租千金,比長安還要富庶,此惟陛下親弟愛子,方可使王。
今齊王本是疏屬,近又與姊犯奸,理應遣使究治,明正典刑。
”武帝乃使偃為齊相,但囑他善為匡正,毋得過急。
偃陽奉陰違,一到齊國,便要查究齊王陰事。
一班兄弟朋友,聞偃榮歸故鄉,都來迎谒。
偃應接不暇,未免增恨。
且因從前貧賤,受他奚落,此時正好報複前嫌,索性一并召入,取出五百金,按人分給,正色與語道:“諸位原是我兄弟朋友,可記得從前待我情形否?我今為齊相,不勞諸位費心,諸位可取金自去,此後不必再入我門!”語雖近是,終嫌器小。
衆人聽了,很覺愧悔,不得已取金散去。
偃樂得清淨,遂召集王宮侍臣,鞫問齊王奸情。
侍臣不敢隐諱,隻好實供。
偃即将侍臣拘住,揚言将奏聞武帝,意欲齊王向他乞憐,好把一國大權,讓歸掌握。
那知齊王次昌,年輕膽小,一遭恐吓,便去尋死。
偃計不能遂,反緻惹禍,也覺悔不可追,沒奈何據實奏報。
武帝得書,已恨偃不遵前命,逼死齊王,再加趙王彭祖,上書劾偃,說他私受外賂,計封諸侯子弟,惹得武帝恨上加恨,即命褫去偃官。
下獄治罪。
這趙王彭祖,本與偃無甚仇隙,不過因偃嘗遊趙,未嘗舉用,自恐蹈燕覆轍,所以待偃赴齊,出頭告讦。
還有禦史大夫公孫弘,好似與偃有宿世冤仇,必欲置偃死地。
武帝将偃拿問,未嘗加偃死罪,偏弘上前力争,謂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偃本首禍,不誅偃,無以謝天下。
武帝乃下诏誅偃,并及全家。
偃貴幸時,門客不下千人,至是俱怕連坐,無敢過問。
獨洨縣人孔車,替他收葬,武帝聞知,卻稱車為忠厚長者,并不加責。
可見得待人以義,原是有益無損呢!借孔車以諷世,非真譽偃。
嚴安徐樂,貴寵不能及偃,卻得安然無恙,備員全身。
高而危,何如卑而安。
獨公孫弘排去主父偃,遂得專承主寵,言聽計從,主爵都尉汲黯,為了朔方築城,弘言反複,才知他是僞君子,不願與交。
朔方事見六十五回。
會聞弘飾為儉約,終身布被,遂入見武帝道:“
元光五年,繼立為王,卻是一個翩翩少年,習成淫佚。
母紀氏替他擇偶,特将弟女配與為婚,次昌素性好色,見紀女姿貌平常,當然白眼相看,名為夫婦,實同仇敵,紀女不得夫歡,便向姑母前泣訴,姑母就是齊王母,也算一個王太後,國内統以紀太後相稱。
這紀太後顧戀侄女,便想替她設法,特令女紀翁主入居宮中,勸戒次昌,代為調停,一面隐加監束,不準後宮姬妾,媚事次昌。
紀翁主已經适人,年比次昌長大,本是次昌母姊,不過為紀太後所生,因稱為紀翁主。
漢稱王女為翁主,說見前文。
紀翁主的容貌性情,也與次昌相似。
次昌被她管束,不能私近姬妾,索性與乃姊調情,演那齊襄公魯文姜故事,隻瞞過了一位老母。
齊襄與文姜私通,見《春秋·左傳》。
紀女仍然冷落宮中。
是時複有一個齊人徐甲,犯了閹刑,充作太監,在都備役,得入長樂宮當差。
長樂宮系帝母王太後所居,見他口齒敏慧,常令侍側,甲因揣摩求合,冀博歡心。
王太後有女修成君,為前夫所生,自經武帝迎入,視同骨肉,相愛有年。
見五十九回。
修成君有女名娥,尚未許字,王太後欲将她配一國王,安享富貴。
甲離齊已久,不但未聞齊王奸姊,并至齊王納後,尚且茫然,因此禀白太後,願為修成君女作伐,赴齊說親。
王太後自然樂允,便令甲即日東行。
主父偃也有一女,欲嫁齊王,聞甲奉命赴齊,亟托他乘便說合,就使為齊王妾媵,也所甘心。
好好一個卿大夫女兒,何必定與人作妾?甲應諾而去,及抵齊都,見了齊王次昌,便将大意告知,齊王聽說,卻甚願意。
紀女原可撇去,如何對得住阿姊!偏被紀太後得知,勃然大怒道:“王已娶後,後宮也早備齊,難道徐甲尚還未悉麼?況甲系賤人,充當一個太監,不思自盡職務,反欲亂我王家,真是多事!主父偃又懷何意,也想将女兒入充後宮?”說至此,即顧令左右道:“快與我回複徐甲,叫他速還長安,不得在此多言!”左右奉命,立去報甲,甲乘興而來,怎堪掃興而返?當下探聽齊事,始知齊王與姊相奸。
自思有詞可援,乃即西歸,複白王太後道:“齊王願配修成君女,惟有一事阻礙,與燕王相似,臣未敢與他訂婚。
”這數語,未免捏造,欲挑動太後怒意,加罪齊王,太後卻不願生事,随口接說道:“既已如此,可不必再提了!” 甲怅然趨出,轉報主父偃。
偃最喜捕風捉影,侮弄他人。
況齊王不肯納女,毫無情面,樂得乘此奏聞,給他一番辣手,計畫已定,遂入朝面奏道:“齊都臨淄,戶口十萬,市租千金,比長安還要富庶,此惟陛下親弟愛子,方可使王。
今齊王本是疏屬,近又與姊犯奸,理應遣使究治,明正典刑。
”武帝乃使偃為齊相,但囑他善為匡正,毋得過急。
偃陽奉陰違,一到齊國,便要查究齊王陰事。
一班兄弟朋友,聞偃榮歸故鄉,都來迎谒。
偃應接不暇,未免增恨。
且因從前貧賤,受他奚落,此時正好報複前嫌,索性一并召入,取出五百金,按人分給,正色與語道:“諸位原是我兄弟朋友,可記得從前待我情形否?我今為齊相,不勞諸位費心,諸位可取金自去,此後不必再入我門!”語雖近是,終嫌器小。
衆人聽了,很覺愧悔,不得已取金散去。
偃樂得清淨,遂召集王宮侍臣,鞫問齊王奸情。
侍臣不敢隐諱,隻好實供。
偃即将侍臣拘住,揚言将奏聞武帝,意欲齊王向他乞憐,好把一國大權,讓歸掌握。
那知齊王次昌,年輕膽小,一遭恐吓,便去尋死。
偃計不能遂,反緻惹禍,也覺悔不可追,沒奈何據實奏報。
武帝得書,已恨偃不遵前命,逼死齊王,再加趙王彭祖,上書劾偃,說他私受外賂,計封諸侯子弟,惹得武帝恨上加恨,即命褫去偃官。
下獄治罪。
這趙王彭祖,本與偃無甚仇隙,不過因偃嘗遊趙,未嘗舉用,自恐蹈燕覆轍,所以待偃赴齊,出頭告讦。
還有禦史大夫公孫弘,好似與偃有宿世冤仇,必欲置偃死地。
武帝将偃拿問,未嘗加偃死罪,偏弘上前力争,謂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偃本首禍,不誅偃,無以謝天下。
武帝乃下诏誅偃,并及全家。
偃貴幸時,門客不下千人,至是俱怕連坐,無敢過問。
獨洨縣人孔車,替他收葬,武帝聞知,卻稱車為忠厚長者,并不加責。
可見得待人以義,原是有益無損呢!借孔車以諷世,非真譽偃。
嚴安徐樂,貴寵不能及偃,卻得安然無恙,備員全身。
高而危,何如卑而安。
獨公孫弘排去主父偃,遂得專承主寵,言聽計從,主爵都尉汲黯,為了朔方築城,弘言反複,才知他是僞君子,不願與交。
朔方事見六十五回。
會聞弘飾為儉約,終身布被,遂入見武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