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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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道收用人材,危言正色為朝廷分别是非邪正,孰敢以為不然者!今惇、卞各有所偏,故是非無以相勝,惇初與卞同引序辰、嘉問輩,今雖悔之,何所及如臣則不然,自初秉政,得事陛下左右,便言惇引朱服、蹇序辰為卞所誤,至今五、六年,臣此論未嘗變,以至與惇、卞議事,亦未嘗小為之屈。

    臣嘗語人,以謂卞雖不樂臣,然與臣共事,必不敢與臣異,蓋惟理可以服人也。

    今惇、卞相失,而卞黨最盛,故序辰、嘉問輩陰有所挾,每事無所忌憚。

    序辰有罪不肯伏辜,竊聞嘉問又欲理會姚麟罰銅事,誠如此,須乞再行遣。

    」上雲:「莫不敢。

    」餘雲:「所聞如此。

    今日嘉問上殿,必可見虛實。

    」是日,又及雲從事,因言非嘉問經營,何以得宮教 己酉,同呈定州邊報。

     又嘉問劄子深自引咎,乞加重罰,免僚吏勘罰。

    上雲:「官員既罰銅,吏人亦與免勘,各罰銅八斤。

    」 是日,範鏜遣人齎狀於馬宥,自陳飜變獄事,遂同上,上頗訝之。

    夔為指陳訟序辰,句人吏問鏜,雲不曾拜,雲蹇尚書惡發等事。

    再對,餘言:「臣昨日曾奏,惇主鏜,卞主序辰,信不虛也。

    」是日,以數雨放朝參三日。

     庚戌,同呈安惇奏制勘所罪人並供狀辨狀,唯蹇序辰、範鏜飜變,合差官重勘。

    上欲差安惇,餘雲:「昨差周鼎時,陛下已欲差惇,惇雖曾錄問,何所妨,然恐須差兩人。

    昨章惇雲,欲差一諫官,陳次升有言不可,用鄒浩可否」夔雲:「浩乃嘉問所薦,恐不便。

    」餘雲:「浩或不爾。

    」左綱雲:「趙挺之可。

    」上令差挺之,仍雲:「挺之必不觀望。

    」餘雲:「士人如稍識廉恥,何敢爾!」是日,高遵禮再任宮觀滿,更乞再任。

    上雲:「宣仁親屬,可特與。

    」餘雲:「聖德如此,中外所不知。

    昨高遵裕年八十一,乞宮觀,聖旨亦特與之。

    陛下聖德仁厚,於宣仁之家恩意如此,外人往往不知聖意。

    」退以語三省,以為可書。

     初,上數對執政言:「獄官要不觀望者,豈易得。

    」餘亦嘗雲:「除蔡京、鄧棐之類,乃序辰黨與中人,不可差。

    其他在聖意裁擇,何所不可」又曰上,乞戒飭獄官,以惇、卞各有所主,及序辰自陳於臣等有嫌隙,令不得觀望,高下其手。

    上雲:「安惇輩必不敢如此。

    」餘雲:「雖然,得德音一警飭之尤善。

    」上雲:「好。

    」 辛亥,同呈趙挺之奏,林邵是兩姨妹夫,乞回避。

    上雲:「莫不須。

    」餘雲:「林邵已伏辜。

    」上雲:「衹是勘蹇序辰、範鏜,不須避。

    」 再對,呈周緯言河北邊防事,下諸路相度。

    上雲:「緯所言頗有條理,可令召對。

    」餘雲:「此乃京西運判周純之弟,其人材或過於純,召對固所宜也。

    」餘因言:「人材難得,顧所收采未廣爾。

    臣嘗言惇所引用人多不當,如李仲,在元祐中希王巖叟風旨,便申乞廢清汴,昨既罷提舉官,卻令開禦河,遂擢提刑。

    禦河為北京患,人人知之,今年春旱,而北京水滿城郭,民居、倉庫皆被害,而無敢言者。

    韓忠彥深以為憂,亦不敢言,蔡卞亦知之,此事恐未便。

    」上雲:「此不難,祇遣一内侍往視之,便可見。

    」餘雲:「臣方欲開陳,乞遣一中人往視之,即可知虛實。

    」上雲:「鄒浩亦有文字,當令按視之。

    」 壬子,旬休。

     癸醜,同呈涇原平夏城知城喬松等守城有功,遷三官,第一等兩官,第二等一官,仍減二年磨勘,第三等一官,將士轉資支賜有差。

     呂惠卿奏:西人已諭以不敢收公牒,令歸取章表,已於初三日歸西界訖。

     甲寅,同呈孫路奏,已進築青南訥心寨。

     安惇奏:晝一郭知章奏入國差三節人從等,並從之。

    上問:「知章等到北界,對答語言如何」餘雲:「以臣所見,若但雲不知,恐無以塞其請;若說與聞,西人已叩關請命,朝廷已許收接章表,若彼更不作過,必無更用兵討伐之理。

    如此明白,足以慰安夷狄反側之意,有何不可」惇與將皆以為不然。

    餘雲:「韓縝、沈括奉使時,亦但雲來回謝,及再三有所問,亦須答。

    」夔等又雲:「沈括當時往商量事,與此不同。

    」上雲:「莫須與一指揮。

    」餘雲:「知章等方欲奏請,俟見文字,草定進呈取旨,如此紛紛爭論,亦無補。

    」再對,因言:「臣待罪西府,凡措置應接邊防事,無非臣躬親斟酌草定,三省於其間,不過移易一兩句語言,其措置大概亦無以易臣所定。

    臣雖愚短,不敢不自竭,然亦常懼思慮有所不至,但自度亦不至大段乖謬。

    近日以來,聞三省益不喜,每事掎摭窺伺,無所不至。

    昨放罷劉何、及陝西科配衲襖降官、并置西安州,以未進築了,不關報門下省聞,皆以為非。

    緣此三事,皆三省同進呈,誠令不審,非獨臣罪,況别無不當者。

    此等事度亦不敢於陛下開陳,但倡之於下,以疑眾聽爾。

    臣不敢不一奏知者,臣不言耶,陛下無繇知爾。

    臣常以喋喋冒煩聖聽為戒,然事不得已,須至開陳,望陛下恕臣喋喋之罪。

    」上雲:「豈有此事,皆三省同呈,何害。

    」但雲劉何不以他事故,與復差遣,餘唯唯而已。

    有旨,自是日放朝參三日,以頗雨,小有泥淖故。

     乙卯,同呈,詔孫路:令經營會州等處集築,須管於八月以前了當。

     再對,呈殿前司狀,揀班直不限三路人,然軍馬格有條雲:「河北揀到禁軍,等樣事藝雖及得班直格,止填捧日、天武。

    」乃是不取邊人之意,但殿前司不曾奉行爾。

    初,上宣諭:以班直最為親近,然卻無不許揀邊人之法令。

    契勘進呈,既取到條例,上諭以不可遽改,但呼管軍密諭似此法意,令漸次釐革,恐人情不安。

    餘雲:「此令誠不可下。

    蓋舊人中有似此等人,則必不自安,但當密諭之爾。

    尋召管軍至密院,諭以此意,令雖人吏不可使豫聞,但有似此邊人,漸漸暗斥去可也。

    」 莫日,遂以同罷劉何提點刑獄等三事文字進呈,因言:「劉何本以王發申陳保甲自雇一夫陪錢三貫,申陳惠卿及監司,皆怒。

    後河中被雇者經密院訟,保甲雇役七十餘日,欠錢一百三十餘貫不還,乃知發所陳不虛。

    蔡卞等眾議,以何緣此捃摭王發不公,故共罷之。

    何此罪甚明,無可疑者。

    又王發訟何,金、華州司戶句當買賣產業,以此恣橫,及河中府弟子爭打提刑開節事,并緻雜劇人雲:『運使也,不是養家人。

    』決杖十七。

    以此皆不推究,不知三省何以知何無罪,便與復差遣似此欺天罔上之事,臣所不敢為。

    」上色變。

    餘又呈:「西安州未進築,先降指揮,令章楶親自收掌,不得不司,候進築畢,節次施行。

    以此更不關錄門下省,此亦三省同簽書。

    」上問:「押字為誰」餘一一指陳,又言:「科配衲襖降官,亦三省同行。

    臣立法雲:『輒配人戶收買製造官司抛降物色,以違制論。

    』都省卻立條雲:『非軍期及河防危急,而輒配買及製造者,以違制諭。

    』三省皆以簽書到臣處,臣以為未當,遂檢熙甯、元豐敕,祇有不可收買,許三等以上戶科折,雖元祐敕改為配買,然亦無『製造」兩字。

    今批到中書省,雲已退送尚書省。

    」上雲:「此極不當。

    」餘雲:「此雖不當,然未若劉何之欺罔也。

    臣待罪日久,陛下聽策,臣雖糜軀隕首所不敢辭。

    然三省惡臣如此,羣小窺伺者多,臣精力衰殘,隄防顧慮恐有所不及,萬一為小人所捃摭,陛下亦無以主張。

    今秋邊事已了,臣此時必不免幹冒聖聽,再申前請,臣衰老,亦不堪州郡職事,惟乞緻仕爾。

    臣得善罷而去,在私計實為榮幸。

    」上笑而已。

    上於三省欺罔用情,無不洞察,但多優容耳。

     丙辰,同呈環慶進築白豹,又語熙河、環慶應進築處,並限八月以前了當。

     河東奏:北人過天澗取水,以令地分婉順止約去訖。

    夔言:「此邊吏蓄縮爾。

    若過界者便與殺了,必不敢來。

    」因雲餘嘗言,趙卨帥延州,初分畫綏德地界,西人於道路兩旁置鋪,行旅苦之,數移文及與說話,但雲「我地内置鋪,有何不可」無如之何。

    遂呼巡檢,令夜往鋪中取守宿者悉殺之,西人來理會,但雲「已立賞召人捉賊。

    」自爾不復敢來。

    餘雲:「此事難指揮,邊吏亦須有才略者,方能為之。

    」 禦史臺制勘所奏,以鏁宿句人禁勘。

    再對,餘言:「向有旨,欲差中使監勘,令已鏁宿,莫便可差否」上雲:「便待令差人。

    」 丁巳,同呈熙河已進築青南訥心,賜將士特支七百。

    夔因言:「涇原亦進築天都,邊事已了,當稱賀。

    」上問如何,眾皆雲當然。

    餘雲:「西安建州,包括天都,自天都至秦州甘谷城,南北一直五百裡,是已得幅員千餘裡之地。

    當時得熙河,祇是本漢地土,今所開拓,乃夏國地,兼據險要並河,足以制其死命。

    西人常恭順則已,更作過,則趨興、靈不遠矣。

    此功非熙河可比,然不得熙河,則涇原亦無由開拓。

    今涇原進據天都,熙河自汝遮建城寨至會州,故兩路邊面相通接,而秦州遂為腹裹。

    兼先帝建熙河蘭會路,今日方得會州,乃成先帝之志也。

    」上喜雲:「蘭會方為漢地,如此固當稱賀。

    莫須候八月會州了否」眾皆雲:陝西、河東民力困敝,因此稱賀,便當曲赦,與除放倚閣稅賦,及免支移、折變,足以慰民心,恐不須俟八月。

    餘雲:「熙甯建熙河路,以熙、河、洮、岷、通遠軍為一路,此時尚未得河州,至今未有洮州,此故事也。

    」上然之。

    餘又言:「西安、會州皆為漢地,亦當告陵廟。

    」夔雲:「當遣從官告裕陵。

    」上亦然之。

    因言:「章楶欲求去,楶有書與臣及章惇,雲必欲請緻仕。

    然新邊方就,經營緝理,未可闕人。

    」卞亦以為未可去。

    惇雲:「昨已許他天都了,令去。

    」上雲:「且俟來春。

    然事了當進何職」眾雲端明殿學士,上雲:「更與轉官。

    」餘雲:「職已高,官不足惜。

    」餘又言:「適與三省言,紹聖二年罷分畫事,三年秋,西人舉國犯延安,至十月鍾傳方進築汝遮,祇三、二年間了當,亦可謂神速。

    」上雲:「鍾傳此功亦不可忘,為諸路倡始。

    初興邊事時,人人以謂不可為,從官而下皆以為笑,今成就如此,誠不易。

    」眾雲傳事了當,與牽復。

    餘雲:「安燾嘗言,汝遮無帝所不敢為,誰敢議此初罷分畫時,韓忠彥堅不肯,臣力與之爭。

    忠彥雲:『待捉了高永能後相度。

    』臣雲:『若須待捉了鈐轄,實羞見天下人。

    』忠彥方屈。

    三省及人吏皆聞臣此語。

    既罷分畫,安燾猶力說臣雲:『邊事不可輕動,如此何時可了負責不輕,不若如故。

    』臣答以已罷分畫,何可中變,遂已。

    」夔等亦皆雲嘗聞此語。

    再對,又言:「章楶必欲去,然陛下以恩禮固留,何敢不從但更當優加恩禮爾。

    」又言:「阿理都通不若遣還涇原,責楶處置。

    」上雲:「須與官。

    」餘雲:「昨已議與率府率,兼當時令章楶不得過許官職,即是已許與官也。

    」上雲:「且更俟款曲。

    」 是日,上又問王韶進擢次第,餘雲:「自崇信主簿,四年為禮部侍郎、觀文殿學士。

    」上雲:「後來卻作執政。

    」卞雲:「作副樞一年以上,卻作觀文、知洪州,以謝上表不遜,降知鄂州。

    」夔雲:「祇八、九月卻復知洪州。

    」上問表詞,餘雲:「聖慮雖時有小差,臣愚亦未嘗曲徇。

    」上雲:「太不遜。

    」卞雲:「王安石言:不唯不遜,兼實無此事,此尤可罪也。

    」 是日,以黃實代王得聞檢點修完河北城池。

     戊午,以腹散在告,不入。

     己未,同呈涇原奏,西安州八日畢功,九日班師,遂建白當稱賀。

    上許之,仍雲:「諸路所築,四十餘壘。

    」餘又雲:「未論諸路,祇天都與熙河,邊面相接,所包括地上幅員千裡,河東、鄜延、環慶邊面各已相通,此誠非常不世之效,稱賀畢當曲赦。

    」奏留兩路及遣從官告裕陵,并告廟,上悉然之。

     又環慶奏,進築之字平等處,亦令限八月以前了當。

    孫路奏:已進築青南訥心,又頒降置西安州,及置官、置將等畫一指揮下有司。

     庚申,同呈太史擇到日,得旨,以二十一日稱賀。

    上問:「何以賞章楶」眾雲當改端明殿學士,或更改官,臨時取旨。

    再對,上諭以「邊防事功如此,皆卿等之功。

    」餘雲:「陛下睿明,洞照幾微,邊臣奉被成算,故所建立無不如意,臣等上稟聖謨,何所雲補」又問執政當遷官否,餘雲:「臣等待罪政府,皆嘗被遷擢。

    唯章惇自作相以來,未嘗遷改。

    惇嘗言,元豐末已是正議大夫,是時未分左右,元祐中降官不當,謂臣草麻日不曾為開陳,雖得旨轉官,乃祇是復官爾。

    」上雲:「正議改光祿,光祿改銀青。

    」餘雲:「然。

    」上又雲:「祖宗時有轉官例。

    」餘雲:「祖宗朝執政有廷除,則宰臣往往遷官。

    昨官制行,王珪自禮部侍郎改金紫光祿大夫。

    熙河成功,王安石雖不曾推恩,然罷相日,自工部侍郎遷吏部尚書,是轉九資。

    」 前一日,上宣諭以久嗽及腸祕,密服藥,多未效。

    是日,餘因言:「嗽雖小疾,然不可久,亦須速治。

    大腸與肺為表裏,腸祕亦是一臟病。

    大抵醫書無如《難經》《素問》,其次方論,則莫如《千金方》,此真人孫思邈所撰集,非後世俗醫所能過。

    如祇治肺,則自有方三、二十道,各列病證,雲證如此,則主某藥,名醫用之,無不效者。

    然國醫多不知學術,但世傳所習,一無根本,既不能用古方書,又或妄有增損,尤為非便。

    章惇痛罵眾國醫,以為無能如秦玠、秦珙、曹應之輩,皆今日醫官之首。

    然自執政、從官家無一人用之者,其藝術可知也。

    」上雲:「外面醫官誰可用」餘雲:「婁昌言已病,唯耿愚者,頗有學,知脈理,善用古方,可使。

    然陛下小疾,便呼在外醫者,恐驚駭眾聽。

    耿愚已是醫學,但收之診禦脈,中則自用,可試令診脈同藥,可見其工拙也。

    」上深然之。

    餘又雲:「陛下親政以來,四方安寧無事,又邊鄙事功如此,皆朝廷慶事。

    唯是保輔聖躬,為天下之福,此臣子之情,日夕之所祝頌,願更留聖意。

    醫官中如孔元已勝他醫,然比耿愚則不及,若朝之左右及醫官輩,必無以為可者。

    此輩唯是拒絕他人、爭占恩澤而已,豈有公議也。

    」上笑曰:「祇為如此。

    」餘雲:「此須斷自聖意。

    」上雲:「翰林祗候亦可診禦脈,耿愚已是醫學,兼皇妃曾服他藥,自可使。

    」餘雲:「臣非敢妄引人,但以聖諭所及,不敢不自竭爾。

    」餘又自外議,皆謂朝廷今日大事,唯皇嗣未降,中宮未立。

    近日聞後宮就館有日。

    上雲:「已排辦。

    」餘雲:「若皇嗣降生,此朝廷莫大之慶,中宮不日亦必有定議矣。

    」 是日,又與三省同呈,晉秦兵民疲敝,今來曲赦,當稍滂沛,如蠲免租賦,放欠負,免支移、折變,皆民實受賜也。

    上亦許之。

    餘又雲:「赦詞當從政府草定,恐學士命詞或不能盡朝廷意。

    熙甯中亦嘗如此。

    」上亦然之。

    餘又雲:「當明示以休兵息民之意,不惟慰安民心,亦足以釋二虜之疑也。

    」上亦以為然。

    是日早,遂會於都堂,草定赦文,有「討叛興師,蓋非得已,息民偃革,行自於今」之語,及中書吏持赦條來西安,皆餘所草定。

     辛酉,同呈草定赦文,又欲以德音第二等格,流罪以下並放,上悉許之。

     壬戌,旬休。

     是日,鏁院降德音。

    癸亥,禦紫宸,密院、三省以次稱賀訖,垂拱各奏事如常儀。

    文德宣制,三省議定,徐鐸告裕陵,宗室、觀察使仲碩告太廟。

    是日晚,手詔付三省:「以西安州及諸路城砦功畢,邊面相通,柄臣以經營措畫,夙夜勤學,以輔不逮。

    章惇遷金紫光祿大夫,布遷三官,許將、蔡卞、黃履各兩官,餘皆如故。

    」至甲子造朝,三省方以手詔相示。

    甲子,同呈手詔,眾皆辭以「邊鄙事功,上奉聖旨,豈臣等所當冒賞」。

    將、卞又雲:「惇、布經營邊事,實為勤勞,臣等尤為無名受賞。

    」餘亦雲:「陛下天縱睿明,邊防事幾,無不洞照,故邊臣得以自效,臣等何功之有!兼臣等秉政以來,皆曾被遷擢,唯章惇自命相後未曾遷官,乞罷臣等恩命。

    」惇亦固辭。

    上皆不許,令依此施行。

    又屢雲:「邊防事功如此,皆卿等之力。

    」又問光祿、銀青皆有左、右,又問王安石、王珪遷官次第,餘等皆對以實;又問布等所遷何官,皆以序對。

     又呈章楶進築西安州了畢,除端明殿學士。

     又郭知章乞降等答虜人所問事件,悉如所擬定。

    又特依所乞,差知章男中牟主簿淑充職員。

    又乞降授香藥酒等儀例,悉從之。

     又北界擅移久良津榷場關門,不收公牒,河東帥林希乞便移文一次,如不收受,即更不移文。

    從之。

     再對,以高士敦為高陽鈐轄,以内殿承制、知文州吉先知瀘州,仍特除閤門通事舍人,權管句梓夔路鈐轄司、瀘南緣邊安撫司公事。

    時理諸路都監資序。

    先元祐中為供奉官,嘗上書蘭州不可棄。

    又言:「先朝教保甲,減諸路兵額,今保甲已廢,而兵額又不增,緩急何以枝梧乞後武臣提刑以備諸路捕逐羣盜。

    上閱見舊章,故特旌擢之。

    自餘爽事作,上於禁中究尋得爽所上疏,因而盡搜閱禁中所存元祐章疏,雲有十七籠已降,因而盡一千三百餘道。

    故蕭世京得吏部郎官,以曾兩上章乞復役法。

    又如孔平仲自虔州通判上書,言十五事,如罷常平、免役、經義,復詩賦、制科之類,又言「先帝欽恕,不得究天年」,貶英州别駕。

    其他不可悉數,然如孫覺、王觌、光庭、巖叟輩,章疏尤多,皆已降黜,無可施行。

     是日,又斷殿前司人吏勘斷魏吉不當,經赦特決杖勒停,降資衝替。

     是日,眾議入劄辭免恩命。

     晚,鏁學士院,降丞相麻。

     乙醜,夔不入,右轄以腹散罷齋祠在告。

     同兩省呈河東奏,北人越石牆下天澗取水,已婉順約迥。

    詔今再來依此止約。

     涇原奏舉西安州佥判職事曹官,並依奏。

    唯司理溫並,以左轄言呂大防恩澤得假承務郎,上問:「何以使他」餘雲:「軍前使喚,臣所不知。

    」上令别舉官。

     再對,次李巽知文州,劉子方為巡邊司都監,臧定國為高陽都監、界河巡檢。

     又左膚劄子言:蹇序辰以語錄傳授指使,乞立法令條修例所,取索見行令敕,重行增修。

    是日,制勘官安惇、趙挺之上殿,尋申乞先斷時彥、林邵、王詔等一行公事。

    餘問:「上曾差中使監勘否」上雲:「不曾差。

    不消得。

    」初,左轄乞差中人監勘,上許之,既而不聞差人,果已罷,鄒浩亦對。

     是日,宣丞相麻,執政劄子皆降詔不允。

    是日,中人李穀至密院,賜不允诏,例送三十千。

     丙寅,同呈鄜延奏硬探斬獲級數。

     再對,呈内侍省押班閻安乞禦藥院帶禦器械酬獎,上初令與減二年磨勘,餘雲:「押班已是遷擢,更叙日前差遣酬獎,兼歲月未滿,無此例。

    」上雲:「更不須與。

    」遂罷。

     是日,上問二府,章惇如何不安眾雲止是免恩命未受詔。

    尋遣使撫問。

     丁卯,夏至假。

    丁卯夏至假不入。

     河中府推勘官王克柔申劉何差官體量王發不公事,又係替後及非所部,於法不當受理,未敢告示王發歸任,及疏放幹連人。

    又雲見禁二百餘人,皆是無罪之人,有自去冬入禁者。

     戊辰,夔并右轄俱造朝,同呈呂惠卿奏,西人來拆新築烽臺,已復修訖。

    又詔河東修寨通嵐石、麟府兩路,限八月以前了當。

     陳次升劄子乞除都承旨。

    餘雲:「誠久闕人。

    」上雲:「無人可差。

    」或雲舊亦止用吏人,先帝差李評,方改用士。

    餘雲:「吏人與今不同,乃諸房副承旨,謂之都宣。

    」夔雲:「是如此,然先帝改用士人,多出自聖意選擢。

    」餘亦雲:「張宗卨得罪,必不可安職,望陛下更加選擢。

    」上雲:「人都在目前,誰可為者」餘雲:「曹誦舊作承旨,可用。

    」上雲:「管軍兼在姚麟之次。

    」夔雲:「管軍事任與執政等,誠難移易。

    」餘雲:「誦已七章求罷,此乃其所願也。

    」夔雲:「祇是怕久立。

    」上雲:「承旨亦須立,何異」 再對,呈都知梁從政以歲滿,乞罷提舉大内修造司。

    餘雲:「從政前後經二府陳狀不一,不敢進呈。

    今雲歲滿,須取旨。

    」上雲:「須是都知無可差者。

    」遂令再任。

    從政以修内司役兵、衛匠多為禦藥郝隨所抽差,拘留於後苑,作下無人可以辦事,故累狀乞免。

    上但雲:一時下緩急修造,須至差那,他卻可以諸處差人。

    」餘雲:「禁中修造,恐無例差外處役兵,兼從政嘗乞差禦藥管句,詔差郝隨,雖受宣已數年,而至今不曾赴修内司管句。

    」上亦知之。

     日日遂以河中推勘官申狀進呈,因言:「三省雲,劉何是奉行密院指揮,勘慕容將美,以此為不當罷。

    今檢到元文字,元是三省同佥書,兼王發指論劉何不公事,未經推治,而劉何按舉王發,又是違法,兼非所部,不知劉何如何便復差遣」許將、蔡卞對:「臣亦以為當罷。

    」卞又雲:「章惇不曾商量,祇是立談間復了劉何差遣。

    」上雲:「莫須曾商量」餘雲:「此事欺罔太甚。

    臣亦曾說與卞雲:『此是諸公誤丞相。

    』卞頗怒,雲如何卻是諸公誤他臣雲:『諸公隨順,是誤他,若臣與之同列,必以理爭,如此,則惇亦無過舉矣。

    』此事當與三省同進呈,然不敢不先奏知。

    」上雲:「幾日同呈」餘雲未日。

    遂退,以推勘官狀示夔,夔雲已見。

    餘雲:「如此劉何莫須罷。

    」夔雲好。

    餘雲:「不爭則布可罷,劉何不可不罷。

    」又以同佥書批狀示之。

     己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