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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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域志
光緒十一年秋七月初八日,欽差大臣左宗棠奏請台灣建省。
旨下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六部、九卿會同各省督撫議奏。
九月初五日,軍機大臣醇親王奕譞等奏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
诏曰可。
十二年春三月,又诏曰:『閩、台防務關系緊要,該督撫等商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
上年谕令該督撫等會議改設各事宜,并着一并妥議,毋稍遲延』。
十三年夏四月,新任巡撫劉銘傳會同閩浙總督楊昌浚合奏,籌議台灣郡縣分别添改裁撤,以資治理。
疏曰:『台灣疆域,南北相距七百餘裡,東西近者二百餘裡,遠或三四百裡。
祟山大溪,鈎連高下。
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帶,故僅設三縣而有餘。
自後榛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猶不足。
光緒元年,沈葆桢請設台北府、縣以固北路,又将同知移治卑南以顧後山,全台官制,粗有規模。
然彼時局勢未開,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也。
臣等公同商酌,竊謂建置之法,恃險與勢,分治之道,貴持其平。
台省治理視内地為難,而各縣幅員反較多于内地。
如彰化、嘉義、鳳山、新竹、淡水等縣,縱橫二百餘裡、三百裡不等,倉卒有事,鞭長莫及。
且防務為治台要領,轄強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
至山後中、北兩路,延袤三、四百裡,僅區段所設碉堡,并無專駐治理之員。
前寄清虛,亦難遙制。
現當改設伊始,百廢俱興,若不量予變通,何以定責成而垂久遠?臣鉻傳于上年九月,親赴中路督剿叛番,沿途察看地勢;并據各地方官将境内扼塞道裡田園山溪,繪圖貼說,呈送前來,又據撫番清賦各員弁将撫墾地所陸續禀報。
謹就山前後通局籌劃,有應添設者、應改設者、應裁撤者。
查彰化橋仔頭地方,山環水複,中開平原,氣象宏敞,又當全台适中之地,拟照前撫臣岑毓英議,就該處建立省城。
分彰化東北之境,設首府曰台灣府,附郭首縣曰台灣縣。
将原有之台灣府、縣改為台南府、安平縣。
嘉義之東,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圭溪止,截長補短,方長約百餘裡,拟添設一縣曰雲林縣。
新竹、苗栗街一帶,扼内山之沖,東連大湖,沿山新墾荒地甚多,拟分新竹西南各境,添設一縣曰苗栗縣。
合原有之彰化及埔裡社通判一廳、四縣,均隸台灣府屬。
其鹿港同知一缺,應即裁撤。
淡水之地,東控三貂嶺,番社岐出。
距縣太遠。
基隆為台北第一門戶,通商建埠,交涉紛繁。
現值開采煤礦,修造鐵路,商民麕集,尤賴撫綏。
拟分淡水東北四堡之地,撤歸基隆廳管轄。
将原設通判改為撫民理番同知,以重事權。
此前路添改之大略也。
後山形勢,北以蘇澳為總隘,南以卑南為要區,控扼中權,厥惟水尾。
其地與拟設之雲林縣,東西相直。
現開路一百九十餘裡,由丹社嶺、集集街徑達彰化。
将來省城建立,中路前後脈絡,呼吸相通,為台東鎖鑰,拟添設直隸州知州一員,曰台東直隸州。
左界宜蘭,右界恒春,計長五百餘裡,寬三四十裡、十餘裡不等,統歸該州管轄,仍隸台灣兵備道。
其卑南廳舊治,拟請改設直隸州同一員。
水尾迤南,改為花蓮港廳,墾熟田約數千畝,其外海口水深數丈,稽查商舶,彈壓民番,拟請添設直隸州判一員,常川駐紮。
均隸台東直隸州屬。
此後路添改之大略也。
謹按台灣疆土賦役,日增月廣,與奮時羁縻僑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難再緩。
況年來生番歸化,狉榛之性,初就範圍,尤須分道拊循,藉收實效。
臣等身在局中,既不敢遇事紛更,以紊典章之舊,亦不敢因陋就簡,以失富庶之基。
損益酌中,期歸妥協』。
诏曰可。
于是分設三府、一州、三廳、十一縣,以台灣府為省會,駐巡撫。
而設備未周,暫駐台北。
十五年秋八月,命台灣知縣黃承乙、中路統領林朝棟築城,固将以為中樞之地矣。
初建省之時,彰化紳士蔡德芳、吳朝陽等上書巡撫,請設鹿港。
略曰:『台灣孤懸一島,南北綿亘千餘裡,東盡番山,西臨瀚海。
重以土浮民靡,動軏變生。
無事之時,耕漁亦足相安,有事則請兵籌饷,在在仰需内地。
伏思開台之初,建設郡縣,多從海口,獨嘉義縣城離海稍遠。
至如彰化縣城,西距鹿港不過十數裡,其東延内山,平原遼闊,伏莽滋多;兼以溪多林茂,防禦難施。
即如同治元年戴潮春之變,自内一發,城池立陷。
城之西面,若斷一橋踞一竹圍,雖内地大兵數千屯駐鹿港,經年亦不能進。
洎大兵夾擊,收複之後,猶可相争。
故乾隆間貴西道趙翼有移鹿港之議,懇恩入告。
事雖未行,要其大意,總在設城海口。
今當盛朝威靈震疊,仰荷欽憲撫臨此邦,營建省會,從此添兵足饷,重權鎮懾,全台托庇,萬無可慮之事。
第聖人有言,處常固當思變,謹始乃以慎終。
台灣果蒙建省,省會必歸彰界。
然前既有移縣城近海之議,而今省城或轉設近山。
萬一地方有警,一扼溪險,竊恐萬兵難進,咫尺先不能通,何論南北。
此尤大勢之當籌者。
至于來龍之歸宿,海道之引導,或擇其新地,深謀遠慮,或仍其舊城,事半功倍,欽憲明見萬裡,斟酌自有權衡,固毋庸某等之多贅。
且事關奏聞,尤非下士之所能置辯。
唯生長于斯,聞見頗熟,抱此區區,又不能坐受知而不言之咎。
爰敢披瀝曆來大局情形,附繪彰化舊城來龍宿脈圖說一紙,懇乞轉詳』。
不可。
十七年夏五月,銘傳辭職,以邵友濂任之。
友濂文吏也,無遠略。
奏請移設台灣省會,以定規模。
略曰:『前蔔定省城之地,雖當中樞,控制南北;而山嶽四面圍匝,距台南、台北兩府各四、五日程,其間溪水暴漲,交通頗煩。
兼以沿海水淺,輪船難以駛入,南北有事,接濟遲延。
又省城必須建築壇廟衙署等,經費浩繁,無由籌辦。
伏思台北居台灣之上遊,衙署局庫略巳成工,商民輻辏,鐵路亦通,舟車之利兩備,故拟以該府城為台灣省會』。
十八年,先止城工,而省會遂移于台北矣。
台南府領縣四:曰安平,曰嘉義,曰鳳山,曰恒春;廳一:曰澎湖。
安平縣 安平為全台首善之地,開辟最早。
荷蘭之時,築壘于赤嵌社,台人謂之赤嵌樓,則今之縣治也。
而台灣府志以為台灣建屋多用赤瓦,水濱高處,閩人曰墈,訛為嵌,故與安平城俱稱赤嵌。
乾隆十年,巡台禦史範鹹作赤瓦歌,其自序雲:『台人屋瓦皆赤,下至牆垣,此赤嵌城之所由名也』。
如志所言,拘泥文字,此與解釋台灣之說相似。
夫台灣原作「埋冤」,漳、泉之音也,故或曰「台員」,或曰「大灣」。
而府志乃謂「荷人建城,制若崇台,海濱水曲曰灣,又泊舟處亦謂之灣,此台灣所由名也」;言之誤謬,餘已論之。
夫赤嵌為番社之名,固無庸諱。
稗海紀遊謂明會典太監王三保赴西洋水程,有「赤嵌取水」一語,是赤嵌固土番之部落,其井尚存,為最古之迹矣。
延平郡王克台之後,建承天府,置天興、萬年二縣,改一鲲身為安平鎮。
安平為泉州安海之名,延平起師之地也;入台之後,移置于此。
又建桔秩門,以存故土之念。
而安平城或稱王城,赤嵌樓乃為承天府矣。
清人得台,建台灣府,領縣三,以台灣縣為附郭。
二百餘年,文化日啟,制度典章,蔚為上國,信乎東南之大邑也。
光緒十四年建省之後,移台灣縣于台中,以作會城首邑,而舊縣改名安平。
又以巡撫暫駐台北。
大府初建,冠蓋雲從,仕宦之徒,争趨利祿,而台南乃日退矣。
旨下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六部、九卿會同各省督撫議奏。
九月初五日,軍機大臣醇親王奕譞等奏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
诏曰可。
十二年春三月,又诏曰:『閩、台防務關系緊要,該督撫等商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
上年谕令該督撫等會議改設各事宜,并着一并妥議,毋稍遲延』。
十三年夏四月,新任巡撫劉銘傳會同閩浙總督楊昌浚合奏,籌議台灣郡縣分别添改裁撤,以資治理。
疏曰:『台灣疆域,南北相距七百餘裡,東西近者二百餘裡,遠或三四百裡。
祟山大溪,鈎連高下。
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帶,故僅設三縣而有餘。
自後榛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猶不足。
光緒元年,沈葆桢請設台北府、縣以固北路,又将同知移治卑南以顧後山,全台官制,粗有規模。
然彼時局勢未開,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也。
臣等公同商酌,竊謂建置之法,恃險與勢,分治之道,貴持其平。
台省治理視内地為難,而各縣幅員反較多于内地。
如彰化、嘉義、鳳山、新竹、淡水等縣,縱橫二百餘裡、三百裡不等,倉卒有事,鞭長莫及。
且防務為治台要領,轄強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
至山後中、北兩路,延袤三、四百裡,僅區段所設碉堡,并無專駐治理之員。
前寄清虛,亦難遙制。
現當改設伊始,百廢俱興,若不量予變通,何以定責成而垂久遠?臣鉻傳于上年九月,親赴中路督剿叛番,沿途察看地勢;并據各地方官将境内扼塞道裡田園山溪,繪圖貼說,呈送前來,又據撫番清賦各員弁将撫墾地所陸續禀報。
謹就山前後通局籌劃,有應添設者、應改設者、應裁撤者。
查彰化橋仔頭地方,山環水複,中開平原,氣象宏敞,又當全台适中之地,拟照前撫臣岑毓英議,就該處建立省城。
分彰化東北之境,設首府曰台灣府,附郭首縣曰台灣縣。
将原有之台灣府、縣改為台南府、安平縣。
嘉義之東,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圭溪止,截長補短,方長約百餘裡,拟添設一縣曰雲林縣。
新竹、苗栗街一帶,扼内山之沖,東連大湖,沿山新墾荒地甚多,拟分新竹西南各境,添設一縣曰苗栗縣。
合原有之彰化及埔裡社通判一廳、四縣,均隸台灣府屬。
其鹿港同知一缺,應即裁撤。
淡水之地,東控三貂嶺,番社岐出。
距縣太遠。
基隆為台北第一門戶,通商建埠,交涉紛繁。
現值開采煤礦,修造鐵路,商民麕集,尤賴撫綏。
拟分淡水東北四堡之地,撤歸基隆廳管轄。
将原設通判改為撫民理番同知,以重事權。
此前路添改之大略也。
後山形勢,北以蘇澳為總隘,南以卑南為要區,控扼中權,厥惟水尾。
其地與拟設之雲林縣,東西相直。
現開路一百九十餘裡,由丹社嶺、集集街徑達彰化。
将來省城建立,中路前後脈絡,呼吸相通,為台東鎖鑰,拟添設直隸州知州一員,曰台東直隸州。
左界宜蘭,右界恒春,計長五百餘裡,寬三四十裡、十餘裡不等,統歸該州管轄,仍隸台灣兵備道。
其卑南廳舊治,拟請改設直隸州同一員。
水尾迤南,改為花蓮港廳,墾熟田約數千畝,其外海口水深數丈,稽查商舶,彈壓民番,拟請添設直隸州判一員,常川駐紮。
均隸台東直隸州屬。
此後路添改之大略也。
謹按台灣疆土賦役,日增月廣,與奮時羁縻僑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難再緩。
況年來生番歸化,狉榛之性,初就範圍,尤須分道拊循,藉收實效。
臣等身在局中,既不敢遇事紛更,以紊典章之舊,亦不敢因陋就簡,以失富庶之基。
損益酌中,期歸妥協』。
诏曰可。
于是分設三府、一州、三廳、十一縣,以台灣府為省會,駐巡撫。
而設備未周,暫駐台北。
十五年秋八月,命台灣知縣黃承乙、中路統領林朝棟築城,固将以為中樞之地矣。
初建省之時,彰化紳士蔡德芳、吳朝陽等上書巡撫,請設鹿港。
略曰:『台灣孤懸一島,南北綿亘千餘裡,東盡番山,西臨瀚海。
重以土浮民靡,動軏變生。
無事之時,耕漁亦足相安,有事則請兵籌饷,在在仰需内地。
伏思開台之初,建設郡縣,多從海口,獨嘉義縣城離海稍遠。
至如彰化縣城,西距鹿港不過十數裡,其東延内山,平原遼闊,伏莽滋多;兼以溪多林茂,防禦難施。
即如同治元年戴潮春之變,自内一發,城池立陷。
城之西面,若斷一橋踞一竹圍,雖内地大兵數千屯駐鹿港,經年亦不能進。
洎大兵夾擊,收複之後,猶可相争。
故乾隆間貴西道趙翼有移鹿港之議,懇恩入告。
事雖未行,要其大意,總在設城海口。
今當盛朝威靈震疊,仰荷欽憲撫臨此邦,營建省會,從此添兵足饷,重權鎮懾,全台托庇,萬無可慮之事。
第聖人有言,處常固當思變,謹始乃以慎終。
台灣果蒙建省,省會必歸彰界。
然前既有移縣城近海之議,而今省城或轉設近山。
萬一地方有警,一扼溪險,竊恐萬兵難進,咫尺先不能通,何論南北。
此尤大勢之當籌者。
至于來龍之歸宿,海道之引導,或擇其新地,深謀遠慮,或仍其舊城,事半功倍,欽憲明見萬裡,斟酌自有權衡,固毋庸某等之多贅。
且事關奏聞,尤非下士之所能置辯。
唯生長于斯,聞見頗熟,抱此區區,又不能坐受知而不言之咎。
爰敢披瀝曆來大局情形,附繪彰化舊城來龍宿脈圖說一紙,懇乞轉詳』。
不可。
十七年夏五月,銘傳辭職,以邵友濂任之。
友濂文吏也,無遠略。
奏請移設台灣省會,以定規模。
略曰:『前蔔定省城之地,雖當中樞,控制南北;而山嶽四面圍匝,距台南、台北兩府各四、五日程,其間溪水暴漲,交通頗煩。
兼以沿海水淺,輪船難以駛入,南北有事,接濟遲延。
又省城必須建築壇廟衙署等,經費浩繁,無由籌辦。
伏思台北居台灣之上遊,衙署局庫略巳成工,商民輻辏,鐵路亦通,舟車之利兩備,故拟以該府城為台灣省會』。
十八年,先止城工,而省會遂移于台北矣。
台南府領縣四:曰安平,曰嘉義,曰鳳山,曰恒春;廳一:曰澎湖。
安平縣 安平為全台首善之地,開辟最早。
荷蘭之時,築壘于赤嵌社,台人謂之赤嵌樓,則今之縣治也。
而台灣府志以為台灣建屋多用赤瓦,水濱高處,閩人曰墈,訛為嵌,故與安平城俱稱赤嵌。
乾隆十年,巡台禦史範鹹作赤瓦歌,其自序雲:『台人屋瓦皆赤,下至牆垣,此赤嵌城之所由名也』。
如志所言,拘泥文字,此與解釋台灣之說相似。
夫台灣原作「埋冤」,漳、泉之音也,故或曰「台員」,或曰「大灣」。
而府志乃謂「荷人建城,制若崇台,海濱水曲曰灣,又泊舟處亦謂之灣,此台灣所由名也」;言之誤謬,餘已論之。
夫赤嵌為番社之名,固無庸諱。
稗海紀遊謂明會典太監王三保赴西洋水程,有「赤嵌取水」一語,是赤嵌固土番之部落,其井尚存,為最古之迹矣。
延平郡王克台之後,建承天府,置天興、萬年二縣,改一鲲身為安平鎮。
安平為泉州安海之名,延平起師之地也;入台之後,移置于此。
又建桔秩門,以存故土之念。
而安平城或稱王城,赤嵌樓乃為承天府矣。
清人得台,建台灣府,領縣三,以台灣縣為附郭。
二百餘年,文化日啟,制度典章,蔚為上國,信乎東南之大邑也。
光緒十四年建省之後,移台灣縣于台中,以作會城首邑,而舊縣改名安平。
又以巡撫暫駐台北。
大府初建,冠蓋雲從,仕宦之徒,争趨利祿,而台南乃日退矣。