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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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志 連橫曰:嗟乎!自井田廢,而學校息,人才衰;朝廷之所以取士者,唯科舉爾。

    夫科舉非能得人才也,而人才不得不由科舉,故以管商之政治,仲舒之經學,相如子雲之文章,苟非一入主司之目,亦終其身而不遇。

    是科舉非能得人才也,又且抑遏之、摧殘之,蔀其耳目、锢其心思,使天下英雄盡入吾彀,而精捍者亦不敢與我抗,而吾乃可無憂。

    故學校之設,公也;科學之制,私也。

    以私害公,霸者之術也。

    古者量人授田,一夫百畝,八口之家,可以無饑。

    設為庠序以教之。

    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

    十五入大學,學先聖禮樂。

    其秀異者移鄉學于庠序;庠序之異者移國學于少學。

    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于天子,學于太學,命曰造士。

    行同能偶,則别之以射,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故古之取士也寬,其用之也嚴;後之取士也嚴,其用之也寬。

    人才何得而見之哉? 台灣為海上荒島,靡有先王之制也。

    荷蘭得之,始教土番,教以為隸而已。

    領台之三年、乃派牧師布教,以崇信基督。

    其時歸化土番,曰新港、曰目加溜灣、曰蕭壟、曰麻荳、曰大目降、曰大傑颠,各設教堂。

    每逢星期,衆皆休息,群集于此,禱福講經,以是從者日多。

    永曆二年,各社始設小學,每學三十人,課以荷語荷文及新舊約。

    牧師嘉齊宇士又以番語譯耶教問答及摩西十誡,以授番童。

    拔畢業者為教習。

    于是番人多習羅馬字,能作書。

    削鵝管,略尖斜,注墨于中,揮寫甚速,凡契券公文均用之。

    故不數年而前後學生計有六百人。

    然其所以教之者,敬天也,尊上也,忠愛宗國也。

    故終荷蘭之世,土番無反亂者,則教化之力也。

     延平克台,制度初建,休兵息民,學校之設,猶未遑也。

    永曆十九年八月,嗣王經以陳永華為勇衛。

    永華既治國,歲又大熟,請建聖廟,立學校。

    經曰:『荒服新創,地狹民寡,公且待之』。

    永華曰:『昔成湯以百裡而王,文王以七十裡而興。

    國家之治,豈必廣士衆民?唯在國君之用人求賢,以相佐理爾。

    今台灣沃野千裡,遠濱海外,人民數十萬,其俗素醇,若得賢才而理之,則十年生聚、十年教養,三十年之後,足與中原抗衡。

    又何慮其狹小哉?夫逸居無教,則近于禽獸。

    今幸民食稍足,寓兵待時,自當速行教化,以造人才,庶國有賢士,邦以永甯,而世運日昌矣﹄。

    從之。

    擇地甯南坊,面魁鬥山,旁建明倫堂。

    二十年春正月,聖廟成,經率文武行釋菜之禮,環泮宮而觀者數千人,雍雍穆穆,皆有禮讓之風焉。

    命各社設學校,延中土通儒以教子弟。

    凡民八歲入小學,課以經史文章。

    天興、萬年二州,三年一試。

    州試有名者移府,府試有名者移院,各試策論,取進者入太學。

    月課一次,給廪膳。

    三年大試,找其尤者補六科内都事。

    三月,以永華為學院,葉亨為國子助教,教之、育之,台人自是始奮學。

    當是時,太仆寺卿沈光文居羅漢門,亦以漢文教授番黎。

    而避難搢紳,多屬鴻博之士,懷挾圖書,奔集幕府,橫經講學,誦法先王。

    洋洋乎,濟濟乎,盛于一時矣! 清人得台之後,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蔣毓英始設社學二所于東安坊,以教童蒙,亦曰義塾。

    其後各縣增設。

    二十三年,新建台、鳳兩縣儒學。

    翌年,巡道周昌、知府蔣毓英就文廟故址,擴而大之,旁置府學。

    由省派駐教授一員,以理學務。

    而縣學置教谕,隸于學政。

    其後各增訓導一員。

    然學宮虛設,義塾空名,四民之子,幾年七、八歲皆入書房,蒙師坐而教之。

    先讀三字經或千字文,既畢,乃授以四子書,嚴其背誦,且讀朱注,為将來考試之資。

    其不能者,威以夏楚。

    又畢,授詩、書、易三經及左傳,未竣而教以制藝,課以試帖,命題而監之作。

    肄業十年,可以應試。

    其聰穎者則旁讀古文,橫覽史乘,以求淹博。

    父诏其子,兄勉其弟,莫不以考試為一生大業。

    克苦勵志,争先而恐後焉。

    舊制:三年兩試,一為科考,一為歲考。

    康熙二十五年,福建總督王新命,巡撫張仲舉奏準,台灣歲進文武童各二十名,科進文童二十名,廪膳生二十名,增廣生如之。

    歲貢以廪生食饩為先後,年貢一人。

    将試之時,童生赴縣投考,書其姓名、年貌、三代籍貫,廪生保之。

    皂隸、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