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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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志
連橫曰:宙合之中,列邦紛立。
而所以治國定民者,曰政,曰禮。
夫政者,以輔民志者也;禮者,以齊民俗者也。
如車兩輪,相助為理。
然而詩書所載,每言鬼神。
降祥、降殃,歸之天帝。
一若冥冥之上,果有一真宰者焉。
詩曰:『赫赫不顯,上帝維辟』。
書曰:『維皇上帝,降衷下民』。
宗教之興,其來久矣。
然而儒者之言天,必指之以人。
故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又曰:『天讨有罪,天秩有禮』。
迹其所以治國定民者,莫不代天為之。
是以郊社之禮,祝史之告,薦信鬼神,靡敢誕謾;此所謂明德維馨也。
夫政者,以輔民志者也,有時而亂;禮者,以定民俗者也,有時而弊。
然則其用以範圍一世之人心者,不得不藉之宗教。
神道然,佛老然,景、回二教亦無不然。
顧善用之,足以助群德之進。
不善用之,反足以推其沉溺,而奸詭邪僻生焉。
連橫曰:台灣之宗教雜揉而不可一者也;故論次其得失。
神教 神道設教,本于人情。
人情好善而惡惡,趨利而避害,故聖人率之以道。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
是故迪吉迪兇,唯天所示。
然而天者,空間也,無聲無臭,可見而不得見,可聞而不得聞。
以音讀之為巅、以文觀之為一大,以義釋之為自然。
是天者,為至高、至大之景象,而具自然之作用焉。
夫此至高、至大之景象,夫婦有所不知,故不得不假之上帝。
上帝者,自然者也,故亦曰天然。
台灣之人無不敬天,無不崇祀上帝。
朔望必祈,冠婚必禱。
刑牲設醴,至腆至誠。
台南郡治有天公壇者,所祀之神謂之玉皇上帝,歲以孟春九日為誕降之辰。
此則方士之假藉,而以周易初九見龍在田之說附會爾。
古者天子祭天,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
台灣為郡縣之地,山川之禮,見于祀典,而不聞祭天之儀。
然則此天公壇者,其為人民所私建,以奉祀上帝,則當先正其名矣。
次為三官,其禮降于玉皇一等。
神仙通鑒謂:『天官,堯也;地官,舜也;水官,禹也』。
夫堯定天時,以齊七政。
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故為天官。
舜畫十有二州,以安百姓,故為地官。
禹平洪水,奠民居,故為水官。
是皆古之聖王,功在後世,沒而祀之,宜也。
然而台人之言曰:『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消災』。
此則出于師巫之說。
東漢張道陵修煉于蜀鶴鳴山,造作符書,以役鬼卒。
令有疾者,自書姓名及其服罪之意,為牒三:一上之天,一埋之地,一沒之水。
三官之名始于此。
及北魏時,尊信道士,寇謙襲道陵之說,以孟春、孟秋、孟冬之望為三元,而相傳至今矣。
複次為五帝。
五帝之說見于史記封禅書:東方曰青帝,西方曰白帝,南方曰赤帝,北方曰黑帝,中央曰黃帝。
秦漢天子以時祀之,其禮特隆。
而台灣所祀之五帝有二:其一為五顯大帝,廟在台南郡治之甯南坊。
夷堅志謂五聖廟即五顯之祖祠。
七修類稿謂五通神則五聖。
而陔餘叢者謂五聖、五顯、五通,名雖異而實則同。
接五通之祀,宋時已盛。
清初,湯斌巡撫江南,奏毀之,其害始絕。
然台南所祀者,為像一,赤面三眼,則又别為一神。
而為師巫所假藉,故亦稱為五顯靈官也。
其一為五福大帝,廟在鎮署之右,為福州人所建,武營中尤崇奉之,似為五通矣。
然其姓為張、為劉、為锺、為史、為趙,均公欝,稱部堂,僭制若帝王。
歲以六月出巡,謂之「逐疫」。
喬裝鬼卒,呵殿前驅,金鼓喧阗,男女雜沓,傾錢酬願,狀殊可憐。
越二日以紙糊一舟,大二丈,奉各紙像置船中,凡百器用、财賄、兵械,均以紙綢為之,大小靡不具。
愚民争投告牒,赉柴米,舁舟至海隅火之,謂之「送王」。
七月七日,又至海隅迎之,此瘟神爾,而與靈官皆竊五帝之号,是淫祀也。
複次為王爺。
王爺之事,語頗鑿空。
或曰,是澎湖将軍澳之神也。
舊志謂神之姓名,事迹無考。
豈隋開皇中虎贲陳棱略地至此,因祀之欤?又曰,府志載邑治東安坊有開山王廟,今圯。
按開山王廟所祀之神,為明招讨大将軍延平郡王,即我開台之烈祖也。
乾隆間,邑人何燦鸠資重建。
同治十三年冬十月,欽差大臣沈葆桢與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将軍文煜合奏,改建專祠,春秋緻祭,語在建國紀。
是開山王廟固祀延平也。
陳棱之廟在西定坊新街,面海,曰開山宮,為鄭氏所建,以棱有開台之功也。
而府志誤為吳真人,且言台多漳、泉人,以其神醫,建廟特盛。
夫吳真人醫者爾,何得當此開山之号?固知所祀之神,必有大勳勞于台灣也。
唯台灣所祀之王爺,自都邑以至郊鄙,山陬海澨,廟宇巍峨,水旱必告,歲時必禱,尊為一方之神。
田夫牧豎,靡敢渎謾。
而其廟或曰「王公」,或曰「大人」,或曰「千歲」,神像俱雄而毅。
其出遊也,則曰「代天巡狩」。
而诘其姓名,莫有知者。
烏乎!是果何神,而令台人之祟祀至于此極耶?顧吾聞之故老,延平郡王入台後,辟土田,與教養,存明朔,抗滿人,精忠大義,震曜古今。
及亡,民間建廟以祀,而時己歸清,語多避忌,故閃爍其辭,而以「王爺」稱。
此如花蕊夫人之祀其故君,而假為梓潼之神也。
亡國之痛,可以見矣!其言代天巡狩者,以明室既滅,而王開府東都,禮樂征伐,代行天子之事。
故王爺之廟,皆曰「代天府」,而尊之為「大人」,為「千歲」,未敢昌言之也。
連橫曰:信哉!餘嘗遊埔裹社,途次内國姓莊,為右武衛劉國軒駐軍之地,以鎮撫北港溪番者。
莊人數十戶,皆祀延平郡王。
又嘗登火山,谒碧雲寺,寺祀釋迦,而前殿亦奉延平。
顧此為有清中葉之事,法網稍疏。
若在雍、幹之際,芟夷民志,大獄頻興,火烈水深,何敢稍存故國之念?故府縣舊志雖載開山王廟,而不言何神。
東都之事,一切抹殺,且加以「僞鄭」之名,此則桀犬吠堯也。
夫台人之祀延平,固為崇德報功之舉。
後人不察,失其本源,遂多怪誕。
而師巫之徒,且藉以斂錢,造船建醮,踵事增華,惑世誣民,為害尤烈。
烏乎!先民雖愚,斷無如是之昧也。
然二百數十年來,無有能糾其謬者,而今乃得抉其微。
先民有知,能毋慰乎! 複次為天後,亦稱天上聖母。
台之男女靡不奉之,而郊商海客且尊為安瀾之神。
按天後姓林,福建莆田人,世居湄洲。
父願,五代時為都巡檢,配王氏,生五女、一子。
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二十有三日,誕後,曰九娘,彌月不聞啼聲,故又名默娘。
八歲就外傅,解奧義。
性好禮佛。
年十三,老道士元通至其家,曰:『是兒具佛性,應得正果』。
遂授以要典秘法。
十六,觀井得符,能布席海上濟人。
雍熙四年九月初九日升化,或言二月十有九日也,年二十有八。
自後常衣朱衣,乘雲氣,遨遊島嶼間。
裡人祀之。
顯聖錄之所言如此。
康熙十有九年,閩浙總督姚啟聖奏言:『蕩平海島,神佑靈異,請錫崇對』;遂封「天上聖母」。
二十有二年,清軍伐台灣,靖海将軍施琅奏言:『澎湖之役,天妃效靈。
及入鹿耳門,複見神兵導引,海潮驟漲,遂得傾島投誠,其應如響』。
诏遣禮部郎中雅虎至澎緻祭,文曰:『國家茂膺景命,懷柔百神,祀典具陳,罔不祇肅。
若乃天休滋至,地紀為之效靈;國威用張,海若于焉助順。
屬三軍之奏凱,當重譯之安瀾。
神所憑依,禮宜昭報。
惟神锺靈海表,綏奠閩疆。
昔藉威靈,克襄偉績,業隆顯号,煙享有加。
比者慮窮島之未平,命大師以緻讨。
時方憂旱,川澤為枯,神實降祥,泉源驟湧。
因之軍聲雷動,直搗荒陬,艦陣風行;竟趨巨險。
靈旗下降,助成破竹之功;陰甲排空,遂壯橫戈之勢。
至于中山殊域,冊使遙臨,伏波不興,片帆飛渡。
凡茲冥佑,豈曰人謀。
是用遣宮,敬
而所以治國定民者,曰政,曰禮。
夫政者,以輔民志者也;禮者,以齊民俗者也。
如車兩輪,相助為理。
然而詩書所載,每言鬼神。
降祥、降殃,歸之天帝。
一若冥冥之上,果有一真宰者焉。
詩曰:『赫赫不顯,上帝維辟』。
書曰:『維皇上帝,降衷下民』。
宗教之興,其來久矣。
然而儒者之言天,必指之以人。
故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又曰:『天讨有罪,天秩有禮』。
迹其所以治國定民者,莫不代天為之。
是以郊社之禮,祝史之告,薦信鬼神,靡敢誕謾;此所謂明德維馨也。
夫政者,以輔民志者也,有時而亂;禮者,以定民俗者也,有時而弊。
然則其用以範圍一世之人心者,不得不藉之宗教。
神道然,佛老然,景、回二教亦無不然。
顧善用之,足以助群德之進。
不善用之,反足以推其沉溺,而奸詭邪僻生焉。
連橫曰:台灣之宗教雜揉而不可一者也;故論次其得失。
神教 神道設教,本于人情。
人情好善而惡惡,趨利而避害,故聖人率之以道。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
是故迪吉迪兇,唯天所示。
然而天者,空間也,無聲無臭,可見而不得見,可聞而不得聞。
以音讀之為巅、以文觀之為一大,以義釋之為自然。
是天者,為至高、至大之景象,而具自然之作用焉。
夫此至高、至大之景象,夫婦有所不知,故不得不假之上帝。
上帝者,自然者也,故亦曰天然。
台灣之人無不敬天,無不崇祀上帝。
朔望必祈,冠婚必禱。
刑牲設醴,至腆至誠。
台南郡治有天公壇者,所祀之神謂之玉皇上帝,歲以孟春九日為誕降之辰。
此則方士之假藉,而以周易初九見龍在田之說附會爾。
古者天子祭天,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
台灣為郡縣之地,山川之禮,見于祀典,而不聞祭天之儀。
然則此天公壇者,其為人民所私建,以奉祀上帝,則當先正其名矣。
次為三官,其禮降于玉皇一等。
神仙通鑒謂:『天官,堯也;地官,舜也;水官,禹也』。
夫堯定天時,以齊七政。
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唯天為大,唯堯則之』。
故為天官。
舜畫十有二州,以安百姓,故為地官。
禹平洪水,奠民居,故為水官。
是皆古之聖王,功在後世,沒而祀之,宜也。
然而台人之言曰:『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消災』。
此則出于師巫之說。
東漢張道陵修煉于蜀鶴鳴山,造作符書,以役鬼卒。
令有疾者,自書姓名及其服罪之意,為牒三:一上之天,一埋之地,一沒之水。
三官之名始于此。
及北魏時,尊信道士,寇謙襲道陵之說,以孟春、孟秋、孟冬之望為三元,而相傳至今矣。
複次為五帝。
五帝之說見于史記封禅書:東方曰青帝,西方曰白帝,南方曰赤帝,北方曰黑帝,中央曰黃帝。
秦漢天子以時祀之,其禮特隆。
而台灣所祀之五帝有二:其一為五顯大帝,廟在台南郡治之甯南坊。
夷堅志謂五聖廟即五顯之祖祠。
七修類稿謂五通神則五聖。
而陔餘叢者謂五聖、五顯、五通,名雖異而實則同。
接五通之祀,宋時已盛。
清初,湯斌巡撫江南,奏毀之,其害始絕。
然台南所祀者,為像一,赤面三眼,則又别為一神。
而為師巫所假藉,故亦稱為五顯靈官也。
其一為五福大帝,廟在鎮署之右,為福州人所建,武營中尤崇奉之,似為五通矣。
然其姓為張、為劉、為锺、為史、為趙,均公欝,稱部堂,僭制若帝王。
歲以六月出巡,謂之「逐疫」。
喬裝鬼卒,呵殿前驅,金鼓喧阗,男女雜沓,傾錢酬願,狀殊可憐。
越二日以紙糊一舟,大二丈,奉各紙像置船中,凡百器用、财賄、兵械,均以紙綢為之,大小靡不具。
愚民争投告牒,赉柴米,舁舟至海隅火之,謂之「送王」。
七月七日,又至海隅迎之,此瘟神爾,而與靈官皆竊五帝之号,是淫祀也。
複次為王爺。
王爺之事,語頗鑿空。
或曰,是澎湖将軍澳之神也。
舊志謂神之姓名,事迹無考。
豈隋開皇中虎贲陳棱略地至此,因祀之欤?又曰,府志載邑治東安坊有開山王廟,今圯。
按開山王廟所祀之神,為明招讨大将軍延平郡王,即我開台之烈祖也。
乾隆間,邑人何燦鸠資重建。
同治十三年冬十月,欽差大臣沈葆桢與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将軍文煜合奏,改建專祠,春秋緻祭,語在建國紀。
是開山王廟固祀延平也。
陳棱之廟在西定坊新街,面海,曰開山宮,為鄭氏所建,以棱有開台之功也。
而府志誤為吳真人,且言台多漳、泉人,以其神醫,建廟特盛。
夫吳真人醫者爾,何得當此開山之号?固知所祀之神,必有大勳勞于台灣也。
唯台灣所祀之王爺,自都邑以至郊鄙,山陬海澨,廟宇巍峨,水旱必告,歲時必禱,尊為一方之神。
田夫牧豎,靡敢渎謾。
而其廟或曰「王公」,或曰「大人」,或曰「千歲」,神像俱雄而毅。
其出遊也,則曰「代天巡狩」。
而诘其姓名,莫有知者。
烏乎!是果何神,而令台人之祟祀至于此極耶?顧吾聞之故老,延平郡王入台後,辟土田,與教養,存明朔,抗滿人,精忠大義,震曜古今。
及亡,民間建廟以祀,而時己歸清,語多避忌,故閃爍其辭,而以「王爺」稱。
此如花蕊夫人之祀其故君,而假為梓潼之神也。
亡國之痛,可以見矣!其言代天巡狩者,以明室既滅,而王開府東都,禮樂征伐,代行天子之事。
故王爺之廟,皆曰「代天府」,而尊之為「大人」,為「千歲」,未敢昌言之也。
連橫曰:信哉!餘嘗遊埔裹社,途次内國姓莊,為右武衛劉國軒駐軍之地,以鎮撫北港溪番者。
莊人數十戶,皆祀延平郡王。
又嘗登火山,谒碧雲寺,寺祀釋迦,而前殿亦奉延平。
顧此為有清中葉之事,法網稍疏。
若在雍、幹之際,芟夷民志,大獄頻興,火烈水深,何敢稍存故國之念?故府縣舊志雖載開山王廟,而不言何神。
東都之事,一切抹殺,且加以「僞鄭」之名,此則桀犬吠堯也。
夫台人之祀延平,固為崇德報功之舉。
後人不察,失其本源,遂多怪誕。
而師巫之徒,且藉以斂錢,造船建醮,踵事增華,惑世誣民,為害尤烈。
烏乎!先民雖愚,斷無如是之昧也。
然二百數十年來,無有能糾其謬者,而今乃得抉其微。
先民有知,能毋慰乎! 複次為天後,亦稱天上聖母。
台之男女靡不奉之,而郊商海客且尊為安瀾之神。
按天後姓林,福建莆田人,世居湄洲。
父願,五代時為都巡檢,配王氏,生五女、一子。
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二十有三日,誕後,曰九娘,彌月不聞啼聲,故又名默娘。
八歲就外傅,解奧義。
性好禮佛。
年十三,老道士元通至其家,曰:『是兒具佛性,應得正果』。
遂授以要典秘法。
十六,觀井得符,能布席海上濟人。
雍熙四年九月初九日升化,或言二月十有九日也,年二十有八。
自後常衣朱衣,乘雲氣,遨遊島嶼間。
裡人祀之。
顯聖錄之所言如此。
康熙十有九年,閩浙總督姚啟聖奏言:『蕩平海島,神佑靈異,請錫崇對』;遂封「天上聖母」。
二十有二年,清軍伐台灣,靖海将軍施琅奏言:『澎湖之役,天妃效靈。
及入鹿耳門,複見神兵導引,海潮驟漲,遂得傾島投誠,其應如響』。
诏遣禮部郎中雅虎至澎緻祭,文曰:『國家茂膺景命,懷柔百神,祀典具陳,罔不祇肅。
若乃天休滋至,地紀為之效靈;國威用張,海若于焉助順。
屬三軍之奏凱,當重譯之安瀾。
神所憑依,禮宜昭報。
惟神锺靈海表,綏奠閩疆。
昔藉威靈,克襄偉績,業隆顯号,煙享有加。
比者慮窮島之未平,命大師以緻讨。
時方憂旱,川澤為枯,神實降祥,泉源驟湧。
因之軍聲雷動,直搗荒陬,艦陣風行;竟趨巨險。
靈旗下降,助成破竹之功;陰甲排空,遂壯橫戈之勢。
至于中山殊域,冊使遙臨,伏波不興,片帆飛渡。
凡茲冥佑,豈曰人謀。
是用遣宮,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