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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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公案聞奏。
應合取勘之人,如已經三問,今來供答,更有未承伏情狀,並具奏聽旨,與三省同入文字。
」禦實批:「依。
」遂行下。
左轄雲:「客省帳茶酒有王曉例,恐難雲無例。
」餘為之增改雲:「事體不同。
」遂已。
乙酉,歇泊。
丙戌,同呈國信、館伴語錄,共八件。
仍撰定對答泛使之語如前議,納於上前。
又蔡京言:「使者雲,舊例白劄子前後有聖旨宇,乞添入。
」得旨,於「聞達」字下,據夏人字上,添入「尋具進呈,奉聖旨。
」七字。
又言:泛使遣二書表司來傳語,要於「自新」字下暑添得些小「抽退兵馬」之意,亦可受;兼白劄子内多說興宗皇帝書,意似未便;及言「是當朝郡縣之地」,恐生創。
京答雲:「『自新』已是分白,無可更改。
祇是你兩人誤他使副住許多日數。
白劄子衹說與興宗書意不同,卻不似北朝容易輕出語言,便雲有違先旨,那箇是輕重若言『本朝郡縣之地』,興州、靈州、銀、夏、綏、宥,不是朝廷地是誰地此地皆太宗、真宗賜與李繼遷,如何是生創」兩人者無答,但雲不由人吏,是簽樞未肯受。
觀其詞氣,頗已屈服。
又呂惠卿奏論西人訃告謝罪,不可深扼其請。
詔答以先已降旨揮,今漸示以開納之意,然理須與之邀約,合送還陷沒漢官軍民,及執送作過邊土首領。
如能聽從,即輿收接告哀謝罪表狀附遞聞奏。
及諭以將來若能服罪聽命,分畫疆界了當,朝廷必許遣人入貢。
其諸路邊界地形、事體各自不同,須聽候朝旨,未得便與言及地界事。
令呂惠卿依此節次與商量說話,及選差知邊事、曉蕃情武官一員,同共專切計會,將寨官應答西人,并具合與商量事目、節次、及所差官聞奏。
又鄜延暖泉寨、河東烏龍寨乞賜名,各以本名名之。
又河北屯田司罷逐路所差修塘隄役官,以轉運司歲費錢糧,及屯田利招土兵三千人。
仍先招千人,候地利,招土兵二千;仍先招千人,候地利,龍緒更招千人。
從之。
又差張勵管句剩員所。
又惠卿奏:降羌賞保裔敕榜招誘羌人,為其所執,拷掠千數。
逃歸後降羌皆雲,曾見賞保誘諭。
乞與一供奉官。
從之。
上問:「惠卿所陳西人請和事如何」餘雲:「所陳極有理,誠不可深拒。
」眾人皆言朝廷既欲收斂邊事,若邀求太過,或卻不來,何以處之須稍示以開納之意。
上雲:「所陳甚有理,可錄一本進納入内。
」 再對,以雄州張赴分析修闕城事,措置極平穩有理,兼已修了並不張皇,因為開陳無施行。
上然之。
餘雲:「然赴久病,當罷,患無可代者。
劉方嘗為安撫副使,雖無他才略,然卻平穩,兼保州當次補雄州。
」上雲:「官小奈何」餘雲:「若與一通事舍人之類,令權發遣亦不妨。
兼方亦有弓馬,屢求往陝西邊上試用,恐亦可使。
」 是日,左轄留身甚久。
餘因言:「蹇序辰前日奏陳制勘事,以急速不及俟面奏,然所勘會到富弼、刁約例甚分明,王曉例即不同」。
上雲:「甚好。
」餘雲:「兼富弼等亦不曾例外受馬,臣處此事極平,所以雲不獨序辰不於語錄内聲說拜受酒一節。
」上雲:「此指揮尤好。
」餘雲「制勘所先已申陳,雲入夏禁繫多,罪人多病,不可淹延,乞追搦範鏜等。
故令已經三問,更不招承,即具奏聽旨。
」上雲:「固須如此。
」餘雲:「此事若臣所擬定,稍有未安,三省必不肯佥書。
」上雲:「是。
同入文字甚好。
」餘雲:「猶恐臣僚有所開陳,望陛下審察。
」上深然之。
是日,延和引呈諸軍班人七十七人,射不中者一人而已,餘皆等第除官。
未及七刻退。
丁亥,同呈涇原秋葦川、灑水平進築特支,和接築續南牟會,更支一次。
館伴、國信所語錄雲,使者漸有收劄子意。
再對,呈張璨以老病乞罷管軍。
上雲:「一請便從。
」餘雲:「已七十四歲,兼檢到元祐例,劉斌以老病除大將軍、遙防宮觀。
」上雲:「莫難。
」特與轉官宮觀。
又呈費诜狀,為曾論列清汴事。
因為開陳雲:「李仲以王巖叟風旨乞廢清汴,銑力陳其不可,在當時為不易言。
今仲已作提刑,而诜未免常調。
此事本緣臣開陳,銑又以臣在河陽差委定奪,故以狀來告。
」上雲:「與堂除。
」餘雲:「當送三省取旨,與堂除差遣。
」從之。
是日,再對,未及奏事,上遽宣諭雲:「今日疏決,徧及四京。
」餘雲:「陛下閔雨,焦勞後苑,粉壇席薦,取水内外,建道場,祈禱備至,然終未有雨。
若推恩滂沛如此,必有嘉應。
」上雲:「雨似有數,去秋雨太多,故今多旱如此。
」餘雲:「此眾論所知,然今歲旱甚廣大,已無望矣。
」前一日,上已及此,餘開陳如前。
是日,同三省侍立疏決。
訖,賜茶退。
惟制勘所以不赦降原減,故不引。
丁亥晚,國信所報泛使受白劄子,下榜子朝辭。
戊子,章穆忌。
己醜,同呈館伴所言,虜人欲改大遼國信所為北朝字。
從之。
以元祐中,因虜使授生餼劄子,欲改大遼為北朝,既降旨從其所請,又令今後卻提空南朝字,彼亦不敢違礙也。
館伴所亦難以北朝白劄子内有南宋字,渠雲西人之語,非本朝所稱。
遂已。
得旨,以十九日令虜使朝辭。
涇原奏,差官分頭提舉進築人。
詔以南牟會為西安州,置知州、通判、職官、曹官。
灑水平為天都寨,秋葦川為臨羌寨。
留秦鳳兵馬萬人添助戰守,正兵一年一替,蕃弓箭手令兩路相度更替人。
章楶入奏,更不句第五等保甲。
又鄜延進築金湯,賜將士特支。
又令三省、密院各錄章疏一本,遂逐處收掌。
再對,焦顏叔以減三年磨勘,酬獎得監廟一次,著令不得過兩次也。
庚寅,同呈惠卿奏西人說話次第、國信、館伴所申語錄。
再對,依按閱所奏,將兵互習事藝,置簿。
又以陶逵知橫州,劉澤知融州。
是日,新工部員外郎董必送吏部,與小處知州。
先是,必按衡州孔平仲奏常平違法,起獄,眾以為不當。
尋又差察訪廣西,所為多刻薄。
還除郎官,而舍人郭知章繳詞頭,送令趙挺之命詞。
陳次升權給事中,又封駮,以為不當,未進呈間,必有奏訟知章、次升為元祐臺諫官,乞定奪平仲事。
夔與安中以為不可,元度又適齋祠,遂得旨罷新命。
餘問:「何以處之」二公方愕然,遂再進呈,故有是命。
上旨仍令批雲:「不合輒訟言者,送吏部。
」是日,以永甯郡王出閤,宣麻,封睦王。
甲午,出居東宮。
辛卯,虜使辭紫宸,酒五行罷,沖元押朝辭宴。
壬辰,旬休。
自十九夜,大雨滂沛盈尺,至是,稍晴,麰麥可救三二分,然秋田有望。
癸巳,同呈以郭知章、曹谔為回謝泛使副。
上素欲用範鏜,鏜方以制獄隔朝參,安中力為餘言:「恐賞罰未明,兼朝廷何至如此乏人,又鏜嘗拜受香藥酒,恐難為容。
」餘具陳於上,遂改用知章。
再對,曹誦乞罷管軍。
誦前後已辭,上雲:「且不允。
」環慶、鄜延賞管軍討虜功。
定州報事宜。
是夕,夔不入。
是夕,省景靈謝雨。
夔當往南郊,以安中代之。
甲午,同呈孫路乞進築青南訥心、東冷牟等處。
令便築青南,餘更相度從長施行。
環慶奏:乞進築駱駝巷、萌門、白豹,及乞罷之字平等進築。
詔:「駱駝巷、白豹依奏,萌門恐不須築,之字乎係控扼清遠軍界,恐不可罷。
令相度聞奏。
」 熙河奏,乞令李英行出就提舉蕃弓箭手。
從之。
依河東奏,移第九將戍鳥籠寨。
再對,依知甯化軍王棫所請宮觀。
棫奏自雲豫建儲之大議。
餘雲:「棫為閤門祗候、尋醫,安得豫此大議」章惇曾雲:「此乃邢恕之言爾。
」上亦雲輕易,因言:「邢恕反覆不平穩,常自以定策為功,在元祐中,上書則雲『先朝屏斥不用』;又雲『司馬光等進用,可謂千載一時』;與今日在朝廷議論殊不類。
」餘雲:「恕亦頗有文學,然天資反覆,利欲多端,故持守不常。
自紹聖初,因章惇力引,故進擢,其後觀望,有所黨附,則攻病惇無所不至。
每戒惇以生底事少做,及恕有所開陳,無非生事,一事未已,又生一事,略不肯安靜。
以至於臣前議論司馬光等,與章惇等處所論,複然不同。
此皆陛下所知也。
」上雲:「天資不靜,小人,小人。
」 是日,夔留身乞退,遂上馬之觀音院,骨肉皆已先出。
亭午,上乃有旨,令不得般行李出。
是日,與夔論收接西人公牒事,頗不同,餘雲:「與北虜使商量,則唯欲厮殺,與西人說話,則唯欲厮殺。
當時不分明說與北使,不出兵討伐西人,臣深以為恨。
」二十三日方宣召,二十四日復入。
乙未,同呈令孫路進築斫龍,蓋夔意欲成之,餘與同。
邇邈川路欲繫橋渡河築一寨,夔力欲成之,餘與同列皆以為不可,曰:「如此,青唐必驚疑生事,西夏未了,又生一敵國。
」餘因為上言:「臣自有邊事以來,嘗以謂,但得北虜及青唐不警,則西事可了;若一方小警,則無所措手足,青唐一動,則熙河應接不暇,何暇經營青南、冷牟以通涇原也今事已垂成,可惜壞了。
」上雲:「如此且已。
」遂進呈訖。
賜河東新築端正平寨名曰寧邊。
再對,宋用臣皇城司年滿,令再任。
上問:「惇請去甚緊。
」餘雲:「惇久有此言。
」上雲:「章惇今日豈可令去!!」餘雲:「聖旨堅留,惇亦何可去」上雲:「已封還文字宣詔矣。
」是日,早遣友端往。
丙申,同呈鄜延奏西人說話次第,已降旨,令明示以開納之意,仍令保安軍先與收接公牒,仍邀約以送還漢界陷沒官員軍民、及執送自來作過邊土首領來獻,方敢申取朝廷指揮。
此二十二日指揮。
仍令惠卿選文武官兩員,同將寨官專切應答西人語言,仍節次錄奏。
再對,除張忠王有言,州鈐轄任紀以疾監廟,仙遊之族人也。
又呈取揀諸直、十將、將虞候,得旨增禦龍弓箭直將、虞候額二人。
又改蕃官承襲條。
是日,夔召入,不奏事,留身退,押赴都堂,便上馬。
上又問惇雲:「意甚堅何故」餘雲:「惇自言久有去意,陛下恩禮既厚,惇何敢不留」 丁酉,詔孫路且進築青南訥心。
欲留秦鳳兵馬,及一併築東冷牟、會州,恐向去暑熱;久留兵馬役使,及秦鳳兵馬迂路赴役,并保甲車乘等般運應副不前,恐於軍情民力不便,令再相度聞奏。
路在秦,便欲城會州,以打繩川為六百步寨,與素議不同,兼兩路兵馬方自涇原進築歸,盛夏久留役使,恐不便,故丁寧詰之。
會路奏入,使約蹉五程。
再對,賞鄜延進築威羌、殄羌兩寨,統制官以下轉官,支賜有差。
又呈取揀諸班直、諸軍上名年代等入。
又以劉方兼通事舍人、權發遣雄州,閻仁武知保州,張赴知涇州。
餘初欲與方除帶禦器械,上止令與宣事。
赴病不任使,久欲除人,而未有可代者。
夔累欲令劉何換官為之,餘不敢從,至是,以保州遷雄州,乃故事也。
是日,夔又被召,押赴都堂。
餘遂同中書及兩轄往見之,夔乞别班起居、奏事,皆如所請。
上諭三省、密院雲:「惇請去甚堅,昨日對蘇珪乃至泣下,又有劄子極說事,不知何以如此堅求去」三省雲:「渠雲:『惇不似他人,道去便須去。
』昨日亦有簡與臣等,令助以一言。
」餘雲:「臣亦得惇簡,見在此,容進呈。
」上笑雲:「此惇自書。
」眾雲「然。
」三省所得簡,大意類此。
既至都堂,見之,雲:「決須去。
」仍不敢坐都堂,止於暖堂中相見,遂上馬。
再對,餘請於上雲:「劄子中說事莫及臣等否」上雲:「無之。
祇是說在下人,卻不及執政。
」 戊戌,駕及兩宮,幸睦王府,以二十二日出閣也。
是日晚,遣劉瑗宣召夔,及封還表劄,又批付中書,不許諸處收接文字。
己亥,同呈賜涇原進築灑水平、秋葦川帥臣而下銀合、茶藥,候進築南牟會成,更賜一次。
再對,呈董必乞考正廣西帥保舉姚舜舉、蘇子元、張之寬等罪,邕、欽、宜知州,皆以贓敗也。
餘以監司皆嘗奏舉三人者,不可獨責帥,欲各罰金二十斤。
上又指雲:「此四處知州,皆得官其一子。
」餘退而閱著令實有此,遂再進呈取旨。
又趙叔澹、叔藥與小州鈐轄,叔傪與都監。
又以劉舜資知莫州,黃祹金州,李士凝寧化軍。
是日,夔又乞别班起居、奏事,亦如所請,尋押赴都堂,遂復視事。
上對三省、密院又問:「其去意何其確然也」眾對如前。
再對,又問,仍雲:「渠自言,多面斥士人罪慝,故眾怨歸之。
」餘雲:「士大夫無不罵惇者,惟是得差遣遲,及不見賓客,與眾執政不同爾,其他亦何能為惇於同列,但有過於遜屈,事事隨順人,不敢與人違戾,以此稍稍有去意。
兼祖宗以來,以一相當國者有幾,事任不輕,亦不得不然爾。
」上默然。
餘入對三省嘗雲:「此地非久安之所,臣等待罪於此,歲已久,亦每不自安,非獨惇有去志也。
」 庚子,孝章忌,行香於天興殿西。
辛醜,同呈邊報,近河朔諸路數報,虜主今歲必於西京坐冬,及於河東對境多作圍場,屯兵聚糧,以俟受禮。
又言:「遣人往解子平作圍,恐必造端生事。
」夔屢以為不足恤,上頗不然之,雲:「安能保其不生事,但當思所以待之爾。
」餘亦深以為當然。
郭知章等申,乞下雄州文,問北虜受禮處,及催差接伴。
從之。
惠卿奏,與西人說話,先已降旨,令明示以開納之意,二十四日,令收接章表,二十七日,又令收公牒,以延安奏,恐未齋到章表故。
再對,斷軍都指揮使魏吉,以禁卒肩輿一婢,戌廣西,又訛言經恩。
特杖一百,降穎昌剩員。
直殿前司官吏斷遣不當,放罪。
楊侁昌請食錢以告事,特罰命放,仍追所受錢。
蔡京乞續編《國信錄》。
從之。
董必言,廣西帥舉蘇子元等知州,又再任不當。
再得旨,帥臣三十斤,監司二十斤。
壬寅,旬休,出奠普照,吳克禮等亦來緻奠。
五月癸卯朔,垂拱起居,導駕至文德,視朝退。
垂拱奏事。
同呈章楶奏,將兵赴南牟會進築。
制勘所乞差錄問官,上旨差葉祖洽,卞以為不可,上令差安惇,卞雲:「如此庶幾。
」再對,餘雲:「卞如此擇錄問官,不知何意臣嘗開陳,以謂序辰黨眾,恐左右營救者多,陛下以謂誰敢為營救者,臣言亦似不妄矣。
」曹誦乞罷軍權,不允。
蔡京等劄子,乞差親事官習譯語祗應。
從之。
環慶蕃兵喫多逋以投漢人報西羌,經赦合原,特處死。
殿帥斷魏吉不當,開封已得旨放罪,牒閤門謝恩。
餘以為不當,上然之,令開封府官放罪,殿前令吏送大理取勘,退以告三省當立法。
夔毅然以為不可止放罪。
甲辰,同呈開封府放姚麟罪及責限謝恩不當。
得旨,府官各二十斤,令吏送大理,今後命官合勘斷及放罪,並依條奏審,違者違制論。
黃敏用乞移涇原帥府於鎮戎,以平夏為鎮戎軍。
上以為越職,眾皆言奏陳利害,恐難坐罪,遂不行。
環慶體量:張誠減落所部人冒賞,及以不曾赴軍前將佐,作部人獲級,特進遙郡,仍降一官,降一等差遣。
同奏事畢,餘因言:「臣近曾見處士孫侔,在仁宗、英宗、神宗朝三聘不起,乞依例官其一子。
」上雲:「文字已降出。
」卞雲:「見在都省檢例。
」餘因言:「侔終身不仕,節行剛介,王安石終老與之交遊,情好不替,兼有王回、李觏例甚明。
」夔以下亦以為當得。
上雲:「與推恩。
」餘又言:「臣更有一事,與章惇以下久欲開陳,以邊事多,及蔡卞有嫌,故未敢啟口。
王安石家,陛下自紹聖以來恤之甚至,然子雱昨得館職,不幸早死,近又賜第。
然安石止有一妻,寓蔡卞家,今已七十五歲,零丁孤老,至親唯一弟吳赜,亦頗有文學,呂惠卿而下數以學官薦之,以礙條不行,今安石妻欲其得一在京差遣。
」上雲:「與一在京差遣。
」又問:「赜何官」眾雲主簿,上雲:「有甚差遣」餘雲:「章惇言,編敕局有闕可差。
」上雲:「與遂除編一司敕删定官。
」初,與夔、轄等議,欲以學正錄處之,而卞以為礙法不便,故改此議,然初無肯啟口者,餘為力陳,乃得之。
乙巳,章懷忌。
丙午,同呈涇原奏,乞與環慶蕃官慕化換漢官差遣,得旨與準備差使。
又乞修天都山廟,詔封順應侯,以順應侯廟為額。
又乞差折可適知西安州兼沿邊安撫使。
又乞西安州官酬獎。
並從之。
安惇奏,錄問序辰公事,於左膚有嫌,乞迴避。
詔不許。
是日,上詢:「李雲從者何人」餘雲:「陛下必記憶,呂嘉問知荊南,夜留城門,往其家宴飲,與其婢閒坐,和詩及小詞。
」上雲:「不記。
莫是元祐事」餘雲:「乃紹聖事。
嘉問在荊南,買金虧價,及他事甚多,下京湖北路監司體量,皆有實狀。
惇、卞此時方相得,力主之,安燾、李清臣乞不原赦,亦得旨。
既體量到,卻送嘉問分析,便以為無罪斷放。
當時若以體量狀按治,嘉問已粉碎矣。
外議皆雲,皆是嘉問合有今日官職,故幸免。
」上方雲記得,仍雲:「雲從上書極亂道,適欲罷差遣,以上書故,未欲罷。
」 是日,除高熙高陽都監,上不許,雲:「初入路分,當與一近下處,此人在元祐頗用事不堪。
」丁未,端午節假。
戊申,同呈秦鳳不合句保甲防守,孫賁罰銅三十斤。
鄜延奏,進築金湯畢,賜銀合、茶藥。
蹇序辰撾鼓進狀,乞差官看詳勘案。
雲勘官令增減款詞,及抑令認奏事不實徒罪,凡所勘,皆以為不當。
又言:「繳駮及訴理事,取怨非一。
及先臣周輔熙甯、元豐中曾勘鞫公事,多有嫌隙。
乞出自睿斷,選官看詳,或乞别推。
」餘雲:「蹇周輔熙甯中曾勘臣,不知元豐中所勘者誰」黃履雲:「臣元豐中曾論周輔。
」餘又言:「訴理事在三省,臣所不知,然聞章惇、許將、黃履皆幹涉訴理事,如此,則是宰執於序辰皆有妨嫌,須盡易見執政官,乃可斷序辰事。
」上雲:「豈有此理。
」蔡卞雲:「莫祇是說制勘官。
」卞又雲:「臣不敢以序辰為無罪。
然須令他招上書不實罪,似過當。
」餘雲:「蔡卞不知子細。
序辰供進語錄,在王韶事未發前,故隱不言拜供儀式,在王韶事發後,便言曾拜。
序辰雲可以互見,制勘所卻曾申密院,取王韶事發及序辰供儀式月日,王韶事發係二月二十六日,序辰供儀式係二十九日,以此可見前供語錄不實。
兼序辰兩有分析,奏狀至三二十紙,其間莫須有不實之語。
」卞默然。
夔雲:「序辰既於客省茶酒,卻便上殿劄子乞編為例,此尤不可。
」又雲:「序辰在史院曾語及,臣諭之雲:『但依實對答,祇是錯。
』然終不肯如此。
」餘又指受例外馬事雲:「序辰言,有條,辭不免聽收。
制勘所但雲無例,令招不合收受。
豈可不用條而用例臣以謂辭不獲免聽收,須如黃履押宴,北人送例外物,便具劄子進納,乃是依條。
」上雲:「須如此乃是。
」餘雲:「序辰得例外馬,既不辭,卻便與常例合得土物五十八疋一處奏請支絹,莫不可。
制勘所令招不合不别具狀申明,序辰又以為不當,又雲拜是承例,如此則序辰一切無罪。
」又雲:「陛下憂勤閔雨之際,心不體國,淹延刑禁,卻乞别推,豈是體國」上雲:「範鏜等皆有徒罪。
」餘雲:「鏜雖有對制不實之罪,然卻有奏狀,雲:『於奉使絕域,或不應拜而拜,有辱君命,取輕夷狄,恭俟重行竄謫。
』如此似稍知體,與序辰顫賴殊不類矣。
」眾亦以為然。
上雲:「何以處之」許將雲:「候案上取旨。
」眾雲亦當爾,遂令依此批旨。
再對,餘又言:「惇、卞各有所主,卞主序辰,惇主鏜,此兩人皆惇、卞未相失時共力薦引,今惇惡序辰,卞以鏜舉呂升卿自代,疑附惇而異己,遂惡之,以此議論各有所偏。
不唯此兩人,如周穜、呂嘉問亦皆惇、卞所主,今既相失,惇遂惡嘉問,而卞惡穜,此數人者,亦誠各有所專附。
大約今日士人,皆分隸惇、卞門下,如許將、黃履,既不能有所主,亦不為人所趨,故亦無門下士。
臣在西府,亦無以威福人,兼亦無所黨與,故門下亦無人,平時以公論稱薦,趙挺之、郭知章輩蓄縮避事,亦嘗陳於陛下前,無所隱。
祇如挺之昨命呂孝廉為京東轉運使詞,得罪士論,既自羞愧,卻乞外郡,諒陛下亦不知其請郡為此。
其他奔競好進之士,不趨惇則趨卞,然惇性疏率,多為卞所窺,雖與卞相失,然極畏卞,此許將、黃履及三省人吏所共嗤笑。
臣嘗問惇,諸處闕官何不除人惇雲才除一人,又雲是元祐黨,或有何罪惡,以此不能除。
得其意,蓋指卞也。
卞答之雲:『元祐黨最分明者,莫是劉昱。
』以昱為惇所主,故惇默然。
惇用昱誠不當,以至引蔡肇、陳師錫,皆卞所指以為元祐人,此數人者,誠不足引。
趙挺之雲:『蔡肇譛鄒浩於蘇轍,遂被逐;師錫亦是軾、轍門下儇薄多言之士。
』惇嘗與臣言,自來於陛下前不曾言元祐人不可用,誠如此,乃是公議。
人才難得,豈有一經元祐任使之人,便不可用然宰相當曠然以此收采人材,今乃獨偏於劉昱、蔡肇輩,宜其為卞所非也。
」上雲:「劉昱並不曾行遣。
用蔡肇殊不當,陳師錫乃先帝所黜,亦不當用。
」餘雲:「惇如此,所以畏卞。
然臣嘗以為,大臣能以大公至正
應合取勘之人,如已經三問,今來供答,更有未承伏情狀,並具奏聽旨,與三省同入文字。
」禦實批:「依。
」遂行下。
左轄雲:「客省帳茶酒有王曉例,恐難雲無例。
」餘為之增改雲:「事體不同。
」遂已。
乙酉,歇泊。
丙戌,同呈國信、館伴語錄,共八件。
仍撰定對答泛使之語如前議,納於上前。
又蔡京言:「使者雲,舊例白劄子前後有聖旨宇,乞添入。
」得旨,於「聞達」字下,據夏人字上,添入「尋具進呈,奉聖旨。
」七字。
又言:泛使遣二書表司來傳語,要於「自新」字下暑添得些小「抽退兵馬」之意,亦可受;兼白劄子内多說興宗皇帝書,意似未便;及言「是當朝郡縣之地」,恐生創。
京答雲:「『自新』已是分白,無可更改。
祇是你兩人誤他使副住許多日數。
白劄子衹說與興宗書意不同,卻不似北朝容易輕出語言,便雲有違先旨,那箇是輕重若言『本朝郡縣之地』,興州、靈州、銀、夏、綏、宥,不是朝廷地是誰地此地皆太宗、真宗賜與李繼遷,如何是生創」兩人者無答,但雲不由人吏,是簽樞未肯受。
觀其詞氣,頗已屈服。
又呂惠卿奏論西人訃告謝罪,不可深扼其請。
詔答以先已降旨揮,今漸示以開納之意,然理須與之邀約,合送還陷沒漢官軍民,及執送作過邊土首領。
如能聽從,即輿收接告哀謝罪表狀附遞聞奏。
及諭以將來若能服罪聽命,分畫疆界了當,朝廷必許遣人入貢。
其諸路邊界地形、事體各自不同,須聽候朝旨,未得便與言及地界事。
令呂惠卿依此節次與商量說話,及選差知邊事、曉蕃情武官一員,同共專切計會,將寨官應答西人,并具合與商量事目、節次、及所差官聞奏。
又鄜延暖泉寨、河東烏龍寨乞賜名,各以本名名之。
又河北屯田司罷逐路所差修塘隄役官,以轉運司歲費錢糧,及屯田利招土兵三千人。
仍先招千人,候地利,招土兵二千;仍先招千人,候地利,龍緒更招千人。
從之。
又差張勵管句剩員所。
又惠卿奏:降羌賞保裔敕榜招誘羌人,為其所執,拷掠千數。
逃歸後降羌皆雲,曾見賞保誘諭。
乞與一供奉官。
從之。
上問:「惠卿所陳西人請和事如何」餘雲:「所陳極有理,誠不可深拒。
」眾人皆言朝廷既欲收斂邊事,若邀求太過,或卻不來,何以處之須稍示以開納之意。
上雲:「所陳甚有理,可錄一本進納入内。
」 再對,以雄州張赴分析修闕城事,措置極平穩有理,兼已修了並不張皇,因為開陳無施行。
上然之。
餘雲:「然赴久病,當罷,患無可代者。
劉方嘗為安撫副使,雖無他才略,然卻平穩,兼保州當次補雄州。
」上雲:「官小奈何」餘雲:「若與一通事舍人之類,令權發遣亦不妨。
兼方亦有弓馬,屢求往陝西邊上試用,恐亦可使。
」 是日,左轄留身甚久。
餘因言:「蹇序辰前日奏陳制勘事,以急速不及俟面奏,然所勘會到富弼、刁約例甚分明,王曉例即不同」。
上雲:「甚好。
」餘雲:「兼富弼等亦不曾例外受馬,臣處此事極平,所以雲不獨序辰不於語錄内聲說拜受酒一節。
」上雲:「此指揮尤好。
」餘雲「制勘所先已申陳,雲入夏禁繫多,罪人多病,不可淹延,乞追搦範鏜等。
故令已經三問,更不招承,即具奏聽旨。
」上雲:「固須如此。
」餘雲:「此事若臣所擬定,稍有未安,三省必不肯佥書。
」上雲:「是。
同入文字甚好。
」餘雲:「猶恐臣僚有所開陳,望陛下審察。
」上深然之。
是日,延和引呈諸軍班人七十七人,射不中者一人而已,餘皆等第除官。
未及七刻退。
丁亥,同呈涇原秋葦川、灑水平進築特支,和接築續南牟會,更支一次。
館伴、國信所語錄雲,使者漸有收劄子意。
再對,呈張璨以老病乞罷管軍。
上雲:「一請便從。
」餘雲:「已七十四歲,兼檢到元祐例,劉斌以老病除大將軍、遙防宮觀。
」上雲:「莫難。
」特與轉官宮觀。
又呈費诜狀,為曾論列清汴事。
因為開陳雲:「李仲以王巖叟風旨乞廢清汴,銑力陳其不可,在當時為不易言。
今仲已作提刑,而诜未免常調。
此事本緣臣開陳,銑又以臣在河陽差委定奪,故以狀來告。
」上雲:「與堂除。
」餘雲:「當送三省取旨,與堂除差遣。
」從之。
是日,再對,未及奏事,上遽宣諭雲:「今日疏決,徧及四京。
」餘雲:「陛下閔雨,焦勞後苑,粉壇席薦,取水内外,建道場,祈禱備至,然終未有雨。
若推恩滂沛如此,必有嘉應。
」上雲:「雨似有數,去秋雨太多,故今多旱如此。
」餘雲:「此眾論所知,然今歲旱甚廣大,已無望矣。
」前一日,上已及此,餘開陳如前。
是日,同三省侍立疏決。
訖,賜茶退。
惟制勘所以不赦降原減,故不引。
丁亥晚,國信所報泛使受白劄子,下榜子朝辭。
戊子,章穆忌。
己醜,同呈館伴所言,虜人欲改大遼國信所為北朝字。
從之。
以元祐中,因虜使授生餼劄子,欲改大遼為北朝,既降旨從其所請,又令今後卻提空南朝字,彼亦不敢違礙也。
館伴所亦難以北朝白劄子内有南宋字,渠雲西人之語,非本朝所稱。
遂已。
得旨,以十九日令虜使朝辭。
涇原奏,差官分頭提舉進築人。
詔以南牟會為西安州,置知州、通判、職官、曹官。
灑水平為天都寨,秋葦川為臨羌寨。
留秦鳳兵馬萬人添助戰守,正兵一年一替,蕃弓箭手令兩路相度更替人。
章楶入奏,更不句第五等保甲。
又鄜延進築金湯,賜將士特支。
又令三省、密院各錄章疏一本,遂逐處收掌。
再對,焦顏叔以減三年磨勘,酬獎得監廟一次,著令不得過兩次也。
庚寅,同呈惠卿奏西人說話次第、國信、館伴所申語錄。
再對,依按閱所奏,將兵互習事藝,置簿。
又以陶逵知橫州,劉澤知融州。
是日,新工部員外郎董必送吏部,與小處知州。
先是,必按衡州孔平仲奏常平違法,起獄,眾以為不當。
尋又差察訪廣西,所為多刻薄。
還除郎官,而舍人郭知章繳詞頭,送令趙挺之命詞。
陳次升權給事中,又封駮,以為不當,未進呈間,必有奏訟知章、次升為元祐臺諫官,乞定奪平仲事。
夔與安中以為不可,元度又適齋祠,遂得旨罷新命。
餘問:「何以處之」二公方愕然,遂再進呈,故有是命。
上旨仍令批雲:「不合輒訟言者,送吏部。
」是日,以永甯郡王出閤,宣麻,封睦王。
甲午,出居東宮。
辛卯,虜使辭紫宸,酒五行罷,沖元押朝辭宴。
壬辰,旬休。
自十九夜,大雨滂沛盈尺,至是,稍晴,麰麥可救三二分,然秋田有望。
癸巳,同呈以郭知章、曹谔為回謝泛使副。
上素欲用範鏜,鏜方以制獄隔朝參,安中力為餘言:「恐賞罰未明,兼朝廷何至如此乏人,又鏜嘗拜受香藥酒,恐難為容。
」餘具陳於上,遂改用知章。
再對,曹誦乞罷管軍。
誦前後已辭,上雲:「且不允。
」環慶、鄜延賞管軍討虜功。
定州報事宜。
是夕,夔不入。
是夕,省景靈謝雨。
夔當往南郊,以安中代之。
甲午,同呈孫路乞進築青南訥心、東冷牟等處。
令便築青南,餘更相度從長施行。
環慶奏:乞進築駱駝巷、萌門、白豹,及乞罷之字平等進築。
詔:「駱駝巷、白豹依奏,萌門恐不須築,之字乎係控扼清遠軍界,恐不可罷。
令相度聞奏。
」 熙河奏,乞令李英行出就提舉蕃弓箭手。
從之。
依河東奏,移第九將戍鳥籠寨。
再對,依知甯化軍王棫所請宮觀。
棫奏自雲豫建儲之大議。
餘雲:「棫為閤門祗候、尋醫,安得豫此大議」章惇曾雲:「此乃邢恕之言爾。
」上亦雲輕易,因言:「邢恕反覆不平穩,常自以定策為功,在元祐中,上書則雲『先朝屏斥不用』;又雲『司馬光等進用,可謂千載一時』;與今日在朝廷議論殊不類。
」餘雲:「恕亦頗有文學,然天資反覆,利欲多端,故持守不常。
自紹聖初,因章惇力引,故進擢,其後觀望,有所黨附,則攻病惇無所不至。
每戒惇以生底事少做,及恕有所開陳,無非生事,一事未已,又生一事,略不肯安靜。
以至於臣前議論司馬光等,與章惇等處所論,複然不同。
此皆陛下所知也。
」上雲:「天資不靜,小人,小人。
」 是日,夔留身乞退,遂上馬之觀音院,骨肉皆已先出。
亭午,上乃有旨,令不得般行李出。
是日,與夔論收接西人公牒事,頗不同,餘雲:「與北虜使商量,則唯欲厮殺,與西人說話,則唯欲厮殺。
當時不分明說與北使,不出兵討伐西人,臣深以為恨。
」二十三日方宣召,二十四日復入。
乙未,同呈令孫路進築斫龍,蓋夔意欲成之,餘與同。
邇邈川路欲繫橋渡河築一寨,夔力欲成之,餘與同列皆以為不可,曰:「如此,青唐必驚疑生事,西夏未了,又生一敵國。
」餘因為上言:「臣自有邊事以來,嘗以謂,但得北虜及青唐不警,則西事可了;若一方小警,則無所措手足,青唐一動,則熙河應接不暇,何暇經營青南、冷牟以通涇原也今事已垂成,可惜壞了。
」上雲:「如此且已。
」遂進呈訖。
賜河東新築端正平寨名曰寧邊。
再對,宋用臣皇城司年滿,令再任。
上問:「惇請去甚緊。
」餘雲:「惇久有此言。
」上雲:「章惇今日豈可令去!!」餘雲:「聖旨堅留,惇亦何可去」上雲:「已封還文字宣詔矣。
」是日,早遣友端往。
丙申,同呈鄜延奏西人說話次第,已降旨,令明示以開納之意,仍令保安軍先與收接公牒,仍邀約以送還漢界陷沒官員軍民、及執送自來作過邊土首領來獻,方敢申取朝廷指揮。
此二十二日指揮。
仍令惠卿選文武官兩員,同將寨官專切應答西人語言,仍節次錄奏。
再對,除張忠王有言,州鈐轄任紀以疾監廟,仙遊之族人也。
又呈取揀諸直、十將、將虞候,得旨增禦龍弓箭直將、虞候額二人。
又改蕃官承襲條。
是日,夔召入,不奏事,留身退,押赴都堂,便上馬。
上又問惇雲:「意甚堅何故」餘雲:「惇自言久有去意,陛下恩禮既厚,惇何敢不留」 丁酉,詔孫路且進築青南訥心。
欲留秦鳳兵馬,及一併築東冷牟、會州,恐向去暑熱;久留兵馬役使,及秦鳳兵馬迂路赴役,并保甲車乘等般運應副不前,恐於軍情民力不便,令再相度聞奏。
路在秦,便欲城會州,以打繩川為六百步寨,與素議不同,兼兩路兵馬方自涇原進築歸,盛夏久留役使,恐不便,故丁寧詰之。
會路奏入,使約蹉五程。
再對,賞鄜延進築威羌、殄羌兩寨,統制官以下轉官,支賜有差。
又呈取揀諸班直、諸軍上名年代等入。
又以劉方兼通事舍人、權發遣雄州,閻仁武知保州,張赴知涇州。
餘初欲與方除帶禦器械,上止令與宣事。
赴病不任使,久欲除人,而未有可代者。
夔累欲令劉何換官為之,餘不敢從,至是,以保州遷雄州,乃故事也。
是日,夔又被召,押赴都堂。
餘遂同中書及兩轄往見之,夔乞别班起居、奏事,皆如所請。
上諭三省、密院雲:「惇請去甚堅,昨日對蘇珪乃至泣下,又有劄子極說事,不知何以如此堅求去」三省雲:「渠雲:『惇不似他人,道去便須去。
』昨日亦有簡與臣等,令助以一言。
」餘雲:「臣亦得惇簡,見在此,容進呈。
」上笑雲:「此惇自書。
」眾雲「然。
」三省所得簡,大意類此。
既至都堂,見之,雲:「決須去。
」仍不敢坐都堂,止於暖堂中相見,遂上馬。
再對,餘請於上雲:「劄子中說事莫及臣等否」上雲:「無之。
祇是說在下人,卻不及執政。
」 戊戌,駕及兩宮,幸睦王府,以二十二日出閣也。
是日晚,遣劉瑗宣召夔,及封還表劄,又批付中書,不許諸處收接文字。
己亥,同呈賜涇原進築灑水平、秋葦川帥臣而下銀合、茶藥,候進築南牟會成,更賜一次。
再對,呈董必乞考正廣西帥保舉姚舜舉、蘇子元、張之寬等罪,邕、欽、宜知州,皆以贓敗也。
餘以監司皆嘗奏舉三人者,不可獨責帥,欲各罰金二十斤。
上又指雲:「此四處知州,皆得官其一子。
」餘退而閱著令實有此,遂再進呈取旨。
又趙叔澹、叔藥與小州鈐轄,叔傪與都監。
又以劉舜資知莫州,黃祹金州,李士凝寧化軍。
是日,夔又乞别班起居、奏事,亦如所請,尋押赴都堂,遂復視事。
上對三省、密院又問:「其去意何其確然也」眾對如前。
再對,又問,仍雲:「渠自言,多面斥士人罪慝,故眾怨歸之。
」餘雲:「士大夫無不罵惇者,惟是得差遣遲,及不見賓客,與眾執政不同爾,其他亦何能為惇於同列,但有過於遜屈,事事隨順人,不敢與人違戾,以此稍稍有去意。
兼祖宗以來,以一相當國者有幾,事任不輕,亦不得不然爾。
」上默然。
餘入對三省嘗雲:「此地非久安之所,臣等待罪於此,歲已久,亦每不自安,非獨惇有去志也。
」 庚子,孝章忌,行香於天興殿西。
辛醜,同呈邊報,近河朔諸路數報,虜主今歲必於西京坐冬,及於河東對境多作圍場,屯兵聚糧,以俟受禮。
又言:「遣人往解子平作圍,恐必造端生事。
」夔屢以為不足恤,上頗不然之,雲:「安能保其不生事,但當思所以待之爾。
」餘亦深以為當然。
郭知章等申,乞下雄州文,問北虜受禮處,及催差接伴。
從之。
惠卿奏,與西人說話,先已降旨,令明示以開納之意,二十四日,令收接章表,二十七日,又令收公牒,以延安奏,恐未齋到章表故。
再對,斷軍都指揮使魏吉,以禁卒肩輿一婢,戌廣西,又訛言經恩。
特杖一百,降穎昌剩員。
直殿前司官吏斷遣不當,放罪。
楊侁昌請食錢以告事,特罰命放,仍追所受錢。
蔡京乞續編《國信錄》。
從之。
董必言,廣西帥舉蘇子元等知州,又再任不當。
再得旨,帥臣三十斤,監司二十斤。
壬寅,旬休,出奠普照,吳克禮等亦來緻奠。
五月癸卯朔,垂拱起居,導駕至文德,視朝退。
垂拱奏事。
同呈章楶奏,將兵赴南牟會進築。
制勘所乞差錄問官,上旨差葉祖洽,卞以為不可,上令差安惇,卞雲:「如此庶幾。
」再對,餘雲:「卞如此擇錄問官,不知何意臣嘗開陳,以謂序辰黨眾,恐左右營救者多,陛下以謂誰敢為營救者,臣言亦似不妄矣。
」曹誦乞罷軍權,不允。
蔡京等劄子,乞差親事官習譯語祗應。
從之。
環慶蕃兵喫多逋以投漢人報西羌,經赦合原,特處死。
殿帥斷魏吉不當,開封已得旨放罪,牒閤門謝恩。
餘以為不當,上然之,令開封府官放罪,殿前令吏送大理取勘,退以告三省當立法。
夔毅然以為不可止放罪。
甲辰,同呈開封府放姚麟罪及責限謝恩不當。
得旨,府官各二十斤,令吏送大理,今後命官合勘斷及放罪,並依條奏審,違者違制論。
黃敏用乞移涇原帥府於鎮戎,以平夏為鎮戎軍。
上以為越職,眾皆言奏陳利害,恐難坐罪,遂不行。
環慶體量:張誠減落所部人冒賞,及以不曾赴軍前將佐,作部人獲級,特進遙郡,仍降一官,降一等差遣。
同奏事畢,餘因言:「臣近曾見處士孫侔,在仁宗、英宗、神宗朝三聘不起,乞依例官其一子。
」上雲:「文字已降出。
」卞雲:「見在都省檢例。
」餘因言:「侔終身不仕,節行剛介,王安石終老與之交遊,情好不替,兼有王回、李觏例甚明。
」夔以下亦以為當得。
上雲:「與推恩。
」餘又言:「臣更有一事,與章惇以下久欲開陳,以邊事多,及蔡卞有嫌,故未敢啟口。
王安石家,陛下自紹聖以來恤之甚至,然子雱昨得館職,不幸早死,近又賜第。
然安石止有一妻,寓蔡卞家,今已七十五歲,零丁孤老,至親唯一弟吳赜,亦頗有文學,呂惠卿而下數以學官薦之,以礙條不行,今安石妻欲其得一在京差遣。
」上雲:「與一在京差遣。
」又問:「赜何官」眾雲主簿,上雲:「有甚差遣」餘雲:「章惇言,編敕局有闕可差。
」上雲:「與遂除編一司敕删定官。
」初,與夔、轄等議,欲以學正錄處之,而卞以為礙法不便,故改此議,然初無肯啟口者,餘為力陳,乃得之。
乙巳,章懷忌。
丙午,同呈涇原奏,乞與環慶蕃官慕化換漢官差遣,得旨與準備差使。
又乞修天都山廟,詔封順應侯,以順應侯廟為額。
又乞差折可適知西安州兼沿邊安撫使。
又乞西安州官酬獎。
並從之。
安惇奏,錄問序辰公事,於左膚有嫌,乞迴避。
詔不許。
是日,上詢:「李雲從者何人」餘雲:「陛下必記憶,呂嘉問知荊南,夜留城門,往其家宴飲,與其婢閒坐,和詩及小詞。
」上雲:「不記。
莫是元祐事」餘雲:「乃紹聖事。
嘉問在荊南,買金虧價,及他事甚多,下京湖北路監司體量,皆有實狀。
惇、卞此時方相得,力主之,安燾、李清臣乞不原赦,亦得旨。
既體量到,卻送嘉問分析,便以為無罪斷放。
當時若以體量狀按治,嘉問已粉碎矣。
外議皆雲,皆是嘉問合有今日官職,故幸免。
」上方雲記得,仍雲:「雲從上書極亂道,適欲罷差遣,以上書故,未欲罷。
」 是日,除高熙高陽都監,上不許,雲:「初入路分,當與一近下處,此人在元祐頗用事不堪。
」丁未,端午節假。
戊申,同呈秦鳳不合句保甲防守,孫賁罰銅三十斤。
鄜延奏,進築金湯畢,賜銀合、茶藥。
蹇序辰撾鼓進狀,乞差官看詳勘案。
雲勘官令增減款詞,及抑令認奏事不實徒罪,凡所勘,皆以為不當。
又言:「繳駮及訴理事,取怨非一。
及先臣周輔熙甯、元豐中曾勘鞫公事,多有嫌隙。
乞出自睿斷,選官看詳,或乞别推。
」餘雲:「蹇周輔熙甯中曾勘臣,不知元豐中所勘者誰」黃履雲:「臣元豐中曾論周輔。
」餘又言:「訴理事在三省,臣所不知,然聞章惇、許將、黃履皆幹涉訴理事,如此,則是宰執於序辰皆有妨嫌,須盡易見執政官,乃可斷序辰事。
」上雲:「豈有此理。
」蔡卞雲:「莫祇是說制勘官。
」卞又雲:「臣不敢以序辰為無罪。
然須令他招上書不實罪,似過當。
」餘雲:「蔡卞不知子細。
序辰供進語錄,在王韶事未發前,故隱不言拜供儀式,在王韶事發後,便言曾拜。
序辰雲可以互見,制勘所卻曾申密院,取王韶事發及序辰供儀式月日,王韶事發係二月二十六日,序辰供儀式係二十九日,以此可見前供語錄不實。
兼序辰兩有分析,奏狀至三二十紙,其間莫須有不實之語。
」卞默然。
夔雲:「序辰既於客省茶酒,卻便上殿劄子乞編為例,此尤不可。
」又雲:「序辰在史院曾語及,臣諭之雲:『但依實對答,祇是錯。
』然終不肯如此。
」餘又指受例外馬事雲:「序辰言,有條,辭不免聽收。
制勘所但雲無例,令招不合收受。
豈可不用條而用例臣以謂辭不獲免聽收,須如黃履押宴,北人送例外物,便具劄子進納,乃是依條。
」上雲:「須如此乃是。
」餘雲:「序辰得例外馬,既不辭,卻便與常例合得土物五十八疋一處奏請支絹,莫不可。
制勘所令招不合不别具狀申明,序辰又以為不當,又雲拜是承例,如此則序辰一切無罪。
」又雲:「陛下憂勤閔雨之際,心不體國,淹延刑禁,卻乞别推,豈是體國」上雲:「範鏜等皆有徒罪。
」餘雲:「鏜雖有對制不實之罪,然卻有奏狀,雲:『於奉使絕域,或不應拜而拜,有辱君命,取輕夷狄,恭俟重行竄謫。
』如此似稍知體,與序辰顫賴殊不類矣。
」眾亦以為然。
上雲:「何以處之」許將雲:「候案上取旨。
」眾雲亦當爾,遂令依此批旨。
再對,餘又言:「惇、卞各有所主,卞主序辰,惇主鏜,此兩人皆惇、卞未相失時共力薦引,今惇惡序辰,卞以鏜舉呂升卿自代,疑附惇而異己,遂惡之,以此議論各有所偏。
不唯此兩人,如周穜、呂嘉問亦皆惇、卞所主,今既相失,惇遂惡嘉問,而卞惡穜,此數人者,亦誠各有所專附。
大約今日士人,皆分隸惇、卞門下,如許將、黃履,既不能有所主,亦不為人所趨,故亦無門下士。
臣在西府,亦無以威福人,兼亦無所黨與,故門下亦無人,平時以公論稱薦,趙挺之、郭知章輩蓄縮避事,亦嘗陳於陛下前,無所隱。
祇如挺之昨命呂孝廉為京東轉運使詞,得罪士論,既自羞愧,卻乞外郡,諒陛下亦不知其請郡為此。
其他奔競好進之士,不趨惇則趨卞,然惇性疏率,多為卞所窺,雖與卞相失,然極畏卞,此許將、黃履及三省人吏所共嗤笑。
臣嘗問惇,諸處闕官何不除人惇雲才除一人,又雲是元祐黨,或有何罪惡,以此不能除。
得其意,蓋指卞也。
卞答之雲:『元祐黨最分明者,莫是劉昱。
』以昱為惇所主,故惇默然。
惇用昱誠不當,以至引蔡肇、陳師錫,皆卞所指以為元祐人,此數人者,誠不足引。
趙挺之雲:『蔡肇譛鄒浩於蘇轍,遂被逐;師錫亦是軾、轍門下儇薄多言之士。
』惇嘗與臣言,自來於陛下前不曾言元祐人不可用,誠如此,乃是公議。
人才難得,豈有一經元祐任使之人,便不可用然宰相當曠然以此收采人材,今乃獨偏於劉昱、蔡肇輩,宜其為卞所非也。
」上雲:「劉昱並不曾行遣。
用蔡肇殊不當,陳師錫乃先帝所黜,亦不當用。
」餘雲:「惇如此,所以畏卞。
然臣嘗以為,大臣能以大公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