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回 辨冤獄寒朗力谏 送友喪範式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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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廣陵王荊,自奉诏還國後,仍然懷着異圖,應二十四回。

    暗中引入術士,屢與謀議,且日望西羌有變,可借防邊為名,稱兵構亂。

    事為明帝所聞,特将他徙封荊地。

    荊越加恚恨,至年已三十,複召相工入語道:“我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歲,可起兵否?”相工支吾對付,一經趨出,便向地方官報明。

    地方官當即奏聞,朝廷遣使責問,荊因逆謀發覺,不免驚惶,自系獄中。

    明帝尚不忍加罪,仍令衣租食稅,惟不得管屬臣吏,另命國相中尉,代理國事,慎加約束。

    荊猶不肯改過,潛令巫祝祈禱,為禳解計。

    國相中尉隻恐自己坐罪,詳報上去,廷臣即劾他詛咒,立請加誅。

    诏尚未下,荊已自一殺,膽小如此,何必主謀?明帝因荊為同母弟,格外憐恕,仍賜谥為思王。

    嗣且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食荊故國六縣,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

    荊死逾年,東平王蒼入朝,時在永平十一年。

    寓居月餘,辭行歸國。

    明帝送至都門,方才與别。

    及還宮後,複懷思不置,特親書诏命,遣使赍給東平太傅,诏曰: 辭别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轼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

    誦及采菽,以增歎息。

    采菽見詩經,系天子答諸侯詩。

    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

    其言甚大,啟予多矣。

    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以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王其毋辭。

     原來光武帝十一子,惟臨淮公衡,未及王封,已經殇逝,尚有兄弟十人,除明帝得嗣統外,要算東海王強,及東平王蒼,最為循良。

    強逾壯即殁,事見前文;蒼卻持躬勤慎,議政周詳,比東海王更有才智,所以保全名位,備荷光榮。

    獨楚王英為許美人所生,許氏無一寵一,故英雖得沐王封,國最貧小。

    明帝嗣阼,系念親一親,卻也屢給賞賜,并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

    偏英心懷非望,居然有觊觎神器的隐情,前次訪求佛法,并不是有心清淨,實欲仗那佛氏靈光,呵護己身。

    嗣是私刻圖印,妄造靈符。

    到了永平十三年間,忽有男子燕廣,詣阙告變,彈劾楚王英,說他與漁一陽一人王平顔忠等,造作圖書,謀為不軌等語。

    明帝得書,發交有司複查。

    有司派員查明,當即複奏上去,略稱楚王英招集一奸一猾,捏造圖谶,擅置諸侯王公将軍二千石,大逆不道,應處死刑。

    明帝但奪英王爵,徙英至丹一陽一泾縣,尚賜湯沐邑五百戶;又遣大鴻胪持節護送,使樂人奴婢一妓一士鼓吹随行。

    英仍得駕坐辎軿,帶領衛士,如有遊畋等情,準衛兵持弓挾矢,縱令自娛。

    子女既受封侯主,悉循舊章,楚太後許氏,不必交還玺绶,仍然留居楚宮。

    時司徒範遷已殁,調太尉虞延為司徒,複起趙熹行太尉事。

    楚王謀洩,先有人告知虞延。

    延因藩戚至親,未便舉發,延捱了好幾日,即由燕廣上告,惹動帝怒,且聞虞延擱住不奏,傳诏切責,延懼罪自盡。

    又枉死了一個。

    楚王英至丹一陽一,得知延不為奏明,尚且遭譴,自己恐再撄奇禍,索一性一也自一殺了事。

    事聞阙下,有诏用侯禮葬祭,赙贈如儀,封燕廣為折一奸一侯。

    一面且窮治楚獄,曆久不解,自京師親戚,及郡國吏士,輾轉牽連,嫌重處死,嫌輕谪徙,差不多有千人;尚有數千人被系,淹滞獄中。

    何必興此大獄?先是光武帝舅樊宏,曾受封壽張侯,光武帝母為樊重女,見前文。

    宏子倏承襲父爵,累世行善,戒滿守謙。

    明帝因東平王蒼,親而且賢,特将壽張縣移益東平,改封倏為燕侯。

    倏弟鲔嘗求楚王英女為子婦,倏從旁勸阻道:“前在建武年間,我家并受榮一寵一,一門五侯,樊宏兄弟,并得封侯。

    當時隻教一語進谏,便是子得尚主,女得配王,不過天道忌盈,貴一寵一太過,适足招災,所以可為不為。

    今我家已不如前,怎得再聯姻帝族?且爾隻有一子,為何棄諸楚國呢?”鲔不願從谏,竟為子賞娶得英女。

    及楚獄一起,倏已早逝,明帝曾聞倏前言,且追懷舊德,令倏諸子俱得免坐。

    英嘗私錄天下名士,編成薄籍,内有吳郡太守尹興姓名,是簿被有司取入,按名逮系,不但将尹興拘入獄中,甚且連掾史五百餘人,俱執詣廷尉,嚴刑拷訊。

    諸吏不勝痛楚,多半緻死,惟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驷勳,備受五毒,害得肌膚潰爛,奄奄一息,終無異詞。

    續母自吳中至雒一陽一,烹羹饋續。

    續雖經毒刑,卻是辭色慷慨,未嘗改容,及獄吏替續母進食,續不禁下淚,飲泣有聲。

    獄吏詫問原因,續且泣且語道:“母來不得相見,怎得不悲?”獄吏本未與續說明,又怪他何由得知?還要細問,續答說道:“這羹為我母所調,故知我母必來。

    我母平日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今見羹中如是,定由我母到此,親調無疑。

    ”說至此,更涕淚不止。

    孝思可嘉。

    獄吏乃轉達有司,有司具狀奏聞,明帝也不覺動憐,才将尹興等一并釋放,使歸原籍,禁锢終身。

    雖得不死,痛苦已吃得夠了。

     顔忠王平,連坐楚獄,情罪最重,自知不能幸生,索一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