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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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每巡曆二省,從河南抵山西,必由太行山經過。
此山連亘數百裡,時常有盜賊出入于中。
當日公巡曆夜行過此山,隻見前面火炬齊明,槍刀器械無數,吶喊而來。
手下人役,遠遠看見,相顧驚駭,不敢向前。
于公見了,大聲曰:“吾何懼哉!”喝令左右上前。
手下人役隻得耽着驚恐,聚在一處,緩緩前進。
那夥盜賊漸漸将近,公乃大聲叱曰:“汝衆何為者耶?知吾巡撫二省于侍郎否?昔在兇荒,今來稔熟。
汝尚敢如此橫行,将欲來劫吾耶?将欲自尋死地耶?汝衆且聽着:吾自莅任以來,莫非有偏私乎?莫非有剝削重斂乎?莫非有貪婪污行乎?莫非有暴虐酷刻乎?莫非有坐視民饑貧而不赈濟乎?莫非有鳏寡孤獨而失于所養乎?莫非有大興工作,而役汝勞力乎?莫非有撫馭乖方而激汝為盜乎?數者之中有一于此,汝衆當明言吾過,甘受爾等之侮。
若其無有,可速散去,即宜改過,學為良民,上不污祖宗之名,下免自己分身之慘,中不留盜賊之名,遺臭于後。
若仍不悛,蒼天不佑,國法難容!”群盜見公威風凜凜,聲若洪鐘,言詞有理,皆感激相顧曰:“果是于爺。
我等不敢為非矣。
”言訖,盡皆奔散。
自後盜賊絕少,亦于公威德服人之一驗也。
于公自叱退群兇,從山西巡曆到河南省下。
多日,有布政司左參議劉孔宗,自持廉潔,一毫不染,與人平素寡合。
雖于同僚之中,少有不合,動辄面叱其過,馭手下人役書吏甚嚴,在任多年,遂為衆所排擠。
當時有妻兄,不遠千裡而來,欲圖姐夫濟助。
劉孔宗少少與些盤費,令人逐出境外。
其人懷恨,乃佯對衆曰:“劉參政是我姐夫,凡事皆重托我,特差人遠遠接我到此。
”謠誘月餘,賺得一事,得銀百兩。
假言進内說了,劉姐夫盡允諾矣。
事無不諧,其人同中騙銀到手,竟自潛逃。
劉孔宗不知其事,依律問放為事之人。
其人見事不諧,即央親人前往,半路拿着騙銀之人,遂各處讦告。
有平日怪孔宗者,又從而排擠之。
其诓銀之人,又恨孔宗逐他。
事連孔宗夫人,衆官交章劾論,于公察知其冤,乃上疏力陳孔宗之冤,孔宗方得無罪。
孔宗深感于公之德,其夫人立像,日奉三餐把公。
後孔宗立官為工部侍郎,亦公之疏雪而緻之也。
于公一日坐堂,見一後生,告姐夫謀占家産事。
公差人拘其姐夫,審問其故。
姐夫訴道:“小人怎敢謀占他人家産。
嶽丈在日,自謂此子非嶽丈親生,有遺囑令某管其家産,非敢謀占。
”公曰:“既有遺囑,取來吾看。
” 其人即呈上。
公看畢,笑語其人曰:“汝嶽翁,有智人也。
他當日寫遺囑付汝時,正恐汝害他性命。
他的遺囑寫說‘非吾子也’,一句。
‘家私田産盡付與女夫’一句。
‘外人并不得争論’。
觀汝嶽丈取此子之名為‘非’,就有主見久矣。
豈有自生之子,說非親生而辱名敗門乎!豈有父取子之名為‘非’,是美名乎!吾今為汝嶽翁點明遺囑之字句雲:“非’,一句。
‘吾子也’,一句。
‘家私田産盡付與’,一句。
‘女夫外人,并不得争論。
’” 公斷句讀畢,遂判七分與其子,三分與女夫,作為撫長管業之事。
公複謂其小子曰:“汝父在日,取汝之名為‘非’,乃一時之權詞耳。
吾今與汝判明家産,‘非’之名不美,吾就與汝改名曰‘衍’。
‘衍’者,為世世相承之
此山連亘數百裡,時常有盜賊出入于中。
當日公巡曆夜行過此山,隻見前面火炬齊明,槍刀器械無數,吶喊而來。
手下人役,遠遠看見,相顧驚駭,不敢向前。
于公見了,大聲曰:“吾何懼哉!”喝令左右上前。
手下人役隻得耽着驚恐,聚在一處,緩緩前進。
那夥盜賊漸漸将近,公乃大聲叱曰:“汝衆何為者耶?知吾巡撫二省于侍郎否?昔在兇荒,今來稔熟。
汝尚敢如此橫行,将欲來劫吾耶?将欲自尋死地耶?汝衆且聽着:吾自莅任以來,莫非有偏私乎?莫非有剝削重斂乎?莫非有貪婪污行乎?莫非有暴虐酷刻乎?莫非有坐視民饑貧而不赈濟乎?莫非有鳏寡孤獨而失于所養乎?莫非有大興工作,而役汝勞力乎?莫非有撫馭乖方而激汝為盜乎?數者之中有一于此,汝衆當明言吾過,甘受爾等之侮。
若其無有,可速散去,即宜改過,學為良民,上不污祖宗之名,下免自己分身之慘,中不留盜賊之名,遺臭于後。
若仍不悛,蒼天不佑,國法難容!”群盜見公威風凜凜,聲若洪鐘,言詞有理,皆感激相顧曰:“果是于爺。
我等不敢為非矣。
”言訖,盡皆奔散。
自後盜賊絕少,亦于公威德服人之一驗也。
于公自叱退群兇,從山西巡曆到河南省下。
多日,有布政司左參議劉孔宗,自持廉潔,一毫不染,與人平素寡合。
雖于同僚之中,少有不合,動辄面叱其過,馭手下人役書吏甚嚴,在任多年,遂為衆所排擠。
當時有妻兄,不遠千裡而來,欲圖姐夫濟助。
劉孔宗少少與些盤費,令人逐出境外。
其人懷恨,乃佯對衆曰:“劉參政是我姐夫,凡事皆重托我,特差人遠遠接我到此。
”謠誘月餘,賺得一事,得銀百兩。
假言進内說了,劉姐夫盡允諾矣。
事無不諧,其人同中騙銀到手,竟自潛逃。
劉孔宗不知其事,依律問放為事之人。
其人見事不諧,即央親人前往,半路拿着騙銀之人,遂各處讦告。
有平日怪孔宗者,又從而排擠之。
其诓銀之人,又恨孔宗逐他。
事連孔宗夫人,衆官交章劾論,于公察知其冤,乃上疏力陳孔宗之冤,孔宗方得無罪。
孔宗深感于公之德,其夫人立像,日奉三餐把公。
後孔宗立官為工部侍郎,亦公之疏雪而緻之也。
于公一日坐堂,見一後生,告姐夫謀占家産事。
公差人拘其姐夫,審問其故。
姐夫訴道:“小人怎敢謀占他人家産。
嶽丈在日,自謂此子非嶽丈親生,有遺囑令某管其家産,非敢謀占。
”公曰:“既有遺囑,取來吾看。
” 其人即呈上。
公看畢,笑語其人曰:“汝嶽翁,有智人也。
他當日寫遺囑付汝時,正恐汝害他性命。
他的遺囑寫說‘非吾子也’,一句。
‘家私田産盡付與女夫’一句。
‘外人并不得争論’。
觀汝嶽丈取此子之名為‘非’,就有主見久矣。
豈有自生之子,說非親生而辱名敗門乎!豈有父取子之名為‘非’,是美名乎!吾今為汝嶽翁點明遺囑之字句雲:“非’,一句。
‘吾子也’,一句。
‘家私田産盡付與’,一句。
‘女夫外人,并不得争論。
’” 公斷句讀畢,遂判七分與其子,三分與女夫,作為撫長管業之事。
公複謂其小子曰:“汝父在日,取汝之名為‘非’,乃一時之權詞耳。
吾今與汝判明家産,‘非’之名不美,吾就與汝改名曰‘衍’。
‘衍’者,為世世相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