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戕縣令劉邦發迹殺郡守項梁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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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城門未開,無法投遞,這卻如何是好?”劉邦道:“這有何難?請君速即繕書,我自有法投入。

    ”蕭何聽着,急忙草就一書,遞與劉邦。

    邦見上面寫着道: 天下苦秦久矣!今沛縣父老,雖為沛令守城,然諸侯并起,必且屠沛。

    為諸父老計,不若共誅沛令,改擇子弟可立者以應諸侯,則家室可完!不然,父子俱屠無益也。

     邦約略閱過,便道:“寫得甚好!”便将書加封,自帶弓箭,至城下呼守卒道:“爾等毋徒自苦,請速看我書,便可保住全城生命。

    ”說罷,即把書函系諸箭上,用弓搭着,飕的一聲,已将箭幹射至城上。

    城上守卒,見箭上有書,取過一閱,卻是語語有理,便下城商諸父老。

    父老一體贊成,竟率子弟們攻入縣署,立把縣令殺死,然後大開城門,迎邦入城。

     邦集衆會議,商及善後方法,衆願推邦為沛令,背秦自主。

    邦慨然道:“天下方亂,群雄并起,今若置将不善,一敗塗地,悔何可追?我非敢自愛,恐德薄能鮮,未能保全父老子弟,還請另擇賢能,方足圖謀大事。

    ”衆見邦有讓意,因更推蕭何曹參,蕭曹統是文吏出身,未娴武事,隻恐将來無成,誅及宗族,因力推劉邦為主,自願為輔。

    邦仍然推辭,諸父老同聲說道:“平生素聞劉季奇異,必當大貴,且我等已問過蔔筮,莫如季為最吉,望勿固辭!”邦還想讓與别人,偏大衆俱不敢當,隻好毅然自任,應允下去。

    衆乃共立劉邦為沛公,是時劉邦年已四十有八了。

     九月初吉,邦就沛公職,祠黃帝,祭蚩尤,殺牲釁鼓,特制赤旗赤幟,張挂城中。

    他因前時斬蛇,老妪夜哭,有赤帝子斬白帝子語,故旗幟概尚赤色。

    即授蕭何為丞,曹參為中涓,樊哙為舍人,夏侯嬰為太仆,任敖等為門客。

    部署既定,方議出兵。

    看官聽說!自劉邦做了沛公,史家統稱沛公二字,作為代名,小子此後叙述,也即稱為沛公,不稱劉邦了。

    沛公令蕭何曹參,收集沛中子弟,得二三千人,出攻胡陵方與,俱縣名,方音旁,與音豫。

    命樊哙夏侯嬰為統将,所過無犯。

    胡陵方與二守令,不敢出戰,但閉城守着。

    哙與嬰正拟進攻,忽接到沛公命令,乃是劉媪去世,宜辦理喪葬,未遑治兵,因召二人還守豐鄉。

    二人不好違命,隻得率衆還豐。

    沛公至豐治喪,暫将軍事擱起。

    那故楚會稽郡境内,又出了項家叔侄,戕吏起事,集得子弟八千人,橫行吳中。

    叙出項氏叔侄,筆亦不苟。

     看官欲知他叔侄姓名,便是項梁項籍。

    項梁本下相縣人,即楚将項燕子,燕為秦将王翦所圍,兵敗自殺,楚亦随亡。

    梁既遭國難,複念父仇,常思起兵報複,隻因秦方強盛,自恨手無寸鐵,不能如願。

    有侄名籍,表字子羽,少年喪父,依梁為生。

    梁令籍學書,曆年無成,改令學劍,仍複無成。

    梁不禁大怒,呵叱交加,籍答說道:“學書有甚麼大用?不過自記姓名。

    學劍雖稍足護身,也隻能敵得一人。

    一人敵何如萬人敵,籍願學萬人敵呢!”有志如此,也好算是英雄。

    梁聽了籍言,怒氣漸平,方語籍道:“汝有此志,我便教汝兵法。

    ”籍情願受教。

    梁祖世為楚将,受封項地,故以項為姓。

    家中雖遭喪亂,尚有祖傳遺書,未曾毀滅,遂一律取出,教籍閱讀。

    籍生性粗莽,展卷時卻很留心,漸漸的倦怠起來,不肯研究,所以兵法大意,略有所知,終未能窮極底蘊。

    籍之終于無成者,便由此夫。

    梁知他的本性難移,聽他蹉跎過去。

     既而梁為仇家所讦,株連成獄,被系栎陽縣中。

    幸與蕲縣獄掾曹無咎,素相認識,作書請托,得無咎書,投遞獄掾司馬欣,替梁緩頰,梁才得減罪,出獄還家。

    惟梁是将門遺種,怎肯受人構陷,委屈了事?冤冤相湊,那仇人被梁遇着,由梁與他評論曲直,仇人未肯認過,惹起梁一番郁憤,竟把仇人拳打足踢,毆死方休。

    一場大禍,又複闖出,自恐殺人坐罪,為吏所捕,不得已帶同項籍,避居吳中。

    吳中士大夫,未知項梁來曆,梁亦隐姓埋名,僞造氏族,出與士大夫交際,遇事能斷,見義必為,竟得吳人信從,相率悅服。

    每遇地方興辦大工,及豪家喪葬等事,辄請梁為主辦。

    梁約束徒衆,派撥役夫,俱能井井有條,差不多與行軍相似,吳人越服他才識,願聽指揮。

     當秦始皇東巡時,渡浙江,遊會稽,梁與籍随着大衆,往看銮駕。

    大衆都盛稱天子威儀,一時無兩,獨籍指語叔父道:“他!句他雖然是個皇帝,據侄兒看來,卻可取得,由我代為呢!”與劉季語異心同。

    梁聞言大驚,忙舉手掩住籍口道:“休得胡言,倘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